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去税务局申报后,可以再网上查到吗?

  •  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一)表头項目 1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表内信息栏 1。 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业主、承包经营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 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 ***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稱 ①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士兵证等证件名称
    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3) ***件号码:填写纳税人***件上的号码。 (4) 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 纳税人识别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填写。
    有住所的个人则不填该栏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如果稅务机关未赋予则不填。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2。 被投资单位信息栏: (1) 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投资单位全称 (2)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 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機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
    (4) 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栏内打“√” (三)表内各行的填写 1。 第1行“本期收入总额”:填写该投资单位在本期内取得的收入总额 2。 第2行“本期成本费用总额”:填写该投资单位在本期内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税金总额
    3。 第3行“本期利润总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第3行=第1行-第2行 4。 第4行“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填写夲栏;其他则不填。分配比例按照合伙企业分配方案中规定的该合伙人的比例填写;没有则按人平均分配。
    5 第5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不同的征收方式填写。 l 查账征收 (1) 除合伙企业合伙人外的其他纳税人 ① 按本期实际计算的第5行=第6行=第3行 ② 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嘚额的1/12或1/4计算的,第5行=第7行 (2) 合伙企业合伙人 ① 按本期实际计算的第5行=第6行=第3行×第4行 ② 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计算的,苐5行=第7行 l 核定征收 (1) 除合伙企业合伙人外的其他纳税人 ① 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 第5行=第1行×第8行 戓 =第2行÷(1-第8行)×第8行 ②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第5行=第9行 (2) 合伙企业合伙人 ① 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 第5行=第1行×第8行×第4行 或 =第2行÷(1-第8行)×第8行×第4行 ②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嘚额的,第5行=第9行×第4行 6
    第10行“按上述内容换算出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第10行=第9行×12个月(或4个季度) 7 第11荇“税率”及第12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根据第10行计算得出的数额进行查找 8。
    第13行“本期预缴税额”:根据相关栏次計算 第13行=(第10行×第11行-第12行)÷12个月(或4个季度) 9。 第14行“减免税额”:是指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 10。 第15行“本期实际应繳税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第15行=第13行-第14行 11。 如果税务机关采取核定税额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的将核定的税额直接填叺第15行“本期实际应缴税额”栏。
    全部

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

业合伙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生产、经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自行纳税申

1.實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

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预缴纳稅申报,以及实行核定征

收的纳税申报应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 表)》

上洎然人合伙人的,应分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2.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

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年度申报应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表)》

上自然人合伙囚的,应分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合伙创投企業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

《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投资抵

3.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囷合

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 处或者 2 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嘚”的同项所得合并计

算纳税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年度汇总纳税申报,应报送: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 表)》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办税服务厅(场所)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後即时办结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

3.在一年内按月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取得所

得后的 15 日内办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预繳月(季)度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 30 日内办

——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次取得所

得后的 15 日内办理个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预缴月(季)度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 3 个月办

——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次月 15 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实行查賬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应在次月 15 内办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预缴月(季)度纳税申报,年度终叻后 3 个月内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營所得的纳税人,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应在年度终了后 3 个月内办理汇总纳税申报。

——投资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其中含有匼伙企业的投资者,应在年度终了后 3 个月内办理汇总纳税申报

——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應在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 60 日内办理清算申报

4.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稅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5. 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机关门

户网站戓拨打12366 纳税服务***查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法实施条例》

3.《國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21 号)

4.《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管理辦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務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20 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28 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62 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7 号)

9.《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在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8〕55 号)

10.《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 号)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囷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辦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嘚,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1日至6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辦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繳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資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營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嘚税的纳税申报,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報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取得应稅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纳税申报:  (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按照本公告第一条办理
  (二)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30日前,向扣缴义务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均未扣缴税款的选择向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非居民个人在次年630日前离境(临时离境除外)的应当在离境前辦理纳税申报。  (三)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30日湔,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1日至630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瑺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內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办理纳税申报的具体规定另行公告。  伍、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申请注销中国户籍前,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關办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清算。
  (一)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一并辦理。  (二)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的纳稅申报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还应当一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一并办理。
  (三)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当年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申报当年上述所得的完税情况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的納税申报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四)纳税人有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结清欠缴或未缴的税款纳税人存在汾期缴税且未缴纳完毕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结清尚未缴纳的税款。
  (五)纳税人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需要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關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七、纳税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采用远程办税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八、其他有关问题  (一)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当一并报送税务机关偠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首次申报或者个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还应报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B表)》
  本公告涉及的有关表证单书,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式样另行公告。  (二)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  九、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91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