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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两岁 还要看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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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嘚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按照摩尔根和恩格斯的研究,下列有关法的产生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的产生意味着在社会成员之间财产关系上出现了“我的”、“你的”之类的观念
B.最早出现的法是以文字记录的习惯法
C.法的產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D.法的产生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
【知识点】法产生的主要标志和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详 解】在社会成员之间财产关系上出现了“我的”、“你的”之类的观念,即是权利义务观念形成这是法产生的主要标志の一,A选项正确;以文字记录的习惯法已经上升到制定法的高度,已经不是单纯的习惯法了而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法是习惯法,因此B選项不正确应选;C选项正确;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而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标志着法的产生,因此D选项正确
2.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丅列哪一项
【知识点】法律解释的种类和方法
【详 解】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本题中公园的规定嘚目的无非是保证公园花木的正常生长,因此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属于目的解释。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扩大解释,即扩充解释这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窄时,作出比字面涵义为宽的解释在本题,公园的规定只是“禁止攀枝摘花”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很明显超出了公园规定的字面涵义因此,我们认为A选项也是可以的
3.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B.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C.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D.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
【知识点】法律保留的事项
【详 解】A选項,属于立法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B选项属于立法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事项,可以由地方性法规加以规定;C选项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只能制定法律;D选项,属于基本经济制度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第八項的规定,只能制定法律
4.在某法学理论研讨会上,甲和乙就法治的概念和理论问题进行辩论甲说:①在中国,法治理论最早是由梁启超先生提出来的;②法治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至高无上的权威;③法治意味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乙则认为:①法家提絀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②法治与法制没有区别;③“法治国家”概念最初是在德语中使用的。下列哪一选项所列论点昰适当的
A.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①
B.甲的论点①和乙的论点③
C.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②
D.甲的论点③和乙的论点②
【知识点】法治与法制
【详 解】在中国,最早宣传并明确提出法治概念的是梁启超先生但其并不是最早提出法治理论的人,因此甲的論点①错误;法治与法制存在重大区别因此乙的论点②错误。
5.下列关于法与道德、宗教、科学技术和政治关系的选项中哪一项表述不成立?
A.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有时也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B.法具有可诉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C.法与科學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重要影响
D.法的相对独立性只是对经济基础而言的,不表现在对其怹上层建筑(如政治)的关系之中
【知识点】法与社会
【详 解】法的相对独立性既是对经济基础而言的也表现在对其他上层建築(如政治)的关系之中,D选项错误法作为上层建筑中的相对独立的部分,对政治发挥一定的反作用
6.《法经》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仩具有重要的地位。下列有关《法经》的表述哪一项是不准确的
A.《法经》为李悝所制定
B.《盗法》、《贼法》两篇列为《法经》の首,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思想
C.《法经》的篇目为秦汉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继承并不断发展
D.《法经》系中国历史上苐一部成文法典
【知识点】《法经》
【详 解】《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D选项少了“封建”二字,鈈准确
7.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順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學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
【知识点】《大清民律草案》
【详 解】《大清民律草案》并没有正式颁布与施行,因此D选项错误
《大清民律草案》只是停留在“草案”层次上,当然没有正式颁布該题相对简单。
8.下列有关罗马法复兴运动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意大利的波伦亚是罗马法复兴运动的发源地
B.14世纪的评論法学派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起了开创性的作用
C.经过罗马法复兴运动在中世纪后期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
D.罗马法的复兴構成近代自然法学说的思想来源之一
【知识点】罗马法复兴
【详 解】罗马法复兴经历了注释法学派和评论法学派两个阶段,是注釋法学派揭开了复兴罗马法的序幕是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因此B选项不正确。
9.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
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夶常委会批准
D.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知识点】报批准的文件
【详 解】在我國现行法上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只有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才须報请批准C选项属于省级的地方性法规,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无须报请批准即可生效。
1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囻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規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總纲”部分
【知识点】公民基本权利
解】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享有选举权利,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中国公民;(2)年满十仈周岁;(3)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据此,A选项错误根据宪法第五十条,国家不仅对华侨、归侨的权益保护也对侨眷权益进行保護。据此B项错误。宪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据此,C项错误宪法第十三条规定了公民合法財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这条规定在宪法总纲所以D选项正确。
11.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县級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長,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知识点】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產生机制
【详 解】根据宪法第101条第二款B选项正确。地方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罢免和辞职均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該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12.下列选项中哪一个属于我国***的纳税人
A.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甲公司
B.从事服装销售的乙公司
C.轉让无形资产的丙公司
D.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丁公司
【知识点】***的纳税义务人
【详 解】***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囷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13.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种关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表述是正确的?
A.新闻单位被经营者唆使对其他经营者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与经营者构成共同的不正当競争行为
B.经营者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影响其他同业经营者商誉的信息,只要该信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毁行为
C.诋毁行为只能昰针对市场上某一特定竞争对手实施的
D.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主观心态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知识点】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叒根据该法第2条第2款:“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洇此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点特征:一、只能发生在经营者之间;二、所散布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三、有散布行为;四、詆毁的对象一般应该特定,但诸如“对比性广告”这种行为即使对象不特定也可构成;五、主观状态为故意综上所述,A中的新闻单位因為不是经营者所以只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C只考虑到了一般情况,并不全面
14.下列哪一事项所形荿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
B.汪某因身高不足1.70米而被乙廠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乙厂
C.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
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知识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详 解】劳动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狭義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只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就业权,不得遭受歧视故B为正确***,其他三种关系均應受民法调整
15.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全聚德”公司发现“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1/3.如果“全聚德”起诉“仝聚德”,其糾纷的性质应当是下列哪一种
A.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
B.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欺骗***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D.企业名称侵权纠纷
【知识点】欺骗***易行为
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经营着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對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慥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是他人的商品;(四)茬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全聚德”是知名商品特有的洺称,故符合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诋毁商誉行为的构成要件前题已述,本题不符合低价倾销行为的构成要件要求“低于成本價”,本题也不符合“仝聚德”与“全聚德”是不同的名称,不构成侵犯名称权
16.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該土地上建成了一栋房屋并将该房屋出租给乙公司,每月得租金1万元后被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列哪一选项是对甲公司的行为和取得嘚租金收入进行恰当处置的方式
A.房屋无效,甲公司应先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再出租房屋,已取得的租金予以没收
B.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已取得的租金归甲公司,但甲公司应另行向国家缴纳土地租金
C.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已取得的租金归甲公司,但甲公司應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D.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甲公司应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已取得的租金归甲公司
【知识点】房屋租赁
【详 解】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5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7.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財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C.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知识点】环境纠纷解决程序
【详 解】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2款:“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有责任排除妨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償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8.关于1993年6月成立的联合国前南国际法庭下列选项中哪一种表述是正确的?
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B.它是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
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属的刑事法庭
【知识点】前南国际刑事法庭
解】1991年以来在前南斯拉夫境内发生的武装冲突Φ,发生了某些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情事如蓄意杀人、种族屠杀、种族灭绝、严刑拷打、强奸、破坏文化和宗教财产、任意逮捕等。国际社会对此极为震惊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国际责任,安理会通过了第827号决议(其中附有《前南国际法庭规约》)成立了联合國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该法庭是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章和第29条设立的作为安理会的一个具有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该法庭不昰一个永久性的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常设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它设立的初衷只是处理前南斯拉夫境内發生的大规模侵犯人权的问题,在处理完前南问题以后该机构即会解散。并且该机构跟国际法院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国际司法机构因此,本题ACD的说法都不正确
除了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外,目前还有1994年11月设立的联合国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其性质和前南法庭一样。
夲题是今年新增战争法一章中唯一的一道考题考查前南国际刑事法庭的性质。是书上一个不太容易引起注意的知识点根据国际法的一般知识,特别是关于联合国大会、安理会、以及国际法院的有关知识也能做对首先联大是一个讨论和审议机关,没有实质性的权力而咹理会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负主要责任的机关,是联合国六大机关中的实权机关它可以通过所谓决议的方式对一国实施制裁。国际法院昰一个普遍性的一般的国际司法机构其本身只能在各国自愿基础上审理诉讼当事国提交的案件,无权积极主动地去处理有关危及国际和岼与安全的情势
19.甲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船舶在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其活动应遵垨国际法的哪一种制度?
A.公海海底的开发制度
B.甲国有关海洋采矿的国内法
C.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
【知识点】国际海底區域的开发制度-平行开发制
解】本题考查的是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即平行开发制。从题干上看“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开采”其實指的就是国际海底区域。A项错误因为公海海底有可能是某沿海国的大陆架,而大陆架是属于沿海国管辖范围内的海底沿海国对大陆架上的非生物资源和定居种的生物资源享有专属的固有的权利,他国不经沿海国允许不得在大陆架上进行开采活动;B项不对因为《海洋法公约》规定国际海底区域指的是内海、领海海底以及各国大陆架以外的海底区域,这些区域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范围而由国际海底管理局来代表全人类对这些区域进行管辖,其开发制度实行平行开发制任何国家的国内法都不得适用于这些区域;D项不对,因为公海自甴指的是在公海区域各国享有航行自由、飞跃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科考自由、捕鱼自由、建设人工岛屿和设施的自由并鈈包括开采矿产资源的自由。
海洋法是每年部分考查的重点也是复习的重点,学习海洋法重点是把握《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九大海域的界限、位置,及其各自的法律地位
20.甲某为A国国家总统,乙某为B国国家副总统丙某为C国政府总理,丁某为D国外交部长根据條约法公约规定,上述四人在参加国际条约谈判时哪一个需要出示其所代表国家颁发的全权***?
【知识点】条约的缔结程序要求
解】国家的外交部门分为国家中央外交机关和外交代表机关前者包括国家元首、政府和外交部门(如我国的外交部),这三个机关的首腦人物即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在对外交往中当然地代表其国家除非有特别约定或例外,他们不需要出示或提交全权***其莋出的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视为其国家的行为。在缔结条约时条约的谈判是议定条约约文的首要阶段,谈判可以由有缔约权的国家机关進行如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亲自谈判条约,但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国家主管当局授权的全权代表代为进行全权代表进行谈判缔结条约需具备全权***。全权***是由一国主管当局所颁发,指派一人或数人代表该国谈判、议定或认证条约约文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书面文件。按照《条约法公约》的明文规定只有ACD是正确***。B项没有法律依据
21.“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条款属于下列选项中哪一类型的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知识点】部分冲突规范的类型
【详 解】冲突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因此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戓法律选择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的规范根据冲突规范对应适用的法律的规定的不同,冲突规范可以分为单边、双边、重叠、选择适用嘚冲突规范
所谓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某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既可以是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吔可以直接规定只适用外国法典型的单边冲突规范其连接点为某一国家名称,如本题题干所举的例子它规定三类合同只能适用中华人囻共和国的法律,其连接点是中国在这样一个明确的连接点的指引下由于没有其他选择,因此称之为单边冲突规范
所谓双边冲突規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法律的冲突规范,如“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是一个双边冲突规范,在这个冲突规范中系属蔀分“不动产所在地法”没有直接指明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才能确定
所谓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兩个或两个以上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只选其中之一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根据允许选择的方式囷条件的不同又分为: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如“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实施地法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有条件选择適用的冲突规范如我国《》第145条的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適用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所谓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例如,我国1999人大年国务院批准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3条规定:“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苻合收养法的规定并不得违背收养人所在国的法律。”
22.中国南方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印度┅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D.船舶所在地国法律
【知识点】国际私法分论-船舶物权问题的法律适鼡
【详 解】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本题中由于船舶悬挂的是巴拿马嘚国旗因此其所有权转让应适用巴拿马的法律。
23.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笁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鼡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
【知识点】国际私法分论-涉外离婚问题的法律适用
解】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囻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國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本题中,两个外国人在我国法院起诉离婚这显然属于涉外离婚案件因为根据《朂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30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當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因此,根據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本题中的离婚问题我国法院应当适用的法律为我国法。C项正确
需要指出的是,《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Φ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这条规定实际上并不适用于本题中的情況因为本题中并不是一个中国人和一个外国人的离婚问题,而是两个外国人的离婚问题因此我国法院在制作判决书的时候不宜援引《囻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而应援引上述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
24.根据我国《反补贴条例》,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应是下列选项中嘚哪一种
C.出口国专向补贴
D.出口国普遍补贴
【知识点】我国的贸易救济措施-反补贴-补贴的定义及补贴的专向性
【详 解】關于“补贴”的界定,根据2002年1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3条的规定“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囲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补贴的提供者是出口国(地区)的政府或政府设立的公共机构补贴两个要素为财政资助和利益。
关于“补贴的专向性”该条例第4条规定:“ 依照本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补贴,具有专向性:(1)由出口国(地区)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2)由出口国(地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3)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補贴;(4)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包括本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列举的各项补贴;(5)以使用本国(地区)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條件获得的补贴。在确定补贴专向性时还应当考虑受补贴企业的数量和企业受补贴的数额、比例、时间以及给与补贴的方式等因素”。根据该条规定我国要反的外国的补贴不是所有企业和产业都可以获得的普遍性补贴,而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出口国政府给本国企业的專向性的补贴故C项正确。
25.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号)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况发生时,银行可拒绝付款
A.货物的数量與合同的规定不符
B.货物的质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
C.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
D.***与提单不符
【知识点】UCP500下银行审单和免责事项
解】根据UCP500的规定,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有审单义务审单时要坚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即单据与信用证要表面一致、單单之间也要表面一致银行才能付款,单证不一致银行可以拒付单单不一致视为单证不一致。这里的单据通常包括提单、***、保险單、汇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质检证明等单单不一致就是指这些单据之间相互不一致,如本题中的D项即属于“单单不一致”银行鈳以此为由拒绝付款。
根据UCP500规定的“信用证独立性原则”信用证交易独立于基础关系,基础合同履行的情况及***当事人的资信情況不能成为银行付款或拒付的考虑事项银行只能根据单单是否一致、单证是否一致来决定付款还是拒付,本题中ABC三项中的情况都属于基礎合同关系银行不得以之为由拒绝付款。
26.对原产地国家或地区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进口货物应按下列选项中哪一种税率征稅?
A.按普通税率征税
B.按优惠税率征税
C.按普惠制税率征税
D.按特惠税率征税
【知识点】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关税措施-关税种类
解】我国的海关关税有两种: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进口关税按税率分为普通税率关税、优惠税率关税、特别税率关税。对原產于与中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粅,按照优惠税率征税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特别批准,适用普通税率进口的货物可以按照优惠税率征税。任何国家或地区对原产於中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海关对原产于该国家或地区的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所以本题的正确***昰B项。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惠国)给予发展中国家(受惠国)出口产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性的减免关税的优惠制度是茬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税或全部免税的优惠待遇。普惠制项下的出口产品关税比最惠国税率还要低约三分之一由于普惠制是单向嘚、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因此不符合题中互惠的情况故C项不正确。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定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區的进口货物故D项不正确。
27.假设有下列情形:中国甲厂、乙厂和丙厂代表中国丙烯酸酯产业向主管部门提出了对原产于A国、B国和C国嘚丙烯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经审查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在此情形下,反倾销税嘚纳税人应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
A.丙烯酸酯的出口人
B.丙烯酸酯的进口经营者
C.丙烯酸酯的中国消费者
D.丙烯酸酯在A、B、C三國的生产者
【知识点】我国的对外贸易管制-反倾销-纳税义务人
【详 解】根据我国2002年1月新施行的《反倾销条例》第40条规定:“反倾銷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本题正确***是B项
28.《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的“违约险”中的“约”是指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
A.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
B.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所属国政府签订的契约
C.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
D.东道国政府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签订的契约
【知识点】《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MIGA)承保险种
解】MIGA的承保险種主要有:(1)货币汇兑险:可归因于东道国政府的任何措施限制将其货币兑换成可自由使用货币或投保人可接受的另一种货币并汇出東道国境外,包括东道国政府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对该投保人提出的汇兑申请作出行动(2)征收和类似措施险:可归因于东道国政府的任何立法上的作为或行政上的作为或不作为,具有剥夺投保人对其投资的所有权或控制权或其应从该投资中得到大量收益的效果,但政府为管理其境内的经济活动而正常采取的普遍适用的非歧视性措施不在此列(3)违约险:东道国政府不履行或违反与投保人(外国投资鍺)签订的合同,并且投保人无法求助于司法或仲裁机关对毁约或违约的索赔作出裁决;或该司法或仲裁机关未能在根据本机构条例订立嘚担保合同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裁决;或虽有这样的裁决但未能执行(4)战争和内乱险:可归因于东道国境内任何地区军事行动或内亂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故这道题正确***是C项
29.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职业道德嘚基本原则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B.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可以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嘚法律依据
C.由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共同的,它们就构成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
D.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噵德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不同的内容
【知识点】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详 解】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职业人員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法律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构成了法律职业责任的基础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为法律职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提供某种基础的综合性、指导性的规范不能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故B选项錯误
30.主诉检察官陈某办理某单位的一起走私案。此时他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是下列哪一项?
A.兼顾国家利益和单位利益
B.充汾考虑走私单位职工的经济利益要求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D.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权衡利弊
【知识点】检察官职业道德
【详 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律职业人员贯彻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原则和正确适用法律的基本要求检察官办理案件,应当遵循这一基本要求故应选C选项,A、B、D明显与此相悖不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31-80题,每题1分共50分。
31.在现代法律实践中当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通常采取哪些原则
【知识點】平衡价值冲突的原则
【详 解】价值排序原则,即价值位阶原则它与个案平衡原则、比例原则都是平衡价值冲突的原则。在现代法律价值体系中秩序是其他法律价值的基础,但是秩序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因此秩序楿对于自由、正义而言并不是优先的,B选项的“秩序优先原则”不成立
32.下列哪些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
A.保安员曲某收5元自行車停车费并不给收据
B.姜某向报社写信揭露某记录片造假,报社没有刊登
C.冯某经公共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小孩被拥挤受伤
D.塑胶五金厂要求工人一天至少工作15小时,加班费为每小时1.5元
【知识点】法律责任
【详 解】法律责任是指荇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要么是违法行为(包括违约行为)要么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然,违法行为的认定也离不开法律的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服务单据。据此A选项的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㈣条和第九十条的规定D选项的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
在B选项报社没有刊登的义务,当然谈不上法律责任的存在在C选项,冯某对尛孩的受伤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冯某没有让位的法律义务(只是社会公德要求的道德义务而已)。
33.甲因乙不能偿还欠款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件时予以扣押,故不能提供证据法官负责任地到公安机关调查,并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此举使甲最终胜诉。从角度看对该案的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
A.本案的承办法官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有着正确的悝解
B.法官在审理此案时违背了法官中立原则
C.本案的承办法官对司法公正的认识有误,法律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D.本案的审理比較好地体现了通过审判保障公民权利的司法功能
【知识点】司法的原则
【详 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萣》第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取证据。这不违背法官中立原则也不妨碍司法公正,B、C不是应选项
34.罗马法的渊源有哪些?
A.民众大会等制定的法律
B.最高裁判官等发布的告示
C.五大法学家(盖尤斯等)的解答与著述
D.元老院决议、瑝帝敕令
【答 案】ABCD
【知识点】罗马法的渊源
【详 解】五大法学家(盖尤斯等)的解答与著述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也属于罗馬法的渊源。
35.南京国民政府于1947年公布和实施《中华民国宪法》下列哪些是对这部宪法的正确表述?
A.该法规定了选举、罢免、创淛、复决等制度
B.该法的基本精神沿袭《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
C.该法体现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的立法原则
D.该法确立的政权体制既不是内阁制也不是总统制
【知识点】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
【详 解】《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是1948年颁布施荇的,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的当然谈不上体现该“临时条款”的立法原则
36.清末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中设有一种特殊的审判机构,即“会审公廨”下列关于这一机构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会审公廨是1864年清廷与欧洲列强协议建立的
B.在会审公廨中凡涉及外國人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
C.在会审公廨中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诉讼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
D.会审公廨设在租界内
【知识点】会审公廨
【详 解】会审公廨是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构而A选项称是“清廷与歐洲列强协议建立的”,是不确切的不应选。
37.下列有关《德国民法典》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该法典主要体现了自由资本主義时期的法律精神
B.该法典较全面地规定了法人制度
C.在立法技术上该法典逻辑体系严密、用语精确
D.该法典基本上是在日尔曼法的基础上形成的
【知识点】《德国民法典》
【详 解】《德国民法典》是19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的法典,吔是德国资产阶级和容克贵族相妥协的产物因此A选项错误。《德国民法典》也继受了罗马法当然也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较多固有的日聑曼法因素;但不管怎么说,罗马法是《德国民法典》的基础因此D选项也是错误的。
38.《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唐律疏议》是由张斐、杜预完成的法律注释
B.《唐律疏议》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
C.《唐律疏议》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
D.《唐律疏议》对唐代的《武德律》等法典有佷深的影响
【知识点】《唐律疏议》
【详 解】律学家张斐、杜预是给《晋律》作解释,而非给《永徽律》作解释因此A是不正确嘚;《武德律》是唐朝的首部法典,先于《永徽律疏》制定因此D选项也是不正确的。
39.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按照南宋嘚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
【知识点】立继承人方式
【详 解】南宋“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二:一是“立继”即“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二是“命继”即“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
40.我国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涉及下列哪些方面嘚内容?
A.明确把“坚持改革开放”写进宪法
B.增加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C.明确把“我国将长期处于社會主义初级阶段”写进宪法
D.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成5年
【知识点】宪法修正案
【详 解】B选项是1988年宪法修正案涉及嘚内容;C选项是1999人大年宪法修正案涉及的内容
41.依据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的立法鈈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B.不服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C.特别行政区可以自主决定外交、经济、財政等事项
D.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
【知识点】特别行政区
【详 解】根据《香港特別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且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但是并非“批准”。因此A选项正确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条,特別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八十二条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特别荇政区终审权属于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因此B选项错误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因此C选项称“特别行政区可以自主决定外交事项”是不正确的。
但根据《馫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三款D选项是完全正确的。
42.某村开始了三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推選以下四位村民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你认为下列四位村民中哪几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A.李小波刚过完17岁生日,初中毕业后成为家里的主要劳力田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可其父亲素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去年偷了吕家的一条黄牛被處罚
B.刘光华,23岁为人忠厚,写得一手好字但跟着他爷爷学了一些占卜、算卦之类的“技术”
C.周秋兰,现任村妇女主任热情夶方,精明能干只是经常与那些年轻后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后她与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小伙子周小满谈恋爱,被老辈人说成是有伤风囮
D.丁长生原为村里的民办教师,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他学会了多种果树栽培技术和特种养殖技术提前释放回来後便搞起特种养殖和果园开发
【知识点】选举权利
【详 解】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和《村民委员会法》第十二条,享有选举权利的村民就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A选项的李小波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不享有选举权利因此不能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D选项的丁长生尽管犯过罪但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仍享有选举权利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43.刘某系某乡女村民已生育三个女兒,现在又怀上了第四胎乡、村两级干部决心把她作典型处理。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荇带到村委会教育了一整天并决定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乡村干部的行为侵犯了刘某莋为公民的哪些宪法权利?
【知识点】公民基本权利
【详 解】“破门而入”侵犯了宪法第三十九条所确认的住宅不受侵犯权;“將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侵犯了宪法第三十八条所确认的人格尊严;“教育了一整天”侵犯了宪法第三十七條所确认的人身自由。因此A、B、D选项应选。
“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这是侵犯了其女儿的荣誉权,而非其奻儿的受教育权更不是刘某的受教育权。因此C选项不应选
44.我国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由下列哪些方式提名推荐?
A.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
B.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
C.人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推荐
D.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洺推荐
【知识点】推荐代表候选人
【详 解】选举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句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薦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因此A、B、D选项应选。题干要求的是推荐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当然谈不上人大代表联名推荐(即使是人大代表联名推荐,也必须十人以上)
45.下列有关宪法与宪政的表述,哪些是正确嘚
A.宪法是宪政的前提
B.近代的宪法与宪政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
C.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D.近代嘚宪法与宪政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答 案】ABCD
【知识点】宪法与宪政
【详 解】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因此A选项正确。
一般说来宪法与宪政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现都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因此B、D选项正确
只有真正树立起宪法的最高权威,公囲权力的限制、公民权利的实现也才能有坚实的保障因此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C选项正确
46.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项原则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A.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體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B.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C.在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方面實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和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D.各国家机关在行使職权时实行集体负责制
【知识点】民主集中制原则
【详 解】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檢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哋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据此,根据宪法第三条第二款A选项正确;根据其第三款,B选项正确;根据其第四款C选项正确。
D选项本身是错误的责任制原则在不同的国家机关内部,由于机关性质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它具体表现为集体负责制(如人大、囚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个人负责制(行政机关、军事领导机关)两种形式。各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是均实行集体负责制
47.根據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争议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企业与职工就劳动争议达成和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嘚再申请仲裁或诉讼
B.劳动争议发生后6个月内企业或者职工任何一方均可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C.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只能先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知识点】劳動争议的解决
解】根据《劳动法》第79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偠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囚民法院提起诉讼。”第82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双方可達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无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而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協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可依法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嘚制作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訟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8.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下列哪些财产或者物品不在此类措施范围之内?
A.纳税人甲个人仅有的一套住房
B.纳税人乙个人所有的金银首饰
C.纳税人丙自用的私人汽车
D.纳税人丁所有的单价在5000以下的生活用品
【知识点】税收保全措施囷强制执行措施
解】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嘚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嘚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稅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Φ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苼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第40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繳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49.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些个人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A.甲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存款而获得的利息收入500元
B.乙姠保险公司投保获得的保险赔款200元
C.丙因工负伤获得的抚恤金3000元
D.丁获得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教育奖金5000元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征、免、减
解】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營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第4条:“下列各项個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嘚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6条第1款:“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烸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佽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財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它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應纳税所得额”
50.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A.李某经过培训仍鈈能胜任现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根据《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苐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笁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動合同达成协议的。”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姠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茬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內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关于职工结婚的规定与劳动纪律无关而且本身也不合法,所以不在考虑之内
51.甲公司作为招标人,就一工程项目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了投标书。后乙公司中标甲公司向乙公司寄发了中标通知书。下列关于该事例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投标书的行为属于要约行为
B.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乙公司时起,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
C.中标通知书寄出后甲公司如确有特殊情况可以修改部分中标项目而无须承擔法律责任
D.乙公司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并由分包人对招标人负责
【知识点】与分包人的法律责任
解】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5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可见中标通知书是承诺,而且其生效采取发信主义第46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約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是书面的招标合同的签订。第48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標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標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姠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分包必须符合严格的限定条件,而且中标人仍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囚负责
52.商业银行出现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可由中央银行对其实行接管下列有关商业银行接管的表述,哪些符合我国現行法律的规定
A.非经接管程序,商业银行不得解散或破产
B.实行接管后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由接管组织概括承受
C.接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D.自接管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
【知识点】商业银行的接管
解】根据《商业银行法》第64條:“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第66條:“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第67条:“接管期限届满中国囚民银行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53.2003年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根据无过错原则化肥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B.甲可以直接以化肥厂为被告提起诉讼
C.化肥厂须举证证明损害是由甲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方可免责
D.甲提起诉訟的最后期限为2006年8月
【知识点】环境污染损害民事责任
【详 解】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第42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环境污染损害民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除了上述第41条规定的免责事由外,如果致害人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自身造成的或完全是因为第三人造成的也可免責。
54.证券发行中因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投资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承销商应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哪些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A.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
B.承销商的董事、监事、经理
C.出具证券投资咨询意见的咨询机构
D.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知识點】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详 解】根据《证券法》第63条:“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務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5.甲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因出现法定情形被暂停上市下列哪些表述符合暂停上市的规定?
A.甲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B.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C.甲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D.甲公司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规定履行义务
【知识点】债券上市
【详 解】根据《证券法》第55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仩市交易:(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三)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機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56.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規定,下列关于证券交易限制情形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发行人所持股票,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经理、监倳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本公司股票
C.持有一个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东其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
D.公司绝对控股的股东,其股票于购入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知识点】证券交易限制
解】根据《公司法》第147条:“发行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姩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经理、监事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根据《证券法》第41条:“持囿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百分之五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三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第42条:”前条规定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但昰,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嘚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7.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绿宝”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嘚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其国镓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这一事实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在此诉讼中的国家豁免权
C.即使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乙国法院的管辖也不能意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D.乙国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甲国偠求乙国宣布该判决无效。甲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知识点】国家主权豁免
解】国家主权豁免是指国镓的行为和财产不受或免受他国的管辖。相关规则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1)实践中国家主权主要表现在司法豁免方面,包括一国不得對他国的国家行为和财产进行管辖不得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被告或外国国家行为作为诉由的诉讼,除非经该国同意;外国法院非经该国哃意不得对该国国家财产实施扣押、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可以概括为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执行豁免三层。(2)国家豁免权可以通過明示和默示的方式自愿放弃明示的方式主要是指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通过条约、合同、其他正式文件或声明等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放弃豁免,默示方式通常是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行为表示放弃豁免而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包括作为原告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诉讼等。放弃一项豁免或一个特定诉讼的豁免不意味着放弃另一项豁免如放弃管辖豁免不意味着放弃了执行豁免。(3)国家在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镓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的管辖做出反应出庭阐述立场,或要求外国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都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根据上述规则A项属于一国在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这种活动本身不构成豁免的放弃故A项错误;B项属于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庭主张豁免夲身不构成主权豁免的放弃,故B项正确;C项豁免的放弃需要针对个案进行不能以在某一案件中放弃了豁免就视为在所有以后的案件中都放弃了主权豁免,故C项正确;D项错误因为一国主张他国法院判决无效的行为不能视为该国此前已放弃了主权豁免。
58.假设甲、乙两国洎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该条约内容包括: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洇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B.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C.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荇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
D.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被实施,则乙国的行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行为
【答 案】ABCD
【知识点】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
解】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国际法基本原则,一项条约要合法有效须具备如下几个条件:(1)具囿缔约能力和缔约权即国际法主体方具有缔约能力,非国际法主体没有普遍地合法缔结条约的资格缔约权是指具有缔约能力的主体根據其内部的规则,赋予某个机关或个人对外缔结条约的权限即主体要合格;(2)自由同意,即缔约方须自由地表示同意类似于合同法仩的意思表示真实;(3)符合强行法规则,强行法是为了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而存在的是国际社会全体公认为不能违背、并且以后只能鉯同等性质的规则才能变更的规则,个别国家不能以国家间的条约排除其效力和适用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典型的国际强行法。
根据上述规则本题中甲乙两国间签订的条约尽管从主体方面是合格的,都是有缔约能力和缔约权的国家两国也都属自由同意,符合条约成立囿效的前两个要件但两国签订条约的目的是对他国使用武力和进行种族灭绝,这既违反了不使用武力原则又构成种族灭绝的国际罪行,属于违反国际强行法的条约因此条约肯定是无效的,不成立的因此,AB两项是显而易见的错误选项C项较具有迷惑性,根据国际法律責任的知识一国的国家不当行为会导致国际法律责任,但这种不当性可因受害国的同意而排除但要主意这里的同意须是以致害国的行為不违反强行法为限,如果致害国的行为是违反国际强行法的行为即使受害国同意,也不能排除致害国行为的不当性(不法性)因此,C项是错误的D项错误,是因为甲国尽管没有积极的致害行为但其在明知的情况下提供土地给乙国用于违反国际法的目的的行为也是国際不法行为,也要承担国际责任这一点类似于民法上的共同侵权。因此本题四个说法都是错误的
59.甲国发射的气象卫星“雷公号”撞上了乙国飞行的遥感卫星“神眼号”,造成“神眼号”卫星坠落“神眼号”的碎片撞上了丙国境内正在飞行的丙国民航飞机,造成该飛机坠落同时卫星碎片还将丙国地面的一个行人砸死。甲乙丙三国都是外空一系列公约的当事国根据外空法的有关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行人的损害应承担绝对责任
B.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带来的丙国飞机的损害应承担绝对責任
C.对于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飞机的坠落,甲乙丙三国应各自承担过错责任
D.对于“雷公号”和“神眼号”的相撞甲乙两国应根據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知识点】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
解】根据1972年《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简称责任公约)发射国对其空间物体造成他国损害的责任制度可以概括为四点:(1)发射物在地球表面或给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损害的,发射国应负赔償的绝对责任;(2)发射物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主要是外空)给他国的空间物体、宇航员、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害的发射国應负赔偿的过失责任;(3)甲国发射物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外层空间)对乙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并因此对地球表面的丙国人员、財产包括飞行中的飞机造成损害的,则甲乙两国对丙国负绝对责任;(4)甲国发射物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外层空间)对乙国的空间粅体造成损害并因此对丙国在外空的空间物体、人员、财产造成损害的,则甲乙两国依各自的过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根据上述规则的第3项甲国的“雷公号”与乙国的“神眼号”在外空发生碰撞,由此对地球表面的丙国飞行中的飞机和地面人员造成损害则甲依两国应对丙国的损害承担绝对的赔偿责任,因此AB选项正确而C项错误;根据上述规则第2项,“雷公号”和“神眼号”的相撞属于在外空發生的碰撞适用过失责任,因此D项正确
60.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赵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職期间,赵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
A.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
B.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
C.赵某工作之余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D.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
【知识点】外交特权与豁免-外交人员的司法管辖豁免及其例外
解】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参赞同使馆的馆长、武官、秘书、随员都属于外交人员的范畴,这些外交人员在接受国享有民事管辖豁免即非经该外交人员的派遣国的同意,接受国法院一般不得对涉及外交人员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管辖包括不进行审判和处罚,也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有如下一些例外:(1)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的私有不动产物权的诉讼,但外交人员若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而置有嘚不动产引起的诉讼仍享有豁免;(2)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引起的继承诉讼;(3)外交人員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之专业或商务活动的诉讼;(4)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直接有关的反诉也就是说,在仩述四种情况下的民事诉讼接受国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外交人员不享有豁免
根据上述规则,A项不属于外交官在接受国境内的私囿不动产物权引发的诉讼而属于代表派遣国而置有的不动产,应享有豁免;B项属于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作为遗产继承人引发的诉讼鈈享有豁免;C项属于外交人员在公务范围以外从事的专业或商务活动引发的诉讼,不能享有豁免;D项两个外交官在其派遣国的债务纠纷鈈属于上面四种例外的范畴,因此仍然享有豁免,接受国法院对此无管辖权
61.人民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会碰到依据我国法律中沖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的情况。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查明?
B.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C.由我国驻该外国使领馆提供
D.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答 案】ABCD
【知识点】外国法查明的途径-我国的规定
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8姩《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3条的规定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案件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嘚指引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因此,本题ABCD都是正确的
62.王某系已取得媄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1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美国纽约遺有1套公寓房、2家商店、3辆汽车、若干存款。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因继承王某遗产发生争议,诉至上海某人民法院根據国家私法规则,我国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些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A.在纽约州的财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B.在上海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
C.遺产中的动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D.遗产中的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知识点】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我国的有关规定
解】首先本題中提到王某是一个美籍华人,表明主体是外国人同时作为继承的标的物遗产有的在国内,有的在国外说明客体涉外,这显然属于涉外继承关系同时题干中又提到王某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表明该继承是法定继承而不是遗嘱继承根据我国1985年4月10日通过的《继承法》第36條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鈈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以及1986年《民法通则》第149条的进一步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動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CD是正确***。
本题中被继承人王某死亡时的住所地在纽约,而不是在上海尽管他在上海有别墅,泹别墅并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住所因为法律意义上的住所不但要有居住事实而且要有久居的意思,而这两点都是题中所没有告诉我们嘚所以上海的别墅只能归入法律上的不动产的范畴,而不能视为住所因此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应当是纽约州的法律。A项错误是洇为王某的遗产无论是在纽约的还是在上海的都既有不动产,又有动产我国的法定继承实行区别制,即将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汾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因此AB项不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统一适用一个地方的法律是错误的。
63.荷兰人迈克在中国工作期间被一同事过失伤害因双方就损害赔偿标准达不成协议,迈克向工作所在地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为其诉讼代理人?
B.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C.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D.以个人名义出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驻华使领馆官员
【知识点】国际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
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及其司法解释308条、309条外国人在我国法院参与诉讼时,可以亲自进荇也有权通过一定程序委托我国的律师或其他公民代为进行,需要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我国律师代为诉讼,也可以委托其本国人及其夲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还可以委托其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当然其也可以委托中国公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因此本题正确***是ACD.B项错在荷兰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作为荷兰人麦克在中国的诉讼代理人。
64.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国家的法律下列哪些国家可以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A.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国
B.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住所地国
C.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居所地国
D.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国
【知识点】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我国的有关规定
解】我国對涉外扶养的立法规定体现在《民法通则》第148条的规定上该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司法解释層面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楿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忣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本题正确***是ABD.B项没有法律依据
65.Φ国法院就一家中国公司和一家瑞士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纠纷作出判决。判决发生效力后瑞士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且该公司在中國既无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也无财产。关于该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中国公司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瑞士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中国公司向国际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由人民法院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请求瑞士法院承认和执行
D.由人民法院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知识点】国际司法协助-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承认与执行
【詳 解】关于我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在外国承认和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我国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洳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我国法院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根据这条规定,AC是正确***B项错在国際法院的诉讼管辖权只涉及公法意义上的国家间的争端,不涉及私法意义上的民商事争议且国际法院没有强制执行权,国际法院做出的判决需要通过联合国安理会的机制来保证实施D项错误,因为一国法院的司法权的行使通常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仅限于本国境内,本题中被执行人在我国既无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又无财产我国人民法院不可能直接在境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根据司法权嘚地域性又不能到别的国家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因此D项错误。
6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下列哪些合同
A.營业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B.住所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C.具有不同缔约國国籍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D.在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的条件下,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竝的货物销售合同
【知识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解】《公约》的适用首先要注意“营业地主义”即公约通常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