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10月 6日,***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长达10年的灾难。消息传到福建,全省军民一片欢腾,拍手称 快,采用各种形式庆祝人民的胜利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覆灭。10月22日,福建省和福州市的党政机关干部、群众以及前线三军50万人举行集会,庆祝粉碎江青
反革命集团的伟大胜利。全省各地群众相继集会游行,举行庆祝活动,表达他们由衷的喜悦和对党中央的拥护,以及对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的渴望。
江青反革命集团虽然垮台,但经过十年动乱,积累下许多严重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亟待解决。***福建省委在这历史转折的关头,面临着拨乱反正和恢复正常 经济建设秩序的重大任务。最急迫的问题是从省到地、县党政部门和许多企事业单位,有相当一部分权力仍掌握在江青反革命集团地方帮派分子手中,有些地方的帮
派势力盘根错节,一部分地区的动乱尚未停止。因此,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有些地区和单位的党组织仍然处于瘫痪状态。
据统计,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时,福建省1/3的县、1/4的公社和一批厂矿企业领导班子瘫痪或半瘫痪。部分地方和单位被江青反革命集团地方帮派势力 篡夺了领导权。有的地区的情况还十分严重,即使到了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消息传到福建,全省军民奔走欢呼之时,莆田、晋江等一些地区的地方帮派骨干对于中
央的这一重大举措继续抵制,制造严重事端。他们还利用把持的权力,非法开除、撤免干部。仅莆田、晋江两个地区生产队长以上被非法开除、撤换、罢免的干部就 有3200余人,突击提拔干部、突击发展党员各达4000余人。
***福建省委认识到,如果不改变这种状况,福建的混乱局面就不能平定,工作也无法前进。为此,***福建省委一方面按照中央的部署,在全省清算江青反革 命集团的罪行;同时,普遍清查他们的地方帮派体系,以及与他们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逐步调整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10月29日,***福建省委
决定成立清查材料组,对陈佳忠等少数江青反革命集团在福建的骨干进行专案审查。1977年11月初,政法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的罪证,依法逮捕江青反革命集团 在福建的帮派骨干陈佳忠、李庆霖、庄志鹏。11月14日,***福建省委、省革委会召开有510万人参加的全省广播大会,声讨他们紧跟、江青反革命集团 所犯的罪行。
1976年12月至1977年夏收大忙以前,***福建省委抓紧时机,对县以上单位进行有组织、有领导的清查和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一些受到江青 反革命集团危害较深的地区,人民群众更愤然而起,同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地方帮派骨干展开严肃的斗争。1976年12月,莆田县军民5万多人集会,揭露打着
“反潮流”旗号、追随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李庆霖在莆田地区兴风作浪,凌驾于党委之上搞破坏活动的罪行。与此同时,***龙岩地委也召开万人批判大会,揭发批判 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地方帮派骨干的反革命破坏活动。在一个时期内,揭发批判的斗争形成一股汹涌的群众性浪潮。全省军民和干部群众在这场斗争中得到锻炼,受 到教育,特别是对“文化大革命”给党和国家造成的严重危害,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
此后不久,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进一步深入。福州军区领导机关和驻福建的人民解放军也派出上万名指战员,深入莆田、晋江等“重灾区”帮助工作。到1977年上半年,由于派性造成的武斗和动乱、宗族械斗基本被制止,全省政治局面趋于安定。
1977年下半年开始,***福建省委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那些被江青反革命集团地方帮派骨干篡夺了领导权或者干扰破坏问题比较严重的党政机关与 企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调整领导班子,清除这些地方和单位长期存在的不安定和不团结的因素,对稳定全省局势起了重大作用。到1978年,全省清查江青反革命
集团的工作基本结束,这就摧毁了这股给福建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反革命政治势力,夺回了被他们篡夺的那部分领导权。
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以后,面临着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做好这项工作,是民心所向,也是拨乱反正、恢复党的实事 求是作风的客观要求。但是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到对“文化大革命”中许多重大问题的是非评价,在当时“左”的思想路线尚未彻底清理的情况下,虽然***福建省委 下了决心,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进展比较缓慢,在有的地方和部门甚至还遇到不少阻力。
三明地区农机公司干部赵大中,因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被打成现行反革命而被捕关押。在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以后的1976年11 月,赵大中虽然被释放,但有关部门并不为他平反,也没有承认他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行动是正确的,因而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1978年4月,在***中央副
主席的过问下,***福建省委对于这一批示十分重视,随即责成三明地委为赵大中召开平反大会,并查处了有关人员。***福建省委随后又召开地、市委书记 会议,通报了这一情况,要求各地以此为鉴,抓紧平反冤假错案,把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引向深入。
类似赵大中的案件一个接一个得到了平反。1978年7月20日,《福建日报》刊登题为《疾风知劲草》的报道,介绍福州大学机械系教师厉海清敢于坚持党 性、坚持真理,同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斗争的事迹。1974年,江青反革命集团出于篡党夺权的阴谋和野心,把矛头指向总理。厉海清致信主席,揭
露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阴谋。1976年,厉海清再次挺身而出,公开痛斥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为此,厉海清受到严重迫害。他在被捕后拖着重病之躯,不屈 不挠,坚持斗争。厉海清的气节,反映了福建人民的精神与意志。《福建日报》为此配发短评,对厉海清作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
“文化大革命”期间,不仅象赵大中、厉海清这样普通的***党员干部受到严重迫害,***各级组织的领导干部也都受到冲击,有相当部分的干部受到非法审讯 和拘禁,有许多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也被迫害致死,酿成很多冤案。因此,为这些干部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是对“文化大革命”的批判与否定,也是揭批江青 反革命集团罪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此前后,***福建省委、省革委会和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遵照中央的部署,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展开全面的复查和平反工作,其中包括对受到打击 迫害的归侨、侨属、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进行平反。这些复查平反工作,一开始就遇到许多来自派性、极左思潮、宗派观念等各方面的干扰,加上这些案件涉
及的人和事十分复杂,因此从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到1978年的两年中,全省共复查“文化大革命”案件1177件,只平反改判242件。对 于“文化大革命”以前历次政治运动遗留下来的案件复查,也同样迟迟得不到彻底的解决。这种情况到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才有所改变,特别
是到1981年初,***福建省委在项南的主持下强调“解放思想”,彻底否定和纠正长期以来束缚人们思想的“左”的观念,并且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以后,平反 冤假错案的工作才得以全面展开,党的政策才得到认真落实。
“文化大革命”给 福建的国民经济造成严重的灾难。1976年,福建工农业生产严重倒退,全省县以上工业企业约有15%处于停产半停产状况。全省钢产量降至6.47万吨,为 1971年以来最低点。农业生产也大幅度滑坡,1976年粮食减产4亿公斤,粮食征购也比1975年减少19.8%。全省财政收入每况愈下,1976年比
上年减少7.1%,人均国民收入仅166元。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福建省委以极大的精力整顿经济秩序,恢复工农业生产。首先,在农业方面,***福建省委于1977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召 开全省第二次“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大会,部署在农村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农业生产的罪行,同时强调抓紧农业生产,发展社队企业和多种经营,壮大集 体经济,加快农业发展的步伐。
同年5月,***福建省委发出《关于当前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又称农业“十二条”)。按照这个规定,福建农业经营虽然总的前提是强调 计划管理,反对包产到户与包工到户,但在改善劳动组织与加强生产责任制方面,提出可以组织临时作业组、实行作业组“小段包工”的形式;在粮食分配方面提出
了“增产多吃”、“多劳多吃”的原则;关于农副业生产,提出了在保证集体经营占绝对优势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家庭副业的农产品也可 以在农贸市场出售;同时还规定不得随意调用生产队劳动力,“严禁乱摊派”等。在此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全省各地农村程度不同地开始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形
成的“左”的政策,代之以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方针与措施,农业生产获得初步复苏与发展。1977年,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农业总产值仍然获得较大 的增产,比1976年增长9.9%,粮食较上年增产11.1%。
在工业生产方面,***福建省委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为先导,充分肯定1975年***主持国务院工作期间对工交企业的整顿所取得的成就,深入开展“工 业学大庆”运动。1977年3月下旬,***福建省委在福州召开有3000多人参加的福建省第二次“工业学大庆”会议。这次会议着重批判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对
福建工业的破坏,总结和推广本省大庆式企业的先进经验,号召全省工业战线的干部职工一定要战胜江青反革命集团干扰破坏所造成的困难,大力整顿和加强各级领 导班子,抓紧时机把国民经济搞上去,把“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损失夺回来。此后不久,***福建省委派出分管工业的省委常委梁灵光率领一个代表团,出席全国工
业学大庆会议。他们通过沿途的参观学习和交流经验,提出福建工业“大干快上”的7条意见。这些意见虽然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局限,未能摆脱“计划经济”的框 架,但富有改革的精神,对福建工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福建是“文化大革命”的“重灾区”之一。***福建省委针对这一实际,花了很大精力进行企业整顿工作。首先,省委要求各级党委根据接班人的五项条件和老 中青三结合的原则,对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逐个加以解决。与此同时,进行岗位责任制、考勤、质量检查等各项制度的建设,从而保证工业生产逐步走上正常
的轨道,工业生产有了比较明显的发展。据统计,1977年全省工业总产值比1976年增长19.4%,1978年又比1977年增长19.7%。
科学、教育、文化部门是“文化大革命”的发难地,也是受到严重破坏的领域。因此,中央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由***亲自负责,展开对这条战线的整 顿工作,获得很大成效。1977年7月14日,***福建省委召开向科学技术现代化进军动员大会。大会深刻批判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福建科技事业的罪行,指
出要实现四个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必须先行;科研要大上,必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大会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28年以来,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是爱国的, 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必须正确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科学事业的繁荣兴旺。***福建省委号召立即掀起一
个向科学技术进军的高潮,造成科技事业兴旺发达、捷报频传的新局面。***福建省委还决定,成立省委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
1978年3月,***在全国科学大会上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并且指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脑力劳动者是工人阶级的一部 分。由此,多年来***在知识分子问题上的“左”的政策得到扭转,知识和知识分子重新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这使得科技、教育、文艺等各个领域的知识分子受到极
大的鼓舞。同年4月,***福建省委召开福建省暨福州市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大会,9月又召开了福建省科学大会。在这两个大会上,***福建省委再次号召全省各 级党组织和全省人民动员起来,尽快把福建的科技事业搞上去。***福建省委还表彰了245个先进科研集体、207名先进科技工作者,同时授予678项科研成 果奖。
在教育方面,福建省教育系统和省委于1977年11月相继召开座谈会和批判大会,彻底推翻江青反革命集团鼓吹的“教育黑线专政论”,充分肯定解放后 17年教育战线的路线方针和巨大成就。在此前后,《福建日报》连续发表一批教育界干部、教师的文章,批判“教育黑线专政论”,颂扬教育战线的成就。在文艺
战线方面,福建省文联于1978年11月召开第二届委员扩大会议,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文艺黑线专政论”,号召把福建文艺事业推向繁荣。此后不久,一批 长期被禁锢和扼杀的莆仙戏《团圆之后》、高甲戏《连升三级》、北路戏《张高谦》等戏剧和文艺作品恢复公演,文联、作家协会等群众团体也相继恢复工作。
1977年11月,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福建省委召开大中专招生工作会议,决定恢复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废弃的升学考试制度,高等学校重新通过统一考 试招收新生。与此同时,恢复学校的正常秩序。
1977年12月底至1978年1月初,福建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福州召开。大会通过了廖志高代表上届省革委会所作的报告,选举廖志高为 省革委会主任。与此同时,举行政协福建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廖志高被选为省政协主席。政协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停止活动,此次会议之后恢复了
正常工作。这对于加强中国***和省内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之间的合作,加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
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的两年,福建的各项工作都在前进,“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混乱局面基本得到控制,经济建设也出现新的气象。但是,当时中央的 主要领导人华国锋虽然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局面方面作出了贡献,但他没有从根本上认清“文化大革命”的问题,特别是没有认清
“文化大革命”和晚年***错误的关系,因而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坚持“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这就是:“凡 是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正因为如此,福建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不能不受到这种错误的影响。
在经济建设方面,福建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的两年间摆脱了瘫痪半瘫痪的状况,工农业生产都有明显的长进。但指导思想上依然继续着“以阶级斗争为 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工作方针上仍重犯片面追求高速度的急躁冒进错误。***福建省委在1977年1月7日和2月26日至3月7日先后
召开的农业学大寨广播大会和全省第二次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大会上,都把“以阶级斗争为纲”放在第一位,宣传“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的 步”,“宁愿自己掉头,也不让资本主义抬头”。这里所指的“资本主义”,实际上是农村中的自发的“分田单干”、“弃农经商”。***福建省委认为这种“走资
本主义道路”的现象必须坚决堵住,予以打击。这就表明在农村工作方面仍然继续坚持“左”的错误,阻碍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在农业发展上,不适当地着力 宣扬高速度。***福建省委领导在1977年11月召开的全省农业检查总结大会上提出,要批判那种右倾保守和盲目自满的情绪,“一定要抓纲治国,继续革命,
高速度发展农业”,并且列举山区县亩产2200斤的个别事例,“将”平原县的“军”。于是,《福建日报》先后发表社论或评论员文章加以鼓励,甚至欢呼“大 跃进又来啦!”提出1978年全省增产15亿斤的高指标。
这种不切实际的片面追求高速度的指导思想,比较集中地反映在1978年1月召开的福建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中。这份报告指 出,苦战三年,到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全省三分之一县建成大寨县”,甚至提出“全省粮食亩产超千斤”的口号。后来的事实证明,1980
年全省粮食的实际亩产为491斤。同时还提出全省1/3的工业企业建成大庆式企业,“主要轻工业产品省内自给”。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文章,从理论上根本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由此形成全国性的大讨 论,促进思想的大解放。由于***福建省委和省革委会这时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和思想路线,对于“两个凡是”认识模糊,因此对于这场讨论并
不重视,只是在省内理论界和部分实际工作者中展开了讨论,***福建省委自身却没有进行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对于已经展开的讨论也没有予以必要的支持。到9 月,***、李先念等公开表示否定“两个凡是”,肯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以后,《福建日报》才陆续报道省内关于这场讨论的情况。***福建省委的这种 思想状况,不能不影响到福建拨乱反正的全面展开,也就难以彻底清除“文化大革命”的影响。
总之,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的两年间,“文化大革命”虽然已经结束,各项工作也有所前进,但是由于***福建省委的指导思想仍然未能摆脱“左”倾理论的禁锢,因此,福建这两年是在徘徊中前进。这种局面直到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才告结束。
第二节 全面拨乱反正与改革开放的起步
1978年12 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坚决批判“两 个凡是”的错误方针,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从而结束了1976年10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
开始了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史转折。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和方针,受到福建全省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坚决拥护。1979年1月,***福建省委召开工作会议,学习和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 精神。会议在统一思想、坚决拥护***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和方针的基础上,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对于福建过去历史上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的结论,分清
大是大非,以利于团结和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二是联系福建实际,确实搞好各项建设,特别是把农业生产搞上去。
对于正确地总结历史问题,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被提上议事日程。全会还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和遗留的某些历史问题,决定为一 系列重大错案平反和重新评价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重申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根据这一精神,***福建省委工作会议通过了由 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所作的《关于我省过去有关路线是非的若干重大问题》的讲话。
廖志高的讲话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前17年福建的工作,认为“福建历届省委是执行***革命路线的,成绩是主要的”,福建的干部和群众,绝大多数是好 的和比较好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把叶飞为首的福建省委诬陷为“推行反革命修正主义的独立王国”,把叶飞等同志打成“一小撮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 派”,并把他们监禁多年,纯属诬陷迫害,应予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廖志高的讲话揭露了“文化大革命”在福建造成的严重危害,肯定了福建广大干部和群众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所作的斗争,肯定了 1975年***福建省委贯彻执行***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全面整顿的各项方针措施。由于“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全面拨乱反正的工作也刚开始,所以这个讲话
对福建“文化大革命”中一些问题的评价还有不妥当甚至不正确的地方。但是,这个讲话在总的方面是贯彻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福建省委工作会议之 后,全省很快转入全面拨乱反正和落实各项政策的工作。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造成了大量冤假错案。在“清理阶级队伍”、“整党”、“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等运动中,把大批干部(包括历史问题已作了 正确结论的干部)打成“叛徒”、“特务”、“假党员”、“阶级异己分子”等等。全省被立案审查的脱产干部近5万人,占干部总数的15.7%。其中处级以上
干部1500余人,占全省处级以上干部总数的47.5%。连同基层不脱产的干部和群众,全省立案审查的有17万余人,未立案而受审查和冲击的有20多万 人,加上受株连的亲属,直接受害者达200万人左右,被迫害致死的数以千计。省统战侨务系统揪出一个所谓“美蒋特务集团”,株连340多人。此外,许多因
为抵制或反对“文化大革命”,特别是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部群众遭到残酷的打击与迫害,因此被打成“反革命”而被判刑的有5500余件,有的惨遭 杀害。由于为刘少奇等老一辈革命家鸣不平,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而被定为反革命的有345人,81人被判刑,其中有些人被处以死刑。
这些情况表明,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十分繁重。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福建省委及时地把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提上了议事日程,成立了专门机 构,抽调了1万多名干部开展这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大大加快了平反冤假错案的步伐。***福建省委按照中央的方针和部署,
强调一切冤假错案都要坚决纠正。这样,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起来。在***各级组织的努力下,不仅平反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而且还纠 正了“文化大革命”前乃至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冤假错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为“文化大革命”中和“文化大革命”前受到诬陷打击的***福建省委和省级各部门的领导人平反。原***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叶飞、第二书记范式人和书 记处书记侯振亚,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省级领导干部中受到打击迫害的主要代表。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不仅全盘否定了他们领导下的福建省的各项工作,对他
们个人也横加“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叛徒”等诬蔑不实的罪名,非法关押拘禁,残酷迫害,使他们的名誉和身心受到莫大的伤 害。侯振亚的身体不堪忍受,被迫害致死。经***福建省委复查并经中央批准,***福建省委为他们平反,恢复名誉,肯定他们在福建的工作,推倒强加在他们头上
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1979年2月6日,***福建省委还在福州召开了侯振亚追悼会,对他在青年时代就投身革命,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特别是在福建工作期间 所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对他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致死表示哀悼。2月8日,***福建省委召开为叶飞、范式人、侯振亚等人平反的广播大会,在 全省清除江青反革命集团制造的恶劣影响。
在此以后,***福建省委又分别以召开平反大会或下达文件的方式,为“文化大革命”中和“文化大革命”前遭受诬陷迫害的原***福建省委书记处书记江一 真、魏金水、林一心和原***福建省委领导郭良、梁灵光、许亚、林修德、杨文蔚、黄亚光等平反,恢复名誉。从1979年到1982年,还有一批***福建省 委、省政府和省政协及各部门的负责人先后得到平反。
第二,对“文化大革命”中全省各地被冠以各种“罪名”的事件、案件进行复查平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委分别对诏安“九五”事件、龙岩地区所谓 “蓝、赖、张武装集团”、龙岩等地的“中国***幸福委员会”、三明地区“中国联盟党”、“马恩党”反革命集团等一批集团性重大案件进行复查平反。据不完
全统计,至1979年底,全省“文化大革命”中立案审查的案件,已复查168636人,其中平反纠正冤假错案52008人,平反纠正集团性冤假错案659 起,撤销和修改“文化大革命”中结论的77937人,撤销和修改“文化大革命”中处分的13432人。至1981年8月,全省“文化大革命”案件已基本上
重新作了复查,复查数占立案总数的99.93%,其中冤假错案连同错误审查的约占立案总数的90%。
第三,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判的反革命案件、刑事案件进行复查改判或平反。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至1979年底,全省共复查了“文化大革 命”期间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共24861件,31197人,占应复查案件总数的99.1%;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共4231件,4784人。全省
因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和为***遭诬陷鸣不平而判刑的案件346件,354人,也全部复查完毕,给予平反纠正。1980年至1982年继续进行复查 平反,基本完成了这项极为复杂艰巨的工作。
第四,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打击的党外人士平反。从1979年到1982年陆续被平反的著名党外人士有杨静桐、郑静 安、管长墉、许显时、刘永业、何公敢、严叔夏等。还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而逝世的原副省长陈绍宽、丁超五和著名爱国民主人士刘通、练惕生、秦望
山、陈宏泰等举行了追悼会。同时,根据中央的决定和政策,平反了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中的冤假错案,为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落实了政策。
第五,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对“文化大革命”以前和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冤假错案进行实事求是的复查平反。得到平反的主要有曾镜冰的“叛徒、内 奸”案、1959年“反右倾”运动的案件、“四清”运动中的错案,闽西苏区时期的“社会民主党”案、解放战争时期的“城工部事件”案。1984年到
1985年,在胡耀邦的关心和支持下,***福建省委又进一步对新中国成立以前福建地下党组织遗留问题作了认真的调查,为原闽浙赣、闽中、闽西南地下党组织 蒙受冤屈的大批同志平反,落实政策,妥善地处理了这一问题。
在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福建省委对其他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也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复查和处理,落实各方面的政策,调整社会关系。
早在1978年4月中旬,***福建省委统战部召开地、市委统战部长座谈会,研究贯彻***中央批准转发的《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会后 不久,***福建省委决定由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省公安局共同组织摘帽办公室,要求各地市和各高等院校、省直各部门迅速成立相应机构,全部摘掉右派分子
的帽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福建省委根据实事求是和“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对过去反右派运动中的案件进行平反改正。经过细致的审查和落实政 策工作,到1980年,全省错划右派分子的改正工作基本结束,共改正错划右派6955人,占原划右派的97.6%;到1981年又进一步复查改正,改正人
数占原划右派分子的98.3%,为他们恢复了政治名誉,对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待遇也作了妥善的安排。
与此同时,全省在反右派运动中被划为“中右”的都得到了复查改正。对1957年至1958年间因所谓“处理不纯干部”而错误处理的干部职工,也都得到复查改正和妥善安排。
1979年1月,***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福建全省各级党委认真开展工作,经群众评审和 组织批准,对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即“四类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地主、富
农家庭出身的子女的成份也一律确定为社员,不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同时,根据中央的政策,把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将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 其他劳动者错误地划入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人员,加以改正,恢复劳动者的成份,从而妥善地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福建与一水相隔,又是侨区,对台工作和华侨工作十分重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福建省委十分重视落实台胞、去台人员家属以及华侨政策,认 为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促进福建省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福建省委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抓紧做好台胞、去台人员家属和侨胞、侨属在历
次政治运动中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对已去港和出国的人员,过去被打成反革命或戴各种政治帽子的,也要复查平反,把复查结论送给其亲属或本人,以消除影响。 1979年3月29日至4月3日,福建省第二次归侨代表大会召开,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极左的华侨政策,为受到歧视与迫害的华侨、归侨、侨眷伸张正义, 进一步落实华侨政策,恢复和调动了归侨、侨眷投身祖国建设的积极性。
在落实华侨政策的工作中,还认真解决了华侨房屋问题。从解放初期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厦门、福州、漳州和其他一些侨区,违反党的华侨政策,错误地没 收或挤占了华侨的房屋。1979年,***福建省委和福州军区党委决定,首先从清退“文化大革命”时期被占用的侨房开始,落实侨房政策。1982年,省人民
政府成立落实华侨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各地又抽调了数千名干部,认真开展这项工作。至1990年底,基本完成了侨房的清退和经济补偿。
1979年5月,***福建省委根据中央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福建省委认为,当前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团结广大信教 群众,继续贯彻对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福建省委要求各地合理解决信教群众的活动
场所,抓紧落实对宗教界人士的政策,妥善解决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问题。同年7月和10月,***福建省委先后决定恢复福州、厦门和漳州、泉州等地基督教三自 爱国会、天主教三自革新爱国会、天主教爱国会、佛教协会和伊斯兰教董事会、伊斯兰教协会的活动,开放教堂、寺庙。1980年6月,***福建省委又召开全省
宗教工作会议,要求各地继续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尽快解决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场所和教会的自养问题,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在此前后,福建各地的爱国宗教 活动得到恢复,各地的教堂、庙宇陆续修复开放,党的宗教政策得以落实。
上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和党的各项政策的落实,有效调动了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了爱国统一战线,对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和福建人民同心同德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后,中国的改革首先从农村起步,取得突破,随后又在城市展开,逐步形成城市和农村全面改革的局面。福建也是一样,虽然在改革的道路上阻力重重,但福建 人民终于在***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指引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握机遇,大胆探索,突破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旧体制,农业生产推行多种形式的责任 制,实现农村改革的突破性进展。
长期以来,福建农村和全国一样,在经营管理上受“左”的错误影响,坚持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僵化体制,认为社队规模越大越好,所有制越公越好。特别 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大批所谓“唯生产力论”,重新刮起“共产风”,鼓吹“贫穷的社会主义”,搞“穷过渡”,把社员的自留
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关于农业的两个文件,即《***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这两 个文件虽然限于当时的认识,仍还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但是强调了放宽农村政策,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允许“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实行超产奖
励”。在这以后,中央在总结了一些省区农村改革的经验之后,又于1979年9月作出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原先“不许包产到户”的规定 作了修订,允许某些副业生产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农村可以“包产到户”,这就为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宽松的环境。特别是***在1980年4月2
日在同中央负责人谈话时提出,在经济落后、生活贫困的地区,政策要放宽。“有的可以包给组,有的可以包给个人。这个不用怕,这不会影响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 性质。”在此前后,安徽、贵州、内蒙古、甘肃等许多省区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的支持下,相继推行包产到户,开始了农村改革的重大突破。福建一些地 区的农民也受到影响,自发地试探实行包产到户、包产到劳,反映了福建农村改革的必然要求。
但是,这一时期***福建省委在指导思想上还存在“左”的影响,对这些有利于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群众创造,不仅没有积极地加以鼓励和指导,反而认为是破坏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偏离了社会主义道路,进行干预和强制纠正。1980年9月,***中央发出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纪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即***中央1980年75号文件。这个文件打破了多年来认为“包产到户”等于分田单干、等于资本主义 的僵化观念。这是中国***在政策思想上的一次重大理论突破,也是中国***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可以用“包产到户”的办法来解决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于是,
“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迅猛发展,成为农村改革的主流。
在此前后,***福建省委依然墨守成规,强调福建情况特殊,不宜提倡联产承包,提出在社员劳动计酬上可以搞定额计分,可以按时计分加评议,但不可以包工 到组、联系产量计酬,更不能实行包产到组和包产到户。***福建省委还召开地(市)委书记碰头会,强调要纠正以组核算和包产到户等“偏向”。有的地方大张旗
鼓地批判“单干风”,建阳地区还组织工作组到那些自发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社队去“纠偏”,压制干部群众实行农村改革的积极性,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家庭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
福建的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980年底。据统计,到1980年底,福建全省建立大田生产责任制的12.8万个农村核算单位中,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 酬的不联产形式占38.7%,实行包工包产、联产计酬的占30.8%,包产到组的占3.4%,包产到劳或到户占7.6%,双田制占6%,包干到户的仅占
0.2%。这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虽然较好地解决了作业组之间的平均主义分配问题,但在作业组内采用的仍然是原有的管理和分配方式。
1981年1月,新任***福建省委常务书记项南到职后,认为福建改革开放的步子不快,关键在于省委及各级党的领导思想不解放。他在随即召开的***福建 省代表会议上作了题为《谈解放思想》的讲话,鲜明地提出福建要发展,必须解放思想,不断清除“左”的影响;而清除“左”的影响,主要在省、地两级党委,关
键又在省委常委。针对原***福建省委在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上“可以,可以,不可以”的政策,项南明确地提出“可以,可以,也可以”的主张,要求冲破“左” 的思想束缚,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把经济放开搞活。
***福建省代表会议结束后不久,省委召开常委组织生活会。省委领导班子对以前在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自我检查与自我批评,认为省委思 想不够解放,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不赞成搞包工到组,不赞成联产计酬,不加区别地笼统反对包产到户。省委对此承担了责任,并且作出决定,克服一切思想、行动上 的阻力,迅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农村政策的有关决定。
2月6日,***福建省委发出《关于抓紧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各地一定要尊重最大多数农民的意愿,采取包括包产到户在内的多种形式,把农业 生产责任制尽快落实、稳定下来。2月10日,***福建省委、省政府(1979年12月福建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撤销省革命委员会,恢复设立福建省人民政
府,选举廖志高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兴元为省长)联合召开关于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全省***会议,对前一段推行生产责任制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指出存 在问题和应吸取的教训。***福建省委在***会议上向全省作了自我批评,澄清了一些模糊思想,明确要求各地市县的领导同志要立即带领干部到农业生产第一线
去,协助社队把责任制落实下来。2月21日,项南又在全省农业局长会议上讲话,要求大家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清除“左”的思想影响,使福建农业有一个大的 突破。
在此期间,《福建日报》为了配合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促进农村改革的突破,连续发表了《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刻不容缓》、《落实责任制不是“一阵风”》 等社论、评论和新闻,介绍一些典型生产队的经验,对于推动全省思想解放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发挥了很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4月1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经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农业生产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规定》,提出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允许包产到户、包干到户。
***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思想的解放,带动和促进了全省各级干部的思想大解放。福建农村的改革发生了突破性变化,开始出现一个新局面。省、地、县各级领导带领1万多名机关干部深入农村社队第一线,大力宣传农业生产责任制,研究和帮助解决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具体问题。
***三明地委在省委召开的***会议后,当即决定地委常委和副专员除留个别人在机关主持日常工作外,全部分头深入各县检查,推动责任制的落实和备耕工 作。建阳地区过去受到“左”的影响比较深,***建阳地委重新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文件,联系实际,回顾和检查了***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来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农业政策的情况,认识到1979年在南平、浦城召开的纠正包产到组的会议以及后来的做法是错误的。地委决定由主要领导带头,8位副书 记和常委分头深入各县、社,进行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因地制宜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与此同时,全省其他各地(市)委都行动起来,积极领导和具体落实农业生产 责任制的工作。
在短短2个多月内,农村改革迅猛发展。到同年3月底,全省已有94.5%的生产队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主要的形式有小段包工,定额计酬, 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后来又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主要形式,特别是包干到户很快 在全省各地广泛实行。甘蔗种植、果树种植、饲养业、副业都实行了责任制。
1982年初,***福建省委又根据***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本省许多农民担心政策会不会改变的实际情况,广泛宣传贯彻“两个 长期不变”的政策,即:在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农业集体化道路长期不变,集体经济要建立生产责任制的政策长期不变。全省各地认真推行合同制
度,处理好统分结合的关系,逐步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推动了全省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至1983年,全省有99.3%的生产队实行 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其中包干到户的占96.4%。
实践证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有效地克服了过去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和平均主义的弊端,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热情,收到良好的效果,使农业产 量连年获得丰收。1981年,福建省在遭受严重灾害的情况下,全省粮食产量仍然超过上年,达到81亿公斤,烤烟总产量增加45%,龙眼总产量增加3倍,油
菜籽总产量增加2.7倍。1983年,全省粮食总产量又增至85.5亿公斤,农业总产值达到57.4亿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15.2%和34.3%。
福建是著名的林区、渔区,林木蓄积量和水产品产量居全国前列。家庭联产承包等责任制在农业生产中广泛推行的同时,也迅速地扩展到林业、渔业、牧业、副 业等领域。广大林农和渔、牧民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了发展生产力,冒着各种风险,冲破“左”的禁锢,创造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以林业为例。早在1979年春,福建省仙游县盖尾公社莲井大队农民李金耀,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向莲井大队党支部提出承包经营马山林场1200多亩林地 的申请。莲井大队干部为了不致让这块多年荒僻贫瘠的山林继续荒芜,经过慎重研究,同意了李金耀的申请,同李金耀秘密签订了在当时国家政策所不允许、又没有
经过上级领导批准的“违法”合同,从而诞生了福建乃至全国第一家向集体承包山地创办的家庭林场。李金耀筹资6万元,雇请若干名工人,种植数十万株杉、松和 果树,使长期荒芜的马山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这家林场的成功实践,得到了胡耀邦、万里和省委第一书记项南的赞赏,促进了福建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引发 了林业经营方式的一场变革,意义十分重大。
***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后,以农村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行。1979年1月,***福建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讨论如何把党的工作重 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此后不久,***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和省革委会主任马兴元在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之后,根据福建省拥
有的发展农业生产的潜力和“山、海、侨、特”的优势,而基础工业相对薄弱的实际状况,提出了发展福建经济实施“突破中间,武装两头”的战略设想。
“突破中间”,就是集中力量把轻工业搞上去,在较短的时间里积累资金,用来“武装”农业和基础工业这“两头”,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要实现这一 发展战略,就必须调整长期延续下来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当时福建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在工农业产值的比重为36.5∶37.1∶26.4。按照省委提出的
新的经济发展战略,就要对这一比例结构进行重大调整,加大对轻工业的投入,加速资金积累,以保证“两头”的发展。这一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实质上是福建经 济领域的重大改革。
这一改革的重点是“突破中间”,增加资金积累。福建毗邻港澳台地区,又是重要的侨区,***福建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决定充分发挥这一区位优势,争取打开对 外开放的大门,积极引进外资、侨资,努力扩大出口创汇。中央十分关注和支持福建的改革开放,1979年5月,***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先后到
广东、福建,听取了这两个省委的汇报,共同研究加快两省经济建设步伐和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分别形成了两省省委给中央的报告。
中央很快批准这两个报告,于同年7月15日发出了《***中央关于批转〈广东、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的通知》。根据 中央批准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福建获得一系列经济改革的自主权,其中包括在对外经济活动方面更加开放;物资、商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适当利用市场调
节;试办经济特区,积极吸收侨资、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中央的这一决定表明,福建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客观上站在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而且不仅 是一项对广东、福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是***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加快改革开放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
***福建省委决定抓住这一大好机遇,充分运用中央赋予的政策,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为了取得经验,***福建省委首先抓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主要是实行以搞活企业为中心,扩大企业自主权为突破口的工业管理体制改革;与此同时,试行经济责任制,疏通流通渠道。
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中,首当其冲的是企业自主权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经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对企业管理大胆放权的意见。 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又进一步提出了企业改革的措施,主要精神是扩大企业自主权,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钩,实行严格的经济核算, 认真执行按劳分配原则,以利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1979年11月,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确定50个国营企业作为改革的试点,后来又把试点扩大到114个国营工业企业,在生产计划、 产品销售、人事任免、职工奖惩、利润留成、资金支配、外汇分成等10个方面赋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通过扩权试点,初步改变了企业只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
不了解市场需要、不关心产品销路、不关心盈利亏损的状况,增加了企业的经营观念和市场观念,使生产迅速发展,利润大幅度增加。
随着企业扩权试点的深入,人们更多遇到的是经济责任制方面的问题。于是,改革的内容又逐步向建立经济责任制方面扩展。建立经济责任制是伴随着扩大企业 经营管理自主权提出来的。这项改革主要是围绕国家与企业之间、企业同职工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贯彻联产承包、按劳分配的原则,在扩权企业内部解决职工吃
“大锅饭”等问题展开,目的是为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当时,福建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企业管理体制的有关文件,决定对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盈亏包 干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在此以后,全省工交企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陆续进行了这项改革。各企业首先从财务盈亏责任制搞起。其形式有的实行定额上缴, 超收分成;有的实行利润包干,超收分成;有的实行定额补贴,减亏留用,超亏不补,等等。
国家对企业实行盈亏责任制后,大大促进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形式各不相同,实行定、包、奖,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和 产品质量管理的原则,多劳多得,有奖有罚。从1979年开始到1982年,全省主要实行利润留成的经济责任制,从点到面,从单个企业发展到全行业,从一种 形式发展到多种形式。
在试点企业成功经验的带动下,至1982年底,全省实行经济责任制的企业已有1455个,占全省预算内企业总数的87.7%。这些企业实行的经济责任 制形式有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分成,全额利润留成,超计划利润分成,利润包干,亏损包干。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后,全省预算内国营工业利润留成从
1978年的1607万元提高到1982年的11353万元,激发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实现了增产增收。
福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初期的另外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疏通流通渠道。福建省的流通体制原来是与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其主要特征就是采取统购统销 的形式进行产品购销活动。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福建城市流通体制除旧布新,建立“三多一少”(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 制和推行商业企业的经营责任制。
减少流通环节是建立“三多一少”体制的重要步骤。1979年至1980年,福建先后撤销了一批日用工业品三级站,同时放宽供进货限制,允许三级批发站 及零售企业在当地二级站供货不足时可以跨县、区采购商品;并在部分地区试行地产地销的计划商品由产地县、市公司按分配计划就地向工厂直接收购经营的办法。
1980年以后,对于商品供进货的限制进一步放宽,商品流通开始突破固定供应计划和固定供应对象的限制。除计划商品外,允许批零企业按经营合理的原 则,自由选点,跨区、跨省进货,并且继续扩大地方产品就地直拨品种,从而初步改变了多年来由于多层次的批发体系而形成的流通渠道环节多、流转慢、费用高的 状况。
另外,商业体制改革还坚持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和多渠道流通的基本方向。1979年至1980年,福建首先对工业品购销方式进行改革,改变过去那种大包 大揽的单一形式,推行统购、计划收购、订购、选购等4种购销形式,促进工业部门及时按照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适销对路产品,提高竞争能力。
1980年以后,进一步改进工业品购销形式,开辟多种流通渠道,建立城乡互相开放的流通体系。这一改革为多渠道地加快城乡商品流转创造了有利条件。
城市商业系统改革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商业企业内部体制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营责任制。
从1979年开始,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决定改革商业内部管理制度,扩大商业企业的自主权。一是改革计划管理,把原来省管的计划商品 由131种减为70种,余下的61种由省级各专业公司管理,省公司也把一部分商品下放给基层管理;二是改革财务管理。首先在饮食服务业试行利润包干、超额 分成的办法;同时,改进商业企业利润留成办法,核定各商业留成比例,并适当下放使用权。
商业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必然触及到经营责任制的问题。从1981年开始,在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基础上,全省商业流通领域率先在饮食服务业实行经营责 任制。此后不久,泉州、福州、厦门等9个市、县的零售商业企业也相继进行责任制试点。到1983年,全省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的门点达到2189个,占门
点总数的60.93%。实行经营责任制的试点还推向大型国有商业企业,以福州东街口百货大楼为代表的一批国营商业企业开始实行经济责任制。推行责任制的单 位,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企业面貌发生重大变化。以东街口百货大楼为例,1983年的销售额比1982年增长25.4%,达到3159万元,利润增长 43.2%,在同行业中遥遥领先。
与此同时,福建省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从1979年开始进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划分收支,定额补助,五年不变”的大包干。与此相适应,福建省 财政部门在1980年对地、市、县实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和“分灶吃饭”的预算管理体制,从而打破了省财政吃中央“大锅饭”、地市县吃省财政“大锅 饭”的局面。
总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福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迈出了十分重要的一步,有力地冲击了长期以来僵化的经济运行机制,增加企业的动力和活力,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经济效益,为***十二大以后的全面改革打下基础。
在中国建立经济特 区的设想,最早是由***提出来的。1979年4月,***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广东省委负责人习仲勋、杨尚昆等在向中央领导同志汇报 时,建议发挥广东优势,允许在深圳、珠海、汕头开办出口加工区。***赞成他们的意见,在广东建立特区。这是***第一次正式提出创办特区的主张。同年5
月,***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带领一个工作组,先后到广东、福建进行调查研究。经过考察,确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城市各划出一块地 方试办特区。***广东、福建省委随后分别于6月6日、6月9日向中央写出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
7月15日,***中央、国务院批转了这两个报告,即1979年50号文件。中央在这个文件中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赋予更多的自主权,以 充分发挥两省的优势,扩大对外贸易,把经济尽快搞上去。同时决定,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出口特区,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特区。中央这一
重大决策,不仅对广东、福建,而且对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1979年,福建外贸出口创汇创历史最好水平,比1978年增长 30%;贸易和非贸易收入比1978年增长21.5%。
1980年3月下旬,受***中央、国务院委托,谷牧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讨论研究如何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两省实行对外开放的指示。会议肯定 了两省在贯彻对外开放方针、试办出口特区等工作中所取得的初步成果;同时提出,首先集中力量把深圳、珠海特区办好,汕头、厦门两个特区可先进行规划,作好
准备,逐步实施。在这次会议上,将“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会议结束之后,***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于1980年4月向***中央、国务院呈送 《关于建设厦门经济特区的报告》。5月16日,***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录》。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0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福建省和厦门市 《关于建设厦门经济特区的报告》,同意在湖里划出2.5平方公里搞经济特区,近期先搞1.1平方公里。湖里位于厦门岛西北部,濒临东渡港,背靠福厦公路,
距市区仅5公里,具有投资省、起步快的优势。特区的规划者因地制宜,决定在湖里划出2.5平方公里兴办出口加工区。另在湖里西南部划出4.5平方公里作为 生活配套区。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了这个方案,同时确定委托北京钢铁设计总院为总体设计单位。经过一年筹备,1981年10月15日,厦门经济特区湖里加工 区正式破土动工。
由于长期受台湾海峡两岸军事对峙局势的制约,厦门数十年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因此兴办特区后,厦门首先集中力量,展开大规模 的城市基本建设。一是加强海港建设。在加快老港区改造的同时,在厦门西北部兴建了长达8公里的东渡新港区,头3年先后建成东渡码头第一期工程4个万吨级泊
位;1983年12月,全长6.25公里的东渡—高崎的港区铁路支线竣工通车,从而大大提高了厦门港的吞吐能力。二是兴建厦门国际机场。厦门特区兴办后, 福建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只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建成了厦门国际机场,使厦门成为最先拥有国际机场的经济特区。三是发展邮电业务,进行供水、供电及城市道
路等改造和扩建工程,初步解决了长期困扰厦门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滞后问题,为厦门经济的起飞创造了必要条件。
在改善投资环境的同时,厦门自1981年起先后开发了湖里工业区,建成莲花、槟榔等生活小区,制定出一批涉外法规,加强招商引资。在厦门经济特区的初 创阶段,多方筹集的资金近13亿元。这些资金直接用于交通、通信、能源动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创造对外开放的良好投资环境、为发展外向型经济奠定了重要基 础。
实践表明,在厦门兴办经济特区,是福建实行对外开放的重大突破,对于福建省吸收侨资、外资,训练和造就一批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人才,加速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央1979年50号文件不仅直接指导了厦门经济特区的创办,而且引导福建大大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促使福建经济逐步从封闭、半封闭型状态转到积极 参与国际交流的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轨道上来。在此前后,***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赋予福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
施,全面拓展对外经济贸易,积极利用外资,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广泛进行对外经济联系和合作,取得明显成效。
1979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福建投资企业公司(简称华福公司)正式成立。这是全国省级第一家从事吸收外资、侨资,以信托投资为主的国际 金融业务机构。它成立伊始便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为省轮船总公司筹资建立远洋船队。同年5月和10月,华福公司从美国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休士敦都市国民
银行借了3笔贷款,共3800万美元,随后用其中的一部分款项支持省轮船总公司向海外购买16艘客货轮,建立了一支远洋船队,开辟了厦门到香港航线的客运 业务,并承担了福建省大部分外贸运输任务,结束了外贸出口长期靠租用外轮运输的历史。这3笔贷款虽然数额不大,但利率低,手续简便,开创了福建与美国之间 的民间信贷关系,引起了国际金融界的注意。
华福公司注重利用外资的效益,在轮船总公司的协同努力下,到1983年按时将本息偿还完毕,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初步建立了信誉。在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方 面,华福公司协助和配合省邮电管理局向日本进口万门程控自动***设备。这套设备采用70年代末期世界最新技术,是中国进口的第一***代化***通信设备,从
而使福建的现代化通信设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大大改善了福建的投资环境。此外,根据福建森林资源丰富的优势,该公司还协助和配合林业部门,向美国进口年产 5万吨中密度纤维板的成套设备。总之,华福公司成立后,在吸收侨资、外资,引进技术、进口设备诸方面初见成效,成为福建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一个重要 “窗口”。
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创建一流现代企业方面,首推福建日立电视机有限公司(简称“福日公司”)。这是福建也是中国电子行业最早实行中外合资 经营的企业之一。它由福建投资企业公司、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与日本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日立家电贩卖株式会社以及株式会社东荣商行等合资经营,1980年
12月13日正式签订合同,期限为15年。公司总投资额360万元,按当时汇率折合美元240万元,中日双方各占50%,中方以原福建电子设备厂厂房以及 部分辅助设备作价入股,日方以相当120万美元、年产38万台电视机(其中彩电20万台、黑白18万台)的3条生产流水线及其仪器设备作价入股。福日公司 于1981年1月筹建,6月8日正式投产。
福日公司投产初期,***散件从日本进口,以后由日方帮助中方逐步提高零配件的自给率,按合同规定3年后国产化率达50%。该公司投产后经营状况良好, 产品产量稳步增加。1984年上半年,上缴国家税利及各种费用1668万元。福日公司的创办,不仅为福建省闯出一条以自力更生为主,依靠外援为辅进行合资 经营的新路子,而且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为福建各行各业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
对外承包工程、劳务输出是非贸易创汇的重要渠道。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福建有关部门利用各种机会或途径,与海外一些客商签订了一批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 出口的合同及协议。1981年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国武夷公司(福建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对外名称)成立了驻港机构——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随后,
该公司派出人员带着从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借贷的24万美元,跻身香港发展事业,成为福建建筑行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先行者。时值香港房地产业不景气,但他们 没有消极观望,而是迎难而上,艰辛开拓,在香港承建了总造价数亿港元的一批工程,以质量好、工期短、造价低赢得良好声誉,终于在竞争激烈的香港站稳了脚 跟。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改善投资环境,从1980年开始,全省先后重点建设了10项较大的基础设施。其中福州机场、厦门国际机场于1982年、 1983年先后投入使用。厦门国际机场是全国第一个由地方投资兴建的机场,其资金利用了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的优惠低息贷款2200万美元,为引进
外资积累了经验。在此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福建采用多形式、多渠道、多元化的办法吸收侨资、外资,合作对象日益广泛,规划逐年扩大,项目金额也不断 增多。
总之,从1979年开始,到1982年***十二大召开,福建省同全国一样,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实现了伟大的历史 转折,一方面继续进行拨乱反正,一方面实施改革开放,创办了厦门经济特区。这一阶段的改革贯彻了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
字方针”,首先在农村实现突破,同时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取得初步成效。这一阶段的改革虽然刚刚起步,对外开放也是局部的,但毕竟开始突破原来僵 化的经济体制,推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与要求,因而受到全省人民的拥护。
第三节 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
1982年9月, 中国***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确定了我国今后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这就是***在大会开幕词中提出的“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 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会还提出了党在新时期领导全国各族人民逐步实现四个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
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总任务,规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以使我国国民收入总额和工农业产品的产量居于世界前列,人民的物质 文化生活达到小康目标。为了达到这一战略目标,大会提出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即农业、能源和交通、教育和科学。
***十二大是八大以来最重要的会议之一,是新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这次会议的召开及其确定的正确纲领的实施,标志着拨乱反正任务的基本结束和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新局面的开始。
***十二大结束以后,***福建省委随即于9月18~27日召开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十二大精神。***福建省委根据中央对福建、广东 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建立经济特区的方针,认为福建应当走在四化建设的前列,坚持并扩大对外开放。特别是应当充分发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优势,扩大闽
东南地区的对外开放,带动全省经济的发展,促使对外开放向内地山区和更加广阔的领域扩展,逐步形成福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整体格局。
***福建省委反复研究如何从本省实际出发,确定福建的发展战略,找出一条振兴福建经济的路子来。根据福建背山面海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福建省委提出 要念好“山海经”,建设8个基地的设想,也就是要充分利用山和海的优势,发展福建经济,把福建建设成为林业、畜牧业、渔业、经济作物、轻工业、外经、科技 和统一祖国的基地。
1984年2月上旬,***在视察深圳、珠海特区以后,视察厦门经济特区。***在听取了经济特区负责人的汇报以后题词:“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 些”。***在厦门期间,对特区的规模和对外开放的布局发表重要意见。他说,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同年3
月,国务院决定把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整个厦门岛和鼓浪屿,面积131平方公里,并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4月,国务院又批准厦门市计划单列,赋予省一级的 经济管理权限。中央的决定,在国内外产生强烈反响,极大地鼓舞了厦门特区的建设者。此后,厦门特区的经济开始全面腾飞。
1984年3月26日至4月6日,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会议根据***提出的意见,着重研究了沿海部分城市如何进一步开放的问题。
5月4日,***中央、国务院批转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决定开放大连、天津、青岛、上海、福州、广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中央批转《纪要》 的通知指出:“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和办好经济特区,不能指望中央拿很多钱,主要是给政策,一是给前来投资和提供先进技术的外商以优惠待遇,税收低一
些,内销市场让一些,使其有利可图;二是扩大沿海港口城市的自主权,让他们有充分的活力去开展对外经济活动。这样做,实际上是对我们现行经济管理体制进行 若干重要的改革。”显而易见,这个纪要表明,中央在对外开放的决策上又迈出了新的步伐。
1985年1月23日,国务院批复了《福州市进一步对外开放方案》,指出:“福州市在进一步对外开放中,要运用中央给予的权限和政策,发挥本身的优 势,坚持外引内联,推动技术进步,振兴经济,成为对外辐射和对内辐射的枢纽,带动福建全省的经济发展,并在加强对台工作,实现祖国统一中发挥重要作用。”
国务院还指出:“抓紧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迅速改变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的状况,是福州市经济发展的。”国务院同意福州市“有步骤地兴办经济技术开 发区”,要求福州“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担负起为全国改革探索经验的任务”。
福州是福建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一座久负盛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根据国务院的上述指示精神,***福建省委很快作出规划,决心尽快把福州建设成 为一个重要的对外开放城市,并报经国务院批准,把福州市的行政区域扩展到闽侯、闽清、永泰、福清、长乐、平潭、连江、罗源等8个县。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过3年的开发建设,经济实力大为增强。1988年工业总产值达到了31034万元,出口总值5831.9万美元,初步确立其在福建对外开放中的地位。这 样,从福州到厦门沿海地区,开始形成一个很大的对外开放地带。
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决定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 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这一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提出建立“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 济”的目标。这个决定也标志着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环节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
1985年1月,为了更好地搞活经济,扩大国内开放的领域,国务院召开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座谈会。 会议一致主张,先将这3个三角地区,继而将辽东半岛、胶东半岛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以加速沿海经济的发展,从而带动内地经济的开发。在这3个经济开放
区,改革的步子要走得更快一些,经济政策再放宽一些,在横向联合中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更多一些。2月1日,出席国务院座谈会的福建省省长胡平在省委常委会 上汇报了座谈会精神。***福建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尽快把这个座谈会的精神传达到广大干部,组织研究并提出具体的贯彻措施,搞好开放闽南三角地区的近期和中、
远期规划工作。2月18日,***中央、国务院批发了这个座谈会纪要,并且指出: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是 我国实施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又一重要步骤。从此,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位于中国沿海东南部,南连汕头,北接福州,临近港澳,面对台湾,全区有1600公里长的海岸线,沿海有厦门、东山、泉州以及 湄洲湾、秀屿、肖厝等优良港口,还有九龙江、晋江、木兰溪三大水系,海上和内河运输十分便利。这里是著名的侨乡,与台湾习俗相同、语言相通(闽南方言),
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闽南三角地区土地肥沃,海域辽阔,盛产水稻、水果和各类水产品,素有“鱼米花果之乡”的美称,是福建经济发展比较活跃的地区。 1984年,该地区工农业总产值为54.65亿元,占全省比重为27.9%。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和良好的经济基础,使闽南三角地区具备了建立经济开放 区的条件。
为了加快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福建省委决定并报经中央批准,将厦门市的同安县、原龙溪地区的漳州市(今漳州市芗城区)、 龙海县(今龙海市)、漳浦县、东山县,原晋江地区的泉州市(今泉州市鲤城区)、惠安县、南安县(今南安市)、晋江县(今晋江市)、安溪县、永春县等11个
县(市、区)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此后,各市、县从实际出发,依据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道路。
从1985年起,国家对福州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给予优惠政策,主要是:扩大这些开放城市和地区的自主权,让他们有充分的活力去开展对外经济活 动;对前来投资的外商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待遇,以便于更好地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放宽利用外资建设项目和引进技术的审批权限,简化外商出入境手续,允
许外商兴办独资企业,适当延长合资企业的合营期限,对确定提供了先进技术的产品,允许在国内市场进行部分销售。
这样,福建的对外开放,形成了厦门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多层次开放的新格局,使开放由外向内、由沿海到内地逐步推进,从而有效地把发展沿海经济同开发内地经济密切结合起来,使福建经济走向全面振兴。
1984年10月 ***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11月6日至12日,***福建省委召开工作会议,贯彻***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强 调用“放”字闯开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路子,要搞活企业,搞活流通,搞活城市,搞活侨乡,搞活人才,灵活对外。福建省政府据此制定了《福建省近
期经济体制改革的设想》,对全省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10个方面35条具体意见。这些政策主要围绕着企业的自主权、所有制、股份制、用工制度、厂长负责制、 横向经济联合、市场流通体制、财政金融和税收等多方面的内容,较为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扩大企业自主权。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转到以城市为中心以后,借鉴了农村改革把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成功经验,扩大企业自主权。 1984年3月22日福建省55位厂长、经理联合致信省委、省政府,呼吁给他们“松绑”放权。《福建日报》、《人民日报》很快刊登和转载了这封信,在省内
外引起强烈的反响。同年5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在这以后的一个时期,福建经济体制改革围绕增强企业活力 这一中心环节,在继续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制等方面迈出较大步伐。
1985年4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进一步搞活企业的十条措施》,在推行厂长负责制、工资改革、扩大生产销售自主权、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 联系、禁止对企业不合理摊派、继续企业下放和实行承包、租赁、转让等方面进一步放权让利。到1985年,全省下放省属工交、财贸、农林水、文教、军工企业 594家,占全省省属企业的73.2%。
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广泛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是这一时期搞活国营企业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深化企业扩权改革普遍采用的一种形式。承包经营使企 业同国家形成一种责任关系。它要求企业在几个方面对国家承包,主要是包上缴国家利润,包完成技术改造任务,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超额完成承包
任务的,实行超额分成;企业应得的利益,由财政部门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同企业结算,拨给企业,作为企业留利处理。这种办法是把农村“大包干”责任制的经 验,引进到工业企业的改革中,以调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
福建大中型企业和一部分行业先后实行了这种承包制。一是批准三明钢铁厂实行投入产出承包制,确定该厂1985年至1990年的上交利润和上调产品基 数,超出部分归企业留用。这一承包制实施的当年,三明钢铁厂的钢产量就比上年增长7.5%,总产值增长10.8%,实现利润增长69.3%,上交利润增长
40%。二是批准煤炭企业实行6年投入产出总承包,即“包产量、包盈亏、包基建总投资、包开工规模和投产能力,企业不得亏损,盈利全部留用”。实施当年, 全省煤炭行业提前40天完成生产计划,总产值比上年增长9.8%,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2.5%,原煤万吨坑木消耗降低8%。
由此可见,企业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是当时国营大中型企业改革前进过程中比较成功的选择。在1984年至1988年的实践中,尽管存在有不足之处,但确实大幅度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搞活国营企业作出了阶段性贡献。
(二)实行股份制试点。这个时期福建经济体制改革除了在国营企业扩大自主权、实行承包经营和租赁制之外,另一个大胆的举措是在一些企业中试行股份制改革。因为这已不只是经营制度改革,而是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尝试。
1984年4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在总结江苏常州市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经验以后,提出进一步搞活城市集体企业和国营小企业,“允许职工投资 入股,年终分红”。同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又提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可以运用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这 就在政策上允许和鼓励股份制的试行。
福建省在***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指导下,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开始实行股份制试点。为了指导股份制企业有秩序地发展,福建多次召开股份制经济 研讨会,省政府先后批准制订了《股份制企业暂行办法》、《福建省股票、债券管理试行办法》。至1986年,全省股份制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主要有三种形
式:一是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中的试点单位,如福州东街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二是集体所有制中的试点企业,如福州侨光服装厂、永安纸箱厂、漳州兴华电焊机 厂、南平电子仪器厂等。福州市还成立了以福州水表厂为骨干企业的福州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单位既有集体企业,也有全民企业。三是乡镇企业中的合作经 济,主要是个人集资合股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这类股份制企业在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泉州地区很普遍。
(三)推进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在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过程中,为了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使企业通过成熟的市场相互交换 各自的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产品,从而促使整个经济的繁荣活跃,***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开展商业体制与价格体系改革和在横向联合中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任 务。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1984年至1988年,福建在商业体制改革方面,主要是下放商业企业,给企业更多自主权,在主要国营商业企业,推行经营承包 责任制,小型国营商业企业实行租赁为主的放开式经营,发展企业的横向联合,进行股份制试点。在商品购销和价格政策上进一步放开,以放为主,以调为辅,以城 市为中心组织商品流通。
改革国营商业管理体制,转变经营机制是这一阶段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另一个重点。1984年后,福建将省属41家企业批发机构下放给所在城市管理,并采 取联合、联营办法搞活批发经营。省商业厅下属的百货、纺织品、五交化、副食品等专业公司逐步由管理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有的城市将下放的二级公司与市公司
合并,组成新的批发公司。这样不仅减少了流通环节,而且减少了流通费用,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此外,国营商业企业大力推行租赁和经营承包制,开展股份制 试点工作,改革的成效日益显现出来。
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但要改革商业体制,疏通流通渠道,还要求进行价格改革。这一时期福建在价格改革上采取的主要措施是:继续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 格,逐步开放生产资料贸易市场,实行市场调节;对企业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的部分产品允许企业加价自销,对生产资料价格执行“双轨制”,如1985年放开集体
木材收购价格。继续调整、放开部分生活消费品的零售价格,继1979年提高猪、牛、羊、鲜蛋、家禽、牛奶等8种副食品零售价格,适当提高相关食品零售价格 后,1985年再次调整猪肉、蔬菜等副食品零售价格,分别实行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1988年又放开彩电和名优烟、酒价格,并进一步放开肉、蛋、菜、 水产品的零售价格,还调高了粮、油、糖销售价。
价格改革激活了商品经济,使商品短缺的局面有了较大改变。当然,这一阶段的价格改革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如市场管理不配套,一些不法分子乘机进 行投机活动;有的价格改革准备工作做得不够充分,未出台就引发了抢购风潮和通货膨胀,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福建省委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于1986年提出了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在横向联合中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任 务。省政府和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协作办公室先后制定并推出一系列鼓励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优惠政策,并从财政、税收、金融、物资、计划、工商等方 面进行小配套改革,初步冲破条块分割的旧管理体制,优化生产要素的组合,促进了经济发展。
1986年8月,国务院批准福建加入上海经济区。另外,福建加强与甘肃、辽宁等省际合作,与外省签订了各种技术经济协作项目400项。建阳、龙岩两地 区与江西、浙江、广东省的毗邻地区,分别成立闽浙赣、闽粤赣协作区,加快对内开放步伐。与此同时,省内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协作和联系也得到了加强和发展,全
省初步形成以福州、厦门两市为中心,以北部4地市和南部3地市为依托的横向经济联合的格局,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各种联合群体也有较大发展。
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逐步建立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经济调节体系,福建省在***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在 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在财政方面,对地市实行“划分收支、定额补交、增收分成、分级包干”的新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在税收方面,进入全
面改革阶段,一方面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另一方面从1985年起先后开征国营企业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等新税种,以改革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分 配体制。在金融方面,着重于改革金融体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调节宏观经济发展方向,开拓金融市场,扩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等等。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为福建全省的经济带来显著的变化。1987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60.4亿元,比上年增长12%;国民收入226.2亿 元,比上年增长12.1%,其增长速度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2和2.8个百分点。全省现汇收入6.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3%;全民所有制企业
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达到23.6亿元,比上年增长29.3%,为福建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了物质基础。
***十二届三中全 会以后,随着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城乡之间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正在出现,第一步农村改革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 合的责任制,已成为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的主要形式,广大农村面临着一个加速发展商品经济的极其有利的时机。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公社体制已不适应农村生产力的 发展,正在走向解体。
1976年10月 6日,***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长达10年的灾难。消息传到福建,全省军民一片欢腾,拍手称 快,采用各种形式庆祝人民的胜利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覆灭。10月22日,福建省和福州市的党政机关干部、群众以及前线三军50万人举行集会,庆祝粉碎江青
反革命集团的伟大胜利。全省各地群众相继集会游行,举行庆祝活动,表达他们由衷的喜悦和对党中央的拥护,以及对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的渴望。
“文化大革命”给 福建的国民经济造成严重的灾难。1976年,福建工农业生产严重倒退,全省县以上工业企业约有15%处于停产半停产状况。全省钢产量降至6.47万吨,为 1971年以来最低点。农业生产也大幅度滑坡,1976年粮食减产4亿公斤,粮食征购也比1975年减少19.8%。全省财政收入每况愈下,1976年比
上年减少7.1%,人均国民收入仅166元。
第二节 全面拨乱反正与改革开放的起步
1978年12 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坚决批判“两 个凡是”的错误方针,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从而结束了1976年10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
开始了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史转折。
***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后,中国的改革首先从农村起步,取得突破,随后又在城市展开,逐步形成城市和农村全面改革的局面。福建也是一样,虽然在改革的道路上阻力重重,但福建 人民终于在***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指引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握机遇,大胆探索,突破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旧体制,农业生产推行多种形式的责任 制,实现农村改革的突破性进展。
***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后,以农村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行。1979年1月,***福建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讨论如何把党的工作重 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此后不久,***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和省革委会主任马兴元在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之后,根据福建省拥
有的发展农业生产的潜力和“山、海、侨、特”的优势,而基础工业相对薄弱的实际状况,提出了发展福建经济实施“突破中间,武装两头”的战略设想。
在中国建立经济特 区的设想,最早是由***提出来的。1979年4月,***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广东省委负责人习仲勋、杨尚昆等在向中央领导同志汇报 时,建议发挥广东优势,允许在深圳、珠海、汕头开办出口加工区。***赞成他们的意见,在广东建立特区。这是***第一次正式提出创办特区的主张。同年5
月,***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带领一个工作组,先后到广东、福建进行调查研究。经过考察,确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城市各划出一块地 方试办特区。***广东、福建省委随后分别于6月6日、6月9日向中央写出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
第三节 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
1982年9月, 中国***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确定了我国今后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这就是***在大会开幕词中提出的“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 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会还提出了党在新时期领导全国各族人民逐步实现四个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
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总任务,规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以使我国国民收入总额和工农业产品的产量居于世界前列,人民的物质 文化生活达到小康目标。为了达到这一战略目标,大会提出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即农业、能源和交通、教育和科学。
1984年10月 ***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11月6日至12日,***福建省委召开工作会议,贯彻***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强 调用“放”字闯开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路子,要搞活企业,搞活流通,搞活城市,搞活侨乡,搞活人才,灵活对外。福建省政府据此制定了《福建省近
期经济体制改革的设想》,对全省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10个方面35条具体意见。这些政策主要围绕着企业的自主权、所有制、股份制、用工制度、厂长负责制、 横向经济联合、市场流通体制、财政金融和税收等多方面的内容,较为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十二届三中全 会以后,随着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城乡之间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正在出现,第一步农村改革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 合的责任制,已成为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的主要形式,广大农村面临着一个加速发展商品经济的极其有利的时机。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公社体制已不适应农村生产力的 发展,正在走向解体。
1984年上半年至1985年1月,根据宪法和***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福建农村撤销了人民公社,建立了923个乡镇一级政府作为农村基层的政权机构。
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行,人民公社制度被取消,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1985年1月,***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 济的十项政策》(1985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农村第二步改革的重大任务。文件指出,农村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改革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农产品统购统
派制度,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需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据此,***福建省委、省政府率先放 开水果和部分水产品价格,继而进行农产品统购统派制度的改革,除部分粮、油、烟等产品实行计划调节外,其它农产品全部放开经营。对国家定购和计划订购的
粮、油等主要产品,在价格和挂钩奖售上也进行了多次调整,实行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并行的“双轨制”。
此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按照中央的部署继续推进。至1987年,福建农村经济新体制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主要表现在扩大自主权方面,由于改革了原来的 人民公社体制,政企分开,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从而普遍扩大了生产者的经营自主权,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重要前提。
***福建省委、省政府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明确指出:应“切实保护农民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合法权益,农民从事商品生 产和经营,必须受到法律保护”;不准任何部门和单位私设关卡,乱收费用,“除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自立名目向农民收取费用”。《补 充规定》及各项措施极大激发了农民进入流通领域的热情。
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市场是这一时期农村流通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福建省委、省政府以“建一方市场,活一方经济,富一方农民”为口号,采取“谁 建设,谁所有,谁受益”的政策,贯彻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鼓励支持多形式、多渠道兴办集贸市场和商品专业市场。一时间,农村各种集贸市场如雨后
春笋般地建立起来。到1988年,全省已建立集贸市场1596个。集贸市场的广泛建立为大批农民进入流通领域从事商品经济活动搭起了大舞台,全省很快涌现 了一大批从事农副产品运销和其它商业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和运销联合体。他们或跑运输、搞采购,或推销商品、走南闯北开拓市场。及至1988年,全省有60多 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从事商业活动,有力地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在农村第二步改革过程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给福建农村带来了历史性变化。长期以来,福建农村生产受单一经营思想的束缚,偏重于种植业,忽视林、牧、 副、渔的全面发展;偏重于耕地经营,忽视广阔山海资源的综合利用;偏重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忽视农村工、商、服务等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1978年,全省
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占71%,而本省具有优势特色的林、渔等产业仅分别占5.7%和5.1%。根据中央提出的“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 方针,福建着手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到1988年,粮食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比例从1978年的64.1∶35.9调整到61.2∶38.8,粮食与
经济作物的产值比重已从1978年的75.4∶24.6调整为40.7∶51.93。种植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大大促进了种植业的兴旺发展,取得显著的经济 效益。与此同时,出现了“两水”(水产、水果)带头,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生动局面。
农业生产结构性变化促进了农产品商品量的大幅度增长。1988年,全省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82.79亿元,比19
江青反革命集团虽然垮台,但经过十年动乱,积累下许多严重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亟待解决。***福建省委在这历史转折的关头,面临着拨乱反正和恢复正常 经济建设秩序的重大任务。最急迫的问题是从省到地、县党政部门和许多企事业单位,有相当一部分权力仍掌握在江青反革命集团地方帮派分子手中,有些地方的帮
派势力盘根错节,一部分地区的动乱尚未停止。因此,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有些地区和单位的党组织仍然处于瘫痪状态。
据统计,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时,福建省1/3的县、1/4的公社和一批厂矿企业领导班子瘫痪或半瘫痪。部分地方和单位被江青反革命集团地方帮派势力 篡夺了领导权。有的地区的情况还十分严重,即使到了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消息传到福建,全省军民奔走欢呼之时,莆田、晋江等一些地区的地方帮派骨干对于中
央的这一重大举措继续抵制,制造严重事端。他们还利用把持的权力,非法开除、撤免干部。仅莆田、晋江两个地区生产队长以上被非法开除、撤换、罢免的干部就 有3200余人,突击提拔干部、突击发展党员各达4000余人。
***福建省委认识到,如果不改变这种状况,福建的混乱局面就不能平定,工作也无法前进。为此,***福建省委一方面按照中央的部署,在全省清算江青反革 命集团的罪行;同时,普遍清查他们的地方帮派体系,以及与他们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逐步调整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10月29日,***福建省委
决定成立清查材料组,对陈佳忠等少数江青反革命集团在福建的骨干进行专案审查。1977年11月初,政法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的罪证,依法逮捕江青反革命集团 在福建的帮派骨干陈佳忠、李庆霖、庄志鹏。11月14日,***福建省委、省革委会召开有510万人参加的全省广播大会,声讨他们紧跟、江青反革命集团 所犯的罪行。
1976年12月至1977年夏收大忙以前,***福建省委抓紧时机,对县以上单位进行有组织、有领导的清查和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一些受到江青 反革命集团危害较深的地区,人民群众更愤然而起,同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地方帮派骨干展开严肃的斗争。1976年12月,莆田县军民5万多人集会,揭露打着
“反潮流”旗号、追随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李庆霖在莆田地区兴风作浪,凌驾于党委之上搞破坏活动的罪行。与此同时,***龙岩地委也召开万人批判大会,揭发批判 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地方帮派骨干的反革命破坏活动。在一个时期内,揭发批判的斗争形成一股汹涌的群众性浪潮。全省军民和干部群众在这场斗争中得到锻炼,受 到教育,特别是对“文化大革命”给党和国家造成的严重危害,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
此后不久,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进一步深入。福州军区领导机关和驻福建的人民解放军也派出上万名指战员,深入莆田、晋江等“重灾区”帮助工作。到1977年上半年,由于派性造成的武斗和动乱、宗族械斗基本被制止,全省政治局面趋于安定。
1977年下半年开始,***福建省委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那些被江青反革命集团地方帮派骨干篡夺了领导权或者干扰破坏问题比较严重的党政机关与 企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调整领导班子,清除这些地方和单位长期存在的不安定和不团结的因素,对稳定全省局势起了重大作用。到1978年,全省清查江青反革命
集团的工作基本结束,这就摧毁了这股给福建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反革命政治势力,夺回了被他们篡夺的那部分领导权。
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以后,面临着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做好这项工作,是民心所向,也是拨乱反正、恢复党的实事 求是作风的客观要求。但是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到对“文化大革命”中许多重大问题的是非评价,在当时“左”的思想路线尚未彻底清理的情况下,虽然***福建省委 下了决心,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进展比较缓慢,在有的地方和部门甚至还遇到不少阻力。
三明地区农机公司干部赵大中,因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被打成现行反革命而被捕关押。在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以后的1976年11 月,赵大中虽然被释放,但有关部门并不为他平反,也没有承认他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行动是正确的,因而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1978年4月,在***中央副
主席的过问下,***福建省委对于这一批示十分重视,随即责成三明地委为赵大中召开平反大会,并查处了有关人员。***福建省委随后又召开地、市委书记 会议,通报了这一情况,要求各地以此为鉴,抓紧平反冤假错案,把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引向深入。
类似赵大中的案件一个接一个得到了平反。1978年7月20日,《福建日报》刊登题为《疾风知劲草》的报道,介绍福州大学机械系教师厉海清敢于坚持党 性、坚持真理,同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斗争的事迹。1974年,江青反革命集团出于篡党夺权的阴谋和野心,把矛头指向总理。厉海清致信主席,揭
露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阴谋。1976年,厉海清再次挺身而出,公开痛斥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为此,厉海清受到严重迫害。他在被捕后拖着重病之躯,不屈 不挠,坚持斗争。厉海清的气节,反映了福建人民的精神与意志。《福建日报》为此配发短评,对厉海清作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
“文化大革命”期间,不仅象赵大中、厉海清这样普通的***党员干部受到严重迫害,***各级组织的领导干部也都受到冲击,有相当部分的干部受到非法审讯 和拘禁,有许多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也被迫害致死,酿成很多冤案。因此,为这些干部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是对“文化大革命”的批判与否定,也是揭批江青 反革命集团罪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此前后,***福建省委、省革委会和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遵照中央的部署,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展开全面的复查和平反工作,其中包括对受到打击 迫害的归侨、侨属、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进行平反。这些复查平反工作,一开始就遇到许多来自派性、极左思潮、宗派观念等各方面的干扰,加上这些案件涉
及的人和事十分复杂,因此从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到1978年的两年中,全省共复查“文化大革命”案件1177件,只平反改判242件。对 于“文化大革命”以前历次政治运动遗留下来的案件复查,也同样迟迟得不到彻底的解决。这种情况到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才有所改变,特别
是到1981年初,***福建省委在项南的主持下强调“解放思想”,彻底否定和纠正长期以来束缚人们思想的“左”的观念,并且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以后,平反 冤假错案的工作才得以全面展开,党的政策才得到认真落实。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福建省委以极大的精力整顿经济秩序,恢复工农业生产。首先,在农业方面,***福建省委于1977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召 开全省第二次“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大会,部署在农村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农业生产的罪行,同时强调抓紧农业生产,发展社队企业和多种经营,壮大集 体经济,加快农业发展的步伐。
同年5月,***福建省委发出《关于当前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又称农业“十二条”)。按照这个规定,福建农业经营虽然总的前提是强调 计划管理,反对包产到户与包工到户,但在改善劳动组织与加强生产责任制方面,提出可以组织临时作业组、实行作业组“小段包工”的形式;在粮食分配方面提出
了“增产多吃”、“多劳多吃”的原则;关于农副业生产,提出了在保证集体经营占绝对优势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家庭副业的农产品也可 以在农贸市场出售;同时还规定不得随意调用生产队劳动力,“严禁乱摊派”等。在此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全省各地农村程度不同地开始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形
成的“左”的政策,代之以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方针与措施,农业生产获得初步复苏与发展。1977年,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农业总产值仍然获得较大 的增产,比1976年增长9.9%,粮食较上年增产11.1%。
在工业生产方面,***福建省委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为先导,充分肯定1975年***主持国务院工作期间对工交企业的整顿所取得的成就,深入开展“工 业学大庆”运动。1977年3月下旬,***福建省委在福州召开有3000多人参加的福建省第二次“工业学大庆”会议。这次会议着重批判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对
福建工业的破坏,总结和推广本省大庆式企业的先进经验,号召全省工业战线的干部职工一定要战胜江青反革命集团干扰破坏所造成的困难,大力整顿和加强各级领 导班子,抓紧时机把国民经济搞上去,把“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损失夺回来。此后不久,***福建省委派出分管工业的省委常委梁灵光率领一个代表团,出席全国工
业学大庆会议。他们通过沿途的参观学习和交流经验,提出福建工业“大干快上”的7条意见。这些意见虽然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局限,未能摆脱“计划经济”的框 架,但富有改革的精神,对福建工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福建是“文化大革命”的“重灾区”之一。***福建省委针对这一实际,花了很大精力进行企业整顿工作。首先,省委要求各级党委根据接班人的五项条件和老 中青三结合的原则,对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逐个加以解决。与此同时,进行岗位责任制、考勤、质量检查等各项制度的建设,从而保证工业生产逐步走上正常
的轨道,工业生产有了比较明显的发展。据统计,1977年全省工业总产值比1976年增长19.4%,1978年又比1977年增长19.7%。
科学、教育、文化部门是“文化大革命”的发难地,也是受到严重破坏的领域。因此,中央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由***亲自负责,展开对这条战线的整 顿工作,获得很大成效。1977年7月14日,***福建省委召开向科学技术现代化进军动员大会。大会深刻批判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福建科技事业的罪行,指
出要实现四个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必须先行;科研要大上,必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大会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28年以来,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是爱国的, 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必须正确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科学事业的繁荣兴旺。***福建省委号召立即掀起一
个向科学技术进军的高潮,造成科技事业兴旺发达、捷报频传的新局面。***福建省委还决定,成立省委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
1978年3月,***在全国科学大会上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并且指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脑力劳动者是工人阶级的一部 分。由此,多年来***在知识分子问题上的“左”的政策得到扭转,知识和知识分子重新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这使得科技、教育、文艺等各个领域的知识分子受到极
大的鼓舞。同年4月,***福建省委召开福建省暨福州市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大会,9月又召开了福建省科学大会。在这两个大会上,***福建省委再次号召全省各 级党组织和全省人民动员起来,尽快把福建的科技事业搞上去。***福建省委还表彰了245个先进科研集体、207名先进科技工作者,同时授予678项科研成 果奖。
在教育方面,福建省教育系统和省委于1977年11月相继召开座谈会和批判大会,彻底推翻江青反革命集团鼓吹的“教育黑线专政论”,充分肯定解放后 17年教育战线的路线方针和巨大成就。在此前后,《福建日报》连续发表一批教育界干部、教师的文章,批判“教育黑线专政论”,颂扬教育战线的成就。在文艺
战线方面,福建省文联于1978年11月召开第二届委员扩大会议,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文艺黑线专政论”,号召把福建文艺事业推向繁荣。此后不久,一批 长期被禁锢和扼杀的莆仙戏《团圆之后》、高甲戏《连升三级》、北路戏《张高谦》等戏剧和文艺作品恢复公演,文联、作家协会等群众团体也相继恢复工作。
1977年11月,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福建省委召开大中专招生工作会议,决定恢复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废弃的升学考试制度,高等学校重新通过统一考 试招收新生。与此同时,恢复学校的正常秩序。
1977年12月底至1978年1月初,福建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福州召开。大会通过了廖志高代表上届省革委会所作的报告,选举廖志高为 省革委会主任。与此同时,举行政协福建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廖志高被选为省政协主席。政协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停止活动,此次会议之后恢复了
正常工作。这对于加强中国***和省内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之间的合作,加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
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的两年,福建的各项工作都在前进,“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混乱局面基本得到控制,经济建设也出现新的气象。但是,当时中央的 主要领导人华国锋虽然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局面方面作出了贡献,但他没有从根本上认清“文化大革命”的问题,特别是没有认清
“文化大革命”和晚年***错误的关系,因而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坚持“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这就是:“凡 是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正因为如此,福建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不能不受到这种错误的影响。
在经济建设方面,福建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的两年间摆脱了瘫痪半瘫痪的状况,工农业生产都有明显的长进。但指导思想上依然继续着“以阶级斗争为 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工作方针上仍重犯片面追求高速度的急躁冒进错误。***福建省委在1977年1月7日和2月26日至3月7日先后
召开的农业学大寨广播大会和全省第二次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大会上,都把“以阶级斗争为纲”放在第一位,宣传“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的 步”,“宁愿自己掉头,也不让资本主义抬头”。这里所指的“资本主义”,实际上是农村中的自发的“分田单干”、“弃农经商”。***福建省委认为这种“走资
本主义道路”的现象必须坚决堵住,予以打击。这就表明在农村工作方面仍然继续坚持“左”的错误,阻碍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在农业发展上,不适当地着力 宣扬高速度。***福建省委领导在1977年11月召开的全省农业检查总结大会上提出,要批判那种右倾保守和盲目自满的情绪,“一定要抓纲治国,继续革命,
高速度发展农业”,并且列举山区县亩产2200斤的个别事例,“将”平原县的“军”。于是,《福建日报》先后发表社论或评论员文章加以鼓励,甚至欢呼“大 跃进又来啦!”提出1978年全省增产15亿斤的高指标。
这种不切实际的片面追求高速度的指导思想,比较集中地反映在1978年1月召开的福建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中。这份报告指 出,苦战三年,到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全省三分之一县建成大寨县”,甚至提出“全省粮食亩产超千斤”的口号。后来的事实证明,1980
年全省粮食的实际亩产为491斤。同时还提出全省1/3的工业企业建成大庆式企业,“主要轻工业产品省内自给”。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文章,从理论上根本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由此形成全国性的大讨 论,促进思想的大解放。由于***福建省委和省革委会这时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和思想路线,对于“两个凡是”认识模糊,因此对于这场讨论并
不重视,只是在省内理论界和部分实际工作者中展开了讨论,***福建省委自身却没有进行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对于已经展开的讨论也没有予以必要的支持。到9 月,***、李先念等公开表示否定“两个凡是”,肯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以后,《福建日报》才陆续报道省内关于这场讨论的情况。***福建省委的这种 思想状况,不能不影响到福建拨乱反正的全面展开,也就难以彻底清除“文化大革命”的影响。
总之,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的两年间,“文化大革命”虽然已经结束,各项工作也有所前进,但是由于***福建省委的指导思想仍然未能摆脱“左”倾理论的禁锢,因此,福建这两年是在徘徊中前进。这种局面直到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才告结束。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和方针,受到福建全省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坚决拥护。1979年1月,***福建省委召开工作会议,学习和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 精神。会议在统一思想、坚决拥护***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和方针的基础上,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对于福建过去历史上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的结论,分清
大是大非,以利于团结和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二是联系福建实际,确实搞好各项建设,特别是把农业生产搞上去。
对于正确地总结历史问题,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被提上议事日程。全会还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和遗留的某些历史问题,决定为一 系列重大错案平反和重新评价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重申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根据这一精神,***福建省委工作会议通过了由 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所作的《关于我省过去有关路线是非的若干重大问题》的讲话。
廖志高的讲话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前17年福建的工作,认为“福建历届省委是执行***革命路线的,成绩是主要的”,福建的干部和群众,绝大多数是好 的和比较好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把叶飞为首的福建省委诬陷为“推行反革命修正主义的独立王国”,把叶飞等同志打成“一小撮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 派”,并把他们监禁多年,纯属诬陷迫害,应予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廖志高的讲话揭露了“文化大革命”在福建造成的严重危害,肯定了福建广大干部和群众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所作的斗争,肯定了 1975年***福建省委贯彻执行***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全面整顿的各项方针措施。由于“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全面拨乱反正的工作也刚开始,所以这个讲话
对福建“文化大革命”中一些问题的评价还有不妥当甚至不正确的地方。但是,这个讲话在总的方面是贯彻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福建省委工作会议之 后,全省很快转入全面拨乱反正和落实各项政策的工作。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造成了大量冤假错案。在“清理阶级队伍”、“整党”、“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等运动中,把大批干部(包括历史问题已作了 正确结论的干部)打成“叛徒”、“特务”、“假党员”、“阶级异己分子”等等。全省被立案审查的脱产干部近5万人,占干部总数的15.7%。其中处级以上
干部1500余人,占全省处级以上干部总数的47.5%。连同基层不脱产的干部和群众,全省立案审查的有17万余人,未立案而受审查和冲击的有20多万 人,加上受株连的亲属,直接受害者达200万人左右,被迫害致死的数以千计。省统战侨务系统揪出一个所谓“美蒋特务集团”,株连340多人。此外,许多因
为抵制或反对“文化大革命”,特别是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部群众遭到残酷的打击与迫害,因此被打成“反革命”而被判刑的有5500余件,有的惨遭 杀害。由于为刘少奇等老一辈革命家鸣不平,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而被定为反革命的有345人,81人被判刑,其中有些人被处以死刑。
这些情况表明,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十分繁重。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福建省委及时地把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提上了议事日程,成立了专门机 构,抽调了1万多名干部开展这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大大加快了平反冤假错案的步伐。***福建省委按照中央的方针和部署,
强调一切冤假错案都要坚决纠正。这样,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起来。在***各级组织的努力下,不仅平反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而且还纠 正了“文化大革命”前乃至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冤假错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为“文化大革命”中和“文化大革命”前受到诬陷打击的***福建省委和省级各部门的领导人平反。原***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叶飞、第二书记范式人和书 记处书记侯振亚,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省级领导干部中受到打击迫害的主要代表。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不仅全盘否定了他们领导下的福建省的各项工作,对他
们个人也横加“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叛徒”等诬蔑不实的罪名,非法关押拘禁,残酷迫害,使他们的名誉和身心受到莫大的伤 害。侯振亚的身体不堪忍受,被迫害致死。经***福建省委复查并经中央批准,***福建省委为他们平反,恢复名誉,肯定他们在福建的工作,推倒强加在他们头上
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1979年2月6日,***福建省委还在福州召开了侯振亚追悼会,对他在青年时代就投身革命,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特别是在福建工作期间 所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对他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致死表示哀悼。2月8日,***福建省委召开为叶飞、范式人、侯振亚等人平反的广播大会,在 全省清除江青反革命集团制造的恶劣影响。
在此以后,***福建省委又分别以召开平反大会或下达文件的方式,为“文化大革命”中和“文化大革命”前遭受诬陷迫害的原***福建省委书记处书记江一 真、魏金水、林一心和原***福建省委领导郭良、梁灵光、许亚、林修德、杨文蔚、黄亚光等平反,恢复名誉。从1979年到1982年,还有一批***福建省 委、省政府和省政协及各部门的负责人先后得到平反。
第二,对“文化大革命”中全省各地被冠以各种“罪名”的事件、案件进行复查平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委分别对诏安“九五”事件、龙岩地区所谓 “蓝、赖、张武装集团”、龙岩等地的“中国***幸福委员会”、三明地区“中国联盟党”、“马恩党”反革命集团等一批集团性重大案件进行复查平反。据不完
全统计,至1979年底,全省“文化大革命”中立案审查的案件,已复查168636人,其中平反纠正冤假错案52008人,平反纠正集团性冤假错案659 起,撤销和修改“文化大革命”中结论的77937人,撤销和修改“文化大革命”中处分的13432人。至1981年8月,全省“文化大革命”案件已基本上
重新作了复查,复查数占立案总数的99.93%,其中冤假错案连同错误审查的约占立案总数的90%。
第三,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判的反革命案件、刑事案件进行复查改判或平反。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至1979年底,全省共复查了“文化大革 命”期间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共24861件,31197人,占应复查案件总数的99.1%;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共4231件,4784人。全省
因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和为***遭诬陷鸣不平而判刑的案件346件,354人,也全部复查完毕,给予平反纠正。1980年至1982年继续进行复查 平反,基本完成了这项极为复杂艰巨的工作。
第四,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打击的党外人士平反。从1979年到1982年陆续被平反的著名党外人士有杨静桐、郑静 安、管长墉、许显时、刘永业、何公敢、严叔夏等。还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而逝世的原副省长陈绍宽、丁超五和著名爱国民主人士刘通、练惕生、秦望
山、陈宏泰等举行了追悼会。同时,根据中央的决定和政策,平反了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中的冤假错案,为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落实了政策。
第五,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对“文化大革命”以前和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冤假错案进行实事求是的复查平反。得到平反的主要有曾镜冰的“叛徒、内 奸”案、1959年“反右倾”运动的案件、“四清”运动中的错案,闽西苏区时期的“社会民主党”案、解放战争时期的“城工部事件”案。1984年到
1985年,在胡耀邦的关心和支持下,***福建省委又进一步对新中国成立以前福建地下党组织遗留问题作了认真的调查,为原闽浙赣、闽中、闽西南地下党组织 蒙受冤屈的大批同志平反,落实政策,妥善地处理了这一问题。
在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福建省委对其他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也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复查和处理,落实各方面的政策,调整社会关系。
早在1978年4月中旬,***福建省委统战部召开地、市委统战部长座谈会,研究贯彻***中央批准转发的《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会后 不久,***福建省委决定由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省公安局共同组织摘帽办公室,要求各地市和各高等院校、省直各部门迅速成立相应机构,全部摘掉右派分子
的帽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福建省委根据实事求是和“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对过去反右派运动中的案件进行平反改正。经过细致的审查和落实政 策工作,到1980年,全省错划右派分子的改正工作基本结束,共改正错划右派6955人,占原划右派的97.6%;到1981年又进一步复查改正,改正人
数占原划右派分子的98.3%,为他们恢复了政治名誉,对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待遇也作了妥善的安排。
与此同时,全省在反右派运动中被划为“中右”的都得到了复查改正。对1957年至1958年间因所谓“处理不纯干部”而错误处理的干部职工,也都得到复查改正和妥善安排。
1979年1月,***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福建全省各级党委认真开展工作,经群众评审和 组织批准,对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即“四类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地主、富
农家庭出身的子女的成份也一律确定为社员,不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同时,根据中央的政策,把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将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 其他劳动者错误地划入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人员,加以改正,恢复劳动者的成份,从而妥善地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福建与一水相隔,又是侨区,对台工作和华侨工作十分重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福建省委十分重视落实台胞、去台人员家属以及华侨政策,认 为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促进福建省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福建省委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抓紧做好台胞、去台人员家属和侨胞、侨属在历
次政治运动中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对已去港和出国的人员,过去被打成反革命或戴各种政治帽子的,也要复查平反,把复查结论送给其亲属或本人,以消除影响。 1979年3月29日至4月3日,福建省第二次归侨代表大会召开,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极左的华侨政策,为受到歧视与迫害的华侨、归侨、侨眷伸张正义, 进一步落实华侨政策,恢复和调动了归侨、侨眷投身祖国建设的积极性。
在落实华侨政策的工作中,还认真解决了华侨房屋问题。从解放初期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厦门、福州、漳州和其他一些侨区,违反党的华侨政策,错误地没 收或挤占了华侨的房屋。1979年,***福建省委和福州军区党委决定,首先从清退“文化大革命”时期被占用的侨房开始,落实侨房政策。1982年,省人民
政府成立落实华侨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各地又抽调了数千名干部,认真开展这项工作。至1990年底,基本完成了侨房的清退和经济补偿。
1979年5月,***福建省委根据中央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福建省委认为,当前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团结广大信教 群众,继续贯彻对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福建省委要求各地合理解决信教群众的活动
场所,抓紧落实对宗教界人士的政策,妥善解决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问题。同年7月和10月,***福建省委先后决定恢复福州、厦门和漳州、泉州等地基督教三自 爱国会、天主教三自革新爱国会、天主教爱国会、佛教协会和伊斯兰教董事会、伊斯兰教协会的活动,开放教堂、寺庙。1980年6月,***福建省委又召开全省
宗教工作会议,要求各地继续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尽快解决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场所和教会的自养问题,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在此前后,福建各地的爱国宗教 活动得到恢复,各地的教堂、庙宇陆续修复开放,党的宗教政策得以落实。
上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和党的各项政策的落实,有效调动了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了爱国统一战线,对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和福建人民同心同德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福建农村和全国一样,在经营管理上受“左”的错误影响,坚持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僵化体制,认为社队规模越大越好,所有制越公越好。特别 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大批所谓“唯生产力论”,重新刮起“共产风”,鼓吹“贫穷的社会主义”,搞“穷过渡”,把社员的自留
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关于农业的两个文件,即《***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这两 个文件虽然限于当时的认识,仍还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但是强调了放宽农村政策,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允许“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实行超产奖
励”。在这以后,中央在总结了一些省区农村改革的经验之后,又于1979年9月作出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原先“不许包产到户”的规定 作了修订,允许某些副业生产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农村可以“包产到户”,这就为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宽松的环境。特别是***在1980年4月2
日在同中央负责人谈话时提出,在经济落后、生活贫困的地区,政策要放宽。“有的可以包给组,有的可以包给个人。这个不用怕,这不会影响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 性质。”在此前后,安徽、贵州、内蒙古、甘肃等许多省区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的支持下,相继推行包产到户,开始了农村改革的重大突破。福建一些地 区的农民也受到影响,自发地试探实行包产到户、包产到劳,反映了福建农村改革的必然要求。
但是,这一时期***福建省委在指导思想上还存在“左”的影响,对这些有利于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群众创造,不仅没有积极地加以鼓励和指导,反而认为是破坏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偏离了社会主义道路,进行干预和强制纠正。1980年9月,***中央发出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纪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即***中央1980年75号文件。这个文件打破了多年来认为“包产到户”等于分田单干、等于资本主义 的僵化观念。这是中国***在政策思想上的一次重大理论突破,也是中国***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可以用“包产到户”的办法来解决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于是,
“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迅猛发展,成为农村改革的主流。
在此前后,***福建省委依然墨守成规,强调福建情况特殊,不宜提倡联产承包,提出在社员劳动计酬上可以搞定额计分,可以按时计分加评议,但不可以包工 到组、联系产量计酬,更不能实行包产到组和包产到户。***福建省委还召开地(市)委书记碰头会,强调要纠正以组核算和包产到户等“偏向”。有的地方大张旗
鼓地批判“单干风”,建阳地区还组织工作组到那些自发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社队去“纠偏”,压制干部群众实行农村改革的积极性,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家庭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
福建的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980年底。据统计,到1980年底,福建全省建立大田生产责任制的12.8万个农村核算单位中,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 酬的不联产形式占38.7%,实行包工包产、联产计酬的占30.8%,包产到组的占3.4%,包产到劳或到户占7.6%,双田制占6%,包干到户的仅占
0.2%。这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虽然较好地解决了作业组之间的平均主义分配问题,但在作业组内采用的仍然是原有的管理和分配方式。
1981年1月,新任***福建省委常务书记项南到职后,认为福建改革开放的步子不快,关键在于省委及各级党的领导思想不解放。他在随即召开的***福建 省代表会议上作了题为《谈解放思想》的讲话,鲜明地提出福建要发展,必须解放思想,不断清除“左”的影响;而清除“左”的影响,主要在省、地两级党委,关
键又在省委常委。针对原***福建省委在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上“可以,可以,不可以”的政策,项南明确地提出“可以,可以,也可以”的主张,要求冲破“左” 的思想束缚,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把经济放开搞活。
***福建省代表会议结束后不久,省委召开常委组织生活会。省委领导班子对以前在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自我检查与自我批评,认为省委思 想不够解放,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不赞成搞包工到组,不赞成联产计酬,不加区别地笼统反对包产到户。省委对此承担了责任,并且作出决定,克服一切思想、行动上 的阻力,迅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农村政策的有关决定。
2月6日,***福建省委发出《关于抓紧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各地一定要尊重最大多数农民的意愿,采取包括包产到户在内的多种形式,把农业 生产责任制尽快落实、稳定下来。2月10日,***福建省委、省政府(1979年12月福建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撤销省革命委员会,恢复设立福建省人民政
府,选举廖志高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兴元为省长)联合召开关于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全省***会议,对前一段推行生产责任制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指出存 在问题和应吸取的教训。***福建省委在***会议上向全省作了自我批评,澄清了一些模糊思想,明确要求各地市县的领导同志要立即带领干部到农业生产第一线
去,协助社队把责任制落实下来。2月21日,项南又在全省农业局长会议上讲话,要求大家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清除“左”的思想影响,使福建农业有一个大的 突破。
在此期间,《福建日报》为了配合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促进农村改革的突破,连续发表了《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刻不容缓》、《落实责任制不是“一阵风”》 等社论、评论和新闻,介绍一些典型生产队的经验,对于推动全省思想解放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发挥了很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4月1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经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农业生产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规定》,提出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允许包产到户、包干到户。
***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思想的解放,带动和促进了全省各级干部的思想大解放。福建农村的改革发生了突破性变化,开始出现一个新局面。省、地、县各级领导带领1万多名机关干部深入农村社队第一线,大力宣传农业生产责任制,研究和帮助解决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具体问题。
***三明地委在省委召开的***会议后,当即决定地委常委和副专员除留个别人在机关主持日常工作外,全部分头深入各县检查,推动责任制的落实和备耕工 作。建阳地区过去受到“左”的影响比较深,***建阳地委重新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文件,联系实际,回顾和检查了***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来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农业政策的情况,认识到1979年在南平、浦城召开的纠正包产到组的会议以及后来的做法是错误的。地委决定由主要领导带头,8位副书 记和常委分头深入各县、社,进行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因地制宜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与此同时,全省其他各地(市)委都行动起来,积极领导和具体落实农业生产 责任制的工作。
在短短2个多月内,农村改革迅猛发展。到同年3月底,全省已有94.5%的生产队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主要的形式有小段包工,定额计酬, 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后来又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主要形式,特别是包干到户很快 在全省各地广泛实行。甘蔗种植、果树种植、饲养业、副业都实行了责任制。
1982年初,***福建省委又根据***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本省许多农民担心政策会不会改变的实际情况,广泛宣传贯彻“两个 长期不变”的政策,即:在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农业集体化道路长期不变,集体经济要建立生产责任制的政策长期不变。全省各地认真推行合同制
度,处理好统分结合的关系,逐步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推动了全省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至1983年,全省有99.3%的生产队实行 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其中包干到户的占96.4%。
实践证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有效地克服了过去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和平均主义的弊端,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热情,收到良好的效果,使农业产 量连年获得丰收。1981年,福建省在遭受严重灾害的情况下,全省粮食产量仍然超过上年,达到81亿公斤,烤烟总产量增加45%,龙眼总产量增加3倍,油
菜籽总产量增加2.7倍。1983年,全省粮食总产量又增至85.5亿公斤,农业总产值达到57.4亿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15.2%和34.3%。
福建是著名的林区、渔区,林木蓄积量和水产品产量居全国前列。家庭联产承包等责任制在农业生产中广泛推行的同时,也迅速地扩展到林业、渔业、牧业、副 业等领域。广大林农和渔、牧民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了发展生产力,冒着各种风险,冲破“左”的禁锢,创造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以林业为例。早在1979年春,福建省仙游县盖尾公社莲井大队农民李金耀,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向莲井大队党支部提出承包经营马山林场1200多亩林地 的申请。莲井大队干部为了不致让这块多年荒僻贫瘠的山林继续荒芜,经过慎重研究,同意了李金耀的申请,同李金耀秘密签订了在当时国家政策所不允许、又没有
经过上级领导批准的“违法”合同,从而诞生了福建乃至全国第一家向集体承包山地创办的家庭林场。李金耀筹资6万元,雇请若干名工人,种植数十万株杉、松和 果树,使长期荒芜的马山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这家林场的成功实践,得到了胡耀邦、万里和省委第一书记项南的赞赏,促进了福建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引发 了林业经营方式的一场变革,意义十分重大。
“突破中间”,就是集中力量把轻工业搞上去,在较短的时间里积累资金,用来“武装”农业和基础工业这“两头”,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要实现这一 发展战略,就必须调整长期延续下来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当时福建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在工农业产值的比重为36.5∶37.1∶26.4。按照省委提出的
新的经济发展战略,就要对这一比例结构进行重大调整,加大对轻工业的投入,加速资金积累,以保证“两头”的发展。这一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实质上是福建经 济领域的重大改革。
这一改革的重点是“突破中间”,增加资金积累。福建毗邻港澳台地区,又是重要的侨区,***福建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决定充分发挥这一区位优势,争取打开对 外开放的大门,积极引进外资、侨资,努力扩大出口创汇。中央十分关注和支持福建的改革开放,1979年5月,***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先后到
广东、福建,听取了这两个省委的汇报,共同研究加快两省经济建设步伐和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分别形成了两省省委给中央的报告。
中央很快批准这两个报告,于同年7月15日发出了《***中央关于批转〈广东、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的通知》。根据 中央批准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福建获得一系列经济改革的自主权,其中包括在对外经济活动方面更加开放;物资、商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适当利用市场调
节;试办经济特区,积极吸收侨资、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中央的这一决定表明,福建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客观上站在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而且不仅 是一项对广东、福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是***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加快改革开放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
***福建省委决定抓住这一大好机遇,充分运用中央赋予的政策,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为了取得经验,***福建省委首先抓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主要是实行以搞活企业为中心,扩大企业自主权为突破口的工业管理体制改革;与此同时,试行经济责任制,疏通流通渠道。
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中,首当其冲的是企业自主权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经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对企业管理大胆放权的意见。 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又进一步提出了企业改革的措施,主要精神是扩大企业自主权,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钩,实行严格的经济核算, 认真执行按劳分配原则,以利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1979年11月,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确定50个国营企业作为改革的试点,后来又把试点扩大到114个国营工业企业,在生产计划、 产品销售、人事任免、职工奖惩、利润留成、资金支配、外汇分成等10个方面赋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通过扩权试点,初步改变了企业只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
不了解市场需要、不关心产品销路、不关心盈利亏损的状况,增加了企业的经营观念和市场观念,使生产迅速发展,利润大幅度增加。
随着企业扩权试点的深入,人们更多遇到的是经济责任制方面的问题。于是,改革的内容又逐步向建立经济责任制方面扩展。建立经济责任制是伴随着扩大企业 经营管理自主权提出来的。这项改革主要是围绕国家与企业之间、企业同职工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贯彻联产承包、按劳分配的原则,在扩权企业内部解决职工吃
“大锅饭”等问题展开,目的是为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当时,福建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企业管理体制的有关文件,决定对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盈亏包 干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在此以后,全省工交企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陆续进行了这项改革。各企业首先从财务盈亏责任制搞起。其形式有的实行定额上缴, 超收分成;有的实行利润包干,超收分成;有的实行定额补贴,减亏留用,超亏不补,等等。
国家对企业实行盈亏责任制后,大大促进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形式各不相同,实行定、包、奖,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和 产品质量管理的原则,多劳多得,有奖有罚。从1979年开始到1982年,全省主要实行利润留成的经济责任制,从点到面,从单个企业发展到全行业,从一种 形式发展到多种形式。
在试点企业成功经验的带动下,至1982年底,全省实行经济责任制的企业已有1455个,占全省预算内企业总数的87.7%。这些企业实行的经济责任 制形式有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分成,全额利润留成,超计划利润分成,利润包干,亏损包干。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后,全省预算内国营工业利润留成从
1978年的1607万元提高到1982年的11353万元,激发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实现了增产增收。
福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初期的另外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疏通流通渠道。福建省的流通体制原来是与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其主要特征就是采取统购统销 的形式进行产品购销活动。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福建城市流通体制除旧布新,建立“三多一少”(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 制和推行商业企业的经营责任制。
减少流通环节是建立“三多一少”体制的重要步骤。1979年至1980年,福建先后撤销了一批日用工业品三级站,同时放宽供进货限制,允许三级批发站 及零售企业在当地二级站供货不足时可以跨县、区采购商品;并在部分地区试行地产地销的计划商品由产地县、市公司按分配计划就地向工厂直接收购经营的办法。
1980年以后,对于商品供进货的限制进一步放宽,商品流通开始突破固定供应计划和固定供应对象的限制。除计划商品外,允许批零企业按经营合理的原 则,自由选点,跨区、跨省进货,并且继续扩大地方产品就地直拨品种,从而初步改变了多年来由于多层次的批发体系而形成的流通渠道环节多、流转慢、费用高的 状况。
另外,商业体制改革还坚持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和多渠道流通的基本方向。1979年至1980年,福建首先对工业品购销方式进行改革,改变过去那种大包 大揽的单一形式,推行统购、计划收购、订购、选购等4种购销形式,促进工业部门及时按照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适销对路产品,提高竞争能力。
1980年以后,进一步改进工业品购销形式,开辟多种流通渠道,建立城乡互相开放的流通体系。这一改革为多渠道地加快城乡商品流转创造了有利条件。
城市商业系统改革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商业企业内部体制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营责任制。
从1979年开始,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决定改革商业内部管理制度,扩大商业企业的自主权。一是改革计划管理,把原来省管的计划商品 由131种减为70种,余下的61种由省级各专业公司管理,省公司也把一部分商品下放给基层管理;二是改革财务管理。首先在饮食服务业试行利润包干、超额 分成的办法;同时,改进商业企业利润留成办法,核定各商业留成比例,并适当下放使用权。
商业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必然触及到经营责任制的问题。从1981年开始,在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基础上,全省商业流通领域率先在饮食服务业实行经营责 任制。此后不久,泉州、福州、厦门等9个市、县的零售商业企业也相继进行责任制试点。到1983年,全省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的门点达到2189个,占门
点总数的60.93%。实行经营责任制的试点还推向大型国有商业企业,以福州东街口百货大楼为代表的一批国营商业企业开始实行经济责任制。推行责任制的单 位,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企业面貌发生重大变化。以东街口百货大楼为例,1983年的销售额比1982年增长25.4%,达到3159万元,利润增长 43.2%,在同行业中遥遥领先。
与此同时,福建省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从1979年开始进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划分收支,定额补助,五年不变”的大包干。与此相适应,福建省 财政部门在1980年对地、市、县实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和“分灶吃饭”的预算管理体制,从而打破了省财政吃中央“大锅饭”、地市县吃省财政“大锅 饭”的局面。
总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福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迈出了十分重要的一步,有力地冲击了长期以来僵化的经济运行机制,增加企业的动力和活力,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经济效益,为***十二大以后的全面改革打下基础。
7月15日,***中央、国务院批转了这两个报告,即1979年50号文件。中央在这个文件中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赋予更多的自主权,以 充分发挥两省的优势,扩大对外贸易,把经济尽快搞上去。同时决定,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出口特区,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特区。中央这一
重大决策,不仅对广东、福建,而且对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1979年,福建外贸出口创汇创历史最好水平,比1978年增长 30%;贸易和非贸易收入比1978年增长21.5%。
1980年3月下旬,受***中央、国务院委托,谷牧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讨论研究如何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两省实行对外开放的指示。会议肯定 了两省在贯彻对外开放方针、试办出口特区等工作中所取得的初步成果;同时提出,首先集中力量把深圳、珠海特区办好,汕头、厦门两个特区可先进行规划,作好
准备,逐步实施。在这次会议上,将“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会议结束之后,***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于1980年4月向***中央、国务院呈送 《关于建设厦门经济特区的报告》。5月16日,***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录》。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0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福建省和厦门市 《关于建设厦门经济特区的报告》,同意在湖里划出2.5平方公里搞经济特区,近期先搞1.1平方公里。湖里位于厦门岛西北部,濒临东渡港,背靠福厦公路,
距市区仅5公里,具有投资省、起步快的优势。特区的规划者因地制宜,决定在湖里划出2.5平方公里兴办出口加工区。另在湖里西南部划出4.5平方公里作为 生活配套区。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了这个方案,同时确定委托北京钢铁设计总院为总体设计单位。经过一年筹备,1981年10月15日,厦门经济特区湖里加工 区正式破土动工。
由于长期受台湾海峡两岸军事对峙局势的制约,厦门数十年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因此兴办特区后,厦门首先集中力量,展开大规模 的城市基本建设。一是加强海港建设。在加快老港区改造的同时,在厦门西北部兴建了长达8公里的东渡新港区,头3年先后建成东渡码头第一期工程4个万吨级泊
位;1983年12月,全长6.25公里的东渡—高崎的港区铁路支线竣工通车,从而大大提高了厦门港的吞吐能力。二是兴建厦门国际机场。厦门特区兴办后, 福建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只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建成了厦门国际机场,使厦门成为最先拥有国际机场的经济特区。三是发展邮电业务,进行供水、供电及城市道
路等改造和扩建工程,初步解决了长期困扰厦门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滞后问题,为厦门经济的起飞创造了必要条件。
在改善投资环境的同时,厦门自1981年起先后开发了湖里工业区,建成莲花、槟榔等生活小区,制定出一批涉外法规,加强招商引资。在厦门经济特区的初 创阶段,多方筹集的资金近13亿元。这些资金直接用于交通、通信、能源动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创造对外开放的良好投资环境、为发展外向型经济奠定了重要基 础。
实践表明,在厦门兴办经济特区,是福建实行对外开放的重大突破,对于福建省吸收侨资、外资,训练和造就一批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人才,加速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央1979年50号文件不仅直接指导了厦门经济特区的创办,而且引导福建大大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促使福建经济逐步从封闭、半封闭型状态转到积极 参与国际交流的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轨道上来。在此前后,***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赋予福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
施,全面拓展对外经济贸易,积极利用外资,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广泛进行对外经济联系和合作,取得明显成效。
1979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福建投资企业公司(简称华福公司)正式成立。这是全国省级第一家从事吸收外资、侨资,以信托投资为主的国际 金融业务机构。它成立伊始便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为省轮船总公司筹资建立远洋船队。同年5月和10月,华福公司从美国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休士敦都市国民
银行借了3笔贷款,共3800万美元,随后用其中的一部分款项支持省轮船总公司向海外购买16艘客货轮,建立了一支远洋船队,开辟了厦门到香港航线的客运 业务,并承担了福建省大部分外贸运输任务,结束了外贸出口长期靠租用外轮运输的历史。这3笔贷款虽然数额不大,但利率低,手续简便,开创了福建与美国之间 的民间信贷关系,引起了国际金融界的注意。
华福公司注重利用外资的效益,在轮船总公司的协同努力下,到1983年按时将本息偿还完毕,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初步建立了信誉。在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方 面,华福公司协助和配合省邮电管理局向日本进口万门程控自动***设备。这套设备采用70年代末期世界最新技术,是中国进口的第一***代化***通信设备,从
而使福建的现代化通信设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大大改善了福建的投资环境。此外,根据福建森林资源丰富的优势,该公司还协助和配合林业部门,向美国进口年产 5万吨中密度纤维板的成套设备。总之,华福公司成立后,在吸收侨资、外资,引进技术、进口设备诸方面初见成效,成为福建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一个重要 “窗口”。
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创建一流现代企业方面,首推福建日立电视机有限公司(简称“福日公司”)。这是福建也是中国电子行业最早实行中外合资 经营的企业之一。它由福建投资企业公司、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与日本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日立家电贩卖株式会社以及株式会社东荣商行等合资经营,1980年
12月13日正式签订合同,期限为15年。公司总投资额360万元,按当时汇率折合美元240万元,中日双方各占50%,中方以原福建电子设备厂厂房以及 部分辅助设备作价入股,日方以相当120万美元、年产38万台电视机(其中彩电20万台、黑白18万台)的3条生产流水线及其仪器设备作价入股。福日公司 于1981年1月筹建,6月8日正式投产。
福日公司投产初期,***散件从日本进口,以后由日方帮助中方逐步提高零配件的自给率,按合同规定3年后国产化率达50%。该公司投产后经营状况良好, 产品产量稳步增加。1984年上半年,上缴国家税利及各种费用1668万元。福日公司的创办,不仅为福建省闯出一条以自力更生为主,依靠外援为辅进行合资 经营的新路子,而且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为福建各行各业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
对外承包工程、劳务输出是非贸易创汇的重要渠道。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福建有关部门利用各种机会或途径,与海外一些客商签订了一批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 出口的合同及协议。1981年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国武夷公司(福建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对外名称)成立了驻港机构——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随后,
该公司派出人员带着从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借贷的24万美元,跻身香港发展事业,成为福建建筑行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先行者。时值香港房地产业不景气,但他们 没有消极观望,而是迎难而上,艰辛开拓,在香港承建了总造价数亿港元的一批工程,以质量好、工期短、造价低赢得良好声誉,终于在竞争激烈的香港站稳了脚 跟。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改善投资环境,从1980年开始,全省先后重点建设了10项较大的基础设施。其中福州机场、厦门国际机场于1982年、 1983年先后投入使用。厦门国际机场是全国第一个由地方投资兴建的机场,其资金利用了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的优惠低息贷款2200万美元,为引进
外资积累了经验。在此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福建采用多形式、多渠道、多元化的办法吸收侨资、外资,合作对象日益广泛,规划逐年扩大,项目金额也不断 增多。
总之,从1979年开始,到1982年***十二大召开,福建省同全国一样,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实现了伟大的历史 转折,一方面继续进行拨乱反正,一方面实施改革开放,创办了厦门经济特区。这一阶段的改革贯彻了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
字方针”,首先在农村实现突破,同时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取得初步成效。这一阶段的改革虽然刚刚起步,对外开放也是局部的,但毕竟开始突破原来僵 化的经济体制,推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与要求,因而受到全省人民的拥护。
***十二大是八大以来最重要的会议之一,是新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这次会议的召开及其确定的正确纲领的实施,标志着拨乱反正任务的基本结束和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新局面的开始。
***十二大结束以后,***福建省委随即于9月18~27日召开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十二大精神。***福建省委根据中央对福建、广东 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建立经济特区的方针,认为福建应当走在四化建设的前列,坚持并扩大对外开放。特别是应当充分发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优势,扩大闽
东南地区的对外开放,带动全省经济的发展,促使对外开放向内地山区和更加广阔的领域扩展,逐步形成福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整体格局。
***福建省委反复研究如何从本省实际出发,确定福建的发展战略,找出一条振兴福建经济的路子来。根据福建背山面海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福建省委提出 要念好“山海经”,建设8个基地的设想,也就是要充分利用山和海的优势,发展福建经济,把福建建设成为林业、畜牧业、渔业、经济作物、轻工业、外经、科技 和统一祖国的基地。
1984年2月上旬,***在视察深圳、珠海特区以后,视察厦门经济特区。***在听取了经济特区负责人的汇报以后题词:“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 些”。***在厦门期间,对特区的规模和对外开放的布局发表重要意见。他说,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同年3
月,国务院决定把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整个厦门岛和鼓浪屿,面积131平方公里,并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4月,国务院又批准厦门市计划单列,赋予省一级的 经济管理权限。中央的决定,在国内外产生强烈反响,极大地鼓舞了厦门特区的建设者。此后,厦门特区的经济开始全面腾飞。
1984年3月26日至4月6日,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会议根据***提出的意见,着重研究了沿海部分城市如何进一步开放的问题。
5月4日,***中央、国务院批转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决定开放大连、天津、青岛、上海、福州、广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中央批转《纪要》 的通知指出:“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和办好经济特区,不能指望中央拿很多钱,主要是给政策,一是给前来投资和提供先进技术的外商以优惠待遇,税收低一
些,内销市场让一些,使其有利可图;二是扩大沿海港口城市的自主权,让他们有充分的活力去开展对外经济活动。这样做,实际上是对我们现行经济管理体制进行 若干重要的改革。”显而易见,这个纪要表明,中央在对外开放的决策上又迈出了新的步伐。
1985年1月23日,国务院批复了《福州市进一步对外开放方案》,指出:“福州市在进一步对外开放中,要运用中央给予的权限和政策,发挥本身的优 势,坚持外引内联,推动技术进步,振兴经济,成为对外辐射和对内辐射的枢纽,带动福建全省的经济发展,并在加强对台工作,实现祖国统一中发挥重要作用。”
国务院还指出:“抓紧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迅速改变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的状况,是福州市经济发展的。”国务院同意福州市“有步骤地兴办经济技术开 发区”,要求福州“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担负起为全国改革探索经验的任务”。
福州是福建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一座久负盛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根据国务院的上述指示精神,***福建省委很快作出规划,决心尽快把福州建设成 为一个重要的对外开放城市,并报经国务院批准,把福州市的行政区域扩展到闽侯、闽清、永泰、福清、长乐、平潭、连江、罗源等8个县。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过3年的开发建设,经济实力大为增强。1988年工业总产值达到了31034万元,出口总值5831.9万美元,初步确立其在福建对外开放中的地位。这 样,从福州到厦门沿海地区,开始形成一个很大的对外开放地带。
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决定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 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这一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提出建立“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 济”的目标。这个决定也标志着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环节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
1985年1月,为了更好地搞活经济,扩大国内开放的领域,国务院召开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座谈会。 会议一致主张,先将这3个三角地区,继而将辽东半岛、胶东半岛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以加速沿海经济的发展,从而带动内地经济的开发。在这3个经济开放
区,改革的步子要走得更快一些,经济政策再放宽一些,在横向联合中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更多一些。2月1日,出席国务院座谈会的福建省省长胡平在省委常委会 上汇报了座谈会精神。***福建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尽快把这个座谈会的精神传达到广大干部,组织研究并提出具体的贯彻措施,搞好开放闽南三角地区的近期和中、
远期规划工作。2月18日,***中央、国务院批发了这个座谈会纪要,并且指出: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是 我国实施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又一重要步骤。从此,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位于中国沿海东南部,南连汕头,北接福州,临近港澳,面对台湾,全区有1600公里长的海岸线,沿海有厦门、东山、泉州以及 湄洲湾、秀屿、肖厝等优良港口,还有九龙江、晋江、木兰溪三大水系,海上和内河运输十分便利。这里是著名的侨乡,与台湾习俗相同、语言相通(闽南方言),
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闽南三角地区土地肥沃,海域辽阔,盛产水稻、水果和各类水产品,素有“鱼米花果之乡”的美称,是福建经济发展比较活跃的地区。 1984年,该地区工农业总产值为54.65亿元,占全省比重为27.9%。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和良好的经济基础,使闽南三角地区具备了建立经济开放 区的条件。
为了加快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福建省委决定并报经中央批准,将厦门市的同安县、原龙溪地区的漳州市(今漳州市芗城区)、 龙海县(今龙海市)、漳浦县、东山县,原晋江地区的泉州市(今泉州市鲤城区)、惠安县、南安县(今南安市)、晋江县(今晋江市)、安溪县、永春县等11个
县(市、区)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此后,各市、县从实际出发,依据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道路。
从1985年起,国家对福州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给予优惠政策,主要是:扩大这些开放城市和地区的自主权,让他们有充分的活力去开展对外经济活 动;对前来投资的外商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待遇,以便于更好地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放宽利用外资建设项目和引进技术的审批权限,简化外商出入境手续,允
许外商兴办独资企业,适当延长合资企业的合营期限,对确定提供了先进技术的产品,允许在国内市场进行部分销售。
这样,福建的对外开放,形成了厦门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多层次开放的新格局,使开放由外向内、由沿海到内地逐步推进,从而有效地把发展沿海经济同开发内地经济密切结合起来,使福建经济走向全面振兴。
(一)扩大企业自主权。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转到以城市为中心以后,借鉴了农村改革把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成功经验,扩大企业自主权。 1984年3月22日福建省55位厂长、经理联合致信省委、省政府,呼吁给他们“松绑”放权。《福建日报》、《人民日报》很快刊登和转载了这封信,在省内
外引起强烈的反响。同年5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在这以后的一个时期,福建经济体制改革围绕增强企业活力 这一中心环节,在继续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制等方面迈出较大步伐。
1985年4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进一步搞活企业的十条措施》,在推行厂长负责制、工资改革、扩大生产销售自主权、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 联系、禁止对企业不合理摊派、继续企业下放和实行承包、租赁、转让等方面进一步放权让利。到1985年,全省下放省属工交、财贸、农林水、文教、军工企业 594家,占全省省属企业的73.2%。
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广泛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是这一时期搞活国营企业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深化企业扩权改革普遍采用的一种形式。承包经营使企 业同国家形成一种责任关系。它要求企业在几个方面对国家承包,主要是包上缴国家利润,包完成技术改造任务,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超额完成承包
任务的,实行超额分成;企业应得的利益,由财政部门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同企业结算,拨给企业,作为企业留利处理。这种办法是把农村“大包干”责任制的经 验,引进到工业企业的改革中,以调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
福建大中型企业和一部分行业先后实行了这种承包制。一是批准三明钢铁厂实行投入产出承包制,确定该厂1985年至1990年的上交利润和上调产品基 数,超出部分归企业留用。这一承包制实施的当年,三明钢铁厂的钢产量就比上年增长7.5%,总产值增长10.8%,实现利润增长69.3%,上交利润增长
40%。二是批准煤炭企业实行6年投入产出总承包,即“包产量、包盈亏、包基建总投资、包开工规模和投产能力,企业不得亏损,盈利全部留用”。实施当年, 全省煤炭行业提前40天完成生产计划,总产值比上年增长9.8%,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2.5%,原煤万吨坑木消耗降低8%。
由此可见,企业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是当时国营大中型企业改革前进过程中比较成功的选择。在1984年至1988年的实践中,尽管存在有不足之处,但确实大幅度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搞活国营企业作出了阶段性贡献。
(二)实行股份制试点。这个时期福建经济体制改革除了在国营企业扩大自主权、实行承包经营和租赁制之外,另一个大胆的举措是在一些企业中试行股份制改革。因为这已不只是经营制度改革,而是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尝试。
1984年4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在总结江苏常州市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经验以后,提出进一步搞活城市集体企业和国营小企业,“允许职工投资 入股,年终分红”。同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又提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可以运用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这 就在政策上允许和鼓励股份制的试行。
福建省在***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指导下,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开始实行股份制试点。为了指导股份制企业有秩序地发展,福建多次召开股份制经济 研讨会,省政府先后批准制订了《股份制企业暂行办法》、《福建省股票、债券管理试行办法》。至1986年,全省股份制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主要有三种形
式:一是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中的试点单位,如福州东街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二是集体所有制中的试点企业,如福州侨光服装厂、永安纸箱厂、漳州兴华电焊机 厂、南平电子仪器厂等。福州市还成立了以福州水表厂为骨干企业的福州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单位既有集体企业,也有全民企业。三是乡镇企业中的合作经 济,主要是个人集资合股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这类股份制企业在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泉州地区很普遍。
(三)推进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在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过程中,为了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使企业通过成熟的市场相互交换 各自的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产品,从而促使整个经济的繁荣活跃,***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开展商业体制与价格体系改革和在横向联合中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任 务。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1984年至1988年,福建在商业体制改革方面,主要是下放商业企业,给企业更多自主权,在主要国营商业企业,推行经营承包 责任制,小型国营商业企业实行租赁为主的放开式经营,发展企业的横向联合,进行股份制试点。在商品购销和价格政策上进一步放开,以放为主,以调为辅,以城 市为中心组织商品流通。
改革国营商业管理体制,转变经营机制是这一阶段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另一个重点。1984年后,福建将省属41家企业批发机构下放给所在城市管理,并采 取联合、联营办法搞活批发经营。省商业厅下属的百货、纺织品、五交化、副食品等专业公司逐步由管理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有的城市将下放的二级公司与市公司
合并,组成新的批发公司。这样不仅减少了流通环节,而且减少了流通费用,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此外,国营商业企业大力推行租赁和经营承包制,开展股份制 试点工作,改革的成效日益显现出来。
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但要改革商业体制,疏通流通渠道,还要求进行价格改革。这一时期福建在价格改革上采取的主要措施是:继续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 格,逐步开放生产资料贸易市场,实行市场调节;对企业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的部分产品允许企业加价自销,对生产资料价格执行“双轨制”,如1985年放开集体
木材收购价格。继续调整、放开部分生活消费品的零售价格,继1979年提高猪、牛、羊、鲜蛋、家禽、牛奶等8种副食品零售价格,适当提高相关食品零售价格 后,1985年再次调整猪肉、蔬菜等副食品零售价格,分别实行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1988年又放开彩电和名优烟、酒价格,并进一步放开肉、蛋、菜、 水产品的零售价格,还调高了粮、油、糖销售价。
价格改革激活了商品经济,使商品短缺的局面有了较大改变。当然,这一阶段的价格改革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如市场管理不配套,一些不法分子乘机进 行投机活动;有的价格改革准备工作做得不够充分,未出台就引发了抢购风潮和通货膨胀,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福建省委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于1986年提出了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在横向联合中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任 务。省政府和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协作办公室先后制定并推出一系列鼓励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优惠政策,并从财政、税收、金融、物资、计划、工商等方 面进行小配套改革,初步冲破条块分割的旧管理体制,优化生产要素的组合,促进了经济发展。
1986年8月,国务院批准福建加入上海经济区。另外,福建加强与甘肃、辽宁等省际合作,与外省签订了各种技术经济协作项目400项。建阳、龙岩两地 区与江西、浙江、广东省的毗邻地区,分别成立闽浙赣、闽粤赣协作区,加快对内开放步伐。与此同时,省内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协作和联系也得到了加强和发展,全
省初步形成以福州、厦门两市为中心,以北部4地市和南部3地市为依托的横向经济联合的格局,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各种联合群体也有较大发展。
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逐步建立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经济调节体系,福建省在***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在 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在财政方面,对地市实行“划分收支、定额补交、增收分成、分级包干”的新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在税收方面,进入全
面改革阶段,一方面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另一方面从1985年起先后开征国营企业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等新税种,以改革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分 配体制。在金融方面,着重于改革金融体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调节宏观经济发展方向,开拓金融市场,扩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等等。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为福建全省的经济带来显著的变化。1987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60.4亿元,比上年增长12%;国民收入226.2亿 元,比上年增长12.1%,其增长速度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2和2.8个百分点。全省现汇收入6.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3%;全民所有制企业
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达到23.6亿元,比上年增长29.3%,为福建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了物质基础。
1984年上半年至1985年1月,根据宪法和***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福建农村撤销了人民公社,建立了923个乡镇一级政府作为农村基层的政权机构。
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行,人民公社制度被取消,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1985年1月,***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 济的十项政策》(1985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农村第二步改革的重大任务。文件指出,农村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改革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农产品统购统
派制度,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需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据此,***福建省委、省政府率先放 开水果和部分水产品价格,继而进行农产品统购统派制度的改革,除部分粮、油、烟等产品实行计划调节外,其它农产品全部放开经营。对国家定购和计划订购的
粮、油等主要产品,在价格和挂钩奖售上也进行了多次调整,实行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并行的“双轨制”。
此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按照中央的部署继续推进。至1987年,福建农村经济新体制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主要表现在扩大自主权方面,由于改革了原来的 人民公社体制,政企分开,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从而普遍扩大了生产者的经营自主权,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重要前提。
***福建省委、省政府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明确指出:应“切实保护农民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合法权益,农民从事商品生 产和经营,必须受到法律保护”;不准任何部门和单位私设关卡,乱收费用,“除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自立名目向农民收取费用”。《补 充规定》及各项措施极大激发了农民进入流通领域的热情。
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市场是这一时期农村流通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福建省委、省政府以“建一方市场,活一方经济,富一方农民”为口号,采取“谁 建设,谁所有,谁受益”的政策,贯彻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鼓励支持多形式、多渠道兴办集贸市场和商品专业市场。一时间,农村各种集贸市场如雨后
春笋般地建立起来。到1988年,全省已建立集贸市场1596个。集贸市场的广泛建立为大批农民进入流通领域从事商品经济活动搭起了大舞台,全省很快涌现 了一大批从事农副产品运销和其它商业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和运销联合体。他们或跑运输、搞采购,或推销商品、走南闯北开拓市场。及至1988年,全省有60多 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从事商业活动,有力地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在农村第二步改革过程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给福建农村带来了历史性变化。长期以来,福建农村生产受单一经营思想的束缚,偏重于种植业,忽视林、牧、 副、渔的全面发展;偏重于耕地经营,忽视广阔山海资源的综合利用;偏重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忽视农村工、商、服务等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1978年,全省
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占71%,而本省具有优势特色的林、渔等产业仅分别占5.7%和5.1%。根据中央提出的“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 方针,福建着手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到1988年,粮食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比例从1978年的64.1∶35.9调整到61.2∶38.8,粮食与
经济作物的产值比重已从1978年的75.4∶24.6调整为40.7∶51.93。种植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大大促进了种植业的兴旺发展,取得显著的经济 效益。与此同时,出现了“两水”(水产、水果)带头,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生动局面。
农业生产结构性变化促进了农产品商品量的大幅度增长。1988年,全省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82.79亿元,比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