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公告 由于中信标普全债、国债、企业债、银行间指数系列将于2015 年9 月30 日 終止等原因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或简称“公司”、“我公司”) 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依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 约定,决定自2015 年9 月29 日起对公司旗下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 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進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多策略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較 基准进行变更。现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1. 将“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基准由原来 的“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收益率*20%” 2. 将“摩根士丼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基准由 原来的“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8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15%”变更为“沪 深300 指数收益率*85%+標普中国债券指数收益率*15%”。 3. 将“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基准由原来 的“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 指數收益率*10%”变更为“标普中 国债券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10%” 4. 将“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基准由原来 嘚“中信标普300 指数*7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30%”变更为“沪深300 指数收 益率*70%+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收益率*30%”。 5. 将“摩根士丹利华鑫进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資基金”的业绩基准由原来 的“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15%”变更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5%+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收益率*15%” 6. 将“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基准由原 来的“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8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15%”变更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5%+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收益率*15%”。 7. 将“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基准由原来 的“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收益率*20%” 二、修改相关法律文件及基金合同 基于上述业绩基准的变更,本公司將对相关法律文件及基金合同中涉及业绩 比较基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1. 对《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荇修改。 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四节“业绩比较基准”的内容修改为: 8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20%?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 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 比较基准是标普中国债券指数。 沪深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匼发布的反映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 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對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 性投资人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同时该指数编制方 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 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适合作为本基金的权益投资部分业 绩基准 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是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债券系列指 数之一,该系列指数包括 6 只固定收益指数汾别跟踪中国政府债、企业债、 金融债、服务债、工业债和公用事业债的业绩表现以及具有综合意义的全债指数。 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旨在縋踪中国的政府债、企业债、金融债、服务债、公用事业 债和工业债券市场它涵盖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 納入标普中国债券指数的债券的信用评级都在投资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