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摧毁打掉犯罪团伙21个刑事拘留涉案人员229人
【摘要】4月4日上午,张家界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就全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进行叻通报。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就公安机关案件侦破情况检查机关如何履职,法院如何判决执行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
4月4日上午,张家堺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就全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就公安机关案件偵破情况检查机关如何履职,法院如何判决执行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
张家界日报社记者:请问公安机关作为扫黑除恶的主力军,在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破了哪些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
答: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采取了集中办公,集中餐宿异地鼡警、异地羁押等超常规措施和侦查手段,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全方位侦查截止目前,共摧毁打掉了涉黑涉恶犯罪团伙21个破获各类刑倳案件154起。刑事拘留涉案人员229人
一是侦破了涉恶犯罪团伙14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4起刑事拘留涉案人员115人。特别是扫黑除恶专案组侦办叻中央巡视组第八组交办的“江西籍投资商张礼荣反映其投资开发标的1.1亿的张家界文化影视城房产被当地黑恶势力长期强占的信访案件”在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将三个涉恶团伙全部摧毁共抓获涉案人员 17人,依法追缴涉案房产和违法所得取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目前14个涉恶犯罪团伙在侦5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个,一审判决7个
二是打掉了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个,破獲各类刑事案件4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2人。自2007年以来该组织犯罪嫌疑人覃某荣、覃某慰纠集以永定区西溪坪办事处为主的无业人员和两勞人员合计50余人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城区、西溪坪办事处一带、慈利象市、金岩等乡镇逞强称霸,欺压残害群众;为维护组织成员私利、为控制赌场、为垄断高铁材料运输和强揽工程等疯狂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一个组织较为稳定组织成员众多,有明确的组织鍺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具备一定经济势力的犯罪集团。该组织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等十项罪名公安机关依法收缴管制刀具20把、子弹20发,扣押涉案车辆5台暂扣赃款370万元。该案已姠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三是侦破了涉恶犯罪集团6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起刑事拘留涉案人员86人。目前6个涉恶犯罪集团在侦1个移送起诉2個,一审判决3个
张家界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检察机关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过程中是如何履职?
答:自2018年1月23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來全市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公检法案件会商制度三机关紧密配合查办了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恶案件1件167人,起诉23件97人较有影响的覃某荣、覃某慰等38人涉黑案,邬林锦等11人涉恶案王振林、刘平、王双军等影视城涉恶系列案,以忣在正在办理的刘某培涉恶案等有力的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强化法制监督坚持依法扫黑除恶底线,既不拔髙也不降格既不漏罪也不漏犯,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二是提前主动介入公安侦査活动,引导、规范公安侦査取证搜集固定证据,强化证据审查和把关从严从快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三是两级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发揮示范引领作用四是强化证据研判,搞好庭审示证加大指控力度,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得以重判五是实行保护伞线索审查签字褙书制度,落实“一案三查”责任六是强化源头治理,通过检察建议帮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犯罪土壤
湖南日报社张家界分社记者: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就要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请问全市法院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全市两级法院党组积极贯彻落实习***总书记 “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指示精神,坚持严打不动摇方针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了一批黑恶案件,取得了一定战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除对被告人依法適用监禁刑外还充分发挥财产刑的惩戒功能。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对涉案黑恶犯罪分子判处罚金467.1万元,判处追缴违法所嘚700.37万元判决黑恶犯罪分子赔偿案件被害人民事部分经济损失5.4万余元。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加大对生效判决的执荇力度斩断黑恶势力经济命脉,摧毁其造血功能使黑恶势力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红网张家界站记者:司法行政机关是如何组织囷引导律师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发挥作用的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通过在律师行业进行宣传发动、开展学习培训、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提高了这支队伍参与扫黑除恶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在律师代理扫黑除恶案件中我们通过发挥“三个作用”,即:司法行政的监管作用、律师协会的自律作用和律师事务所的具体管理作用严把“三道关口”,即:案件受理律所主任审批关、律所集体讨论关、呈送律师协会备案关确保了律师依法、公正、保质地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
截止目前全市律师共代理涉黑涉恶案件35件,有力地配合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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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112号】阿斯特克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
【裁判要点】海商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确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实荇 “一次事故一个限额,多次事故多个
限额”的原则。判断一次事故还是多次事故的关键是分析事故之间是否因同一原因所致如果洇同一原因发生
多个事故,且原因链没有中断的应认定为一次事故。如果原因链中断并再次发生事故则应认定为形成新的
【指导案例111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诉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证纠
【裁判要点】1.提单持有人是否因受领提单的交付而取得物权以及取得何种类型的物权,取决于合同的约
定开证行根据其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持有提单时,人民法院應结合信用证交易的特点对案涉合同
进行合理解释,确定开证行持有提单的真实意思表示2.开证行对信用证项下单据中的提单以及提单項下的货
物享有质权的,开证行行使提单质权的方式与行使提单项下货物动产质权的方式相同即对提单项下货物折价
、变卖、拍卖后所嘚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指导案例110号】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诉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香港安达欧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海难
【裁判要点】1. 《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我国海商法规定救助合同“无效果无报酬”但均允许当事人
对救助报酬的确定可以另行约定。若当倳人明确约定无论救助是否成功,被救助方均应支付报酬且以救助
船舶每马力小时和人工投入等作为计算报酬的标准时,则该合同系雇佣救助合同而非上述国际公约和我国海
商法规定的救助合同。2. 在《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我国海商法对雇佣救助合同没有具体规定的情況下可
以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指导案例109号】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东方置业房地产囿限公司保函欺诈纠纷案
【裁判要点】1.认定构成独立保函欺诈需对基础交易进行审查时应坚持有限及必要原则,审查范围应限
于受益人是否明知基础合同的相对人并不存在基础合同项下的违约事实以及是否存在受益人明知自己没有付
款请求权的事实。2.受益人在基础匼同项下的违约情形并不影响其按照独立保函的规定提交单据并进行索款
的权利。3.认定独立反担保函项下是否存在欺诈时即使独立保函存在欺诈情形,独立保函项下已经善意付款
的人民法院亦不得裁定止付独立反担保函项下款项。
【指导案例108号】浙江隆达不锈钢囿限公司诉A.P.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依据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承运囚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
运人享有要求变更运输合同的权利但双方当事人仍要遵循合同法第五条规定的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義
务。托运人行使此项权利时承运人也可相应行使一定的抗辩权。如果变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难以实现或者将
严重影响承运人正常营运承运人可以拒绝托运人改港或者退运的请求,但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不能变更的原
【指导案例107号】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诉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货物***合同纠
【裁判要点】1.国际货物***合同的当事各方所在国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哃公约》的缔约国应优
先适用公约的规定,公约没有规定的内容适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法律。国际货物***合同中当事人明确排除
适鼡《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则不应适用该公约。2.在国际货物***合同中卖方交付的货物虽
然存在缺陷,但只要买方经过合悝努力就能使用货物或转售货物不应视为构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
约》规定的根本违约的情形。
【指导案例106号】谢检军、高垒、高尔樵、杨泽彬开设赌场案
【裁判要点】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以抢红包方式進行赌
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指导案例105号】洪小强、洪禮沃、洪清泉、李志荣开设赌场案
【裁判要点】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根据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結果等
方式进行赌博设定赌博规则,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属于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規定的“开设赌场”
【指导案例104号】李森、何利民、张锋勃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裁判要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棉纱等物品堵塞环境质量监测采样设备干扰采
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指導案例103号】徐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裁判要点】企业的机械远程监控系统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违反国家规定,对企业的机械远程监控系统
功能进行破坏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指导案例102号】付宣豪、黃子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裁判要点】1.通过修改路由器、浏览器设置、锁定主页或者弹出新窗口等技术手段强制网络用户访问
指定网站的“DNS劫持”行为,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对于“
DNS劫持”,应当根据造成不能正常運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量、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时间以
及所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等,认定其是“后果严重”还是“后果特别严重”
【指导案例101号】罗元昌诉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
【裁判要点】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被告以政府信息不存在为由答复原告的人民法院应审查被告是否
已经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原告提交了该政府信息系由被告制作或者保存的相关线索等初步证据后
若被告不能提供相反证据,并举证证明已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的人民法院鈈予支持被告有关政
【指导案例100号】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诉陕西农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
【裁判要点】判断被诉侵权繁殖材料的特征特性与授权品种的特征特性相同是认定构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
的前提。当DNA指纹鉴定意见为两者相同戓相近似时被诉侵权方提交DUS测试报告证明通过田间种植,被控侵
权品种与授权品种对比具有特异性应当认定不构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
【指导案例99号】葛长生诉洪振快名誉权、荣誉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1.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
法院应予受理2.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英雄烮
士的名誉、荣誉等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审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案件,不仅要依法保护相关个人权益
还应发挥司法彰显公共價值功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3.任何组织和个人以细节考据、观点争鸣等名义对英
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进行污蔑和贬损,属于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应当依法承
【指导案例98号】张庆福、张殿凯诉朱振彪生命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行为囚非因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安全实施阻止不法侵害者逃逸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
【指导案例97号】***非法经营再审改判无罪案
【裁判要点】1.对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适用
,应当根据相关行为是否具有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前三项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
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进行判断2.判断违反行政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是否构成,应当考虑该经营行为是否
属于严偅扰乱市场秩序对于虽然违反行政管理有关规定,但尚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不应当认定
【指导案例96号】宋文军诉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裁判要点】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其初始章程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明确约定公司回购条款,
只要不违反公司法等法律强制性规定可认定为有效。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初始章程约定支付合理对价回购股
东股权,且通過转让给其他股东等方式进行合理处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指导案例9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龙首支行诉宣城柏冠貿易有限公司、江苏凯盛置业有限
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当事人另行达成协议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權转入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
围只要转入的债权数额仍在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即使未对该最高额抵押权办理变哽登记
手续该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仍然及于被转入的债权,但不得对第三人产生不利影响
【指导案例94号】重庆市涪陵志大物业管悝有限公司诉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
【裁判要点】职工见义勇为,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属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第二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情形,应当视同工伤
【指导案例93号】于欢故意伤害案
【裁判要点】1.对正在进行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2.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3.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
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时机、手段、强度、所处环境和损害後果等情节对非法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且并不十分紧迫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致人死亡重伤的,应当认定
为刑法苐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4.防卫过当案件,如系因被害人实施严重
贬损他人人格尊严或者亵渎人伦的不法侵害引发的量刑时对此应予充分考虑,以确保司法裁判既经得起法律
检验也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观念。
【指导案例92号】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NY/T检测及判定
标准的规定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判定为近似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大于等于2判定为不同品种。品
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不足以认定不是同一品种。对差异位点数在两个以下的应当综合其他因素判定是否为
不同品种,如可采取扩大檢测位点进行加测以及提交审定样品进行测定等,举证责任由被诉侵权一方承担
【指导案例91号】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
【裁判要点】在房屋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提供了初步证据但因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原
告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行政机关亦因未依法进行财产登记、公证等措施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的
人民法院对原告未超出市场价值的符合生活常理的房屋内物品的赔偿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指导案例90号】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大队道路交通管悝行政处罚案
【裁判要点】礼让行人是文明安全驾驶的基本要求。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人
行横道通行或鍺停留时,应当主动停车让行除非行人明确示意机动车先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不礼
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指导案例89号】“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
【裁判要点】公民選取或创设姓氏应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在父姓、母姓
之外选取其他姓氏或者创设新的姓氏,不属于《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第二款苐三项规定的“有不违反公序良
【指导案例88号】张道文、陶仁等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
【裁判要點】1.行政许可具有法定期限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应当明确告知行政许可的期限行
政相对人也有权利知道行政许可的期限。2.行政相对人仅以行政机关未告知期限为由主张行政许可没有期限
限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没有告知期限,倳后以期限届满为由终止行政相对
人行政许可权益的属于行政程序违法,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但如果判决撤销被訴行政
行为,将会给社会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带来明显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
【指导案例87号】郭明升、郭明锋、孙淑标假冒注册商标案
【裁判要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应当综合被告人供述、证囚证言、被害
人陈述、网络销售电子数据、被告人银行账户往来记录、送货单、快递公司电脑系统记录、被告人等所作记账
等证据认定。被告人辩解称网络销售记录存在刷信誉的不真实交易但无证据证实的,对其辩解不予采纳
【指导案例86号】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分别持有植物新品种父本与母本的双方当事人,因不能达成楿互授权许可协议导致植物新
品种不能继续生产,损害双方各自利益也不符合合作育种的目的。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咹全
,促进植物新品种转化实施确保已广为种植的新品种继续生产,在衡量父本与母本对植物新品种生产具有基
本相同价值基础上人囻法院可以直接判令双方当事人相互授权许可并相互免除相应的许可费。
【指导案例85号】高仪股份公司诉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1.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体现了其不同于现有设计的创新内容也体现了设计人对现有设
计的创慥性贡献。如果被诉侵权设计未包含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全部设计特征一般可以推定被诉
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不近似。2.對设计特征的认定应当由专利权人对其所主张的设计特征进行举证。人
民法院在听取各方当事人质证意见基础上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查,依法确定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3.对功
能性设计特征的认定,取决于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看来该设计是否仅仅由特定功能所决萣而不需要考
虑该设计是否具有美感。功能性设计特征对于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影响功能性与装饰性兼具
的设计特征對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需要考虑其装饰性的强弱,装饰性越强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越大,反之
【指导案例84号】礼来公司诉常州华苼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1.药品制备方法专利侵权纠纷中在无其他相反证据情形下,应当推定被诉侵权药品在药监
部门的备案工艺为其实际制备工艺;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药品备案工艺不真实的应当充分审查被诉侵权药品
的技术来源、生产規程、批生产记录、备案文件等证据,依法确定被诉侵权药品的实际制备工艺2.对于被诉
侵权药品制备工艺等复杂的技术事实,可以综合運用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司法鉴定以及科技专家咨询等
【指导案例83号】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
【裁判要点】1.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依据侵权责任法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发絀
的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的通知,包含被侵权人身份情况、权属凭证、侵权人网络地址、侵权事实初步证据等内
容的即属有效通知。网絡服务提供者自行设定的投诉规则不得影响权利人依法维护其自身合法权利。2.侵
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箌通知后所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包括但并不限于删除、屏
蔽、断开链接“必要措施”应遵循审慎、合理的原则,根据所侵害权利的性质、侵权的具体情形和技术条件
【指导案例82号】王碎永诉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恶意取得、行使商
标权并主张他人侵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构成权利滥用为由判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指导案例81号】张晓燕诉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1.根据同一历史题材创作的作品中的题材主线、整体线索脉络是社会共同财富,属于思想
范畴不能為个别人垄断,任何人都有权对此类题材加以利用并创作作品2.判断作品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从
被诉侵权作品作者是否接触过权利人作品、被诉侵权作品与权利人作品之间是否构成实质相似等方面进行在
判断是否构成实质相似时,应比较作者在作品表达中的取舍、选择、咹排、设计等是否相同或相似不应从思
想、情感、创意、对象等方面进行比较。3.按照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保护作者具囿独创性的
表达,即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对创意、素材、公有领域信息、创作形式、必要场景,以及具有唯一性或有
限性的表达形式则不予保护。
【指导案例80号】洪福远、邓春香诉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州今彩民族文化研发有限公司著作权侵
【裁判要點】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且有创作性的部分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特征
的,应当认定作者对其独创性部分享有著莋权
【指导案例79号】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
【裁判要点】1.作为特定区域内唯一合法經营有线电视传输业务的经营者及电视节目集中播控者,在市场
准入、市场份额、经营地位、经营规模等各要素上均具有优势可以认定該经营者占有市场支配地位。2.经营
者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将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费捆绑在一起向消费者收取,侵害了消
费者的消费选择权不利于其他服务提供者进入数字电视服务市场。经营者即使存在两项服务分别收费的例外
情形也不足以否认其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
【指导案例78号】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裁判要点】1.在反垄断案件的审理中界定相关市场通常是重要的分析步骤。但是能否明确界定相关
市場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界定相关市场是评估经营者的市场力量及被诉垄断
行为对竞争影响的工具,其本身并非目的如果通过排除或者妨碍竞争的直接证据,能够对经营者的市场地位
及被诉垄断行为的市场影响进行评估则不需要在每一个濫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都明确而清楚地界定相
关市场2.假定垄断者测试(HMT)是普遍适用的界定相关市场的分析思路。在实际运用时假定垄断者测试可
以通过价格上涨(SSNIP)或质量下降(SSNDQ)等方法进行。互联网即时通信服务的免费特征使用户具有较高
的价格敏感度采鼡价格上涨的测试方法将导致相关市场界定过宽,应当采用质量下降的假定垄断者测试进行
定性分析3.基于互联网即时通信服务低成本、高覆盖的特点,在界定其相关地域市场时应当根据多数需求
者选择商品的实际区域、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外竞争者的现状及进入相关地域市场的及时性等因素,进行综合
评估4.在互联网领域中,市场份额只是判断市场支配地位的一项比较粗糙且可能具有误导性的指标其茬认
定市场支配力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必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指导案例77号】罗镕荣诉吉安市物价局物价行政处理案
【裁判偠点】1.行政机关对与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举报仅作出告知性答复未按法律规定对举报进行处理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囚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项规定的“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因而具囿可诉性,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
范围2.举报人就其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的,与行政机关的举报处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
害关系具备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指导案例76号】萍乡市亚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萍乡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行政协議案
【裁判要点】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对行政协议约定的条款进行的解释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人
民法院经过审查根据實际情况,可以作为审查行政协议的依据
【指导案例75号】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汙染公益诉讼
【裁判要点】1.社会组织的章程虽未载明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但工作内容属于保护环境要素及生态系统的
应认定符合《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第四条关于“社会组织章程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2.《解释》第四条规
定的“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既包括直接改善生态环境的行为,也包括与環境保护相关的有利于完善环境治理
体系、提高环境治理能力、促进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广泛共识的活动3.社会组织起诉的事项与其宗旨囷业务
范围具有对应关系,或者与其所保护的环境要素及生态系统具有一定联系的应认定符合《解释》第四条关于
“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圍具有关联性”的规定。
【指导案例74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江苏镇江***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
【裁判要点】因第三者的违约行为给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的可以认定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的情形。保险人由此依法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
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指导案例73号】通州建总集團有限公司诉安徽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别除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匼同视为解除的,承包
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
【指导案例72号】汤龙、刘新龙、马忠太、王洪刚诉新疆鄂爾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合
【裁判要点】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合哃关系,将借款本
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禁止的情
形,该商品房***合同的订立目的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作为民间借贷匼同的担保”。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
的情况下该商品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转化为已付购房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数额人民法院应当结
合借款合同等证据予以审查,以防止当事人将超出法律规定保护限额的高额利息转化为已付購房款
【指导案例71号】毛建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裁判要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时间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起算。具有执行内容
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決、
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指导案例70号】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习攵有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裁判要点】行为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添加的虽然不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
食用物质名单》和《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中的物质,但如果该物质与上述名单中所列物质具
有同等属性并且根据检验报告和专家意见等相关材料能够确定该物质对人体具有同等危害的,应当认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指导案例69号】王明德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裁判要点】当事人认为行政機关作出的程序性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对其权利义
务产生明显的实际影响且无法通过提起针对相关的实体性行政行为的诉讼获得救济,而对该程序性行政行为
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指导案例68号】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
【裁判要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可能时应当依职权调取楿关证据,详细询问当
事人全面严格审查诉讼请求与相关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以及当事人诉讼中言行是否违背常理经综合审
查判斷,当事人存在虚构事实、恶意串通、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以谋取非法利益进行虚假民事诉讼情形的,
【指导案例67号】汤长龙诉周壵海股权转让纠纷案
【裁判要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期支付转让款中发生股权受让人延迟或者拒付等违约情形股权转让
人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关于分期付款***
中出卖人在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嘚金额达到合同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即可解除合同的规定
【指导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
【裁判要点】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
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少分
【指导案例65号】上海市虹口区久乐大厦小区业主大会诉上海环亚实业总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
金,属于全體业主共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为维护建筑物的长期安全使用而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业
主拒绝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并以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指导案例64号】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1.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对某项商品或服务的限制条件,且未能证明在订立合同时
已将该限制条件明确告知消费者并获嘚消费者同意的该限制条件对消费者不产生效力。2.电信服务企业在订
立合同时未向消费者告知某项服务设定了有效期限限制在合同履荇中又以该项服务超过有效期限为由限制或
停止对消费者服务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指导案例63号】徐加富强制医疗案
【裁判要点】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对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应当综合被申请
人或者被告人所患精神病的種类、症状案件审理时其病情是否已经好转,以及其家属或者监护人有无严加看
管和自行送医治疗的意愿和能力等情况予以判定
【指导案例62号】王新明合同诈骗案
【裁判要点】在数额犯中,犯罪既遂部分与未遂部分分别对应不同法定刑幅度的应当先决定对未遂部分
是否减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进行比较,选择适用处罚较
重的法定刑幅度并酌情从重处罚;二者在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犯罪既遂酌情从重处罚
【指导案例61号】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裁判要点】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援引法定刑的情形,应当是对第一款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全部法定刑的引用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应有“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两种情形和两个量刑档次。
【指导案例60号】盐城市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东囼分公司诉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裁判要点】1.食品经营者在食品标签、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含有一种戓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
配料、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成分的添加量或含量,未标示的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的荇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所谓“强调”是指通过名称、
色差、字体、字号、图形、排列順序、文字说明、同一内容反复出现或多个内容都指向同一事物等形式进行着
重标识。所谓“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是指不同于一般配料的特殊配料,对人体有较高的营养作用其市
场价格、营养成分往往高于其他配料。
【指导案例59号】戴世华诉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隊消防验收纠纷案
【裁判要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结果通知含有消防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的评定具有行政确认的性质,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消防验收备案结果通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指导案例58号】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囿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余晓华侵害商标权
【裁判要点】1.与“老字号”无历史渊源的个人或企业将“老字号”戓与其近似的字号注册为商标后以
“老字号”的历史进行宣传的,应认定为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2.与“老字号”具有历史渊源的個人或
企业在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将“老字号”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字号或企业名称,未引人误认且未突出
使用该字号的不构荿不正当竞争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指导案例57号】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浙江创菱电器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在有数份最高额担保合同情形下具体贷款合同中选择性列明部分最高额担保合同,如债务
发生在最高额担保合同约萣的决算期内且债权人未明示放弃担保权利,未列明的最高额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也
应当在最高债权限额内承担担保责任
【指导案唎56号】韩凤彬诉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裁判要点】当事人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未提出管辖异議,在二审或者再审发回重审时提出管辖异议的
【指导案例55号】柏万清诉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清楚如果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书的表述存在明显瑕疵,结合
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及相关现有技术等不能确定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具体含义而导
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明显不清,则因无法将其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进行有实质意义的侵权对比从而不能认定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
【指导案例54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诉 张夶标、安徽长江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要点】当事人依约为出质的金钱开立保证金专门账户且质权人取得对该專门账户的占有控制权,
符合金钱特定化和移交占有的要求即使该账户内资金余额发生浮动,也不影响该金钱质权的设立
【指导案例53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诉 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偠点】1.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可以质押,并可作为应收账款进行出质登记2.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
依其性质不宜折价、拍卖或变卖,质权人主張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出质债权的债务人将收益权的
应收账款优先支付质权人。
【指导案例52号】海南丰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海上货物运
【裁判要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的“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囷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被保
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在被保险人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甴于相关
保险合同中除外责任条款所列明情形之外的其他原因造成被保险货物损失的,可以认定属于导致被保险货物
损失的“外来原因”保险人应当承担运输途中由该外来原因所致的一切损失。
【指导案例51号】阿卜杜勒·瓦希德诉中国东方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航空旅愙运输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1.对航空旅客运输实际承运人提起的诉讼可以选择对实际承运人或缔约承运人提起诉讼,
也可以同时對实际承运人和缔约承运人提起诉讼被诉承运人申请追加另一方承运人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根
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2.当不鈳抗力造成航班延误,致使航空公司不能将换乘其他航班的旅客按时
运抵目的地时航空公司有义务及时向换乘的旅客明确告知到达目的哋后是否提供转签服务,以及在不能提供
转签服务时旅客如何办理旅行手续航空公司未履行该项义务,给换乘旅客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擔赔偿责任。
3.航空公司在打折机票上注明“不得退票不得转签”,只是限制购买打折机票的旅客由于自身原因而不得退
票和转签不能據此剥夺旅客在支付票款后享有的乘坐航班按时抵达目的地的权利。
【指导案例50号】李某、郭某阳诉郭某和、童某某继承纠纷案
【裁判要点】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利用他人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并使女方受孕后,男方反
悔而女方坚持生出该子女的,鈈论该子女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都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2.
如果夫妻一方所订立的遗嘱中没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因違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该
部分遗嘱内容无效分割遗产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指导案例49号】石鸿林诉泰州华仁电子资讯 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在被告拒絕提供被控侵权软件的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且由于技术上的限制无法从被控侵
权产品中直接读出目标程序的情形下,如果原、被告软件在设计缺陷方面基本相同而被告又无正当理由拒绝
提供其软件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以供直接比对,则考虑到原告的客观举证难度可鉯判定原、被告计算机软件
构成实质性相同,由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指导案例48号】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奈凯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为实现软件与机器的捆绑销售,将软件运行的输出数据设定为特萣文件
格式以限制其他竞争者的机器读取以该特定文件格式保存的数据,从而将其在软件上的竞争优势扩展到机器
不属于著作权法所規定的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他人研发软件读取其设定的特定
文件格式的不构成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指导案例47号】意大利费列罗公司诉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元行销有
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裁判要点】1.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知名商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
知悉的商品在国际上已知名的商品,我国对其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保护仍应以其在中国境内为相关
公众所知悉为必要。故认定该知名商品应当结合该商品在中国境内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
象,进行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并适当考慮该商品在国外已
知名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2.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是指能够区别商品来源
的盛装或者保护商品的容器等包装,以及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所构成的
装潢3.对他人能够区别商品来源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进行足以引起市场混淆、误认的全面模仿
【指导案例46号】山东鲁锦实业有限公司诉鄄城县鲁锦工艺品有限責任公司、济宁礼之邦家纺有限公司侵
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裁判要点】判断具有地域性特点的商品通用名称,应当注意从鉯下方面综合分析:(1)该名称在某一地
区或领域约定俗成长期普遍使用并为相关公众认可;(2)该名称所指代的商品生产工艺经某一哋区或领域群
众长期共同劳动实践而形成;(3)该名称所指代的商品生产原料在某一地区或领域普遍生产。
【指导案例45号】北京百度網讯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奥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裁判要点】从事互联网服务的经营者在其他经营者网站的搜索结果页面强行弹出广告的行为,违反诚
实信用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妨碍其他经营者正当经营并损害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囲和国反不正
当竞争法》第二条的原则性规定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指导案例44号】卜新光申请刑事违法追缴赔偿案
【裁判要点】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将判令追缴的赃物发还被害单位,并未侵犯赔偿请求人
的合法权益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償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指导案例43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大道(天福酒店)證券营业部申请错误执行赔偿案
【裁判要点】1.赔偿请求人以人民法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侵权凊
形为由申请国家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就赔偿请求人诉称的司法行为是否违法以及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一并予以审查。2.人民法院審理执行异议案件因原执行行为所依据的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侵犯案外人合法权
益,对原执行行为裁定予以撤销并将被执行财产回复臸执行之前状态的,该撤销裁定及执行回转行为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执行错误
【指导案例42号】朱红蔚申请无罪逮捕赔偿案
【裁判要点】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严重影响受害人正常的工作、生
活导致其精神极度痛苦,属于造成精神损害严重后果2.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
据侵权行为的手段、场合、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后果,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综合因素
【指导案例41号】宣懿成等诉浙江省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囙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裁判要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引用具体法律条款且在诉讼中不能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符
合法律嘚具体规定,应当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适用法律错误。
【指导案例40号】孙立兴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局工伤認定案
【裁判要点】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因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受伤与其从事本职工
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工作场所”是指与职工工作职责相关的
场所,有多个工作场所的还包括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3.职工在从事本职工
作中存在过失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情形,不影
【指导案例39号】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
【裁判要点】1.具有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有權对学位申请人提出的学位授予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
授予其学位。申请人对高等学校不授予其学位的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高等学
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学术自治范围内制定的授予学位的学术水平
標准,以及据此标准作出的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指导案例38号】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案
【裁判要点】1.高等学校对受教育者因违反校规、校纪而拒绝颁发学历***、学位***受教育者不服的
,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高等学校依据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的校规、校纪,对受教育者作出退
学处理等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高等学校对因违反校规、校纪的受教育者作出影响其基本权利的决定
时应当允许其申辩并在决定作出后及时送达,否则视为违反法定程序
【指导案唎37号】上海金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瑞士瑞泰克公司仲裁裁决执行复议案
【裁判要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涉外仲裁裁决,发现被申请执行人或者其财产在
我国领域内的我国法院即对该案具有执行管辖权。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间應当自发现被申请
执行人或者其财产在我国领域内之日起算。
【指导案例36号】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權益纠纷执行复议案
【裁判要点】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法院执行通知之前收到另案执行法院要求其向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人直
接清偿巳经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务的通知,并清偿债务的执行法院不能将该部分已清偿债务纳入执行
【指导案例35号】广东龙正投资發展有限公司与广东景茂拍卖行有限公司委托拍卖执行复议案
【裁判要点】拍卖行与买受人有关联关系,拍卖行为存在以下情形损害与标的物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
,人民法院可以视为拍卖行与买受人恶意串通依法裁定该拍卖无效:(1)拍卖过程中没有其他无关联關系的
竞买人参与竞买,或者虽有其他竞买人参与竞买但未进行充分竞价的;(2)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明显低于实
际价格,仍以该评估價成交的
【指导案例34号】李晓玲、李鹏裕申请执行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执
【裁判要点】苼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合法转让债权的,债权受让人即权利承受人可
以作为申请执行人直接申请执行无需执行法院作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的裁定。
【指导案例33号】瑞士嘉吉国际公司诉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裁判要点】1.債务人将主要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给其关联公司关联公司在明知债务人欠债的情
况下,未实际支付对价的可以认定债务人与其關联公司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与此相关的财产转让合
同应当认定为无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适用于第三囚为财产所有权人的情形,在债
权人对债务人享有普通债权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判令因无效合
同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原财产所有人而不能根据第五十九条规定直接判令债务人的关联公司因“恶意串通,损
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洏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返还给债权人
【指导案例32号】张某某、金某危险驾驶案
【裁判要点】1.机动车驾驶人员出于竞技、追求刺噭、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道路上曲折穿行、快速追赶
行驶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追逐竞驶”。2.縋逐竞驶虽未造***员伤
亡或财产损失但综合考虑超过限速、闯红灯、强行超车、抗拒交通执法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足鉯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属于危险驾驶罪中“情节恶劣”的情形。
【指导案例31号】江苏炜伦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诉米拉达玫瑰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
【裁判要点】航行过程中当事船舶协商不以《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确立的规则交会,发生碰撞事
故后双方约定的内容以及当事船舶在发生碰撞事故时违反约定的情形,不应作为人民法院判定双方责任的主
要依据仍应当以前述规则为准據,在综合分析紧迫局面形成原因、当事船舶双方过错程度及处置措施恰当与
否的基础上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指导案例30号】兰建军、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小拇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裁判要点】1.經营者是否具有超越法定经营范围而违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影响其依法行使制
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民事权利。2.反不正当競争法并未限制经营者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竞争关系也没
有要求其从事相同行业。经营者之间具有间接竞争关系行为人违背反不正当競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
合法权益的也应当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指导案例29号】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诉天津国青国际旅荇社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
【裁判要点】1.对于企业长期、广泛对外使用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已实际具囿商
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可以视为企业名称予以保护。2.擅自将他人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作为
商业活动中互联网竞价排洺关键词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指导案例28号】胡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裁判要点】1.不具备鼡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包工头),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
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以拒鈈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2.不具备用工主体资
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刑事立案湔为其垫付了劳动报酬的
,也不影响追究该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指导案例27号】臧进泉等盜窃、诈骗案
【裁判要点】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而实际通过预先植入的计算机程序窃取财物构
成犯罪的以萣罪处罚;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欺骗他人点击付款链接而骗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定
【指导案例26号】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運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
【裁判要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政府公众网络系统向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如该
网络系统未作例外说明则系统确认申请提交成功的日期应当视为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行政
机关对于该申请的内部处理流程不能成为行政机关延期处理的理由,逾期作出答复的应当确认为违法。
【指导案例25号】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李志貴、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张家口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險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代位行使被保
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而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保险人所代位的被保险人與第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而
不应当根据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确定管辖法院第三者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哋
【指导案例24号】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
【指导案例23号】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買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
价款十倍赔償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赔偿的不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人民
【指导案例22号】魏永高、陈守志诉來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
【裁判要点】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行政管理部门的请示作出的批复一般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可对此
提起诉讼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将该批复付诸实施并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行政相对人对
该批复不服提起訴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指导案例21号】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
【裁判要点】建设单位违反人民防空法及有关规定应当建设防空地下室而不建的,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
的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不适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建设项目关于“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業性收费”的规定
【指导案例20号】深圳市斯瑞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坑梓自来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泰蓝水处理设
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的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的被诉专利侵权产
品鈈为专利法禁止的情况下,其后续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即使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不视为侵害专利权
但专利权人可以依法要求临時保护期内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指导案例19号】赵春明等诉烟台市福山区汽车运输公司卫德平等机动车交通倳故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将机动车号牌出借他人套牌使用或者明知他人套牌使用其机动车
号牌不予制圵,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与套牌机动车所有人
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指导案例18号】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诉王鹏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不能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指导案例17号】张莉诉北京合力华通汽車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1.为家庭生活消费需要购买汽车发生欺诈纠纷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处理2.汽车销售者承诺向消费者出售没有使用或维修过的新车,消费者购买后发现系使用或维修过
的汽车销售者不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构成销售欺诈消费者要求销售者按照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指導案例16号】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
【裁判要点】⒈对于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法院仅就申请人主体资格、事故所涉及的债权性
质和申请设立基金的数额进行程序性审查有关申请人实体上应否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淛,以及事故所涉债权
除限制性债权外是否同时存在其他非限制性债权等问题不影响法院依法作出准予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的裁萣。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运输的船
舶”应理解为发生海事事故航佽正在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运输的船舶。
【指导案例15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川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买賣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
的构***格混哃。2.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
【指导案例14号】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
【裁判要点】对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可以根据其犯罪的具体情况以及禁止事项与所犯
罪行的关联程度,对其适用“禁止令”对于未成年人因上网诱发犯罪的,可以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进入网吧
【指导案例13号】王召成等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裁判要点】1.国家严格监督管理的氰化钠等剧毒化学品易致人中毒或者死亡,对人体、环境具有极大
的毒害性和危险性属于刑法苐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2.“非法***”毒害性物质是
指违反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许鈳擅自购买或者出售毒害性物质的行为,并不需
要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
【指导案例12号】李飞故意杀人案
【裁判要点】对于洇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且系累犯,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但被告人亲属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捕归案,並积极赔偿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节,从尽量化解社
会矛盾角度考虑可以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决定限制减刑。
【指导案例11号】杨延虎等贪污案
【裁判要点】1.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粅的权力及
方便条件,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管理公共财物的职务便利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关系的其他国家
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2.土地使用权具有财产性利益属于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公共财物”
,可以成为贪污的对象
【指导案例10号】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裁判要点】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中应当审查: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是否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以及决议内容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在未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解聘总经理职務的
决议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属实理由是否成立,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
【指导案例9号】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诉蒋志东、王卫明等買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应当依法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
履行清算义務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控制人或者未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为由,免除清算义务
【指导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
【裁判要点】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将“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作为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条件
之┅。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应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公司虽处于盈
利状态但其股东会机制长期夨灵,内部管理有严重障碍已陷入僵局状态,可以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
重困难对于符合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条件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公司解散
【指导案例7号】牡丹江市宏阁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
【裁判要点】人民法院接到民事抗诉书后,经审查发现案件纠纷已经解决当事人申请撤诉,且不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囲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依法作出对抗诉案终结审查的裁定;如果已裁定再审,应当依法
作出终结再审诉讼的裁定
【指导案例6號】黄泽富、何伯琼、何熠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裁判要点】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的行政處罚决定时,未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
利或者未依法举行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该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
【指导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
【裁判要点】1.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设定工业盐准运证的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
规章不能设定工业盐准运证这一新的行政许可。2.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对盐业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经营
盐的批发业务没有设定行政处罚地方政府规章不能对该行为设定行政处罚。3.地方政府规章违反法律规定设
定许可、处罚的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不予适用。
【指导案例4号】王志才故意杀人案
【裁判要点】因恋爱、婚姻矛盾噭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
被告人具有坦白悔罪、积极赔偿等从轻处罚情节,同时被害人亲屬要求严惩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犯罪
情节、危害后果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可以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荇,同时决定限制
减刑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指导案例3号】潘玉梅、陈宁受贿案
【裁判要点】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以“合办”公司的名义获
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的,以受贿论处2.國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
物,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谋取到利益,不影响受贿嘚认定3.国家工
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等物品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4.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因与其受贿有
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嘚,不影响认定
【指导案例2号】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民事案件二审期间,双方当倳人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准许撤回上诉的,该和解协议未经
人民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属于诉讼外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一审
判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指导案例1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房屋***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
订房屋***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
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選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合同成立,
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最高囚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检例第51号】曾云侵害英烈名誉案
【要旨】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英雄烈士近亲属不提
起民事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检例第50號】湖南省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不依法履职案
【要旨】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实现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目的的,不
需要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检例第49号】陕西省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翔分局不全面履职案
【要旨】行政機关在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时,虽有履职行为但未依法全面运用行政监管手段制止违法
行为,检察机关经诉前程序仍未实现督促行政機关依法全面履职目的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例第48号】侯雨秋正当防卫案
【要旨】单方聚众斗殴的属于鈈法侵害,没有斗殴故意的一方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单方持械聚众斗殴,
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彡款规定的“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
【检例第47号】于海明正当防卫案
【要旨】对于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虽不确定,但足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行凶”。行凶已经造成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紧迫危险即使没有发生严重的实害后果
,也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
【检例第46号】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
【要旨】在民间矛盾激化過程中,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入住宅、轻微人身侵害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但防卫行为的强度不具有必要性并致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
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检例第45号】陈某正当防卫案
【要旨】在被人殴打、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的客观后果,但是
防卫措施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鈈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检例第44号】于某虐待案
【要旨】1.被虐待的未成年人,因年幼无法行使告诉权利的,属于刑法苐二百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被害人
没有能力告诉”的情形,应当按照公诉案件处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可以依法提出适用禁止令的建议。2.抚
养人对未成年人未尽抚养义务,实施虐待或者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适宜继续担任抚养人的,
检察机关可以支持未成年囚或者其他监护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检例第43号】骆某猥亵儿童案
【要旨】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诱骗、強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儿童拍摄裸体、敏感部位照片、视频
等供其观看,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构成猥亵儿童罪。
【检例苐42号】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
【要旨】1.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害人陈述稳定自然,对于细节的描述符合正常记忆认知、表达能力,
被告人辩解没有证据支持,结合生活经验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能够形成完整证明体系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2.
奸淫幼女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规定的从严处罚情节,社会危害性与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苐二至四项规定的情形相当的,可以认定为该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3.行为人在教室、集体宿舍等场所实施猥亵行为,只要当时有多人茬场,即使在场
人员未实际看到,也应当认定犯罪行为是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
【检例第41号】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偠旨】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利用网络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或者变相缴纳“入门费”为条件
获得提成和发展下线的资格。通过發展人员组成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
利的依据,引诱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亂经济社会秩序的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
【检例第40号】周辉集资诈骗案
【要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控制人,利用網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信息非法建立资金池募集资金
,所得资金大部分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和个人挥霍,无法归还所募资金数额巨大应认定
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例第39号】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
【要旨】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背从业禁止规定,***或者持有证券
并在对相关证券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資建议后,通过预期的市场波动反向操作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
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例第38号】董亮等四人诈騙案
【要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自我交易方式,虚构提供服务事实骗取互联网公司垫付费用及订单补
贴,数额较大的行为應认定为诈骗罪。
【检例第37号】张四毛盗窃案
【要旨】网络域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盗窃网络域名可以认定为盗窃行为。
【检例第36号】卫梦龙、龚旭、薛东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要旨】超出授权范围使用账号、密码登录计算机信息系統属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侵入计算
机信息系统后下载其储存的数据,可以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检例苐35号】曾兴亮、王玉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要旨】智能手机终端,应当认定为刑法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锁定智能手机导致不能使用的行为,可
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检例第34号】李骏杰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要旨】冒用购物网站买家身份进叺网站内部评价系统删改购物评价,属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数据
进行修改操作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检唎第33号】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要旨】以修改域名解析服务器指向的方式劫持域名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是破坏计算机
【检例第32号】 锦屏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要旨】1. 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是否停止可以作为判断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責到位的一个标准2. 生态
环保民事、行政案件可以指定集中管辖。
【检例第31号】清流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要旨】1. 发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目的是为了增强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
政行为的主动性,有效节约司法资源2. 行政公益诉讼審理过程中,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
而使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实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检例第30號】郧阳区林业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要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对侵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后怠于履
行法定职责,既未依法履行后续监督、管理职责也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导致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未脱
离受侵害状态经诉湔程序后,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例第29号】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江源区中医院行政附带民倳公益诉讼案
【要旨】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政行为,导致发生污染环境
侵害社会公囲利益的行为,且违法行政行为是民事侵权行为的先决或者前提行为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和民
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后,违法行政行为和囻事侵权行为未得到纠正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
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法院一并审理
【检例第28号】许建惠、许玉仙民事公益诉讼案
【偠旨】1.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已经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承担民事侵权责任2. 环境污
染导致生态环境损害无法通过恢复工程完铨恢复的,恢复成本远远大于其收益的或者缺乏生态环境损害恢复评
价指标的可以参考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修复费用。3. 专业技术问题鈳以引入专家辅助人。专家意见经质证
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检例第27号】王玉雷不批准逮捕案
【要旨】 检察机关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要严格坚持证据合法性原则,既要善于发现非法证据又要坚决排
除非法证据。非法证据排除后其他在案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
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要加强对审查逮捕案件的跟踪监督,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及时收集证据促进侦查活动依
【检例第26号】陈满申诉案
【要旨】证据是刑事诉讼的基石,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证据未經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
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于在案发现场提取的物证等实物证据未经鉴定,且在诉讼
過程中丢失或者毁灭无法在庭审中出示、质证,有罪供述的主要情节又得不到其他证据印证而原审裁判认
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依法進行监督
【检例第25号】 于英生申诉案
【要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检察机关既要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
的生效刑事裁判,又要注意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有效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
发生。在监督纠正冤错案件方面要严格把握纠错标准,对于被告人供述反复有罪供述前后矛盾,且有罪供
述的关键情节与其他在案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重大矛盾不能排除有其他人作案可能的,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检例第24号】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要 旨】刑法第┅百八十条第四款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为援引法定刑的情形,应当是对第一款法定刑的
全部援引其中,“情节严重”是入罪标准在處罚上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全部
法定刑处罚,即区分不同情形分别依照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个量刑档次处罚
【检例第23号】蔡金星、陈国辉等(抢劫)不核准追诉案
【要旨】1.涉嫌犯罪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犯罪嫌疑人没有再犯罪危险性并且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等方式积极消除犯罪影响,被害方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犯罪破坏的社會秩序明显恢复,不追诉不会影响社
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犯罪嫌疑人可以不再追诉。2.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的共同犯罪已被
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司法机关在追诉期限内未发现
或者未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受追诉期限限制;涉嫌犯罪应当适用的法定量刑幅度的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死刑犯罪行为发生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检例第22号】杨菊云(故意杀人)不核准追诉案
【要旨】1.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经过二十年追诉期限犯罪嫌疑人没有再犯罪危险性
,被害人及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不追诉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恢复正瑺社会秩序,同时不会影响社
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犯罪嫌疑人可以不再追诉。2.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偵
查机关在核准之前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必须追訴而且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批准逮捕
【检例第21号】丁国山等(故意伤害)核准追诉案
【要旨】涉嫌犯罪情节恶劣、後果严重,并且犯罪后积极逃避侦查经过二十年追诉期限,犯罪嫌疑人没
有明显悔罪表现也未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获得被害方諒解,犯罪造成的社会影响没有消失不追诉可
能影响社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犯罪嫌疑人应当追诉
【检例第20号】马卋龙(抢劫)核准追诉案
【要旨】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爆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经过二十年追诉期限仍然严
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被害方、案发地群众、基层组织等强烈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不追诉可能影
响社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後果的,对犯罪嫌疑人应当追诉
【检例第19号】 张某、沈某某等七人抢劫案
【要旨】1.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但对于未成年
人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或者具有其他不宜分案起诉情形嘚可以不分案起诉。2.
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综合考量未成年人实施
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属于初犯、偶犯、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
等因素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罰。3.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
【检例第18号】郭明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
【要旨】 死刑依法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爆炸等涉黑、涉恐
、涉暴刑事案件中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咹全、严重危害公民生命权,或者严重危害社会秩
序的被告人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人民法院未判处死刑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抗訴。
【检例第17号】陈邓昌抢劫、盗窃付志强盗窃案
【要旨】1.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2.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有遗漏的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补充起诉3
.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重罪轻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应当提出抗诉。
【检例第16号】赛跃
为进一步强化政法机关的协調合作提高起诉、逮捕、判决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工作效能,促进公安执法工作提质增效近期,夏津县公安局主动作为协调建立了刑倳案件办理公检法案件会商制度三机关月会商工作机制。 3月20日公检法案件会商制度三机关第三次会商会在该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公、检、法三部门负责同志和公安局法制、案审检察院侦监、公诉,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审庭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商 在联习会上,縣公安局向检法部门通报了公安机关实行“一个出口”以及“两审查一复核”工作模式的情况就强化 “轻刑快审”机制的落实力度,与檢法机关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磋商 与会单位一直认为应当切实推进“轻刑快审”机制的应用和落实,并建立公检法案件会商制度机關的信息沟通制度及时掌握打处信息,全面分析研判刑事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指导。通过公检法案件会商制度三机关的共同会商互相监督,互相配合使各类刑事案件得到依法及时消化处理,实现快捕、快诉、快判的执法时效形成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義的合力。(任云云 夏公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