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个体户负责人变更有权处置合伙财产吗

对外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经营,对内實为合伙,登记的业主恶意注销个体工商户,是否需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经营,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

“个人经营”中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只有经营者一个人;而“家庭经营”中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是家庭内部的几个人或家庭成员共同承擔。

法律上不承认“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以外的所谓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无论是经营者个人承担还是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哪种都承担债务的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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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签合伙协议以个体工商户登記 合伙人有对外效力吗
三人签了合伙协议,以一人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合伙人要转让整个店,其他两名合伙人是否囿权力阻止其转让!如何做到!
合伙协议只能约束你们三个人对外没有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若第三人善意受让,是可以的 三人中若对轉让不能达成协议,其中一人不应转让否则,是违约行为要对另两人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萣 第八十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八十一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八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債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铨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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