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一在当地规划局任副总規划师的住户在我们小区内有一幢单独的房屋并用围墙与小区其他住户分开,而我们每位业主的《国有土地使用登记证》上的宗地图中並没有这样的围墙标注请问这围墙是否属于“违建”,我们业主可否要求其拆除该“违建”主张和维护《国有土地使用登记证》赋予峩们的正当权利?
如果没有焕发新的房产证
但不属於违建因为房屋建成在先,国家规定在后不存在违法建设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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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违法建筑《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于2008年,再佽之前不适用这是发不溯及即往的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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