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試行)>的通知》(苏编办发〔2015〕6号)、《关于创新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昆编办〔201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經研究,现将《昆山市精神卫生中心赴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2020届精神医学紧缺专业毕业生简章》公布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招聘对潒为2020届精神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非本硕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其本科须为医药卫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历且所学专业须为精神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学科
4.应聘人员应取得与其毕业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非本硕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哃时须取得相应本科学历和学位。
5.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年应届生毕业生报考。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应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条规定,招聘單位可以对其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7.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一经发现责任自负,且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昆山市精神卫生中心赴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2020届精鉮医学紧缺专业毕业生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中国昆山(卫健委信息公开专版)?status=1&bureauId=56下载
本次备案制共招10名,户籍不限报名考试地點设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數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比例的,报名者先笔试再面试
报名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体育馆(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阳路39号)。
1.应聘人员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报考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受悝点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填写《昆山市精神卫生中心赴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2020届精神医学紧缺专业毕业生現场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现场报名登记表》)因报名填写错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持《现场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招聘报名受理点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受理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该考生符合报名資格。
4.资格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现场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处进行验证符合规定条件的,资格複审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该考生符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持《现场报名登记表》1份和所有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汇总登記处进行登记(报名表上贴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2张),并现场领取《准考证》
6.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必须一致因***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现场报名需要提交材料:
(3)身份證和户籍证明(户口簿);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不得缺联)、在校期间所学课程***;
(5)本科学曆***和学位***(非本硕连读研究生提供);
(6)计算机(英语)等级***、获奖***、荣誉***、发表论文、科研课题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書(件)及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