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我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书要求一、对史文俊诉
、王利光一案进行中止执行;二、解除对八冶集团一公司张金胜建设集团第六
承建的陇南市灾后重建体育场项目至今未竣工,没有审计也没有验收,
从陇南市体育局领取工程款3000余万元根据合同约定,陇南市体育局超额支付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申请人
、迋利光支付工程款还是未知的,现认定其异议部分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如執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用第7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