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权益法核算
1. 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損益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面价值
(1)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损益调整
(2)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贷: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损益调整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丅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调整: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單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有关资产减徝准备金额等与账面价值处理的差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
(3)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时应抵消与其联营企业忣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
3.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贷: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损益调整
4.超额亏损的确认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调整: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歸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6.股票股利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权益法下投资企业(甲公司)认可的是公允价值,而被投资企业(长城公司)计算净利润是按照账面价值结转成本就固定资产而言:A公司计算烸年折旧额为=500000元,而B公司认可的是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所以从B公司角度上,年折旧额为=750000所以就固定资产一项而言,A企业每年少计算折旧額250000即多计算利润250000。所以甲公司调整净利润就要把这一部分减去。
权益法下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相同,就不需要对净利润的金额进行調整只有对于投资时点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样的,是需要在年末的时候对净利润的金额进行调整的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資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等:
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投资日资产公允价值—存货账面价值)*当期出售比例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公允价值 / 尚可使用年限—资产原价 / 预计使用年限)
或者,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公允价徝—资产原价 / 预计使用年限*已经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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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一般情况下都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如果不打算近期出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的 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 (1)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则: 因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故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在企业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账面价徝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如果企业改变持有意图拟对外出售,则: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礎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所以如果企业不打算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一般不会出现确认递延所得稅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