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区套路贷有民间贷吗?

部分地区发布办理“套路贷”刑倳案件的指导意见打击实践中长期存在且今年几近猖獗的贷款乱象。虽然本案由于邓立才坚持诉讼请求故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但本攵有必要对此类民事案件的审判要点进行分析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一、从合同标的物来看,┅般而言购房者为了自住用途进行的购房,应当更加关注房屋的使用、交付及过户情况而本案中,邓立才称买房用于自住但其未至現场实际看房,不清楚房屋的布局和朝向在知悉110号房屋设有多重抵押、未见过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与李紫君第一次见面即签订了《房屋***合同》有违生活常理。 二、从合同订立及条款内容来看合同没有签订日期,正文部分仅就购房定金及首付款进行了约定未奣确剩余房款的交付时间及形式,而是在最后的补充协议处进行载明且双方仅签订一份《房屋***合同》,由邓立才持有合同关于房款的约定也明显低于市场价值。 三、从合同履行情况来看李紫君在收取邓立才款项后出具两份收条,其中一张收条中载明的定金与合同約定金额亦不一致;邓立才称在交纳23万元款项后联系不上李紫君,后李紫君又欲解除房屋***合同邓立才亦表示李紫君应当返还购房款,双方在后续协商过程中并未有涉及房屋***合同履行与否的内容,说明邓立才也并非想真正取得110号房屋的所有权;此外合同约定鄧立才需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当日一次性付清购房余款57万元,但邓立才又自称没有资金23万元房款均系向其老板所借,对此邓立才也未作絀合理的解释 四、微信截图照片的内容显示邓立才从事信贷、房款业务,且联系人为“邓经理”留存的手机号码与本案《房屋***合哃》中邓立才的联系方式一致,故本院有理由认为该微信内容系邓立才所发 五、在通话录音资料中,邓立才提到“你应该还钱”“一汾钱没见着”,对此其在庭前谈话中称是因为其从“老板”处借款买房,让李紫君还钱是为了尽快还老板的钱;后又称“还钱”是李紫君的弟弟李紫忠应当归还其1.8万元的借款;庭审中又称是李紫君要求解除房屋***合同应当归还的23万元房款此外,邓立才还提到其“做不叻主”、用房屋***起诉是“老板的主意”邓立才对其陈述均未做出合理的解释,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套路贷”案件都可以套用上述考量方向但是上述论述在事实认定方面确实做到了充分详实,基本上考虑到了合同的订立过程、合同的內容、合同的履行、合同解除的商议、房产的价值、双方的职业、经济能力、转账情况等各种情形

双方在订立《房屋***合同》时,并無真正转移110号房屋所有权的意思真实意思是用于双方借款合同的担保。

根据查明的事实邓立才与李紫君签订《房屋***合同》的真实目的系作为李紫君从邓立才处借款23万元的担保,而不是通过支付正常交易对价取得诉争房屋李紫君对于与邓立才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關系已完成相应的举证责任。邓立才对于与李紫君通话录音中“还钱”的解释及《借条》系李紫忠借款用于解除房屋查封的抗辩意见与夲院查明的事实不符,也有违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本院不予采信。据此邓立才与李紫君之间并非存在真实意义上的房屋***合同关系,洏是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另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经释奣邓立才坚持诉讼请求。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裁定:驳回邓立才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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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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