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收购佛珠收购的朋友,都是自己的私藏。有意可以联系?

    “表姐,表姐……”阿萍贴着门沿,悄咪咪地喊了几声。


    郑妃在药材室整理东西,做事的时候难免会把里面弄的很乱,一般都是她自己收拾。
    阿萍轻手轻脚有进来了,弓着背像只小心翼翼的猫,然后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系着一条细红线的三角黄符。
    “表姨和表嫂两人说,你最近有些精神不对头,糊里糊涂的,让我把这符放进你房间里,他们还说特地去庙里替你求的,可灵验,藏在床头枕着睡觉最好咧。”阿萍眨着眼,一脸憨相。
    郑妃转头哦了一声,道:“又叫你去吃饭啦?”
    阿萍拼命点头,一边把东西拿给郑妃。
    房间收拾好了,郑妃把围裙解了下来,指尖挑起那枚三角型纸符来看,玩笑似的说:“欸,你说这东西是哪里求来的?”
    “一看就不是庙里,庙里才不会搞这种歪门邪道的东西!”阿萍挺着胸膛,信誓旦旦。
    “你又知道。”郑妃乜了她一眼。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出去,又让阿萍把门锁好。
    过了会儿,阿萍忙着去前院修剪花枝了,郑妃揣上这枚“歪门邪道”,准备去秦施那儿一趟,让他给分析分析。
    别说她小人之心,实在是郑家那对婆媳幺蛾子太多。
    给秦施发了条消息说一声,她就自己开车过去了。
    越接近暑夏气温越高,庆城属于沿海城市,据说是国内数得上名的火炉城市之一,现在还不是最热的时候,但一出门,郑妃已然觉得热浪扑面了。
    前台的姑娘已经认识郑妃,知道是老板的朋友,笑眯眯地告诉她老板有客人让她去贵宾室坐着等一等。
    郑妃好歹知个轻重,正事上就不会不上道地嬉皮笑脸调笑寻问,而是乖巧巧等着。
    好在没有等多久,秦施就过来了。
    郑妃看他穿着青色的长袍,有些好奇问,“像你们这种人,什么都做吗?”
    秦施一愣,挑眉笑了下,“我们这种,是哪种人?”
    “法力无边?能捉鬼降妖?寻龙点穴?看相算命?”郑妃歪歪头,掰着指头认真数,“哎,门门道道太多了,我都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划分的,总之不就是那些非科学的事嘛!”
    秦施语气淡淡,“你知道得真多。”
    郑妃抖了抖身体,莫名其妙联想到电视剧里面坏人经常会说到的一句话。
    她怂了怂,换了个话题:“你又接生意了?”
    “嗯,明天会离开庆城,大概三五天,没事别来找我了。”
    郑妃哑然,“真周到,你这业务还包括出差呐……对了,我过来是给你看样东西的。”说着就把黄纸符掏出来递给对方。
    瘪着嘴故作可怜巴巴:“郑家人老爱找我事。”
    秦施慢悠悠拿起来,正反两面看了一眼,继而动手准备拆开,一边说:“应该是个小东西,没什么大用处,顶多……咦?”
    他脸色陡然一变,郑妃急忙问:“怎么怎么?”
    秦施立刻站起来,几步走到后面的博古架,拿出一个龙纹凶虎的铜炉,掀开盖,讲符纸扔了进去,起火,焚烧。
    完了咂咂嘴说:“我就知道会有幺蛾子。”
    秦施洗完了手,这才道:“郑家人有点不对劲。”
    “汰!我就知道!”郑妃重复一遍,双手捏锤,牙齿磨的咔嚓咔嚓响。

    “你知道什么。”秦施对她有些无语,“我是说,他们家有一种奇怪的血,这符上有你的身辰八字,加上这种血,不对劲。

    一说完,像是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般,在郑妃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秦施抓起她的手,不知道用什么东西戳了她一下,一滴血就被取走了。

    郑妃张了张嘴巴最终没说出话来,睁着眼睛盯着秦施看。

    秦施一声叹息:“你的血,果真毒。”说完向郑妃走了过来。

    秦施异常温和,对着她展颜一笑,“借我点血行么。”

    秦施利干脆索取走了血,然后一脸冷静,不苟言笑地走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上午见,感谢!

    郑妃一肚子的疑问, 秦施说的话每个字她都认识, 组合在一起却完全不懂啊。

    她的血有什么问题吗?不是和大家一样A,B,AB,O型?莫非她还表变异了不成。

    “秦施,你给我说清楚一点呀。”郑妃鼓着脸颊气哼哼道。

    秦施淡定往前走,看都不看她一眼, 不紧不慢道:“对我卖萌没用,虽然你是比以前好看了一点, 但还是没我好看。”

    “谁让你话不说全,说一半留一半,不是诚心让我抓肝挠肺,晚上睡不着觉吗?”

    秦施顿了顿,叹道:“我还没有百分之百确定, 不过你的血确实跟寻常人的血有所不同,不是指血型, 唉, 这问题有些复杂不好解释……我这样说吧, 这是一种遗传, 不过不是每个后代都能遗传到,刚才那符纸上沾的血,就有些特殊。

    这种符咒说起来也简单,叫做“清灵符”,作用不算大, 能扰乱人的心神,使人感觉日渐困倦,提不起精神,一般都是作为辅符而存在。

    但是你这个,我刚才在那枚三角黄纸符上嗅到了某种气味,符纸上压了你的身辰八字,应该还用了你沾过身的东西,比如说焚烧的衣物饰品头发之类的,再以血脉相连之人的鲜血发阵,效果就完全变了。”

    郑妃听完细细琢磨了下,这才觉出点名堂了。

    秦施继续道:“但哪有血脉相亲之人会害自己的骨肉,郑家人和自己女儿又没有仇,这么对你怎么想都不应该。所以我比较倾向于,他们大概受了别人的欺骗和蛊惑。”

    秦施回答:“应该是你哥哥无疑。有人费尽心思算计你,甚至用上了这种阴毒法子,我推测应该是郑家曾经拥有乌木珠,现在东西却在你手上这件事暴露了。”

    “艹!”郑妃可算听出来了,她这是差点又死了一回。

    心里再次感激了秦施一把,他可真是个小福星。

    自己以前还怀疑他居心不良真是太不应该了!

    郑妃在心中自我检讨了一把,紧跟着又问:“那现在咱们该怎么办?要去郑家试探下,看看背后的鬼是谁?”

    秦施:“你不是挺机灵的么,自己看着办。”

    从秦施那里出来,本家准备回家,心里一动,拐了个弯,还是去了郑家。

    “呀,妃妃回来了。”郑母非常高兴,等看见郑妃手里提着一大堆东西,更是笑眯了眼,脸上皱纹的褶子都深了一层。

    “郑磊呢,他今天不是休息吗?”郑妃瞅了瞅客厅问。

    郑母刚想回答,郑磊就从房间里出来了,头发乱糟糟的,眼泡肿的厉害。有气无力地喊了声,“姐。”

    郑妃抬着眼皮看他,“你这是刚起床?”

    郑磊耸着肩膀,边往卫生间走去边回答:“别提了,昨天加了一晚上班,五点多才睡下的。”

    郑妃其实对这个弟弟并不了解,但对他的观感却不算坏。眨着眼问了句:“你经常这样加班?”

    郑磊使劲搓了一把脸,点点头,声音沙哑得很,“昂,我们公司就这样儿,一个星期得有个三天要加班吧,还成,受得住。”

    他自己都没当个事,郑母却心疼得不得了,“好什么好,工资不算多,每天还累得什么似的,身体都搞坏了。”

    唠叨模式一开始,郑磊识相地不接话不顶嘴,赶紧跑进洗手间,当个哑巴。

    郑妃就坐在沙发上吃橘子,心不在焉看电视。

    女儿回家也是客,郑妃五点就开始做饭了。林慧的工作一个星期只休一天,周六也要上班,郑妃的侄子睿睿五岁,上幼儿园大班,五点放学,平时都是郑母去接人的,今天郑磊在家,他便说自己去接儿子。

    郑妃想了想,自己开车来的,就提议说她开车去。

    郑睿哲跟郑妃想象的有点不一样,他并不闹腾,反而懂事又有礼貌,见了她就叫姑姑,坐在车里也不跟一些小孩子一样四处乱动,大喊大叫吵人,只乖巧巧坐在他爸爸身边,父子两人说话,一问一答。

    郑妃心想莫非真是读了国际班礼仪教得好?真这样,这份钱还花得挺值的。

    郑妃这是第一次跟郑家人吃饭,人全齐了,气氛还算和乐,林慧虽然心眼子多,但也不会说什么不合适的话,况且当着郑磊的面呢,她可了解自己的丈夫,对自己姐姐很尊敬,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物,往好了听说是直率,要说难听点就是蠢。

    林慧这两面派做得很到位,不犯傻。

    餐桌上,更能看出郑睿哲习惯良好,不挑食,不说话,用自己的小碗吃得认真,郑妃在心里夸了小朋友一句。

    “妃妃今天在家睡吗。”郑母问。

    郑妃咽下一口饭,才回答:“不了啊,省得你又要给我收拾铺床,我开车过来了,不麻烦。”

    林慧笑着接话:“也是,大姐自己有车,干什么都方便。对了妈,你生日那天要不要请堂姑姑过来?”她好像不经意说起这个事。

    郑母刚才还挺高兴的,但是林慧一提起这位堂姑姑,她脸色一下子就垮了下来,显然是和这人不对付。

    林慧哪能摸不清楚这位婆婆的性子,见状连忙道:“前两天堂姑姑还过来看妈你了呢,咱过六十岁不请她来,指不定又要编排我们不讲礼了。”事实上是,上次找人制符是郑家堂姑牵的线,找的关系,既然承了这份情,总不能过完河就拆桥吧。林慧这人吧,总是力求把跟别人的关系处理的妥帖,即使只是表面上看上去。

    郑母大概也想起这事来了,于是就只哼了哼,再不做声,应该是默认了。

    看来郑家真正当家做主的人是林慧,郑母看着有时候说话挺厉害,其实内里是个不太聪明又没主见的人,通常都是不知不觉被林慧给牵着走了。

    就刚才那点子功夫,无论是从林慧话里暗示郑母生辰快到了,自己作女儿的应当有所表示,还是一手安排宴客的事,都能看出来

    等吃完了饭,她的小侄子做完作业,林慧带着儿子去洗澡,郑妃对郑母使了个眼色,两人一起去了房间。

    “怎么了妃妃?”郑母一脸疑惑。

    “妈你过来,把门关上。”郑妃庆幸她过来的时候,防着不时之需就取了一些钱,现在就派上用场了。

    郑妃眯着眼睛笑说:“你不是要过生日了,我总要有个表示不是?”

    郑母先是一愣,继而就跟着笑了起来,“还算你孝顺,没忘了你老娘。”

    郑妃啧了一声,“我的脾气你还不知道,你是我妈我还能不孝顺你,有时候生你气还不是你对我弟太好了,我吃醋呗。”

    她这番小女儿作态,嘟着嘴抱怨,一瞬间让郑母想起女儿以前也总是这副样子,对她弟小心眼。哪回生气不是因为吃醋,抱怨自己对她弟弟更好?

    郑母佯装着揪了郑妃一下,脸上却笑开了,“你打小就是这样,小脾气挺足,所以你爸爸以前尽疼你。”

    闲话了一阵,郑妃打铁趁热,从包里掏出一小叠钱,刚好是一万,塞给对方。

    “收着吧,我也不知道给你买什么。”

    “对了妈,你是在哪里求了张符来让阿萍拿给我的?”她的语气特别轻,好似不经意间问了这么一句。

    郑母一惊,呐道:“那个,阿萍都告诉你了啊?”

    郑妃故意把话说得云淡风轻的:“这有什么,你们要是为了你好,我还能埋怨你们?”她这话其实是带着一点试探意味的。

    郑母一听她这么说,果然有些心虚,说话声音反而大了点,“我也不是故意的,林慧说你因为离婚受了刺激,变了脾性,求一张安神符来定定神最好。”

    还有一句话她没说,她觉得那符还挺有效果的,看郑妃这次回家就变好了。

    “那符是哪里求来的呀。”郑妃继续轻声细语引诱。

    郑母果然毫无察觉,“是你堂姑姑那里,你也知道,她嫁得好,关系网多,知道的也多。这次让她帮忙,心中不定怎么嘚瑟呢!”

    郑妃察觉到,说起这位堂姑姑,郑母口气就变得不好,可想而知她们关系一定不好,那为什么会拜托到那位堂姑姑身上呢?

    “但她怎么知道我们家的事啊?”郑妃接着问。

    “她知道你离婚了,上次来家里,说是来看我,不定就是来看笑话的。哦,她还提起我们郑家那没什么用处的宝贝,说咱们看不上,不若她花钱买了去。真是好笑,我缺她那点钱吗!哼,我自然回绝了。”

    “然后你们跟她说珠子给我了?”

    郑母尴尬地咳了咳,“还不是林慧一不留神说漏嘴了。”

    他们这一家人,要么糊涂要么只在小事上精明。

    所以,这位堂姑姑无疑有很大嫌疑了,黄纸符都是她请的人做的,这事绝对和她脱不了干系。

    郑妃目的达到,又从郑母要来了那位堂姑的联系方式才离开。

    第二天,秦施果然离开了庆城,提前说了让郑妃别联系他,实则是手机手机早就关机了,根本打不通。

    郑妃纳闷,“这是去那个旮旯里做事呀,手机也不能开么,真是不太懂他们玄学界。”

    郑妃生意上除了第一比订单,这几天都没有人咨询,冷清清的,得了空闲,她就死命调查那位堂姑了。

    一些以前的事,问郑母就能知道,说起来这位堂姑也是郑家人,是郑妃爸爸的堂妹,因为郑妃的爷爷是长子,郑家的传家宝就传给了她爷爷,堂姑那一支就什么都没有。

    涉及到钱财和宝物,再亲的关系,总归还是会产生嫌隙的。所以即使大家面上看起来和和气气的,私底下还不知道怎么讨厌对方呢。就像郑母,是一点也不掩饰自己对这个堂妹的不喜欢的。

    堂姑叫郑丽珠,五十多岁,嫁的夫家姓王,家中小有资产,日子过的很不错。既然是郑家人,必然对郑家有传家宝这事情一清二楚。

    怀疑对象基本确定,郑妃有点犹豫接下来该怎么做,想找个人探讨一下,偏偏秦施现在不在庆城。

    而被郑妃惦记着的秦施,这会儿人却在阳城,邻省的一个二线城市。

    还真被郑妃说中了,他真的呆在阳城某个非常偏僻的山村里。

    秦施接的任务需要跟着客户去祖宅一趟。

    如果现在郑妃在这里,一定很惊讶秦施的这位客户,正是刘成英的那个私生子,刘西琰。

    这个时候的刘西琰跟以往又有些不同,他穿着一套运动款黑色的长衣长裤,头上系了一条黑色的抹额,长长的带子系在脑后,又在手腕上扎了一根白色的短带。

    这副扮相是有些奇怪,外人见了难免要多看两眼,但他从始至终对外界的目光没什么反应。

    若说前些日子刘西琰面相看上去是有些阴沉,那么现在就可以用阴郁来形容了。整个人没有一点鲜活的表情,十八岁的年龄,竟然死气沉沉,仔细看,眉眼间又带着万分的愤恨郁结之色,似难以消除。

    秦施挑了挑眉,跟随对方来到一堆倒塌了可茅屋前。

    刘西琰站在这堆东西前,看了许久,才沉沉开口道:“就是这里了。”

    秦施已经感觉到了,问:“到底谁把老人家骨灰压在地基下的,还让这房子倒塌了。”

    刘西琰没有什么大的反应,情绪非常淡,实话实说:“我母亲。”

    指挥着让人把倒塌的土胚房子推开,把铲土将深埋地底下的骨灰盒翻出来。

    除了本职工作,别人的的家务事他不会多管。

    这种把至亲的骨灰困在地下,让使之无法去投胎轮回,以截取气运用在自己身上,不得不说是非常的不孝又心狠的,一般人还真做不出来。

    这也是古早的一种秘法,和泰国的养古曼童有异曲同工之妙,唯一的区别是,民间说的养小鬼还有反噬的可能,而圈住家中至亲又是喜丧的老人压在祖宅地基下,则不会有任何的风险。

    但真的,这事太缺德,属大恶。且非常考验一个人的心里承受能力。

    要让自己的亲人做一辈子的地缚鬼灵,午夜梦回,一个人的时候,谁能经得住煎熬?

    如此可见,白玲玲的心狠程度当真超越了一般人。

    花了半天时间,终于把刘西琰外婆的骨灰给挖了出来。

    被缚了这么多年,秦施知道这些鬼灵早已经是没有理智了的。

    他没让刘西琰碰,而是自己捧了起来,叹息,这少年心中恐怕没有外表这么毫无波动。

    又想着若不是刘西琰体质特殊,这件事恐怕永远不会有人知道,这样论起来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了,一个孩子能被噩梦纠缠将近十年,没告诉父母,默默忍了下来还不叫别人发现,心智不可谓不坚韧强大。

    秦施早就让刘西琰买下了一块风水极好的阴穴,令他三跪九叩行足大礼把死者的骨灰请过去,安葬好。然后嘱咐:“以后凡初一十五,逝者的生祭死祭,这些日子,你都要虔诚上香。不必回这里,你回去立个衣冠冢即可。”

    忙活完所有的流程,天色已经暗了下去,秦施道:“天晚了,先回去,明天还有事情要做。”

    因为是在乡下,也没有酒店小旅馆之类的,他们住的是白家在这里的老房子,因为这么多年没有住人,简单收拾了一下,也堪堪只能落脚而已,想要舒适是不行的。

    秦施并没有露出什么不习惯或者不满意的神色,反而老神在在跟刘西琰说起了话:“你外婆的事处理好了,你自己的呢?有没有什么想法?”

    刘西琰抬了抬眼皮,把问题又抛了回去,道:“你不是说没有办法了么。”

    秦施没跟他计较,反而笑了笑,“原本是没办法,只是你实在是有些运道,我告诉你,现在又办法了。”

    刘西琰看了他几眼,他跟秦施打过几次交道,瞬间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也不含糊,“帮我,多少钱你说就行。”

    “你八字极轻,又有一魂不稳,所以最能招惹脏东西,应该是从小体弱多病吧。”秦施笃定。

    刘西琰抿着唇没说话,相当于默认。

    “本就是这种体质,你身体竟然还沾了寒气,阳气匮乏,阴气过度,能活到现在也是命大。”一边说,秦施心中想的是这命格倒是和另一个人十分相合不过,那个是个阳气过剩的。

    有趣的是,能帮助刘西琰,竟还是靠了她的血,也是缘分了。

    秦施调了一杯不知是啥的东西,又把从郑妃拿去取来的一管血加了进去,让秦施喝了下去,最后给他做了一枚阳符挂在脖子上,并交待:“除了洗澡,平时别拿下来。以后你就能睡个安慰觉了,再不担心招鬼魂。”

    忙完了后续一系列琐事,已经是两天后了,秦施第三天早晨才回了庆城。

    郑妃这边,她的第一单生意也有了回馈。

    昨天,余子淑给她发来消息,那语气明显是激动坏了,她说用了药之后伤疤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日比一日好起来!这效果对于余子淑来说不啻余她黑暗生活中乍然出现的一点亮光,让她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热爱,对未来的渴望,找回了失去已久的自信。

    且不止她一人,余子淑父母的反应亦不亚于女儿,原本以为女儿迷了心窍,被骗子骗了钱,没想到事实给了他们这么大一个惊喜。如果可以,他们真的想当面亲自对郑妃道一声谢,不仅仅是因为一罐祛疤膏,只为对方能让女儿重新振作起来。

    郑妃一再说不用感谢,他们这是***,是公平交易。

    激动之余,余子淑立马提出她还要预定两罐祛疤膏。

    对此,郑妃实实在在给出了自己的建议,“祛疤膏我都是现制的,这才保证药糕有些最大的药性,它不能放长了。你那一小罐就是半个月的用量,用完了再制,不必担心我没有货,再多等几天吧。”算时间,她应该用了差不多十天,还剩下五天呢压根不用着急。

    余子淑确实是担心她这里没货了,所以才想提前说,想提前定下来,郑妃的回答相当于给了她一颗定心丸。

    郑妃维系好她的客户,时不时去药园照料一下草药,查看下次做药膏的材料齐不齐全。

    忙忙碌碌几天,郑母的生辰就到了,她肯定是要去的,还有个堂姑姑得去会一会。

    出门务必要让自己的看上去光鲜亮丽,光彩照人才行,郑妃也是非常要面子的。

    当天就去美容院做了***的水疗,出来后人往镜子前一站,郑妃本人都忍不住欣赏起来,心里乐的很。

    水当当,嫩滑滑,白里透红的肌肤,看上去吹弹可破,简直跟二十岁的小姑娘没什么区别。

    郑妃还特地买了新衣服,一条由浅及深的紫色及膝裙子,一字肩,露出性感的锁,骨,脖子上戴一条细细的白金链子,非常漂亮,配上一双小高跟,哒哒哒,就像她现在的心情。

    有司机的好处此时就体现出来了,简直就是带出去装逼啊。

    郑磊是个孝顺儿子,母亲六十生辰,早就提前定好了一家比较有名气的酒店。

    郑妃作为郑家女儿,不能去得太晚了。所以她到的时候,只来了十几个比较亲的亲戚。

    对方长得有些高,骨架大,穿着打扮极为富丽。

    “那是?郑妃来了啊?”郑丽珠眯着眼睛看人,打量了人一会儿,脸上带着笑意。

    郑妃顺着声音喊了对方一声,“堂姑姑好。”

    “郑妃气色都变好了,看来离婚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事嘛。”

    她突然说起这事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当然也许只是单纯为了刺一下郑妃他们而已。

    郑妃是无所谓,还能回个笑脸过去,“是呀,堂姑姑气色看上去也不错呢。”

    郑母就不行了,她心里气的要死,却因为是自己的好日子不宜发作,硬生生忍了下来。

    大伙有一下没一下地打着饥荒,你来我往的调笑,但几乎所有人心里都在惊讶,郑妃怎么变得这么漂亮了?我都快不认识了,莫非离婚了真能让人改变这么多?

    郑丽珠面上挂着笑,心中却不见得高兴。暗道郑妃不是收下了那枚黄纸符吗?为什么精神头还这么好?难道说她压根没有用?

    郑丽珠有些怀疑,但一想又觉得不可能,那东西可是借着郑母的手送出去的,郑妃总不可能不相信她妈妈吧?

    说服自己应该是时间不够长,她且再耐心等等看。

    正这时,突然听见里郑母高兴的声音响起。

    “英成,你来了!快过来这里坐!”

    林慧也站起来,笑着叫了声:“英大哥。”

    他妈的哪个智障把这人叫来了啊!

    这事确实是林慧的主意,但她非常聪明地鼓动了郑母,让她同意把刘英成请了过来。

    林慧不想断了和刘家的联系,郑母则是爱面子,被人在耳旁说撺掇了两句,就倚老卖老起来。

    好在刘英成素养不错,接到请帖还是过来了,毕竟当了郑家十几年的女婿,前丈母娘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事实上是,刘英成和郑妃两人心里都觉得尴尬的不行,只是大家功夫到位,脸上半点没表现出来。

    “呵呵,你也来了啊。”郑妃的假笑快要端不住了。

    刘英成看了她一眼,“嗯。”了一声。

    他第一时间就被郑妃的样貌惊了一下。

    心中暗暗道,郑妃怎么越长越像个少女了?她从前也是这么漂亮的吗?我竟没发现……

    将自己的礼品盒捧了过去,刘英成对郑母说了贺寿祝语,又聊了几句家常,多数是郑母问,他配合着回答。

    偏偏这时候,郑丽珠咯咯咯笑着插话显得突兀:“哟,英成真是孝顺呢,还记得来看你的前岳母,可真不错。”

    本来就有旧仇,人家还上赶着找存在感,这下郑妃不客气了,微微垂着眼皮,不冷不热道:“是啊,我妈的女婿总比姑姑的女婿要强。”

    郑丽珠嫁的人是个二婚,她有一个继女。

    后娘与继女的关系能好到哪里去,据说那家女儿出嫁以后,每次回娘家从来都是不理郑丽珠的,把她当空气不理不睬,自然她的丈夫也是一样的态度,更别谈谁孝顺谁了。

    这些个糗事,郑家亲戚里谁不知道,所以这话一说出来,一个个憋笑憋的不行。

    郑丽珠的脸色像个调色盘,红橙黄绿变来变去,最后憋成了个猪肝色。

    却还没办法回嘴,因为是她先挑起的话头。

    便只能强笑着咬紧牙,扯着嘴角道:“郑妃是年纪越大嘴皮子越利索了,以前多文静的一个姑娘啊。”

    郑妃一副厚脸皮无动于衷的模样,“是么。”

    刘英成在一旁看着,既觉得新奇又有些不可思议,像是从来没认识过郑妃一样。他本来打算送了礼过来就离开,这会儿却突然没这么急了。

    白玲玲知道刘英成今天要来郑家,但刘英成没跟她提起,她也就没问,只当做不知道,等他出门了,自己才跟了过来。

    母女两人在酒店对面的咖啡厅里坐着。

    刘熙嘉脾气一向不太好,此时就语气不善说道:“不是已经离婚了吗,爸爸为什么还要去郑家?那家人也是脸皮厚,还有脸发请帖过来。”

    白玲玲的反应就比女儿淡定多了,“急哄哄的像什么样子,你一个女孩子家,安静点。”

    刘熙嘉皱着鼻子撒娇,“妈你要不急怎么还跟出来了?还说我呢。”

    白玲玲失笑摇摇头,“我过来自然有我的用意。你爸的为人我了解,他今天会过去不过是给郑家老太一个面子,不然显得太没人情味,传出去于名声也有碍,所以这才不得不去,这都是做给外人看的。”

    刘熙嘉瞪着眼,“要是我,管他什么原因,我才不会给讨厌的人面子呢。”

    白玲玲抚了抚刘熙嘉的头发,摇头轻笑,“小孩子脾气,还得慢慢学。”

    片刻后,两人又说起了别的话题。

    “西琰两个星期都没回家了,我给他打***他都没接,只发了条信息过来,你知道他最近在忙什么吗?”白玲玲问起女儿,儿子的情况。

    刘西嘉心道她吃饱了撑得慌,才会去管刘西琰的事!

    然而对着白玲玲,掩藏起自己的敷衍态度,嘻嘻道:“他高三了呢,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高考了,这会儿肯定是埋头复习呢,哪有时间回家啊。”

    白玲玲其实很少把心思全部用在两个孩子身上,听女儿这么一说,又想起儿子给她发的消息,确实也是这个意思,就没再多问了。

    抬手看了看手表,眉头便皱了起来。

    按她的猜测,刘英成这个时候应该找个借口出来了?但现在却并没有发现他的身影。

    刘熙嘉没注意到白玲玲的情绪变化,她喝着咖啡,眼睛随意四处瞟着外面,突然看见了她的两个同学,好像是往对面那家酒店走去了。

    刘熙嘉眼珠子转了转,脑子里浮现出一个主意,于是立马站了起来,跟白玲玲打了声招呼,就急匆匆跑出去了。

    追上了自己同学,刘熙嘉问她们去哪里,一人说自己家有人在酒店上面办生日宴,她便非常不客气跟着去了。

    刘熙嘉上了三楼以后,四处寻找,最后询问了服务员,才知道郑家在哪一层。

    郑家这边,有人正跟刘英成说着话,突然就听见有人叫了一声爸。

    刘英成听见熟悉的声音,回头一看,惊讶道:“熙嘉?你怎么在这边?!”

    “爸爸,真的是你啊!”刘熙嘉面露吃惊,说道:“我同学这边办生日宴,邀请我来参加啊。”

    说完眼睛往这边望了望,更惊讶了,“郑阿姨是你?”

    郑妃心中骂娘,去你妈的郑阿姨!谁是你阿姨。

    脸上却表现得比对方还要夸张,大眼睛眨了眨,“大侄女,是你呀?”

    郑家这边的客人许多都一脸懵然,小部分觉得不可思议。

    这怎么还把自己这么大的私生女带过来了呢,欺负人吗这不是!

    郑丽珠是最高兴的,郑妃家这脸真是丢大发了!

    刘熙嘉被郑妃一声大侄女气得险些呛死,又不可置信盯着对方那张变化极大的脸蛋,恨不得冲上去挠花她!

    “爸爸原来是来给郑阿姨的母亲贺寿了啊?郑阿姨真是有心了,还特地通知了我爸爸。”

    这话说的还真是恶意满满,意思不是说郑妃不要脸,离婚了还私下纠缠前夫。

    郑妃最讨厌和这些心思不正的丫头片子玩儿心眼,真以为自己宫斗电视剧看的多,就能牛得一逼了。

    如果不是自己还穿着裙子,她就要抱着双臂,抬下巴蔑视对方了。不过这会儿要注意形象,只能把高跟鞋踩的哒哒哒响,语气凉凉道:“我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来参加朋友生日宴的?如果是那就快去朋友那边啊,上我这里干什么?既然非要来了就安静呆在一边好了,非要跟只八哥似的叭叭叫唤,不会说话可以闭嘴啊,不然我不介意教教你。”

    “你!”刘熙嘉气炸了,“爸,你看,郑阿姨她怎么这么说话……”

    刘英成刚准备说句什么,奈何还没开口,话头就被郑妃抢了过去。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平时挺忙的,抽个空过来也不容易,你的心意呢我们已经充分感受到了,也领情了。行吧,我送你出去,谢谢你今天能来啊,我妈挺高兴的……”

    刘英成就这么莫名其妙被郑妃送了出来。

    被强行顺出来的刘熙嘉则是憋了一肚子火气,她本来是准备去给郑妃脸色看,下她们的面子的!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鞠躬,谢谢支持~

    郑妃爱面子, 但爱面子的前提是自己能撑得住面子, 如果要为了脸面好看而活成一个怂包或者窝囊废。

    忍气吞声才真正是让别人看了笑话。

    郑妃还不想狗带,所以她炸了,不客气地把那对刘姓父女请了出去。

    林慧却觉得自己脸有点挂不住,怎么说把刘英成请过来是她的主意, 郑妃这么做也是下了她的面子。

    心里抱怨郑妃不会做事,人走茶凉这个道理她难道不懂?郑家和刘家的姻亲关系已经没了, 就只剩下这点子情分,不好好联络一下,真当刘英成这种身份的人是这么好搭住?

    便暗地愤了两句:“哼,以为自己多厉害呢!”

    看见郑妃还一副笑眯眯样子,林慧歪着嘴, 假惺惺说了两句:“大姐怎么让英大哥走了,茶都没喝一口, 这么做不太好吧。”

    “不走还留在这里干什么?”郑妃嗤了一声, “莫非睁着眼看人家女儿来捣乱, 再让别人看我笑话, 你觉得很有面子?郑家不丢人?”

    林慧动了动嘴巴,半天才吐出一句:“我根本就不是这个意思!”

    “得了呗,反正人都走了,说多了没意思。”郑妃才不让她。

    最后郑母的生日宴还算圆满地结束了,话题人物一离开, 也没什么可八卦的了,气氛和乐,恢复正常。

    有一点郑妃没想到,竟有人要给她介绍对象,吓得她赶紧拒绝,找机会溜了。

    她无聊的时候就往秦施的事务所跑。

    秦施一回来,郑妃又有了聊天以及分享心事的对象。

    有一天,秦施在画符,突然停下手,抬起头,说了一句:“郑妃,我发觉你最近来找我的频率很高。”

    郑妃刚刚才跟他分享完一条有趣的新闻。茫然地看着对方,不明白话题为什么跳跃的这么快。

    秦施目光锁定她,把她一张脸蛋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仔细扫视了一遍。

    然后挑起眉梢,“希望你不是对我有什么想法。”

    郑妃先是一愣,听明白后,马上哐当一下跳起来,手里捏着一份杂志,犹豫都没犹豫,直接就往秦施的方向飞了过去。

    然对方身手敏捷,硬是挡了下来。

    郑妃怒气满满,颇有些痛心疾首地怒斥:“你太坏了,我把你当好基友,没想到你心里是这样想我的!”

    郑妃咬牙切齿,虽然你的脸蛋是漂亮得无与伦比,但谁会想要一个比自己长得还好看的男朋友啊。

    秦施脸上的笑意一闪而逝,几秒钟后又恢复成日常正经严肃的样子。

    “行了,没有就好,我这是好心给你提个醒,要等你真的泥足深陷就晚了,我可不是那种会因为一点私交,就勉强自己的人。”

    “去你的,少来我玩笑了,”郑妃不傻,马上就看出对方是在逗她,“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放一百个心吧。”

    “哦?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类型?”秦施貌似颇感兴趣。

    郑妃捧着自己的脸,眼睛亮晶晶,一脸花痴道:“哎呀太难为情了,我还没谈过恋爱呢,我的理想型嘛,就是那种性格开朗的,长相帅帅的,会讲笑话的。”

    秦施认真思索了下,认真说:“条件倒是不算苛刻,不过你现在离婚了还说自己没谈过准恋爱别人不会相信的吧?”

    郑妃瞪大眼睛,脸颊鼓鼓,“你可真不会聊天,难怪没女朋友!

    好了,先不说这个了,告诉你个事儿,我已经知道害我的人是谁了,是郑家的一位堂姑姑,叫郑丽珠,估计也是想要那东西,但不知道为什么她不直接来跟我交涉,反而出了这么一个阴毒的损招。”正常人做事一般不是应该先走正常渠道吗。

    秦施:“哦,我忘了告诉你,其实我已经把你的乌木珠跟你本身建了一道隐形联系,它现在是你的了。”

    像是才想起来一样,他告诉郑妃。

    “啥?”郑妃张着嘴巴满脸问号,越发觉得自己跟秦施之间存在沟通障碍。

    “在外人眼里,乌木珠根本就是一件极为平凡无奇的东西,就像郑家人这么多年都不知道它的价值一样,那么你说的那个堂姑也应该是如此。

    能想出用符咒杀人的肯更不是外行人,因为有道行的人懂,乌木珠跟任意一个人产生了联系之后,不是简单地把东西拿过去就行的,必须先要消除这么联系才行。”

    郑妃转转眼珠子,哑然:“意思是郑丽珠背后的人才是真正操手,并且那人是你圈的人?”

    “那可真是不太乐观了。”郑妃呵呵呵了三声。

    人家不会来个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吧?

    秦施淡淡回答:“怕什么,现在可是法制社会,大家都要守法的。”

    奈何你圈的人花样太多,科学都防不住。

    话说他们搞玄学的人都会背社会主义价值观吗?

    时间过的飞快,一个月好似一眨眼间,刺溜一下就过去了。

    七月初,前两天温度还高得让人受不了,转眼第二日就下起雨来,大暴雨毫无预兆来势汹汹,早一场晚一场,停了一会儿又继续。

    郑妃的药园早就让人来装上了大棚子。不能让大雨把草药苗儿给打蔫了。

    她的第一个顾客用了祛疤膏,现在伤疤几乎已经好全,不仔细盯着看的话都会忽略掉。余子淑成了郑妃的第一个死忠粉客户,对她信服得不得了,现在又订购了她的睡眠膏。

    因为外面下着大雨,郑妃就窝在一楼的软沙发上看书,抱着抱枕,跷着脚。

    一边使唤阿萍给她榨果汁喝,日子过的比老太爷还舒坦。

    “帮我加点冰吧,西瓜汁儿冰点好喝。”郑妃咂咂嘴说。

    “天气不热呀,还要加冰?”阿萍说。

    “加,喝冰的爽快!”郑妃毫不犹豫。

    悠闲了几分钟,一个佣人走过来,对郑妃说:“***,外面有人找,要让她进来吗?”

    好吧,隔壁也挺远的,她好像跟隔壁人也不怎么熟啊?

    “快让人进来吧,下这么大的雨,回头别淋湿了衣服。”郑妃说道。

    来了客人,也不好继续歪在沙发里,整了整衣服,又把头发捋了捋,那位陈太太就进来了。

    “真不好意思郑***,这么冒昧来打扰,我是隔壁的陈太。”陈太太一开口就赔了个不是,圆圆胖胖的脸上挂着笑容。

    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这位陈太太相貌生的非常和善,气质亲和,年纪看上去大约有五十多岁。

    郑妃也跟着笑了:“什么打扰呀,都是邻居,是我平时比较宅不出门,哎,您过来坐。”

    对方礼仪很好,走路没声,脚步轻而稳,人虽有些胖,但姿态却行云流水,毫无累赘之感。

    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比较得体舒适,没有丁点侵略感。

    陈太太注意到小茶几上放着一杯插了吸管的冰镇西瓜汁,笑嗔了一句:“你们这些孩子,三伏天都还没到,怎么就吃起了冰?女孩子可要注意些。”

    这话听着语气好似熟络,却一点也不让人生出反感。

    郑妃眨眨眼,说:“嘴里怪没味儿的,就想来点刺激的,不过不用担心,我身体挺好的,轻易不生病的。您过来是有什么事儿吗?”

    “哎,叫你说中了,怪不好意思的。”陈太太眼睛又笑眯了起来。

    似乎是沉思了一会儿,刘太太才缓缓开口道:“我年纪长你,就托大叫你一声小妃吧,好孩子,你这小半年的变化我都看在眼里。

    我话可能说得不好听希望你别介意,你以前出门时我偶尔也是见到过你的,那个时候你跟现在有很大的不一样,之前的你面上总是充满颓丧和苦闷,就像被生活压垮了样子,没有精气神,没有朝气,而见到你的人总能感受到那股不愉悦的感受。

    我发现你的改变,是在几个月前的某一天。那天早上,你围绕着林荫小道上跑步,当时我在阳台无意中见着你,突然就发现,你似乎跟以前不太一样了,你脸上苦闷埋怨的神色不见了,一点都没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坚毅的神色。

    嗯,你那会儿还是有些胖,远没有现在这么苗条匀称的身材,但是就能让人看出,你整个人完完全全变了,变得积极向上。

    之后每一天,我都会下意识在阳台上观察你,然后看着你一天一天在改变,直到变成今天这副模样。”

    郑妃一直安静地听着,也不打断对方。

    果然陈太太叹了口气,继续道:“我之所以说这么多,是因为我有件事情想要求你帮帮忙。

    我有个女儿,今年才十八岁,在读高三,她跟从前的你一样,对生活丧失了信心。”

    直到这时候,刘太太脸上就再没有了那种和蔼可亲的笑容,有的只是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疼惜和担忧。

    只这也简短的一句话,郑妃却立刻明白了。

    但她不是无脑自负的人,没有拍胸脯打包票把事情大包大揽笼下来。

    郑妃迟疑了会儿,还是问道:“你有没有,带孩子去看过心理医生?”

    心理疾病是最容易被人忽视和忌讳的,很多什么都不懂的人,甚至觉得心理问题根本不是问题,也许还要不痛不痒地说一句,都是自己想太多的缘故。

    “我曾带她去看过几次,但是毫无效果,事后心理医生跟我反应,她根本不配合,一句话也不愿意说。”

    郑妃摇摇头,“心理专家都没有办法,你为什么认为我行?不,这太不靠谱了。”

    陈太太很快调整过来,恢复了从容的表情,语气却很坚定,“不,你不一样的,你既然能让自己从那种逆向情绪中挣脱出来,让自己变得更好,所以我相信你身上有一种特殊的东西。”

    可能真是病急乱投医,或是走投无路了?

    “我真的,唉,该说什么呢?”郑妃苦笑。

    “真的,我只能拜托你了,小妃,你能答应我吗?我想让你陪我女儿一起住一段时间,也许,你会让她渐渐改过来呢?”

    郑妃想了想,这话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意思的吗?

    郑妃面上淡定,身后隐形的小尾巴却翘得老高。

    不知道事情是怎么发展的,反正最后的结果变成了,陈太太和郑妃约定,以三个月为期限,让陈太太的女儿陈满星跟郑妃住在一起,同吃同住。

    当然,郑妃并不是免费提供服务的。

    陈太太以聘请她为陈满星的“心理健康倡导师”为名目,给她发了不斐的薪水。


    她这是人在家中坐,财从天上来么?
    没见面的时候,郑妃以为陈太太的女儿是个叛逆任性的、即将高考的、中二少女。
    这是个不爱说话,羞涩内向,蜗牛属性的倔强小胖友。
    郑妃:今天多了一个高大上的头衔,成了“心理咨询倡导师”。
    刘西琰:我心理好像有点不太健康。

27、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爱财如命》/春溪笛晓


  方晨雨一行人拎着书回到镇上, 一部分人要回家, 一部分人要回学校。虽然学校已经放假了,但因为要跟着方晨雨去省城找“财路”,学习小组一大半人都还在学校宿舍住着。
  这是方晨雨和老校长商量的结果, 守门的老大爷也愿意留守在学校, 看着这群小孩每天热热闹闹地忙活。他们带回来的书可不少,石磊等人一致决定先把书拿回学校空教室。
  方晨雨一行人才走到校门口不远处, 就瞧见校门口有人正和守门的张大爷争吵, 有人还推搡张大爷。石磊立刻把手里的两捆书一扔,跑上去挡在张大爷面前,横着脸问:“你们想干什么?!”
  那群人见石磊个儿高, 顿时歇火了。等他们的目光扫过方晨雨一行人,瞧见了躲在人群背后的一个女孩之后马上又有了底气, 其中一个膀圆腰肥的女人三步并两步地上前, 伸手要拉那女孩,口里骂道:“你个死丫头,小小年纪不学好, 放假了还到处跑不回家!”
  那女孩明显受到了惊吓, 脸都白了,害怕地退后几步。叶小胖往女孩面前一挡,怒道:“你谁啊你!少动手动脚的!”
  “哟嗬?我谁?我是林小素她妈!”女人气势如虹, “我骂我自家闺女还犯法了?这么就都没见到人影儿, 我还以为没放假呢, 没想到在外面躲着不回家!亲家都过来下聘了, 你还想去念高中?女孩子家家的,念那么多书做什么?”
  林小素家里有五个小孩,四个是女儿,儿子排第四。林小素年纪最小,却不是女人心尖尖的宝贝,女人心尖尖的宝贝是儿子。前面三个女儿出嫁,碰上了最不景气的时候,没收多少礼金,勉强给家里盖了新房子。眼下儿子要说亲了,礼金还凑不齐,林小素妈妈就等着把林小素嫁出去,收了礼金给儿子娶媳妇。
  林小素妈妈觉得林小素长得不赖,学习又好,会算数,少说也可以说上养猪场老板儿子那样的亲。到时候女儿还可以帮忙管账,管账那事儿谁都知道的,油水多!到时候家里要盖楼了、她嫂嫂生了孩子,都可以弄点钱帮补娘家。
  女儿嘛,不就该早点嫁人?念书念书念书,念那么多书做什么?学傻了都嫁不出去了!上回来镇上搞义诊的女医生不就是吗?据说念了博士,念完都二十好几了,还没说亲呢!念书没用!女人还是该早点找个好婆家,晚了好亲事都被别人定了!
  林小素妈妈算盘打得噼啪响,对挡着她的叶小胖等人就显得不耐烦了:“你们什么意思?她是我女儿,我还能不为她好?倒是你们,小小年纪的,咋那么能闹腾?闹得林小素都不爸妈听话了,你说这造的是什么孽!”
  林小素妈妈嗓门大,一嗓子把周围的住户都引出来看热闹。清官难断家务事,也没人能站出来说话,只能摇头叹息了几句,暗暗为林小素感到惋惜。
  这要是以前考上一高多难得啊,谁都会轮番去劝一劝。可今年一下子出了四十来个,那能念一高就一点都不稀奇了。
  眼泪在林小素眼眶里打转。她妈妈指着鼻子骂她朝夕相处的好友们,她却没勇气开口为他们说话,也没勇气为自己争取。
  方晨雨抓住林小素的手。
  林小素抬头看向方晨雨。她在学校一直沉默寡言,加入学习小组都是方晨雨问到她她才鼓起勇气加入的。这小半年来方晨雨带着她们冲刺、带着她们复习、带着她们跑省城,方晨雨让她们看到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人生不仅仅是从这条村嫁到那条村,不是终日和田地猪食打交道,她们也可以有更广阔、更精彩的人生。
  林小素一直很羡慕方晨雨。方晨雨没有爸爸妈妈,但方晨雨活得很努力也很快活。方晨雨总是能往前看,看到她们都没看到的东西。
  方晨雨紧抓住林小素的手,认真地问:“小素,你想就这样嫁人吗?在你十五岁这一年就嫁给一个没怎么见过面的男人,再也不去学校、再也不念书。”
  林小素嘴巴动了动。
  她不想在十几岁的时候就嫁人。
  不管妈妈怎么告诉她这才正常,不管妈妈怎么说自己十六七岁就已经生下大姐,林小素还是不想过那样的生活。她不想在自己刚刚看到大家一起勾画出的美好未来的时候就退出。
  她想和大家在一起。
  “我不想。”林小素紧紧地反握住方晨雨的手,抬起头与还在骂人的林母对视。少女的眼睛清亮而坚定,有着从前从未有过的耀眼光芒,“妈妈,我不想回家嫁人,我想继续念书。”
  林母气怒交加,和她一起过来的人被她招呼着要抢人,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正好这时老吴领着人出勤,瞧见这架势立刻冲了过来,把两边分开了。
  林母见***来了,有些发怵,不敢抢人了,但她自有自己的办法。她往地下一坐,呼天抢地地嚎哭起来,说自己白养了林小素这么多年,养了个白眼狼。
  林母一个劲地嚎哭,林小素三个姐姐和林小素哥哥一个劲劝说林小素听话。林小素哥哥没考上高中,早就不念书了,一直待家里务农,长得高大憨实:“***,妈也是为你好,你看大姐她们不也是你这个年纪嫁人的吗?大家都这样的啊,女孩子念那么多书做什么?”
  “对啊,***,妈给你找的是好婚事啊,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二姐说。
  “你现在还小,可以挑来拣去,再大些别人可不要了。”三姐附和。
  “女人嫁个好老公,生两个儿子,出去谁不夸好?”大姐劝说,“你再去念高中,别人背后都说你嫁不出去呢!”
  林小素刚才把话说了出口,脸色也不那么白了。她知道石磊他们家里现在早就已经不那么困难,每个月都能赚挺多人,可她父母不信方晨雨教的法子能赚钱,不愿意加入。方晨雨她们知道她家的情况,哪怕不缺钱也陪着她一起想办法赚钱——他们不想她因为拿不出学费而掉队。
  方晨雨说得对,要是自己不努力,什么都做不到了。
  林小素说:“我不要这么早嫁人。”她的声音比任何时候都要坚定,“我还不想嫁人。”
  林小素态度坚决,没离校的老师们也陆陆续续赶了过来,都让林小素妈妈再好好想想。
  眼见方晨雨这边有几十号人,林小素的哥哥姐姐觉得肯定劝不动林小素了,只能劝林小素妈妈。林小素妈妈骂了一阵,着实累得慌,这才被三个女儿和自己最宝贝的儿子领走了。
  林小素身体微微虚软,靠在墙边抹眼泪。石磊等人都没说话,默默等在一边,等林小素的情绪缓和过来。他们一起冲刺小半年,感情早就像一家人那么亲近,林小素遇到这种事他们也难受。
  女孩子怎么呢?女孩子读书更有恒心、更聪明呢!
  闹成这样,林小素更不可能回家了。经此一事,守门的张大爷对出入学校的人盘查得更严密,绝对不轻易把可疑的人放进去,陪着林小素留校的人更是严防死守,从不让林小素落单。
  不知不觉到了八月初,方晨雨妈妈的忌日到了。镇上的风俗是这样的,亲人去世头十年里,每逢忌日死去都可以回来吃顿饭,离得远的、还在外头的可以直接在吃饭前上柱香,离得近的则直接带着饭菜去坟前拜祭,这样能吃上热乎的。
  方晨雨早早和杨铁头忙活了一早上,把热腾腾的饭菜放进竹篮子里,盖上竹编的盖子,把饭菜盖得严严实实。虽然早已过了十年,他们还是习惯每年这个时候去拜祭方晨雨的母亲和外祖母。
  杨铁头以前总说,也就他们爷孙俩会记得来看她们,要是他们都不来了那就真的没人记着了。
  方晨雨对妈妈和外婆都没有太大印象,不过每每看到杨铁头黯然伤神的模样她也会难受,总认真和杨铁头一起准备拜祭用的饭菜。
  妈妈和外婆也葬在大奚口附近。方晨雨经过大奚口前的石碑时,下意识地停下脚步看向那石碑。虽然经过岁月侵蚀,石碑上残留的字迹还是显得苍劲有力。仔细分辨的话,被风雨侵蚀掉的部分依稀还能辨认出来:这儿原来的名字果然是太溪谷。
  “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别走丢了!”杨铁头见方晨雨没跟上,也停下来招呼杨铁头赶紧跟上。
  “又不是小孩,哪会走丢啊!”方晨雨快步跟上,好奇地看向不远处有不少洞口的大奚口,“我刚才看了看石碑上刻的字,这边以前果然叫太溪谷。外公,上面真的有很多棺材吗?”
  “小孩子问那么多做什么。”杨铁头虎着脸说,“别用手指着那儿,别提这些有的没有的。”老一辈的人对鬼神向来有着敬畏之心,杨铁头也一样,他年轻时一身正气,天不怕地不怕,哪怕什么神神鬼鬼?现在不一样,他还带着方晨雨,都说小孩子八字轻,容易见鬼,这些东西能不提就不提。
  “哦。”方晨雨乖乖答应。
  爷孙俩沿着崎岖的山道来到方晨雨母亲和方晨雨外祖母墓前。坟上已经长了长长的青草,杨铁头摸出带来的镰刀利落地割草。方晨雨怕杨铁头累着,也抄起镰刀帮忙,她平时锻炼得多,动作也利落得很。就是芒草叶子尖利得很,在她手上割出了几道口子。
  杨铁头没注意到这个,方晨雨也藏着没说。见杨铁头还要拿锄头把周围的草给锄干净,方晨雨立刻把锄头给抢了,说:“外公你指挥,我来锄!”
  杨铁头绷着一张脸,没说什么,有着方晨雨捣腾。忙活了好一阵子,总算把长了半年的草给弄干净了。方晨雨把带来的饭菜在墓前摆开,杨铁头把香烛烧着了,把纸钱分给方晨雨去烧,自己着拿着点着的香念念有词。
  方晨雨年年都听杨铁头念,早学了不少,也边烧纸钱边念叨:“妈妈,外婆,外公做了你们爱吃的米糕,刚做好的,热乎着呢,你们要回来尝尝,外公的手艺越来越好啦!”
  杨铁头还是板着脸。他把香插在坟前,对着眼前两座坟茔说:“以后我们可能不能常常回来了。”
  方晨雨不由转头看向杨铁头。
  杨铁头拿出刀子切了块米糕,让方晨雨吃一块。方晨雨把米糕戳起来咬了一口,米糕又香又软,很好吃。小时候她身体差,爬山累,总不愿意和杨铁头一起上山。杨铁头骂她娇气她就哭,引得杨铁头又不得不哄她说到了山上就给她吃米糕,香香软软的可好吃了,她外婆和她妈妈都爱吃。
  方晨雨给杨铁头也戳了一块:“外公也吃!”
  两个人在坟前歇了一会儿才下山。没想到下山的时候又碰上点意外,有个**的人跌跌撞撞地跑出来,见着方晨雨爷孙俩立刻像看到救星似的,慌慌张张地说:“救救救命!我我我我哥!我我我我哥掉掉掉掉进水潭潭潭潭子里了!”
  这人体型虚胖,舌头跟打了结似的,一句话说半天都说不完整!等他把话说完,方晨雨眉头直跳,看向一旁的杨铁头。
  杨铁头也皱起眉头。大奚口那边有个水潭子,说是水潭子其实不太恰当,应该算个湖了。这湖很邪门,越到中间水越深,还打着旋儿。以前有小孩不信邪去那边游泳,被淹死了,尸体一直找不着,过了老长一段时间才在江里找到,泡得可肿了,骇人得很!
  方晨雨上学后才晓得,这湖应该连着暗河,掉进湖里很容易被“吸”走,其实是被吸进暗河里去了!
  方晨雨见那虚胖的高大个满脸焦急,不像在说谎,跑去周围找了根竹竿,对那高大个说:“我们去看看!”她说完又不放心,对杨铁头耳提面命,“外公你可不能下水!我们一起把人拉起来!”
  三个人来到“水潭”边,湖水果然幽深又诡谲,方晨雨远远瞧见有个人在水里扑腾,看起来快没力气了。方晨雨扭头对高个儿说:“你喊他一声,让他抓住竹竿!”
  高个儿立刻喊:“哥、哥、哥,这这这这这边!”
  方晨雨把让高个儿抓紧竹竿朝水里那人的方向甩出去,那人急忙抱着竹竿,竹竿骤然一沉,险些被扯了下水。好在方晨雨这边有三个人,合力拉了好一会儿,终于把水里那人给拉了上来。
  方晨雨手上火辣辣地疼,上前看那落水者的情况。没想到这人看起来挺年轻,衣着好像也挺不错。她还以为又是前面那几批过来太溪谷找宝贝的家伙呢!不过这人来太溪谷做什么?方晨雨见那年轻人吐出几口水,看起来听痛苦,不由问:“你没事吧?”
  年轻人胸口猛烈起伏了几下,终于恢复过来。他瞪了旁边的高个儿一眼,说:“还不是这傻大个,”年轻人指了指上面的岩洞,话说得比高个儿利索得多,“我正在上面往外看呢,他从背后拍了我一下,愣是把我从上面拍下来了!我的相机也摔水里了!那里头有我一路上拍的照片!”
  方晨雨听得一愣一愣。等年轻人仔仔细细把事情说了一遍,才晓得年轻人是个摄影爱好者,最爱拍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他在省城听说这儿有个叫太溪谷的地方立刻屁颠屁颠地领着弟弟找了过来。
  年轻人用力抹了把脸,说:“不行,我回去后一定得把游泳学会了!”
  “还好你没掉到湖心。”方晨雨不太理解年轻人的爱好,但还是庆幸地说,“听说中间连着地下河,你看那儿都打着旋的。”
  年轻人也心有余悸。他朝方晨雨和杨铁头道谢:“谢啦,要不是有你们,我这傻弟弟就该直接跳下水陪我一起淹死了。”
  人落水之后往往心慌得很,甭管别人是不是来救自己的,先巴着不放再说。一般来说不管救援者游泳厉不厉害,被落水者扒着不放都容易往下沉,所以跳下水救人很容易被溺水者拉下水。别说年轻人弟弟不会游泳,就算会也危险得很!
  得知底下有暗河,这“水潭子”危险得很,年轻人也不想着他的相机了,和方晨雨爷孙俩一起离开太溪谷。两个人身上都湿漉漉的,叫方晨雨领他们去买身衣服换一下。
  方晨雨面色古怪地瞧了他们一眼,领他们去镇上唯一一间平时会开门的衣服店里买衣服。年轻人一看那些衣服,脸都绿了,最后捏着鼻子挑了件花纹没那么奇怪的长袖圆领T恤和颜色没那么奇怪的喇叭裤。那高个儿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反而高兴地说:“便便便便宜!”
  方晨雨离开衣服店才闷笑着说:“镇上的人今年都喜欢花花绿绿的,还有据说城里很流行的喇叭裤。”
  “挺不错的。”年轻人咬牙应和。他这身衣服要是被那些认识的家伙看到了,还不得笑死?!
  “您穿着是很不错。”方晨雨夸道。年轻人底子好,长相不差,气质也不差,不管穿什么都透着股矜贵。方晨雨也知道相机,这东西可贵了,一般人玩不起。这年轻人的相机丢水里了都不让人去捞,提起来也只惋惜里面的照片,显然是不差钱的主!
  “呵呵。”年轻人皮笑肉不笑地挤出两声笑声来。别以为他不知道这小丫头刚才在嘲笑他!
  年轻人是坐火车来的,来时也没想那么多,和方晨雨提起要回省城才知道下午最后一趟火车已经开走了。镇上没多少外客来,招待所都开不下去了,一年到头关着门,只有上头有人下来视察才勉强开几天。高个儿迷茫地挠着头问:“哥,怎怎怎怎么办啊?”
  “这破地方怎么穷成这样!一天火车只有这么几趟?”年轻人忍不住嘀咕。
  “这还是老**和裴**争取的结果呢。”方晨雨说,“要不是老**争取,这些火车为了提速都要不停我们这儿啦!要是您早两年过来,下午还有一趟车的。”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我问的人骗了我来着。”年轻人恍然了悟,“这样就真的没办法了,只能等明天的火车。小丫头,你是这儿的人,知道有什么可以让我们住一晚的地方吗?”
  “有的!”方晨雨说,“如果你不嫌弃条件不好的话可以到我们学校住一宿,我和校长说一声就可以了。”
  年轻人心想,既然是学校能不好到哪里去?他也是去过学校宿舍的!他点头说:“行,你带我们去吧!”
  到方晨雨学校宿舍一看,年轻人就傻眼了。镇上那些房子又矮又破就算了,怎么连学校都这样?就那破窗子,玻璃都没几片了,全靠旧报纸和旧试卷挡着,冬天风大点还不得呼啦啦地灌进来?而且还是瓦房,缺砖漏瓦的,雨一大会漏雨。
  “你们这儿的孩子就住这地方啊?”年轻人忍不住问。
  “就这地方还挺多人住不起。在学校住得交住宿费、得在学校吃饭,平时还没法帮家里干活。”方晨雨说,“所以很多人都不住宿,每天在家里干完农活再走一两个小时路来上学。”
  方晨雨把年轻人兄弟俩领去见老校长,老校长听完来龙去脉,干脆地说:“学生宿舍那边没被褥,这都快入秋了,你们又泡了水,可别冻着了。要不这样吧,我这儿还有间空房子,你们要是不嫌挤就在这儿将就一晚。”
  年轻人说:“那就谢了。”
  老校长又眉开眼笑地招呼方晨雨:“来都来了,留下一起吃个饭。你可是我们的小状元,现在我出去见了以前的老朋友腰杆都挺直了!”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爱财如命》/春溪笛晓


  老校长遣小孙子去给杨铁头报个话, 留了方晨雨在家吃饭。饭桌上, 年轻人说了自己的名字,他叫段斯年,高个儿叫叫段长佑, 段斯年是哥哥, 身体弱,但人聪明;段长佑是弟弟, 身板结实, 但脑袋转得慢,说话还结结巴巴。
  两个人都是首都来的,都说这边发展快, 奇闻异事也多,想趁着假期出来见识见识。段斯年胆子大, 经常领着段长佑到处跑。这回一时不慎居然跑出事来了。
  老校长年纪大了, 又教书育人几十年,免不了语重心长地叮嘱:“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最好还是先找个可信可靠的向导好。”
  “您说得对。”段斯年想起自己在水里挣扎的难受,点头应和老校长的话, “下回我去别的地方一定得先找好向导, 游泳也得学起来。其实学校每年都有开游泳课,我们兄弟俩就是不想学,有点怕水。”
  段长佑觉得自己没保护好哥哥, 蔫了吧唧地坐在一边。
  一顿饭吃完, 双方的情况都了解完了, 段斯年得知方晨雨不仅考了第一, 还带出了一群考上省重点高中的小伙伴,看向方晨雨的目光不免有些惊奇。
  这个小女娃从救人开始就不太一般。别家小孩看到有人落水早慌了,不是自己跑掉就是直接跳水里,这都不行——哪怕是熟谙水性的人直接跳水里救落水者也可能有危险,最好就是趁着落水者还有意识用长长的杆子把人拉上来。
  听老校长唏嘘地提起两个老师调走、学校陷入困境的情况,段斯年想到了刚才看见的学校宿舍。段斯年说:“财政不是每年都有拨款下来吗?怎么不把宿舍修好点啊?”
  老校长说:“这几年跑出去打工的人更多了,留下的都是我们这些老弱病残,修不起来。再加上以前我们的娃子不争气,考不出好成绩,镇里也不好为我们争取。还好今年裴**为我们争取来三个大学生,晨晨她们也考得好,要不然下学期更困难。我们这地方又穷又偏,学校没停办就不错了,哪有钱修宿舍。”老校长说完意识到自己对外乡人说太多话了,不好意思地笑笑,让孙子切了个甜瓜,招呼道,“自家种的甜瓜,尝尝看,可甜了。”
  段斯年和段长佑晚上挤一被窝。段长佑结结巴巴地开口:“哥,这这这这里真穷……”
  “是挺穷。”段斯年说。
  “我我我我们能不能帮帮帮他们?”段长佑小声说。段长佑不爱动脑,从小到大凡事都是段斯年拿主意,像这种他主动提出自己想法的时候可不多。段长佑见段斯年不说话,又补充了一句,“她她她她们真不不不不容易。”
  “你是不是觉得人家小姑娘长得好看?”段斯年打趣。那小姑娘长得确实好看,眼睛总是笑得弯弯的,叫人一看就忘不了。哪怕是在首都,这样的小姑娘也难找,性子也机灵活泛,不是那种假惺惺的、装模作样的女孩,长大后不知道会迷倒多少人。
  “是是是好好好看看。”段长佑认真说,“心心心心心也好。”很多人要是不晓得他是段斯年弟弟,听到他结结巴巴说话要么不理他、要么取笑他。等知道他是段斯年弟弟了,又巴巴地凑上来,觉得他好哄,想哄着他带他们认识段斯年。事实上他只是脑子转得慢,又不是脑子不好使,谁好谁歹还是分得很清楚的。
  “等明天去省城再看看。”段斯年没说帮,也没说不帮。下午掉水里折腾得够呛,他也不嫌弃条件差,眨眼间就睡着了。
  第二天杨铁头要去省城复查,方晨雨起得也早。她吃过早餐,跑到学校叫上段斯年兄弟俩去坐火车,错过了早上和中午的两趟车可得多待上一天。段斯年得知杨铁头刚做过手术,还是眼下人人谈而色变的癌症,不由多看了方晨雨两眼。
  每每他以为这小姑娘已经够特别了,又让他知道一些意料之外的事。
  到了省城,段斯年打***让朋友过来接他,自己则去附近的服装店买身新行头换上。倒不是他瞧不起乡下地方的衣服,只是那样一身衣服被朋友看了肯定会笑上一整年。段斯年给自己和段长佑挑了身衣服,手突然停顿了一下,蓦然想到自己好像没注意到方晨雨穿的是什么样的衣服。
  大概是长得太好了,都没人注意到她穿的是什么。
  段斯年从不否认自己喜欢美的东西,美食、美景、美人,他都喜欢。他喜欢摄影,就是想把自己看到的美好的东西用照片留下来。那女孩乍一看不是顶美顶美的那种,看久了却觉得哪儿都很好。
  “哥,怎怎怎怎么了?”段长佑忍不住问。
  “没什么。”段斯年想了许久,也没想起更多的东西,只隐隐记得那女孩头发上扎着只小蝴蝶,明显是手工做的,鲜活又灵动,衬得那乌溜溜的头发更加乌黑漂亮。那样一个小姑娘,真不像是那种穷镇子能养出来的。
  这倒不是段斯年对穷人有偏见,只是一个人所处的环境往往会对这个人造成根深蒂固的影响,物质上是这样,精神上也是这样。圣人说过: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之同也;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同也。
  段斯年兄弟俩很快与朋友会合,朋友知道段斯年落水了,相机也丢了,不仅没同情,还笑得前俯后仰。损友说的大概就是这种吧。
  段斯年让朋友领自己去买新相机,末了又想起方晨雨和那个穷镇子,叫朋友看看有没有第一医院的熟人,帮忙给送点老山参之类的补品给杨铁头作为谢礼。
  “巧了,我正好有个叔父在那边工作,我叫他跑一趟。”朋友爽快地帮段斯年打完招呼。
  段斯年又问:“有没有什么相熟的建筑公司,可以帮忙建个可供几百号人住的宿舍楼的那种。”
  朋友奇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段长佑激动地说:“给给给学校建建建建宿舍。”
  平时段斯年常带着段长佑一起出来玩,但段长佑因为自己结巴不怎么爱说话。见段长佑都开口了,朋友更好奇了:“你怎么想起给人家学校建宿舍?”
  “救命之恩。”段斯年言简意赅。
  朋友一听,觉得也对,段斯年的命金贵着呢,别看他自己到处乱跑,没什么拘束,他真要在这边出了事,段家那脾气火爆的老爷子能把那穷镇子整个人拆了。这么一算别说是建个宿舍,直接建个学校都不夸张。
  “我还奇怪那么多人你不联系,怎么就联系我了,原来是要人跑腿啊。”朋友感叹,“唉,我就是天生劳碌命啊。”
  “别贫了,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认得的话我找别人去。”段斯年淡淡地说。
  “认得,当然认得,我这就去帮你联系联系!”朋友马上又去给人打***,心里觉得这镇子运气可真好。别看段斯年只是让人去建宿舍楼,他这动作一传出去,上头那些人保准会想很多,看着吧,用不了多久这学校连窗户都会有人抢着帮忙换!
  段斯年没再说话,和段长佑一起去挑新相机。这边离港城近,新货还真不少,段斯年上手试了试,挑了个趁手的。这时旁边一个女孩怯生生地凑过来,含羞带怯地问:“你好,你懂相机是吗?可、可不可以帮我挑一个?”
  段斯年瞧了一眼,女孩也不过十四五岁,和方晨雨一般大的年纪。他唇角含着笑,委婉地拒绝:“我不太懂,随便买的,你还是让老板给你介绍吧。”
  女孩“哦”地应了一声,眼底隐隐藏着失望。
  段斯年没说什么,爽快地付了钱,离开买相机的店与朋友会合。等走远了一下,朋友促狭地道:“我刚才可都听到了,斯年你真是桃花处处开啊,下至五岁女娃,上至五十岁阿姨,个个都被你迷倒。我看刚才那小女孩长得可不赖,清纯又漂亮,你怎么拒绝得那么干脆?”
  “你分得清女孩子化不化妆吗?”段斯年不答反问。
  “当然分得清!”朋友毫不犹豫地点头。
  “我猜你分不清。”段斯年说。刚才那矫揉造作的女孩他也说清纯又漂亮,怕不是眼瞎了。
  段斯年喜欢美人,没化妆的也喜欢,化了妆的喜欢,不过不太赞成十几岁就整天往脸上涂涂抹抹——不仅画着不符合自己年纪的妆容、用着不符合自己年纪的花销,还做着不符合自己年纪的事。
  朋友早习惯了段斯年的脾气,见段斯年懒得继续聊那女孩,自然也不再多说什么。他亲自开车带段斯年去玩儿。
  另一边,方晨雨紧张地领着杨铁头去复查。叶医生给杨铁头做了基础检查,开了单子让杨铁头再去做别的。见方晨雨一脸关切,叶医生安抚道:“放心,我看杨叔状态很好,不会有问题的。”
  这时叶医生瞧见院长走了过来,有些讶异,站起来向院长问好:“院长!”
  院长笑呵呵地拍拍叶医生的肩膀,夸了叶医生几句,又把目光投向叶医生身边的方晨雨。
  等瞧清方晨雨的模样之后,院长又想起侄子说这爷孙俩救了段家人,还是段老爷子最头疼也最疼爱的孙子。这女娃儿长得真好,可惜年纪小了点,要不然说不定……
  不对!院长回想了一下侄子的年纪,再仔细瞧了瞧,觉得也不太小。
  院长笑容更为真切,一派慈爱长辈的模样:“你就是晨雨吧?我就是过来看看你和你外公。刚才我侄子托我给他朋友带点补品给你外公,说你们在这边复查。他朋友说你和你朋友救了他,这是谢礼。”他把带来的老山参塞到方晨雨手上,又对叶医生说,“好好给晨雨外公治病,要是有什么问题可以安排会诊。晨雨你别担心,医院就是治病救人的地方,生病了就治病,不用慌!”
  直至叶医生送走院长,方晨雨还没回过神来呢。她抱着老山参问:“叶医生,这个叔叔是你们的院长吗?”
  “对。”叶医生也觉得这事情古怪极了。
  李院长一直很关心杨铁头的病情就算了,现在正院长也来给杨铁头送补品——要知道两位院长一直是不和的!
  正想着,副院长李兰芬又过来了。李兰芬也是听说正院长的举动才知道杨铁头今天来复查的。以前不知道杨铁头和好友那边的关系也就算了,现在知道了她自然要过来看看。一到叶医生那边,她就看到方晨雨抱着个大大的木盒子。
  李兰芬讶道:“这不是院长最宝贝的那根百年老山参吗?”上回院长亲妈病了,院长都没舍得用,另外找了根年份小点儿的顶上。怎么这回居然整根送给别人了?!
  方晨雨也一头雾水:“我不知道……”
  难道她和外公救的那两兄弟来头很大?
  可是看着没什么特别呀!便宜的衣服肯穿、普通的饭菜肯吃、窄窄的房子也肯挤着睡,而且看着年纪还那么小,还在上大学呢!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爱财如命》/春溪笛晓


  “这个还不能用。”李兰芬没细究正院长怎么过来了, 耐心地给方晨雨解释, “你外公现在是虚不受补的状态,暂时还是以调理为主,不要吃太多大补的东西。”
  叶医生也在一旁点头。老山参有时候是救命药, 有时候却是催命药, 到底要怎么用它还是李兰芬在行些。
  “这个很贵吗?”方晨雨说,“我去还给他!”
  “院长也是帮人送的。”叶医生提醒, “你去还院长应该也不会收, 除非让他送的人叫他收回去。”
  方晨雨拧起眉头。这买东西有强买强卖的就算了,送东西还有强送的吗?方晨雨以前也和别人一起救过人,有的人会说一声谢谢, 有的小孩怕被家长骂,一被救起来就两脚抹油, 赶紧溜了。段斯年和段长佑昨天已经说过谢谢了, 对方晨雨来说这事儿算是了了,自然也没有问段斯年是哪里人、怎么联系。
  方晨雨年纪小,但也看得出自己和段斯年兄弟俩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段斯年没主动说以后要联系, 方晨雨是不会提的。杨铁头一直以来都教她,该帮的要帮,而且要记住是自己愿意帮的, 不能想着要回报。
  这原就不是什么大事。
  现在看来段斯年兄弟俩果然和她们不是一个世界的。对方或许只是***里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 那位院长先生就把自己舍不得用的老山参送了过来, 态度殷勤备至。
  方晨雨把木盒子放下。她遇到过很多了不起的人, 李奶奶的儿子就很厉害,独自去港城拼出一片天,把所有家人都接了过去;何老也很厉害,轻轻松松地为她赌来五万多,眼都不眨一下;沈绍元、关峻他们也都很厉害,小小年纪做事就井井有条、从不慌乱。
  以前有个医生姐姐到她们镇上宣讲,方晨雨也觉得医生姐姐很厉害,不仅会治病,人也好。方晨雨从小脾气拧,和杨铁头一样拧,她看到别人好的地方就想向他们看齐。医生姐姐住在镇上招待所的时候,她每天早上起来就往招待所跑,天天跟在医生姐姐屁股后面当个小尾巴,学着医生姐姐的样子洗脸、洗手、梳头发,帮医生姐姐整理资料和宣讲。
  后来医生姐姐走了,偶尔也有别的人到镇上来,方晨雨都会跟着他们跑。外公告诉她,向好的人学习,自己也会越变越好。她觉得老师很好,医生姐姐她们也很好。
  只是长这么大以来,方晨雨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一句话就能改变很多事的人:哪怕知道李院长对她们爷孙俩照顾有加,那位院长先生还是巴巴地把老山参送过来。
  “既然院长都送来了,你就收下吧。”李兰芬了解了事情始末,对方晨雨说,“这老山参虽然贵,但对人家来说可能不算什么,毕竟还是命贵些。这东西现在不能用,以后还是可以用的,留着说不定可以救命。”
  复查快结束时沈绍元领着方彤彤过来了。方彤彤面色比上次红润很多,见到方晨雨后眼睛亮了亮,挣开沈绍元的手跑向方晨雨。沈绍元得知杨铁头复查结果很好,没什么大碍,也放下心来,让司机载他们去看看刚买不久的院子。
  沈绍元坐前头,杨铁头、方晨雨、方彤彤在后座挤一挤。方晨雨把新做的手串给方彤彤戴上,阳光下手串上的小晶石熠熠发亮。小孩子最喜欢亮晶晶的东西了,哪怕方彤彤这两年沉默了很多也一样。方彤彤小声说:“谢谢姐姐。”
  方晨雨笑眯眯地和方彤彤说起这段时间以来发生的趣事,还把有人在大奚口落水的事说了出来,准备潜移默化地教方彤彤一些应对方法。人是要救的,可不能赔上自己!
  姐妹俩说话间,车子也停了。方晨雨抬眼看去,不远处的院巷都沐浴在金灿灿的阳光里,古朴又坚实的墙体显得宁静安谧。巷口有两棵老树,盘枝错节,瞧着有点年头了,那叶子青青绿绿的,还挺有活力。有几只鸟儿站在上面啾啾地叫,也不怕人,人来了还是站那儿,只停下鸣叫,歪着脑袋看人。
  方晨雨和方彤彤也停下来看它们。
  “啾!”鸟儿终于败下阵来,叫了一声,扑腾着飞走了。
  方晨雨乐滋滋地一笑:“这里的鸟真呆,要是在镇上早被人抓光了!”
  方彤彤眼底也露出一丝笑意。
  沈绍元看着阳光底下相视而笑的两个妹妹,觉得自己买下院子的决定真的太对了,回头得好好感谢关峻才行。
  沈绍元刚这样想着,一旁的院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曦曦兴奋地跑出来拉着彤彤的手不放,两个小女娃叽叽喳喳地说起话来。
  方晨雨抬眼看去,只见院门完全打开了,关峻正好也站在那儿朝外面看,两人的视线正好在空中交汇。关峻长得好,比段斯年也不差,只是段斯年脸上会多些笑意,这人看起来却总是一本正经、不苟言笑的模样。人是冷淡了点,不过心还是很好很好的。方晨雨朝他笑弯起眼:“要出去吗?”
  “没有。”关峻说,“曦曦听到动静闹着要出来,说肯定是你们过来了,我跟着看看。”
  有沈绍元这么个天天带着妹妹的兄长在,方晨雨也不觉有异,点头说:“我们刚到呢。”
  关峻正要再和方晨雨说说话,却感觉一道锐利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他一顿,望向目光的来源。他听沈绍元说起过更多情况,一下子推断出这个用锐利眼神扫向自己的老人是方晨雨外公。他彬彬有礼地问好:“您好,您是晨雨的外公吧?我叫关峻,是曦曦的哥哥。”
  沈绍元也在一旁介绍:“我和关峻是同学,彤彤和曦曦也是同学。我会想到买这边的院子还是关峻提议的。”
  杨铁头听沈绍元这么一说才放下心来。就说方晨雨上哪儿认识这么个后生,这样才说得通。再看方晨雨,瞧着好像也坦坦荡荡,没有小女孩遇到心上人的忸怩,杨铁头朝关峻点点头。
  只要不是早恋之类的,杨铁头也赞同方晨雨多交些优秀的朋友。
  沈绍元领着杨铁头去看他们买下的院子。关峻跟在后面走了几步,目光顿了顿,落在方晨雨手上。方晨雨的手指细长漂亮,也挺白皙,就是上头几个小伤口,有的还有点红。偶尔被袖子磨到了,方晨雨眉头会微微蹙一下,不过她好像不太在意这点小事儿,开开心心地领着杨铁头往里走,问杨铁头往后住哪边。
  沈绍元向来体贴,提前把几个采光不好的房间预定下来,说是那几间要改建成杂物间和小书房。杨铁头挑来选去,还是只能选了个沈绍元想让他选的。沈绍元请杨铁头去客厅喝茶,茶还是陆先生留下的,泡起来香得很。
  彤彤对这院子可熟悉了,拉着曦曦在院子里玩。方晨雨在一边看着两个小女孩说悄悄话,心情也好得很,正想着要不要陪她们玩点什么,关峻就从院门外走了进来。
  方晨雨抬头看向关峻。
  关峻走到方晨雨身边坐下,取出一小扎创可贴对方晨雨说:“我看你手上有伤口,还是用创可贴包一下比较好。”
  方晨雨一愣,没想到关峻会注意这个。她昨天割芒草的时候确实刮伤了几道小伤口,不过也不深,她没太在意。这点小伤,过个两天就好啦,没必要浪费创可贴这么宝贝的东西。她们镇上都没得卖这小东西呢,弄出伤口顶多用纱布裹一下!
  方晨雨想要说不用了,手却已经被关峻抓了起来。关峻手掌比她大一圈,能把她的手完完整整裹在手里。他是城里人,皮肤白,两只手的颜色竟差不多,交握在一起分外和谐。
  “没事的,都是小伤口。”方晨雨说,“也不出血了,不用浪费!”
  “怎么能说是浪费。”关峻把方晨雨的手摊开,方晨雨的手有点细,手腕细,手掌也细,偏瘦,写字的地方和常用的指头有点薄茧,显然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孩,不过捏在手里还是软乎乎的。就是那些伤口有点碍眼。关峻越看越不喜欢上面那几道微微泛红的伤口,亲自拆了创可贴帮方晨雨把受伤的指头裹起来,然后把剩下的创可贴塞给方晨雨。
  从头到尾关峻的表情都又正经又认真,哪怕是手直接被关峻抓在手里,方晨雨也没有被冒犯的感觉,只觉得关峻人真的挺好的,一点都不像看起来那么冷淡。
  “明天换掉。”关峻叮嘱。
  “谢谢!”既然以后是邻居了,方晨雨也没拒绝关峻的好意,开开心心地道了谢。她活动了一下被创可贴裹着的指头,感觉有些新奇,伤口似乎一点都不疼了,还有种暖烘烘的感觉。想到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关峻还记着给妹妹买头绳,方晨雨由衷地说,“有你这么贴心的哥哥,当你妹妹一定很幸福!”
  “也不会。”关峻的目光转到正和彤彤玩得兴高采烈的关曦曦身上,坦然地说出实情,“我对妹妹很严格的。”

☆、第30章 第三十章

  《爱财如命》/春溪笛晓


  小半个月后, 段斯年与段长佑回到首都。段家本家宾客络绎不绝, 全因段老爷子寿辰要到了,明里暗里送东西来的人多不胜数,想来拜访的人更是排队等着。外头的不说, 段家嫡系和旁支就够多的了。
  “真是热闹。”段斯年唇角勾起一丝笑意, 也不急着带段长佑去找段老爷子,舒舒服服地睡了一宿。第二天早上醒来, 段长佑就在外头喊:“哥哥哥……”
  段斯年穿好衣服, 走出外头。八月过了,天气开始冷了,段斯年披了件外套, 打开门瞅向段长佑:“又没开学,怎么起这么早?”
  “爷爷叫叫叫我们去见见见见他。”段长佑说。他向来起得早, 起身练练武, 最近还加了游泳课,上回段斯年掉水里可把他给吓坏了。他们爸妈都不在了,他哥哥身体弱, 他一定得保护好哥哥。
  段斯年一点都不意外。他笑了笑, 领着段长佑去见段老爷子。
  段老爷子最喜欢的就是段斯年这个孙子,本来面上还有几分病容,见了段斯年就精神了, 骂道:“你这小兔崽子, 回来了也不早点来见我, 还睡懒觉到这个点。”
  “再过几天就开学了, 还不许我多睡几天?”段斯年径自搬了张凳子坐到病床前,“爷爷,怎么我出去才小半个月您就躺床上了?看来我真是一天都离不得。”
  “你就嘴上说得好听,一逮着空就往外跑。”段老爷子骂归骂,脸上却满是高兴。等想到前段时间南边传来的消息,段老爷子又敛起笑意,板起脸问,“有人说你去南边遇到意外了,怎么回事?伤着了没有?”
  “您看我伤着了没有?”段斯年站起来,在段老爷子面前转了一圈,悠然地重新坐下,“长佑这家伙不小心害我掉水里了而已,放心吧,他已经去学游泳了,以后我掉水里他准能第一时间捞我上来。”
  “掉水里还不严重?”段老爷子吹胡子瞪眼,“下回你要出去得多带点人,别自个儿往那些偏僻地方跑。”
  “我晓得的。”段斯年说,“我这不是看您寿辰快到了,替您找寿礼去吗?”
  段斯年从口袋里取出一个锦囊袋子,打开,珍而重之地取出里面放着的东西。
  段老爷子脸皮抖了抖。
  段老爷子拿起戒指轻轻婆娑,叹了口气:“你这傻孩子,我也就随口一提,你还真去找。”
  这戒指是当年他打仗的时候丢的。段斯年的奶奶是大家闺秀,他是没钱没势的穷小子,就是好学点儿、长得也俊,就讨了段斯年奶奶欢心。后来他们结婚,他特意弄了对戒指,不是什么金贵东西,但那是他当时最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了。后来他的戒指在打仗时丢了,也与段斯年奶奶分隔两地,另娶了他人。
  多年以后再相见,段斯年奶奶依然有着当年的美丽气质,她没有再嫁,日子过得很不错,见了他发现他手上的戒指早已换了,也不生气,只笑了笑,去将戒指取出来还他。那便是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了,一直到段斯年奶奶去世,他都没能再见她一面。
  段老爷子一生杀伐果决,为段家拼下偌大家业,从来都不是儿女情长之人。世上只有这么一个人能让他心中愧疚,永难忘怀。
  上回段老爷子梦见了段斯年奶奶,她幽幽地望着他叹气,说他把他们的戒指弄丢了。没想到他只是和段斯年提了一嘴,说那戒指可能丢在南边那个镇子的岩洞上,段斯年这傻小孩就真的跑去给他找。
  想到家族中众多纷争,再看看段斯年与段长佑兄弟俩稚气犹存的俊秀脸庞,段老爷子心中愧意越浓。他郑重地收好段斯年找回来的戒指,拉着段斯年说:“斯年啊,你最像你奶奶……”
  段斯年垂下眼睫,说:“我没有见过奶奶。”他语气诚挚,“我只想爷爷你活得长长久久,能让我和长佑继续无法无天下去。”
  段老爷子见段斯年这么说,又和段斯年说起往事:“你奶奶是很好很好的人……”
  外头等着见段老爷子的人等了一小时、两小时、三小时,都没等到机会,只等来段斯年含笑从里面走出来。段斯年淡淡地对旁边的勤务兵:“爷爷累了,已经睡下了,今天不见客。”
  段斯年和段长佑一前一后地走出段老爷子的院子。
  勤务兵看着兄弟俩离去的背影,心想:老爷子最疼的果然还是段斯年这个孙子,段斯年一回来别人都别想再凑到老爷子跟前献殷勤。
  段斯年与段长佑回到院子里,段长佑说:“哥,你你你……”
  段斯年睨了段长佑一眼。
  段斯年的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敲,含笑说:“接下来家里会更热闹,有些事你想不明白就别想了。”他把刚才段老爷子给他的一支钢笔掏了出来,漫不经心地把玩了一会儿,才接着说,“反正,该是我们的,别人一点都拿不走。弟弟,你嘴笨,记得少说话。”
  段斯年手一顿,目光落在那支钢笔上,笑容满是讥嘲。
  人啊,最不该相信的就是感情,最想要的却又是感情。得到的总是不珍惜,得不到的反而总惦记着。他祖母不回来是对的,回来哪还有她的位置?段家最不缺的就是薄情人——比如他爷爷。
  八月三十日,一高新生陆续到校。一高素来提倡学生自治,报到这天在学校组织迎新的都是高二级的学生。方晨雨提早出门,没去报到,先去一高附中那边找齐老师她们道谢。
  齐老师一见方晨雨,脸上立刻笑开了花,嘴里却说:“你这小姑娘可真了不得,害我们挨了校长好几次骂。”
  方晨雨与齐老师说了一会话,遇到了另外几个回来找初中老师的一高新生。双方简单地认识过后得知对方都要去隔壁报到,当即决定结伴过去。方晨雨与新认识的朋友到了一高门口,对他们说:“我要等一下以前的同学,你们可以先进去。”
  本来就是因为齐老师介绍才认识的,双方也没多大交情,那几个一高附中的学生听方晨雨这么说就先走了。走出一段路之后,有人忍不住开口:“这就是齐老师赞不绝口的那个方晨雨吗?”“看着也很普通,没什么特别的。”“是啊,听说她们那边挺穷的。”
  走在最末的女孩听着同伴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议论,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初秋方至,校门口那棵老银杏叶子早已转黄,地下落了一地金***的银杏叶。方晨雨就站在那棵银杏树下,身上穿着普通的校服外套、头发也只是扎成简单的马尾,从衣着打扮上看确实没有令人眼前一亮的地方。不过……这样还普通吗?那要怎么样才不普通?
  “姚薇薇,你怎么不走了?”同伴回过头来招呼女孩。
  被称为“姚薇薇”的女孩收回目光,应了一声,快步跟上其他同伴。
  这时一片银杏叶子无声无息地飘到方晨雨发上,恰巧卡在她发间,像是亮***的发夹。方晨雨丝毫没察觉,瞧见一辆公交停下之后马上迎了上去,与叶小胖他们会合。
  裴文静也过来了。她穿着新买的带小外套的连衣裙,脚上是小皮鞋,瞧着美美的。方晨雨两眼一亮:“裴裴你这样穿真好看!”
  裴文静不是喜欢出风头的人,她说:“是我奶奶给我买的,非要我报到的时候穿。”她奶奶从事文艺工作,从小爱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她学声乐也是她奶奶想她去学。别看她奶奶年纪大了,挑衣服的眼光可比很多年轻人要好,一路走来不少人都在偷看她。
  “你奶奶真好!”方晨雨由衷夸道。她没见过她奶奶,据说不是什么好相处的人,她听过一些关于方家人的传言,都是什么争家产啊抢权力啊。了解得多了,方晨雨就越明白外公为什么不让她和方家沾上关系。她和外公都是又直又拧的脾气,和这些满肚子弯弯绕绕的人肯定处不来的。
  裴文静没说太多自己的家事。她和方晨雨领着其他人去报到。
  本来裴文静还盼着能和方晨雨分到一个班,结果到了张贴着分班情况的地方一看,她们又分到不同班级去了!裴文静有些失望,却也知道她和方晨雨一个第一、一个第二,会被分开也很正常——毕竟分班的时候老师和老师之间也会抢学生,你抢到了第一名就很难再抢第二名。一个年级十五个班,被分在不同班级实在再正常不过。
  方晨雨和林小素一个班。
  叶小胖也和方晨雨分到不同班级去了,而且还隔得老远,一个在一班,一个在十五班。叶小胖眼泪汪汪,只差没抱着方晨雨哭。裴文静瞧见叶小胖哭丧着脸,眼底倒是多了几分笑意,和叶小胖一比,她和方晨雨离得还算近的,和初中一样,一个一班,一个二班,下课往来也方便!
  方晨雨一行人有人欢喜有人愁,别人也一样。
  “姚薇薇你在一班!”一个有点耳熟的声音在方晨雨耳边响起。
  方晨雨转头看去,发现是刚才在一高附中见过的那几个新生。
  那说话的女生声音带着几分抱怨:“明明我比你高十几分,为什么你能去一班,我要去二班。外头的人都知道一高分班是按成绩分的啊,二班说出去就不好听!”
  另一个分到二班的女生也说:“就是。而且姚薇薇你平时考试成绩可不怎么样,中考爆发了才考那么高分,怎么就你进了一班。”
  两个女生说话的声音不算小,周围的人都听见了,不少人不由多看了那个叫姚薇薇的女生一眼。平时成绩不怎么样?中考爆发才考高分?成绩普通就被分到一班?有猫腻,肯定有猫腻!不习惯被人注视的姚薇薇脸色微微发红,窘迫地说:“我也不知道啊。”
  广播让新生们到教室集中。方晨雨和林小素在高二学生会师兄师姐的指引下找到一班,两个人一走进教室,里头正在聊天的一些人立刻安静下来。方晨雨和林小素都穿着乡镇校服,和市区的校服明显不一样,其他人免不了向她们投来注目礼。由于师资的差异,每年从乡镇考进一高的学生十个指头都能数得清,能被分到一班的更是少之又少,一下子进来两个自然引人注目。
  林小素有点紧张,紧跟在方晨雨身后往里走。方晨雨朝未来的同学笑了笑,拉着林小素找好位置坐下。班主任很快到了,班主任叶培汝是个相当年轻的男人,戴着斯斯文文的银边眼镜。见学生们都自发地找位置坐好,叶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目光在教室里扫了一圈,点名。
  点名结束,叶老师直接把座位调整了一遍,钦点了一批班干部。
  方晨雨没捞到什么职务,她是乡镇上来的,年纪又挺小,长得也不像能镇得住场子的,叶老师暂时没考虑让她当班干部。
  方晨雨没觉得失落,早在过来报道之前,老校长和许老师他们就轮番和方晨雨聊过天,说她这次虽然发挥得好,但到了高中之后中考成绩就不作数了。尤其是是一高这种地方,能考进去的都是各个学校的佼佼者,她进来以后可能没办法像以前一样样样都突出,一定要调整好心态,考不好、做不好也别难过,学到东西就成了。
  方晨雨觉得很有道理。
  方晨雨和林小素被分开了,同桌换成了姚薇薇。
  “这么巧!”方晨雨抱着书包坐下时小声和姚薇薇打招呼。
  “是好巧。”姚薇薇也小声说。她坐在方晨雨隔壁,离方晨雨更近了。方晨雨皮肤很好,侧脸比远看时更漂亮,眼睫长长的,鼻子挺挺的,唇色柔嫩,唇形也好看。更重要的是,当方晨雨朝她笑的时候,她感觉整个世界都明亮了不少。
  姚薇薇又想起同伴们议论方晨雨时说“挺普通的”。
  班长也是个女孩子,叫祝彩月。祝彩月新官上任接到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带全班搞卫生。方晨雨和姚薇薇被安排去倒垃圾。全班都上阵,每个人都有任务,垃圾得最后才倒。方晨雨不想在一边干站着,拉姚薇薇到外边花坛旁坐下等着其他人打扫结束。
  “晨晨。”方晨雨正要和新同桌相互了解一下,就听到有人喊自己。她循声看去,不是沈绍元又是谁。沈绍元走近,朝方晨雨旁边的姚薇薇笑了笑,坐到方晨雨身边问她习不习惯。
  “才第一天呢,哪有什么习不习惯的!”方晨雨和沈绍元介绍,“这是我同桌姚薇薇。薇薇,这是我哥哥沈绍元。”
  姚薇薇有些诧异。她是一高附中出来的,她们初一入学时就知道沈绍元。那时候沈绍元是学校的风云人物,长得好,待人又温和有礼,还是学生会会长,她那些同伴考上一高时还惦记着沈绍元呢!方晨雨居然是沈绍元的妹妹吗?可是他们一个姓沈、一个姓方啊!
  仿佛看出了姚薇薇的疑惑,沈绍元微笑着说:“我们家情况比较特殊。”他没有多提,而是问方晨雨,“你们班主任叫什么名字?”
  “叶培汝叶老师。”方晨雨老实回答。
  “叶老师很厉害。”沈绍元对学校老师了若指掌,尤其是叶培汝这种名师。他给方晨雨介绍,“他还兼着南华日报的编辑身份,自己也常常有文章刊登在上面。你要是想提升一下写作方面的能力,平时可以多向叶老师请教。”
  “好!”方晨雨两眼发亮。她最喜欢厉害的人了!
  沈绍元和方晨雨聊了好一会儿,直至有人跑过来喊他才离开。
  姚薇薇说:“你哥哥真好,我哥哥可没这耐心和我说这么多话。”
  方晨雨点头:“哥哥确实很好。”她与沈绍元没有血缘关系,但沈绍元对她和外公很好,知道外公喜欢做木工,还特意找了些木雕教程和好木料让外公雕着玩。沈绍元比她也大不了多少,做事却这么细致妥帖,实在让方晨雨这个亲外孙女有点自愧不如!这也是方晨雨能这么快喊沈绍元一声“哥哥”的原因。
  方晨雨和姚薇薇说着话,祝彩月的声音突然从教室门口传来:“方晨雨,姚薇薇,你们还不快去倒垃圾!”祝彩月做事利落,嗓儿也大,属于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汉子类型。她吼这么一嗓子,四周的人都朝一班这边看。正在二班那边捋起袖子擦窗的裴文静听到“方晨雨”三个字,也转头看向一班的方向。
  “我们这就去!”方晨雨爽快地应了一声,拉着姚薇薇去倒垃圾。有男孩子主动提出由他们去倒,方晨雨拒绝了,“你们刚才已经打扫过了,这是我们的任务!”
  新学期伊始,垃圾也不多,方晨雨和姚薇薇拎得很轻松,就是不知道垃圾该往哪里倒。祝彩月也不知道,让她们路上问问人。方晨雨两人走出教学楼,迎面碰上了正在和叶培汝说话的关峻。
  关峻目光一顿,和叶培汝说了一声,上前和方晨雨打招呼:“在搞卫生?”
  “对。”方晨雨点头,眼睛弯弯像月牙,“正巧碰上了师兄你,你知道垃圾要倒到哪里去吗?”
  姚薇薇更震惊了。沈绍元是方晨雨哥哥还好说,关峻总不能也是方晨雨哥哥吧?关峻以前也是一高附中被提及很多的存在,他家世好,成绩好,长相身高都很出众,更重要的是他性格冷淡、很不好接近。有人喜欢沈绍元的温和和温柔,也有人喜欢关峻的冷峻和冷淡,十几岁的女孩子对关峻这种男生更是毫无抵抗力!
  可是现在关峻居然主动过来和方晨雨说话!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更不可思议的是,姚薇薇听到关峻开口说:“知道,我带你们去。”关峻转身和叶培汝道别。
  这时叶培汝也认出了方晨雨和姚薇薇是自己班的学生。他惊讶地问:“是晨雨和薇薇啊。”
  “叶老师。”方晨雨和姚薇薇乖乖向叶培汝问好。
  “我先带她们去把垃圾倒了。”关峻对叶培汝说。
  “去吧。”叶培汝点头说。
  关峻领着方晨雨两人去处理垃圾的地方。
  叶培汝看着关峻三人走远的背影,心里有些狐疑:关峻这小子什么时候这么热心了?不会是看上他学生了吧?
  关峻不知道自己被“班主任雷达”侦察到了,领着方晨雨和姚薇薇走在林荫道上。方晨雨主动找话题:“师兄,听哥哥说你没有加入学生会和社团。”
  “平时比较忙,没有精力加入这些。”关峻说,“你想加入?”
  “我应该也会挺忙。”方晨雨觉得自己也没多少空闲,既然需要投入精力和时间的话,她也不加入了。
  “你们想要组织一些集体活动的话,可以自己建一个社团。”关峻提议,“学校对这方面比较支持,有社团的话你们想要出去也方便,毕竟学校对内宿生的管理比较严格,平时不能随意出校门。”
  方晨雨初来乍到,没考虑这么多。她点头,表示自己会好好想想。关峻没再多说,送方晨雨到转角的地方,给方晨雨指出垃圾处理处的方向,说:“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来问我或者你哥哥。”
  “谢啦!”方晨雨朝关峻道谢,和姚薇薇一起去把垃圾倒了。
  “没想到关师兄还挺热心的。”姚薇薇忍不住感叹。谁说关峻难接近来着,明明人挺好,说话也有耐心!
  “嗯!”方晨雨很赞同,“我和师兄是邻居,见多了你就知道了,师兄是个面冷心热的好人。”
  方晨雨和姚薇薇把大大的垃圾桶抬回教室,祝彩月正站在教室门口等着她们。见她们有说有笑地走回来,祝彩月说:“你们怎么这么慢?别的班早就搞定了,还不快把垃圾桶放回去,马上级长和老师就要过来检查。”
  “对不起,”方晨雨笑眯眯,“路上遇到叶老师他们,耽搁了一会儿!”
  方晨雨和姚薇薇去洗手,出来后微风习习吹来,有点凉。姚薇薇小声说:“晨雨,班长是不是不喜欢我们?”
  方晨雨摇头:“我也不知道。”她也觉得祝彩月好像有意针对她和姚薇薇,不过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祝彩月。不过她这个人一向恩怨分明,别人对她好,她会加倍对对方好;别人对她不好,她也绝对不会忍气吞声。要是她是个脾气软和、处处忍让的人,初中时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不喜欢她了!方晨雨笑弯起眼,“不管那么多,没有人可以被所有人喜欢的,关师兄那么优秀的人肯定也有人看不惯。”
  姚薇薇点头。她关心起另一件事:“晨雨你真的要建社团吗?”
  方晨雨说:“如果真的像师兄说的那样的话,还是建一个好。我回头去了解一下建社团需要什么条件,再和裴裴她们商量一下!”
  姚薇薇犹豫了一会儿,问:“那我可以加入吗?”她以前就没什么主见,总和几个朋友玩一起。她嘴巴严,不爱说人闲话,很多人愿意和她说心事,也愿意带她玩,不过姚薇薇知道她们其实不太瞧得起她,一来她从不在学校说自己家里的情况,二来她零花钱少、门禁严,有时和她们玩不到一块。虽然她和方晨雨才刚认识一天,但她觉得和方晨雨相处起来很舒服,直觉告诉她和方晨雨一起的话会遇到很多有趣的事。
  “当然可以!”方晨雨也很喜欢姚薇薇这个新朋友。她想起看分班布告栏的时候姚薇薇遭人挤兑,知道姚薇薇和那些同伴可能处得不太好,很愿意接纳姚薇薇这个新成员。方晨雨提前给姚薇薇打预防针,“我要建的社团可能和其他社团不太一样,我主要是要给社团成员找一些勤工俭学的零工,假期可能还出去摆摊之类的。”
  方晨雨稍微给姚薇薇说了说林小素她们家的情况。姚薇薇不敢置信:“不是要二十岁才到适婚年龄吗?”
  “乡下的话,摆了喜酒就算是结婚了,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去领证,自然无所谓到不到适婚年龄。”方晨雨说,“有些家伙没脸没皮的,一哭二闹三上吊都做得出来,可恶极了。要不是我们人多,守得严,人可能会被他们强行带回去嫁人。”
  “还有这样的。”姚薇薇性格有些内向,但也是城里长大的孩子,没吃过什么苦,更没听说过世上有这样的父母。她觉得出生在这种家庭的女孩子真可怜。父母难道不该是儿女最坚实的后盾吗?姚薇薇坚定地说,“我加入你们!”
  “好啊,人越多越好!”方晨雨刚答应完,却看到裴文静坐在花坛那边看书。方晨雨对姚薇薇说,“咦,裴裴在等我!”
  姚薇薇顺着方晨雨的视线看去,只见一个身穿连衣裙的女生端端正正地坐在那儿,长相好,气质也好,是那种别人一看就会自惭形秽的存在。似乎是注意到她们走了过来,女生也抬眼望向她们,只是那双冷淡的眼睛只扫了她一眼,就转到方晨雨身上没再挪开。
  这就是方晨雨口里的“裴裴”吗?
  比她们一高附中以前的校花漂亮多了!

31、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爱财如命》/春溪笛晓


  裴文静住在舅舅家, 也在学校附近, 和方晨雨家一个方向。巧的是姚薇薇家也在那一带,三个女孩可以一起回家。裴文静想起祝彩月站在门口喊方晨雨的模样,不由多问了一句:“今天那个叫你们倒垃圾的是你们班长吗?”
  “对啊。”方晨雨说, “你认识她吗?”
  “不认识。”裴文静从小跟着裴成军辗转各地, 小学换了几所,中学也换了两所, 没什么同窗好友。裴文静说, “就是感觉她不太喜欢你。”
  “我又不可能人人都喜欢。”方晨雨不在意。她和裴文静说起社团的事,裴文静很赞同自己建个社团,要是她们各自加入学生会和不同社团, 平时就挺难玩到一块了。
  “可能有人不愿意参加。”裴文静冷静地分析。学习小组有三十人,中考复习备考期间一直很团结, 不过石磊妈妈那边组织家长一起做头饰的时候有一部分人的家长不愿意参与, 自个儿单干;暑假期间方晨雨带林小素她们赚学费,有的人家里条件好了,也不愿意一起。今天来报道有的人更是直接没和她们打招呼, 自己报到、自己去了新班级。
  方晨雨点头, 说:“不要紧,会有新的成员加入的。”方晨雨笑眯起眼,拉着姚薇薇的手, “薇薇不就想加入我们!”
  裴文静看了眼方晨雨和姚薇薇交握的手, 没再说什么。裴文静和姚薇薇住的小区比方晨雨家还要近些, 站在路口和方晨雨挥手道别。方晨雨一走远, 气氛不免有些尴尬。虽然方晨雨已经给她们相互介绍过了,她们之间还是陌生得很。姚薇薇和裴文静安静地走了一段路,忍不住说:“我家往这边走,我先走了啊。”
  裴文静点头。她说:“再见。”
  “再见。”姚薇薇也说。
  姚薇薇没走出几步,裴文静又喊住她:“姚薇薇。”
  “你那几个朋友不太好。”裴文静提醒了一句,转头走了。
  姚薇薇愣了一下,明白过来:裴文静说的是分去二班的那几个人。裴文静也是二班的,应该是听她们说了什么。一班二班虽然没明说,实际上都是重点班,两个班生源差不多、入学成绩也差不多,不过按照历年传统来看,一班最后的成绩总会比二班好一截——谁都找不出原因,可就是这么玄妙。
  所以她那几个同伴才会说酸话。
  “薇薇啊,到了新学校还习惯吗?”姚奶奶一见她回来,立刻拉着她的手问道。
  “新学校很好。”姚薇薇说,“认识了很好的新朋友。”
  另一边,方晨雨也快回到家。走到巷口,方晨雨一眼看到了在夕阳底下跳格子的曦曦和彤彤。两个小女娃一瞧见方晨雨,两眼一亮,拉着方晨雨姐姐长姐姐短的。曦曦说:“晨雨姐姐我跟你说,我爷爷买了只鹦鹉,它会唱歌呢!”说着她就把方晨雨和彤彤往自家院子里面带。
  关老爷子在院子里坐着,院门一直是打开的,他可以从院子里头瞧见外面的两个女娃儿。方晨雨拉着彤彤向关老爷子问好:“关爷爷!”
  小女孩的声音清脆甜亮,关老爷子喜欢得很,笑眯起眼,乐呵呵地点头:“晨雨放学了啊,在学校习惯不习惯?”
  “学校很好!”方晨雨快活地应了一句。
  曦曦抱着关老爷子胳膊摇啊摇:“爷爷,再把鹦鹉拿下来给我们看看好不好!让它唱歌给我听!”
  “拿下来给你们看可以,不过它唱不唱歌得看它想不想给你唱。”关老爷子说,“你想想,要是有你不喜欢的人来,我还让你去给他们唱歌,你高兴不?”
  曦曦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过年她那些叔叔婶婶过来就老爱让她表演,可烦人了!
  关老爷子把高悬着的鸟架取下来,放到石桌旁的枝条上让方晨雨她们逗着玩。关峻回到家后看到的就是一大两小三个小女娃努力地和一只鹦鹉“联络感情”。那只鹦鹉身披黄蓝绿三色羽毛,胸脯高高昂起,模样骄傲无比。
  “豆豆都不说话,是不是不喜欢我们啊?”曦曦失落地看向方晨雨。
  彤彤也看向方晨雨。
  被两双黑溜溜的眼睛盯着看,方晨雨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可是她也不会哄鹦鹉啊!
  方晨雨正纠结着,一道人影站到她们身后。方晨雨一愣,转头看去,看到关峻站到了她们身后。方晨雨说:“师兄你回来了!”
  关峻点头。他默不作声地伸手轻轻推了推鸟架。
  “你好,你好。”随着鸟架晃动,那只骄傲的鹦鹉终于开口了。
  “豆豆说话了!哥哥好厉害!”曦曦两眼发亮。
  “一般训练它说话的时候会轻轻推动鸟架,”关峻解释,“以后你想它说话,这样轻轻推一推就可以了。”
  三个小女娃齐齐点头,目光又转回鹦鹉身上。关峻陪她们逗了一会儿鹦鹉,走进屋,瞧见关老爷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进了屋子里头,背着手站在窗边往院子里看。关峻开口喊:“爷爷。”
  关老爷子点了点头,笑呵呵地看着院子里的三个女娃儿。等到关峻要转身往里走了,关老爷子才慢腾腾地说:“我都不知道我孙子什么时候学会逗鹦鹉了,哎,不知谁以前老烦这些小东西了。”
  关峻默不作声地往里走。
  关老爷子更乐了。就说这小子不会无缘无故问起隔壁院子,这不,没过多久隔壁院子就卖了,买下它的人是他同学,还带着两个妹妹。小的那个妹妹和曦曦玩得好,大的那个的话……了不得啊,都让他孙子学会逗鹦鹉说话了!
  方晨雨和彤彤在关家院子里玩了一会儿,向关老爷子道了别,牵着彤彤回了隔壁。没想到家里有客人。
  说是客人也不恰当。
  是方立平和龙丽雅。
  彤彤乖乖喊:“爸爸,妈妈。”
  方晨雨怔怔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喊人。龙丽雅敛起平日里的女强人气势,用尽量柔和的语气说:“晨雨,彤彤,坐下说话。”
  龙丽雅脸上化着妆,却还是透着显而易见的疲惫。彤彤坐到她身边,回答着龙丽雅询问的关于开学的问题。方晨雨坐在方立平旁边,有点安静。杨铁头煮了热茶,出来见方晨雨和方立平不说话,也坐到了一旁。杨铁头说:“你爸爸这几年忙得很,一年到头能从研究所出来和你们见面的时间不多。”他的意思很明显,让方晨雨主动和方立平说说话。
  方立平看向方晨雨,心里有千言万语,却堵在喉咙间说不出来。他本来就是不善言辞的人,对方晨雨和方彤彤又有愧在心,更是不知该怎么表达自己的关心。彤彤挤到方立平和龙丽雅中间,看了看龙丽雅,又看了看方立平,最后巴巴地看着方晨雨。
  方晨雨向来和谁都处得不错,但还是不知该怎么和方立平他们说话。
  好在这时沈绍元回来了。
  沈绍元让阿姨去做晚饭,坐下和方立平、龙丽雅问了好,就问起方晨雨在新学校过得怎么样、有没有交上新朋友。话头一起,气氛顿时轻松多了,一向不多话的彤彤也开口说话,和龙丽雅他们说起曦曦家的鹦鹉。一顿饭下来,一家人也算其乐融融。
  晚饭过后龙丽雅和方立平又要走了。龙丽雅是要去赶飞机,方立平则是要回研究所。龙丽雅让司机先送方立平去研究所那边。
  “对不起。”车开出一段路,方立平才开口。他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也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不管是对妻子还是对三个孩子,他都没尽到自己的责任。继子早熟懂事,不用他操心;两个女儿却都还小,彤彤遇到那样的事、方晨雨和他不亲,都有他的责任在。
  “我也做得不好。”龙丽雅叹气。他们两个人都不适合当父母。
  研究所到了,方立平没下车,而是坐在车里许久。龙丽雅转头注视着他:“你有事情要说对吗?”
  “对。”方立平声音有些艰涩,不太敢与龙丽雅对视,“首都那边有个项目,主要在西北那边做,至少要三年,上面推荐了我。”
  “丽雅。”方立平喊。
  “所以我们要三年见不到你?”龙丽雅说。
  “对。”方立平说,“保密级别比以前的项目都要高,我可能三年内都不能离开研究基地。”
  “你去吧。”龙丽雅说,“我会尽快处理好厂子的事,好好照顾彤彤和晨雨她们。”她顿了顿,张手给了方立平一个拥抱。
  方立平身体僵硬了一下,轻轻回抱龙丽雅。夫妻俩拥抱了许久,方立平下了车。龙丽雅注视着方立平走进夜色中的背影,轻轻地叹了口气。她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方立平也经历了丧妻之痛,他们本来都想要一段不会过于约束彼此的婚姻,可两个人既然成了夫妻,自然就有了剪不断的羁绊。结婚越久,他们就越清楚彼此的追求与责任——越清楚彼此并不适合当一个妻子或丈夫、母亲或父亲。
  “开车吧。”龙丽雅说。

32、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爱财如命》/春溪笛晓


  方晨雨这一晚没睡好。
  方晨雨不是从小就很乖的, 她以前也会哭、会闹、会和杨铁头吵架。有的时候方晨雨比别家小孩更顽皮, 能做出很多别家小孩不敢做的事。比如离家出走去找爸爸。
  方晨雨已经不记得当时和外公因为什么而吵架,只记得自己一心要去找爸爸。她一个人走了很久很久、走了很远很远,看到的却是爸爸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她忽然有点明白外公说的, 爸爸已经有了新家庭是什么意思。
  爸爸已经有了新的家、新的家人, 她是个外人。若不是沈绍元说出来,她都不知道爸爸留在新家庭的时间也不多, 妹妹还因为曾经被保姆虐待而变得沉默。
  每个人都不像看起来那么快乐。
  方晨雨到夜深才睡着。她在梦里沉沉浮浮, 像是坠落悬崖、又像是坠入深海。她感觉腕上热热的,努力低头看去,却发现那玉镯化作一道光, 在她腕上缠绕两圈,化作一道不起眼的花纹, 宛如含苞的莲花。那莲花最外层的花瓣上有一点亮光, 色泽似白非白、似绿非绿,给方晨雨一种熟悉的感觉。
  镯子变成了一朵花?
  方晨雨猛地惊醒。窗外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风从外头吹进来, 连吸入肺叶的空气也变得分外沁凉。方晨雨感觉自己经历了一场无比漫长的梦境, 身体这一刻才重归她所有。她往腕间摸去,光溜溜的,什么都没有!
  方晨雨瞠目结舌。她只是睡了一觉, 为什么镯子不见了啊!回想起梦里看见的那朵莲花, 方晨雨往梦里浮现莲花花纹的地方看去, 却发现那上面什么都没有!
  方晨雨一骨碌爬起床, 在床上翻找半天,没找着镯子。倒是彤彤醒了,抱着枕头过来找她。见方晨雨在找东西,彤彤边揉着眼睛边喊:“姐姐。”彤彤好奇地问,“你在找什么?”
  “没什么。”方晨雨想到镯子的奇异之处,没有说出来。小孩子容易多想,这种奇怪的事情还是不要告诉彤彤好点儿。左右也不会有人到她床上来翻东西,要是镯子掉在床上肯定能找着的。
  方晨雨心里隐隐有种预感:镯子可能找不到了。
  “姐姐,你还要去跑步吗?”彤彤转了话题。
  “下雨不去。”方晨雨点头,“我们可以打一套太极拳。”
  “太极拳是什么?”彤彤跃跃欲试。
  方晨雨跳下床,领着彤彤熟悉过后,找了个空旷的地方教彤彤耍太极拳。沈绍元起床走出门,看到的就是在走廊里耍太极的两个身影,一个是十几岁的少女,一个是几岁的小豆丁,一大一小,动作却十分一致,瞧着和谐得很。
  杨铁头端着早餐出来,见沈绍元站在门边看方晨雨带方彤彤耍太极拳,也停下脚步,站在沈绍元身边说:“这套太极拳她跟个老道士学的,那老道士以前住在镇上,挺神乎的,一般镇上有什么红白喜事都找他。后来被首都来的人请去出海找什么东西,再也没消息了。”
  “别的不知道,这套太极拳看着有模有样的。”沈绍元说。
  杨铁头点头,招呼方晨雨把方彤彤领回来吃早饭,今天可是她们正式开学的日子!
  一家人吃完早餐,方晨雨和沈绍元领着方彤彤出门,正好撞上关峻兄妹。三个人送完两个小孩,方晨雨问起社团的事,沈绍元有些讶异,但还是仔细给方晨雨讲解了流程。这方面本来就归学生会管,沈绍元给方晨雨打包票:“你把资料交上来,我们这边会尽快帮你审核。”
  关峻提醒:“今天你们可能要摸底考。”
  沈绍元惊讶地看了关峻一眼。
  方晨雨吃惊:“才第一天就要摸底考啊!”
  关峻点了点头:“一高和印厂有合作,印刷试卷非常方便。”作为省级名校,一高不管是财政还是资源都是得天独厚的,要不也不会有“考进一高就等于一只脚踏进了大学”这种宣言。
  方晨雨和裴文静她们约好要一起上学。见时间还早,方晨雨让关峻、沈绍元先走,自己撑着伞在路口等人。
  新学期伊始,沈绍元要去安排学生会各项事务,决定先去学校。关峻想了想,也跟着沈绍元一起走了。沈绍元说:“关峻你今天也这么送曦曦去学校早啊。”
  “开学第一天,早点好。”关峻说,“而且曦曦和你妹妹昨天就约好要一起上学。”
  沈绍元笑着说:“女孩子就是这样的,不仅上学放学要一起,上厕所都要一起。”
  关峻点头,没再说什么。到要转弯的时候他回头看了看,方晨雨还站在路口那儿,一身红白相间的初中校服,马尾扎得高高的,可精神了。另外两个女生朝她跑去,三个女孩儿打着三把不同颜色的伞说说笑笑地走过斑马线。
  关峻收回视线,默不作声地与沈绍元一起往学校的方向走。
  开学第一天,早读正式开始,读的是语文,领读的人是祝彩月,她还兼任语文课代表。祝彩月嗓门够大,镇得住场子,一班提前五分钟就传出了朗朗读书声。
  叶培汝还没走到班级门口就被其他老师半是羡慕半是玩笑地夸:“不愧是一班,学生可真够自觉的。”
  叶培汝笑了笑,没有应这话,背着手走到教室外看着认真开始晨读的新生们。他的目光先落在领读的祝彩月身上,接着往其他人身上扫了一圈,目光落到方晨雨身上。
  今年的“中考神话”早从一高附中那边传了过来,同一个乡镇学校有四十来个学生考上一高,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事。
  这个结果有人高兴也有人恨,比如叶培汝就认识几个来找他“通融”的亲朋好友,说自己孩子的分数按照往年分数线肯定能上一高,没想到今年会杀出那样的黑马。甚至还有人话里话外暗示方晨雨她们学校集体***,气得到那边监考的老师纷纷站出来自证清白:他们又不是傻子,这种一眼就会被看出来的事谁会冒着丢掉铁饭碗的风险去干?
  方晨雨她们的试卷也被反复调出来核查过。没问题,完全没问题。
  那就是说她们的成绩是完全真实的。
  叶培汝收回定在方晨雨身上的视线。一班二班的学生是他和二班班主任轮流挑的,他也知道今年的“中考神话”和自己班的方晨雨、隔壁班的裴文静有关,考虑到大部分学生都是省城生源之后还是选了祝彩月当班长。
  希望省城学生和乡镇学生的矛盾今年不会扩大吧!
  往年十几个班里都没多少乡镇学生,即便有矛盾也不明显,今年却多了这么一批。
  叶培汝又看了方晨雨、林小素身上的红白校服一眼,才转身回办公室准备这次摸底考。
  早读结束,第一节是数学课。数学老师也很年轻,就是身体有点圆,浑身上下胖得很均匀。他推了推鼻梁上的圆框眼镜,笑眯眯地说:“大家好,我叫成圆,这学期我是你们的数学老师。”没等新生们为他的名如其人感到惊奇,他就把胳膊底下夹着的、散发着新鲜油墨香气的试卷往讲台上一方,乐呵呵地笑着,“在讲课之前我们先来做张卷子,让我看看你们底子如何。”
  底下顿时哀嚎一片。
  一班二班还是好的,其他班的学生只能用如丧考妣来形容了:中考结束之后他们就放飞玩去了,书本知识哪还记得多少啊!上学第一天就要考试,太可怕了!
  有关峻提醒,方晨雨倒是不慌。她拿到试卷把题目看了一遍,讶异地发现有些题是超纲的,得高中才学到。她和裴文静她们预习过课本,虽然没有正式开始学,但大致知识点还是了解的。
  这也算是误打误撞为摸底考做了准备吧!
  方晨雨端端正正地写下自己的名字,开始答题。数学老师成圆站在讲台上,笑呵呵地俯视全班。
  这次摸底考的试卷就是成圆出的,目的就是挫挫这群天之骄子的锐气,免得他们考上一高就膨胀!这卷子的题目不仅难,还超纲,这些熊孩子们能做出来才怪。
  成圆志得意满,见新生们都愁眉苦脸,心里更加乐呵,背着手假模假样地在过道上踱来踱去。等走到伏案答题的方晨雨身边,成圆脸上的笑意消失了。他不敢置信地停下脚步,盯着方晨雨那整洁漂亮的字迹看。
  这可是他精挑细选的“死亡题组”!这女娃儿怎么答得**不离十?!
  成圆眼睛都睁圆了,再看一下姓名那一栏,方晨雨。得了,是今年的小状元,这就不奇怪了!
  成圆脸上重新挂上笑容,继续在过道之间踱步,欣赏那一张张惨烈的卷子。一节课结束,成圆说:“收卷!”看着卷子一张张地被收起来,新生们一个个像霜打的茄子那样蔫耷耷的,成圆满意无比,“老叶没选我的科代表吧?”
  祝彩月积极回答:“没有,老师!叶老师说让您和其他老师自己挑!”
  成圆颔首,把组长收上来的卷子往旁边一放:“那好,方晨雨,以后你是我的科代表。”
  方晨雨也愣了一下。她站起来落落大方地答应:“好。”
  成圆非常满意,拿着试卷走了。
  接下来同样的事情几乎发生在每一节新课上,可惜方晨雨只有一个,没办法兼任八科科代表,其他老师只能挑别人。林小素也被选上了,还是英语科代表,早上要领读的那种。
  林小素紧张得很,下课后拉着方晨雨核对新单词的读音,生怕自己明天领读会读错。这是学习小组各个成员初中时养成的习惯,一般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会先找方晨雨。
  林小素和方晨雨没觉得有什么,别人却觉得有点碍眼。祝彩月的同桌酸溜溜地说:“有老师不问问同学,她读的就一定准吗?”
  祝彩月拉了拉同桌,示意她别说话。
  祝彩月同桌朝方晨雨冷笑了一下,没再吭声。
  方晨雨明白了,祝彩月她们确实不喜欢她。她不知道原因,只觉得周围的人看向她们的目光有些微妙。
  林小素脸色白了白,默默坐回了自己位置上。姚薇薇看了眼林小素倔强挺直的背脊,压低声音对方晨雨说:“

最近几年,喜欢戴佛珠的人越来越多了,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无论他信不信佛,都可以因此机会种下佛缘善根。等到因缘成熟之时,定会趋向佛道走向解脱。居士们在一起的时候,也常常会议论:念佛用哪一种佛珠好?哪一种材质的佛珠功德大、加持力大?

对于初学佛的人有这个疑惑很正常。从修行的角度说,“修增法用琥珀珠,修息法用水晶珠,修坏法及长寿法用珊瑚珠,修诛法用人头骨珠,修观音法用菩提子珠,修一切法均可用凤眼菩提子珠。”

文殊菩萨在《佛说校量数珠功德经》开示:“若菩提子为数珠者。或用掏念或但手持。数诵一遍其福无量。不可算数难可校量。”

“诸善男子其菩提子者。若复有人手持此珠。不能依法念诵佛名及陀罗尼。此善男子但能手持随身。行住坐卧所出言语若善若恶。斯由此人以持菩提子故。得福等同如念诸佛诵咒无异。获福无量。”

由此可知,用菩提子为材质来做佛珠,相比其它诸多材质来讲,让人得福最大。

不过,以我看来,对于任何事物都不要执着,对于佛珠也一样。能让你升起欢喜心的就为最好!一定要把“文玩”和“佛珠”区分开来,佛珠是弘法最为方便的法器,不要过分地计较它的构造、颗数和质料。对于定力不足的初学者来说,我个人不建议拿几万几十万的沉香、红珊瑚等贵重材质的佛珠。这样不仅容易产生攀比炫耀之心,而且还会常常担心丢失被盗,也就没有心思和精力用它念佛了。

讲个故事,有个老妇人,笃信佛教,希望经常去印度经商的儿子能给她带一个殊胜的加持品回来。儿子完全忘了妈妈的嘱托,直到回到了家门口时才想起这回事,情急之下捡了颗狗牙来冒充佛牙。老母亲信以为真,对这颗“佛牙”升起了强烈的信心,每日虔诚顶礼供奉。没想到,“狗牙”竟生出许多舍利。老妇人去世时,出现了彩虹光环等成就瑞相。因此,一串佛珠的加持力的大小,缘于你对佛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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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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