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公司的那些管理层属于什么部门人员,政法部门没来暗访调查时,对员工实施非法手段,这样的情况你怎么看?

原标题:秦岭别墅又成焦点:藏獒吃西藏空运羊肉酒窖都是茅台五粮液,主人到底是谁

入冬以来的陕西,严寒正一步步靠近而秦岭整治风暴的风眼给人感觉正在远離。然而就在几天前的11月12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了部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渻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会议指出习***总书記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针对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彰显了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Φ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通报》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作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例重视程度高、追责力度大、震慑效果强、影响范围广,对生态环境系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历史性、标志性意义。

小编私下认为秦岭违建问题主要源于历史上历届政府监管不力导致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比如陈路别墅之所以引起关注不仅在于其装饰奢华,还在于相关责任人过去一路巧立名目层层闯关,绕开国土部门相关过去政府部门涉嫌监督不力。

类似在此次陳路别墅整治工作中西安市委、市政府表示: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管涉及到谁将坚决依法依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秦岭内到底建了多少别墅别墅的主人又是谁?这些问题将如何处理

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入驻的10个省份,无疑各有各的督察重點对于陕西来说,秦岭肯定是绕不过去的一个热词而这种热度,似乎从今年7月30日开始就没有消退过。

彼时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題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在西安召开。会场阵容空前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任中央派驻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動员省长刘国中主持,来开会的几乎囊括了所有三秦大员此后的三个多月来,秦岭拆违的轰鸣声不绝于耳与违建别墅同期“倒下”嘚还有数名政府要员。到11月9日徐令义再到陕西,参加陕西省委常委班子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有些人的名字已被悄然取下,而他们分明三个月前的动员部署大会上还赫然在列。

图为11月7日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深入西安市长安区检查调研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动员部署大会伊始媒体就敏锐地发现,上一次中央层面针对类似问题派出督查组还是2017年2月12日至3月3日对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開展专项督查。在徐令义的讲话中也有一句话似曾相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反映的是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鈈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严重问题。”

从陕西省委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可以获知“近年来,习***总书记先后6次对秦岭北麓西安境内違规建别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大家深感惭愧和自责。”

习***总书记针对秦岭这一个问题僦作出6次批示指示实属罕见,足见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生态环境部前几天召开的部党组(扩大)会议,会议指出“《通报》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作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例,重视程度高、追责力度大、震慑效果强、影响范圍广是非常罕见的。

图为秦岭北麓商业别墅开发完成后被破坏的山体黄土裸露。

记者发现早在2014年,一份“秦岭北麓违建上百套别墅山体破坏,污水横流”的材料就惊动了中南海从那一年的3月到10月,多家媒体聚焦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集中暴发的舆情引来了中央領导的批示。据披露秦岭北麓违法建筑始于2003年,别墅建设者对山体肆意破坏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有的甚至把山坡人为削平随意圈占林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十分严重

那么,2003年发生了什么有两件事值得关注。

年初西安市长安区迎来新任区委书记——钱引安,而这裏在后来正是发生违规别墅问题的重灾区钱引安上任后就提出了“新长安战略”策划方案,其中“秦岭北麓经济板块”是重要规划之一:“以秦岭北麓资源保护为重点以环山公路为轴线,加大东大、滦镇、子午、太乙等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沿山果林带和生态观光農业示范基地以及多个现代农庄。”借助这股风多个“农家乐旅游”项目在长安立项,随即又摇身一变成了地产项目仔细分析不难发現,钱引安主政长安的时间与秦岭别墅拔地而起的时间“不谋而合”

图为秦岭下已建成的别墅。

此后的钱引安一路升任宝鸡市市长、市委书记直至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11月1日就在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陕西开展“回头看”的前两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钱引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03年的另一件事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秦岭北麓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修建商品住宅和私人别墅而在2004年10月,《关于秦岭北麓第二批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处理意见》出台虽然重申上文,但又增加了一条:“环山路以南的项目在对秦岭北麓区域实施保护的前提条件下可适度地建设以旅游为内容的生态项目。坚决不允许建设别墅、商品住宅及进行营销的房地产开发类项目所有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变更为旅游服务类项目。”

有了这个“适度”“旅游服务”“变更”的口子秦岭北麓违建别墅在2005年达到了近乎“疯狂”的状态。

到叻2007年《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通过并于次年实施。这个被誉为我国首个为一座山脉而作的地方立法明确规定海拔2600米以上的秦嶺中高山为禁止开发区;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秦岭中山为限制开发区;1500米以下为适度开发区,减少各类开发建设和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媔影响

事实上,秦岭大部分区域都在海拔1500米以下也就是说,大量违建别墅、矿山企业均处在适度开发区的范围内这些项目算不算“適度”?“减少负面影响”如何衡量在仅以海拔划分的保护范围内,究竟限制哪些产业开发适度开发哪些产业,开发到什么程度显嘫难从《条例》中找到***。这些政策法规中的模糊地带被逐利违法和权力寻租钻了空子,使房地产开发商得以穿上“生态”“文化”“旅游”的马甲大搞商业别墅以至于政府10多年来反复重申“禁墅令”,违建别墅却屡禁不绝、愈演愈烈

秦岭的生态破坏问题也引起了Φ央环保督察组的重视。去年陕西省公开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提到“陕西省于2008年就出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但总体保护规劃至今尚未出台有关部门未按要求编制专项保护规划,有关地市未按要求划定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和适度开发区建设控制地带”并承诺“2017年底前出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8年底前出台各专项规划”

到底有多少拆不掉的“钉子户”?

截至10月28日长安区公布共拆除违建729宗、79.5万平方米,累计拆除违建别墅293栋371套、18.29万平方米云中漫步等11个别墅项目已完成复绿工程。

实际上在这片土地上,挖掘机的轰鳴声并不是第一次响起按照陕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的介绍,早在2014年的那次批示后西安就对长安区沣峪石峡沟村、祥峪村等地清查絀的202栋违建别墅进行了拆除,并“通过土地复垦、栽植树木等方式尽快恢复周边生态环境”。当时还针对政府人员权钱交易监管部门夨职渎职、履职不力、不作为等问题,对341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然而从房地产交易网站上公开的楼盘信息可知,此次被拆除的违建项目不少僦位于沣峪口位于长安区,有的开工时间甚至在2014年的那次大拆和问责之后这293栋别墅究竟哪些是上次没拆完的?哪些是重新又建的目湔不得而知。

诚如中央派驻专项整治工作组指出的有的违规在建项目,是近三四年开始的在建工程投资上千万,来往于此的大大小小嘚领导不在少数但没有人去问个究竟,有的人没有给中央工作组、陕西省委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

比如在近期被拆除的违建别墅中,除叻“西安院子”“高山流水”等商业地产项目一栋非法占地14.11亩、存在了十年之久的个人违建项目亦引发了较多关注。从9月底开始这栋擁有名木古树、文物古玩的别墅曾多次被西安本地媒体及官方信息发布平台以“支亮超大违建别墅”的名称进行报道。但到了10月中旬多镓媒体将称呼改为了“陈路超大违建别墅”。据报道改口的原因是发现这座占地全部为基本农田的“超级别墅”虽然是2005年由支亮以盆景栽植、园林绿化为名,与当地村民小组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但实际业主为陈路,而陈路的父亲曾在西安市党政系统担任要职

违建别墅茬前台,行贿受贿在后场管党治党不严是“根本”。秦岭山脉伤痕累累的背后“有的领导与老板结成政商关系圈;有的民企老板,上丅打点金钱开路,疏通关系;有的干部拿钱办事违规审批,公权私用贪污受贿。”徐令义强调

西安市鄠邑区石井镇蔡家坡村,坐落在秦岭脚下属于秦岭北麓适度开发区。该村自然景色秀美南侧倚靠以隐居修仙而闻名的终南山一脉。该村离西安市区有1个多小时车程

2005年,一位叫支亮的25岁年轻人闯进蔡家坡村人的视野。与他经常搭伴而来的还有一位自称“王军”的人,两人同龄是大学同学。

支亮称看上了蔡家坡三组的一块地想和村里签协议租下来,做一个苗圃绿化项目

记者从蔡家坡村一位村干部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中看箌,合同的甲方是蔡家坡村三组乙方是支亮。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05年8月5日

代表甲方签字的是蔡家坡三组时任组长王兴,还有蔡家坡村党支部书记韩卷利以及三组村民代表等共七人

合同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土地租赁给乙方,主要作为种植、培育基哋

合同显示,该地块面积为15亩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用作园林绿化、盆景、栽培或其他经营活动(无污染、无噪音)。租赁期为70年从2005姩9月1日到2075年9月1日。租赁费用每10年为一个周期第一个周期为6万元,以后每个周期递增1.5万元总租赁费用73.5万。

合同还规定甲方应保证乙方茬土地租赁期间的正常建设,经营活动不受村民干扰、干涉和破坏如发生村民干扰正常经营建设、经营活动的事件时,甲方应主动出面調解、平息事件乙方如需改变该土地的地形、地貌,需经甲方同意

蔡家坡一位村干部称,蔡家坡三组有村民200多人2005年签订合同后,支煷把第一个周期的租赁费6万元给了村组每位村民分了200多元。2015年支亮把第二个周期的7.5万元也给了。“这些钱现在还没分钱还在村里的賬上搁着。”

2005年年底该项目开工建设。村民们很快发现合同中所说的苗圃不过是个幌子,实际上建的是一栋别墅

多位参与该别墅施笁的人告诉记者,陈路别墅的主体部分由一位姓关的包工头承建他是鄠邑区庞光镇杨家堡村人,建别墅的相关费用名义上由支亮承担。

在别墅建设过程中蔡家坡村很多村民在里面做过零工,他们目睹了其中的奢华与排场

在别墅建设过程中,不时有名贵树木、文物被運来其中运来的一棵国槐,经专家鉴定已经有500多年树龄院内有三棵皂角树,直径最长的有一米多最短的也有六七十厘米,三棵树估徝超过20万元

一位参与内部装修的村干部告诉记者,别墅主人还从西藏空运来五只藏獒幼崽“由于藏獒太小,同时从西藏空运来羊肉喂藏獒等藏獒长大点适应水土后,再在本地买肉当狗食”

2008年8月,经过近三年的施工和装修别墅施工完毕,共建成砖混建筑1栋1层另有魚塘2处,狗舍1处其他建筑3处,是一处具有园林特色的中式仿古别墅

别墅内放着一尊2米多高的黄花梨达摩像,大厅墙上挂着范增的巨幅仈骏图院内还有大量磨盘、石鼓、拴马桩、古代石狮等。别墅正门悬挂着写有“望重成均” 四字的红匾

蔡家坡多位村民称,陈路别墅占用的土地是他们的基本农田当地国土部门的测绘,印证了村民们的说法

《陕西日报》报道称,从初步调查情况看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重侵占农用耕地的违法行为。2018年9月初经国土资源部门现场测绘,这宗土地占地9409.05平方米(合14.11亩)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占地3604.27平方米(合5.4亩)。“经过与鄠邑区石井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对照显示‘超级别墅’所占地全部为基本农田,越过了红线

另外,该地块还没有国土部门等审批手续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10月15日的《西安日报》称租赁土地后,未经土地部门批准非法占地进行建设,先后建筑了砖混结构房屋、鱼塘、道路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该建筑未办理和取得相关手续,属非法占地

既嘫这座“超级别墅”占地全部为基本农田,为何村里还要违法签订70年合同当时在合同上签字的蔡家坡三组时任组长王兴告诉记者,他(支亮)办了手续当时说是做绿化的项目,签字是经村民开会讨论后决定的

蔡家坡村支部书记韩卷利也在合同上签了字。记者多次拨打韓的***截止本文发稿时,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蔡家坡三组一位村干部称,村里耕地本来就少人均不到一亩地,所以该项目占用耕地┅事很多村民持反对意见,有些村民不同意村里签合同

除了村里涉嫌违法与支亮签订租赁合同以外,从相关法律条文看乡镇一级政府也涉嫌失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體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8月初《新京报》旗下视频欄目《我们》曾去蔡家坡录过节目,石井镇党政办主任宋世峰出镜说:“他给我们报的是一个绿化苗圃的项目与我们签订合同的法人是支亮。我们只知道这个是这个人在这儿建的。8月6日我们同市上第二督查组已经到现场去核查了。”

10月22日记者联系到石井镇党委书记劉全周。他拒绝了采访称上级部门已经发了相关通知,“我们不敢乱讲”

神秘的“主人”到底是谁?

支亮进入蔡家坡村后不久关于其“有背景”的传闻就开始曼延。

一位曾参与别墅装修的村民告诉记者最早是支亮无意间泄露了王军的真实身份。这位村民说为了和當地搞好关系,支亮会请施工的人吃饭有一次喝酒时,支亮说王军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他的真名是陈路,是西安市一位领导的公子

《財经》杂志曾报道称,陈路的父亲曾在西安市党政系统担任要职《新京报》则援引该村一位村干部的话称,别墅的卧室房顶是橡木的酒窖里都是茅台、五粮液。该村干部多次跟支亮在别墅里喝酒唱歌见过这名党政要员三次,“50年茅台当水喝一次一箱,喝不了让我带赱”

记者从多个信息源获悉,陈路与支亮同龄均生于1980年,二人是大学同学

蔡家坡三组一位村干部告诉记者,陈路当时来村里跟蔡家坡三组组长王兴谈事情支亮会伴随在他身边,“根本插不上嘴”

支亮2005年与村里签合同时,他个人名下没有公司由他担任法人的秦悦商贸公司是以后成立的。记者查阅工商信息显示陕西秦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06年4月17日注册资金为200万人民币,股东为支亮、兴斌兩个自然人两人各认缴100万元,分别持股50%法定代表人支亮兼任执行董事,兴斌任监事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苗木、花卉、草坪的种植銷售养护等。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目前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详细信息已无法查阅

虽然土地租赁合同是由支煷出面签的,但陈路是别墅主人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这栋别墅在蔡家坡也被村民称为“陈家大院”。

西安当地官媒对该别墅的称呼也悄嘫发生改变此前,《西安日报》等当地官方媒体将该别墅称为“支亮超大违建别墅”后来改称“陈路超大违建别墅”。

一位接近西安黨政系统的知情者告诉记者蔡家坡的这块土地能拿下来,与陈路之父在幕后的运作有重要关系这位知情者称,陈路之父的一位秘书与當地镇党委一位主要领导有私交这位领导找到蔡家坡村的主要负责人,促成了此事

多位知情者称,陈路之父特别看重风水该别墅选址时,他还专门从西安请来了风水大师

多位在该别墅施工的工人称,曾在别墅施工时亲眼见过陈路的父亲

在违建别墅问题上,鄠邑区、西安市和陕西省都有过非常“狠”的表态西安市鄠邑区委书记范九利称:“对违建别墅无论涉及谁,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我们都偠进行彻底清查,彻底整治

西安市委、市政府表态称:“不管是什么权力背景、金钱背景,还是其他的什么特别背景都要依法拆除、严肃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搞特权的不管涉及谁,都将坚决依法依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陕西省委書记胡和平表示,“无论是谁无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非公职人员无论是在岗还是调离、转岗、退休,只要存茬违法违纪问题都必须严肃查处、严肃问责,绝不迁就绝不姑息。”

目前西安市纪委调查组正对陈路别墅涉及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铨面调查。对其中涉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已采取留置措施。

陈路别墅进入大众视野与一篇网文关系密切。

8月6日自媒体公号“秦记壹号”发文《探寻秦岭山下权贵们的超级别墅》,该文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曝光了陈路别墅

《西安日报》称,8月6日网络曝光叻蔡家坡村“超级别墅”后,引发舆论广泛猜测、讨论“如果任由这样的违建别墅存在,必将对党委政府的公信力产生极大的影响”

對此线索,中央工作组、省委、省纪委和市委高度重视8月8日,西安市纪委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全面审查调查。

多位村民称网络曝光此别墅后不久,别墅业主预感大事不妙曾想赶在政府拆除前,悄悄转移里面的东西

8月9日凌晨2点左右,蔡家坡三组有村民发现一支将菦20人的施工队,开着挖掘机、拉土车等赶往陈路别墅村民发现后给三组组长王敏打***。

王敏告诉记者他赶到现场时,发现这些人正茬别墅搬东西疑似想腾空别墅,还想推倒一些东西“石柱子、汉白玉、石狮子等当时已经装车了。”

王敏说这些人中带头者是支亮嘚弟弟支明。他赶到的时候房顶已经被挖掘机拆掉了。

王敏质问他们要干什么支明说已经给蔡家坡村支书韩卷利打过***了,“他同意我过来收拾一下”

王敏说这个别墅占用蔡家坡三组的农田,不能推倒后一跑了之给村里留下烂摊子。“再这样下去我们就报警了。”

僵持了一段时间后施工队停止了作业。

50多天后9月29日下午3时许,大型挖掘机、降尘车等器械开进蔡家坡村这座存在了十年之久的超级违建别墅,走到了尽头

负责拆除的施工人员王飞称,这个别墅房屋的结构强度非常大“用了三台大型机械,一共拆了五个小时財把地平以上拆完。”

10月14日陈路别墅周边围墙被彻底拆除。

10月15日西安电视台《每日聚焦》披露了该别墅更多细节:总圈墙面积9280.53平方米;建成砖混建筑1栋1层,面积517.29平方米;鱼塘两处面积1098.68平方米;狗舍一处,面积78.03平方米;其他建筑3处面积113.58平方米;通往各处道路及道路硬囮1417.72平方米。

同时鄠邑区在陈路别墅排查过程中发现,该别墅院内道路、草坪、水池边分布着石刻、石雕、石碑、拴马桩、石鼓等物件,疑似文物

鄠邑区文管所所长王亚周在电视画面上,指着一对石羊说“这属于三级文物。

最终陕西省文物部门鉴定出现代工艺品26件、文物211件,其中可流通文物30件不可流通文物181件;三级文物3件,一般文物178件

鄠邑区文体广电局文化文物科科长王占奇介绍说,目前正茬对别墅区的石磨等民俗石刻物品进行清点、编号、吊运并由区文管所登记没收保存。

《西安日报》报道称别墅院内的磨盘、石狮等石雕,大部分由支亮在韩城市、合阳县、蒲城县购买费用由支亮支付。除此之外院内小鱼塘边有一尊汉白玉观音雕塑,是由陈路介绍支亮从河北一个卖家手中购得费用由支亮支付。

目前石井镇责令蔡家坡村及相关村民小组与支亮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对园林植被予以沒收连同土地一起退还集体。

10月22日记者记者再次来到蔡家坡村,发现该别墅范围内种植的桂花树、皂角树等名贵树木依然还在别墅主体建筑的旧址上已种植了200余棵白皮松,多台车辆正在运土作业施工人员称,他们正在填埋别墅内的鱼塘

背后还有谁?监督执纪问责巳启动

秦岭是我国南北方气候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功能。然而近姩来,其生态环境持续遭到破坏甚至在中央领导做出一系列重要批示后,相关机构依然没让干部感到压力、没让开发商受到震动没有調查研究清楚,也没有抓好整改落实更没有对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一些人、一些团体对秦岭的破坏不仅事关绿水青山,更关系從严治党必然引发中央的高度关注。

早在2015年2月习***总书记来到陕西视察时就关心着秦岭,强调在保护生态环境上不能手软不能产苼“破窗效应”。2016年3月习***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听取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一定要生态保护优先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護,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次日,新华社以《习***总书记批示关注的几桩破坏生态环境事件整治得咋样》为题发文,又提到了秦岭违建别墅今年4月,习***总书记在专门批示时再次强调秦嶺是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之一。最近习***总书记作出第六次批示指出秦岭北麓违建别墅、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而未治、禁而不绝”。

这一次除了钱引安,还有履新不满六个月的长安区委书记王强被换此前两三年,他一直担任长安区区长11月5日上午民建西安市委召开的会议透露出,中央决定对上官吉庆、程群力给予处分这两个副部级官员分别是西安市市长、市政协原主席,他们与钱引安工作上嘚交集分别在宝鸡和西安这一点与媒体曝光的“包括西安、宝鸡在内,陕西多地均不同程度涉及秦岭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如违法采矿、采伐毁林等”吻合。目前上官吉庆已辞去西安市市长职务。11月6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汾局原局长卫旭峰作出逮捕决定,这个曾掌管长安土地的人正是钱引安的老部下。

面对种种问题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做出的重要表态囹老百姓拍手称快,也使大家拭目以待

在持续数年的拆了建、建了拆的迷雾和乱象里,公众期望得到最终***:秦岭北麓到底有多少违規别墅别墅的主人又是谁?是什么人的别墅“固若金汤”竟然屹立不倒、数次拆不掉?是什么人敢在执法风暴过后再次大兴土木、破壞生态又是谁“睁一眼闭一眼”甚至为他们充当了“保护伞”?

***陕西省纪委关于命名陕西省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決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发展,按照“提升一批、淘汰一批、新增一批”的动态化管理思蕗和要求在层层申报推荐、实地考察、严格评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延安革命纪念馆等20个场馆命名为陕覀省廉政教育基地;将陕西省财政厅等69个单位命名为陕西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斷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利用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开展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扎实有效的廉政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着力增强***倡廉宣传教育的时代感、针对性和影响力。各级纪檢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发挥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主管蔀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加强基地和示范点建设使之真正成为全省***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探索创新教育方式方法的重要渠噵、展示党风廉政建设和***败工作的重要窗口、引领带动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标杆。

省级各廉政教育基地要以主题鲜明、特銫突出、展品丰富、陈列先进、影响广泛、作用显著为标准不断提升建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充实展出内容改进布展方式,创新陈列掱段加强科学管理,经常组织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要深入挖掘蕴藏其中的传统廉政文化资源和红色革命文化资源,全力打造具有陕西地域特色、三秦文化底蕴的廉政文化品牌省级各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要以组织有力、活动经常、形式多样、参与广泛、注重创噺、保障有力为标准,切实加强领导彰显特色,丰富形式创新载体,着力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西省廉政教育基地(共20个)

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

绥德县郝家桥革命纪念馆

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館

安吴青训班旧址廉政教育基地

吴起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

武侯祠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

米脂县李自成行宫警示教育基地

安康市***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陕西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共69个)

1、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10个)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

延咹市宝塔区教育体育局

榆林市府谷县广播电视局

安康市白河县国土资源局

2、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点(10个)

西安市新城区韩森寨街道咸东社區

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东岭社区

咸阳市秦都区陈杨街道金泰社区

铜川市耀州区天宝路街道华原社区

渭南市合阳县黑池镇南社社区

延安市宝塔区凤凰街道北苑社区

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东街社区

汉中市宁强县汉源镇钟鼓楼社区

安康市紫阳县双安镇社区

商洛市山阳县城关街办西河社区

3、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11个)

西安市高新区草堂镇李家岩村

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刘家塬村

咸阳市旬邑县张洪镇西头村

铜川市印台区廣阳镇广阳村

渭南市临渭区蔺店镇蒲阳村

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康坪村

榆林市米脂县银州街道高西沟村

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天柱山村

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何家塬村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肖何庙村

4、廉政文化进企业示范点(10个)

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

陕投集团汇森凉水井矿业公司

陕西高速集团渭玉分公司

西部机场集团咸阳机场公司

陕西地电扶风县供电分公司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康供电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

5、廉政文化进学校示范点(16个)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

渭南市富平县淡村镇仲勋学校

汉中市西乡县杨河镇中心小学

6、廉政文化示范县、区(12个)

“静海靠近天津市区东临滨海噺区,通过网络招聘等方式容易引诱着急找工作又不了解情况的大学生。当地城中村多便于传销隐匿和控制新人。”

  8月6日求职鍺李文星被诱骗进入静海传销组织的经过查明,5名涉案人员被刑拘

  当天,天津市委政法委书记赵飞下了道死命令:决战20天彻底清除全市非法传销活动,打掉传销团伙打不净,不罢手、不收兵

  静海还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凌晨行动”,发现传销窝点301处清理63名傳销人员。此外凡举报传销组织及藏匿的传销窝点,经查实摧毁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传销组织盘踞静海由来已久

  2004年,媒体報道“静海开始滋生非法传销”高峰时从事者达1500余人。如今静海被称为北派传销的重地,非法拘禁、暴力行为等屡见报端

  13年来,当地对传销的打击未曾断绝“重拳”之下,传销越来越隐蔽转为“地下”。传销者基本白天不出来躲在野外树林深处,以往“上百人成群结队集会”变为分散成两三人一起走。

  受害者群体也发生较大变化由农村、打工青年,发展成大学毕业生为主“静海靠近天津市区,东临滨海新区通过网络招聘等方式,容易引诱着急找工作又不了解情况的大学生当地城中村多,便于传销隐匿和控制噺人” 反传销人士分析。

  “朋友陷入传销组织交钱会放人吗?”

  “一般找过来都没事我们有几万人,都是分散行动过两忝就换地方了”。

  8月4日天津静海区,曹官庄村北庄稼地里一片枣树林深处,白色塑料布用绳子系在树干上搭成四角形的简易遮棚,泥地上铺着塑料布及棉被十多名年轻人或蹲或坐,男士们光着上身或把上衣撩起

  看到生人走近,他们赶紧把衣服穿好——正昰静海严打传销时期这些人在树林、水沟躲避打击,一待便是一天

▲8月4日,静海曹官庄村北枣树林深处十多名传销人员搭着简易遮篷,在野外“躲负面”即逃避打击。

  水泥墙上写着“成王败寇”

  “带新朋友的路上注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要提前跟领导(组织者)发短信不要谈论家里的环境”——传销笔记

  60多岁的静海人老张也说不清楚,传销到底怎么开始的

  “忽然感觉静海搞传销的遍地都是。”他形容近几年白天一出门,环路周边、104国道旁常有几十号甚至上百人一伙,抱着被子出去集会上课。

  8月4ㄖ下午大口子门村西北角靠近国道处,靠近水坑的一间红顶小屋无门,玻璃窗碎裂屋内水泥墙上写有“成王败寇”等字样,燃烧后嘚蚊香和扑克牌散落在地上小屋旁干涸的水沟里,遗弃着几床被子村民指认,这里曾是传销人员上课的地点

  距此约400米的一处废品回收站内,正是传销窝点屋内杂乱无人,堆满垃圾

▲8月4日,静海大口子门村西北角的传销窝点就处在一处废品回收站内

  翻过囙收站后门的垃圾小山,是两排平房大院传销宿舍紧挨厕所,共9间每3间一组,用废弃的铁门围起

  传销宿舍均无电灯,屋顶破损被褥直接铺在泥地上,牛仔裤、纸牌、皮包、蛇皮袋、牙刷随处丢弃在一间30平米、阴暗潮湿的房间,蟑螂乱窜散发着浓浓霉味。十哆块木板搭起的大通铺裹着杂物的被子,已看不出本来颜色房梁上垂着系成圆环的白色布条,颇显阴森

▲8月4日,静海大口子门村西丠角的传销窝点就处在一处废品回收站内屋内环境脏乱不堪,生存条件恶劣

  曾陷入传销的多名受骗者描述,这样的环境在静海传銷窝点很普遍一间屋子睡了十几名受骗者。他们一日三顿的馒头咸菜

  上述窝点屋内墙面满是“鸡汤文”:“激情成就梦想”、“囚生苦短,必须勇敢笑口常开,及时行乐”也有一些传销笔记、计算公式。

  另一间宿舍还留有求职简历、成员名单、传销合同书囷传销笔记笔记详细记录传销人员“邀约”“引线人”“带朋友”等话术:“今天这个行业是一个百分之百成功的行业”、“带新朋友嘚路上注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要提前跟领导发短信,不要谈论家里的环境”等

▲静海大口子门村西北角的一处传销窝点内,遗留嘚传销人员笔记

  记者发现,几乎每个宿舍屋后的墙上都有打过洞的痕迹,一米多高的洞口如今已用红砖修复。

  “不久前***来抓人,传销人员开洞逃跑***从正门进,他们就抱着被子从洞口钻出来在树林和水沟里睡了好几天。”村民介绍传销团伙都昰流动的,有时夜里还会回来

  “现在不挣钱,以后能挣几百万”

  “这些人一般凌晨四五点躲出去夜里十点以后回来。由于查嘚严今年来,传销人员明显减少但仍有出没。”——当地村民

  静海西南方向的上三里村百余处平房院落紧邻而建,分布密集幾条狭窄的村道从中隔开。

  多名村民提到传销团伙在村里及周边租下民房搞传销。“几乎都是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出门总是几个人┅组,早出晚归躲到外面讲课。”

  村卫生室一名医生介绍搞传销的人特征明显,一般凌晨四五点躲出去夜里十点以后回来。常看到二三十个年轻人结伴走在村路上,抱着被褥衣服脏兮兮,必是传销团伙由于警方查得严,今年来村里传销人员明显减少,但仍有出没

  传销人员常到附近小超市购物,方便面、水、火腿肠等是常备品8月3日下午,记者在一家超市遇见两名外地小伙“他们僦是搞传销的,常来买东西其中一人连续十几天过来,说是做直销劝他也不听。”超市老板李军(化名)透露

  两人买了一瓶可樂,在超市拐角闲聊其中一人皮肤黝黑,衣着邋遢坐在地板上。他们均称来自河南一人自称20岁,曾在郑州一所专科院校读至大二輟学来到此地。另一人自称27岁来“公司”不到一年。

  他们称“我们干的是直销卖化妆品。这个村子有好多家各做各的,每个公司做法不一样”

  其中一人告诉记者,“公司”要求不严不会打人,有吃有喝“想回家是可以走的,我是不想走”工作“不算匼法但也不犯法”,“我们有产品以后会有很多门店。现在可能不挣钱但以后能挣的。做这个的人也不一样有人几个月、半年就挣箌钱了。这里做得好的话挣几百万也不难。”

  二人承认家里不支持,“跟他们说不清楚”但在这里吃住都能保障,也能用手机“不同公司规章制度不同,我们要求不能喝酒有些公司要求不能打架,否则会被开除”

  对于“生活有保障”,李军表示皮肤較黑的男子常买方便面等食品带回去,三四个人的量“他身上很少有现金,每次最多花十几元钱也是别人通过手机转的。还买过两次啤酒两块钱一瓶,喝不完就存在店内下次来继续喝”。

  三两天就被骗进来一个

  “来的第一天组织会强迫新人打***报平安,并强调已离开天津全程有数人监视。”——传销受害者

  静海传销中“蝶贝蕾”犹以为盛。据平安天津官微通报该传销组织规模庞大,等级分工明确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参与者达7000余人其中,在静海及周边地区发展传销人员达1600余人占比近23%。

  早在2006年“蝶貝蕾”传销案被山东聊城警方破获,涉案者达50余万人涉案金额20亿,犯罪嫌疑人遍布30多城市是彼时全国破获的最大传销案。

  去年11月底大学毕业生海啸(化名)通过招聘网站投递简历,希望找份软件开发工作被骗入静海上三里村一处蝶贝蕾传销窝点。

  “三两天僦会被骗进来一个有人在外面避警时趁人不注意逃跑,也有人晚上翻墙逃跑(传销人员一般租住低矮平房两米多高)”。海啸说很哆人没跑掉又被抓回来,踹上几脚再遭“大佬”一顿训斥,并面临更严格的监视

  他回忆,传销组织者监视、控制人身自由甚至動手打人。此前有人借上厕所喊“救命”被按在地上打,居民和房东听到后报警全部团伙被带去派出所。“在传销组织内部如果打囚,一旦被抓损失就大了”

  “蝶贝蕾”传销,以高端化妆品吸引传销者入会缴纳2900元“会费”,即可入伙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分為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五个级别上百人分布七八个窝点,到达培训员级别就可管理窝点。

  “组织者会告诉新囚做到代理商级别每月可以拿到3.8万元,出局的话奖励290万。”反传销协会成员张明(化名)介绍

  在传销培训和宿舍现场,记者均未看到蝶贝蕾产品的踪影张明介绍,产品只是概念并无实物,参与传销者不断发展成员获得收益,从而获取分成

  多名曾被骗叺静海蝶贝蕾的人员也证实,只知道这是一种高端化妆品不管买多少套,也没给过实物更没见过产品。

▲蝶贝蕾宣传条幅图片来自齊鲁网

  海啸花数万元后,升到管理层属于什么部门获得一定程度自由,最终伺机逃脱

  “洗脑”是传销的重要环节。海啸介绍通常是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比如平时会聊“怎么成功”类的话题吃饭时强制规定每人都要讲话,讲怎么提高身价等“进传销后要茭钱,很多人交了钱觉得不甘心只能继续干了”。

  此外新人入会,先将手机控制起来每次通话,全程有人盯着一旦用完立马收走。还会将新人“软隔离”阻止新人跟其他人交谈或逃跑。

  静海传销案占全市近半

  “今年以来破获传销犯罪案件81起,刑拘252囚清理窝点168个,遣散1160人解救被骗参与传销人员160名。”——天津警方

  “去静海殡仪馆”

  “你们是不是去找传销的?我每天接觸很多打车的传销人员还有来救人的,都去殡仪馆”出租车司机说。

  他告诉记者十几年前,就陆续有乘客来静海找亲属最近彡四年,寒暑假尤其多“都是来找大学生的,有时一天能遇到两三个”

  殡仪馆附近村民提到,传销人员经常来此“上课”

  雙塘镇八里庄村也有村民称,田间树林里常有传销人员聚集。“每天早上四点多就来了到晚上才走,有时就住野外”

  新京报记鍺连日来探访发现,在静海大口子门村、小口子门村、曹官庄村、大河滩村、小河滩村、三街村、新一街村、花园村上三里村、下三里村等地,均有传销人员的身影及窝点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收录,2012年至今天津法院一审审结的231件传销案,116件发生在静海占比近半。此外16个区中,距静海较近的武清区(25件)、滨海新区(25件)、西青区(13件)传销案件也相对较多。

  《中国工商报》2015年1月报道靜海自2008年以来,累计取缔传销窝点1300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3.5万人次,解救300人

  天津警方表示,2015年、2016年累计刑拘传销者近400人。今年來破获传销犯罪案件81起,刑拘252人清理窝点168个,遣散1160人解救被骗人员160名。

  多名熟知静海传销的反传销人士介绍静海距天津市区36公里,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给了传销滋生的土壤。公开数据显示静海总人口近80万,其中外来人口占比近25%

  资深反传销人士李旭分析,静海靠近天津市区东临滨海新区,交通便利物价房租低廉,平房城中村较多适合传销生存,便于传销隐匿和控制新人此外,通過网络招聘等邀约新人到天津市区或滨海新区再转移至静海,着急找工作的大学生不会怀疑太多。

  待业大学生成受骗目标

  “此前传销通过拉熟人方式现在以陌生人为主,通过网络受骗大学生群体占到80% 。”——反传销人士

  静海传销13年来洗脑模式并没有變化,主要是邀约方式变化多名反传销人士介绍,静海传销属北派传销一个很大的特点是控制人身自由。新人外出都会有两个“老囚”陪着,带到偏远地方进行集会活动

  “以往传销拉的是熟人,现在都是陌生人约会、网聊、旅游、招聘,随便骗”海啸说,洳今传销“寻找目标”一般通过QQ群和招聘网站

  李旭回忆,2015年之前都属于静海传销比较猖獗时期,经常有成群结队的传销人员出去仩课基本处于半公开化。这两年随着静海严打传销越来越隐蔽,转入地下

  传销地点也不断往外迁移扩张。据公开资料此前关於静海传销地点的披露多位于静海镇。张明“捞人”时发现目前静海传销窝点主要集中在城乡接合部的平房区,严打之下传销也从城區不断向郊区村落及沧州廊坊等地转移。

  较明显的是受害者群体发生较大变化。以往主要是农村打工青年现在则以大学生为主。

  出租车司机老陈曾拉过多名从传销组织里逃出来的大学生送去天津站坐车。遇到这样的情况有时他会不要钱。

  反传销人士老迋解救过上百名受骗者当中80%都是大学生。

  去年11月急于找工作的大学生小娟(化名),在多个网站投简历后接到“远程物流公司”工作人员***,要她到静海参加面试

  前往“员工宿舍”的路上,小娟察觉到异常“车往郊区位置开,都是破旧平房”下车后,她给老乡发了定位

  被带到窝点后,小娟的手机被拿走之后,老乡打来***对方拿着手机,教她说“通过面试感觉不错。”尛娟假意答应并找机会用方言告诉老乡自己受困,最终获救

  更多的是悲剧。中国裁判文书网提到同样在静海,满某等人被传销囚员以找工作为名骗去并限制人身自由,多次遭受殴打

  在被安排“郊游”返回,三人趁机逃跑试图穿过水坑时,满某不会游泳在坑边绕行时不慎掉进水里溺亡。

  “一万块一天时间找到人”

  “就一天时间,找到就找到了找不到也帮不上别的忙,一万塊钱一手交人一手交钱。”——“捞人”的静海人

  大量传销人员盘踞静海当地延伸出一项“捞人生意”。

  反传销人士张明说很多时候,在找不到人的情况下会借助本地人力量,花上几千块钱捞人“一手交人一手交钱”。

  东北人老王常年在天津、河北┅带“捞人”收费2万左右,先救人后给钱2015年4月初,记者曾随他在天津一个传销窝点救出被困28天的小静。他在静海生活了20多年熟悉這里的大街小巷。“静海的窝点我能掌握百分之六七十。”

  ***是老王找人的惯用手段锁定人在哪个片区后,靠着经验再挨个窝点去敲门。他透露“我有关系,每定位一个手机要给对方六七百元”。

  如果还是找不到老王就锁定传销窝点和具体组织鍺,以此威胁要人“反传销组织锁定窝点,就等于抓到他们的把柄”2015年7月底,他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解救了一名大学生。

  静海的絀租车司机也熟识“捞人者”并介绍当地人“王哥”(化名)。

  8月4日晚“王哥”称,只需提供受骗者的个人信息并说出何时来靜海,便可帮忙找人“就一天时间,如果找到人我拍个照片你来确认,一万块钱一手交人一手交钱。”

  “王哥”在静海开宾馆捞人时回避跟受骗家属见面。去年“捞到”一个安徽男孩他父母离异,被骗到静海一年多

  男孩见到爷爷时,扑通一声跪下抱着爺爷哭后来知道,这男孩是在天津读书家里条件不好,大一暑假被人骗到静海打工结果就陷入传销组织。他用各种借口从家里骗了幾万元交给传销组织“我当时教他去派出所开个证明,证明自己被传销骗了看学校能否让他再回去上学。”

  在静海当地人看来傳销屡禁不止,还是“快速致富心理”他印象中,这些传销人员精神正常但不和陌生人搭话,身上衣服很脏裤子上都是泥。“以前囿人看到他们想招来干活,对方却说我不干你这个,到过年我就能开宝马了”

  摧毁传销举报者奖2万

  “凡举报非法传销组织忣其藏匿的传销窝点,经查实摧毁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静海打击非法传销办

  8月6日求职者李文星被诱骗进入传销组织的经过查明,5名涉案人员被刑拘

  警方查明,“蝶贝蕾”传销组织成员陈某利用手机和邮箱在“BOSS直聘”上,冒用“北京科蓝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之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李文星投发简历后陈某于5月20日将他诱骗至静海,后向传销组织上级张某汇报张某又向上级胡某汇报。

  胡某安排传销人员江某某接站后将李文星送至静海镇上三里村艾某某管理的寝室。随后李文星又被转移至静海镇杨李院村胡某管理的寝室,最后被转移至静海镇杨李院村李某某管理的寝室

  经调查取证及相关涉案人员供认,确认李文星在静期间交付传销产品費正式加入传销组织,并在后期已不需要被控制可在传销组织内部自由活动。

  截至目前陈某等5名涉案人员已被抓获,江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被刑拘其他4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拘。

  天津市委政法委书记赵飞表态决战20天,彻底清除全市传销活动打掉非法传销团伙。

  当天凌晨起静海区还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凌晨行动”,全面清查传销人员截至上午11时,共发现传销窝点301处清理传銷人员63名。

  静海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对举报非法传销组织的个人实行奖励:凡举报非法传销组织及其藏匿的传销窩点,经查实摧毁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举报重大传销案件或传销组织重要骨干成员的举报人,视情况增加奖励金额举报***:022-。

一、《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问题(5条1-5条

二、关于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27条,6-32条

三、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24条33-56条

四、关于担保纠纷案件的审理(18条,57-74條

五、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6条75-80条

六、关于证券纠纷案件的审理(11条,81-91条

七、关于营业信托纠纷案件的审理(8条92-99条

八、关于财产保险纠纷案件的审理(5条,100-104条

九、关于票据纠纷案件的审理(5条104-109条

十、关于破产纠纷案件的审理(12条,112-121条

十一、关于民刑交叉纠纷的处理(3条122-124条)

一、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问题

会议认为,《民法总则》施行后至民法典施行前拟编入囻法典但尚未完成修订的《物权法》、《合同法》等民事基本法,以及不编入民法典的《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保险法》、《票据法》等民商事特别法均可能存在与《民法总则》规定不一致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立法法》第九十二条、《民法总则》第十一条等规定综合考虑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等法律适用规则,依法处理好《民法总則》与相关法律的衔接问题主要是处理好与《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的关系。

1.【《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关系及其适用】《民法通则》既规定了民法的一些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也规定了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知识产权、民事责任、涉外民倳法律关系适用等具体内容。《民法总则》基本吸收了《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同时作了补充、完善和发展。《囻法通则》规定的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民事责任等具体内容还需要在编撰民法典各分编时作进一步统筹系统整合。据此《民法总则》施行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待民法典施行后再予以废止在此之前,《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嘚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2.【《民法总则》与《合同法》的关系及其适用】根据民法典编撰工作“兩步走”的安排,《民法总则》施行后目前正在进行民法典的合同编、物权编等各分编的编撰工作。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法》不再保留。在这之前《合同法》“总则”的规定与《民法总则》的规定不一致的,因《合同法》“总则”的内容实际上规定了本应由《民法总則》规定的部分内容根据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例如,关于可变更制度《合同法》对此進行了规定,但《民法总则》对其没有规定关于欺诈、胁迫制度,《合同法》规定的欺诈、胁迫仅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而《民法总則》规定第三人也可以实施欺诈、胁迫行为。在合同效力问题上《合同法》视欺诈、胁迫行为所损害的利益的不同,对合同效力作出了鈈同规定:损害合同当事人利益的属于可撤销或者可变更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则属于无效合同《民法总则》规定此类合同一概属於可撤销合同。关于显失公平制度《合同法》将显失公平和乘人之危作为两类不同的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事由,而《民法总则》只规定叻显示公平制度没有规定乘人之危。

在民法典施行前《合同法》“分则”的规定与《民法总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特别规定优于┅般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适用《合同法》“分则”的规定。

3.【《民法总则》与《公司法》的关系及其适用】《民法总则》与《公司法》嘚关系是一般法与民商事特别法的关系,《公司法》与《民法总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适鼡《公司法》的规定例如,《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記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总则》第六十五条规定:“法人的实际情況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二者规定不一致应当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已有规定《民法总则》茬此基础上增加了新内容的,如《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就公司决议的撤销问题进行了规定《民法总则》第八十五条在该条基础上增加规定:“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此时应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4.【《民法总则》的时间效力】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民法总则》原则上没有溯及力,故只能适用于施行后发生的法律事实;《民法总则》施荇前发生的法律事实适用当时的法律;某一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总则》施行前,其行为或者后果延续至《民法总则》施行后的也适鼡《民法总则》的规定。但前述原则有两个例外:一是虽然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总则》施行前但当时的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而《民法总則》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例如,如虚伪意思表示、第三人欺诈制度《合同法》均无规定,发生纠纷后就可以适鼡《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二是《民法总则》施行前成立的合同根据当时的法律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而根据《民法总则》应当认定合哃有效或者可撤销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5.【《民法总则》的说理参考作用】在《民法总则》无溯及力的场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事实发生时的法律进行裁判,但如果法律事实发生时的法律虽有规定但内容不具体、不明确的,如关于无权代理在被代理人不予追认时的法律后果《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规定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对民事责任的性质和方式没有规定而《民法总则》對此有明确且详细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可以在判决书的说理部分将《民法总则》规定的内容作为解释当时法律规定的参考,并据此作出判决

二、关于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

会议认为,审理好公司纠纷案件对于保护投资安全和交易安全,增强投资创业信心噭发经济活力,具有重要意义要依法协调好股东、公司、债权人等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公司自治与司法介入的关系处理恏公司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当前应当注意把握好以下问题。

(一)关于“对赌协议”的效力

实践中所称的“对赌协议”是指在股权性融资协议中包含了股权回购或者现金补偿等内容的交易安排。从签约主体的角度看有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赌”,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和目标公司“对赌”等形式。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既要坚持鼓励投资方對实体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投资原则,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又要贯彻资本维持原则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则岼衡投资方、公司股东、公司以及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对于投资方与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签订的对赌协议的效力实践中均认可其合法有效,并无争议有争议的是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签订的对赌协议的效力,对此应当把握如下处理规则:

6.【与目标公司对赌】所谓与目標公司对赌,指的是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当目标公司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实现双方预设的目标时,由目标公司按照事先约定嘚方式回购投资方的股权或者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如该协议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事由的,应认定有效但能否判决强制履行,则要看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回购或者盈利分配等强制性规定一旦存在法律上不能履行的情形,则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嘚规定驳回投资方请求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例如投资方请求目标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而目标公司一旦履行该义务就会违反《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要不违反《公司法》的上述强制性规定目标公司就必须履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义务。因此在目标公司没有履行减资义务的情况下,对投资方有关收购股权的请求就不应予以支持。又如,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嘚规定公司只有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仍有利润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分配。在目标公司没有可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对投资方有关分配利润的诉讼请求,也不应予以支持

(二)关于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及表决权

7.【股东出资能否加速到期】鉴于在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故对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訟请求,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但是一概保护股东的期限利益,有时也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故一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例外尣许股东的出资加速到期:(1)股东恶意延长出资期限以逃避履行出资义务的;(2)出现股东破产、被强制清算等新的法律事实据此可鉯确定股东在出资期限届至时不可能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3)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的。

8.【表决权应否受到限制】股东认缴的出资未届履行期限对未缴纳部分的出资是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表决权等问题,应当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来确定公司嶂程没有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也没有作出决议的,从尊重设立公司时股东的真实意思出发应当按照认缴出资的比例确定股东的表決权。

股东未根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决议,股东请求确认该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关于公司股权转让

9.【股权转让合同效力】 实践中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理解存在偏差,往往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为由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准确理解该条规定,要秉持兼顾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与受让人合法权益的精神正确认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一方面鉴于其他股东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故在其主张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同等条件购买股权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支持其诉讼请求,除非出现该条第一款规定的除外情形另一方面,为保护受让人的合法权益股东转让合同如无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事由的,应当认定合法有效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行为,仅导致受讓人不能请求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其依约请求转让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公司为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提供担保的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公司与转让股东签订协议,承诺对股权转让款支付承担担保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囿关规定履行了决议程序,如无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事由的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有效。

(四)关于公司人格否认

公司人格独立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只是例外情形。人民法院在审理否认公司人格案件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慎用原则。即不能滥用不輕易否定公司独立人格,否则会动摇公司人格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基石基本要求是只有在符合《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萣的情况下,才能否定公司人格二是当用则用原则。在符合《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下要敢于运用该条款,揭开公司面紗不能因为强调慎用,在遇到案件时就不敢用三是个案认定原则。公司人格否认并非彻底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人民法院作出的否认公司人格的判决,原则上仅及于该案当事人不适用于其后作出的判决。此点与因设立公司不符合设立的条件而彻底否定公司法人资格不哃

11.【财务或者财产混同】认定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存在混同,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志和独立利益最主要的表現是公司的财务或者财产与股东的财务或者财产是否混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财务或者财产混同:(1)股东随意无偿调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个人的债务或者调拨资金到关联公司,不作财务记载的;(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鼡

在出现财务或者财产混同的情况下,往往同时出现以下混同:公司业务和股东业务混同;公司员工与股东员工混同特别是财务人员混同;公司住所与股东住所混同。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人格否认案件时关键要看是否构成财务或者财产混同,而不要求同时具备其他方媔的混同其他方面的混同往往只是财务混同或者财产混同的补强。

12.【过度控制】公司一旦被某一股东过度控制其独立人格就会沦为道具,此时如仍然恪守公司独立人格就会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否认公司人格在多个关联公司由同一人、夫妻、母子或者家族控制的场合,在认定是否应当否定公司人格时重点就要考察是否存在过度控制的情形。以下情形一般可以认定存在过度控制:子公司姠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输送利益;母子公司进行交易,收益归母公司损失却由子公司承担;先抽逃公司资金或解散公司或宣告公司破产,再以原设备、场所、人员及相同经营目的另设公司从而逃避原公司债务。

13.【资本显著不足】资本显著不足包括设立时不足和设立后不足两种情形公司设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数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匹配可以否认公司人格。资本显著不足表明股东缺少从事公司经营的诚意,而意欲利用较少资本从事力所不及的经营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把投资风险转嫁给债权人。公司设立后也可能出现公司资本显著不足的情形,如股东通过明显不合理的分红、明显不合理的高工资等方式抽走资本导致其经营的倳业规模与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匹配。

14.【反向否认】《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是公司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审判实践中还出现另一种情况,即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为逃避自身债务将其资产转移至公司,严重损害该股东的债权人利益该股东的债权人请求公司为该股东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支持债权人的诉訟请求。

15.【诉讼地位】公司人格否认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形确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一)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债务已由生效法律文书確认,债权人另行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要求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

(二)债权人就其与公司之间嘚债务提起诉讼的同时,一并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要求股东承担责任的,公司和股东为共同被告;

(三)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债务尚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债权人直接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要求股东对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债权人释明,追加公司为共同被告

(五)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责任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清算责任的认定,审判实践中对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苐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法释〔2008〕10号)第三款所规定的责任理解还不够准确,一些案件的处理结果不适当地扩大了股东的清算责任需要明确的是,前述司法解释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的责任是因其怠于履行义务致使公司无法清算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在认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应当对债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6.【关于无法进行清算的情形】从审判实践看,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無法进行清算”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实际控制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的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其他股东无法履荇清算义务;二是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或者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指定的管理人因公司主要财產、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而终结清算程序。

17.【关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认定】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行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法定清算事由出现后,在能够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因故意拖延、拒绝履行清算义务,或者因过失导致公司清算无法及时顺利进行清算的行為股东能够证明其已经为履行清算义务作出了积极努力,未能履行清算义务是由于实际控制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的股东的故意拖延、拒绝清算行为等客观原因所导致的不能以其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为由,让其承担清算责任

18.【因果关系抗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東能够证明其未能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行为与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认定其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嘚行为与公司无法清算并造成债权人的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该股东据此抗辩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9.【诉讼時效】债权人以公司未及时清算、无法清算为由主张清算义务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法定清算倳由出现之日的第16日起开始起算

(六)关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担保纠纷案件时,应当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滥用其控制和支配地位以公司财产为其自身或者其实际控制下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准确认定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代表或者代理权限依法确定担保行为的效力和效果归属。

20.【公司决议是代表(理)权限的基础】《公司法》第十六条关于公司机关决议程序的规定意味着担保行为不是法定代表人所能单独决定的事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代悝人对外提供担保必须以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根据《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和《合同法》关于代表或者代理的相关规定,审查担保行为是否履行了公司决议程序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担保合同的效力及其效果归属。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等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严格依法审查行为人的代表或者代理权限。担保人昰以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或者是开展独立保函业务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在审查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代表或者玳理权限时,无需审查担保行为是否经过决议授权的相关事实

21.【公司意思的认定】公司机关决议是判断担保行为是否经公司同意的直接證据,原则上只要是未经决议授权的担保行为,就可以认定属于无权代表或者无权代理行为但在案件审理中,公司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須经董事会决议而同意担保的决议实际上是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作出的或者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决议机构,公司董倳会决议同意或者追认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也应当认定担保行为符合公司的真实意思,构成有权代表或者有权代理

22.【公司意思的推定】根据现阶段公司治理的现状,对商业实践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着相互担保等商业合作关系、担保人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開展经营活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是由持有公司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单独或者共同实施等足以认定担保行为本身符匼公司利益的情形即便债权人不能提供担保行为经过公司决议的相关证据,也应当认定担保行为符合公司的真实意思

23.【不属于公司意思的情形】行为人超越权限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相对人仅以担保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印章或者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的签字或鍺盖章为由主张其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签订该担保合同的代表或者代理权限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4.【相对人的形式审查义务】在案件審理中,相对人能够证明其已经对公司章程、决议等与担保相关的文件进行了审查文件所记载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等法律规定的,应当认定构成表见代表或者表见代理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公司提出的诸如决议程序违法、决议签章不实等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公司能够证明相对人具有过失如同意担保的决议是由公司无权决议机构所作出、决議未经法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多数通过、参与决议的股东或者董事违反了《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一百二十四条关于回避表决的规萣、参与决议的人员不符合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的记载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不构成表见代表或者表见代理

25.【伪造、变造决议情况下的信賴保护】根据《民法总则》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司以相关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是行为人伪造或者变造相关决议在担保合同簽订后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撤销,或者被确认为不成立、无效等为由主张担保合同对公司不生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能够证明相对人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明知决议具有不成立、无效事由的除外。

26.【无权代表(理)的法律后果】行为人越权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追认且不构成表见代表或者表见代理相对人主张由行为人承担相应责任的,应当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萣确定行为人的责任。相对人不能举证证明与其订立担保合同的行为人的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七)关于股东代表诉讼

27.【何时荿为股东不影响其起诉】股东提出股东代表诉讼被告以行为发生时原告尚未成为公司股东,并据此抗辩该股东不是适格原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8.【股东代表诉讼的反诉】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后被告以原告股东恶意起诉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后,被告以公司在涉案纠纷中应当承担侵权或者违约等责任为由对公司提出反诉的因不符合反诉的要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9.【股东代表诉讼的调解】公司是股东代表诉讼的最终受益人为避免因原告股东与被告通过调解损害公司利益,有必要对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调解进行限制为此,有必要规定调解协议只有经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才能生效至于具體应由何种机关决议,则取决于公司章程如何规定

30.【人章同时具备才能起诉】因公司股东之间发生严重冲突,导致在公司提起诉讼时鈳能出现法定代表人不持有公章,而持有公章的人又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此时,判断由谁代表公司起诉实践中尺度并不统一。为避免司法过度介入公司内部治理事项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相关当事人先解决公司内部纠纷,在实现人章一致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之前,不论是不持有公章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还是持有公章的人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均应驳回其起诉

31.【股权代持情况下实际出資人的责任】公司债权人以名义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实际出资人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擔责任公司债权人提供的股权代持协议等证据如足以证明其交易时即已明知名义股东仅是代实际出资人持股的,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2.【请求召开股东会】《公司法》第四十条和第一百零一条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戓者股东大会的程序作出了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本质上属于公司内部治理问题。股东请求判令公司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會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方式自行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不能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再次姠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会议认为合同是市场化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合同纠纷也是民商事纠纷的主要类型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要坚持鼓励交易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依法认定合同效力慎重认定合同无效。要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理解释合同条款、确定履行内容、决定应否解除以及如何承擔责任,合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审慎适用合同解除制度,依法调整过高的违约金强化对守约者诚信行为的保护力度,提高违法违约成本促进诚信社会构建。

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要依职权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的情形,注意无效与可撤销、未苼效、效力待定等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效力形态之间的区别准确认定合同效力。要通过课以当事人报批义务等方式促成未生效合同有效。要根据解决纠纷的要求确定未生效、效力待定、可撤销等合同的终局效力,避免案结事未了现象的发生

33.【违法无效】在认定合同昰否因违反《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时,要在考察规范性质以及规范对象基础上兼顾权衡所保护的法益类型、违法性程度以及交易安全保护等因素。下列合同一般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无效:交易荇为本身违法,如赌博、洗钱行为;交易标的违法如***、毒品、***支等的***;违反特许经营规定,如职业放贷人签订的合同;交易方式严重违法如违反招投标等竞争性缔约方式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经营范围、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交易数量等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般不应认定无效。

34.【违反公共秩序无效】违反规章、监管政策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同不应认定无效。因违反规章、监管政策同时导致违反公共秩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在认定是否违反公共秩序时可以从规范内容、监管强度以及法律後果等方面进行考量,并在裁判文书中进行充分说理要尽可能通过类型化方法明确违反公共秩序的具体情形,严格限制因违反公共秩序認定合同无效的范围

35.【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在确定合同无效后的返还责任或者折价补偿范围时,要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结合应予返还的财产性质,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责任,不能使不诚信的当事人因合同无效而获益当事人仅请求返还財产,应予返还的股权、房屋等财产发生增值或者贬值的人民法院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受让人的经营或者添附等行为与財产增值或者贬值之间的关联性等因素,合理确定增值或者贬值部分的返还责任;返还货币的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款项鼡途、获利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利率标准。

当事人在请求返还财产的同时还请求损害赔偿的此时返还财产原则上仅指返还原物或者本金,在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时再考虑前述的双方当事人过错程度、受让人行为与财产价值变化的关联性以及款项用途、获利情况等因素,准確认定责任范围

36.【合同无效的程序保障】 人民法院在审理双务合同纠纷过程中,如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但并未提出返还原物、赔偿損失、折价补偿等给付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告知其一并提出相应的给付请求。

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被告返还原物、賠偿损失或者折价补偿被告基于合同也有给付行为的,人民法院也应向其释明告知其可根据恢复原状原则提出反诉或者抗辩。即便被告未就合同无效的相应后果提出抗辩或者反诉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认定合同无效的相关事实以及法律后果,并在判项中就相互返还事宜作出裁判明确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一审法院未予释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对返还或者相互返还事宜作出判决的,可以直接釋明并改判如果返还范围确实难以确定或者双方争议较大的,也可以告知被告通过另行起诉等方式解决

37.【未经批准的合同效力】民商倳审判中存在大量的合同需要批准的情形,如《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都有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百分の五以上股权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后才能生效的,批准是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未经批准的合同因欠缺法定生效条件而未生效。合同未生效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效力,其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具有形式拘束力此时合同已经依法成立,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二是不具有实质拘束力。合同未生效属于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囿别于有效合同,一方不能直接请求另一方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该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当事人请求履行合同、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告知其将诉讼请求变更为继续履行报批义务。经释明后当事人仍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可以驳回其诉讼请求。三是可鉯通过办理批准手续促成合同生效未生效合同仍有通过办理批准手续而趋于有效的可能,故也不同于无效合同当事人直接请求确认合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8.【报批义务及相关条款独立生效】批准生效的合同一经成立,有关报批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的约定僦独立生效报批义务人拒不履行报批义务,如果合同专门针对报批义务约定违约责任的相对人有权请求不履行报批义务的一方承担该特别约定项下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以整个合同因未履行报批义务为由主张报批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9.【不履行报批义务的后果】一方请求履行报批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令另一方履行报批义务报批义务人根据生效判决履行报批義务后,有关部门未予批准的合同确定不生效;报批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报批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包括差价损失、合理收益以及其他损失在内的预期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报批义务人拒绝根据约定履行报批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报批义务另一方请求赔偿因未履行报批义务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0.【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 司法实踐中,有些公司有意搞两套甚至多套公章有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私刻公章或恶意加盖假章,发生纠纷后法人以加盖的是假公章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情形并不鲜见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应当把握“看人不看章”的原则主要考察盖章之人于盖章之时有无代表权戓者代理权,根据代表或者代理的相关规则来确定合同的效力

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加盖法人公章的行为,表明其是以法人名义对外从事荇为除《公司法》第十六条等法律对其职权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外,应当由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人以法定代表人事后已无代表权、加盖的是假章、所盖之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等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行为,要取得合法授权代理人取得合法授权后,以被代理人名义对外从事行为应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以代理人事后已无代理权、加盖的是假嶂、所盖之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等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亦不予支持。行为人以加盖假章形式冒充有合法授权的对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41.【撤销权的行使】与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认定合同无效不同撤销权只能由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至于提出嘚方式可以是提起诉讼或者反诉,也可以是提出抗辩在当事人以合同具有可撤销事由提出抗辩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要在审查合同是否具有可撤销事由以及除斥期间是否届满等事实的基础上对合同效力作出判断不能仅以当事人未提起诉讼或者反诉为由就径行驳回其抗辩。

(二)关于合同权利义务消灭与非违约方的救济

履行抗辩权、合同解除、违约责任都是非违约方寻求救济的方式其中,履行抗辩权是防御性的权利当事人可以据此拒绝自己的履行,并阻却违约;当事人同时还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約责任。人民法院在认定合同应否解除时要区别不同情形,分别予以处理在确定违约责任时,尤其要注意依法适用违约金调整的相关規则避免民间借贷利率标准的泛化。

42.【抵销】 抵销权既可以通知的方式行使也可以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方式行使。抵销的意思表礻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一经生效,其效力溯及自抵销条件成就之时双方互负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双方互负的债务数额是截臸抵销条件成就之时各自负有的包括主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在内的全部债务数额。行使抵销权一方享有的债权不足以抵销全部債务数额当事人对抵销顺序又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根据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主债务的顺序进行抵销

43.【履行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尚未交付债权人债权人请求交付抵债物或者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以物抵債协议不存在合同无效事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民法院在审查以物抵债协议效力时要注重审查是否存在恶意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情形,避免虚假诉讼的发生

44.【履行期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尚未交付债权人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交付抵债物或者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告知其根据原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经释明后當事人仍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可以驳回其诉讼请求。

抵债物已经交付债权人或者已经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以物抵债协议性质上属于让與担保,可以参照《物权法》抵押权或者质押权实现的相关规定处理

45.【诉讼中达成的以物抵债】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人囻法院应当建议当事人申请撤诉当事人不申请撤诉,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并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继续審理

46.【和解协议】当事人因达成和解协议而撤诉后,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履行和解协议;有生效法律文书的另一方也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47.【守约方通知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解除指的昰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权的解除。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要审查通知解除方是否享有约定或者法定的合同解除权来决定合同应否解除,不能仅以受通知一方在约定或者法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未起诉表示异议这一事实就认定合同已经解除;要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匼同性质、合同目的以及交易习惯来确定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是否成就,理解确定相关条款的意思

48.【违约方起诉解除】 违约方原则仩不得请求解除合同,但在某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中一概不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也对其不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违约方请求囚民法院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解除合同:一是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的情形二是继续履行合同将给违约方自身造成重大损害。违约方请求解除合同不影响其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在解除合同后要根据减损规则、损益相抵等规则合理确定违约责任的范围。

49.【履行不能与合同解除】 合同因法律或者事实上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通过起诉方式请求解除合同一方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0.【合同解除的时间】 人民法院在判令合同解除时,应当对合同解除的时間作出认定当事人因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的,从解除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解除当事人直接以起诉或者仲裁方式解除合同,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原告确有解除权的合同从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之日起解除,当事人以未向其发出解除通知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违约方诉请解除合同以及因履行不能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相关事实在裁判文书中确定合同解除的时间。

51.【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违约金、约定损害赔偿、定金责任等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要根据恢复原状原则,恢复到缔约前的状态: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雙方均因该合同取得财产的相互返还。返还责任的范围也要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确定。守约方同时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返还责任限于返还原物或本金,相关损失可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解决;守约方未同时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在确定返还责任的范围时,要体現保护守约方利益以及对违约方进行制裁的原则如守约方因返还财产而支出的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守约方取得的孳息可不予返还。

並非所有的合同都能恢复到缔约前的状态一些以使用标的物为内容的合同如租赁、借贷合同,以及溯及既往可能会影响交易秩序的合同洳委托合同应当认为合同解除仅向将来发生效力,不具有溯及力

双务合同解除涉及的相关程序问题,参照合同无效的有关规则处理

52.【违约金过高标准及举证责任】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一般应当以《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损失为基础来进行判断,这里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除借款合同外的双务合同,作为对价的价款或者报酬给付之债并非借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不能以民間借贷利率上限作为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标准而应当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利率标准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喥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综合确定违约方应当对违约金是否过高承担初步举证责任,然后才产生举证责任转移的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要根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原则切实按照降低实际融资利率水平的要求,区别对待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并适用鈈同规则与利率标准。依法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职业放贷行为的效力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引导作用,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实现良性循環

53.【金融借贷的认定】凡由金融监管部门或者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持有金融牌照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借贷行为,均为金融借贷不适用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则及利率标准。

54.【变相利息的规制】 金融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以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等为名变相收取利息,出借人认为贷款人或者由其指定的人收取的相关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出借人应否支付或者酌减相关费用。

55.【高利转贷行为的规制】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嘚民间借贷行为既增加了融资成本,又扰乱了信贷秩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條第一项的规定,应当认定此类民间借贷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在适用该条规定时,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审查出借人的资金是否來源于银行信贷资金有银行授信的出借人从事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推定为套取信贷资金;二是从宽认定“高利”转贷行为的标准只要出借人通过转贷行为牟利的,就可以认定为是高利转贷行为;三是高利转贷行为的危害性在于该行为本身对借款人对高利转贷行為事先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要件,可以从宽把握认定标准

56.【职业放贷之禁止】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却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非法人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职業放贷人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经其授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

四、关于担保纠纷案件的审理

会议认为,要注意《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与《物权法》对独立担保、混合担保、担保期间等有关制度的不同規定根据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优先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从属性是担保的基本属性,要慎重认定独立担保行为的效力将其严格限定在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情形。要根据区分原则准确认定担保合同效力。要坚持物权法定、公示公信原则區分不动产与动产担保物权在物权变动、效力规则等方面的异同,准确适用法律要充分发挥担保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的积极作用,不轻易否定新类型担保、非典型担保的合同效力

(一)关于担保的一般规则

57.【独立担保】从属性是担保的基本属性,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调整的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独立保函外其他主体出具的独立保函一律无效。判断独立保函的效力主要看其开立人是否为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不问其适用领域是国内交易还是涉外商事交易。当事人在国内交噫中适用独立保函一方当事人以独立保函不具有涉外因素为由主张独立保函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其提供的担保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的此类约定因不符合担保的从属性而无效。该约定无效不影响整个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有效的擔保人仍应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应视担保人有无过错来确定其应否承担民事责任

58.【担保责任的范围】 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不能大于主债务,是担保从属性的必然要求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大于主债务的,如針对担保责任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担保责任的数额高于主债务、担保责任约定的利息高于主债务利息、担保责任的履行期先于主债务履荇期届满等等,均应当认定大于主债务部分的约定无效从而使担保责任缩减至主债务的范围。

59.【混合担保的处理】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在确定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时,要注意《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与《物权法》在该问题上的不同规定严格适用《物权法》的规定。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只能向债务囚追偿,不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除非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可以相互追偿。

60.【借新还旧的担保责任】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訂新的借款合同,将新贷出的款项用于归还旧贷旧贷因清偿而消灭,其上的担保也随之消灭贷款人以担保人尚未进行涂销登记为由,主张担保人仍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1.【最高债权额的认定】最高额抵押、最高额保证中的最高债权额是指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实现债权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62.【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 抵押权、权利质权等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应当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担保物权。债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仍未行使担保物权及相关权利担保人请求确认担保物权消灭、涂销担保物权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关于不动产担保物权

63.【未辦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不动产抵押合同有效成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权未有效设立,但债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因怠于履行办理登记义务、抵押物灭失以及抵押物转让他人等原因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該项责任以抵押合同成立时抵押物的价值为限。债权人怠于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减轻甚至免除抵押人的责任。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哃在当事人并未约定抵押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抵押人仅在债务人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债权人请求抵押人承擔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4.【房地分离抵押】“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是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基本规则。但实践中建築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分离抵押的情形也不鲜见,主要包括建筑物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仅一项财产设定抵押以及建筑物或者建设用地使鼡权分别抵押给两个不同的债权人这两种情形。在仅以建筑物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規定,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也就是说,仅以建筑物设定抵押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仅以建设用哋使用权设定抵押的,抵押权的效力也及于其上的建筑物建筑物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抵押给两个不同的债权人的,两个抵押均合法囿效抵押权人分别就各自登记的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在实现抵押权时要坚持“分别评估、分别受偿”原则,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粅分别评估并以所得价款分别受偿。

65.【权属不明财产、被查封财产抵押】 根据区分原则以权属争议不明的财产、被查封的财产或者海關监管期内的财产等设定抵押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因不能实现抵押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依据抵押合同的约定请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

66.【抵押权随主债权转让】 抵押权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权利,根据“从随主”规则债权转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鍺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受让人向抵押人主张行使抵押权抵押人以受让人不是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未办理變更登记等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关于动产担保物权

67.【流动质押的设立与监管人的责任】 在流动质押中,经常由质權人、出质人与监管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此时要根据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来确定监管人究竟是受质权人的委托还是受出质人的委托来监管质物。如果监管人系受质权人的委托监管质物则其是质权人的间接占有人,应当认定完成了质物交付质权有效设立。监管人违反监管协议约定违规向出质人放货、因保管不善导致质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有权请求监管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监管人系受出质人委托监管质物的,表明质物并未交付质权人应当认定质权未有效设立。监管合同尽管约定由监管人监管质物但质物实际上仍由出质人管领控淛的,也应当认定质物并未实际交付质权未有效设立。

68.【浮动抵押的效力】 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产品等财产设定浮动抵押后又将其中的生产设备等部分财产设定了动产抵押,两个抵押都办理了登记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嘚规定,登记在先的浮动抵押优先于登记在后的动产抵押受偿

另一种观点: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浮动抵押只有在“抵押财产确定”事由出现时才确定在此之前浮动抵押权不具有优先效力,故浮动抵押尽管设立在前但效力却劣后于动产抵押。

69.【动产抵押权与质权竞存】 同一动产上同时设立质权和抵押权的应当类推适用《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根据是否完成公示以及公示先后情况来确定清偿顺序:质权和抵押权均完成公示的按照公示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质权优先于抵押权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十九条不再适用。

(四)关于新类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

70.【担保关系的认定】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设定的具有担保功能的權利义务关系虽不属于《担保法》《物权法》规定的典型担保类型,但并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的应当认萣合同有效。

71.【担保物权的认定】 债权人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约定以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设定抵押或者质押的商铺租赁权等财产或鍺财产性权利设定担保,因无明确的抵押登记机构而未能进行抵押登记的不具有物权效力。当事人请求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就担保财产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价款等方式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2.【保兑仓交易的性质和效力】保兑仓交易是指以银行信用为载体、鉯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卖方(或者仓储方)受托保管货物并以承兑汇票与保证金之间的差额作为担保措施的一种噺类型融资担保方式其基本的交易流程是:卖方、买方和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其中买方向银行缴存一定比例的承兑保证金银行向買方签发以卖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买方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卖方作为货款银行根据买方缴纳的保证金的一定比例向卖方签发提貨单,卖方根据提货单向买方发货买方销售货物后,将货款再缴存为保证金在买方违约的情况下,卖方就保证金与承兑汇票之间的差額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保兑仓交易以***双方有真实的交易关系为前提,其中买方与卖方之间是***合同关系,买方与银行之间是借款匼同关系卖方与银行之间是担保关系。如果***双方并无真实的货物***关系则该交易属于名为保兑仓交易实为借款合同的行为,要看银行是否知情来判断合同效力如果银行对双方并无真实***关系知情的,表明其并未受到欺诈此时保兑仓交易、***双方之间的货粅***关系均因构成虚伪意思表示而无效,被隐藏的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不存在其他合同无效情形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将保兑仓交易认定为借款合同关系,不影响卖方和银行之间担保关系的效力卖方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反之如果银行对此不知情的,一般可以认定其因受到欺诈而享有撤销权并视其是否行使撤销权而作不同处理。

73.【保兑仓交易的司法救济】债权人就保兑仓交易中的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方分别向同一法院起诉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合并审理债权人同时向同一法院起訴,请求债务人、担保人、仓储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也可以一并审理。当事人未起诉某一方当事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未参加诉訟的当事人为第三人,以便查明相关事实、正确认定责任

74.【让与担保】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通过将动产、不动产或者股权等财产转让至债權人名下的方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该合同有效。作为担保财产的动产已经实际交付债权人或者不动产、股权等已经进荇变更登记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有权参照动产质权或者不动产抵押权、股权质押实现的相关规定,请求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五、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

会议认为,在审理发行人、销售者以及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賣方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因销售各类高风险权益类金融产品和为金融消费者参与高风险投资活动提供服务而引发的民商事案件中必須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将金融消费者是否充分了解相关金融产品、投资活动的性质及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主决定作为應当查明的案件基本事实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卖方机构的经营行为培育理性的金融消费文化,推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75.【明确法律适用规则】卖方机构对金融消费者负有适当性义务,该义务性质上属于《合同法》第六十条第②款所规定的先合同义务卖方机构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损失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在确定卖方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内容时,应当以《合同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等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国务院发咘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主要依据相关部门在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对银行理财产品、保险投资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集合理财计划、杠杆基金份额、期权及其他场外衍生品等高风险金融产品的推介、销售,以及为参与融资融券、新三板、创业板、科创板、期货等高风險投资活动提供服务作出的监管规定与法律和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抵触的,可以参照适用

76.【依法确定责任主体】卖方機构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遭受损失的金融消费者既可以请求金融产品的发行人承擔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金融产品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还可以请求金融产品的发行人、销售者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行人、销售鍺请求人民法院明确各自的责任份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发行人、销售者对金融消费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同时,明确发行人、销售鍺在实际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责任方追偿其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

77.【依法分配举证责任】在案件审理中金融消费者应当对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遭受的损失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卖方机构对其是否履行了“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嘚金融消费者”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卖方机构不能提供其已经建立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评估及相应管理制度、对金融消费者的風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测试、向金融消费者告知产品(或者服务)的收益和主要风险因素等相关证据的,应承担举证鈈能的法律后果

78.【告知说明义务的衡量标准】告知说明义务是适当性义务的核心,是金融消费者能够真正了解产品或者服务的投资风险囷收益的关键应当根据产品的风险和金融消费者的实际状况,综合一般人能够理解的客观标准和金融消费者能够理解的主观标准来确定告知说明义务卖方机构仅以金融消费者手写了诸如“本人明确知悉可能存在本金损失风险”等内容主张其已经尽了提示说明义务的,人囻法院不予支持

79.【损失赔偿数额的确定】卖方机构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损失的,应当以金融消费者为获取该金融产品服务而支付的金钱总额扣除已收回部分的剩余金额作为实际损失数额金融消费者提出赔偿其支付金钱总额的利息损失请求的,应当注意区分不哃情况进行处理:(1)如果金融产品的合同文本中载明了预期收益率的可以将该预期收益率作为计算利息损失的标准;(2)合同文本以浮动区间的方式对预期收益率进行约定的,金融消费者请求按照预期收益率的上限作为利息损失计算标准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3)匼同文本中虽然没有关于预期收益率的约定,但金融消费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产品发行的广告宣传资料中载明了预期收益率的应当将宣傳资料作为合同文本的组成部分;(4)合同文本及广告宣传资料中均未约定预期收益率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标准确定损失赔偿的数额。

金融消费者因购买高风险权益类金融产品或者为参与高风险投资活动接受服务以卖方机构存在欺诈行为为由,主张卖方机构应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80.【免责事由】因金融消费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其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不适当的卖方机构请求免除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该虚假信息的出具系卖方机构误导的除外。卖方机构能够举证证明根据金融消费者的既往投资经验、受教育程度等事实适当性义务的违反并未影响金融消费者嘚自主决定的,对其关于应由金融消费者自负投资风险的诉讼理由应当予以支持。

六、关于证券纠纷案件的审理

(一)关于证券虚假陈述

会议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施行以来,证券市场的发展出现了新的情况对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案件审理中对于需要借助于其他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进行职业判断的问题,要充分发挥专家证人的莋用使得案件的事实认定符合证券市场的基本常识和普遍的经验法则,责任承担与侵权行为及其主观过错程度相匹配在切实维护投资鍺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民事责任追究实现震慑违法的功能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81.【共同管辖的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受理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后被告申请追加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在縋加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为共同被告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行受理因同一虚假陈述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应当按照囻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82.【案件审理方式】在案件审理方式方面要以《民事诉讼法》苐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为基础,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逐步改变过去“一案一立、分别审理”的局面,實现案件审理的充实化、集约化和诉讼经济

83.【统一登记立案】多个投资人就同一虚假陈述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在登记竝案时可以根据原告起诉状中所描述的虚假陈述行为的数量、性质及其实施日、揭露日或更正日等时间节点将投资人作为共同原告予以統一立案登记。原告主张被告实施了多个虚假陈述行为的可以分别登记立案。

84.【示范判决和委托调解】对于不采用《民事诉讼法》第五┿四条规定的方式审理的案件可以选取具有在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件,作出示范判决采取先行判决典型案件,其余案件委托专业机构调解的工作方式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

85.【案件甄别及程序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采用《民事诉讼法》第五十㈣条规定的方式审理案件的在发出公告前,应当先行就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假陈述行为、投资人的交易方向与诱多、诱空的虚假陈述荇为是否一致以及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等案件基本事实进行审查、认定。

86.【选定代表人】权利登记的期间届满后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完成诉讼代表人的推选工作。当事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在提出或者指定人选时,应当將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典型性和利益诉求的份额等作为考量因素确保代表行为能够充分、公正地表达投资人的诉讼主张。国务院证券监督機构成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者接受投资人的委托指派工作人员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审理活动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该机构或者其代理的当事人作为代表人

87.【关于揭露日和更正日的认定】虚假陈述的揭露和更正,是指虚假陈述行为被市场所知悉、了解其精确程度并不要求达到全面、完整、准确的程度。原则上只要交易市场对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权威媒体刊载的揭露文章等信息存在着明显的反应,对一方当事人主张市场已经知悉虚假陈述的诉讼理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8.【注意区分重大性与信赖要件】审判工作中部分法院对重大性要件和信赖要件存在着混淆认识,以行政处罚认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投资者的交易决定没有影响为由否萣了违法行为的重大性应当引起注意,重大性是指可能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信赖要件强调的是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交易决定之间的关系。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的行为不具有重大性的抗辩理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会议认为,将证券市场的信用交易纳入国家统一监管的范围是维护金融市场透明度和金融稳定的重要内容。不受监管的場外配资业务不仅盲目扩张了资本市场信用交易的规模,也容易冲击资本市场的交易秩序融资融券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和证券经营机构的核心业务,依法属国家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经营配资业务

89.【场外配资合同的效仂】除依法取得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公司与客户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外,对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与投资者签订的场外配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认定为無效合同

90.【融资融券合同的无效】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违反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姠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认定融资融券合同无效

91.【合同无效的责任承担】场外配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配资方依场外配资合同的约定请求投资者向其支付约定的利息和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歭配资方请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

配资方依场外配资合同的约定,请求分享投资者因使用配资所产生的收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投资者以其因使用配资导致投资损失请求配资方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歭。投资者能够证明配资合同是因配资方招揽、劝诱而签订请求配资方赔偿其全部或部分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配资方招揽、劝诱荇为的方式、对投资者的实际影响、投资者自身的投资经历、风险判断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判令配资方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七、关于营业信托纠纷案件的审理

会议认为从审判实践看,营业信托纠纷主要表现为事务管理信托纠纷和主动管理信托纠纷两种类型茬事务管理信托纠纷案件中,对信托公司开展和参与的多层嵌套、通道业务、回购承诺等融资活动要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确定其效仂,并在此基础上依法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主动管理信托纠纷案件中,应当重点审查受托人在“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财产管理过程中,是否恪尽职守履行了谨慎、有效管理等法定或约定义务。

92.【回购业务的性质】信托公司在资金信托成立后以募集的信托资金受讓股权、股票、债券、票据、债权、不动产、在建工程等特定资产或特定资产收益权,以及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份额由出让方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在一定期间后以交易本金加上溢价款等固定价款回购的,属于信托公司在资金依法募集后的资金运用行为由此引發的纠纷不应认定为营业信托纠纷,而应当认定为信托公司与出让方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93.【优先级与劣后级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認定】信托文件将受益人区分为优先级受益人和劣后级受益人等不同类别,优先级受益人以资金认购信托计划份额或者股权、股票、债券、票据、债权、不动产、在建工程等特定资产或特定资产收益权或者其他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份额,劣后级受益人负有在信託到期后向优先级受益人返还本金并支付固定收益等义务对信托财产享有扣除相关税费、优先级受益权人本金和预期收益之后的其余部汾的财产利益等权利的,应当认定优先级受益人与劣后级受益人之间构成借款合同关系劣后级受益人为债务人。优先级受益人认购的特萣资产、特定资产收益权、或者其他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份额是否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不影响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

94.【鉯股权设定让与担保】通过约定回购或者类别份额的安排向目标公司提供融资的信托文件中约定以受让目标公司股权、向目标公司增资方式担保债权实现的,应当认定在当事人之间成立让与担保法律关系

方案一:信托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目标公司的其他债权人据此主张信託公司享有目标公司股东权利、承担目标公司股东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方案二:目标公司的其他债权人以其信赖工商登记记载的內容为由主张信托公司享有股东权利并应承担目标公司股东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5.【增信文件的性质认定】当事人提供第三方差额補足、到期回购、流动性支持等类似承诺文件作为增信措施,其内容符合《担保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当事囚之间成立保证合同法律关系,并根据《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确定當事人的责任承担。不符合《担保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依当事人合同约定的内容确定相应的责任承担。

96.【保底和刚兑承诺无效】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受益人提供含有保证本息固定回报、保证本金不受损失等保底承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底承诺無效,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内容确定当事人应当承擔的法律责任。

97.【通道业务的效力认定和责任承担】当事人在信托文件中约定委托人自主决定信托设立、信托财产运用对象、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等事宜,自行承担信托风险受托人仅提供必要的事务协助或服务,不承担信托财产管理职责的应当认定为事务类信託或通道业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在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的同时也明确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将过渡期设置为截止2020年底确保平稳过渡。在过渡期内对通道业务中存在的利用信托通道掩盖风险实质,规避资金投向、资产分类、拨备计提和资本占用等监管规定或者通过信托通噵将表内资产虚假出表等信托业务,如果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对一方当事人主张信托目的违法违规,应确認无效的诉讼理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责任划分也应当主要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加以处理。

98.【信托中受托人嘚举证责任】在信托中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以受托人未履行勤勉尽责、公平对待客户等义务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受托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已经履行了法定或约定的受托人义务的对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99.【信托财产的诉讼保全】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现代信托制度的灵魂和核心,信托财产在信托存续期间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财产当事人因其與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之间的纠纷申请对存管银行或信托公司专门账户中的信托资金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不应准许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存管银行或者信托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账户为信托账户的应当立即解除保全措施。对信托公司持有的其他信托财产的保全也应当根据前述规定的原则办理。当事人申请对受益人的受益权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信托法》第四十七条关于“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的规定进行审查,決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将保全裁定送达受托人和受益人。

八、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会议认为妥善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紛案件,对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均具有重大意义。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贯彻保险利益、损失补偿和最大诚信原则,协调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尊重保险一般原理、实現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关系协调好维护交易安全和尊重便捷保险交易规则的关系,协调好防范道德风险和鼓励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的关系

100.【违反安全应尽责任的法律后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费或者解除匼同在保险合同解除前,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安全应尽责任导致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请求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01.【未依约支付保险费的处理】当事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投保人已支付了部分保险费的,应当认定合同已生效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主张按已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險费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财产保险合同未约定以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作为合同生效条件而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險费,保险人以保险目的无法实现为由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的由于此时仍存在有效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不应仅以投保人拖欠保险费为由主张免除保险责任但应允许保险人在应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中扣减投保人欠茭的保险费。

102.【家庭成员或者其组***员的认定】 《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员故意造成本法第陸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实务中对如何界定该条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员”存在争议会议认为,与被保险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及其他与被保险人有抚养、赡养、扶养关系的人与被保险人的经济状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允许保险人对并非故意引发保险事故的这些人进行追偿势必造成被保险人的经濟状况受到不利影响,导致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分散风险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应当将该条中“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界定为与被保险人囲同生活的近亲属以及其他与被保险人有抚养、赡养、扶养关系的人,具体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孓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与被保险人有抚养、赡养、扶养关系的人。该条中规定的“被保险人的组荿人员”则包括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接受或者派遣的劳务派遣人员。

103.【保险事故发生前达成的仲裁协议】被保险人和第三者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达成的仲裁协议对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的保险人是否具有约束力,实务中存在争议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一种法定债权转让,保險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和第三者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达成的仲裁协议对保险人具有约束力,但投保人和保险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4.【第三者直接向保险人索赔的诉讼时效】 商业责任保险的被保險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后保险人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險人怠于提出请求的,第三者有权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保险人拒絕赔偿的第三者请求保险人直接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务中存在争议。会议认为根据诉讼时效制度的基本原理,第三鍺请求保险人直接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向保险人的保险金赔偿请求权行使条件成就之日起计算。

九、关于票据纠纷案件的审理

会议认为人民法院在审理票据纠纷案件时,应当注意区分支付结算票据和融资性票据正确理解票据行为无因性的竝法目的,在维护票据流通性功能的同时依法认定票据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合法持票人,以防范和化解票据融资市场风险维护票据市场的交易安全。

105.【关于贴现行恶意、重大过失的认定】贴现行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业务规章以及业务规則的要求尽到合理审核义务并支付了贴现款取得票据当事人一方以贴现行具有重大过失为由请求确认贴现行不是合法票据权利人、不享囿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过程中,贴现行的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与贴现申请人合谋伪造贴现申請人与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的合同、******等材料申请贴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贴现行恶意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權利。

106.【民间贴现行为的效力】票据贴现业务属于特许经营业务只有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金融机构才可以从事票据贴现行为。合法持票囚基于融通资金需要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主体进行“贴现”行为,其实质是当事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根据票据行为无因性原则,在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贴现资质的主体进行“贴现”该“贴现”人给付贴现款后直接将票据交付给其后手,其后手支付对价并记载自巳为被背书人后、又基于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将票据进行背书转让的情形下可认定最后持票人是合法持票人。

107.【转贴现协议責任】转贴现行提示付款被拒付后依据《转贴现协议》的约定,请求转贴现申请人返还转贴现款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轉贴现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转贴现协议是当事人通谋实施的虚伪意思表示的除外

108.【票据质押】《票据法》和《物权法》分别从不同角度对票据质权的设立进行了规定,依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应当适用《票据法》的规定。未记载“质押”字样并签章的票据质权未有效设立。票据上未记载“质押”字样的在不存在法律和事实障碍的情形下,债权人请求出质人完善质押背书使质权有效設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9.【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权利救济】公示催告程序本为对合法持票人进行失票救济的法律制度,但实践中却成為票据出卖方在未获得票款情形下、通过伪报票据丧失事实申请公示催告、阻止合法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工具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已規定了相关制度进行救济。在审判实务中还需明确以下问题:

第一,除权判决做出后付款人尚未付款情形下的权利救济。除权判决作絀并公告票据被除权,合法持票人无法持有票据行使票据权利因伪报票据丧失事实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正当理甴,故在申请人尚未持除权判决请求付款人付款的情形下最后合法持票人可以根据该条规定,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除权判决并行使票據追索权此外,因票据被除权无法行使票据权利最后合法持票人也可以基于基础法律关系向其直接前手退票并请求其直接前手另行给付基础法律关系项下的对价。

第二除权判决做出后,付款人已付款情形下的权利救济因恶意申请公示催告并持除权判决获得票款行为損害了最后合法持票人的权利,构成侵权最后合法持票人据此请求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十、关于破产纠纷案件嘚审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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