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高工组【2017】23号《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校党委研究,现将我校教职工党员党费基数计算的执行细则通知如下: 1.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建议以2月份工资为准)年内一般不变动。 2.党费基数计算办法: 在职无科研奖人员黨费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工资+基础绩效-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在职有科研奖金人员党费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資+保留工资+基础绩效+科研奖个税-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注:科研奖个税由计财处统一计算后交组织部,由各二級党组织派相关人员到组织部查取) 离退休人员党费基数=离退休费 3.本细则从2017年5月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