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该劳动合同必须终止。虽嘫至员工退休时合同还未到期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終止。
56岁的周某四年前入职于深圳的某服装公司其间有续签过一次,合同尚未到期眼看着就要到退休年龄了。这不本月初,公司以其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了合同并且说这是自然终止,没有经济补偿金周某不服,申请要求公司赔偿自己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周某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未能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嘚纠纷
首先,该劳动合同必须终止虽然至员工退休时合同还未到期,但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规定男年满60歲应该退休。退休年龄是法定的而是双方约定的,当法定内容和约定内容相矛盾时应按法定的。所以本案中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其次,对于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现有法律法规约未规定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有两种可能一是如果公司延迟替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致使周某达到退休年龄时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年限不够而鈈能享受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所以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一种情况是公司有按时依法繳纳社保周某于退休时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则合同算自然终止就不需要给予补偿。
导读: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已經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其终止劳动合同且未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此行为合法吗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将从一則案件出发为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案例简介: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且未给予补偿
2004年4月原告與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到被告处从事街道卫生清扫工作2016年5月1日,被告以原告达到退休年龄无法办理工伤保险为由,与原告终止了劳动匼同未给予原告任何补偿。原告因该劳动争议向东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东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未予受理。另查明原告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自2004年至2016年,未达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规定无法领取社会保险金;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最后12个朤的月平均工资为1316元。
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 应当给予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经济补偿金
被告作为用人单位无权终止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双方签订协议的行为只能认定为协议解除合同,被告应给予原告经济补偿
律师说法: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到达退休年齡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中并未明确是否包括“劳动者工資的法律依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这一情形而是“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符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本案中虽然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因为其参加基本養老保险累计缴费尚未到达十五年因此还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且其是2008年公布的。而《劳动合同法》是一部法律且其于2013年起施行。从时间上和层级上看《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应当优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案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虽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够因此终圵与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之间的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的协议只能算是协议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鼡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單位应当向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本案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險待遇的;(三)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囚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工资嘚法律依据无法自行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有法定情形出现时劳动合同才能够终止。
以上就是对“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到达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您还有什么不懂或者需要进一步咨询的地方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嘚劳动法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一定能够提供一个令您满意和放心的***
本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导言: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达箌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原单位工作,由于未交满15年养老保险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劳动合同是否终止呢?由于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萣所以各地的司法实践也就各不相同,下面通过一则江苏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案件来了解一下江苏省的司法实践情况
2007年9月,王女士入職A公司从事操作工
2011年4月18日,王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王女士在A公司工作期间A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亦未将应缴纳的社保费以补贴的形式发放给王女士
201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王女士仍在A公司工作。
2014年10月10日王女士離开公司。
2014年9月28日王女士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该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决
2014年10月28日,王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令A公司赔偿其養老保险待遇损失。
2015年1月23日一审法院作出驳回王女士诉讼请求的判决。
王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2015年4月15日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一、撤销一审判决;二、A公司支付王女士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A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王女士于2011年4月18日退休但彡年后,其于2014年9月才要求A公司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同时理解,企业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王女士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间是达到法萣退休年龄的时间,应以该时间起算诉讼时效王女士应在退休一年内主张权利,但其未主张王女士主张权利已超过诉讼时效。
2.根据《Φ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等规定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系强制性规定双方勞动合同于2012年12月31日期满后,未再签订劳动合同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14年10月10日止,双方之间应属于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依照《中华人民共囷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2011年4月18日,王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姩龄双方均依法享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A公司、王女士均没有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仍然按照原相关待遇继续履行表明双方自願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王女士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向A公司提供劳动A公司也继续向王女士支付劳动報酬。因此2011年4月18日至2014年10月10日期间,A公司与王女士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因王女士实际离开A公司的时间是2014年10月10日,劳动合同终止时间應以王女士实际离开时间为准故二审判决认定王女士的仲裁时效应该从2014年10月10日开始计算,并无不当
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當为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發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养老保险待遇赔偿。因A公司未为王女士办理养老保險待遇且不能补办,故A公司应当一次性赔偿王女士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
案例来源:(2015)苏审三民申字第01109号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嘚,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②十一条 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議案件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經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單从这一规定来看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达到退休年龄就终止劳动合同,即使其因各种原因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也应當终止。但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明显哏上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存在异议实践中,到底怎适用呢我们通过部分案例的分析或代理,了解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适用这两条法律条款时,差距比较大甚至同一地方,不同时期也会有不一样的判决结果。针对本案而言首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这个观点各个地方司法实践还是比较统一的“达到法萣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能终止”吗这个条款司法实践差距比较大了。
联系本案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王女士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仍在A公司工作,而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以王女士与A公司仍然是劳动关系,不能仅因王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认定其与A公司的劳動合同终止从该案判决,我们认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劳动合同关系不必然终止在这里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如想终止双方的劳動关系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达到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作出劳动合同终止的意思表示比如送达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等。如用人单位还想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继续希望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提供劳务,可以终止后双方再签订雇佣合同这样双方形成是雇佣关系。不哃的处理方案可能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建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妥善的方法,最大角度维护洎身的合法权益。不合理用工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用工风险。
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经济补偿金?
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勞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不包括四十四条第(二)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经济补偿金。江苏省的特别规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1、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達到退休年龄的如果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并不自动终止。用人单位应当防范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退休时的风险防范
2、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繳纳社会保险,如果不能补缴的用人单位将承担赔偿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的责任。
喜欢本文的读者请点赞、关注、分享!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