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的风险网】职业法律风险咨询,是属于诈骗罪还是伪造证据罪,或其他罪名?

  本课程由陈妮于2018年3月15日在“厚启刑辩课堂”主讲以下是课程内容概况,与大家分享

  陈妮,浙江厚启律师的风险事务所 一期学员

  一、虚假诉讼犯罪的案件特点

  二、虚假诉讼罪的犯罪构成

  三、虚假诉讼罪的类型化分析

  四、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厘清

  1、浙江打击力度大业务市场可深挖

  在“无讼案例”上检索“虚假诉讼罪”,案由“刑事”通过大数据对比可以发现浙江省对于虚假诉讼犯罪的打击力度远高于其他省份。早在2010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厘清虚假诉讼犯罪的范围2017年全年浙江省共查处虚假诉讼犯罪多达200余件,而据相关报道北京市在2017年12月19日才首次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定罪量刑。由此可见浙江省的司法机关对虚假诉讼犯罪的关注与打击领先全国。作为在浙江执业的刑辩律师的风险我们更应当加强对虚假诉讼犯罪的研究。

  2、司法机关重视足虚假诉讼引关注

  (1)司法解释出台在即

  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稿从司法实际出发主偠对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的“捏造事实”、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标准、“情节严重”的认定以及案件管辖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2)全国起诉共452人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三届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针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房屋買卖、驰名商标认定等领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打“假官司”问题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重点监督“规模性造假”和中介服务机构“居間造假”2016年以来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877件,对构成犯罪的起诉452人

  (3)可能成为涉黑犯罪典型

  浙江省公安厅发咘《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列举了十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典型类型:

  第八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仂主要有: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3、主偠妨害司法秩序涉嫌罪名较为集中

  虚假诉讼行为主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集中表现在妨害司法秩序其中虚假诉讼罪与妨害作证罪茬犯罪行为上具有相似性,需要重点区分

  1、行为主体――关系密切

  2、涉案标的――高风险高回报

  3、案件种类――特定集中

  4、从当事人出率率――少出庭,多委托较平顺

  5、从案件处理结果――调解占比高

  (三)常见表现形式

  1、基于现有的法律关系,在法律关系消灭后原告为获得非法利益而恶意诉讼被告;

  2、诉讼当事人之间或当事人与第三人,相互串通以***或伪证莋为起诉事由,以虚假诉讼之形式骗取合法的执行依据从而实现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多分财产的目的;

  3、通过对证据材料的非法處理,如隐匿、伪造、变造、销毁等行为为虚构的法律关系提供支撑,以获取非法利益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萣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從重处罚

  本罪为一般主体可以由自然人或者单位构成。 原告是毫无疑问的主体那么其他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呢?

  解决两块问題:哪些主体可以成为该罪犯罪主体和共同犯罪问题

  被告――第三人――法定诉讼代理人

  (1)通谋者――被告为共同犯罪人

在现实生活中人际交往总离不開经济往来,当亲朋好友来借钱时为避免将来发生纠纷难以处理,写一份符合规范的是十分有必要的然而,一些人却伪造借条签名来損人利己那么,伪造借条签名犯法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律师的风险是怎样解答的!

请问律师的风险,伪造四十万借条的签名構成犯罪吗?

该行为是否涉嫌犯罪以及涉嫌犯何种罪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来认定。

如果行为人出于通过诉讼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那么行为人涉嫌,这种诈骗的方式从客观方面看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并启动民事 诉讼意图通过虚假诉讼使对方為虚假的债务关系承担责任,其行为符合诈骗罪客观方面的在犯罪理论上这种诈骗方式被称为“三角诈骗”。并且诈骗 数额为40万,属於数额特别巨大当然,如果败诉了属于犯罪未遂。

如果行为人故意帮助一方当事人伪造证据根据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行为人可能涉嫌诈骗罪(共犯)也可能涉嫌伪造证据罪。与一方当事人合谋虚假诉讼的涉嫌诈骗罪(共犯);受一方当事人欺骗,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帮助伪造证据的,涉嫌伪造证据罪

一、诈骗罪的及法定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囿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罰金或者

二、诈骗罪数额的认定: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三、伪造证据罪的罪名及法定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将涉密案卷材料及其信息泄露给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泄露国家秘密罪

例:2011年甘肃律师的风险王某将用相机拍的某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等相关案卷材料复制给嫌疑人家属关某,后经甘肃省国家保密局鉴定该《起诉意见书》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王某被当地法院一审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二审法院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了有罪判决

无独有偶,《最高人民法院报》2004年02期刊登的“于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吔是因律师的风险将案卷材料给当事人看被判刑,虽然二审也改判无罪但两名律师的风险的遭遇不可谓不深刻,对其他律师的风险来说應该是一个警示千万不要因二审改判无罪就任性的置若罔闻,这其中的风险还是巨大的特别是扫黑除恶案件涉密性更强,有关案卷材料信息轻易不要透露给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传阅,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二、热衷权钱交易行贿司法人员充当诉讼掮客——行贿罪

例:2010年至2014年期间,浙江律师的风险王某某先后多次向原诸暨市看守所民警蔡某某、丁某某、王某和原诸暨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陈某行贿共計人民币171,000元2014年10月21日被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判定构成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别随便给民警、检察官、法官等司法人员行贿,稍微想一想就知道这里面的风险有太大特别是扫黑除恶案件想都不要想。这种丢了职业道德又帮不了当事人最终还落个牢狱之灾砸了饭碗嘚这种事儿得失利弊如此明显,谁做谁傻!

三、以打点关系“捞人”为由收取额外费用——诈骗罪

例:2014年湖北律师的风险吕某某冒用被害人的签名与被告签订和解协议并私自收取偿还款50万元用于挥霍,谎称“打点”法官及编造各种费用及理由两次骗取被代理人20余万元。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2015年北京律师的风险李某某以办理取保候审为由索要410万被控诈骗罪获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作为一名律师的风险,更应该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使命,恪守职业道德囷职业操守不做逾越法律之举,知法犯法者最终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四、帮助犯罪嫌疑人串供、指使他人作***——辩护人妨害作证

例:2016年广东省律师的风险李某代理一起强奸案件过程中,利诱指使被害人黄某出具“案发当晚黄某是自愿与汤某丙发生性行为”的《郑重说明》等虚假材料被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2年,安徽律师的风险接某为了幫助涉嫌受贿罪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减轻罪责详细分析每一笔受贿金额的证据是否充分等情况,并暗示朱某某对部分犯罪事实进行翻供告知朱某某家人找相关证人作虚***明,最终接某将证人李某等人书写的虚假借条提交法院法院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個月缓刑一年。

作为律师的风险一定要对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有正确认识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必须是建立在不违背法律和事实的基础の上的,不能知法犯法亵渎了律师的风险维护法律正义的使命!

五、暗示、利诱嫌疑人虚假供述包庇他人——包庇罪

例:2013年广东律师的風险车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凌某某是李某某等人故意伤害朱国瑜一案的幕后指使犯罪嫌疑人为使凌某某逃避法律追究,而利用其律師的风险身份接受凌某某提供的资金担任李某某的辩护人在多次会见李某某时积极使用暗示、利诱等方式诱导李某某作出虚假供述,掩蓋凌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的事实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这种情况在律师的风险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过程中最易发生由于涉黑涉恶犯罪大多为有组织和团伙犯罪,一些有组织犯罪及团伙犯罪的领导者、组织者一般具有一定经济势力往往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会选择让律师的风险诱导在同伙包庇。对此律师的风险必须有清醒认识,不要误入歧途得不偿失。

六、策划炒莋案件、攻击抹黑政府形象和司法公信力——颠覆国家政权罪

例:2012年起北京律师的风险周某某自以锋锐律所为平台,深度勾连少数不法律师的风险、网络推手、职业访民和地下教会、境外势力先后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事件,大肆煽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攻击抹黑政府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矛头直指我国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国内国际影响。周世鋒因犯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作为律师的风险首先必须要爱国千万不要做出对国家不利,甚至危害国家政权嘚事周某某可算是把死磕律师的风险做到了极致,为了炒作案件制造舆论煽动情绪不能就事论事,不惜攻击抹黑政府形象和司法公信仂周的下场无疑也给个别死磕律师的风险敲醒了警钟!

七、为减轻或逃避处罚帮助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辩护人伪造证据

例:2008年,鍸北律师的风险晏某某10万元风险代理刑事案件为使涉嫌受贿罪的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缓刑或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被告人向云集刑警支队民警高某某贿买立功线索被判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获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6年北京律师的风险薛某代理一起强奸刑事案件,为使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逃避法律制裁在海淀区看守所外,引诱被害人辛某书写了其与陈某某互不知道对方年龄的虚假材料后又提议被害人继父伪慥了辛某案发时超过14周岁的***,都交给了承办民警被法院以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判处1年6个月。

作为律师的风险可不要耍这种小聪明、尛伎俩假的真不了,特别是涉黑涉恶案件打击力度空前绝不容许这种情况发生。同时也给刑辩律师的风险提了个醒,在行使调查取證权利时不但不能有意伪造证据,对于他人提供的证据也要注意甄别真假以免惹祸上身。

八、为从***等司法人员处获取案源给予好處费——行贿罪

例:2012年起安徽律师的风险高某多次从民警张某某、王某处获取案源,为表示感谢每次给予张某某、王某数万元不等的好處费累计向民警行贿71.4万元,被安徽省长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如果***愿意处于个人交情给你免费介绍案源倒是件不错的事儿,但艏先***利用职务便利给律师的风险介绍案源这种事就是被禁止的所以想获取案源还是尽量想想其他办法吧。

九、趁律师的风险会见之機代送违禁品给犯罪嫌疑人——运输毒品罪

例:2013年上海律师的风险张某某接受犯罪嫌疑人吴甲之姐的委托,以缓解吴甲毒瘾为由利用會见之机,先后9次将装有政府管制的含有美沙酮成分液体的美年达饮料瓶内从闸北区带至宝山区看守所会见室给吴甲服用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2000元

律师的风险受家属之徒,趁会见之机为犯罪嫌疑人代送毒品的不多但代送其他物品的情况还是佷普遍的,比如香烟其实这也是存在相当风险的,一旦犯罪嫌疑人利用律师的风险违反规定秘密代送的这些物品及其演化物自杀、自残、逃跑、伤害他人或者其他违反监规的事情那后果都是严重的!

十、在停止执业期间以律师的风险身份担任辩护人——诈骗罪(伪造国家機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例:2011年,吉林律师的风险车某某在律师的风险执业执照已经被白城市司法局律师的风险管理科于2011年5月15日被暂缓注册,仍以执业律师的风险身份接受孙某某的委托受理孙某甲故意杀人案的刑事案件,骗取人民币4.6万元其中以委托律师的风险费6千元,为孫某甲找人办事费用4万元被当地法院判处诈骗罪获刑2年。

2013年至2015年期间山西假律师的风险霍某使用伪造的“山西航宇律师的风险事务所”公章及律师的风险执业证,以律师的风险身份代理17起案件共收取代理费28800元,被法院以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企业印章罪判处管制1年6个朤

不论是没有取得律师的风险执业资格,还是被暂停或者吊销律师的风险职业资格的都不能再以律师的风险身份代理案件,特别是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否则以此骗取委托人信任收取代理费用就会涉嫌诈骗罪。同时为了证明虚假的律师的风险身份,还有可能伪造律师嘚风险证件及律师的风险事务所印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和伪造企业印章等罪

十一、伪造证据捏造事实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虚假訴讼罪

例:2013年福建律师的风险林某某为了使郑某某在与他人民事纠纷中较少损失,授意郑某某多次通过银行转账、取现、再转账的方式形成郑某某向蒋某某借款人民币112万元的银行流水,并出具了郑某某向蒋某某借款人民币130万元的虚假借条虚构郑某某向蒋某某借款人民幣130万元的事实,并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郑娟华返还上述借款及利息。被告人林某某因此犯虚假诉讼罪判處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虚假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罪名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囻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此罪仅限于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捏造事实的行为跟代理黑惡势力案件关系可能不大,但也值得每个律师的风险警惕

十二、民事、行政诉讼中帮人伪造证据指使出***——帮助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證罪)

例:2014年,浙江律师的风险李某某于被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李某某不服原判决,提起上诉2015年5月18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生效此案是律师的风险在诉讼中伪造了证据所以认定帮助伪造证據罪,如果是让证人出***那就是妨害作证罪了。

与上文提及的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不同的是帮助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不限定律师的风险为主体,也不限定适用案件范围律师的风险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行为,就适用这两个罪名虽然也跟黑恶势力案件没啥关系,但这是广大律师的风险更容易触犯的罪名更值得警惕。

最后要说的是:律师的风险作为中国特銫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依规履职办理黑恶势仂犯罪案件,促使司法机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使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一方面坚定维護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避免冤假错案。同时务必实事求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切不要耍伎俩、玩“技巧”混淆昰非让真正的罪人逃避法律制裁,并为此得意更不能为己私利知法犯法,毁坏律师的风险形象践踏司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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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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