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系辽宁莲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大连诚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会文,系该公司经理
原告孙??与被告大连诚泰?????有限公司房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大连诚泰?????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向本院提絀的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原告迟延办理产权证违约金合计47843元(自????年??月3日起至????年??月10日止);2、要求被告繼续给付迟延办理产权证违约金自????年??月11日起至办理产权证之日止;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于????年??月5日签订商品房***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建设的位于瓦房店市岭东办事处东长春路二段的文教城小区55-4-2-2、建筑面积为)。 2、案件的状态如显示为“已结案”的 有可能只是法院所做的程序性结案,不代表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尚存在法院再次恢复的可能。案件状态如显示为“执行中”仅代表收录到本站时的状态不代表当前状态,有可能当前案件业已结案请您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