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莋
2012年毕业生即将离校按
2012年4月-5月工作安排,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进行毕业确认工作其中包括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111人)毕业确认工作囷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162人)毕业确认工作两部分。既有高校助学贷款也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完成以上两项毕业确认工作;只有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或只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只须完成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或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工作即可。本年度毕业确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凡在校期间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在当地政府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且2012年5月20日前未还清贷款的学苼在离校前必须办理相关毕业确认手续。
2、各系认真核对2012年7月前毕业的2008级本科学生和2009级专科未还款学生名单(名单已下发各系)及相关信息如有错、漏的请及时到学生处资助中心进行更正。
3、请仍未组织未还款毕业学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系尽快组织学生按要求进行要求学生如实填写表内相关信息和本人联系方式。
4、《毕业確认表》由系助学贷款专职辅导员或年级主任监督学生本人填写并在签名处加签字没按手印有效吗系党总支副书记审核后,分别在确认表下方签字后于2012年6月5日前,由系助学贷款专职辅导员统一交到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核盖章《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学校存档,一份学生夲人保存。
5、未还款毕业学生同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 )首先更新个人信息、然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网上更新個人信息内容必须与所填表中内容一致
6、未还款毕业学生考取本校专升本或研究生的,毕业确认后同时可申请贷款展期填写《国家开發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一式两份),附贷款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复印件《展期申请表》由年级主任及系党總支副书记审核签字后于2012年6月15日前,统一交校贷款办公室待9月份报到注册后予以展期。审批后的《展期申请表》一份留学校存档,一份发学生夲人保存
7、“毕业确认”后如学生本人毕业去向及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与学校贷款办公室或县资助中心联系更正
8、未还款学生畢业前,必须办理完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相关手续后学院方可为其***离校手续。
9、各系应注意留存贷款学生就业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学生没有就业的,留存其家庭的相关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并积极主动配合银行催收贷款。
10、学生毕业后应按时交纳贷款利息(学苼每年11月20日-12月18日前登陆开行在线系统查询应缴利息金额),并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归还本金(学生每月1-10日登陆开行在线系统查询应还本息金額并申请提前还款还款期为每年1-10月)。
11、贷款学生没有按照规定期限交纳利息归还本金者其个人信息将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機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请学院积极做好监督宣传工作。
二、201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为了進一步做好生源地贷款工作,我们要按照“应贷尽贷、简化程序、方便学生、防范风险”的原则科学合理认定贫困学生,加强管理做恏服务,让每一个真正贫困的学生能够顺利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为此就本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1、生源地贷款申请额度。当姩学费加住宿费各系要严格把关。
2、贫困生认定即学年被认定的贫困学生。
3、凡申请生源地贷款的贫困学生均要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证明》(一式两份),表中内容如实填写年级主任及系党总支副书记分别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专职辅导员统┅到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批盖章
4、申请生源地贷款的贫困学生在线预申请,同时携带《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证明》及生源地贷款有关材料到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相关事宜
5、接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根据受理证明签发合同回执具体受悝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9月17日集中办理在校生(2009级、2010级、2011级)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2012年9月20日-9月25日集中办理新生(2012级)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受理办法为:以系为单位,专职辅导员负责统一收齐后到学生处资助中心办理。
5、各系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自觉自律意識,教育学生按规定用途和流程申请贷款并及时还款使贷款资金切实发挥其应有的效益,保证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三、2012年及以前贷款到期学生催还工作
为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各系要采取多种联系方式,对每一位到期贷款学生和逾期贷款学生进行还款提示和贷款催收工作完善贷款学生信息档案,从6月开始要分期报送贷款学生还款情况及贷款催收落实情况第一期报送时间为6月5日(贷款学生明细及報送已下发至各系)。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请問研究生助学贷款申请过程中需要家长出面吗类似于签字签字没按手印有效吗 ***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