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台州锋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項目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ZFD
三、招標单位: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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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記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且从事相关行业,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要求和服务相应的资质证明要齐全;
3、具有生产和销售能力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生产商提供危化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商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制造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括生产、加工次氯酸钠,同时需提供能证明生产能力氯酸钠的环评批复等材料代理商报价需要提供制造商资料,复印件盖章)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189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4日下午14:30,
八、投标地点:台州市香溢大酒店三楼暗香厅
九、开标时间:2019年1月4日下午14:30
十、开标地点:台州市香溢大酒店三楼暗香厅
投标保證金方式: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
银行转账(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
账户名称:台州锋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Φ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標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標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生产商提供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授权经销商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我公司将在报名结束后组织现场取样(1份样品送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证检测,1份样品由招标人留用)其检测数据和样品作为资信技术标评审及中标后的供货依据。
2、投标送检產品检测数据用于评标及合同签订后的质量技术标准值
招标单位: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台州锋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