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摘要】《机动车交通事故責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三种情形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垫付責任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即:(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未包括在上述条款范围内,不应适用该规定予以处理
【裁判摘要】《机动车交通事故責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三种情形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垫付責任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即:(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未包括在上述条款范围内,不应适用该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