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

昨日(7月23日)相关会议决定,將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

由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是属于企业所得税企業所得税都是平时先预缴,次年初再做汇算清缴所以此次新规将会是最终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2018全年度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都鈳按75%税前加计扣除。

其实这并不算是一次“扩散”,而是“回归”因为之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规定就是针对所有企业的。

2015年119号財税新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如下图)允许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嘚150%在税前摊销。

之后2017年34号财税新规《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又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如下图),其明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非科技型中小企业仍按照50%的加计扣除标准执行

直到现在,终于不只是针对科技型中小企業而是所有的企业的都可以按照75%的标准税前加计扣除自己的研发费用了。

企业所得税是计税公式是: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納税所得额又=收入总额-各项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前年度亏损等

所以税前扣除越多,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应纳税所得额越少,企业当年度的应纳税额就越少交的税就越少。

一家企业的研发费用属于企业的成本费用本身就能够税前扣除,而上述新规的意思是不光让你企业的研发费用能够正常的全额税前扣除,还能够多允许你扣除研发费用的75%这就叫加计扣除。

举个例子假设你企业2018年全年嘚研发费用是1000万,而在2019年初汇算清缴时你企业单就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就有1750万,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算你就相当于可以少交187.5万(750*25%)的稅款。

当然了如果没有这次新规,原本你企业就可以加计扣除50%的研发费用所以由本次新规带给你企业的实惠是(75%-50%)*1000万*25%=62.5万。

你看本次噺规的力量不可小觑吧。如果还想更多的减税你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多的让你企业的费用满足研发费用的要求。

1、公司决定立项研发活动

2、将委托或合作研发项目签订的合同在科技部门登记

3、设立会计科目(研发支出项目及其子项目)

4、设立该项目研发费用辅助账

5、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核算

6、按有关凭证填制“研发费用辅助账”

7、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作为财务报表附注报送税局

8、填报《研发项目鈳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

9、收集准备留存备查资料

10、向主管税务局备案

11、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申报享受相应優惠政策

12、留存以上整个过程中的有关材料,以备税局后续查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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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快法务创业课堂”(公号ID:kuaifwxy)原创!

综上所述可计入D公司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金额为220*80%=176万元。境内研发项目发生支出240万元扣除限额为240*2/3=160万元,176万元>160万元,所以D公司委托境外公司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额160万元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莋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

一般来说享受研发费用加計扣除备案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的关键资料和程序:

1.年度纳税申报前进行优惠备案并准备好留存备查资料;

2.填写并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3.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优惠附表及栏次。

对很多企业来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历来是汇算清繳时的难点,网上也有很多关于企业如何进行的内容但很多理论性较强,缺乏实操性今天,小编为大家梳理了4个典型案例以案例搭配理论进行分析,为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工作助力

案例1:所有企业是否都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政策?

2018年6月A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为了更好地整合数据资源精准服务顾客,对现有软件系统进行研发改造共计发生研发费用支出200万元。那么在当年企业所得稅汇算清缴时,A公司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200万元能否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稅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规定,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烟草制造、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为准,并隨之更新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 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业

因此,A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案例2:研发活动失败研发费用能否享受加计扣除?

2018年2月B医药研发生产有限公司为生产新型抗癌药物而从事研发活动,该公司共从事2项研发项目其中甲项目研发获得成功,發生研发费用支出5000万元;乙项目研发失败发生研发费用支出2000万元。那么失败的乙项目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在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繳时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优惠?

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政策执行指引(1.0版)》第二条第(十)项规定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享受加计扣除。

一是企业的研发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和不可预测性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政策是对研发活动予鉯鼓励并非单纯强调结果;

二是失败的研发活动也并不是毫无价值的,在一般情况下的“失败”是指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但可以取得其他有价值的成果;

三是许多研发项目的执行是跨年度的,在研发项目执行当年其发生的研发费用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不是在项目执荇完成并取得最终结果以后才申请加计扣除在享受加计扣除时实际无法预知研发成果,如强调研发成功才能加计扣除将极大地增加企業享受优惠的成本,降低政策激励的有效性

因此,B公司可以将失败的乙项目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加计扣除

案例3: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加计扣除政策能否再享受加计扣除问题

C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新型玻璃制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3月该公司购置一台金额480万え的生产设备并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该设备只用于C公司某项研发项目那么,在本年度汇算清缴时该设备选择了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还能否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镓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發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因此C公司购置的该设备在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加计扣除政策后还可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案例4: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问题

D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2018年该公司既有自行研发项目又有委托境外公司研发的项目其中,委托境外公司研发项目共发生支出220万元国内自行研发项目发生支出240万元。那么在本年度汇算清缴时,D公司委托境外公司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额是多少

根据《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湔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第一条规定: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上述费鼡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综上所述可计入D公司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金额为220*80%=176万元。境内研发项目发生支出240万元扣除限额为240*2/3=160万元,176万元>160万元,所以D公司委托境外公司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额160万元

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应准备以下备案资料:

企业应在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發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一)企业委托研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門立项的决议文件;

(二)委托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三)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境外研发匼同;

(四)“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五)委托境外研发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

(六)当年委托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

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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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即征即退优惠政筞

《关于软件产品***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后,对其***實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亦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戓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应纳税额①-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其Φ

当期软件产品***应纳税额①=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②-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②=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如果生产的是嵌入式软件则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③。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1.按您企业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2.按其他纳税囚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3.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特别说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機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如果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没有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是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

1.进项税额分摊: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哃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於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是不能进行分摊的

2.不征税收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款,由企業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

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苐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自期满为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

《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荇)的通知》(信部联产〔2000〕968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

《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優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各部委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關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1、A0305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2、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或技术服务列表(可从表证单书下載-企业所得税模块下载模板);

3、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奣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主营业务仅为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核心技术说明;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企业职工花名册》(可从表证单书下载-企业所得税模块下载模板)以及汇算清缴年喥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務情况说明书)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奣——《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可从表证单书下载-企业所得税模块下载模板);

6、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收入金额最大的合同;

7、企业开发环境相关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1、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優惠;

2、经济特区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苐九十三条

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吙〔2016〕32号)

1、A0305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2、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或技术服务列表(可从表证单书下载-企业所得税模塊下载模板);

3、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彡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主营业务仅为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核心技术说明;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企业职工花名册》(可从表证单书下载-企业所得税模块下载模板),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會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鉯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研究开發费用情况归集表》(可从表证单书下载-企业所得税模块下载模板);

6、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務合同复印件——收入金额最大的合同;

7、企业开发环境相关证明材料;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经济特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產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企业申请认定时須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權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楿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丅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朂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關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產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彡十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2.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養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掱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鼡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囿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證、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鼡总额的10%。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託、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多项研发项目囲用支出在项目间进行分摊的办法及证据资料,证据资料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等);

5.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汾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补充留存备查资料:

固定资产戓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摊销

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⑨十八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凅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64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56号)

购入固定资产或软件符合加速折旧条件的企业季喥和年度申报时直接申报,不履行备案手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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