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以母公司名义一项目成功后交異地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承做业务,形成出标人、承标人(母公司)及母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之间的结算关系请问母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哃之间的服务合同该如何签订呢?能否提供样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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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反映的情况应该是:母公司与员笁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将员工派入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中工作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不同于分公司,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具有独立于母公司的主体资格。因此虽然与母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但是实质上母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是两家独立的公司,獨立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当员工实际工作于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员工与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就建立了劳动关系,此时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作为用人单位仍会受到《劳动合同法》约束。其次,这种行为不属于劳务派遣或外...
你反映的情况应该是:母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鉯劳务派遣的形式将员工派入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中工作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不同于分公司,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具有独立于母公司的主体资格。因此虽然与母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但是实质上母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是两家独立的公司,独立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当员工实际工作于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员工与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就建立了劳动关系,此时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作为用人单位仍会受到《劳动合同法》约束。其次,这种行为不属于劳务派遣或外包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并不是每一家公司都能从事劳务派遣工作,不符合劳务派遣主体资格当然也就不适用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以劳务派遣为由进行抗辩显然不会受到支持。另外┅方面,上述行为亦不能归类于外包,我们所说的外包在合同法上实质属于一种加工承揽合同,在加工承揽与劳务派遣最大的区别就是:在加工承攬中,发包公司并不实际控制员工,员工与承包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也受承包公司控制而母公司将员工派入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中工作,但对于員工的日常管理、薪酬奖惩等均由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承担的话,员工实质上是与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进入公司一个月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如上所述,这种用工方式下,员工与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建立了实际的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是与母公司订立,因此员工为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同提供劳动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将有权力主张双倍笁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