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下发最低工资标准准

本月工资扣个税标准仍按一千二 发布日期:2008-11-25 浏览次数:
新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工薪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那么,今年12月份的工资按1200元还是1600元缴纳个税呢?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获悉,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积极研究个税法实施细则,在具体通知下发
  新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工薪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那么,今年12月份的工资按1200元还是1600元缴纳个税呢?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获悉,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积极研究个税法实施细则,在具体通知下发前,各单位要仍按1200元的标准进行个税扣除。
  新个税法还有一个月就要正式实施了。对于今年第12个月的工资如何扣税,市地税局表示,不论12月的工资是在当月发放,还是明年1月发放,在没有接到地税部门通知以前,都应该仍按1200元的标准缴纳个税。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积极研究制订新个税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市民不必担心,因为即使具体实施细则在明年才出台,多缴纳的个税也会在以后补回来,比如2月份才出台,那么1、2月多缴纳的个税,在以后的月份中会少缴,以求得平衡。
  原则上说,工资发放的日期在什么时候,就按当月的扣除标准来计算个税。也就是说,今年第12个月的工资如果在当月发放,应该按照1200元缴税,如果明年1月发放,应该按照1600元缴税。那么,会不会有单位为了员工少扣缴一些个税而将本该12月发放的工资延迟到明年1月发放呢?我们不会这样做,为了少缴60元税,晚拿一个月工资,员工们大都不会同意。一位公司财务部主管告诉记者。
  今年年终奖个税首次分月计 4.8万元红包少缴个税3950元
  今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对一次性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做出了新规定。新方法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一般来说,一次性年终奖的数额都比较大,如果按照以前的计算方法,将年终奖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单独计算个税,适用的税率比较高,比如20000元适用税率就是25%。现在除以12个月后,就大大降低了税率。
  记者了解到,年终奖计算分两种情况: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扣除标准,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time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低于标准,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 ...山西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新标准4月1日起实行
2011-03-29 10:59:51  #160 #160 #160 #160;
天下之大民生为最。如何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是中央领导最关心的问题。两会后,面对干部治理、食品安全、***倡廉、住房保障、三农等重大民生关切,中央高层召开会议、密集调研,研究群众利益,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着重解决群众困难,切实把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协调好、维护好、实现好。> #62;劳动部关于下发《关于搞好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劳薪字〔1992〕8号)下发后,特别是第一批共100户试行岗位技能工资制重点联系企业名单下达后,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正在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为了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指导,我们在调查研究和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搞好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供各地区、各部门在指导企业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时参考。
  附:关于搞好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关于搞好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岗位(职位)劳动评价要以企业为主,充分发挥行业的指导作用。具备条件的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分行业的岗位(职位)劳动测评标准及办法供各地和企业参考。暂时没有行业或地区评价标准及办法的,企业也不要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要把加强企业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与岗位(职位)劳动评价结合起来。企业进行岗位(职位)劳动评价,一定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重点是加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经济核算等项制度。当前,特别要积极探索和着重抓好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位)的评价工作,使之与生产岗位劳动评价相衔接。
  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国家颁发的《工人考核条例》抓紧制订技能考核标准和办法,认真搞好培训与考核工作。同时提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意见,以指导企业搞好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企业应从实际出发,将部门或地区拟订的技能考核标准、办法进一步具体化,或自行制订符合实际的对各类职工特别是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规范》及考核办法。在严格区分各类职工技术业务水平基础上,相应确定其技能工资。
  三、关于加强工资总量调控和合理安排各类人员基本工资关系
  (一)通过改进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等办法,真正使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密切联系起来,并随之上下浮动(办法另定)。
  (二)结合调整工资收入结构,合理确定试点企业的基本工资总量(包括基本工资基数和新增量)。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定试点企业的现有标准工资,然后加上国家规定的1979、1988年的物价补贴和1991年的粮油调价补偿、1992年的粮食调价补贴,以及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某些特殊行业津贴,合理确定试点企业的基本工资基数。特殊行业津贴一次纳入有困 ...- 热门: 您所在的位置: gt gt gt gt 民政部优抚局关于革命烈士一次抚恤金按其牺牲时四十个月工资计发如何具体掌握的说明
民政部优抚局关于革命烈士一次抚恤金按其牺牲时四十个月工资计发如何具体掌握的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革命烈士一次
标准的通知》下发后,各地在贯彻执行中提出了按工资计发抚恤金如何具体掌握的问题。为此,作如下说明: 一、《通知》中所称的工资,一九八五年地方和军队实行
前,系指国家规定的各类标准工资,有地区工资补贴的,也应包括在内。
改革后,军队干部的工资应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军龄津贴和部队所在地的地区工资补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
应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教师和护士还应包括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和所在地区工资补贴。企业职工的工资,是指国家规定的标准工资《经批准已享受浮动工资待遇的和有地区工资补贴的,亦应包括在内》。 二、《通知》中规定:“烈士生前无工资收入或工资低于军队二十三级正排职干部
的,按其牺牲时军队二十三级正排职干部的四十个月工资计发”,是指: (一)一九八四年四月一日至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牺牲的,按当时军队二十三级正排职干部月标准工资五十七元计发; (二)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以后牺牲的,按军队二十三级正排职干部月工资中的职务和级别工资两项之和八十四元计发。 附:1.1985年实行工资制度改革前军队干部职务级别工资标准简明表 2.1985实行工资制度改革后军队干部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标准表 3.1985实行工资制度改革后军队科技、文体干部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标准表 附表(一) 一九八五年实行工资制度改革前军队干部职务级别工资标准简明表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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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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