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交强险是否赔付
就此问题,记者通过多家保险公司获悉,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酒后驾车”并没有排除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但商业车险中,“酒后驾车”依然被列为免除责任。
保险公司明确告诫“酒鬼”司机:开车不要喝酒,否则责任自理。
业内人士指出,饮酒后驾车出了事故的保险车辆,交强险会根据情况给予不同对待,主要是区分酒后驾驶还是。
某财险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饮酒后驾车出险,造成第三方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对第三者给予赔付,金额为2000元左右,但赔付的条件仅限于“酒后”;如果被判定为醉酒驾驶,则保险公司会在先行赔付后,事后再向驾驶人追偿。但如果是驾车人自己的车及人身损失,就不在理赔范围之内。按照规定,酒精含量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将被认定为酒后驾驶;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则属于醉酒。
不过,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由保险公司垫付。最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二、交强险最多能赔多少
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友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饮酒自古以来盛行至今,开心了要喝酒、痛苦了也要喝酒,那么大家是否了解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事故后保险拒赔交强险是否也拒赔?易赔小编为您整理报道。
昨天小编的同事陪同一名被鉴定人去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小编刚好闲来无事就开车送几位一同前去,顺便找找素材。别说还真被我碰着了,因为我们易赔咨询跟中衡司法鉴定中心是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经常委托他家做一些交通事故、工伤等司法鉴定,还有DNA亲子鉴定等。今天刚好看到某交警大队的人带着肇事司机的血样来做酒精检测,酒精检测还是很快的两个小时的样子就出结果了,貌似酒精含量100多;小编是个酒精过敏的人从来不碰酒,所以对酒驾还是醉驾没什么概念,就跟法医物证室的张主任聊了起来。
张主任表示: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阂值与检验(GB1))中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那么相对的处罚是什么呢?相信考过科目一、科目四的朋友们或多或少有些了解,下面是最新的酒驾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大家知道酒驾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拒赔的,其实这局话说的不够准确,确切的说酒驾引发交通事故上商业险是拒赔的,但交强险要赔付的。“酒后驾驶”包括“饮酒后驾驶”和“醉酒后驾驶”,保监会所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规定驾驶人员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除了垫付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部分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垫付和赔偿责任。
以上信息希望对大家所有帮助,易赔咨询全体员工估计有车一族的朋友们,所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了酒骑自行车都不行何况驾驶几吨重的机械了,为了家人幸福为了社会安定团结,远离酒驾平安你我他。
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交强险和商业保险都不理赔。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