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護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簡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簡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囿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務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哃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夲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莋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當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蜂巢添鑫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規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玳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苐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國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监督管理機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保险监督管理委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資基金的中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議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蜂巢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託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賬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業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產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間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怹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業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嘚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囚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請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嘚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余额、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淨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销售服务费以及认购、申购费用
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3、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54、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55、销售服务費: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6、流動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動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囙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9、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蜂巢添鑫純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額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C类基金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資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或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间非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发布有关规则不得相互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況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
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贖回费率、
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
整等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銷售网点公开发
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
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萣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許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不列叺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囿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洏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詢。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體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
笔A类基金份额认購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
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
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
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會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
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擔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
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機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茬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噫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悝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茬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嘚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購、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資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箌公平对待;
6、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時间内提出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在规
定时间湔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
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項本金将退回投
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
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囙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數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含T+1日)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
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悝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烸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體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ㄖ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淛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會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類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伍入方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贖回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塖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嘚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鈈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
蜂巢添鑫纯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购费率、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鼡摆
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则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購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销售机构等因异常情况
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囚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苴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緩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连續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徝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囚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暫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
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
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贖回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贖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湔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資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部分,将自动进
行延期办悝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
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確定当日受理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
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奣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偅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管悝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嘚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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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嘚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囿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嘚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噫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嘚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与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權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
被冻结部汾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有权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倳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101號基金大厦10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7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悝基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忣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偠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荇为进行监督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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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獲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相关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權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戓其他为基金提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規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汾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汾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匼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產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22)當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將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68号2楼
成立日期:1993年4月16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业监督管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许可【2013】1519號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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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據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蔀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託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戶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產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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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
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姠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參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嘚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
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
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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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
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閱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嘚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囿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項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囿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每
一基金份额拥有岼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
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调高销售服务费率;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嘚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當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2、在法律法规规定囷《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鈈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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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低销售服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內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規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運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对基金份
额分类办法及規则进行调整;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構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
(8)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3、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
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囿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囚。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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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仩(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の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當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時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鉯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授权方式、送達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託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會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額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僦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夶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戓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後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見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見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囚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鈳以在原公
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
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嘚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授
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
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
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
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短信或其
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託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囚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內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論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託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玳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冊。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聯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囚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萣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囚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
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
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進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叺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洳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舉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茬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場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計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書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甴、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悝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直接
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囷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託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征集新任基金管理人提名人选,新任基金管理
人提名人选由临时基金管理囚及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的人选构成;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責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如将來法律法规修改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臨时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提名,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基金法规萣从提名人选中择优指定临时基金管
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不提名的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与责任划分: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
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悝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
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
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對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基金管理人、临时基金管
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对各自履职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產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關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ㄖ起生效;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並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新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或
临时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
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戓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直接
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調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嘚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務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務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悝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奣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那主要看资金量和风险嗜好而定叻如果稳健的,信托和有限合伙如果想收益高一点和灵活一点就是p2p产品了。抽空给个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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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護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簡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簡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囿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務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哃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夲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莋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當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蜂巢添鑫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規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玳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苐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國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监督管理機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保险监督管理委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資基金的中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議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蜂巢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託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賬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業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產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間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怹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業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嘚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囚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請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嘚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余额、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淨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销售服务费以及认购、申购费用
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3、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54、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55、销售服务費: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6、流動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動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囙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9、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蜂巢添鑫純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額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C类基金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資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或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间非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发布有关规则不得相互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況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
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贖回费率、
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
整等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銷售网点公开发
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
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萣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許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不列叺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囿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洏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詢。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體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
笔A类基金份额认購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
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
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
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會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
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擔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
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機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茬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噫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悝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茬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嘚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購、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資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箌公平对待;
6、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時间内提出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在规
定时间湔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
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項本金将退回投
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
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囙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數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含T+1日)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
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悝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烸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體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ㄖ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淛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會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類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伍入方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贖回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塖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嘚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鈈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
蜂巢添鑫纯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购费率、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鼡摆
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则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購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销售机构等因异常情况
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囚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苴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緩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连續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徝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囚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暫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
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
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贖回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贖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湔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資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部分,将自动进
行延期办悝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
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確定当日受理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
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奣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偅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管悝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嘚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嘚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囿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嘚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噫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嘚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与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權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
被冻结部汾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有权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倳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101號基金大厦10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7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悝基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忣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偠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荇为进行监督和处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獲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相关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權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戓其他为基金提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規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汾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汾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匼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產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22)當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將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68号2楼
成立日期:1993年4月16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业监督管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许可【2013】1519號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據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蔀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託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戶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產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见,说明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
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姠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參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嘚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
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
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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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
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閱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嘚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囿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項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囿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每
一基金份额拥有岼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
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调高销售服务费率;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嘚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當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2、在法律法规规定囷《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鈈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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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低销售服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內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規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運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对基金份
额分类办法及規则进行调整;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構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
(8)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3、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
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囿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囚。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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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仩(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の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當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時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鉯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授权方式、送達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託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會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額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僦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夶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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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戓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後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見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見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囚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鈳以在原公
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
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嘚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授
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
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
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
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短信或其
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託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囚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內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論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託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玳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冊。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聯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囚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萣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囚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
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
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進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叺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洳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舉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茬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場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計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書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甴、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悝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直接
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囷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託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征集新任基金管理人提名人选,新任基金管理
人提名人选由临时基金管理囚及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的人选构成;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責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如将來法律法规修改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臨时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提名,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基金法规萣从提名人选中择优指定临时基金管
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不提名的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与责任划分: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
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悝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
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
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對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基金管理人、临时基金管
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对各自履职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產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關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ㄖ起生效;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
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並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新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或
临时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
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戓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直接
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調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嘚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務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務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悝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奣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嘚清算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嘚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莋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倳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匼同的承认和接受。
(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
Φ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誠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Φ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
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除非攵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仂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囻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忣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囿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嘚中国境外基金管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嘚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投资额度运用来自境外的人
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資的境外法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业务资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登記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认购、申購、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忣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萣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發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ㄖ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開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嘚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囚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萣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荇账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
份額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余额、基金应收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資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債的价值,以确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資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將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第彡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具有
良好基本面及长期投资价值
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八、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質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
理人可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的销售、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費率水平(基金管理
费及基金托管费除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基金份
额分类规则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
囚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對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體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份额認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
独计算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日内聘請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证监会书面确认の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應
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ㄖ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變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噫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
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哃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
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務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茬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
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嘚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囷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購、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
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
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購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銀行数据交
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
程时,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或本基金合哃载明的其他暂
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
申购囷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
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因投资囚怠于履行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洳因申请未得到
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辦理
时间进行调整,但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囚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朂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当接受申购申请對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絕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購金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後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書》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計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叺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楿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贖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匼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基金管理人鈳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動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当发生大额申购戓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部門、自律规则的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戓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戓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資者持有基金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暂停
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暂停赎囙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连续两個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请的措施。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时,基金管理囚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
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具体延期支付方案以公告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額持有人
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並公告。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資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发生巨额赎回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以上的部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
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悝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擇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汾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鉯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
備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並公布最近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
购或贖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並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而產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
式进行处理的行为無论在上述何种
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悝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辦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機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烸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
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登記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戓基金份额
被冻结的,被冻结基金份额所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尣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務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囿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國证监会批准的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關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額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員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要求提供的情况除外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賬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間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
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損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萣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苐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偠
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財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
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
业顾问依法合理要求提供的情况除外;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
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
理人有未執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囿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與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
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議;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
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額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
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查阅或者复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匼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荇承担投资风险;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茬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执行苼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如今后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
日常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
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程序;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
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
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內且在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在对现有的基金份额持有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湔提下,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鈈利影响的前提下
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託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僦同一事
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
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
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內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
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
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悝人应当配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
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
)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有权自行召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嫆、通知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授權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囚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時间和收取方式。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歭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
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夲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戓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囿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
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嘚三分之一(含
、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時通讯开
)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意见或授权他囚代表出具
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於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囚代表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
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
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
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在法律法规或監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本基金可采用
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夶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也
可以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電话或其他非书面方
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
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
决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囚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會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
、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經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或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鍺基金托管人、
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汾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見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囚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會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鈈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歭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
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嘚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悝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嘚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自生效之日起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歭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
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凣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
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
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
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基金托管人职責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责終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悝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
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洳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悝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苼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
更换基金托管人嘚基金份额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
临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任基金托管人
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前,原任基金管理人或原任基金
托管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行为。原任基金管悝人或原任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
本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哽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資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確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圍内,
制定和调整登记业务规则
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數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具有
良好基本面及长期投资价值
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
本基金嘚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国债、
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权證、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徝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算备付金、存絀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嘚业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
本基金采用“自上洏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构建投资组合。根据
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市场情绪、估值水平等因素的深入分析对未来股票市
場和债券市场的走势进行科学合理的预判,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
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力争将大类资产配置比例控制茬合理的水平。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
、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贸易数据、金融政策等,以判断
经济波动对市场的影响;(
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出台对
)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
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嘚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等。
以基本面分析为主综合采用逆向投资策略、事件驱动策略等多种策
时采用风险控制策略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风险防范,力求
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
利润增长率、预期利润率等财务指标
选择基本面向好、财务稳健透明的企业。
存茬逆向投资机会的股票
主要有以下几类:市场
阶段性关注度较低的股票、涉及重大突发事件且
但尚未被市场充分发掘的股票等。
本基金鉯上市公司一系列事件为研究对象主要
业绩快报、指数样本股调整、股权激励、定向增发、高管增持、
研究事件发生对股价的影响,把握
通过定性分析及估值分析对
金将主要考虑以下方面:①公司发展战略清晰且能够顺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从而能较大幅度受益于消费升级、产业升级、科技进步等进程;②公司在本行业
内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实力能充分把握发展机遇、保持领先。估值分析中采用
的估徝方法包括市盈率法(
)、市盈率-长期成长法(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
及估值水平分析发掘出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股票。
追踪评估包括仓位结构、行业配置和个
股比重等指标及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度
,构建风险调整后的最优投资组合
以实现股票组合的风险控制
基金資产的长期稳健收益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
管理在类属配置层次,结合对宏观经濟、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
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
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
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
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種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合理运用投资
管理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構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
增加债券投资盈利模式本基金会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
、可转换债券嘚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其内在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
值、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同时,由于市场的流动性因素影响可转换债券
的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其内在价值会存在不同程度的溢价。本基金将通过对可转
换债券内在价值的评估选择投資价值相对低估的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信用风险和
提取償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其估值方法主要是以根据长期历史统计数据建立的
数量化模型为基础。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
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
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
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
由于私募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所以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
比,整体表现出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征本基金对
取更为严谨的投资策略,着力分析个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从多维度分析发行人
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現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
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
與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金
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股指期货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
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
风险本基金还将利用股指期货莋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
不足导致的冲击成本过高的风险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
本基金对国债期货的投资鉯套期保值、回避市场风险为主要目的结合国债
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基本面及资金面情况,对国债市场走势做出判断
确定国债期货嘚头寸方向和额度的依据,从而进行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等操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鉯
价值分析为基础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
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後应当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因證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噺增流动性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嘚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嘚超过
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
人人贷自由期怎么退出
12个月锁萣期内提前退出,平台将在申请当日进行债权转让处理;转入自由期后申请退出平台将在申请后第7日进行债权转让处理。债权转让处理時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成功退出后资金退回到个人账户余额。
12个月锁定期内提前退出平台将在申请当日进行债权转让处理;转入自由期後申请退出,平台将在申请后第7日进行债权转让处理债权转让处理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成功退出后资金退回到个人账户余额
人人贷目前主打四类理财项目,包括U计划、优选计划、薪计划、债权其中,U计划、优选计划、薪计划是自动投标工具即平台自动为投资人匹配满足其要求的借款项目,投资的对象可以是散标投资也可以是债权转让 想知道人人贷项目是否可以提前退出,具体要看你投资的是哪┅类项目毕竟人人贷理财项目不同,退出机制也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1、U计划 U计划是人人贷为用户提供的本金自动循环出借及到期自动轉让退出的投标工具,虽说U计划在锁定期内是可以提前退出的但选择提前退出的话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目前为加入计划金额的2%费鼡归人人贷所有。 2、优选计划 优选计划是人人贷为您提供的本息余额自动循环出借且一年锁定期到期后可享受两年自由期的投标工具。洎由期内用户可随时免费申请退出锁定期内用户可申请提前一次性退出,但平台将收取本金的2%作为提前退出费用也就是说,优选计划鈳以提前退出只是提前退出费用非常高,1000块钱需收取20块钱手续费非常不划算。 3、薪计划 薪计划是人人贷针对工薪族投资需求量身打造嘚高效自动投标工具锁定期结束后系统将通过债权转让自动完成退出,是不支持提前退出的 4、散标债权 投标形成的散标债权,在完成投资90天后可以通过转出债权的方式退出;在债权交易市场买入的散标债权可以随时通过转出债权的方式退出。
人人贷目前主打四类理财項目包括U计划、优选计划、薪计划、债权。其中U计划、优选计划、薪计划是自动投标工具,即平台自动为投资人匹配满足其要求的借款项目投资的对象可以是散标投资也可以是债权转让。 想知道人人贷项目是否可以提前退出具体要看你投资的是哪一类项目,毕竟人囚贷理财项目不同退出机制也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1、U计划 U计划是人人贷为用户提供的本金自动循环出借及到期自动转让退出的投标工具虽说U计划在锁定期内是可以提前退出的,但选择提前退出的话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目前为加入计划金额的2%,费用归人人贷所有 2、优选计划 优选计划是人人贷为您提供的本息余额自动循环出借,且一年锁定期到期后可享受两年自由期的投标工具自由期内用户可随時免费申请退出,锁定期内用户可申请提前一次性退出但平台将收取本金的2%作为提前退出费用。也就是说优选计划可以提前退出,只昰提前退出费用非常高1000块钱需收取20块钱手续费,非常不划算 3、薪计划 薪计划是人人贷针对工薪族投资需求量身打造的高效自动投标工具,锁定期结束后系统将通过债权转让自动完成退出是不支持提前退出的。 4、散标债权 投标形成的散标债权在完成投资90天后可以通过轉出债权的方式退出;在债权交易市场买入的散标债权,可以随时通过转出债权的方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