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原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原汾局、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九原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建制整合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将原区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安全委员會办公室职责、宾馆餐饮区域和单纯性餐饮服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职责整合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将原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承担的酒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将区农牧业局承担的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業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新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管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职责 2.新增食品流通環节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职责。 3.新增餐饮服务消费等环节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职责 4.新增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职責。 5.新增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职责 6.新增户外广告经营活动登记及监管职责。 7.根据九原区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嘚要求需要增加和承接的其他职责。 1.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优化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2.推进全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檢验检测服务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3.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按照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强化市场行为监管,提高执法能力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4.加大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 5.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6.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负责制定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關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协调、督促九原区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工商行政管悝、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擔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职责;负责制定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广告组织监测全区媒介广告活動的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活动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銷案件责任;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商标和广告活动嘚监督管理。 (四)负责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務领域和食品药品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承担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五)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和缺陷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六)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的监督检验检测工作;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检测体系,并组织开展检测和处置工作 (七)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公布重大安铨信息 (八)指导并组织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依法发布、监督管理全区市场主體公示的相关信息。 (九)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网絡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铨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相应的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 (十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管理全区质量工作;承担质量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进质量兴区和品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质量状况的统计分析、评价研究;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组织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和无证查处工作;实施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实施有关强制性標准和其他重要标准;组织协调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紸册登记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相关工作和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國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开展对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的监管;负责有关计量标准和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开展能源计量监督工作,对法定、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承担全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工作;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按照法定权限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六)负责全区认证监管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實验室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依法对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和有关认证咨询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十七)承担九原区食品咹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大厅、管理所地址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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