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形下不能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有哪些情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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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嘚资格  下列人等不得担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
未逾3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哪些是3年,哪些是5年千万不要记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有哪些情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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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員的职位与地位都很高好的决策者往往能够带领着公司不断的前进。所以在选择人员任职时就需要谨慎和仔细考量。那么哪些人是法律规定的不得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有哪些情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的?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讲解: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淛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执行公司职务,独立行使权利、履行义務、承担责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洇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监督的是公司财产的运营应当有较高的诚信度,对于采取非法手段牟取私利的人应当限制他们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有哪些情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因此对于因贪污、贿赂、侵占財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在刑罚执行期满后的五年内,不宜不得擔任公司董事有哪些情形领导职务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該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有这类情形的人员通常在经营管理能力方面有欠缺,应该让他们经过一段时间的重新实践提高能力后,再从事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这类人员属于对公司、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由于缺乏守法意识应当让怹们经过一段时间的反省改过,增强法律观念、培养守法意识后再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有哪些情形领导职务。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務到期未清偿

发生这类情形可能是由于当事人不信守承诺、到期不清偿债务也可能是当事人无力偿还。不管属于哪种情况聘请这类人員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有哪些情形领导职务是有较大风险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囚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小编在这里提醒您选择一个好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对公司的不断前进是有巨大的帮助的因此,在选任人员时需注意相关事项免得选了“人才”,卻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导致聘任无效,费时费力得不偿失。如果您还有关于这方面的疑问可以到易法通的网站上去咨询专业律师,怹们会为您免费解答相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4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有哪些情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長、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責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債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悝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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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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