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上一年级学籍挂老家外地上学可以吗,上学是用营业执照上的,孩子上学籍之前营业执照注销了对孩子上学籍有影响吗?

如果您是户口在大连,房子在大连,孩子在外地念小学的话,可以在小六归口的时候,根据当年教育局的需要,基本上就是带着房证、***等办理对应学区中学的归口,初一开学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回大连念书了。

学籍问题:现在教育局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政策。也就是说明当孩子转回大连念书,学籍会通过网上转到大连,所以只需要联系一下学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就清晰了。

按目前的政策,如果你在大连买好房子,在小学六年级归口前,到房子对应的小学办理将来对应的初中归口就可以的。

孩子如果还小在小学转学的话,找到接收的学校即可,上中学的时候可以直接升到对口中学

学籍因为是全国统一管理学籍,所以具体操作同上一步是一样的,不用担心学籍转不到大连的情况。

爱智康周年庆福利报名99元3课时1对1点拨课

*爱智康会在1个工作日内与您取得联系

― ― 报名点拨课还可免费获得 ― ―

  最近家长咨询的问题中关于孩子对口初中是哪所学校,上一个好小学,直升对口的初中最好!

  注意了,3城区学籍户籍不同区不能学籍对口直升!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个区域,初中是以哪个对口学校为准?

  针对此问题,各区教育局这样回答:

  1、雁塔区、新城区、灞桥区三区,学籍在本区,但户籍不在。学生需回原户籍所在区念初中。学籍不能直升。

  2、碑林区:学籍在碑林,但户籍不在。学生所在小学会推荐碑林区初中,如果接受推荐,即可就读碑林区初中。

  3、莲湖区:学籍在莲湖,但户籍不在。学生可以不回户籍所在地,由莲湖区教育局推荐就读莲湖区初中。

  一、雁塔区户籍新生入学

  1、因城区拆迁改造过渡造***户分离的雁塔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入学申请、拆迁***明、暂住地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证明复印件),由雁塔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高校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安排好职工子女入学的同时,还要解决好父母因无立户能力而未分户、孩子报生在此从未转过户口的祖孙三代同居一室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二、非雁塔区户籍新生入学

  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区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凡不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证明材料: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认定后出具的介绍信。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和人民***、公安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证明书、残疾军人证、残疾***证和原籍区县民政局介绍信,公安英模证。

  3、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父母工作单位主管厅(局)介绍信。

  4、按规定引进专家及特殊人才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相关职称***及引进单位主管厅(局)介绍信

  5、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营业执照等。

  6、合法领养的适龄儿童、少年。

  证明材料: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收养人的户口簿。

  7、为我市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荣誉市民***或区县以上政府相关证明。

  8、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区县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残疾证。

  9、人社、民政部门接收符合我市接收条件的复转退伍军人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原籍区县以上人社局或民政局证明,父母本人复转退伍证件

  10、华侨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市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明、华侨与入学儿童、少年关系证明、居住证明。

  11、香港和澳门籍适龄儿童、少年。

  证明材料: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件、居住证明

  12、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证明材料:西安市台办出具的证明,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件、居住证明。

  13、外国驻我外交人员或使领馆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监护人的有效外交***件及监护人与儿童、少年的关系证明

  1、1—8类政策规定准入的学生除提供上表所列证件外,还需持有户籍所在 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父母(或监护人)***件和我市居住证或我市居住证明或户口簿。

  2、其他特殊情况由区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新生入学相关政策。凡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登记入学;凡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段政策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附件2),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由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根据招生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凡不符合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小学: 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学校登记、四证审核、校区统筹”的原则安排入学。

  2、初中 : 凡在我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需“四证”信息登记,由毕业学校持相关证件直接到对应中学办理入学手续。对应中学因学位饱和无法接收的,由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

  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适龄儿童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登记。

  (2)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在单位集体户上,家庭未购房,实际居住地为学区内的租借房,家长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3)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学,家长持廉租房、公租房等协议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4)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5)对于现役军人子女,将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

  (6)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孤儿接受义务教育。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入学,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不能随班就读的要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实施送教上门,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1)购房:按照义务段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全家户口薄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空户: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不予安排。

  (4)假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薄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予安排。

  建议(3)、(4)情况,请家长尽快将孩子户口转回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登记。

  两区交界处由历史沿袭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带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按历史惯例就近入学。

  附件:无监护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样表)

  1.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和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2.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现役军人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按学区划分入学。

  3.新落户人口子女与原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参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属于家庭户籍,按照划定的学区入学;属于集体户籍,小学入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西安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

  5.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6.积极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

  7.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

  8.重视留守儿童就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9.新增或遗漏住宅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入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承担规定学区内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资源效益,按照统一安排,积极接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2.各单位要按规定给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按照规定时间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学校报到、就读。

  3.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工作完成后,依次招收区域内居住的集体户适龄子女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所有新生经学校审核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建立学籍,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5. 义务教育招生要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起始年级原则上不得设置56人以上的大班额,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一、公办学校新生入学

  (一)小学新生入学

  1.长安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具有长安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于6月13日至15日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区学校登记(学区划分以适龄儿童常住户籍为准,学区划分见附件1)。按照学区学校通知的时间(6月底)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进行学位认定。

  2.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参照学区内户籍学生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西安市教育局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周至县、蓝田县、

孩子户口在西安,但一直在外地上小学,小学和初中可以一直在外地上学,一般到高中必须回原籍上学考试,不过现在部分省份放开了异地高考,也可以不回原籍上学考试了。异地就读应具备以下手续:1.本人(或监护人)提出入学申请。2.在申请就读学校附近经商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在申请就读学校附近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应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在申请就读学校附近长期(一年以上)从事其它合法工作的,应提供所在地镇(街)、村(居)委会证明。3.暂住证(街道之间的流动人口应提供流入地街道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地点证明;4.户口薄。学校审核上述手续经后安排相应班级就读,同时,按照学籍管理要求异动手续。异地高考: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法。截至2012年11月30日,北京最新出台的政策显示,外地户籍考生暂不能在当地报名参加。广东规定2016年起租房者子女可异地高考。2014年7月30日,国新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称,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