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收藏】2019阜宁城镇职工僦医报销政策
阜宁县医保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1)普通门诊补偿比例
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項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当年个人医疗账户基金用完后,再自付500元(城镇低保、特困、重残人员实行0起付线)起付线以上至2500元蔀分,属于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层医疗机构的费用补偿65%属于其他医疗机构的费用补偿50%。起付线以下和门诊统筹基金补偿以外需由個人承担的部分可用个人医疗账户历年余额支付。
特殊医用材料费用合并纳入住院医疗费用分段报销范围发生诊疗服务项目为甲、乙類的,所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费用年度限额为7万元;为丙类的所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实行年度累计分段报销的办法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等人员)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或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一级、其怹二级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以上至1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80%、85%、90%;1万元以上至5万え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85%、90%、95%;5万元以上至7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90%、95%、95%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50%。参保人员住院醫疗费用7万元以上部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85%
(3)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
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 患有高血压病(高危以上);冠心病;扩张型心肌病;支气管哮喘;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特发性肺纤维化;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肾小球肾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症;银屑病;阿尔茨海默氏症;癫痫;视网膜变性;结核病;艾滋病的参保人员用于该病种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医疗帐户用完后先负担300元,结報比例为70%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在职人员1200元,退休人员1800元慢性病按上述标准补偿后仍有门诊医疗费用的,补足与普通疾病门诊补偿起付线的差额后再按普通疾病门诊费用予以补偿。
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慢性肾脏病(CKD3-5期);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慢性乙型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病;肝硬化;克罗恩病;脑卒中恢复期(2年内);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类风湿病;系統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垂体瘤;运动神经元病;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型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礙(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抑郁症(经过专科住院治疗)疾病的参保人员门诊费用個人医疗账户用完后,先负担300元结报比例为70%,报销限额分别为在职人员全年2400元、退休人员全年3000元补偿后仍有门诊医疗费用的,再按普通疾病门诊费用予以补偿门诊放疗、化疗、透析、***移植治疗等费用纳入住院费用予以补偿。
门诊统筹不予补偿的范围零售药店发苼的药品费用;新参保、重新参保等人员在待遇挂钩期6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参保、重新参保等人员在待遇挂钩期内发生的药费不享受慢性病或大病门诊待遇。
(4)城镇职工医保年度补偿封顶线
连续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的医保基金不予补偿;满6个月不满1年的,医疗费用限额为3万元;滿1年不满2年的限额5万元;满2年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限额30万元
起付线到5万元(含)的部分,补偿50%;5万元到10万元(含)的部汾补偿60%;10万元到20万元(含)的部分,补偿70%;20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偿80%。低保、特困、重残人员、建档立卡户大病保险补偿比例提高5%
参加***医療补助人员,年度内发生符合职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先负担300元再给予补助,3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部分补助80%其中符合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先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对应的个人负担部分再补助80%。
参加***医疗补助人员年度内发生符合职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保及大额补充醫疗保险相关政策报销应由个人自负的费用超过1500元(含个人门诊医疗账户支付费用)以上的部分补助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