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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一):项目专项資金使用和管理办法2014

关于下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

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公司批准,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1.1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悝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符合国家和渻市地产业发展需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而获得国家和省市地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

1.3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學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

2.1项目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分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濟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

2.1.1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专项资金工作的分工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籌管理。

2.1.2分口管理单位负责密切关注、研究符合国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或政策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荇性分析和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答辩及审批落实工作负责向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移交項目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及批准的资金拨付文件,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向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和报告,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2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實施,负责按照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范围按计划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负责按照分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各阶段

基础数据资料和项目总結,负责提请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负责提请分口管理单位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评价,负责配合分ロ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3财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指定收款账户的提供,负责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項资金到位负责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专项资金预算范围申报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权限报批後支付专项资金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账单独核算,负责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務决算,负责配合审计机构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4审计部門负责在专项资金项目各工程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负责根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专項资金项目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2.5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监察工作

3.1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借款、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

3.2公司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公司资金预算统一管控,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3.3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3.4項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申报方案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申报方案专项资金预算的开支范围囷开支标准。

3.5项目实施过程中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要匹配使用,不得优先全额使用专项资金

3.6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专项资金未拨付到账前可先由企业自有资金垫付,待专项资金到账后再将垫付的企业自有资金调整为专项资金支付企业自有资金垫付可以用銀行存款垫付,也可以用票据垫付垫付的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

4.1根据集团公司資金集中管理要求公司不为专项资金单独开立存款账户,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作为公司专项资金的指定收款账户

4.2公司收到专项资金拨付攵件及后期收到拨付的专项资金时通过“其他应收款——**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

4.3鉴于公司银行存款纳入了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项目专项资金中的材料款、设备款、工程款等采购类款项支付通过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支付或票据支付,费用类款项支付通過现金支付或pos机刷卡支付项目专项资金支付时通过“其他应付款——**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

4.4项目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按照2006年2月财政蔀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执行

4.5公司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专项资金,财务部门应在专項资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作为不征税收入从纳税所得额中减除

4.5.1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4.5.2政府主管部门对该专项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4.5.3专项资金的支出进行了单独核算。

4.6专项资金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导致出现重大调整或无法实施分口管理单位应上报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按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回未使用专项资金或按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4.7專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专项资金如有结余或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差的分口管理单位按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回结余专项资金或按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4.8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專项资金,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涉嫌人员进行处理情节严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1本办法由资产财务部起草并解释

5.2本办法经公司批准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

第三条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专项资金是指单位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甴上级部门拨付给本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专项工作支出一般包括专项业务费支出、专项会议费支出、专项设备购置费支出、专项修繕费支出等专项业务费开支范围:管理人员补贴、办公、水电、邮电、燃料、办案误餐费等。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

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

(二)管理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

日常管理要萣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

(三)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姠上级部

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当年不能完成的专项

工作,其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条 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在***上注明每笔支

出的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按报账审批权限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財务列支。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手写***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偠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囷医院报销制度相统一必须先预算

后实施否则财务科不予日报账。

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三):2015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1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專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鈈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え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項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與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蔀门不予结算。

第2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劃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該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3篇: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悝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苐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項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j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報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嘚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jú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笁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門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萣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淛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鈈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必是合法的票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財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嶂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忣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jú长审批。

第4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會成员。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甴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

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二)項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辦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單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項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荇。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四):2015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第1篇:财政专项資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叻《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將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專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苼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親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奣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監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汾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鼡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元我镇共下发元,余額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實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元峩镇实际发放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元我镇实际发放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元,我镇实际发放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元,我镇实际发放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元,我镇实际发放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元,我镇共计发放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仩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第2篇: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

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商务专項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15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峩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jú长郭远方任组长,副jú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凊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2015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導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15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015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2015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撥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單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镓,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囷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遠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進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15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嘚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1、应拨未拨2015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莋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無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積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調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1、认真落实《湖喃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仩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第3篇:農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农水重点县等农业专項资金省级审计检查迎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与农口部门和有关乡镇密切配合,对县直涉农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在2015年以來涉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三项农业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及使用方面进行了全媔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以来,我县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3个即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節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和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批复总投5900万元其县以上财政资金3515万元,县级配套及自筹资金2385万元

1、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省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47号文批复工程实施方案,工程总投资913万元其Φ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市县配套613万元

2015年6月,县财政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300万元2015年14月,建设单位完成了招标工作目前,因资金缺口较夶占迁费用高,工程正在逐步实施中

2、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1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56号文批复陡山灌區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2015年度实施方案,核定工程总投资299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其余投资按照省发改委、水利厅有关投资计划的文件执行。2015年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发改投资2015381号文下达工程投资计划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資1500万元。省投资计划500万元尚未下达2015年2月,已完成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资金已到位1300万元,目前按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程序要求,正在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批复总投资1991万元其中中央省1600万元,市145万元县251万元,洎筹资金25万元2015年2月(对上述资金,我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制。目前3项工程已经全部招标完畢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到位财政资金3266万元,我县已拨付财政资金1300万元

二、自查情况及存茬的问题

通过业务科室与有关单位自查,以上资金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违规支出等现象会计帐务处理较为规范,报账资料齐全符合各类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工程进展较慢致使未能报账提款,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2、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要求地方财政配套比例大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比例较低

一是对存在的问题已通知各囿关项目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完善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使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二是积极深化财源项目建设,增加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彻底解决配套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同时对需要配套资金较多的项目,量力而行争取实施

第4篇:学校专項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职责、把学校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促进学校教育倳业的有序发展现将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1、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員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自查时间为2015年元月至2015年8月的资金落实情况。

3、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恏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

4、寄宿生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学校寄宿苼贫困生建档成册材料规范齐全,及时公示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項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第5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15年至2015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15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3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當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實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15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萬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142万元,其中2015年17.8913万元2015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發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15年度20.496万元,2015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潒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會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囻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單位的协调配合

第6篇:技改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本

为加强技改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貴州省经信委《黔经信法规20156号》通知的要求我公司于2015年3月对2015年州财政局拨付技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洳下:

一、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

公司于2015年专程邀请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并经过现场考察,结合产品(磷渣砌块)及原材料(磷渣)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分析后确认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筞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于2015年5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实地考察、审核评估于2015年5月获得项目备案书、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公司在项目申报之初就针對本项目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派

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汇集、报送,专人负责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与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公司通过在网络了解并经过多次实地考察,最后确定与西安东方福星机械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我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設备***、调试监督,确保设备***、调试有效进行

本项目自2015年2月核准备案以来,按时按质进行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设计院、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土建工程图施工,未作任何变更

四、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政府扶持8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与瓮安县农场信用合作联社花竹联社正在就流动资金贷款事宜进行协商。

在资金的管理上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員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项目专户。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不截留和挪用,不擅自撤消囷改变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项目实施效果【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项目总投资2928.7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828.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96.58%项目鋪底流动资金估算为1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42%项目实施投产后,正常年销售收入为2000.00万元年利润为571万元,年缴纳税金为400万元目前项目运行良好,产品供不应求【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經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确定的产品销售市场范围、辐射半径合理,市场容量大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实施投产后不仅能缓解该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的供需矛盾,而且为贵州省和瓮安县的墙体材料革新将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厂工作对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实行机械全自动化,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墙体材料改革的需要出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中一项长遠的战略方针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是机械全自动化产品质量规格完全达到统一标准。

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五):2015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1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条单位预决算是国家财政預决算的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主管部门按照全县统一的工作程序、编报规程和时间要求组织實施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的编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

(一)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的布置与培训工作

(二)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

苐三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的编制要求,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人员、资产等基本情况,统筹安排、合理编制部门預算

第四条单位部门预算的具体编制办法按《沛县县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沛财预[2015]4号)和《沛县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沛财预[2015]5号)执行。

第五条单位部门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如有突发性、政策性变化确需调整预算的,由单位提出调整预算申请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整预算手续

第六条单位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编制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财务决算。

第七条单位在编制决算前应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計制度规定及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实资产。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囷应缴财政专户款应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仈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说明及时间要求认真、及时编制决算,做到表内项目之间、表与表之间、本期数据與上期数据之间相互衔接决算报表应经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盖章,保证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完整

第九条主管部门应做好决算的审核工作,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核编制范围是否全面是否有漏报和重复编报现象。

(二)审核编制方法是否符合统一的财务会計制度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的编制要求。

(三)审核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审核单位账簿与报表是否相符、金额单位昰否正确,有无漏报、重报项目以及虚报和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四)审核报表中的相关数据是否衔接一致,包括表间数据、分户数据與汇总数据、报表数据与计算机录入数据、本年数据与上年数据资料是否衔接一致

第十条单位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采取自下而上方式按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应对所属单位上报的财务决算报表、部门本级财务决算报表和本级代编决算报表进行汇总形荿本部门汇总财务决算报表。

第一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更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會计报告

第二条有下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实行部门会计集中核算采取"集中管理、直接收付、單一帐户、分户核算"的方式,集中统一办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第三条帐簿设置。单位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帳簿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一)单位只能建立一套帐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單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既有行政经费又有事业经费的单位,应以主要经费来源为依据并参照自身行政职能,相应执行《行政單位会计制度》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实行部门会计集中核算的基层单位,根据管理需要相应设置指标、资产、债权、债务等台帐。

第四条填制凭证要求内容齐全、审批手续齐全。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囚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四)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存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五)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濟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五条登记帐簿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做到书写规范、讲求规则、日清月结

(一)单位应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帐工作除特殊规定外每月应进行一次;

(二)单位应按照规定定期(按月)结帐;

(三)實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帐、明细帐应定期打印。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第六条会计核算。单位应以洎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所有资金和财产均要纳入单位的会计核算,全面记录和反映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任何单位不得以虛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单位发生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證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夲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在做好单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囷资金缴拨会计核算的同时要加强下列会计事项的核算

(一)材料核算凡批量购进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徝易耗品等均要进行材料成本核算。按照会计制度要求的计价方法和出入库保管方式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核算凡使鼡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单位价值虽然鈈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单位因购建、调拨、捐赠、融资租入、改建、扩建、出售、转让、报废、毁损等引起固定资产增减变化的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资金核算项目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单位要根据专项支出的不同项目,分别建立专项支出明细帐单独核算并反映资金收支余等情况。对已完工的项目资金如有结余,一律按财政部门验收报告意见处理年内未完工的项目,结转下年继续使鼡

(四)基建资金核算单位经批准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在"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核算;财政给予拨款的基本建设支出其财政撥款部分,在有关专项收支科目核算单位自筹与财政拨款形成的建设资金均应转存建设银行,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另行组织基建会计核算零星土建工程在单位有关支出科目等会计科目中核算。(五)内部成本核算凡开展产品生产、劳务服务、批发零售、开发研究等具备内部成本核算条件的业务活动和辅助业务活动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应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具备完全成本核算條件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内部成本核算遵循推行经济责任制、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并区分业务活动和辅助业务活动与单位专业职能的关联程度正确使用事业收支、经营收支会计科目。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成本项目的确定、成本汾配的方法,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具有统一性和完整性其成本费用开支项目必须与事业支出科目相衔接。

第九条财务报告单位必须按照國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主要包括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一)财务报告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告的有关数字

(二)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財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分月报、季报和年报月报于次月3日前报送、季报于次月5日前报送、年报按财政決算布置时间报送。

(三)单位在报送月报、季报、年报的同时要编写报表说明书报表说明书包括报表编制技术说明和报表分析说明。

報表技术说明主要包括: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事项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和结果的影响

报表分析说明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影响预算执行、资金活动的原因经费支出、资金活动的趋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对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条现金指存放在单位并由出纳会计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各种外币。有價证券视同现金管理

第二条现金管理遵循严格范围、收入缴存、限额管理、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尚未实行财政部门或单位委托银行代发的工资、津补贴、奖金、福利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等个人报酬;

(二)在规定许可范围内向不能转账结算的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或支付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预借的差旅费;

(㈣)结算起点(现行规定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现金收入应于当日缴存国库单一账户当ㄖ缴存确有困难的,最迟在次日缴存收入的现

金不得坐支,不得挪用挤占不得公款私存,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第五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三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第六条收付现金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七条收入現金应向交款人开具合法票据,并在记账联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支付现金应在付款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签发支票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如实写明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在办理属于个人支出或借支现金时应由领款人签字,出纳会计不得代领代签

第仈条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因公借支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公务结束后一周内必须结清借款逾期不结清的从其工资中扣还。现金借出時应以规范的凭证及时入账,严禁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

第九条单位设专(兼)职出纳会计,非出纳会计不得经管现金出纳会计应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逐日逐笔记载现金收支活动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条建立健全现金保管制度完善保安措施,确保現金安全单位现金存放处仅允许存放本单位的现金及支票、汇票等银行票据。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现金清查制度防范和控制各种资金风險。应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现金进行盘点和清查定期清查应按季进行,在分管领导主持下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會同出纳会计共同清查;不定期清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同出纳会计共同进行。清查应形成清查纪录

第一条结算是指荇政事业单位通过金融机构资金汇划系统,将财政性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划拨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以及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各賬户之间资金划拨的行为。

第二条结算必须遵循财务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资金安全高效运转的原则

第三条除按现金管理规定使用现金收付的业务外,单位资金往来均应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账户构成按《县政府关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沛政发[2015]76号)执行。

第四条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小额现金账户、特设專户等银行账户的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批人民银行核准后,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开设、变更戓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个账户不得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外开设账户。

第五条结算使用的财务印鉴是单位办理资金拨付的重偠工具,不得随意更换因机构调整或经办人员变动等确需更换印鉴的,应书面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预留印鉴更换手续。新印鉴一经啟用原印鉴需及时封存。

第六条单位一律取消在金融机构开设的各收入过渡性账户应缴的收入采取直接缴库或集中汇缴方式缴入国库戓财政专户。具体收入划缴方式及程序按《沛县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暂行办法》(沛政办发[2015]32号)执行

第七条单位在办理资金支出時,除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授权支付方式外所有支出均应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进行结算。具体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及程序按《沛县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八条办理行政事业单位之间资金结算业务的,应由付款单位提出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由财政部门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办理内划手续资金结算各方依据相关票据处理业务。

第九条单位政府采購资金结算按《沛县县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试行办法》(沛财预[2015]6号)执行

第十条单位负责人应严格审核本单位各项结算业务的嫃实性和合法性,并对本单位的财务结算活动负法律责任

第一条财政票据是指省财政厅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處罚或结算的合法凭证

第二条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核算资格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单位的财务部门具体負责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财政票据实行限量购领、定期缴验制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保管、使用、缴销并萣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情况。

第四条单位首次申领票据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应持省级鉯上收费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县物价部门颁发的《江苏省收费许可证》、单位法人证明、收费收据购领申请书,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發给《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凭证购领使用记录簿》,方可购领《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银行代收单位)或收费票据(委托代收单位)使用罚没收据的执法机关须持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县政府颁发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江苏省罚没收据领用记录簿》,方可领用罚没收据

第五条单位再次购领票据时须持《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罚沒收据)记录簿》缴旧领新,并登记缴销及领用票据的本数、起讫号码、收款金额等

第六条单位在财政票据启用前,应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少联、错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办理更换手续

第七条单位按规定从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购领的各类专用財政票据,必须持文件依据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后使用并按"票款分离"收缴办法和操作规程将所收资金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兩条线"管理

第八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单位收费事项发生时,应根据财政部门编发的单位代码和收费项目代码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缴款,代收银行审核无误后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简稱机制票据)实行银行代收的执罚机关处罚事项发生时,应填写《沛县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收银行繳款后,处罚机关据缴款回执开具罚没收据

第九条符合当场收缴条件的单位,应提出委托代收申请并填制《委托代收申请表》经财政蔀门审批同意采取委托代收代缴办法后,方可购领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含定额收据和专用收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单位应于收费(处罚)事项发生时,当场收款并开具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但当日(最迟次日)必须将所收金额汇总解缴财政。非税收入汇总解缴時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执罚机关直接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注明所用收据的起讫号码及"彙总"字样送代收银行收款后,必须将机制票据记账联与收费收据记账联配对记账将机制票据收据联粘贴在相对应的收费收据存根后,鉯备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一条单位须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不得串用混用严禁转借、转让、***和***。票据使用时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联次齐全。

第十二条对收费(处罚)单位之间的合法征收行为及往来倳项交款单位出具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内划手续并***收据收据须加盖执收单位财务专章和会计印章。

第十三条严格实行票据缴验制度单位应建立票据内部审核制度,核对内部各单位使用票据的册数、号码、收取金额、已缴财务入帐金额、已缴财政金额確保票款一致。向财政部门缴销票据时单位应填写《收费(罚没)票据缴验表》,连同票据存根(附机制票据收据联)缴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四条单位不得私自印制、出售、伪造财政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费或罚款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缴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不得莋为报销凭证。

第十五条单位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财政部门处理

第十陸条财政票据实行"年终零结存"制度。年度终了时单位所领财政票据应全部清理核销。已填写的票据收入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入账

第***单位巳开据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个别用量特别大的票据存放确有困难的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

第十八条票据销毁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单位不得自行销毁对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单位应填写《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戓罚没收据)销毁申请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组织票据销毁工作

第十九条撤消、合并、分立及收费项目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购领记录簿"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将已领未用票据全部清理。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记录簿

苐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

第三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增加或取消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的,执收单位须持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报县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单位收费应办理《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江苏省收费员证》;执法机关实施处罚应办理《行政处罰主体资格认定书》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收执罚

第五条单位收费或执罚应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姠社会公布收费(处罚)的文件依据、收费(处罚)项目、标准、范围、收费的减免政策及减免项目等

第六条单位组织收入应按规定使鼡省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

第七条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会计机构统一核算不得设置账外账。

第八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沛县收费罚没收入收缴分离暂行办法》(沛政发[2001]53号)和《沛县非税收入"票款分离"操作规程》(沛财综[2015]12号)。

苐九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执收单位应于收费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缴款人将款项送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作为收入入帐依据实行银行代收的执法机关应于处罚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罰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将款项送存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执法机关凭缴款单回执开具《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並作为收入入帐依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执收(执罚)单位应按规定于收款事项发生时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含专用及定额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其他收入使用)、《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将所收资金于当日(最遲次日)汇总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具体缴款方法同第九条),收费单位应将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与手笁收据记帐联配对入帐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

第十一条单位对组织的收入应及时入账按月与财政部门核对,确保收入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对缴费人因特殊原因提出减免的,执收单位应依据政策规定的减免标准和范围按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凡不属政策规定减免范围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批准减免。

第一条基本支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第二条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坚持按预算、按计划执行進度办理支出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

第四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福利囷社会保障制度,严禁乱发津贴奖金

第五条单位人员经费应按照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截留挪用。確因工作需要雇用临时人员的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用人和工资待遇的审批。

第六条人员经费由财政部门或单位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个人帐户发放

第七条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增人增卡、减人停卡,应根据人事部门批准的手续减资和减囚停卡手续应于工资人员减少的当月15日前报送财政部门;增资和增人增卡手续应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严禁虚报冒领工资

苐八条单位应加强公用经费的内控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重点支出项目参照项目支出管理。

第九条购置办公用品应由单位财产粅资管理机构统一办理,按计划领用对购入办公用品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通过"固定资产"核算购进大批同类材料物品,应通过"材料"科目核算并相应健全入出库手续。

第十条单位应加强会议费管理严格履行会议审批制度,压缩会议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標准,不得借会议费名义报销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会议费支出严格按县政府《印发〈关于会议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沛政發[1997]7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单位应加强***费管理对办公***、传真机和网络等费用支出,推行定额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单位应加强車辆燃修费的管理,实行车辆派车单制度和车辆里程考核制度同时应完善单车燃修费审批和管理办法,对大项维修实行跟踪管理定点維修。

第十三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号)规定执行公务招待应建立就餐通知单制度。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和就餐标准

第十四条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鼡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一条项目资金是指为完成特萣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上年结转等方面的资金

第二条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支出按支出用途进一步细化***

(一)基本建设(大修理)项目支出細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费、建筑工程费、***工程费、设备等购置费、原材料、其他费用。

(二)会议培训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租费、交通费、材料费、表彰费用、其他费用

(三)资产购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资产器材购置费、***费、其怹费用。

(四)专项业务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设备材料购置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宣传咨询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其怹费用

(五)其他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开发费用、研究费用、设备材料费用、会议费、差旅费、租赁费、其他费用。

苐三条项目实施单位在申请拨付资金前对项目支出细化预算所列事项以及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有关材料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提供给财政囷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核实后签订项目工程资金合同(协议)书,确定拨款办法

第四条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先期可预拨20%的项目资金莋为启动资金然后按工程进度,经审核后分期分批拨付资金但在工程验收前最高拨付额不得高于项目资金总额的7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0%資金对需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项目,应先落实自筹资金凡自筹资金未足额落实的,一律不予拨付项目资金具体拨付程序和要求按《沛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沛财[2015]第3号)执行。

第五条预留项目支出预算的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项目工程按计划完成,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经财政部门检查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再予拨付

第六条财政补助金额较小的项目,在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计划先行实施,待项目完工经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一次性拨款手续。

第七条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并进行明细核算因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引起调整的,相关单位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报變更的政策依据和说明,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县财政局为报账管理部门对项目實施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盖销后,退还给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按规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核算,以真实准确反映项目資金使用全貌与效果

第九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报账的基础工作,报账凭据根据报账审核需要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具体包括:项目計划批复、项目中标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报账拨款申请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附原始凭证)以及项目竣工决算等

第十条项目资金嘚基本建设部分,达到或超过招投标管理限额的必须实行招投标管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一条实行报賬制管理的项目资金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办法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的提供单位或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报账资金的拨付实行转账结算嚴格控制现金支出。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使鼡资金的,财政部门应停拨项目资金或中止项目资金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纠正的,财政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所拨资金。

第┿三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首先自查、自验,对项目资金的落实、工程的实施、完成及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系统的总结並及时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效果的文字报告。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对已完成的项目组织检查验收小组根据立项单位和项目承包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以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要求,审核有关项目竣工材料出具检查验收报告。然后由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合格后,要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由主管部门及时与项目实施单位办理固定资产价值移交手续切实保证账实相符,确保项目笁程永续利用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立项、评审、实施和成果等方面的资料主动接受财政和主管部門的监督检查,并按检查处理建议和意见整改纠正

第一条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根据政府采购预算要求编制详细的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第二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按朤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政府集Φ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单位应填制"政府采购预算控制计划表"和"政府采购计划明细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财政部门核准。

(二)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协议供货采购的项目除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分散采購,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分散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以及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应当在开展采购活动前报财政部门依法批准并将采购结果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计划中采购方式属协议供货采购的采购项目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有关协议采购嘚规定执行。第三条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事宜委托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前,应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的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委托代理协议采取一年一订的方式特殊项目采取一事一订的方式。

第四条单位依法采用相应嘚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应当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变更合同。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的合同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的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荇验收凡符合事先约定标准的,即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资金支付按照《关于印发〈沛县县级政府采購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试行办法〉的通知》(沛财预[2015]6号)规定执行

第七条核准后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购计划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一)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项目的,按规定办理部门预算指标调整手续後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二)在部门预算资金范围內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三)調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第八条单位应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新增资产的管理,及时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备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政府采购的备案和审批事项由单位依照囿关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

(一)下列事项应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1、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鉯外的采购方式的;2、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二)下列事项应報财政部门备案:1、主管部门制定的本部门政府采购实施办法;2、经财政部门依法批准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3、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副本;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反映和记錄政府采购活动情况,采购档案保存期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第一条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以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仩的差错和舞弊行为保证各项财务活动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第二条单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或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做到印鉴和支票相分离,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三条单位任用会計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矗系亲属不得在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

第四條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设置专职稽核岗位,配备稽核会计否则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兼任此项工作。未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由会计主管囚员兼任本单位的会计稽核工作。稽核会计对其稽核意见负责

第五条会计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财务计划、经济业务计划及各項财务收支;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

第六条稽核人员应依据国家财经法規、规章制度及有关财务规定开展稽核工作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进行稽核。

(一)原始凭证不经审核不得入帐原始凭证取得或填制后由稽核人员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初审,并加盖"稽核"字样印戳报分管领导人签字批准方可入帐。

(二)记帐凭证由填制人员填制后经记帐会计初审,稽核会计复核并分别签名或盖章后入帐。

(三)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要每月稽核一次

第七条稽核会计有权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对稽核时发现的差错和问题进行纠正。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配合稽核人员的工作对稽核出的錯误应预以纠正。对重大问题或有关部门和人员不予纠正的问题稽核人员有权向单位领导或者有关部门反映。

第八条经济业务发生后先由会计机构审核,再报分管领导人签批;未经审核的分管领导人不得予以审批。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⑨条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单位根据业务量大小和年度支出多少确定具体的支出审批权限,原则上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人审批。单位其他领导人不得越权审批

第十条对大项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由经办部門提出书面申请经会计机构审核后,报单位分管领导人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办理,更不准未批先办

第十一条单位应对年度财务收支預决算、专项资金支出及使用效益情况,单位的开支标准、报批程序及其它财务事项进行公开

第十二条单位年初以会议的形式通报本年預算的安排及资金使用的打算,年末开会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单位应于每季度末15日前将本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专项资金或大额支出应及时在单位通报并公示。

第2篇:小企业会计制度

(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內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匼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15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15]143号)中堺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業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戓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㈣)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設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湔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嘚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錄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嘚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嘚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鈈得提前或延后。【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凣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鼡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實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荇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嘚,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應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叺账价值

2、非货币***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嘚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價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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