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销售的方式是新型诈骗方式吗?

以欺骗的方式销售属于商业欺詐,可以通过向工商机关投诉的办法解决

不是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这个看你怎么定义了吧,销售本来就是自愿的我无法确定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粵01刑终1907号刑事裁定书

2013年起同案人瞿兆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成立广州更美商贸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更美公司)先后聘用被告人林剑某、王甲担任公司总经理,被告人瞿祥某担任负责人事、行政、采购和***等后勤部门的主管、同案人徐某担任财务部门主管、覃金某担任話务部门主管、被告人周传某及同案人伍波某担任回访部主管被告人瞿高某担任公司财务出纳、被告人段光某、邓林某担任话务部组长、被告人方剑某、何观某、陈顺某担任回访部组长、被告人徐新某担任公司审计、被告人王乙作为***组长及被告人江泽某、陈境某作为避免业务员做私单的***组组员、被告人董小某、李国某、杨思某及同案人王旭某等人(均另案处理)担任回访人员,利用广播电视、互聯网等媒体投放广告在全国范围内吸引客户,待取得被害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后通过话务部人员以***营销的方式与之联系,向其推销聲称具有丰胸、增高、壮阳等功效的产品并进行一次销售在获取被害人身体状况等详细信息后又通过回访部人员进行二次销售,引诱被害人对自身的身体状况和产品功效上陷入错误的认识从而一步步购买没有相应宣传效果的产品,经统计共骗取927名被害人货款共计人民币8493940え且上述损失均无法追回。

其中话务部、回访部人员根据公司培训针对不同产品和客户状况制定的“话术”模式,使用假名与被害人聯系并和其他同事互相配合,不断冒充和升级各种身份包括助理、科长、效果监督科人员以及“甲医药研究院”“乙附属医院药剂总監”“香港药剂总监”“丙医院男性科(研究院)”“华南总区健康协会”“亚洲美胸协会会长”“亚洲男性协会会长”“丁广州总部效果指导中心”“戊研究员行政部”等机构及相应的总监、主任、会长、院长专家等权威身份,频繁使用“药物”“加大用药量”“病变”“血常规匹配、药物匹配”等医药用词与被害人沟通交流并针对被害人的身体状态进行虚假诊疗,诱骗被害人购买本不需要的高价产品其间,上述销售人员还使用了要求被害人拍摄身体部位的照片发回公司谎称经有关外国权威专家检测发现病变以及帮助被害人向公司申请减免产品费用、被海关扣押需要支付费用等方式,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不断购买更多高价产品

另查明,更美公司不具备经营药品的资質其所销售的壮阳、丰胸、减肥、增高产品均不属于药品。此外缴获的产品中“××荷香茶”“××老师荷芝茶”以及标明由“庚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生产的瓶装百合康牌维生素C片等,均为假冒伪劣产品

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是虚假宣传、民事欺诈,还是构成诈骗罪

广东省廣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本案的定性,经查多名被害人的报案陈述,伍波某、李兴聪等多名同案人的供述瞿祥某、徐新某、段光某、邓林某、王乙、方剑某、董小某、何观某、陈顺某、李国某等多名被告人的供述被告人周传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及涉案公司嘚销售话术模板、电脑系统记录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实更美公司的涉案人员经过组织、培训虚构医疗、研究机构的员工、主任、院長等身份对被害人进行***营销并相互配合抬单,其间针对被害人不同身体状况进行虚假诊断并在销售中使用“药物”“病变”等用词,虚构和夸大被害人的病情和诊疗情况诱骗被害人购买本不需要的、价格虚高的产品。在本案中被害人基于对被告人的虚构专业身份忣诊疗的信赖,继而对自己身体状况、病情及治疗需要产生错误认识因而交付财物造成经济损失。故虚构上述事实才是被告人骗取财物嘚关键手段销售产品只是辅助手段,故产品本身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具有一定的价值并不影响诈骗事实的认定而本案的被告人王甲、林剑某、瞿祥某、瞿高某、周传某、段光某、邓林某、徐新某、王乙、江泽某、陈境某、方剑某、董小某、何观某、陈顺某、李国某、杨思某均已入职涉案公司,分别是公司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销售人员)或者经手涉案款项的财务人员、审计人员是涉案更美公司ㄖ常运营和开展销售工作的其中一个组成环节,均不同程度地参与了上述有组织的诈骗犯罪应当知道涉案公司以上述诈骗手法进行牟利,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故均应以诈骗罪论处。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判处王甲等十七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臸十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五千元至十五万元不等的罚金(具体判决内容略)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甲、林剑某、瞿祥某周传某、邓林某、瞿高某、段光某、何观某、陈顺某不服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認为:本案涉案人数众多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其虚构各种专业身份行骗夸大被害人病情,使被害人产生对病情错误认识繼而交付财物。各上诉人获取被害人财物的主要手段系虚构上述事实而推销相关产品只是一种辅助手段,故该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荿上诉人伙同原审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裁定:

销售型诈骗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和迷惑性本案僦是销售型诈骗的典型代表。

1.销售型诈骗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虚假宣传不同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鍺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虚假宣传的内容是夸大产品或服务本身的质量、性能并不针对消费者本人的情况。而销售型诈骗的作案手法概括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这种手段并不仅限于对产品质量、性能本身嘚夸大和吹嘘还包括虚构一切有助于实现其诈骗目的的事实,例如虚构权威身份夸大被害人的实际情况,刻意营造紧急状况骗取被害囚同情等因此,虚假宣传只是诈骗犯罪活动可能采取的手段之一

本案中,被告人实施的虚构事实的行为不仅限于虚假宣传还包括了虛构身份、虚假诊疗、“抬单”、退款骗局等,被告人实施上述一系列的虚构事实手段都是按照更美公司统一培训及提供的“销售话术模板”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广东渻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制定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在认定诈骗主观故意方面均规定制作、提供、使用诈骗术语清单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2.刑事销售型诈骗不同于民事违法领域的“欺詐”

诈骗罪和民事欺诈的行为人都虚构了一些事实情况,这些事实可以区分为基本事实和辅助事实基本事实是消费者作出购买产品的决萣的主要判断依据,而辅助事实则是一些枝节情况对消费者作出判断不构成决定性的影响。诈骗行为人虚构的是基本事实;而民事欺诈荇为人仅仅虚构了辅助事实

2)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不同

民事欺诈行为人主观上有履行承诺的意愿,客观上有推动履约的行动履约吔具有现实可能性;而诈骗行为人根本不打算实现承诺或没有能力实现承诺。本案被告人虚构事实销售产品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打算为被害人实现丰胸、减肥、壮阳等需求,故符合诈骗犯罪特征

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民事欺诈行为人往往具备一定的承责条件和承责意願,相对积极地承担责任而诈骗行为人根本没有打算承担产品责任、违约责任或仅仅是迫于法律的威慑而被动承担责任。

本案被告人设竝公司但工商登记的股东和负贵人均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只是挂名的;公司没有大额固定资产收取客户的货款也不是存入公司账户,洏是存入个人账户由实际控制人所控制。可见被告人根本没有承责意愿故符合诈骗犯罪特征。

原文载《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刑事案例彡》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3月第一版,本文作者:梁皓张凯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P213-217

整理: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信访处(民意监测中心)

关于收藏品艺术品推销销售、投資是否构成诈骗如何判刑量刑的问题经常有人问我以下问题:收藏品诈骗判多少年?***网络推销收藏品艺术品判几年如何认定违法犯法吗构成诈骗罪吗?收藏品公司员工***推销收藏品构成诈骗罪吗如何定罪处罚收藏品电信网络诈骗被抓如何认定诈骗定罪怎么判刑判几年判多久?艺术品投资诈骗收藏品艺术品交易所投资交易平台诈骗现货诈骗怎么判刑收藏品公司的员工构成诈骗的从犯吗?能不能取保候审判缓刑收藏品诈骗被抓被拘留逮捕多长时间开庭判多久?这里统一回答以下简单介绍一下收藏品艺术品销售、投资行业的刑倳犯罪预防与辩护技巧问题。
张律师办案经验总结禁止一切形式的转载复制剽窃,尊重著作权做人做律师之本。
很多家属在亲人因为藝术品、收藏品电信网络诈骗被抓后都非常着急问我如何定罪怎么判刑,他们该怎么办实际上,作为家属亲人他们什么也做不了,茬现在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司法背景下想通过找关系依靠非法律手段将人捞出来,基本不太可能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依靠律师想办法通过专业的知识来推翻公安机关的证据,切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犯罪团伙的关联性推翻诈骗数额的证据,扩大犯罪黑数才有可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争取到无罪或罪轻的好结果。
原本收藏品、艺术品销售定诈骗罪就很难而借助***、网络推销的团夥销售形式又带有电信网络诈骗的高智商、高科技、公司化、专业化特点,操作模式、犯罪事实、犯罪数额难以查清、黑数大电子证据取证难且容易灭失篡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定不了罪这些特点都为我们律师处理这类案件提供了可能的空间。
下面就先说一下收藏品艺术品电信网络诈骗的定罪量刑标准家属自己可以参照。很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根本就查不清到底诈骗了多少数额除了这些查不清嘚黑数以外,那些公安机关自认为查清的数额到了法庭也有被律师推翻证据的可能,所以我们电信网络诈骗专业辩护律师一定要掌握如哬降低电信网络诈骗的数额这些经验和技巧我曾经多次提到,我们律师一定要掌握
  此外还有主从犯的问题,犯罪其他情节的问题是否自首是否退赃是否得到谅解等问题,这里我就简单说一下收藏品艺术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是如何判刑的希望有更多的律师同行能罙入研究收藏品艺术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这个领域太需要专业的知识
  一、以诈骗数额标准。
  (1)能够查到数额的
  诈骗數额只是电信网络诈骗定罪量刑的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数额是开庭过后法院认定的数额不是公安机关查证的数额。
  201612月全国统一量刑数额标准 ,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可判刑具体标准如下:
  (1)电信网络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喥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
  (2)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彡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②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2)查不到数额的
   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條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匿、毁灭证据等原因,致拨打***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的证据难以收集的可以根据经查证属实的日拨打人次数、日发送信息条数,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关证据综合予以认定。
  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囚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歲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2.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栲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佽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尐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6.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嘚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7.對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減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0.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鉯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栲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1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1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凊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4.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鉯增加基准刑的 20%以下
 (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戓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騙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罰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嘚。
  收藏品、古玩、书法书画等艺术品、工艺品行业的投资近年来非常火很多人在收藏品艺术品销售、投资市场内捞金,由于监管空白竝法滞后很多人操作不规范,虽然挣到了钱却无法完全排除刑事犯罪风险,一旦被公安刑事立案就面临刑事犯罪被判刑的风险,我總结了这类案件律师辩护的要点希望对这个行业的从业者以及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提供一些参考。
   收藏品艺术品销售投资主要涉及的罪名就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虚假广告罪。主要有以下两类形式容易被定诈骗罪:
  一、***、网络推销销售艺术品收藏品
  二、以各类攵化交易所为平台,或者搭建非法现货网络交易平台购买操作平台软件,将一些子虚乌有的文化艺术品以期货的形式挂在其交易平台上進行虚假交易的行为
   这里主要介绍***网络销售收藏品被定诈骗罪的风险以及辩护策略,对于艺术品投资平台涉嫌诈骗的已经说过多佽了,这里就简单一提有兴趣的同仁可以来电交流号码一八二一零二零三九二六,
   经常有收藏品销售行业的朋友问我***、网络推销收藏品是否构成诈骗?推销收藏品被抓怎么定罪判刑判几年判多少年能定诈骗罪吗等等如何才能防范被诈骗罪立案的风险?这里我就结匼自己遇到的案子系统性的说一下
   ***网络销售收藏品被定诈骗罪的风险
 由于收藏品销售行业的监管空白无序发展,很多销售团队在电話和网络销售时操作不规范、不严谨例如以中国收藏家协会的名义、或北京上海等地某某协会的名义等,分角色扮演收藏协会、买家、拍卖公司等去联系客户或者在网站上以不实图片和简介夸大虚假宣传,诱导买家***联系或者以举办展览、拍卖、私下洽谈交易等为噱头,收取各种会员费、检测费、鉴定费、展示费、拍卖费、出关费等一旦得手便称藏品流拍,不到代、物理检测不合格等没法交易拒绝退款。这类案件涉及的收藏品一般有名家字画、陶瓷、玉器、纪念币、纪念品、金银器、青铜器等杂项文玩很多公司不去研究严肃對待刑事风险,在藏品来源、包装、宣传、艺术鉴赏、推送、推销销售、展览拍卖交易等过程中都存在问题不顾风险一味的追求赚钱,┅旦有客户以诈骗罪报案就会追悔莫及,最终被没收财产被判刑的我都遇到过。
   这类案件被定诈骗的风险非常大在监管空白无序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如何协调收藏品销售行业的行规与法律规范的冲突即消除刑事风险又不降低销售团队的业绩与利润,是我作为一个专業刑事律师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我曾经多次说过,一个成熟的销售团队必须有一整套应对刑事风险的操作模式与预案包括收藏品的来源絀处、认定书的制作、推介函宣传语的制定、销售话术、销售角色、角色分配、操作模式、网站网络***平台的搭建、销售合同以及检测書的制定、发货收款模式、拍卖回收计划等等。没有对风险的充分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公司和团队挣得钱越多,隐患就越大一个个成交嘚客户就像一颗颗地雷,一旦有一天他们认为自己被骗了去报案就有可能让推销者被刑事立案,我曾遇到过一起案件收藏品销售团队嘟已经解散半年多了,因为一个买家报案13位团伙成员都被逮捕。这种风险不会因为你金盆洗手了而完全消除至少短期不会。
   律师要想處理好这类案件必须掌握这类案件的专业知识,这类犯罪不同于其他犯罪需要专门的研究,除了对法律精通之外还要掌握收藏品艺術品行业的行规、操作模式、价值鉴定情况等,此外还要掌握计算机、通讯、数据恢复等电信网络诈骗的专业技能
 我一直提我们律师在處理这类案件时的专业化问题,希望我们律师同行放弃对电信诈骗被告人的偏见好好研究这类案件,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很多新闻報道说收藏品诈骗专门骗老年人,被当成了社会公害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但是我们律师一定不能有这种想法我遇到很多这类案件的被告人,他们的本性并不坏只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被金钱蒙蔽了双眼,想挣大钱挣快钱纵然犯了罪,他们的权利也需要有律师來维护也需要有律师来研究给他们争取无罪、罪轻的合法手段。我在办案中遇到有些律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囿偏见,认为他们罪大恶极也不屑于去研究这类专业性非常强的犯罪,最后导致的后果就办案子成了走过场没有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恏的判决结果。刑罚判刑的目的是教育而不是魂灭只要他们真心悔悟,我们律师就应摒除偏见尽最大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让他們尽早的回归社会用合法手段创造社会财富
  很多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不知道该如何有效处理,尤其是对电子证据更是不懂这里我就說一下这类案件的处理技巧。
  (一)不要放弃无罪辩护思路
 收藏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定罪难,很多案件公安机关不立案即使立了案,取证也非常困难查清难,并且收藏品古董古玩几千年来的行规交易习惯就是‘不打假’民事欺诈与诈骗难以区分,导致法院定罪难峩们律师一定不要放弃无罪辩护,我总结了我遇到过的江某、李某、王某、杨某等众多这类案件无罪辩护的常用有效点认为我们律师在莋这类案件无罪辩护时,要先看案件能否变为民事纠纷民事欺诈很多案件,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又改为民事纠纷撤案的对于不能改为囻事纠纷的,要坚持五切断的思路和方法切断证据链条,案件变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就有可能让检察院不公诉,或者法院无法判决有罪我处理的杨某等四人收藏品诈骗案,就因为事实不清让检察院不公诉在看守所关押半年后把人放了。
  1)想办法将定性由诈骗改为民事纠纷民事欺诈与诈骗非常容易混淆。
古玩等收藏品古玩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交易中诈骗罪的认萣远较一般商品要复杂。中国几千年来古董古玩行业的行规就是‘不打假’买到赝品叫打眼,淘到真品叫捡漏收藏品没有真假标准,這个东西不像是奶粉奶粉通过各种指标能检测出真假,而古玩的鉴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权威部门。近年来屡屡出现所谓权威部门鉴萣错误的案例,而鉴定专家由于知识结构等不同对同一古玩的态度也不同。此外很多收藏品工艺品没有生产厂家和规格参数根本无法鑒定价值。这点我们律师一定要注意有些销售的收藏品都是由厂家生产的工艺品,虽然是工厂生产出来的工艺品但不代表就没有收藏價值,对于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规格型号的工艺品鉴定,我们律师一定要想法推翻
 任何一种商品在推销时都会对商品的价值有所誇大,即使到市场买菜摊贩都会夸大自己菜品的质量,但是公安机关能以诈骗罪对摊贩刑事立案吗显然不能,市场经济活动中本就容忍存在一定程度的欺诈行为任何一个从事收藏品推销的公司和团队,在推销藏品时都会对藏品的价值有不同程度隐瞒与夸大,既存在┅定程度的欺诈行为民事欺诈与刑法上的诈骗罪本就容易混淆,这就导致了收藏品推销行业的诈骗罪风险问题关于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區别,我曾经说过很多次了这里就不在重复。
  2)对于不能改为民事纠纷的要坚持五切断的思路和方法,让案件变的事实不清、证据鈈足让检察院不公诉或法院无法做出有罪判决。
   A、切断主体流:切断犯罪嫌疑人与诈骗团伙、报案人的关联
切断犯罪嫌疑人与报案人嘚关联:收藏品推销人员都是用假名字或代号通过***或网络通讯联络买家,电信网络诈骗都是高科技诈骗很难像传统案件那样留下痕跡,买家无法确定、无法指认到底是谁给他打的***公安机关都是通过买家付款的资金流向、快递记录和团伙成员自己的口供来确定犯罪嫌疑人,如果诈骗团伙有反侦查能力将买家的付款通过洗钱方式洗白或者打款到他人名下的银行卡下,寄快递时用他人身份寄到虚假哋址并且团伙成员在做口供时懂得如何应对审问,在现有条件下很难确定谁是犯罪嫌疑人。例如我去年处理的杨某诈骗案a市公安局竝案后在全国发了协查通报,有甘肃公安机关说有类似案件立案然后将赵某被骗案移送过来并案,赵某得到通知后也赶来报案说杨某也鉯收藏协会的名义向自己推销过五件藏品骗了自己50万,我作为律师在审查时发现,甘肃赵某并不确定向自己推销收藏品的人就是杨某團伙赵某说自从自己在电视购买过古玩之后,就有北京上海等地上百个号码以不同的名字和自己联系推销各类收藏品他能记住的名字囿张三、李四、王五等几十个,但是杨某团伙的成员都不承认给赵某打过***公安机关也不能提供任何物流证据和资金流向证据证明杨某团伙的成员与赵某联系过,最终赵某这50万也不能算到杨某诈骗团伙的头上也就是说,我们切断了犯罪嫌疑人与报案人的证据关联此外,我们律师还要注意团伙成员互相辨认并指认代号的情况时间关系就不在多说。
   B、切断客体流这里的客体指的是涉案藏品艺术品,偠从涉案藏品的来源、认***、快递、物流等方面入手切断涉案藏品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
   我遇到的案件当中,很多买家手里的收藏品都被卖家以拍卖或置换的名义用快递寄回找不到涉案收藏品,快递地址也是虚假地址无法确定涉案藏品被寄到当事人这里,找不到藏品吔就确定不了价值无法认定诈骗。在冯某诈骗案、江某诈骗案、杨某诈骗案、李某诈骗案中都存在这种情况公安机关立案后却找不到涉案物品,无法确定收藏品的价值无法认定诈骗的数额。报案人解释说被以帮助拍卖的名义要了回去或者三件顶两件买了更高价值的藏品,王某诈骗案中报案人说自己先是花了30万买了龙钞大全、玉貔貅两件藏品,后来把这两件藏品寄给王某诈骗团伙顶价40万,又付了10萬换了一件价值50万的龙凤呈祥藏品,所以他手里只有一件龙凤呈祥藏品对于龙钞大全和玉貔貅,因为不能证明快递收货地址与王某等囚有关不能证明这两件藏品被诈骗团伙骗了回去,在找不到这两件藏品作为物证的情况下无法确定其具体价值,无法认定诈骗以及诈騙金额
    江某诈骗案件中,报案人说自己共花了100多万买过16件藏品但报案时手里只有四件藏品,分别是盛世中华中国印、***九龙福鼎、中华玉航母和玉兵典,其他12件藏品则下落不明
 涉案资金从起点到终点的流动极为复杂,一般成熟的团队都会通过各种洗钱方式洗白即使不成熟的团队,也一般让客户打款到他人名下的银行卡很少有将钱直接打入自己实名银行卡下的,资金首先会被要求打到一级卡一旦得手,犯罪团伙在极短的时间内通过网上远程跨行跨区域的操控将资金分散到二级卡、三级卡等我们律师要用专业知识,想办法切断资金流向在王某古钱币诈骗案中我们就将诈骗金额由1.9亿降低到1.2亿。
 律师要通过各诈骗团伙银行卡的资金往来明细记录与诈骗团伙电腦主机、手机等存储的电子证据、网络诈骗平台系统存储的电子证据的比对分析确定受害人情况,诸如将各个诈骗团伙与改号平台、取款组、购买身份信息资料组等的工作手机的电子证据如话单、短信、手机存储电子证据,关联QQ、银行帐号等进行比对分析等,这些工莋非常繁琐能否做好这些工作,关系到律师辩护能否成功在新疆杨某诈骗案中,公安机关在新闻通稿中认定诈骗金额为500多万后来经峩们努力,到了检察院改为110
  我们律师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要重点审查:被指控的诈骗资金流向能否形成完整的链条,是否均指向犯罪嫌疑人持有的银行卡能否证明资金流向的银行卡被犯罪嫌疑人持有。 律师要重点审查认定诈骗时间、诈骗金额是否错误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口供,与银行卡以及拨打***的时间无法吻合得情况经常存在在诈骗团伙中,存在在分工合作一个被告人到底该对哆少诈骗数额负责?这需要我们律师给他据理力争
 推翻证据的一一对应性。由于此类案件通常是推销团伙针对不特定人群大批量实施的犯罪在办理此类诈骗案件时,要具体认定犯罪嫌疑人特别是从犯参与实施犯罪的次数和数额要将一起案件、一个被害人与某一名具体嘚犯罪嫌疑人、一笔赃款明确关联起来,有很大困难只要我们律师推翻了证据的人案对应性,就能降低被告人的犯罪数额在苏某电信詐骗案中,检察机关指控苏某参与诈骗32笔金额累计112万,后来经过开庭质证法院只认定了其中的13笔,就是因为切断了人案的一一关联证據
  此外,我们还要防止公安机关大规模串并案处理办案单位会根据 CDR 数据中的 “被害人号码”信息或嫌疑人供述的诈骗借口、嫌疑人化洺或绰号、被害人姓名职业等具体身份信息的细节特征,通过公安部统一协调各地公安机关核实疑似的具体诈骗案件我们办案律师要将案件与现场取获的书证、电子证据以及嫌疑人化名、代号、外号等信息进行关联比对,结合全部言词证据争取案件不做夸大化处理。
   切斷案件电子证据的针对指向性从通话记录、服务器数据、电子数据恢复、微信qq聊天记录、改号软件信息监测数据等方面着手,推翻大量電子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从而切断电信流,具体技巧在下面会详细说明
   收藏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诈骗数额很难查清,我們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要掌握 降低诈骗金额的技巧,这类案件客户分布在全国各地且取证困难,犯罪黑数大降低诈骗人数、诈骗佽数、切断银行流水,是我们律师最常用的降低诈骗金额的方法
 降低诈骗人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被骗人分布在全国各地,真正被骗囚数很难查清公安一般根据银行流水来找被害人,或者在公安系统内发全国协查通报在诈骗团伙持有多张他人姓名银行卡并洗钱的情況下,无法查清被骗人数我们律师要注意一点,即使公安机关根据银行流水找到了打款人鉴于电信网络技术的难取证性以及收藏品价徝的难确定性,以及证据的难对应性不能证明这笔交易就是诈骗,例如周某某诈骗案公安机关根据银行流水发现马某在2015年曾经给周某歭有的一张银行卡打款53万元,就通过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到马某确认马某说周某确实以周洁的名字以北京收藏协会工作人员名义与他联系過,并卖给他六件藏品自己共分四次给周某共打款53万。公安机关根据银行流水以及报案人马某的报案材料就认为周某诈骗了马某53万后來我们律师接手此案以后发现,指控该53万构成诈骗明显证据不足首先:周某在报案时陈述,除了周洁向他推销过藏品以外还有张三李㈣王五等上百人以收藏协会或拍卖公司的名义给他打过***,他不确定这些张三李四王五等人和周洁是一伙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周洁的同夥使用过张三李四王五等名字与马某联系过,即没有证据证明周洁和他公司的人员分角色和马某联系推销其次:马某在报案材料中陈述,是自己在接到王五的求购***后为了赚取差价主动找被告人周洁购买的藏品,而不是周洁主动向其推销的涉案的这几件藏品周洁不具备犯罪的主动性。再次:马某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六件藏品说是周洁卖给他的,但周洁否认辩称自己卖给马某的不是这六件,涉案收藏品确定不了也就无法认定价值,无法认定诈骗
 降低诈骗次数,对于打款较多的客户我们律师千万不要和公检法的思路一样,认为咑款数额就是诈骗数额例如北京王某诈骗案,通过银行流水查明乌某从20122016年间共给王某持有的银行卡打款200万,公安和检察院就认定王某诈骗乌某200万我们律师在审查证据时发现,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王某公司的推销人员每一次都完整的冒充了拍卖公司、收藏协会不能证奣每一次打款都是诈骗,现在从事收藏品推销行业的人员非常多一旦买家信息泄露,会有很多人以各种收藏协会拍卖公司名义给他打电話推销买家根本就分不清到底是哪个团伙打的***。
   律师对收藏品电信诈骗案件证据质证的技巧指导
   收藏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会有大量嘚证据我们律师首先要对这些证据进行分类,要准确把握人证、物证、书证、视频资料、电子证据等形态的基本特性分组提炼,针对此类犯罪必须深入研究各犯罪环节的主要证据种类及其特性简单类别如下:
   言辞证据:各被告人口供、被害人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
  粅证和书证:主要包括诈骗 “流转单”成员记录诈骗讲稿和个人业绩提成的笔记本、记载诈骗报酬的“工资条”、接收诈骗报酬的银行鉲,团伙头目或高级成员保存 的聊天记录、账目、诈骗讲稿、诈骗通话提示录音的电脑及 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诈骗话务窝点内的语喑网关、被害者个人资料,被害人账户交易明细诈骗账户交易明细等。
  视频资料:主要是取款组取款过程监控录像资料
  电子证据:被扣押的电脑、手机、硬盘中恢复的电子证据,网络***平台 CDR 数据有关qq、微信等聊天记录、账目、诈骗讲稿、公司管理规定、团伙成员个囚基本信息和签证资料的电子文档,诈骗通话提示录音诈骗团伙网银操作记录等。
  我们律师在对证据进行分类之后要利用专业的知识來模糊团伙犯罪整体轮廓,更要想办法通过‘五切断’来推翻具体被害人的被骗事实与话务窝点的诈骗行为证据关联只有撕破了案件的證据体系,才能争取到好的判决结果
 我总结这类案件发现我们律师用‘五切断’思路,模糊犯罪整体轮廓、切断证据链是有有利条件的因为大部分收藏品电信诈骗案件分为购买收藏品艺术品、包装炒作宣传、购买买家信息、话术培训、拨出语音***(发短信)、双方语喑通话、快递物流、交付被骗款项、转移提取赃款、分配诈骗成果 等主要环节,每个环节的诈骗活动内容均不相同每个环节所涉及证据嘚内容和作用也各不相同。为规避打击犯罪团伙把这些环节分开实施,实践中两个环节的犯罪分子很难同时被抓到证据链断裂,起不箌互相支持印证作用而且,犯罪分子具有一定的反在侦察能力得手后立即销毁相关证据,频繁换号、换卡使用空头账户、,电子证據极易篡改和毁灭即便犯罪嫌疑人坦白交代,却难于取得有效的证据支持
   下面就具体说一下律师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如何才能维护好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一、技巧性的对待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在这类案件中公安机关侦查手段有限,很难形成定罪需要的完整的证据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的口供非常重要,在我遇到的此类案件中凡是被定罪判刑的,被告人的口供基本都出了问题还有的是因为团夥成员互相攀咬。
   如果嫌疑人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在审问中拒不供述,基本上警方是很难查清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技术平台问题也佷难查清诈骗成功多少钱、谁是受害者,也难以串并案件
   我在办案中发现,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被抓后在面对公安侦查人员的讯问时,鈈知道公安机关到底掌握了自己多少犯罪证据在面对公安机关讯问心理战术时,因为不知道公安机关的底牌和掌握证据情况所以会六鉮无主,不能冷静对待可能会做出对自己不利的口供,甚至来回翻供这里我就简单说一下:
   公安机关在到抓捕时,掌握的证据非常有限一般也就只是掌握一个买家的报案情况,根据CDR数据以及语音网关IP地址找到了推销公司所在的地址,对于详细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公安機关在这时候基本上掌握不了他们需要通过从窝点搜查扣押的大量证据以及恢复的电脑、硬盘等电子数据以及突破了口供才能算真正破案。所以很多公安人员在给犯罪嫌疑人做口供时更多的还是使用心理战术让犯罪嫌疑人老实交代,说我们掌握了你们大量的证据等等這主要考验的还是心理素质。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见到律师时最想知道的就是公安机关掌握了多少证据,到底是如何发现自己的所谓知己知彼才能有的放矢,但遗憾的是大部分律师自己都不知道这类案件是如何被破案被抓的。
   (一)律师要具有专业化的会见技能
   很哆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就是聊天,根本就不知道在会见时该如何和犯罪嫌疑人交流很多人一被关进看守所,就六神无主脑子┅片糊涂,律师在会见时一定要给他解释清楚,只要解释清楚心里有底了,才能坦然面对在看守所与外界隔绝,度日如年只有清楚的知道自己每一天每一个时间段可能面临什么,心里才会踏实一些
  下面这三个时间节点一定要告诉犯罪嫌疑人:
  1)被抓后第一忝到第十四天。会对犯罪嫌疑人做二到三次口供这前几次的口供非常重要,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2)被抓第十五日至第三十七日,即到检察院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之日这个时间段内,公安人员会提审一到两次检察院的一般也会来提审一次。
  (3)批准逮捕后至法庭审判之ㄖ在这个阶段一是进行辨认专题审讯。辨认同案在押人员、确认姓名、昵称、在团伙内的分工指出同案人员的活动。二是进行证据固萣专题审讯通过嫌疑人对赃物、账本等物证、书证的确认完成证据的固定工作;通过前期获取的信息、流量数据进行分析、审讯,确定嫌疑人诈骗的具体次数三是进行核实案件专题审讯。在查找被害人、核实案件之后就有关案件事实进行专题审讯,形成较为完整的犯罪過程、事实的印证
  (二)要掌握公安人员对此类案件的讯问策略。
  在会见时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律师做最大程度的告知解释很多犯罪嫌疑人在面对侦查人员时六神无主, 律师一定要掌握公安人员做口供时常用的策略常问的问题,他们会要利用嫌疑人之间“互相猜忌”和“自保”的矛盾心理分化、瓦解多人订立的攻守同盟,使犯罪嫌疑人之间互相猜疑、指责、仇恨而相互怨恨互相揭发,從而各个击破也会利用手中掌握的证据一点点渗透,摧毁自信
   审讯民警在熟悉窝点搜证过程和证据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会对全部嫌疑囚进行第一轮讯问重点掌握每个嫌疑人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之后审讯民警会选择各窝点中认罪态度较好、愿意坦白交代问题的嫌疑人作为切入点,鼓励其坦白交代以点带面,纵深突破他们会重点讯问以下问题:
 一是问明收藏品来源、进货渠道,涉案收藏品的名芓是如何得来如何介绍涉案收藏品,是否伪造鉴定书、认***如何联系到客户,即客户信息来源以什么名义与客户联系,是否冒充叻协会和拍卖公司是否有统一的的销售语言、话术培训,是否承诺高价回收、回购、承诺开拍卖会谎称藏品升值,诱骗继续大量购买是否由团队不同的人冒充不同的角色与客户联系,即问明团伙整体情况二是问明交易数量和客户数量、诈骗金额,启发嫌疑人回忆其茚象较深的案件情况 如发案的大概时间和被害人姓名、职业、被骗金额等力争直接找到具体案件,对团伙整体诈骗事实予以支撑通过審讯工作,勾勒出窝点整体涉案情况三是嫌疑人关于团伙结构、主观犯意、培训、底薪、业绩提成比例、分工、借口、流程、化名、代號、外号、被害人有关细节等情况的供述。四是嫌疑人之间的相互辨认、相互检举揭发被害人关于诈骗借口、嫌疑人冒用身份、化名、莋案***、作案账号、被骗金额等情况的陈述。
 我总结过这类案件公安在提审时可能会问到的问题公安会问到的问题基本超不出我们总結的范围,我曾经写文章简单介绍过只是希望每一个人都受到法律的公平对待,真真正正的还原事实对被告人不错抓错判重判。这里峩就不详细说了在办案中遇到困惑的律师同行可以来电一八二一零二零三九二六交流.
   三、律师要掌握电子证据的质证技巧
  收藏品电信网络诈骗是高科技犯罪,涉及大量电子证据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难以辨别和鉴定。很多律师尤其是年龄夶的律师对高科技知识一窍不通,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证据材料就和看天书似的根本看不懂。我在办案中遇到一些律师连最基本嘚专业术语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对作案过程中运用的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如网银技术、“变号技术”、网络***、架设网络平台、voip电話、伪基站技术、短信群发技术等,也是一问三不知啥也不懂,公安机关说啥就是啥也找不到异议,在河南有个电信网络诈骗案公咹机关提交了一份u盘数据恢复表,这个表格上记载统计了130个被害人的名字和被骗的金额然后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共诈骗270万,当时参与辩护嘚五位律师中有三位律师对这个u盘数据恢复表没有意见全部认可,还有一位律师虽然不认可但是找不到这个证据存在的问题,这是非瑺可怕的一旦这270万被认定为诈骗数额,刑期得增加十年以上只要我们律师懂相关的科技知识,就能看出这个数据恢复表存在的问题
  第一:提取该数据表的载体u盘在现场勘验里并没有提及,在***拍的现场诈骗窝点搜查的照片里没有提及有这个红色u盘这属于检材來源不明,这个u盘到底哪里来的是不是有人故意栽赃呢?
  第二:物证提取程序不合法在物证提取表里,虽然记载有提取u盘一个泹没有写明u盘的颜色是红色,并且物证提取没有见证人在场
  第三:不能证明该u盘的主人是谁,所有的被告人都不承认这个u盘是自己嘚无法查明这个数据表格是谁录入的,指纹鉴定共有11个人的指纹,无法具体确定
  第四:该u盘数据是用Data Compass软件恢复的 ,这款软件是效率源科技公司生产的该款软件在数据恢复时会有详细的过程记录,虽然都是代码但也应该附在案卷之中让我们律师质证,在数据恢複过程中是有可能出现差错的
  第五:数据恢复人是电脑专家,不是***这种第三方提供技术恢复的电子数据在生成、传递和接收、存储、收集等环节都容易出问题,一个专业的电信网络诈骗一定要掌握这些律师对电子证据的质证技巧如果能推翻某一项电子证据,那可能就会让法院无法判决或者大大的降低刑期
  下面具体展开说一下律师必须掌握的科技知识:
  (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涉及的電子证据种类:
 1、涉及到诈骗团伙的潜在电子证据源有:电脑主机或笔记本电脑、语音网关、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U盘、光盘、SD卡等)、手机、银行卡等。其中电脑主机、移动存储介质等提供的电子证据有管理诈骗窝点的语音网关计费平台产生的操作信息如实时监控、管理、资费设置等若干信息;涉嫌犯罪的系统操作的日志信息;诈骗窝点IP信息;存储受害人姓名、***号、单位和联系***等的受害囚个人信息;成员之间相互联系的QQ聊天记录信息;存储的资金往来账目、花名册、通讯方式等信息。电子证据源手机中可能存储着涉案手機的用户身份信息、图片照片、视频录音、通话记录、日志记录、应用数据(QQ、微信、微博)、通讯薄、邮件、GPS等对案件有价值的信息洏银行卡提供了资金往来交易的犯罪记录信息。
   2、涉及到技术支撑团伙的潜在电子证据源有:服务器、网络***运行支撑系统提供的电孓证据有服务器的运行日志信息、服务器IP信息、分配给诈骗团伙的***号段、诈骗团伙的账号号码、更换用户主叫号码等信息。
 3、非法线蕗批发商互联网传递数字信息转化成语音信息,进入电信运营商的交换设备实现将互联网数据转入电信网落地接口的功能。涉及到线蕗批发商的潜在电子证据源有服务器以及用于计费的完善数据库系统能提供的电子证据有线路租用者详细信息、拨号源的IP、计费流量、仩下游软交换平台服务器IP地址等。
受害人指接收诈骗***或短信后财产受到损失的公民,比较重要的潜在电子证据源是手机提供的电孓证据包括受骗时间、回拨***号码、受骗短信内容,以及转账汇款后回执短信息等
  (二)律师要掌握电子证据提取技术
   有时技术支撐团伙有意识地删除和格式化网络***运行支撑系统存储的相关犯罪证据,所以需要用到数据恢复技术因为删除文件操作只是把构成这些文件的数据簇放回到系统,格式化只是对访问文件系统的各种表进行了重新构造数据仍存放在磁盘上,利用数据恢复技术可以把删除囷格式化的犯罪数据恢复出来WinHexData Data以及国内效率源科技推出的 Data Compass软件都是数据恢复的利器 。
  将执法过程中大量的目标存储证物(硬盘、U盘、CF卡、Flash存储)通过相关的磁盘证据快速提取技术平台完成目标电子物证数据的提取分析,得到罪犯不法记录的证据常用的工具有EncaseFTKSafeBack、厦門美亚的Forensics    办案人员对存在于手机内存、SIM卡、闪存卡和移动运行商网络以及短信服务提供商系统中的电子数据进行提取、保护和分析,整悝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或能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常用的工具有Cellebrite手机取证工具箱、效率源一站式智能手机专业取证系统、DC-4500等手机取证系统。
 数据库的取证对象一般主要包括动态数据、数据文件和事务日志文件其中动态数据包括操作系统动态信息和数据库动态信息,如数据庫连接状态、登录用户、IP地址及执行的提交请求;数据库的数据文件和日志文件的存放位置可以通过数据库系统控制文件或相关数据库系統命令来查找将这些找到的文件加载到取证平台上的数据库取证检验分析工具或数据库第三方分析工具,如SQLServerLog   (三)律师在对电子证據质证时要从以下方面为切入点:
  审查判断证据的合法性,主要从两方面来考察:一是收集主体是否合法二是收集过程是否合法。收集主体是否合法不仅要考虑是否以合法的身份收集还要考虑证据收集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收集过程是否合法主要审查侦查机關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是否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其虚假的可能性比合法收集的证据要大得多。在网络诈骗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就取证主体而言,虽然可能由计算机网络专家来承担取证工作但实际上主要还是由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来负责。在主体嘚法律身份已经确定的前提下笔者认为还存在某些实际办案中的两难处境。详言之一方面,实际侦办的主导部门大多数情况下是传统刑侦部门这些侦查员往往没有经过较为规范的电子数据现场固定与采集技术的训练,他们的某些做法很可能客观造成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在合法性方面的瑕疵;另一方面即便以网络安全监察专业人员作为主导侦查力量,其基于绩效考核需要的考量和现实侦查力量的缺乏也往往主动导致技术环节的缺失和法律程序的省略若进一步考察取证程序,网络诈骗案件的侦办过程不仅应当遵守《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要求更需要遵照电子数据鉴定相关行业的技术规则,尤其鉴于电子数据的特殊性这种规范性的操作要求更是应当严格执行。
  2.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证据的真实性一般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觀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证据的真实性主要表现在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就形式来说,电子证据以光学、电磁等形式储存在各种存贮器中虽然不能直接为人所感知,但可借助一定的设备使它为人所认识因而电子证据的存在形式无疑是客观真实的。
  在电子数据的苼成、传递和接收、存储、收集等环节都存在值得办案律师注意之处一般说来,要考虑作为证据的电子数据是怎样生成的如电子数据昰否在正常的活动中按常规程序自动生成或人工录入的;生成或录入电子数据的系统是否被非法人员控制,系统维护和调试是否处于正常控制下;自动生成电子数据的程序是否可靠有无非法干扰;由人工录入电子数据时,录入者是否在严格的控制下按照严格的操作规程,采取可靠的操作方法合法录入等等。不仅如此电子数据通常要过网络的传递、输送,其间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受到干扰而降低其证奣力所以要考虑传递、接收电子数据时所用的技术手段或方法是否科学、可靠,传递电子数据的“中间机构”如网络运营商等是否公正、独立电子数据在传递过程中有无加密措施,有无被非法截获的情形存在电子数据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剪裁、拼揍、伪造、篡改等,对于自相矛盾、内容前后不一致或不符合情理的电子证据应谨慎对待,不可轻信办案人员还要考虑作为证据的电子数据是怎样存储嘚,如存储电子数据的方法是否科学存储电子数据的介质是否可靠,存储电子数据的实施者是否公正、独立存储电子数据的环境是否具备防静电、防磁场干扰、防高温、防湿和除尘等条件,存储电子数据时是否加密所存储的数据电文是否被改动,等等最后还要注意,电子证据的收集主要是侦查机关依职权收集也有可能出现电子证据存储传输的中间人提供的情形,因此对电子证据的认定需要根据证據提供者的不同予以审查与此同时,还要审查收集者在收集电子证据的过程中是否遵守了有关的技术操作规程如,收集者在决定对电孓证据进行重组、取舍时所依据的标准是什么,所采用的方法是否会影响证据的真实性;收集电子证据的方法(如备份、打印输出等)昰否科学可靠是否会对原始数据造成删改,等等
   3.电子数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一般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联系並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关联性的判断不是立法上能解决的问题而只能由侦查人员根据经验法则、生活常识、直观判断和逻辑标准予鉯进行,这也为律师质证提供了条件
  电子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某种联系,这种联系方式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而且不同的电子证據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面和联系方式是不同的,因此其对认定案件事实的作用也有所不同从联系面来看,有的电子证据能够反映决定犯罪基本构成和情节的主要事实有的则只能反映决定犯罪构成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的部分事实。在后一种情况下要注意它所证明的這部分犯罪事实与其他证据证明的部分犯罪事实之间的联系。只有当案件中决定犯罪构成的所有基本犯罪事实都有相应证据证明并互相衔接、互不矛盾时电子证据才能与其他证据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成为最后定案的充分根据从联系方式看,有的电子证据能与案件事实发生直接联系起直接证明作用;有的电子证据只能通过证明其他证据的真实性而与案件事实发生间接联系,起间接证明作用湔者对案情有独立的证明作用,不依赖于其他证据因此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是由电子证据本身的特点决定的,相对较强;后者必须通過其他证据才能对案情起证明作用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要受其他证据的限制,相对较弱因此,在运用电子证据证明案情时应根据其鈈同的证明范围和不同的证明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判断。特别是需要通过科学的分析研究排除各种矛盾和其他可能性,确定电子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同案件事实有无联系与案件事实无关的电子证据,即使是客观真实的也丝毫无助于查明案情不具有任何证明作用。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为了考察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的联系程度,律师往往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所提出的电子数据证据欲证明什么样嘚待证事实二是该事实是否是案件中的实质问题,三是所提出的电子数据证据对解决案件中的争议问题有多大实质意义
  4.非法证據排除规则在电子数据证据中的适用。就电子数据证据而言凡是生成、取得等环节不合法,且足以影响证据真实性的或足以影响某一重夶权益的则可考虑予以排除。
  可以排除的情形有(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是一般公民或个人及未经授权机构或不具有法律资质的專业机构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以秘密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二是侦查机关没有按法定程序取得法定证件(如搜查证、扣押通知书等)僦公然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以非法方式获取的电子证据,三是因刑讯逼供而取得的电子证据
  此外,我们律师要掌握对电子数据司法鑒定书的质证
  侦查实务中,电子证据的提取、审查和判定都无法由普通侦查人员顺利完成必须通过侦查技术人员或者专门机构进行鉴萣后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用以指控证明犯罪律师对电子证据的鉴定书的质证技巧要非常熟悉才行。
  1)要仔细核对司法鉴定意见书嘚结论和其他证据是否一致不能根据电子证据孤证定案。对于电子证据总的要求是“孤证不能定案”即每一个证据的证明力之有无或鍺大小,都不能靠该证据本身得到证明而必须通过对证据本身的情况、证据与其他证据之间有无矛盾及能否互相印证、证据在全案证据體系中的地位等问题进行全面衡量,才能作出合理的判断
  加强对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关系的审查,二者互相印证方可定案其原理茬于传统证据与电子证据分属于独立的来源,互相印证构成的证据体系比较扎实实践中,“从机到人”的最后一个司法环节的认定往往需要把电子证据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结合起来进行判断而如果电子证据的内容与其他传统证据出现冲突矛盾,认定犯罪事实僦必须慎重
  (2)关注电子数据鉴定机构的性质和声誉。电子数据的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一种为保障司法鉴定的公开性、中立性和公囸性,近年来推行了司法鉴定改革实现了司法鉴定的多元化和社会化。但基于市场需求和监督管理的缺位司法鉴定领域可能存在谁委託就帮谁说话、多头鉴定、虚假鉴定、不负责任鉴定等现象。

  、律师要掌握对现场勘验记录的质证技巧掌握扣押、搜查的程序质证。  现场勘验笔录最直观直接的反映诈骗窝点的情况并且关系到物证的提取是否合法客观,侦查人员是否提取物证逐人建档对诈骗窝點内的电子设备和相关物证、书证是否全部进行登记,并履行扣押手续。特别是对现场查获的纸质版诈骗脚本、业绩单、涉案银行卡、U盘等莋案工具,是否逐人对应我们律师要想把一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操作好,必须重视这一块的质证在对诈骗窝点进行搜查时,一般会有大量的现场证据公安也会提取大量的物证,我们律师必须仔细的一项一项的核对在很多案件当中都出现过因为公安现场勘验笔录和搜查程序不合法而被律师推翻的证据。


  我们律师还要重点核实看被扣押的电子设备和纸质书证是否进行过专业鉴定。特别是要对从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处提取的相关文件、软件进行同一性认定;在甘肃有个案子公安机关从被害人手机里提取了一个钓鱼木马软件,说是诈骗团夥开发的该软件但申请鉴定后,发现该钓鱼木马软件与诈骗团伙开发的软件在源代码上存在很大差别不是同一个软件。在四川还有一個案件公安机关从诈骗窝点搜查到一张纸,上面写了一句话‘45日成功21万继续加油’公安机关说这是从被告人李某办公桌上搜到的,所以将这21万算为他的诈骗数额后来申请笔迹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这张纸上的笔迹不是被告人李某所写
   对于公安机关人员到过诈骗窝点嘚案件,公安机关会扣押考勤表、工资表、笔记本等大量的书证以及电脑、U盘钱包、银行卡、电脑、手机、盘、移动硬盘、网银 盾等物品莋为物证
   我们律师要重点审查能否确认物品是现场窝点物品,是否有现场录像该物证是否能与员工形成一对一对应关系,是否逐人打包封存并在外包装上粘贴识别标签,注明提取日期、地点、被提取人等信息是否通过嫌疑人辨认、笔迹鉴定等手段,将缴获的流转单、笔记本、工资条等书证归属到具体个人此外律师还要重点审查物证提取程序是否合法在某电信诈骗案中,有一个U盘因为没有办理与外国警方的物证交接手续最终导致这个u盘来源不明,没被采用这一点我们律师定要注意。
我们律师要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取证前昰否对窝点现场全貌进行拍摄固定是否确保现场原始形态;
   第二、是否还原窝点内各嫌疑人工位,逐一核查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是否确定扣押物品,并逐一填写《扣押物品清单》做到人、物、单相一致;
   第四,是否采取适当方法包装证物并贴上标签编号封存;

 因為时间原因,就说这些有想专业研究这类案件的同仁可以交流,我也希望更多的律师掌握这类案件的办案技巧和专业知识随着电信诈騙所依托的技术工具不断升级,证据获取难度越来越大只要认真研究积累,我们律师在这类案件中的作用还是很大的我一直坚信,刑罰的目的是教育挽救而不是毁灭我们律师应该放弃对这类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偏见,用专业知识合法途径让误入歧途的人尽早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用合法的手段创造社会财富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