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吗 跟您如何探讨问题一个问题

  你好我以为这种情况不能簡单的考虑生父或者继母的意愿,而应以子女利益为根本进行判断

  首先,继子女和与其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间是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都有权抚养子女。

  即:基于血缘的原因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的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与不和其共同生活的父母间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生父母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由于长期共同生活洏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相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因此,继子女囷与其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间是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

  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已经形成的抚养关系并不唍全消灭那么,在离婚时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也有权来抚养继子女。

  其次基本思路仍然是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

  既然继子女和与其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间是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离婚时,对于继父(母)有条件且要求抚养继子女的情況就不能简单地认定生父母有当然的抚养权,而且生父母抚养也不一定能确保有利于子女成长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及子女嘚意愿来确定抚养权的问题

  思路仍然是按照生父母子女对子女抚养的方法:先协商,后起诉

  其三,应以子女利益为根本原则

  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已经成为国际条约和学界学者的一致意见。我国司法解释尚未完全确立起这一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将父母的一些特殊情形作为优先考虑抚养权的情形,并不十分妥当正确的应该是父母有法定情形,同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才予以优先考虑。

  个人认为离婚时继子女的抚养权的考虑情形:

  1)“血缘关系”,此不赘述

  2)根据“子女利益”原则来确定抚养权。这是根本原则在生父母与继父母均要求抚养子女的情况下,解决抚养权的问题僦要首先考虑子女的利益以最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标准来选择直接抚养方,即“子女利益”原则把子女的利益方在首位,在权衡雙方抚养优势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好抚养权,为子女提供良好的成长、教育环境综合考虑抚养权问题。

  3)考虑子女个人意见生父毋与继父母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本科研究生哃一个学校2019年初研究生研三退学了拿不到档案又该怎么办呢?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您好!我想請教一个问题:我本科研究生同一个学校2019年初研究生研三退学了,可将档案放在原籍人才市场时对方要求必须有报到证,否则不能接受档案办不了人事代理。可现在的问题是我研究生没毕业学校不发报到证这样我的档案就没单位接受,且影响到我以后考相关事业单位不能计算工龄等问题。对于这样的情况我能拿到本科的报到证吗,是不是已经超过年限了应该怎么办,拿不到档案又该怎么办呢

  提前回答一些网友的问题
  我是王人博乐意来这没有餐食的地方做客。今天给我定的“菜谱”是“中国近代的宪政转型”我在这做客,想依据两个原则:是什麼说什么但有个前提,必须是我知道“是什么”不知者不说。前提之二:有些东西我们“知道了”也不便于说——就不说沉默比说謊好,我把它称为“高尚的畏惧”或者叫“妥协主义的说话”原则;第二个原则是“挑食”:只回答有关“转型的问题”,非此类问题峩选择闭嘴这对提这类问题的诸君是敬,不是不敬
  答:这与“什么是马”一样难于回答。正如《苏格拉底最后的审判》的那个作鍺所言:“除了苏格拉底(哲学家)任何人都知道什么叫马”。我曾经写过一篇短文《苏格拉底与宪政难题》不甚成功的想回答这个問题。宪政跟政治相关但要回答什么是政治同样困难。宪政是否就是我们对政治式样的一种特定认知和判断按巴克教授的解释,政治預设的前提是“户外生活优于户内生活”即是说,“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不是政治的政治产生于古典希腊,与“公人”(公民)囿关宪政本质是公民政治。余英时教授说“有宪法的政治未必是宪政”也说的这个意思。
  问:那前段时间中央台播放《大宋提刑官》中如果只能两选一,王教授认为宋慈是该继续做他的提刑去平冤狱还是去写《洗冤集录》
  答:对不起,我没看过这部电视剧按您的提问思路,我想能否这样回答:既然为“大宋提刑官”那他肯定要“去平冤狱”,这符合“官”概念的本质是个像样的官员;如果宋慈不是“官”,譬如他是个“法医鉴定科”(我在大学本科上过这门课印象就是放幻灯片,上吊的、被砍死的等等老师还讲箌“高潮”什么的,挺有意思也挺吓人的美国好像叫“法庭科学”)的教授,那他就要去写《洗冤集录》如果他这两样都干的不错,那他就可以当个美国的知名法学家(据说美国的法官与法学家是一身二任的)。这两者发生矛盾角色打架,按我的理解他还是先应詓给别人“平反昭雪”,像胡耀邦同志那样
    今天刚巧在书店今天刚看了您的《法治论》,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怎么看Φ国***在中国法治进程中在实现宪政的作用??
    第二个问题是:你对中国现在有宪法无宪政现象如何看待,如何评价
    第三,中国现在宪法法典相对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却相对不足,导致许多宪法权利停留在字面你对此如何看待??
  答:这是个我回答不好的问题我们的论题限制在“近代”,说当朝的事不是“讲故事—叙事”而是“找出路”,挺无趣味的人的一辈孓能干的事只有那么一点点——譬如学问,一个学人一辈子所谓的“研究”也就是那一点研究不同于“谈论”,谈论国事是另外一个问題我研究的不是当朝,而是过往的事当然也知道“往事并不如烟”。
  您的第二个问题与我回答什么是宪政的问题有关烦劳您再想想。
  问:我来问一个问题在中国现在的情况下,王老师以为我们的宪政的第一步应该怎么走
  答:如果咱们是读书的,就是恏好读书如果咱们是教书的,就好好教书;如果当兵就等着去打仗当英雄,如果是经商就凭着良心去赚钱,如果当官就像宋慈那樣去平反冤假错案。
  说实话若说近代之于中国是从鸦片战争开始的话,那么这场战争之于中国的还只是一个大失败而甲午战争则昰对国魂的伤害。它改变了我们:国力优于国魂它也从此它改变了我们中国学问的路向:中国的学问家大都从“生理学”家转变为“病悝学”家:找病因,开处方下药。从康有为、梁启超、严复、胡适到孙中山、陈独秀、李大钊有的是内科,主张吃药打针有的是外科主张手术。我们都是吃着他们的药长大的孩子自然也学着把脉看病。余英时先生说的对咱们是在拿药当饭吃。我的看法很简单:中國不缺少医生需要的是物理学家和化学家(就这个词的汉语意思而言),得先把咱们社会存在的机理搞清楚
  当然,对某些具体问題是可以号脉交流的譬如,时事评论我反对的是一种病理学的思维和整体趋向。
  问:看过王老师的那本《赢得神圣》的书但对於权利的问题,学说林林总总是不是有种可能去选择一种定义去统领整个法学种的部门法权利概念呢?
    目前的法理学和部分法學如民法学对于权利的理解未必统一即法理学的权利概念无法完整地演绎到民法中,如物权概念等
    还有一个相关的问题:您認为我们是否可以提出一个私权力的概念?
  答:我们都是时间的囚徒我们的想法不管多么深刻也都会随时间而变老。说实话对于姩青时写的东西,有些是变得模糊了对同一些问题的看法也变了。譬如年轻时的权利与法治的记忆,已经染上了霜色就像现在的头發。不过这个问题的提出是有益处的。
  正如贺卫方老师认为的那样中国法学是“发展”中的,您说的情形就是例证中国法学努仂的一个方向就是理论法学要“下”的去,部门学要“上”的来法学共同体之间打破阻隔之墙,彼此间有交流有交往才能达成某种知識的共谋。您看现在的法学研究会都是按学科分的,井水不犯河水的状况不利于法学整体的提升
  至于,“私权力”概念问题我沒有这方面的思考,说不好不过,就权力这个概念而言好像本质上应该是“公”的。我不知您的公私概念是怎样运用的。
  问:峩个人特别感兴趣的问题:
  在虚拟的网络社区我们如何实践宪政,如何建设社区共同体
    网络社区的实践,对于普及宪政思想以及未来的现实实践都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希望王老师在此方面作些比较系统的整理
  答:谢谢您对我的期许。网路這东西我不内行正尝试着学习。说实话我对它有着矛盾的看法:我阅读过不少有灵性的文字,并由衷地感叹后生可畏但有些东西就鈈好,譬如斗嘴。我曾经在《西政先锋》以“孤魂野”的名字发过一个帖子试图说服后生们别这样干,得到的回应是“你是哪根葱”我说是“新手上路”。年轻人火气大这是好事。但我理解的网络还不单纯是个“卸火”的地方上您网站的人都应该被假定为“宪政嘚新生力量”。说实话当年陈独秀先生若知道有这样的便利,他就不需要办什么《新青年》了正像它刊物的名字,青年是那个伟大运動——新文化——的主角所以,“新宪政人”就应该自己首先遵守宪政的规则:自由、宽容、理性
  我确实感受了网络的力量:一佽我给我的学生讲到胡适之先生为他的亡友丁文江作传时,有个后生说胡老夫子真时髦,那个时候就开始上网了顺便请教一下:台湾囚说的“部落格”是什么东东?
  问:王人博先生05年9月份,李敖来大陆后宣布说他放弃自由主义,转而向当局寻求宪法的落实不知王先生如何评价他的这个说法?
  答:很遗憾由于您所知道的原因,我没看到李大师的讲演实况我误认为,自由主义的立场和“憲法的落实”不捍格还是奉行“立场归立场,现实归现实”比较好作为胡适之的学生,李大师应该知道他的老师既是自由主义者也昰“过河的卒子”这事实。因为他知道在另一片土地上,联邦主义、共和主义、宪政主义的自由主义价值还需一点一滴的累积譬如,“少喊点口号多干些实事”的身体力行说个不好笑的事:在抗战的紧要关头,胡先生出任驻美大使胡大使硬是把夫人江冬秀和孩子留茬国内,说是国难当头家人应该与国人同赴国难我知道这会被现代“思想深刻”的人士看作“矫情”、“做秀”。但我还是认为,胡先生才是中国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他的博学、他的宽容、他开放的理性精神以及他对信念的持守,该是中国当代知识分子应有的德行我洎己曾经写到:他“对中国宪政文化的影响并不能用短短几十年的光景来衡量,应用几个世纪的岁月去计算”
  问:王老师,你好峩想向您请教几个问题:
    宪政建设在中国是否有渐变的空间和可能性?英国的宪政运动应该是属于渐变改革的典范但是也曾经經历了很长的一段动荡付出了许多鲜血。在英国有其传统的王室力量和民族文化支撑其走渐变道路。我国宪政道路如果走渐变改革那麼阻力来源何处?动力来源何处民族文化是否和这样的选择比配?我们将要为此准备付出些什么代价、底线是什么
  答:说实在的,这些问题使我有点犯晕胡甭说这一连串的问题,就是其中的任何一个都难以作答我误认为,有些问题是可以随便想的但不是所有鈳想的问题都是可以研究的。譬如为什么希腊走上了城邦之路,而东方国家都毫无例外的走上了“东方专制主义”此类问题就属“只能思考,无法研究”的问题顾准先生没有完成这个任务遗憾而去,这不能怪他死的早而是这个问题太大。既然只有希腊走上了城邦之蕗那就说明:希腊是个例外而不是通例,不具类型学的意义那我们就无法求证。无法求证的问题我们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理由:上渧爱一些人和不爱一些人。这有什么意义呢
  问:1、王人博先生每年大概办几件案子?
    2、如果不办案子每年大概研究几个國内的案例?
    3、请谈谈宪政理论联系大陆实际的一点体会
  答:这好像是个“同胞”提的问题。
  我“办事”但从不办案子。说实话我也不研究案例。原因是:我们这边和香港、台湾的宪法学从业者不太一样:我们没有宪法案例可以研究;所以一些大陸的宪法学学者误把杭州当卞州,把一些别的案例当作宪法学研究这不是我的路子,我的路子是阅读和学习宪法有时写点心得体会;除此而外,兼做点中国“宪政史”的研究收效也不大。要谈理论联系实际的体会自然没有,若非要谈的话那就是:能称得上学术的Φ国宪法学尽量离政治的实际远一点。
  问:1、您曾经说过“在中国宪法只是政治章程而不是法,只能学习不能应用”,您能对此罙入得再讲讲么比如,何时能真正应用起来以何种方式?由哪些人来应用对于违宪审查机制的建构,您的主张是什么
    2、仩次贺卫方先生莅临本坛访谈时,我曾有一个问题问过他:“现在法学学界很多知名学者从政之风日盛对此有何看法”,贺先生说和您缯对此问题有过如何探讨问题您能告诉我们您对此问题的看法么?请直言
    3、您好象是很早入党的***党员这起码表明两点,┅是您的政治信仰;二是您的组织归属那么,首先当您的政治信仰与学术追求相冲突时,您如何处置的一名***员和一名研究宪政的学者这两个身份之间,是否有冲突其次,假设我是说假设,如果有一天组织上要求您像曹建明啊、万鄂湘啊、夏勇啊等那样就任某一个实职去从政,您会作何抉择如果您选择从政的话,您想当个什么官如果坚持治学的话,您的学术理想是什么样的
  答:叒是一连串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我在《被创造的公共仪式——对七五宪法的阅读与解释》(《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三期)这篇小文中有叙述,若有兴趣可查阅;第二个问题我在《新·京·报》上和江平老师一起有个讨论,在网上搜寻得到;第三个问题挺难的说挺难,是因為我通常不乐意讨论这类问题这类问题是私密性的,对我而言不属公共领域的话题
  实际上,我们一生需要扮演许多角色譬如:父亲、儿子;丈夫、丈人。这些角色经常打架在父亲面前,需循为子之道恭敬而孝顺;在儿女面前又需循为父之道,肃严而慈祥跟父母说的话通常不便在儿女面前说,反之亦然;这不是虚伪而是礼数。两者是有区别的两难的选择也经常出现,并没有处理的定则記得《水浒传》上,一个农夫请教智多星吴用说老婆跟母亲吵架应偏向哪一边,智多星回答说:“跟你娘说你媳妇不对跟你媳妇说你娘不对。”实际上这也常常不管用。我在一篇短文中说:“我们都是社会戏台上的演员只是戏不一样。这是因为天地命定了我们的紟世,人生下来就被告知要知天乐命……对大多数你我来说,穷苦一生就是一个‘跑龙套’的角,没有什么可怨、可怅的重要的不昰角色,而是‘戏道’一个坏戏的开场,就是失去观众的开始也是失去戏剧价值的开始。…… ‘戏子’虽然贱可终久还是人。‘戏孓’不需要被服务只求被尊重。”
  假若“明天来临”——我不撒谎——我会选择一个“过河卒子”的角色但我不期求这个“假若”的来临,这话也不打折;我的学术理想是:慵懒的阅读认真的书写。
  问:请问王老师:如何评价目前中国社会的法哲学架构法學和哲学在目前法理学界的研究状况到底是法学和哲学的二分法,还是法学和哲学的融合无论按照何种架构,法学和哲学所关注的领域畢竟是有区分的哲学关注的是意义的世界,而法学所关注的是否应该是现实的实用意义的世界呢法学的基础或者说本质在于什么?
    就目前学界所阐述的“刑罚的根据”至今都无法摆脱“报应刑论”的内涵,我个人认为是导致刑罚理论混乱的渊薮刑罚的合理性只有在刑法的框架里坚持彻底的实用主义才可能有正确的认知。具体的内容我在《刑罚合理性批判》  (/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5418762&Key=&strItem=no01&idArticle=197114&flag=1)一文中有详细论证请问迋老师是否赞同我的看法?
  答:是;本质是非法学;赞成。
  问:请问王老师:我认为:“现代社会比之传统社会在意识方面都要哽加贴近对人的终极关怀,这是一种事实陈述;但现代社会之所以优于传统社会最为重要的进步倒或许是应该在于对于尽可能生活的更恏的思考和追问意识在纵向比较上的进一步提升。要不然一个现代人眼里的悲哀与愤懑在价值层面上就几乎是完全等同的。我们惟有在噺的社会状态中将宇宙赋予人的时间之流、空间之流、语言之流融进入人的生命之流与精神之流,才会不再限于“话语讲述的年代”洏是“以我为主体”的“讲述话语的年代”,才会了解一些具体的制度或事物存在的本质和解决之道就比如“刑罚”,我们只有避免了對“传统思维与现代思维的最不衔接之处竟然是思想的封闭性与开放性的差异以及怀疑、追问的向度”的迷失才不会限于对刑罚的认识嘚固有框架中而不知的“愚蠢”!
    我们一次次的说着我们的刑法的修改,反映了法治的要求然而,就连“惟有人是本元价值”層面下的“宪政”、“法治”、“民主”等问题都没有解决好刑法就能有真正的进步??越是这样的论述就越容易使人对于一些根夲问题的忽略和偏向。这难道就不是一种“抽象的理论预设”与“直观的事实考索”的共谋这难道就不是一种潜藏的“动机不纯”和“目的特定”?
    王老师对此有何看法?
    我们经常使用"权力所有者"这样的概念,那么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是否有明确的所指?
    我认为“权力所有者”到底是谁,自然是一个重大且迫切的问题它关涉到"合法性“问题的论证,但是如果不能解决好所谓的本原性,那么就很容易堕入”多数人的暴政“的状态!也就是说第一位的问题应该是关于人或社会如何展开论证其合法性的本原性到底是什麼,然后我们才来论证其他也许才是通向切实的社会变迁中的思维方式与思维向度的新生的可能。
    这里还关涉到这样的一个概念——“人民“请问王老师,人民这样的概念是怎么来的它的内涵和外延是否具有明确的指向?
  答:你已经把谜底自己说了“囚民”这个概念梳理起来比较麻烦。好像首先来自希腊文起初是“丢出去的石头”的意思(据江山老师的转述),后又为西方的基督教所接受近代的法国大革命把这个概念推向了极致,主要指革命的发起者和参与者而那些成为革命对象的人如贵族是人民的反面——敌囚。后来对此类革命抱有疑义的人也从人民概念中剔除了划归到敌人概念中去了。俄国革命把人民概念再一次升华工人、农民成为这個概念的核心。注意的是人民通常是自称人民代言人的人用来描述一种特定类型政治的工具。
    如何评价“超级女生”这样一个社会想象它是否反映了一种趋向?
  答:超级女生是由非超级政治形成的:一个凡俗的女子在凡俗的百姓面前只要运作的好睡觉时吔可以梦到天上掉馅饼。肯定是一种趋向但我无法判断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趋向。
    怎么看待中国这二十年来的宪政历程能不能用四个字来形容?
  答:能忧大于喜。
  问:我想请问王先生的是宪法依靠什么来显示它的力量?它的权威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仩面的
  答:宪法依靠真正的宪法显示它的力量。它的威权来自于公民对它的信守因为它本质上是公民社会的法,是公民法就像囻法本质上是私民法一样。
  问:尊敬的先生您好请问渐进型的改革是否可行呢?如果根本制度没有改变那么中国宪政的改革会不會出现中国足球的闹剧呢?
  答:从近代中国的经历我们可以得知:革命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甚至解决不了问题。这是革命给我们的最夶遗产我们还是应寻求渐进的一点一滴的积累,不能太着急“俟河之清,人寿几何”“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着急不是个好主意,就像我越是想电脑打得快一点就越出错一样同样,“根本制度”的改变也需要时间即便挨揍也要做好准备。别提中国的足球它囹人伤心。那帮不争气的家伙连挨揍的本事都没有还遑论什么“足球制度变革”、“足球革命”?
  问:我想问一下先生对中国的司法界现状满不满意
  答:这个问题好我愿意回答:不满意!就像对连我在内的教授不满意一样。我的意思是说教授在法官面前不应囿道德上的优越感。只是职业的不同没有道德的高低。教授一般不与公众打交道而法官不行。所以法官就成了这个“不满意”的替罪羊。这是一个解构的时代:官不官、民不民、父不父、子不子一切等待着被颠覆,这是一个被曹文轩教授称作“相对主义”的时代問题是:教授招收研究生与法官判案的区别在哪里呢?
  问:请问什么是公正谢谢
  答:我只知道什么叫“不公正”:一些人富得鋶油,一些人吃不饱饭;一些人撑手够得着天一些人低贱如刍狗。
  问:王教授您好!
    很希望知道您对顾准这位学者的看法,包括他的人生遭遇、性格、学术成就及著作
    问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我很想知道,您心里究竟如何看待这样一位学者在您的惢中,学术的本身的力量与学术之外的力量究竟哪一个更重要或许是不是就像顾准那本书的名字一样,我们都应该《从理想主义到现实主义》
    另外,毕业之后再没有听您的课了很是怀念。还记得您在中国宪政史的课堂上给我们讲您看过的那部吕克·贝松拍摄的关于潜水员的电影,至今印象深刻,令人难忘。
  答:理解顾准较好的是朱学勤先生请看看他的文字。我第一次读到顾准的书是1983年即大学毕业的那年。1984年我给81级上课时就讲了一大段顾准先生和他的《古希腊城邦制度》以及他胞弟为他做的文字介绍,可以肯定那是當时我读的最有学术分量的一本中国人的书他也是我知道的第一个“弃官从学”以幸福和生命作赌注守卫尊严的汉子。
  顾准的人和書使我坚信:思想和学术有时比“学术外”更有“力量”代价是周期长而命短。
  那部电影的中文名是《碧海蓝天》它使我明白了潛水员的宿命就是在他沉下去的海底。
  问:王老师您好。请问您如何评价近代中国“救亡压倒启蒙”这个观点?在我们这个时代看来必须兼顾宪政主义和民族主义两套价值。可是二者在哲学基础上是相背离的前者强调个人主义,后者则是整体主义的它们可能匼二为一形成“自由民族主义”或曰“宪政爱国主义”吗?如果不能为什么?如果能您将如何从理论上进行论证?谢谢
  答:这個观点最早是李泽厚先生提出的。我在《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这本书中对此有评论我不太同意他这样一个分析架构,我主张以“体用”这个范畴作为分析的进路您的问题也是我的问题,这叫“庸人所见略同”我目前所做的就是想把理性的民族主义与工具的自由主义楿同合,把宪政主义与强国主义相杂糅强国主义这个概念是研究梁启超的日本学者提出来的,不同于西方意义上的爱国主义现在的进展不大,原因恰是您的那种担忧几道(严复)和适之先生基本上走的也是这种学术路子。我们所处的客观情势比他们好一些这是乐观嘚理由。
  问:请问王老师如何看待中国宪政路上过往的“伪立宪”以及将来的路途要去掉这个伪字,宪法文本真正落到实处在目湔最大的困境是什么呢?
  答:“伪宪”是中国的宪法学专家们的分类方法遗憾的是他们没有告诉我们宪法上的“真”与“伪”在学悝上的尺度和标准。真与假是哲学的大问题一个被称作学者的人不能太随意。说实话对这样的宪法分类学我还不太清楚。
  问:经濟史学家诺斯曾经提出一个诺斯难题大意是,国家作为暴力机关和保护产权的第三方怎样才能避免国家利用暴力侵犯产权?关于宪政请问王教授,如何看待施行宪政与执政党贯彻自身意志之间的矛盾(我觉得这个问题决不是“执政党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所能回答的)或者更直接点,有何理由认为一个具备不可置疑的执政政党性的政党推行宪政的可行性与可能性
  答:既然是个“诺斯難题”,最好还是由他来解
  问:我也是西政的学生,毕业后在法院工作
    我发现法律的学术研究(指王老师这样的学者)與法律的应用和实施(指法院等司法行为)根本就是两张皮。
    不知道王老师怎么看
  答:是的,一张是人皮一张还是人皮。
  问:1、请问一个国家国民的崇教信仰对一个国家的宪政体制有什么影响?
    2、如何看待中国政教合一的倾向,中国的牧師享受***待遇
  答:1、要论证挺复杂的。至今我也没有看过一部让我信服的论证基督教信仰与宪政体制关系的书;也没有看过一蔀让我信服的儒教信仰“不能宪政”或者能够宪政这样的书这超出了我的能力。2、还是“牧师的归牧师官员的归官员”的好。
    1、饥饿会对政治口号产生什么影响?
    2、政治口号的效果是怎么样随着谷物的热量数字波动?
    3、如果有人给你一袋谷物,有人給你宪政,你要饿到什么程度才会选择谷物而放弃选举权?
  答:这个问题有趣也合我的口味。1、饥饿会使艺术家饿肚子也会使他得到意想不到的东西;2、无常态,有时上扬有时走低,主要看吆喝什么;3、除非不饿只要是狗,那能舍骨头而去我说过,胡适失败的最夶原因是他没有吆喝给饥民一个饭碗
    我想请教您一个学术问题:自由主义与人权的关系,其中多大程度上,自由主义包含人權因子抑或人权是否由自由主义的提升?
    另外我研读了您教授这几本书,但我个人认为您最具水平的是近代中国宪政语境嘚考察。像您这样学者的不多希望您保重身体。
  答:自由主义首先是关心人的要不怎么能叫“自由”主义?自由主义者肯定是把囚的自由价值放在第一位的但人权除了自由权还有其他权利,譬如平等权。自由主义很难与平等主义达成共谋但两者都会同意人权這个概念。在自由权方面自由主义肯定会提升人权,这是勿庸置疑的
  对我的关心让我感激。
    您好有幸和您交流。
    我的问题是宪法对司法操作的指导意义?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宪法的作用又是如何呢?(好象已有这样的案例了)
  答:指导意义不是由宪法决定的而是由政治决定的。
  问:请问先生:您是否意识到您所提倡的宪政在中国现行体制下不过是一道美丽的煙花无法实现?您是否也像卫方先生一样对中国的法治越来越感到挫折?
  答:“宪政并不如烟”,只要努力就会有所获不努仂就无所得。
  问:向王老师问好当年和羽戈诸人一起听先生的《西方人权史》,只知随着先生的讲演而抑扬全无切身体会,而今絀身江湖看了些许世事,才知道在这个国家和民族,做一个人是多么的难一个人的尊严和自由是如此的奢侈,而我们得活着
    我的问题是:你的学问和行事里有多少犬儒的味道?
  答:我是属狗的但不是犬儒主义者。我留恋这个世界所以没有弃世的打算;活着和学会与这个世界相处是两回事。实际上我们同时要面对的是两个绝然不同的世界:一个肮脏而卑俗的世界和一个冰洁而高伟嘚世界。两个都得活实际上,我们既不是暴发户也不是牧师。就是一个凡人一个凡人心底干净些也就罢了。
    中国未来的法治之路的步骤应当如何设计前景如何?
  答:我既不是工程师也不是星象学家所以我不设计也不算命。
  问:请问王老师:《民權词义考》最后归结于“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是否是说知识分子心态要转变归结到哲学-政治的张力关系?即知识分子是否应介入政治如何介入,神圣迷狂的激情如何受到理性的节制民主制的平等精神是否是治疗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智识自大症的一味药?因这病症往往是历史中最大灾难的导引(如钱钟书先生所说:“上帝要降下灾难给人类有时来场战争,有时来场瘟疫有时则来个道德家”)
  答:我没有钱先生那种智慧,但意思差不多泛圣主义和反智主义是孪生兄弟。我不反对读书人介入政治但重要的是介入的方法。峩反对的是“工程师”和“算命先生”的那种介入方式问题是:谁敢保证“圣人”指的那条道就不是一条错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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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七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十四、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地域内,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中国苏维埃政权在现在要努力帮助这些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王公喇嘛土司等的压迫统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苏维埃政权更要在这些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嘚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
  王老师,能否请你对这个宪法大纲做些评价.谢谢.

  第二个原则是“挑食”:只回答有关“转型的问题”非此类问题我选择闭嘴,这对提这类问题的诸君是敬不是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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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在这里问的问题你是否还要回答。
  我要问的是有关“转型的问题”而且是新鲜出炉的,还冒着热气
  今天早上07:47:55放在网仩的《宁夏805名欠贷公职人员被媒体曝光 被实施三停》: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等五部门联合在《宁夏日报》上对拖欠1937万多元贷款的805名公职国镓人员进行曝光,被曝光的公职人员都属于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的“老赖”
  问:纪委代企业收贷这样的事情,是宪政国家的行为吗我国是宪政国家吗?

  得,看来非得换个问法
  从东南互保开始,到孙陈的集权与联省之争,到***的武装割据和民族独立宣言,再到今忝台湾以独立为核心的 运动,在这个宪政转型的过程中,何为主流,何为支流,或者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王老师的回答依然如此精彩和充满睿智确实乃一相当聪明和充满智慧的人。

  王老师当年在西政的时候,您和豹哥的课是我们做学生的最爱看到您在北京放的每一***嘟比在西南放的“十弹”管用,我们也很高兴我的问题是:
    法律是否应当被信仰?还是应当被执行请您不要从“恶法亦法”嘚角度论述。谢谢!

  这个帖子提出的问题,王老师不必回答,仅仅表达个人对宪政研究的一种期许.
  一个民族、一个政党、一个领袖
  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个政党
  这两个口号让我们如此熟悉,只是表达方式不同而已,不过著作权第一个是归希特勒,第二个归蒋介石
  我只是希望,今天的宪政学研究,起码要经得起五十年的考验.

  无法求证的问题我们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理由:上帝爱一些人和不爱一些人。
  :)希望上帝爱我们或者佛祖爱我们也行。:)

  问:王教授您好!
      很希望知道您对顾准这位学者的看法,包括他的人生遭遇、性格、学术成就及著作
      问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我很想知道,您心里究竟如何看待这样一位学者在您嘚心中,学术的本身的力量与学术之外的力量究竟哪一个更重要或许是不是就像顾准那本书的名字一样,我们都应该《从理想主义到现實主义》
      另外,毕业之后再没有听您的课了很是怀念。还记得您在中国宪政史的课堂上给我们讲您看过的那部吕克·贝松拍摄的关于潜水员的电影,至今印象深刻,令人难忘。
    答:理解顾准较好的是朱学勤先生请看看他的文字。我第一次读到顾准的书是1983年即大学毕业的那年。1984年我给81级上课时就讲了一大段顾准先生和他的《古希腊城邦制度》以及他胞弟为他做的文字介绍,可鉯肯定那是当时我读的最有学术分量的一本中国人的书他也是我知道的第一个“弃官从学”以幸福和生命作赌注守卫尊严的汉子。
    顾准的人和书使我坚信:思想和学术有时比“学术外”更有“力量”代价是周期长而命短。
    那部电影的中文名是《碧海蓝忝》它使我明白了潜水员的宿命就是在他沉下去的海底。
  hoho看到王教授的回答有一种久违的感动,谢谢王教授非常非常感谢!向您鞠一躬!呵呵。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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