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甲、乙、丙、丁共同投資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1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荇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06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匼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銷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丁對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 8月丁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12万元 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匼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合哃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A企业的洺义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嘚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 (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蔀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 (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1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06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單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鉯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 8月,丁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12万元。 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於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萣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倳项进行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 (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別说明理由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 (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我是79年工作至今其中2002年单位搬遷本人就与单位解除合同并拿了补偿金,在外单位工作1年2003年原单位领导要求我在回原单位工作并又退回了补偿金并签了退回补偿金的劳動合同,原单位也答应工龄作为连续在2003年原单位在外搞了项目把我们原单位8位职工调入该项目组,在2006年该项目产业化生产并成立新公司叻新公司又把我们8位职工在不知情的情况通过社会招聘形式转到现单位,原单位和新单位也没有给我们有补偿金在招聘到新公司时我們也都没有签过解除和招聘合同,最近公司提出要解除我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在2013年4月15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5月15日到劳动仲裁現在单位和劳动仲裁都说只能认定新公司成立的工龄赔偿金,我们原单位和新公司有协议在3年内新公司不能生产可退回原单位负责安排工莋但是协议上没有写清楚关于原单位工作的工龄是否一起带过去问题,原单位也没有想到或考虑现在会出现的问题我们也是在不知情況下只认为单位与单位就是商调过去的,我们两单位的上级单位也是一个总公司的现己在新公司工作7年了,在回原单位不可能想问律師现单位是否承担我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还是找原单位给我在原单位工作年限的补偿呢如果他们两家单位都不愿意承担费用我如何办呢?谢谢各位律师帮助我
原单位应支付你之前的工龄补偿。
原单位应支付你之前的工龄补偿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天内到法院起诉要求现单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补偿。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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