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名股东占40%的股份,主要在单位里,負责把大股东接来的业务的合同签定等工作
但是小股东对大股东的费用很不理解,提出法人报销谁签字的费用报销必须由其签字,自己无业务進来,但是却拿很多和业务无关的***来报销,基本都是平时的私人开支
请问,法人报销谁签字的费用报销必须由另一名股东的签字才能生效么?公司法里有规定么?如果小股东不签字会是违法么?
一楼的律师你好,我还想问下,如果小股东硬要说他签字才算数怎么办?非得按他要求么?
公司章程里好象没对这个报销有明确的规定,当然这个费用的报销在规定的额度内的,主要的问题是小股东一再强调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