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说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保险产品(包含一个或多个保险计划)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次,多投无效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含外籍人士、港澳台认识,不含残疾人士)年龄须为60周岁-75周岁职业为退休或无业。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
【生效时间】本保险生效时间为T+4日零时(T为投保成功日)如:9月20日投保成功,生效時间为9月24日零时
【特定骨折】保险人按照该骨折项目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骨折保险金详見下表:
踝骨、胫骨、腓骨、膝盖骨、跟骨 |
肱骨、桡骨(不包括桡骨远端骨折)、尺骨、腕骨、椎骨(包括颈椎、胸椎、腰椎骨折,但不包括骶骨和尾骨骨折)、颅骨 、锁骨骨折 |
肋骨、颧骨、尾骨、上颌骨、下颌骨、鼻骨、趾骨、指骨、肩胛骨、胸骨、掌骨、跖骨、跗骨、桡骨远端骨折 |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故意行为、自致伤害或自杀、挑衅、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2)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精神类疾病、病理性骨折或疲劳性骨折;
(3)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接受整容手術、其他医疗诊疗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意外和医疗损害;
(4)因任何疾病、食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高原反应、猝死、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医疗事故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5)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患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6)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慥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7)恐怖袭击、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8)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9)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10)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11)从事潜水、滑水、滑雪、风浪板、蹦极、水上摩托艇、滑翔翼、拳击、柔道、跆拳道、空手道、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马术、赛马、赛车、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2. 医疗保障 (1)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在家自设病床治療等;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信息披露】本保險产品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电話:400-667-5599(7×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