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南省公积金和长沙市公积金直公积金中心下发《湖南省公积金和长沙市公积金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明确了组合贷的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額度、利率和期限、贷款流程、贷款担保等,并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那么长沙市公积金呢?能像省直公积金一样参与组合贷吗
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回复是可以的,不过得看购买的楼盘是否与支持组合贷的商业银行进行合作
符合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并且购买楼盘與以下支持市公积金组合贷的商业银行进行合作:1、建设银行芙蓉中路支行;2、长沙银行的汇丰支行、金城支行、华龙支行;3、交通银行嘚北大桥支行和五一路支行;4、工商银行的中山路支行
长沙市公积金审核市公积金贷款部分,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后商业银行审核商貸部分,并确定贷款额度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最低为2成;若长沙市公积金与商贷组合首付比最低为3成。
要求长沙市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年限、还款方式一致届时,由同一张银行卡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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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是长沙市本地户口上个月底刚刚离职,公司给了我一张个人公积金提取表和离职证明,都已盖章我是要去哪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6日讯(记鍺 孙占锋)今日湖南省公积金和长沙市公积金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结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作部分调整,主要涉及加大提取造假处罚力度和取消转出销户提取
根据该通知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对伪造合同、出具虚***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将限制个人公积金账户时间由2年增加到5年即取消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同时,在中心网站、营业大厅公布造假人员名单
同时,根据《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的要求全面通过平台办理业务,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转出销户提取,只能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