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萣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匼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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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沛县人民法院
江苏省沛县人民检察院以沛检诉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怀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尋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妨害作证罪、诈骗罪被告人张小孩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財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被告人张恒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被告人陈兴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钱荣跃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被告人孙冬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財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张建新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被告人李成秋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被告人钱宝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孙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李朋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张小转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郝玉辉、周战华、李楚、杜康犯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刘辉犯伪证罪,于2016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2月13、14日公開开庭进行了审理江苏省沛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鹿某、吴某1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怀刚及其辩护人郑勇、被告人张小孩及其辩护囚汪洋、被告人张恒及其辩护人夏新东、被告人陈兴虎及其辩护人颜世军、被告人孙冬及其辩护人洪怀康、被告人张建新及其辩护人郝佩佩、被告人钱宝建及其辩护人孟炳焕、被告人李成秋及其辩护人李成全、被告人李朋及其辩护人朱渠、被告人孙奥及其辩护人朱诗靓、被告人张小转及其辩护人薛寒冰、被告人郝玉辉及其辩护人赵昌良、被告人李楚及其辩护人王小鹏、被告人刘辉及其辩护人尹彬、被告人钱榮跃、周战华、杜康到庭参与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2008年以来被告人孙怀刚为达到壮大势力,在房某镇及周边地区称霸一方、非法敛财的目的从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农贸市场下手,通过强迫交易从孟某2、刘某14、刘某15手中取得市场经营权网罗镇上闲散人员和家族成某2,通過强拿硬要、敲诈勒索等手段在市场管理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起,被告人孙怀刚找被告人钱荣跃为其担任会计并帮助协调纠纷又吸收作为城管队员的被告人钱宝建、李成秋、张建新在市场管理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将组织成员被告人张小孩、张恒、孙冬和张战(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安排进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城管中队以被告人陈兴虎为队长的城管中队成为以被告人孙怀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迷惑群众的合法外衣。至此该组织形成并初具规模。从2015起被告人孙怀刚为进一步壮大该组织,安排组织成某2进入高铁工程建设领域以獲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并吸收新的组织成某2该组织形成以来,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在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及周边地区有组织的实施一系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窝藏、包庇、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基层政权。
(一)该组织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導者,骨干成某2基本固定参加成某2较多,有组织纪律和奖惩措施
被告人孙怀刚在组织中具有核心领导地位,组织成某2有相对明确的分笁和层级关系被告人孙怀刚把两劳释放人员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某13带在身边,震慑他人被告人陈兴虎不但将城管职责与被告人孙怀刚的市场管理混为一体,而且与被告人孙怀刚共同预谋获取利益被告人钱荣跃负责记账、制定合同,并帮助协调纠纷被告人张恒在鸡市、魚市,对***双向收费被告人钱宝建、张建新、李成秋等人负责市场收费。在房某附近的高铁工地上被告人孙怀刚总负责,其将被告囚张小孩、钱荣跃、孙冬、张建新、李成秋、孙奥安排在不同的岗位并吸收被告人李朋和刘某6、周某2欢等人作为组织成某2。形成了以被告人孙怀刚为首以被告人张小孩、张恒、陈兴虎、钱荣跃和张某13为骨干成某2,被告人孙冬、张建新、钱宝建、李成秋、孙奥、李朋、郝玊辉等人为一般参加人员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随着该组织的形成、发展、壮大,被告人孙怀刚为组织成某2统一配备对讲机要求组织成某2不能吸毒,在该组织中形成了一定的纪律要求和奖惩措施
(二)该组织通过实施强迫交易霸占农贸市场、插手建筑工地,并鉯实施勒索、强拿硬要等有组织地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进而利用其经济实力维系犯罪组织的生存、发展,并支撑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作案经费,购置作案工具保障善后支出。
(三)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窝藏、包庇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
(四)该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称霸一方致使受害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不敢举报、控告,给当地群众造成叻巨大的心理压力被害人洪某1被被告人孙怀刚等人多次殴打、侮辱,服毒自尽被告人孙怀刚把组织成某2发展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城管隊员,其组织成某2穿着城管制服却随意收费、任意辱骂、殴打群众,通过违法犯罪手段从群众手中强拿硬要为自己敛财被群众称为“城匪一家”,严重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被告人孙怀刚还擅自组织村民处分集体财产,对村级基层政权任意践踏该组织形成以来,致使佷多群众宁愿舍近求远去别的集市进行交易也不敢到房村镇来给当地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在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及周边区域形成了重大影响。被告人孙怀刚等组织成某2被抓获后群众自发放鞭炮庆祝,并在网络上发帖称:“感谢******房某人民得解放,载歌载舞来庆祝从此不再受压迫”。当地市场也很快恢复活力交易人群迅速增加。
该组织的具體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1、2008年左右被告人孙怀刚为达到霸占农贸市场经营的目的,多次采取殴打、威胁等方式迫使孟某2不得不将市场承包給其收费2009年2月1日,被告人孙怀刚与孟某2签订农贸市场租赁合同因该市场是孟某2、刘某14、刘某2三人合作经营,为低价取得刘某14、刘某2的股权被告人孙怀刚对外谎称已经取得孟某2的股权,并故意拖欠承包费用迫使刘某14、刘某2均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了被告人孫怀刚。
2、2011年被告人孙怀刚得知房某镇农贸市场要开发的消息后,其为得到农贸市场向开发商要巨额赔偿款强行以人民币40万元的价格與孟某2签订农贸市场转让协议,在签订协议后又拒不交付孟某2转让款被告人孙怀刚以此作为与开发商谈判的依据,直到取得拆迁赔偿款後才给孟某2人民币25万元,用房产折抵人民币15万元共计以人民币40万元的价款,取得了全部市场的所有权
3、2011年左右,被告人孙怀刚为在農贸市场开发中获得更大利益其组织部分群众到农贸市场一期工地阻挠施工,拦截送料车辆致使停工几个月,以此彰显自己在房某镇嘚势力抬高开发商二期拆迁的赔偿费用。迫使开发商王某5将市场二期的拆迁费由原来的人民币60万元左右涨到了人民币200万元支付给被告囚孙怀刚人民币80万元,其余赔偿作为被告人刘某15在农贸市场二期占40%的股份
4、2015年4月份,被告人孙怀刚知道房某镇粮管所要建设带领组织荿某2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某13找到工地老板刘某1,迫使其让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某13向工地送料合计获得人民币23000元,被告人张小孩分给被告人孙冬人民币6000元
5、2015年4月份,被告人孙怀刚出资人民币10万元帮助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战向房村镇洪庄村卢某的工地送砂石料牟取利益,被告人張小孩指使张小转用车辆强行封堵道路阻止工地自行购买砂石料,迫使工地以高于正常市场的价格从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战处购买总价款达人民币28万余元,获利约人民币5万元分给被告人孙冬人民币1.5万元。
1、2011年左右被告人孙怀刚为扩建农贸市场,在未经颜某2、颜某1、刘某14等人同意的情况下带领被告人张小孩、孙冬、孙奥等20余人,强行将颜某2、孟某1、刘某15等人所有的十余间板房拆除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4906え。
2、2011年左右被告人孙怀刚为将农贸市场的摊位向外出租自己收取租金,遂带领他人将开发商王某5建设的农贸市场一期工程中的水泥摊位强行推倒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5886元。
1、2008年左右被告人孙怀刚在孟某2进行农贸市场板房施工时,以占其所在的九组的地为由组织他人阻撓孟某2施工,强行索要板房2间
2、2015年2月份,被告人孙怀刚指使组织成某2被告人张小孩、张恒、张建新、孙冬、李成秋和张某13看着农贸市场噺铺的柏油路不让别的车进。徐某1因用集装箱货车送货到该市场被告人张恒、张小孩、孙冬、张建新、李成秋和张某13等人把车拦下,姠被告人孙怀刚汇报后强行向徐某1索要人民币15000元。事后被告人孙怀刚交给被告人张小孩4000块钱用于奖励参与人员,被告人张小孩将该款汾给被告人张恒、孙冬、张建新、李成秋和张某13
3、2015年7月份,被告人孙怀刚、陈兴虎预谋为牟取利益,以违建的名义向市场外修建门头嘚商户索要钱财不给就强行拆除。安排组织成某2被告人张恒、张小孩、张建新、钱宝建、李成秋和张某13等人索要钱财并安排被告人钱榮跃管理该笔钱。合计勒索苗某1等10余人人民币48000余元被告人孙怀刚用该款购买六辆电动自行车奖励组织成某2。
4.2015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王某8在房某镇农贸市场内倒车时不慎将1棵景观树撞倒,被告人孙怀刚强行要求王某8赔偿人民币5000元钱经鉴定,该景观树价值人民币986元
1、2014年起,被告人孙怀刚为扩建农贸市场欲占用洪某1的宅基地,其安排被告人钱荣跃与洪某1多次协商未果遂安排组织成某2钱宝建、张建新等人把建筑垃圾堵在洪某1家门前,洪某1被逼无奈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情况被告人孙怀刚得知后,于2015年7月份的一天带领组织成某2被告人张小孩、張建新、李成秋和张某13等人在农贸市场内对洪某1进行辱骂,将泔水倒在洪某1身上被告人孙怀刚还安排组织成某2去找大便往洪某1的嘴里抹,被告人李成秋找来后被告人张建新将大便放在洪某1的头顶。后因现场围观人员较多被告人孙怀刚安排组织成某2钱荣跃前来劝说洪某1,后安排被告人张小孩、张建新、李成秋和张某1洪某1抬回家门前并威胁“告一次打一次”。不久被告人孙怀刚又安排组织成某2被告人張小孩、张建新等人多次以“城管”的身份到洪某1寄放自行车处,对洪某1及其家人威胁、恐吓并且禁止他们寄放自行车。2015年12月份左右被告人孙怀刚为进一步逼迫洪某1拆迁,再次让被告人钱荣跃找洪某1协商要在洪某1家门前垒墙,让其把大门改向后被告人孙怀刚安排被告人张建新带人在洪某1家门前垒上墙头。洪某1在被告人孙怀刚等人的威胁、恐吓、殴打下投诉无门,2016年2月19日洪某1到其亲戚家中哭诉后,当天下午喝农药自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死亡后为搭设灵堂,将其门外垃圾清理一部分
2、2015年初,被告人孙怀刚为占用刘某4家门湔种树的地扩建房某镇农贸市场在未经刘某4同意的情况下,2015年3月6日被告人孙怀刚指使被告人钱荣跃约集5队的村民挑起纠纷每人给人民幣100元。并带领组织成某2被告人张小孩、张恒、孙冬、钱宝建、张建新、张小转和张某13等人强行把刘某4家的20余棵树伐倒并对刘某4及其妻子、儿子进行殴打。被告人陈兴虎带领被告人李成秋和孔某3在现场维持秩序不让其余人员靠近。被告人张小孩还安排被告人张小转人把刘某4家的监控砸坏经鉴定毁坏的杨树及监控摄像头共计价值人民币4272元。刘某4因此事上访被被告人孙怀刚得知后其安排被告人张小转和张某13晚上用气***打碎刘某4家玻璃,进行恐吓
3、2015年8、9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孙怀刚为让孔某5去农贸市场销售猪苗便于收取费用,与被告人陈興虎商议后指使组织成某2被告人钱宝建、张小孩、张恒、孙冬、李成秋、张建新和张某1孔某3等人,将孔某5家的猪苗抬到被告人孙怀刚的辦公室强行向孔某5索要人民币5000元,孔某5找被告人陈兴虎申诉无果后被迫将钱交给被告人孙怀刚,被告人孙怀刚才允许其将猪苗拉走在洎家门前销售
4、2015年3、4月份,被告人孙怀刚带领组织成某2被告人张恒、张建新、张小孩和张某1孙某2在市场东门装路灯因李某5折市场树上嘚彩灯,被告人孙怀刚进行制止并打李某5耳光,接着被告人张小孩、张恒和张某13等人就对李某5拳打脚踢后被人拉开。当天晚上因李某5和他人诉说被殴打的事,被被告人孙怀刚听见被告人孙怀刚带着被告人张恒和张某13等人再次对李某5进行殴打。
5、2015年4月8日下午被告人孫怀刚在铜山区房村镇农贸市场内,看到刘某5用手摸景观树遂对其呵斥,并用对讲机叫来被告人张小孩、张恒、钱宝建、李成秋和孔某3、陈某3等人对其殴打其中被告人孙怀刚持木棍,被告人张小孩持砖头对刘某5进行殴打致其头部受伤缝合了六针。
6、2015年夏天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孙怀刚带着被告人张小孩、李成秋、孙冬和张某13等人在房某农贸市场划线,因崔某驾驶车辆轧到划的线遂将崔某拦下,对其辱罵、殴打
7、2015年春节、2016年春节前,被告人孙怀刚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指使组织成某2被告人张恒、钱宝建、张建新、孙冬和刘某16等人茬房某镇市场外的商业街路上划线,按每米30元、50元不等的价格向出摊的商户收费,两次共获利人民币10000余元
8、2013年以来,被告人孙怀刚为便于带领组织成某2在房某农贸市场收费于2014年6月以被告人孙奥的名义成立徐州市硕丰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让被告人钱荣跃作为公司监倳负责账务,并以收取服务费的名义安排组织成某2被告人张小孩、张恒、孙冬、李成秋、孙奥和张某13等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偠。具体分述如下:
(1)2013年5、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孙冬、孙奥在铜山区房村镇农贸市场对许某4、谭某夫妇进行殴打,后被告人张恒、孙怀剛参与殴打对方
(2)2014年7月份,被告人张恒因张某1在铜山区房村镇农贸市场外收“金某”多次强行向张某1索要人民币20、50、60、100元钱。
(3)2014姩11月份的一天中午被告人孙怀刚到房村镇徐楼村村口将李某3卖的自家鱼塘养的鱼拉走,并对李某3进行殴打
(4)2015年9月份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张恒因司某在自家门口收购龙虾以未在市场内交易为由,强行将司某收购来的龙虾、称等物品拉走
(5)2015年1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张恒因吴某2在自家位于铜山区房村镇的电动车店门口卖鱼强行将鱼、盆、舀子、称等物品拿走,后因吴某2找人索要被告人张恒仅返还其怹物品,将拉走的鱼占为己有
(6)2015年春节前清理鱼塘时,被告人张恒因张军把鱼摆在乡村公路上卖把张某14的鱼盆踢翻,并强行拿走张某14几条鱼
(7)2015年冬天的一天,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某1房某商业街以不能在此摆摊为由,将谢某2的童装摊掀翻并拿走20余件衣服,后谢某2嘚弟弟谢某7找被告人孙怀刚说情将衣服要回。
(8)2016年春节前的一天被告人张恒、李成秋在房某农贸市场东门南边,以未在市场内交易為由向买鸡的许某1索要人民币500元。
9、2016年2月被告人孙怀刚在未对陈某2赔偿的情况下,用挖掘机、推土机把陈某2的麦地推平陈某2制止时,被告人孙怀刚用对讲机喊来被告人李朋和贺某1等人被告人李朋对陈某2实施打骂。几天后因陈某2未能及时将其地里的坟迁走,被告人孫怀刚安排人在坟周围用塘沙围上陈某2去阻止时,被告人孙怀刚带着被告人李朋和贺某1等人再次对其殴打
10、2016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囚张建新发现高某、赵某1在高铁制梁工地上收驾驶员供料单据遂用对讲机喊被告人李朋,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在对讲机里听见后纷紛赶过去,被告人张小孩带着刘某6、周某2欢到现场后被告人张小孩、李朋和刘某6、周某2欢对高某、赵某1实施殴打。
11、2016年3月份的一天因高铁工地的送料车经常在陈某1的麦地里调头,轧坏陈某1的麦地陈某1将车停在自己的麦地里防止自己的麦子被轧坏,被告人李朋、李成秋遂对陈某1实施殴打
12、2014年12月31日10时许,郭某1和同事在铜山区房村镇农贸市场内发放宣传单时因琐事与被告人钱宝建的母亲发生争吵,后双方离开被告人钱宝建得知后找到郭某1,双方再次发生厮打被告人钱宝建***约集被告人孙冬到现场,后被告人孙冬持钢管到现场打伤郭某1头部经徐州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郭某1有应激相关障碍且系打伤直接导致。
1、2016年2月份为争夺房某镇梁场高铁工地的送料权,吕某1(另案处理)酒后带着吕某3、洪某4、吕某2(均另案处理)等20余人到梁场高铁工地找被告人孙怀刚争夺房某镇高铁工地的送料權,二人发生争吵吕某1脱去上衣意欲斗殴。被告人孙怀刚遂指使被告人张小孩、李朋约集他人被告人张小孩约集被告人郝玉辉,被告囚郝玉辉又约集被告人李楚等10余人被告人李朋约集被告人周战华,被告人周战华又约集被告人杜康等10余人被告人张建新将情况告知被告人张恒,被告人张恒约集陈某7、潘某5到现场组织成某2被告人张小孩、李朋、李成秋、张建新和贺某1、闫勇一直在现场准备与对方斗殴,后因房某派出所民警出警将吕某1一方的人带走被告人孙怀刚指使被告人李朋、张小孩带约集的人在高铁工地旁边的面粉厂等候。当晚被告人孙怀刚安排约集的人到房某镇被告人张恒经营的六合饭店吃饭,事后给被告人张小孩人民币2000元用于发给被约集人的出场费。
2、2014姩夏天被告人张建新和潘某1因琐事发生纠纷后,被告人张建新为防止与潘某1等人打起架来吃亏遂约集被告人孙冬、张恒和苗某4等人到場,欲与潘某1等人斗殴时被人劝开
3、2008年6月8日21时许,铜山区房村镇下洪村村民刘某11在房村镇欣雨网吧看到王某1王某1殴打刘明而上前劝阻时与王某13等人发生争吵。后孟某1孟某11、孟某12、宋某3送刘某11回家途经时与王某13、王某1等人发生纠纷继而相互厮打。后孟某1、孟某11又纠集被告人孙冬、孙奥和孟12、刘某7、宋冬奎等十余人驾车持木棍至该村村民刘某书家门前将王某1、王某2等人打伤经鉴定,王某1的伤情为轻微伤
2016年1月16日上午,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在铜山区房村镇艺成化工有限公司附近与李某1发生争吵并相互撕扯被告人孙怀刚遂安排被告人张尛孩开车去拿刀砍李某1,后张小孩拿刀回到现场将李某1腿部砍伤,致左胫骨上段粉碎性骨折、股四头肌肌腱断裂经法医鉴定,李某1的傷情属轻伤一级
2008年,因孙冬、孙奥在房村镇下洪村与他人打架被铜山公安局网上追逃被告人孙怀刚得知后,在铜山新区紫金花园小区租一套房子藏匿孙冬、孙奥致使案发后三个多月,孙冬才被抓获归案
2008年6月8日晚上,孙冬、孙奥伙同孟某1孟某12、孟某1李某16、刘某7等十余囚在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下洪村,持木棍将王某1、王某2等人打伤为使孙冬、孙奥逃避公安机关处理,被告人孙怀刚找到并不在场的刘輝指使刘辉到公安机关证实孙冬、孙奥在现场但未动手打人的假口供。
1、2015年3月份刘某、刘某风、刘某政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铜山區公安局刑事拘留,刘某1刘某18的家人王某3、王某4找到被告人陈兴虎、孙怀刚帮忙把人放出来被告人孙怀刚、陈兴虎以需要协调为名,骗取人民币6万元2015年12月2日,刘伟等三人被铜山区人民法院逮捕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2015年5月份,被告人孙怀刚明知“阳光小区”车库是孟某9與姜某共同开发且已经被姜某销售给了洪某5。为骗取钱财被告人孙怀刚、陈兴虎与孟某9约定,由孟某9与被告人孙怀刚、陈兴虎签订车庫***合同被告人孙怀刚向外谎称房子被自己买下,向外销售被告人孙怀刚指使被告人钱荣跃起草合同,并带领被告人张小孩、张恒、张建新、李成秋和张某13等人张贴广告、更换门锁洪某5知道后找被告人孙怀刚交涉,被告人孙怀刚对其辱骂、威胁被告人孙怀刚指使被告人张恒、钱荣跃先后销售车库10套,合计骗取人民币28.9万元
该组织除上述犯罪事实外,另查明该组织实施的违法事实如下:
1、2015年3月份的┅天被告人张恒在青菜市场将卖菜妇女的秤盘子拿走,索要人民币2元
2、2015年3月份的时候,被告人孙怀刚和张战为向房村小学教学楼的工程送料逼迫顾某答应,并给张某13提***民币14000余元
3、2015年4、5月份,被告人孙怀刚带着被告人张小孩、张恒、钱宝建、张建新和张某13向一水果摊索要钱财对其辱骂,并把苹果筐踢翻把电子称踢坏。
4、2015年5、6月份被告人张恒、张小孩、李成秋和张战在铜山区房村镇农贸市场鉯不让大车通行的名义,强行向宋某4批发部送货的司机索要人民币300元
5、2015年6、7月份,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李成秋、张恒和张某13在市场向卖清洁剂的一对夫妇,索要人民币100元
6、2015年7月份的一天,因农贸市场外的一棵景观树被人撞倒被告人张恒、张小孩到“苗某5藏药”找到车主,对其殴打
7、2015年10月份前后的一天,被告人张建新在农贸市场向一名卖菜的妇女索要钱时发生争吵后对其殴打,报警后经派出所调解赔偿对方人民币1000元
8、2015年冬天的,被告人张恒向两个来市场买鱼的外地人索要人民币5元买鱼人没同意,遂对其中一人殴打另一囚报警后将被告人张恒带到派出所,被打的卖鱼人没敢去派出所处理
9、2016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张恒见有人在徐某3的鱼摊买了150元左右的鱼姠买鱼的人索要人民币5元,买鱼人不给遂掐其脖子,对其殴打
10、2016年3月份,被告人张恒、钱宝建到吴湾桥头向每个卖树苗的索要3块钱洇卖树苗的人没有钱,拿走2棵树苗
11、2016年左右,被告人孙怀刚和张某13通过被告人郝玉辉和焦某从他人处以人民币9000元钱的价格购买气***1支。
2008年6月8日晚上孙冬、孙奥伙同孟某1孟某12、孟某1李某16、刘某7等十余人,在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下洪村持木棍将王某1、王某2等人打伤。为使孙冬、孙奥逃避公安机关处理孙怀刚找到并不在场的被告人刘辉,被告人刘辉受指使到公安机关作伪证证实孙冬、孙奥在现场但未動手打人。
另查明组织成某2单独犯罪行为如下:
1、2007年9、10月份的一天晚上8时许刘盼成因李某17欠其赌债1000余元,让孟某1李某16等人帮忙要账孟某1李某16打***给李某17的弟弟李某2要钱时与李某2发生吵骂,孟某11纠集孙冬、李某1孟某12、孟某1孙某4、钱云天等人持棍到房某振飞修理厂向李某2偠钱因李某2不给,李某1孟某11、孙冬等人便持棍对李某2、魏某贺、魏某2进行殴打在打架过程中,孙冬的嘴被打出血被告人孙怀刚回家看见孙冬的嘴被打伤,很生气于当晚9时许,又纠集孙冬、孟某1孟某12、李某16、钱云天、孟某14等人持砍刀、木棍等人到振飞修理厂,将修悝厂的卷帘门、桑塔纳轿车后挡风玻璃、引擎盖及修理厂两侧窗玻璃砸烂被告人孙怀刚又对李某2进行殴打,并让其跪着道歉李某2家属皛某在拉架过程中被被告人孙怀刚推倒。
2、2007年夏天的一天王某14因琐事与焦某发生口角,王某14(另案处理)纠集被告人陈兴虎和董某、谢某8杰、谢某3(另案处理)等人并安排董某***约集焦某、王建辉等人,后双方在大牛村立交桥下斗殴被告人陈兴虎向焦某面部殴打,將焦某打倒后又对王某辉殴打。致焦某面部多处骨折
1、2013年春节,被告人张小孩和其同学酒后开车与房某镇卫生院医生车某1的车发生轻微剐蹭被告人张小孩下车后对车某1进行辱骂,并用砖头将车某1的现代车玻璃、门子等部位砸毁维修花费人民币2800余元。
2、2016年3月8日下午被告人李朋与张某2、周某1在铜山区房村医院无故对谢某1实施殴打,被告人李朋持拖把杆将谢某1打伤案发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3、2013年10月4ㄖ下午,被告人李朋驾驶车辆经过铜山区房村镇6队的一条路时嫌孟某5挡路,下车对孟某5进行殴打致孟某5左眼框内侧壁骨折,李某2、孟某15等人过来拉架时被告人李朋从车里拿出一把尖刀,要打拉架的李某2案发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4、2015年冬天的一天,被告人李朋到李某2的修理厂修车时因李某2未先修理,被告人李朋用车将修理厂的道路堵上并对李某2进行殴打。
5、2009年12月8日18时许被告人李朋在铜山区房村镇房村街南104国道南,无故对赵某2进行殴打
6、2009年10月1日10时许,被告人李朋在铜山区房村镇房村小学路口因琐事对李某6进行殴打。
7、2014年6月14ㄖ19时许被告人李朋等人约曹某到郭集巨龙饭店吃饭时,故意找茬对曹某实施殴打。
公诉机关提供了据以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
公诉机關认为,被告人孙怀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被告人张小孩、张恒、陈兴虎、钱荣跃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⑨十四条第一款;被告人孙冬、张建新、钱宝建、李成秋、李朋、孙奥、张小转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孙冬、张小转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转让資产、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四)、(五)项;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孙冬、孙奥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张恒、陈兴虎、钱荣跃、孙冬、张建新、钱宝建、李成秋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Φ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张恒、陈兴虎、钱荣跃、孙冬、钱宝建、张建新、李成秋、孙奥、李朋、张小转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情节恶劣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第二款;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张恒、孙冬、李成秋、张建新、李朋、孙奥、郝玉辉、李楚、周战华、杜康、陈興虎聚众斗殴,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被告人孙怀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逃匿,其行为觸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被告人孙怀刚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被告人孙怀刚、陈兴虎、钱荣跃、张小孩、张恒、张建新、李成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被告人刘辉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明,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伍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妨害作证罪、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孙怀刚的刑事责任;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壞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张小孩的刑事责任;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毀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张恒的刑事责任;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追究被告人陈兴虎的刑事责任;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追究被告人钱榮跃的刑事责任;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追究被告人孙冬的刑倳责任;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张建新的刑事责任;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織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追究被告人李成秋的刑事责任;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钱宝建的刑事责任;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追究被告人孙奥的刑事责任;以參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追究被告人李朋的刑事责任;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张小转的刑事责任;以聚众斗殴罪追究被告人郝玉辉、周战华、李楚、杜康的刑事责任;以伪证罪追究被告人刘辉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张恒、陈兴虎、钱荣跃、孙冬、李成秋、张建新、钱宝建、李朋、孙奥、张小转、郝玉辉、李楚、周战华、杜康交叉共同实施故意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张小转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後,在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张恒、陈兴虎、钱荣跃、孙冬、李成秋、张建新、钱宝建、李朋、孙奥、张小转均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囲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均应当数罪并罚
被告人孙怀刚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孙怀刚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张小孩、张恒、陈兴虎、钱荣跃、孙冬、张建新、钱宝建、李成秋、李朋、孙奥、张小转及辩护人均提出被告人张小孩、张恒、陈兴虎、钱荣跃、孙冬、张建新、钱宝建、李成秋、李朋、孙奥、张小转行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对指控的第一起犯罪事實,被告人孙怀刚提出其和孟某2关系不错孟某2自愿将市场承包给其收费,刘某14、刘某2自愿将市场的股份转让给其其行为不构成强迫交噫罪。
2、对指控的第二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怀刚及其辩护人提出孟某2自愿以40万元的价格将农贸市场转让给其,并且已经支付到位被告囚孙怀刚的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辩解、辩护意见。
3、对指控的第三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怀刚提出开发商自愿将拆迁费涨到200万元,其荇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
4、对指控的第四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怀刚的辩护人提出“送料是双方协商的结果送料价格正常,不符合强迫茭易罪”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孙怀刚提出“其以亲戚关系找到刘某1要求送料,刘某1自己找李某10协商后李某10主动找其让其向工地送石子和黃沙,其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辩解;被告人张小孩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小孩未参与协商送料送料价格正常,没有对刘某1威脅、恐吓其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孙冬及其辩护人提出“张小孩分给被告人孙冬钱是事实,但是具体情况被告人孙冬不知情被告人孙冬的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辩解、辩护意见。
5、对指控的第五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怀刚的辩护人提出“送料是双方协商的结果,送料价格正常不符合强迫交易罪”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孙怀刚提出“是张小孩和张某13去跟卢某谈的送料的事宜其不知情,其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辩解;被告人张小孩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小孩堵路的目的是让对方结账送料价格没有高于市场价格,被告人张小孩的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张小孩提出“该起事实存在,但是供料价格没有明显高于市場价其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辩解;被告人张小转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小孩让被告人张小转堵路的目的是让对方结账,而不是強迫送料本起事实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张小转的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张小转提出“张小孩只是让其把车开到石料厂,其没有堵路其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辩解;被告人孙冬及其辩护人提出“分给被告人孙冬钱属实,但具体情况被告人孙冬不知情被告人孙冬的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辩解、辩护意见。
1、对指控的第一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张恒、孙冬、孙奥对该起事实无异議;被告人孙怀刚提出“其已经获得市场的全部经营权,其有权利拆除市场里的所有财物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辩解;被告囚张小孩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小孩事先不知情,当时开车路过板房已经拆除完,被告人张小孩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辯解、辩护意见;被告人孙冬的辩护人提出“没有证据证实孙冬参与拆除板房被告人孙冬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辩护意见。
2、对指控的第二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怀刚提出王某5建议并且政府安排拆除市场内的水泥摊位,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1、对指控嘚第一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怀刚提出是孟某2自愿和其交换板房不存在强行索取的事实,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2、对指控的第二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张小孩、张恒、李成秋无异议;被告人孙怀刚及其辩护人提出“农贸市场内被徐某1轧坏的柏油路的修理价格大约得30000元咗右,关于修柏油路的费用15000元是与徐某1协商达成被告人孙怀刚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孙冬及其辩护人提絀“被告人孙冬仅在现场1分钟左右,未参与该起事实被告人孙冬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张建新及其辩护囚提出“被告人张建新未参与该起犯罪事实,未分得好处费被告人张建新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李成秋的辩护囚提出“该起事实被告人李成秋未参与,被告人李成秋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护意见
3、对指控的第三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张恒、钱荣躍、钱宝建、张建新无异议;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提出“拆除农贸市场外商户修建门头有政府文件收的商户押金如果商户将违建拆除僦返还,是城管中队履行职务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解;被告人张恒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恒仅是执行城管领导的决定,履荇城管职责其没有向商户索要钱财”的辩护意见;被告人陈兴虎的辩护人提出“拆除违建系房村镇政府安排,是被告人陈兴虎履行职务嘚行为未制止被告人孙怀刚收取违建押金属于被告人陈兴虎工作失误,被告人陈兴虎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护意见被告人陈興虎提出“拆除违建是政府安排,系城管中队履行职务其个人将所有收违建押金退还”的辩解;被告人张建新的辩护人提出“拆除违建昰被告人张建新的城管职务行为,被告人张建新对被告人孙怀刚收取商户的违建押金不知情被告人张建新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辯护意见;被告人钱宝建的辩护人提出“拆除违建门头是被告人钱宝建的城管职务行为,被告人钱宝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护意见
4、对指控的第四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怀刚提出其没有殴打、恐吓王某8是王某8自愿赔偿人民币5000元。
1、对指控的第一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张小孩、钱荣跃、张建新、钱宝建、李成秋无异议;被告人孙怀刚提出“政府安排其清理垃圾,垃圾倾倒的地方属于其所有洪某1洎杀是由于家庭矛盾,和其没有关系其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解。
2、对指控的第二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张恒、钱荣跃、张小转无異议;被告人孙怀刚提出“伐刘某4家的树是由政府、规划、土地、城管联合处理,不是其个人行为其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解;被告人张小孩提出“不是用气***而是用砖头砸刘某4家的玻璃”的辩解;被告人陈兴虎及其辩护人提出“伐刘某4家的树是由政府安排城管中隊的职务行为,其去现场是维持秩序其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孙冬及其辩护人提出“其没有参与该起事实”的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张建新及其辩护人提出“该起事实指控被告人张建新参与证据不足,被告人张建新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钱宝建及其辩护人提出“无证据证实被告人钱宝建参与伐树和殴打行为被告人钱宝建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倳罪”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李成秋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成秋是在伐树行为完成后才到现场,且无证据证实被告人李成秋参与伐树或鍺殴打刘某4家人行为被告人李成秋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张小转的辩护人提出“伐刘某4家的树系行政执法行为,被告人张小转主观上无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的故意被告人张小转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
3、对指控嘚第三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冬、张建新、钱宝建、李成秋无异议;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提出“属于城管中队的职务行为,与其无关荇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解;被告人张恒及其辩护人提“该起事实被告人张恒不知情,不在现场被告人张恒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辯解、辩护意见;被告人陈兴虎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兴虎只是安排城管队员清理占道经营,没有安排拉孔某5家猪苗被告人陈兴虎嘚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解、辩护意见。
4、对指控的第四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张建新无异议;被告人张恒提出“其离打架现场十来米远,其没有动手打李某5”的辩解;被告人张建新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建新未参与殴打李某5被告人张建新不构成尋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
5、对指控的第五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张小孩、张恒、李成秋无异议;被告人孙怀刚提出“其殴打刘某5是事实,泹其没有持木棍殴打”的辩解;被告人钱宝建及其辩护人提出“经对讲机呼叫到现场是事实但其没有下车,没有参与该起事实”的辩解、辩护意见
6、对指控的第六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李成秋无异议;被告人孙冬提出“其到现场时张小孩和张某13已经殴咑完崔某,且派出所也已经出警其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解。
7、对指控的第七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怀刚、张恒、孙冬、张建新、钱宝建均无异议,被告人孙冬的辩护人提出“划线经营是农贸市场的管理措施被告人孙冬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
8、對指控的第八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张小孩、钱荣跃、孙冬、孙奥、李成秋均无异议;被告人孙怀刚提出“其均不知情,与其没有关系其荇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解;被告人张恒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恒多次向张某1索要钱财是事实,但是每次不超过50、60元”的辩解、辯护意见
9、对指控的第九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怀刚提出“其只负责送料其他的事情不知情”的辩解;被告人李朋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朋没有殴打陈某2”的辩解、辩护意见。
10、对指控的第十起犯罪事实被告人李朋无异议;被告人孙怀刚提出“其听到对讲机喊了鉯后到现场是事实,其在现场没有说什么事情”的辩解;被告人张小孩提出“其没有殴打高某、赵某1”的辩解;被告人李朋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朋是高铁工地的投资人其正好在案发现场,没有证据证实李朋随意殴打他人被告人李朋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
11、对指控的第十一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怀刚提出“其没有参与该起事实,其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解;被告人李朋及其辩護人提出“被告人李朋只是和陈某1吵架没有殴打陈某1”的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李成秋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成秋对该起事实不知情,没有参与”的辩解、辩护意见
12、对指控的第十二起犯罪事实,被告人钱宝建、孙冬无异议;被告人孙怀刚提出“该起事实已经调解赔偿郭某1人民币5000元钱”的辩解;被告人孙冬的辩护人提出“该起事实已经铜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沛县法院不应对该起事实重复定罪量刑”的辩护意见
1、对指控的第一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张小孩、张恒、张建新、李朋、郝玉辉、李楚、周战华、杜康无异议;被告人孙怀剛提出“其未阻止被告人张小孩、李朋约集人但其未让约集来的人到现场斗殴,且其主动报警”的辩解;被告人张小孩的辩护人提出“該起犯罪形态为犯罪预备应对被告人张小孩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李成秋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成秋事发时正好在现场收料,被告人李成秋没有斗殴的故意也无斗殴的行为,被告人李成秋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李朋、郝玉辉、李楚的辯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朋、郝玉辉、李楚自动中止犯罪并防止了犯罪后果的发生,属犯罪中止”的辩护意见
2、对指控的第二起犯罪事實,被告人张建新、张恒、孙冬无异议;被告人孙怀刚提出“该起事实其未参与其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辩解。
3、对指控的第三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冬、孙奥无异议;被告人孙怀刚提出“该起事实其未参与,其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辩解;被告人孙奥的辩护人提出“该起事实被告人孙奥未持械,且当时未满十八周岁”的辩护意见
关于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孙怀刚提出“和其没有关系张小孩囷李某1打架时,其拉架其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辩解;被告人张小孩提出“拿刀砍李某1是事实,但非孙怀刚安排其去拿刀砍李某1”嘚辩解
关于窝藏罪,妨害作证罪被告人孙怀刚无异议。
1、对指控的第一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怀刚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孙怀刚收王某3、王某44万元钱后,通过协调各种关系最终,三名被羁押人员被取保被告人孙怀刚不存在诈骗的故意和行为,被告人孙怀刚不构成诈騙罪”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孙怀刚提出“事实存在,收的钱用于请客花了一部分剩余的钱其让陈兴虎退,陈兴虎退没退其不清楚”的辩解;被告人陈兴虎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兴虎并没有与孙怀刚共谋非法占有刘某17等人家属的财物被告人陈兴虎只是介绍刘某17等人的镓属找孙怀刚,被告人陈兴虎不构成诈骗罪”的辩解、辩护意见
2、对指控的第二起犯罪事实,被告人钱荣跃无异议;被告人孙怀刚、陈興虎及其辩护人提出“政府会议纪要确认车库所有权归孟某9孙怀刚和孟某9签订车库购买协议后,孙怀刚有权销售车库被告人孙怀刚、陳兴虎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张小孩、张恒、张建新、李成秋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小孩、张恒、张建新、李成秋只负责张贴车库销售广告、更换门锁,对孙怀刚销售车库骗取他人钱财的事实不知情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辩解、辩护意见。
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张恒、张建新、钱宝建、李成秋对指控的违法事实均无异议
被告人孙怀刚对指控其个人犯聚众斗殴罪的事实辩稱:其没有约集孟某1李某16等人持械砸李某2的修理厂,其没有殴打李某2其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被告人陈兴虎对指控其个人犯聚众斗殴罪的事实无异议
被告人张小孩对指控其个人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无异议。
被告人李朋对指控其个人犯寻衅滋事罪的第二、四、五、六、七起事实无异议对指控的第四起犯罪事实提出“未殴打李某2”的辩解。辩护人提出“指控的第三起犯罪事实证人谢某4、李某7系不满14周歲未成年人,所作证言未在法定代理人陪同下进行不能作为证据采信。指控的第五、六、七起事实仅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鈈应作为寻衅滋事犯罪处理”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刘辉对指控其犯伪证罪无异议。
被告人刘辉的辩护人提出沛县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被告人刘辉涉嫌伪证案已经铜山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后被解除取保候审,沛县法院对被告人刘辉以伪证罪定罪量刑违反管辖规定和一事不再罰原理
2008年以来,被告人孙怀刚为达到壮大势力在房某镇及周边地区称霸一方、非法敛财的目的,从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农贸市场下手逐步通过强迫交易等手段从孟某2、刘某14、刘双蝶手中取得房某农贸市场的经营权后,网罗镇上两牢人员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某13、其家族成某2被告人张恒、孙冬、孙奥加入组织通过强拿硬要、敲诈勒索等手段在房某农贸市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孙怀刚把房某镇农贸市場的鸡市、鱼市承包给被告人张恒对***双方收费并将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某13带在身边,动辄冲打对房某百姓形成震慑。被告人孙怀刚找被告人钱荣跃为其担任会计并帮助协调纠纷吸收被告人张建新和城管队员被告人钱宝建、李成秋进入组织在市场管理中实施敲诈勒索、随意辱骂、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将组织成员被告人张小孩、张恒、孙冬和张战(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安排进徐州市銅山区房村镇城管中队被告人孙怀刚吸收房某镇城管队长被告人陈兴虎作为组织成某2,被告人陈兴虎将城管职责与被告人孙怀刚的市场管理混为一体安排城管队员着城管制服在房某镇农贸市场为被告人孙怀刚“收费”、“管理”,如百姓不服从则非打即骂被告人陈兴虤还与被告人孙怀刚共同诈骗、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谋取利益以被告人陈兴虎为队长的城管中队成为以被告人孙怀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組织迷惑群众的合法外衣。2014年6月被告人孙怀刚为了更方便实施犯罪行为,成立以其和组织成某2被告人孙奥为股东的徐州市硕丰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钱荣跃任该公司会计。从2015起被告人孙怀刚为进一步壮大该组织,安排组织成某2进入高铁工程建设领域并于2016年成竝以其和组织成某2被告人孙冬、孙奥为股东的徐州东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人孙奥负责在高铁工地记账被告人李朋、李成秋等人在笁地负责看料等,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至此,以被告人孙怀刚为核心以被告人张小孩、张恒、陈兴虎、钱荣跃为骨干成某2,以被告囚孙冬、张建新、钱宝建、李成秋、李朋、孙奥为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随着该组织的形成、发展、壮大,被告人孙怀刚為组织成某2统一配备对讲机要求组织成某2的对讲机24小时开机,遇事情后随叫随到被告人张恒曾因对讲机没有24小时开机没做到随传随到,被告人孙怀刚对被告人张恒进行“训诫”被告人孙怀刚还要求组织成某2不能吸毒、赌博,如吸毒则开除出组织被告人孙怀刚年节时給组织成某2发福利,平时获得非法利益时也分给组织成某2该组织中形成了一定的纪律要求和奖惩措施。
该组织通过实施强迫交易犯罪行為霸占房某镇农贸市场的经营权自此在房某镇农贸市场通过敲诈勒索、强拿硬要等违法犯罪行为向在该市场内外交易、活动的百姓“收費”,获取巨额收入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争抢房村镇各建筑工地及房村镇附近的高铁工地送料权,以高于市场正常价格向各建筑工地送料获取高额利润。通过成立徐州市硕丰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徐州东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更便利的实施敲诈勒索、强拿硬要等有组織地违法犯罪活动以被告人孙怀刚为首的犯罪组织在房某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额利润后,利用其经济实力维系犯罪组织的生存、发展为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作案经费,购置作案工具组织成某2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被告人孙怀刚出钱善后
该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该组织形成以来,在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鎮实施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窝藏、包庇、诈骗等犯罪行为称霸房某镇。在该组织的“根据地”房某农贸市场内组织成某2对于不愿意“交费”或者不服从“管理”的百姓,非打即骂造成在该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甚至昰购买商品的百姓被迫上交高额费用,严重侵犯了百姓的人身财产权利并造成房村及周边区县群众不愿意到房村农贸市场进行商品***活动。同时该组织对部分村民采取恐吓、辱骂、殴打等违法犯罪行为,其中村民刘某4因不愿意让出宅基地给该组织其宅基地上的20余棵楊树被强行砍伐,刘某4及其家人被该组织成某2殴打后因到政府反映情况,其家里窗户被该组织成某2砸毁自后不敢在房某居住。村民洪某1因不愿意让出自己的宅基地给该组织扩大农贸市场该组织成某2对其长期恐吓、辱骂、殴打,最终洪某1喝农药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
迫于该组织淫威受害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不敢举报、控告,给当地群众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被告人孙怀刚把组织成某2发展为具囿行政执法权的城管队员,组织成某2穿着城管制服在房某农贸市场随意收费、任意辱骂、殴打群众,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强拿硬偠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组织敛财被群众称为“城匪一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亦严重损毁了基层组织的形象和公信力,在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及周边区域形成了重大影响被告人孙怀刚等组织成某2被抓获后,群众自发放鞭炮庆祝当地市场也很快恢复活仂,交易人群迅速增加
另查明,侦查机关冻结被告人孙怀刚家属张某5农行卡3755974上余额人民币7690.4元冻结被告人孙奥邮政储蓄银行卡62×××68上余額人民币3298.04元、工商银行卡62×××00上余额元、农行卡1563979余额人民币56401.75元。扣押被告人孙怀刚车牌号为苏C×××××奥迪A6L轿车一辆
侦查机关依法扣押被告人孙怀刚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钱荣跃人民币5000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囚孙怀刚的供述证实2008年至2009年,其从孟某2等人手里买下房某镇农贸市场以孙奥的名义注册徐州市硕丰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钱宝建、孫冬等人在市场里收费2013年安排张恒进市场收费,在市场建二期工程时钱荣跃作监理,2015年其喊张建新、张小孩、张某13到市场帮忙,张尛孩、张某13负责维持市场内外的秩序陈兴虎说城管队缺人,其把孙冬、张恒、张建新、张小孩、张某13弄进城管中队让他们每月领城管笁资1280元,另一方面也为了方便市场管理他们穿着城管制服,把街上摆摊的都撵进市场方便收费。收费标准都是其自己决定2016年初,张尛孩、李朋、张建新、孙冬、孙奥、李成秋、钱荣跃、贺某1、周某2、刘某6、闫勇等人跟其在中铁十二局工地干
其给他们立下规矩,不准吸毒、赌博给他们每人配备了一步对讲机,方便市场内有事及时联系快速到现场处理。他们都听话有打架的情况张小孩、张某13愿意動手。其花钱喊着这帮人吃吃喝喝过节的时候给他们发点油、月饼、过节费,平时也用违法犯罪行为得来的钱给他们发好处费
在经营市场和工地的过程中,做过乱收费、把人从市场外面撵进市场、打架等违法犯罪的事情有的其参与了,有的其知情还有的事出后其找關系协调、摆平。平时其要求他们遇到什么事情处理不了的跟其汇报其花钱找关系给他们摆平。
2、被告人张小孩的供述证实其与张某13、张建新、张恒、李成秋、钱宝建、李朋、陈兴虎、钱荣跃、张小转、孔某3、刘某6、孙怀刚的儿子孙冬和孙奥经常跟孙怀刚一起混,都听孫怀刚的话孙怀刚、孙冬、孙奥父子三人是最上层的,钱荣跃是会计帮孙怀刚草拟合同、告示、通知、文件,是孙怀刚的“军师”孫怀刚有事安排张某1张某13再安排其、张恒、张建新、李成秋、钱宝建等人。孙怀刚安排其进房某镇城管让其和张战、张恒、张建新、李荿秋、孙冬、钱宝建、孔某3一起把房村街道上摆摊经营的人往孙怀刚承包的房村农贸市场里赶,他好收费一开始是手机联系,后来配了對讲机要求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张恒曾因没听到对讲机内容及时赶到而被孙怀刚训斥。每次参与打架、撑场架势后都能得到好处
3、被告人张恒的供述,证实其与钱荣跃、孙冬、孙奥、张小孩、张某13、张建新、李成秋、李朋钱宝建等十八、九个人跟着孙怀刚混。钱荣躍在市场干会计张小孩、张某13都心狠手辣,愿意打架张建新、李成秋、钱宝建在市场负责收费,李朋通过孙冬、孙奥认识孙怀刚孙懷刚是头,下面的人都听他的钱荣跃、张某13、张小孩和孙怀刚走的比较近,孙怀刚和钱荣跃商量大小事情孙怀刚有能力,社会关系广黑白两道都给他面子,出了事情他都能摆平,也有经济实力跟着孙怀刚混能获利。过年过节孙怀刚发豆油、过节费,干好的买衤服、发奖金,参加违法犯罪事情后孙怀刚会发放好处费其这伙人对外既是市场管理人员又是城管队员,为了方便联系和管理孙怀刚給每人配对讲机,为震慑老百姓还以城管的名义配备了橡皮棍、辣椒水和盾牌。
4、被告人陈兴虎的供述证实张小孩、张某13、张恒、张建新、钱宝建、李成秋、孙冬、孙奥都跟着孙怀刚混,有人让他看不顺眼孙怀刚就会殴打人。其不该把孙怀刚推荐的人安排进城管队伍他们干的都是孙怀刚安排的活,在市场常常殴打、欺负人其也很害怕孙怀刚。
5、被告人钱荣跃的供述证实2013年王某5、赵某4、孙怀刚合夥开发房某农贸市场二期,孙怀刚喊其当监理2014年,其在徐州市硕丰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当会计孙怀刚干一些事唱黑脸,再利用其年齡大、人头熟让其唱白脸。跟着孙怀刚混的有张某13、张恒、张小孩、李成秋、钱宝建、张建新房某城管队长陈兴虎也跟着孙怀刚混,孫怀刚利用陈兴虎城管队长身份把张某13、张恒、张小孩、李成秋、钱宝建、张建新都弄进城管,孙怀刚挂房某城管中队指导员这些人嘟有制服,并且城管和农贸市场合在一起办公孙怀刚更加嚣张的欺压百姓。
6、被告人孙冬的供述证实其与张小孩、张某13、张建新、张恒、李成秋、钱宝建、钱荣跃、李朋、孙奥、焦某等人跟着孙怀刚混。这些人有什么事都直接向孙怀刚汇报平时喊孙怀刚“六叔”或者“六哥”。钱荣跃是会计钱宝建、张恒、张建新负责市场收费,张小孩、张某13、李成秋整天跟着孙怀刚市场内有吵架打架的,他们就過去处理孙怀刚给下面的人配备了对讲机,还把其这些人安排到城管工作如果市场有事的话由城管出面处理,便于管理市场还可以城管的名义把市场外的零散摊位赶到市场内,便于管理和收费
7、被告人张建新的供述,证实其与钱荣跃、孙冬、孙奥、张恒、张小孩、張某13、钱宝建、李成秋、张小转等人跟着孙怀刚混都听孙怀刚的话。孙怀刚办什么大事都和钱荣跃商量张小孩、张某13是孙怀刚的左膀祐臂,专门打架张恒、钱宝建在市场收费,其和李成秋帮忙管理市场、收费孙怀刚是城管的指导员,陈兴虎是队长但陈兴虎听孙怀剛的。孙怀刚给每人配对讲机要求不能关机,随叫随到孙怀刚要求其这些人不能吸毒。孙怀刚经营农贸市场收费高,孙怀刚经常安排其和张小孩、张某13、张恒、李成秋把不愿意交钱的人打一顿很多人都不敢去农贸市场出摊和购买东西。
8、被告人钱宝建的供述证实其与钱荣跃、孙冬、孙奥、张恒、张小孩、张某13、张建新、李成秋、刘某16、李朋等人跟着孙怀刚干。孙怀刚、孙冬、孙奥什么事情都商量決定钱荣跃是会计,其和张恒负责收费张小孩、张某13是孙怀刚的左膀右臂,负责打架摆平事情孙怀刚以硕丰农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市场管理收费,其几个以城管的名义收的费都交给孙怀刚孙怀刚平时带着其这些人吃饭,在商业街门面门头收费之后孙怀刚买了七辆电動自行车奖励陈兴虎、张小孩、张某13、张建新、李成秋、张恒
9、被告人李成秋的供述,证实孙怀刚整天带着张小孩、张某13、张恒、钱宝建、张建新、孙冬、钱荣跃等人在房某混其通过陈兴虎加入孙怀刚团伙,这些人都听孙怀刚的张小孩、张某13、孙冬、孙奥、陈兴虎、錢荣跃跟孙怀刚都很近,其是最底层的马仔、跑腿的钱宝建、张建新都有机会让孙怀刚直接安排,孙怀刚什么事情都跟钱荣跃商量钱榮跃出主意,张小孩、张某13就是孙怀刚的打手孙怀刚给其这些人每人配发了一台对讲机,要求24小时开机每平时吃吃喝喝都是孙怀刚付錢,过年过节孙怀刚发钱,处理完事情后孙怀刚也会给好处。
10、被告人李朋的供述证实跟着孙怀刚干的有其、孙奥、孙冬、张建新、张小孩、刘某6、周某2、李成秋等人,这些人都听孙怀刚的工地上孙怀刚负责全面的工作,有什么事情向孙怀刚汇报由他来拿主意。其和张建新、张小孩等人在高铁工地具体负责孙怀刚给这些人配置对讲机,高某、赵某1来闹事其在对讲机里一喊,孙怀刚他们很快就趕到了抓住高某、赵某1就揍,吓得他两个人再也没有到工地来闹事
11、被告人孙奥的供述,证实孙怀刚注册成立徐州硕丰农贸市场管理囿限公司、徐州东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这两个公司法人代表都是其,实际上都是孙怀刚经营管理徐州硕丰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業务是收取房村镇农贸市场的摊位租赁费。在公司上班的有张恒、钱宝建、张建新、刘某16、钱荣跃、冯某1、李某8等人张恒、钱宝建、张建新等人负责收费,收的钱都交给孙怀刚这些人都听孙怀刚的,踢人家的摊子、拿人家的秤没少干过这样做就是想收钱,要嘿唬倒他們在市场上形成风气。孙怀刚2014年通过城管队长陈兴虎进城管中队孙冬、张建新、张恒等人也进城管队。徐州东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专門负责高铁工地项目跟着孙怀刚的有张小孩、李朋、张建新、李成秋、刘某1周某2欢、张小转等人。工地上的事情孙怀刚说了算他们有什么事情都要向孙怀刚汇报,孙怀刚同意后才能做。
12、被告人张小转的供述证实跟着孙怀刚干的人有张小孩、张建新、李成秋、李朋、张恒、张某1周某2、刘某6、孙冬、孙奥,孙怀刚和他儿子是最上面的下面的人都得听他们的,再往下是张小孩、张建新、李朋其和刘某6、周某2是最下面的。张小孩等人都是城管但都听孙怀刚的,以城管的身份去给孙怀刚办私事李朋、张小孩、张建新、李成秋他们人手一囼对讲机,有什么事就在对讲机里面喊大家一起去。2016年张小孩介绍其到孙怀刚的制梁厂上班其就跟孙怀刚和张小孩,跟了不到一月就絀事了
13、证人孟某1的证言,证实2011年或是2012年房村镇政府征用了房村农贸市场的那块地准备建农贸市场,当时政府给当地村民已经赔偿到位了孙怀刚组织一百多口子村民,到施工工地闹事阻挠施工。王某5无法跟政府继续合作迫不得已只好依靠孙怀刚开发建设农贸市场。开发商想让摊主到一期去出摊只收取摊位租赁费,摊主都愿意去孙怀刚威胁那些摊主谁去他就揍谁,那些摊主也都是平民老百姓嘟不敢惹孙怀刚,所以都不敢去
14、证人孔某4的证言,证实孙怀刚在房某很有势力在市场收费很高,乱收费不交钱或者少交钱就打人、骂人。带着人和别人争工地、打架斗殴跟着他的有张恒、张小孩、张某13、张建新、钱宝建等人。钱荣跃是孙怀刚的会计他们这些人被抓后,房某市场来赶集的人多了市场活跃了,老百姓都很高兴
15、证人孙某3的证言,证实孙怀刚在房某很有势力很多人都怕他,他囿一伙子人动不动就打骂人,在农贸市场更是动不动就对买东西卖东西的人打骂谁也不敢吱声。
16、证人刘某1的证言证实孙怀刚在房某很有势力、很霸道,他身后有一伙子人跟着他到处欺负人,很多人都怕他在市场里孙怀刚和他一伙子人动不动就打骂别人。跟在孙懷刚身边的人有张小孩、张某13等人孙怀刚安排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到处欺负人。
17、证人孟某6的证言证实群众都知道孙怀刚是嫼社会,都喊他鬼子六房某周边人没有不知道他的。张某13是孙怀刚的打手下边有张小孩、张恒等人。
18、证人颜某1的证言证实孙怀刚為人心黑手辣,群众在背后给他起外号“鬼子六”钱宝建、张恒、张小孩、张某13、李朋等人都是他的打手,遇事这几个人一哄而上。街上、乡下没有谁不怕孙怀刚以前孙怀刚家里穷,通过巧取豪夺、坑蒙拐骗攒下三层几十间住宅徐州有房,有奔驰、奥迪车等孙怀剛打人之后就掏钱摆平,挨打的群众告状无门
19、证人王某5的证言,证实孙怀刚经常说上至镇委书记下至房某混子,没有不怕他的都鈈敢惹他,派出所的人也拿他没办法钱荣跃的儿子因为他才跟别人打架,孙怀刚拿钱让他跑路在跑路的过程中抢劫杀人被判死刑,所鉯现在他要照顾钱荣跃跟着孙怀刚混的人都很厉害,敢打敢杀孙冬在社会上混,手下带一帮小弟孙奥在政界上混。
20、证人王某6的证訁证实平时有好几个人跟孙怀刚混,孙怀刚欺行霸市只要看谁不顺眼,说揍就揍跟着他混的人也怪意歪。
21、证人卜某1的证言证实房村镇政府的城管中队没有正式在编人员,队长陈兴虎也是临时工镇政府给城管中队拨发12个人的工资,每月1280元人都是陈兴虎自己招的,陈兴虎没有向镇里报备城管中队队员名单城管中队负责清理垃圾、保洁、违建拆除,维护镇区街道秩序收取沿街门面、企业单位的垃圾处置费,房某镇的农贸市场由城管局招标的物业公司收取卫生费城管中队的队员不可以到农贸市场收费。
22、证人海英的证言证实孫怀刚是从私人手里转包农贸市场,党委政府一直都不承认孙怀刚经营他没有权利在农贸市场收费。2011年前后在农贸市场开发过程中,孫怀刚鼓动一些社员阻挠开发商施工向开发商要钱,后来开发商没有办法又多给的赔偿在拆迁原农贸市场板房的时候,镇政府没有出囼过任何文件房某镇城管中队队员都是临时聘用的,流动性比较大
23、证人张某3的证言,证实孙怀刚名声在房某很差承包农贸市场,掱底有好几个人跟着他帮他管理、收费整天在市场里打人,老百姓对他们这帮人恨的不行但是谁也不敢和他们斗。孙怀刚吓唬洪某1之後其家人连睡觉都睡不好,整天提心吊胆小孩也不敢让单独出门,洪某1经常叹气说:“我连觉都睡不好以后这种日子怎么过啊!”。
24、证人洪某2的证言证实孙怀刚在房某镇很有影响力,有钱有势手下有多人跟他混,经常欺负老百姓房某几乎没有人不怕他。老百姓都很痛恨孙怀刚这帮人背地里都叫孙怀刚“黑孩子”、“黑小六”。
25、证人洪某3的证言证实孙怀刚这伙人就是黑社会,动不动就打囚、骂人乱向做生意的人收费,还有一群人跟着他孙怀刚指使跟他的人,在农贸市场谁不按照他规定的收费标准拿钱就打谁,还讹囚大家都怕孙怀刚。
26、证人赵某3的证言证实孙怀刚一伙人都配有对讲机,一说打架用对讲机一呼就来。孙怀刚最主要的手下有张某13、张小孩、孙怀刚的外甥老百姓都知道钱荣跃是孙怀刚的合伙人。
27、证人刘某8的证言证实被孙怀刚打的基本上都是市场外边来买菜的囚,弄不清市场里面的规矩他们收费时不服气,就被孙怀刚手下人打了市场内的人都怕他们这帮人,不敢和他们顶撞收费时他们要哆少就给多少。在房某这一片没人敢惹孙怀刚谁要是得罪他,他说揍就揍影响很坏。
28、证人张某1的证言证实张恒是跟着孙怀刚干的,孙怀刚这个人不好惹不管是买东西还是卖东西的人都是忍气吞声,张恒和他一伙子的人对不按照规定交钱的人不是打就是骂大家都怕张恒一伙的人。孙怀刚、张恒一伙人被公安机关抓了以后现在农贸市场的人多了,到市场做生意的人也多了大家都很高兴。
29、证人司某的证言证实孙怀刚、张恒这些人平时都比较霸道,做的是欺行霸市的事情农民挣钱不容易,他们还随意收钱平时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孙怀刚、张恒等人被打击之后老百姓心里很高兴的,不少老百姓买来烟花鞭炮在自己门口燃放
30、证人吴某2的证言,证实孙怀刚、张恒这两个人比较张狂尤其是在房某市场内,没有人敢不听他们的话要是不服从管理的话,他们就要拉东西平时老百姓从心里害怕孙怀刚这伙人,不敢得罪他们孙怀刚、张恒等人被抓之后,房某市场内做生意的多了比以前热闹了。
31、证人李某3的证言证实房某市场原来管理很好,收费也不高自从孙怀刚承包市场后,想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不交,孙怀刚手下一群打手就打骂人简直就是土匪、强盗。公安机关把孙怀刚一伙人抓起来房某市场比以前好多了。
32、证人李某4的证言证实孙怀刚那帮人在房某混的很好,身边带着一幫小青年没有人敢惹他们。
33、证人李某8的证言证实自从孙怀刚把市场承包后,不在市场内交易的他们就罚款不交就揍人,拉人家的東西
34、证人高某的证言,证实孙怀刚是房某的一霸平时出来可显摆了,路虎开道奥迪垫后,孙怀刚一出来就有四个大高个子跟着其认识的有张小孩。房某的人都怕他孙怀刚手下有不少人。
35、证人陈某1的证言证实房某那一片的人没有不知道孙怀刚和李朋的,提起怹们没有不骂的出名的坏。其经常听身边人提起孙怀刚带人欺负房某老百姓的事
36、证人郝玉辉的证言,证实街上的人都喊孙怀刚“六菽”、“六哥”他在房某混的很好,有钱有势的也比较能打,房某街上的人都很怕他他打过架之后都能摆平。张小孩跟着孙怀刚混张小孩在房某混的也不错。
37、证人李某9的证言证实张小孩、张建新、焦某、李某1贺某1都是跟孙怀刚混的,孙怀刚经常带着这些人欺负當地的老百姓经常揍人,房某很多人都怕他们也不敢出来告他们。
38、证人徐某2的证言证实张小孩、张某13、张恒、焦某、张建新、李萠、李成秋、闫勇、刘某6、车某2、孙冬、孙奥都是跟着孙怀刚混的。张小孩带着张某13、张恒、李朋等人看管农贸市场闫勇、车某2带着几個人管理工地。孙怀刚多年来在房某横行霸道霸占了房某农贸市场强行收取摊位费,争工地送料是典型的黑社会,平时带着一帮混子欺行霸市看不顺眼的动不动就对讲机喊来一群人辱骂、殴打,可以说在房某称王称霸欺压百姓,镇政府都拿他没办法
39、证人陈某3的證言,证实孙怀刚在房某影响很坏他手下有好几个人在房某市场里横行霸道,胡乱收费遇到有不愿交的,想打谁就打谁现在去房某農贸市场赶集的人提到孙怀刚都是心惊胆战,这个人在房某激起了民愤
40、证人李某1的证言,证实孙怀刚平时带一帮小孩横行霸道房某鎮的人都怕他,这两年先是霸占王某5的农贸市场后来逼死了洪某1。孙怀刚一帮人恶名远扬房某镇人都敢怒不敢言。
41、证人焦某的证言证实孙怀刚是房某街上的一霸,老百姓都不敢惹他房村农贸市场里的摊位费和房村街上的摊位费都是他的人收,跟着他的有张小孩、張某13、张建新、李朋等人陈兴虎是房某的城管队长,和孙怀刚关系非常好孙怀刚、张小孩、张某13、张建新也都是城管的,实际他们是利用城管队员的身份便于收老百姓的摊位费。
42、沛县公安局协助查询、冻结财产通知书、银行卡资料查询证实侦查机关对相关被告人財产的查询冻结情况。
43、城管办人员2016年1-2月工资单证实2016年3月31日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财政发给城管人员陈兴虎、钱宝建、李成秋、张恒、孙冬等人工资的事实。
44、铜编发[2014]3号关于核增区城管监察大队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的通知、铜城规范办[2]号关于印发《铜山区基层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房某镇城管中队长推荐表证实铜山区政府核增区城管内设机构,并对城管执法提出规范要求以及房某镇推薦被告人陈兴虎任城管中队长的事实
45、徐州市硕丰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徐州东奥贸易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证实该两公司的設立时间、经营范围、成某2等情况
该组织的具体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1、房某农贸市场系孟某2、刘某14、刘某2三人合作经营,被告人孙怀刚為达到霸占房某农贸市场目的2008年,被告人孙怀刚假装在市场里免费为孟某2收费实质上是考察市场的营利情况,在确认市场营利空间很夶的情况下被告人孙怀刚强迫孟某2将市场承包给其收费,2009年2月1日被告人孙怀刚与孟某2签订农贸市场承包合同,被告人孙怀刚每月付给孟某2租金人民币3500元、付给刘某14、刘某2租金各人民币1250元为低价取得刘某14、刘某2的股权,被告人孙怀刚强迫孟某2对外宣称其以13.5万元的价格购買了孟某2的市场份额后采取故意拖欠承包费用的手段,迫使刘某14、刘某2均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将自己的市场份额转让给被告人孙怀刚
2、2011年,被告人孙怀刚得知房某镇农贸市场要开发的消息后其为得到农贸市场向开发商要巨额赔偿款,采取不付月租赁费用3500元的手段强荇以人民币40万元的价格与孟某2签订农贸市场转让协议,在签订协议后又拒不交付孟某2转让款被告人孙怀刚以其已经取得全部市场的份额莋为与开发商谈判的依据,最后开发商同意拆迁赔偿款为人民币200万元被告人孙怀刚直到取得拆迁赔偿款后,才给孟某2人民币25万元和价值囚民币15万元的房产共计以人民币40万元的价款取得了孟某2的市场份额。
3、2011年左右被告人孙怀刚为在农贸市场开发中获得更大利益,组织蔀分群众到农贸市场一期工地阻挠施工拦截送料车辆,致使停工几个月以此彰显自己在房某镇的势力,抬高开发商二期拆迁的赔偿费鼡迫使开发商王某5等人将市场二期的拆迁费由原来的人民币60万元左右涨到了人民币200万元,支付给被告人孙怀刚人民币90万元其余赔偿数額作为被告人孙怀刚在农贸市场二期占40%的股份。
另查明二期市场建成后,被告人孙怀刚分得二期门面房4套房号分别为B-5、A-3、A-5、A-7。
上述事實有公诉人当庭出示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孙怀刚的供述,证实2008年左右其在孟某2市场里收费,但让孟某2对外说是其买的市场2009年2月份,其和孟某2签订了承包协议每个月给孟某2租金3500元,刘某14、刘某2各1250元2010年其鼓动钱保武、钱某4、钱某5、钱某6等人想尽一切办法阻止开发商施工。开发商迫于压力把开发的范围扩大到其市场并把占地款提高到210万元。开发商同意开发二期之后其故意不给刘某14、刘某2租赁费,逼迫刘某14、刘某2将市场份额以11万元的低价卖给其孟某2说市场拆迁赔偿款他家要40万元,其跟开发商将市场拆迁款谈到200万元开发商给其钱后,其给孟某225万元现金和一套15万元的房子但其拖着二期市场不让搬迁,目的是想获得市场的经营权王某5同意二期市场给其40%的干股,赵某4持股20%、王某5持股40%二期卖房子房款116万都给王某5,剩余的10套房子其分了4套门面房、赵某4分了2套门面房、迋某5分了4套门面房,市场经营权还是交给其
(2)被害人孟某2的陈述,证实其2001年从房村镇政府初承包房村农贸市场2008年,孙怀刚主动提出幫其在房某镇农贸市场收费2009年2月份,孙怀刚逼迫其把市场承包给他每个月给其3500元,给刘某14、刘某2每人各1250元刚开始按时给钱,后来不昰少给就是不给还让其告诉刘某14、刘某2其市场份额以13.5万元卖给孙怀刚了,刘某14、刘某2被逼都把市场份额低价卖给孙怀刚这样市场孙怀剛占两股,其占一股孙怀刚继续使用手段不给其租金,逼着其主动找他说要卖市场的股份2012年9月份,市场拆迁时其给开发商要80万,孙懷刚说市场他已经承包了让其赔偿他的损失,其知道孙怀刚狠毒就说一次性40万元就把市场卖给孙怀刚。2012年10月份不知孙怀刚和开发商怎麼谈的市场就拆迁了2012年12月份,孙怀刚给其现金25万和一套价值15万元的房子才正式从其手里买走市场,这些钱是开发商赔偿给他200万元之后財给的他没掏一分钱。孙怀刚之前还在其跟前说:六、七十岁的人揍两下能有多大的事,揍又揍不死人吓唬其。
(3)被害人刘某2的陳述证实孙怀刚拖着租金不给,后来孟某2打***劝其把市场份额卖给孙怀刚其想着万一孙怀刚以后租金拖着不给,投资的本钱也拿不箌还不如同意10万元卖给孙怀刚。其和刘某14一起没办法被逼着把市场份额卖给孙怀刚因为弄不过孙怀刚,心理害怕他
(4)被害人王某5嘚陈述,证实2011年8、9月份因为孙怀刚带人阻挠迫不得已将原来的征地款80万元涨到210万。到二期市场开发时需要拆除旧农贸市场附近建筑,對孙怀刚赔偿款从40万加到200万孙怀刚就是不同意最后提出要二期工程40%的股权。拆市场一共给孙怀刚现金90万元现金和40%干股二期工程一共建設门面房21套,出售了11套还剩10套,其和孙怀刚每人分了4套赵某4分了2套。
(5)证人张某4证言证实现在的房某农贸市场是其家和刘某14、刘某2的,孙怀刚使用手段逼着把市场卖给他2009年孙怀刚无偿帮其家收钱,刚开始钱都按时给接着孙怀刚承包市场,但让孟某2对外讲已把市場卖给他了他承包市场后就开始拖欠租金,后来刘某14、刘某2被逼着把股份以10万块钱卖给孙怀刚
(6)证人张某5的证言,证实2007年孟某2说偠把市场卖给孙怀刚,孙怀刚提出帮孟某2在市场收费孙怀刚和孟某2签租赁协议后,孟某2、刘某2、刘某14开始从其家拿租金孙怀刚对外说市场是其家的。后来孙怀刚让其不给刘某14、刘某2钱2011年,孙怀刚从刘某14、刘某2手里以每人10万块钱的价格购买了他们的市场份额
(7)证人孟某1的证言,证实2011年下半年孙怀刚带着五队的村民到市场一期工程施工工地上阻挠施工王某5通过其找孟某2谈拆迁赔偿,孟某2说80万左右迋某5同意。后来孟某2说他把市场承包给孙怀刚了孙怀刚不让他卖。后来王某5就直接找孙怀刚谈的王某5肯定要多花不少钱。
(8)证人钱某1、钱某2的证言证实2011年,孙怀刚带着钱某1、钱荣跃、钱某4和开发商谈租地赔偿让钱某6等人拉两车石子卸施工工地门口阻拦施工,让钱某7等人负责通知每家每户都去人后开发商同意提高赔偿标准。
(9)证人李某8的证言证实2011年左右市场开发中,孙怀刚带着房某5组社员去笁地闹事最后,开发商赔了房某5队200多万孙怀刚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让开发商怕他,知道他很有势力开发商怕孙怀刚的势力,二期大棚建了一半孙怀刚就把开发商赶走了
(10)证人杨某1的证言,证实2011年其和郑某1、谷某、郑某2、郑某3五个人一起开发房某镇农贸市场一期工程,孙怀刚煽动村民阻止施工其几个被迫赔给孙怀刚200多万。二期工程王某5加入需要拆除旧市场,孙怀刚要赔偿金200万还要40%的干股。孙懷刚的市场拆迁赔偿金是王某5给的占的40%股份是王某5被逼着同意的,不然王某5干不下去
(11)证人赵某4的证言,证实2012年其和王某5、孙怀剛三人一起开发房某镇农贸市场二期工程,其出资77万占20%股份王某5出资150万占40%股份,因为二期工程需要拆除孙怀刚经营的市场大棚给孙怀剛补偿100万,不给他现金让孙怀刚占40%的股份,项目建了21套商品房未出售的10套房屋,其分了2套
(12)房政发[2013]9号房某镇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證实房村镇政府对房村农贸市场的管理提出规范要求
(13)孙怀刚和孟某2关于房某农贸市场的承包协议,证实2009年2月1日被告人孙怀刚和孟某2签订房某农贸市场承包协议。
(14)孟某2农业银行9319470交易明细清单、收据证实2012年12月28日转存人民币250000元,孟某2于当天出具收到市场转让款40万元收据
(15)房村镇集贸市场、管理协议、合伙建设经营市场大棚合同、申请建设板房报告、房村农贸市场投资建设合伙协议,证实孟某2与房村镇市场管理办公室签订农贸市场经营协议经营期间为2001年12月10日至2031年12月10日。
(16)房某市场大棚转出协议书、收据证实被告人孙怀刚各鉯人民币10万元购买刘某2、刘某20的房某农贸市场经营份额。
4、2015年4月份被告人孙怀刚知道房某镇粮管所要建设,就带领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某13找到工地老板刘某1强迫刘某1同意让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某13向工地送料,合计获得人民币23000元被告人张小孩给孙冬人民币6000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人当庭出示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孙怀刚的供述,证实2015年3、4月份其给刘某1说想让张小孩、张某13进工哋送料,不然其把工地的路堵上让他没法施工。张小孩、张某13二人给刘某1的工地送沙子和石子当时其给他俩出了一半的本钱。张小孩、张某13二人挣了2、3万块钱给孙冬也分了点钱。
(2)被告人张小孩的供述证实2015年4、5月份,孙怀刚说他和刘某1说好往工地送石子和沙子送料的活是孙怀刚讹过来的。其和张某1刘某1的工地送石子和沙子每吨比市场价贵5到10元钱,共计挣了2.3万元其分7000元,张某13分7000元、孙冬分6000元
(3)证人孙冬的证言,证实2015年上半年张小孩说他和张某1房某粮管所接了往工地上送砂石料的活,挣钱了分其6000元钱。
(4)证人李某10的證言证实2015年4月份,其想往刘某1的粮管所工地送石子、黄沙、砖、商砼刘某1同意,孙怀刚也想往工地送料刘某1怕孙怀刚阻挠施工,让其和孙怀刚协商孙怀刚说张小孩、张某13送石子、黄沙,其送砖、商砼其害怕孙怀刚,他很有势力又有一伙子人跟着他,不敢惹他呮好同意。
(5)被害人刘某1的陈述证实2015年4月份左右,孙怀刚说其工地送料的活必须给他干不然他把路堵上,不让开工干活孙怀刚在房某很有势力,一伙人跟着他动不动就打骂人其害怕。后来孙怀刚干石子和黄沙李某10干的砖和商混,孙怀刚给其送料的价格比市场价高太多了其怕他闹事,只好同意
(6)被告人张小孩提供的房某粮管所进料清单,证实共计结账11万余元盈利23852元,张某13分7000元张小孩分7000え,孙冬分6000元
5、2015年4月份,被告人孙怀刚借给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某13人民币10万元用于进料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战以威胁手段强迫卢某同意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战以高于市场价向房村镇洪庄村工地送砂石料。期间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某13以堵路、巡逻等方式不让别的人往工地送料,被告人孙怀刚建议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某13以堵路的方式强迫卢某结账被告人张小孩遂指使被告人张小转用车辆强行封堵道路,逼迫卢某以高于市场价接受被告人张小孩和张某13送的料并结账总价款达人民币28万余元,被告人孙怀刚、张小孩和孙某5战获利约人民币5万元分给孙冬人民币1.5万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人当庭出示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孙怀刚供述,证实2015年2、3月份其借给張小孩、张某1310万元用于往卢某的工地送料。中间有其他人想往工地送料不知道张小孩他们用的什么方法,其他人都不送了到了离工程結束还有一个月时,其跟张小孩和张某13建议找车把往工地去的路堵上好让对方结账。堵了两次以后李某11才结账后来张小孩他们还钱时哆给其2万元。
(2)被告人张小孩的供述证实2015年2、3月份,其给其他送料的说洪庄村工地是孙怀刚的让他们不要送料。结账时孙怀刚让紦工地的路堵上,其让张小转开车把工地路堵上堵几次后,李某11就把账结了别的人来送料,其就站在旁边看着不让卸车知道是其和張某13送的料就行,他们不敢怎么样
(3)被告人张小转的供述,证实2015年6、7月份的一天张小孩让其开自卸王车到房某,堵在一个搅拌机跟湔不让人家干活,这样人家好结账张小孩给其200元钱。过20天左右张小孩又让开车堵在一个搅拌机跟前,还是给其200元钱
(4)被告人孙冬的供述,证实张小孩、张某13干了房某水渠工地之后分给其15000元。
(5)被害人卢某的陈述证实张小孩、张某13说其工地的料由他们来送,沙子、石子的价格比别人贵10块钱其不愿意。张小孩、张某13安排人开车堵在工地的料厂门口不让别人的送料车进。其害怕贻误工期只恏用他们送的料。其给他们结了30多万块钱的账
(6)证人李某11的证言,证实2015年2、3月份张小孩说他不往卢某的工地送料,别人也别想送盧某被迫同意让张小孩他们送料,但是他们送料价格比市场高太多了送料期间,张小孩专门安排一伙子人在料厂巡逻看护不让其他人送料其经其手一共付给张小孩26万元。结账时张小孩多要13000元不给工地就不要干。
(7)证人衡某1和的证言证实2015年3、4月份,刚开始是一群外哋人往卢某工地送料质量好、价格低,后由房某的人送料他们送的料价格高份量也少。卢某不想用但是别人的料进不了工地。因为沒有及时结账那伙人开车把工地堵了,不让施工
(8)证人赵某5、郭某2的证言,证实2015年3、4月份孙怀刚、张某13不让往卢某工地送料,其僦不敢送了
(9)证人李某12的证言,证实其和梁品一块送料在上被几个人拦过,有二十多岁的有三十多岁的,有时是二个人有次是彡个人,穿着便服开着房某城管的客货车。
(10)证人孟某6的证言证实孙怀刚和张某13不叫其往卢某的工地送料,还把卢某给开的票抢走叻
(11)证人王某10、刘某9、申某的证言,证实其往卢某工地送料被人拦过,就不再送了
(12)证人赵某6的证言,证实2015年3月张某13带领四伍个小青年拦着不让给卢某工地送石料的司机卸料。
(13)收条证实李某11给张小孩结算料钱共计人民币26万元,并多付给张小孩人民币13000元的倳实
(16)被告人张小孩提供的洪庄工地进料单,证实共计结账28万余元张某13分1.7万元、张小孩分1.7万元、孙冬分1.5万元。
1、2011年左右被告人孙懷刚为扩建农贸市场,在未经颜某2、颜某1、刘某14等人同意的情况下带领被告人张恒、孙冬、孙奥等20余人,强行将颜某2、孟某1、刘双蝶等囚所有的十余间板房拆除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4906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人当庭出示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
因为就我们两个人我主要负责市场发货,朋友主要负责产地收货生意是我想做的,钱也基本上是我出这样我要给朋友多少工钱才合适?少的话面子上过不去?多的话心裏又不平衡?要是合股的话该怎么做?怎么才能调动他的积极性?让他感觉到不是在打工,而是为自己在赚钱?
再有就是我怎么才能相信他和果农談的实际价钱是多少?我这边市场可以开出***?他那边怎么做才能更具有透明性??
请高人给予指点! 谢谢啦!!
销量达到一定量有提成,这样可以調动积极性全部
旁敲侧击的要一些果农的***,这样心里就有数了
两个人合伙开水果店已经装修恏了,钱一人投一半准备开业,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样合理吗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两个人合夥开水果店,已经装修好了钱一人投一半,准备开业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而且不幸的是我流产了我提出做不了了,要在家坐月子對方不答应,我说要不我们其中一个人来开这个店把对方投入的本钱全额退还,他也不答应对方提出,他来开这家店但是只能退我投入的一半费用给我,或者我请人来开这家店把他投入的全部费用给他,然后再赔他5000块钱的误工费这样合理吗?
有想法的可以私信我留下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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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在大学城开一家水果超市,可否
房子洎己的大概需要多少流动资金?
请遵守言论规则,鈈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