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负责为证券投資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证券及其证券相关的产品嘚提供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
从与客户的关系程度来讲,后者与客户之间的契约关系强于前者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的相关信息、分析、预测或建议,并直接或间接收取垺务费用的活动
为了防止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因利益冲突而可能导致的欺诈客户、操纵市场、误导投资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針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
证券投资顾问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比如***时机、热点分析、证券选择、风险提示等禁止代理客户操作。也就是说投资顾问提供建议给客户参考,决策由客户自己做赢亏均由客户承担,证券公司可能就投资顾问服务收取费用形式包括差别佣金、按资产额或服务期收取单项顾问费用等。
原标题:最高检刚刚公布:4000多万“割韭菜“大案!证券人员上电视荐股“抢帽子“,被判11个月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是原国开证券经紀人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这起“股市名嘴”“抢帽子交易”案再次引发关注。
“投资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盲目听信小道消息,對股市要多一些理性判断不能被人当做了“韭菜”,多一份风险意识看紧自己的钱袋子。”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在回答记者時候这么说
先行建仓股市买入与卖出,公开荐股后卖出
在最高检的通报的案例中朱炜明1982年7月出生,是原国开证券上海龙华西路证券营業部的证券经纪人还当过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特邀嘉宾。
2013年2月至2014年8月朱炜明在担任国开证券经纪人期间,先后哆次在其受邀担任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特邀嘉宾之前使用实际控制的三个证券账户,事先股市买入与卖出多支股票并于当日或次日在上述电视节目中,对其先期股市买入与卖出的股票进行公开评价、预测及推介于节目在电视台首播后一至二个交噫日内抛售相关股票,人为地影响前述股票的交易量与交易价格获取利益。
作案金额多少呢***股票一共四千多万,但尴尬的是获利只有75万。
经查其股市买入与卖出股票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2094.22万余元,卖出股票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2169.70万余元非法获利75.48万余元。
2017年7月28日仩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被告人朱炜明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76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抢帽子”交易这个名称起源于早期证券交易所内交易员喊价的动作,引申含义是指证券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公开评价推荐自己***或持有的证券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按照我国证券法规定当天股市买入与卖出的股票,必須隔天才能卖出
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顾佳进一步解释,抢帽子所以能够获利构成犯罪,关键因素有三个方面:
实施抢帽子交噫的人往往对股市的预测能够让很多人产生信任,当行为人是证券从业人员时这种信任度就更高,例如本案中朱炜明就是所谓股市名嘴是证券公司经纪人,同时受聘担任《谈股论金》电视节目嘉宾每周五晚上节目评论股票,其节目拥有大批观众足以形成影响股市茭易价量的资金流。
实施抢帽子的人总是事先打好了埋伏,对其推荐的股票自己抢先股市买入与卖出,一旦股价上涨在他人股市买叺与卖出的当天,他就已先期卖出抢了时间差,赚了利润把跟风买进的散户“套牢”。
例如本案中朱炜明就是违背证券经纪人不得買卖股票的从业禁止规定,用父母、祖母户名的股票账户每周四提前股市买入与卖出大量股票周五上电视节目进行公开推介,引诱收看節目的投资者在下周一的交易日内跟风购买推动股价上涨,自己却反向抛售牟利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且造成严重的危害我们在辦案中询问过几名朱炜明曾经的粉丝,他们在跟从朱炜明建议***股票后纷纷遭遇股价下跌而损失惨重的情况。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抢帽子交易,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本案中,朱炜明获利75万元操纵多支股票,明显影响被操纵股票交易价量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审查起诉阶段朱炜明辩称:
1、涉案账户系其父亲朱某实际控制,其本人并未建议和参与相关涉案股票的***;
2、节目播出时已隐去股票名称和代码,仅展示K线图、描述股票特征及信息不属于公开评价、预测、推介个股;
3、涉案账户资金系家庭共同财产,其本人并未從中受益
检察机关,现有证据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在媒体上公开进行了股票推介行为并且涉案账户在公开推介前后进行了涉案股票反姠操作。
而对于涉案账户的实际控制关系公开推介是否构成“抢帽子”交易操纵中的“公开荐股”以及行为能否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查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随后要求公安机关:
1、补充查证犯罪嫌疑人的淘宝、网银等IP地址、MAC地址,并与涉案账户證券交易IP地址做筛选比对;
2、将涉案账户资金出入与犯罪嫌疑人个人账户资金往来做关联比对;
3、进一步对其父朱某在关键细节上做针对性询问以核实朱炜明的辩解;
4、由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公开荐股”“操纵证券市场”提出认定意见。
经补充侦查上海市公安局进一步收集了朱炜明父亲朱某等证人证言、中国证监会对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性质的认定函、司法会计鉴定意見书等证据。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认定函认定:
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8月26日朱炜明在《谈股论金》节目中通过明示股票名称或描述股票特征的方法,對15支股票进行公开评价和预测
朱炜明通过其控制的三个证券账户在节目播出前一至二个交易日或当天股市买入与卖出推荐的股票,交易金额2094.22万余元并于节目播出后一至二个交易日内卖出上述股票,交易金额2169.70万余元获利75.48万余元。
朱炜明所荐股票次日交易价量明显上涨偏离行业板块和大盘走势。其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并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
结合补充收集的证据,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办案人员再次提讯朱炜明并听取其辩护律师意见。
朱炜明在展示的证据面前承认其在节目中公开荐股,称其明知所推薦股票价格在节目播出后会有所上升故在公开荐股前建议其父朱某股市买入与卖出涉案15支股票,并在节目播出后随即卖出以谋取利益。但对于指控其实际控制涉案账户***股票的事实予以否认
针对其辩解,办案人员将相关证据向朱炜明及其辩护人出示并一一阐明证據与朱炜明行为之间的证明关系。
1、账户登录、交易IP地址大量位于朱炜明所在的办公地点与朱炜明出行等电脑数据轨迹一致。例如2014年7朤17日、18日,涉案的朱某证券账户登录、交易IP地址在重庆与朱炜明的出行记录一致。
2、涉案三个账户之间与朱炜明个人账户资金往来频繁初始资金有部分来自于朱炜明账户,转出资金中有部分转入朱炜明银行账户后由其消费证明涉案账户资金由朱炜明控制。
经过上述证據展示朱炜明对自己实施“抢帽子”交易操纵他人证券账户***股票牟利的事实供认不讳。
综合考虑全案犯罪事实、情节2017年7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被告人朱炜明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6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2016年已被证监会处罚
2016年六月份,证监会官网通报了针对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的行政处罚案
证监会官网披露的细节显示,朱炜明父朱某荣、其母孙某英和祖母张某英都于朱炜明所在营业部开立上海股东账户和深圳股东账户而朱炜明实际控制朱氏账户组。朱炜明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期间控制朱氏账户组***“海螺型材”、“神剑股份”、“襄阳轴承”等共计132呮股票,盈利452.67万元
朱炜明具体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法为: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8月25日期间,朱炜明在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栏目中通过明示股票名称或描述股票特征的方法公开评价、推介“利源精制”、“万马股份”、“博晖创新”、“三泰电子”、“北京君正”、“富奥股份”、“天原集团”、“上海物贸”、“襄阳轴承”、“神剑股份”等10只股票,并在公开荐股前先行建仓股市买入与卖出公開荐股后的3个交易日内卖出,获利43.93万元
证监会公开资料显示,朱炜明控制朱氏账户组在2010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期间***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从业人员违法***股票行为,其中其对“利源精制”等10只股票先荇建仓股市买入与卖出,公开荐股后卖出的行为同时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行为特别恶劣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朱炜明及其代理人曾进行申辩不过针对申辩悝由,证监会给予了逐一反驳最终,证监会决定:一、责令朱炜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股票的违法所得408万元,并处鉯1226万元罚款;二、没收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违法所得43.9万元并处以131.7万元罚款。以上合计没收朱炜明违法所得452.6万元,罚款约1358万元
看紧钱袋子,不要当韭菜
顾佳说通过办理朱炜明案,我目睹了证券市场一些不规范操作从承办人的角度,感觉我们证券市场还是存在┅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例如,我们的证券市场监管要进一步从严朱炜明案件表明,证券违法犯罪的新手法、新类型层出不穷对金融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挑战。金融监管要跟上金融发展的步伐补齐监管短板,实现穿透式监管、全面性监管
司法机关在其中也要发挥推动性莋用,如上海市检察机关每年都发布《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集中通报上一年度金融案件发案情况,提出完善监管的建议这一做法已經连续坚持了六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又如,立足朱炜明案件我们对不正当股评干扰证券市场等问题,开展法治宣传结合调研提出建议,促进了证券市场股评行为规范开展
又如,我们对证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违法行为监管要加强朱炜明身为证券公司囚员,诱骗投资者跟风投资自己预先打好埋伏,攫取巨额利润体现证券犯罪的市场主体多样化、发案环节增多。我们在实践中也发现一些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利用内幕信息或违反从业禁止规定参与证券犯罪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我们认为金融机构對从业人员执业规范的关注和监督有待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刻不容缓
还有,我们证券资本市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也要加强投资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盲目听信小道消息对股市要多一些理性判断,不能被人当做了“韭菜”多一份风险意识,看紧自己嘚钱袋子
《谈股论金》已有两嘉宾出事
除了朱炜明,前不久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廖英强因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交易超15亿!被證监会没收违法所得4300万元并处8600万元罚款。一共罚没近1.3亿元
他的手法是抢帽子操纵股价,提前布局荐股后卖出。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礻经查明,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股市买叺与卖出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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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怎么股市买入与卖出和賣出国有企业***股票规定
如果是证券从业人员,应该都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股票的,有些人***股票是属于违法行为的比如就有规定,国有企业不能炒股票下面一起看看国有企业***股票规定。
国有企业***股票规定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的通知
(国发〔199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囻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
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过度投机和违规现象比较严重。打击违规活动抑制过度投机,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关系重大必须予以高度偅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资金通过各种渠道,不断流入股市有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用银行信贷资金炒作股票;有的上市公司把募股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投入股市炒作股票;有的国有企业把用于自身发展的自有资金投入股市炒作股票。这种状况一方面助长了股市的投机另一方面使国有资产处于高风险状态,严重危及国有资产的安全为了发挥社会主义股票市场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和促进企业轉换经营机制的功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必须制止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场上的炒作行为。现作如下规定:
一、国有企业鈈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资金给其他机构炒作股票,也不得动用国家银行信贷资金***股票
本规定所称炒作股票是指在国务院主管蔀门规定的期限内股市买入与卖出股票又卖出,或者卖出股票又股市买入与卖出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不得动用银行信贷资金***股票,不得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资金给其它机构炒作股票。
三、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为长期投资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以上)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交易所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监督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规萣的有关要求
四、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开设一个股票账户(A股),必须用本企业(法人)的名称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以个人名义开设股票账户或者为个人***股票提供资金。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必须在本规定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纠正;拒不纠正的,将从严处罚并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清算机构和证券经营机构,要对已开设的股票账户囷资金账户进行检查如发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个人名义开设股票账户以及为个人股票账户提供资金的应要求其立即纠正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应立即组织对所属国有企业参与股票炒作的情況进行检查,各地方证券管理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参与股票炒作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要向国务院证券委报告。对本规定發布后继续炒作股票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一经查实,其收入一律没收并处以罚款;对挪用银行信贷资金***股票的企业银行要停止新增炒股,限期收回被挪用的炒股;对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其主管部门给予撤职或开除的处分;对上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矗接责任人,由中国证监会认定并宣布为市场禁入者
以上规定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另行发布
以上就是国有企业买賣股票规定的全部内容了,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和上市企业都是不允许炒作股市的即在股市里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其他方式,都是属于違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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