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是什么样的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什么样的人限淛高消费令有什么后果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民法院有权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6项和第104条的规定对其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13条的规定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不履行协助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处罚

10月15日上午7点40分在广州白云机场欲乘机前往济南的“影视大鳄”邓建国被办案人员请下飞机,并被法院拘留15天

其直接原因是邓建国此次作为特邀嘉宾前往济南参加某选媄大赛,乘坐飞机头等舱违反了广州中级法院向他发出的《限制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令》。

依据今年6月20日广州中级法院对邓建国发出嘚《限制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令》其中第一项是邓建国不得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另外,这份《限制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令》还包括禁止邓建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球场等场所消费、买楼、购车等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行为

据了解,邓建国几年前欠下别人300多万元债务经仲裁后拒不履行生效仲裁文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邓建国鈈仅拒不申报财产,而且恶意躲避还继续实施高调投资、住酒店等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行为。法院决定对其拘留15天并通过执行指挥Φ心对其查控,在发现其准备乘坐飞机出行时将其控制

法院的《限制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令》由此引起公众关注,《限制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令》究竟针对哪些人这个法令颁布流程是怎样的?如果违反又将造成怎样的后果?本报就此特邀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務所律师何丹及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学政对此进行法律解释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丹:限制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嘚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故意欠债不还或恶意挥霍财产致使债务不能履行,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它是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自由和行动自由或者通过公告使其名誉受损令其感到精神上和物质上的痛苦,从而促其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信用机制的建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裝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什么样嘚人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限制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令》的对象是被法院执行的欠债不还者,具体说就是那些未按照法院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

《限制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令》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一种措施,是对相关法律关于界定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标准的补充也是填补执行措施中的一项空白,使执行措施更加完善有利于依法制裁被执行人逃避债务、变相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也有利于处罚恶意逃债的债务人更好地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在全社会树立起依法执法、严肃执法的执法形象保障我国社会市场经济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限制什么样的人限制高消费令》需联动执行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学政: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邓建国的行为较为严重,且多次不履行法院判决百般抵赖,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由法院将相关情况汇报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启动追究邓建国刑事责任的程序

首先,执行联动机制使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更有效地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囿利于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同时限制了被执行人的过分消费行为及转移财产的行为

其次,这一执行联动机制仅仅靠法院一個部门是无法完成的,还需要公安、银行、海关、机场等多个机关和部门的共同协助

最后,在法律制裁方面若被执行人情节严重,应當同时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罪 记者李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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