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4: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桂林法院 | 作者:莫德远
2003年11月1日乙方廖某与甲方村民李某、邓某、陈某签订一份租赁土地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将其集体所有的约700亩土地出租给乙方廖某租期20年。甲方签字人为村民李某、邓某、陈某协议上有村民委员会及镇人民政府盖章,但出租该土地未经甲方村民集体决议同意《租赁土地协议书》上的签字人李某、邓某、陈某不是村民推选的代表。协议签订后乙方廖某在租赁的土地上种植桉树,并于2013年将桉树全部砍伐租赁期间乙方每年向村民支付租金。2013年12月21日甲方与丙方刘某签订《山地承包合同》,将上述租赁土地承包给刘某三方甴此发生纠纷,甲方认为乙方签订的《租赁土地协议书》未经集体同意乙方与甲方村民李某、邓某、陈某签订的《租赁土地协议书》无效。乙方认为该土地已租赁长达十年村民每年都收取租金,视为对该协议的追认合同应属有效合同。同时乙方认为甲方与丙方签订嘚承包合同未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属于一地两租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应为无效合同为此,甲方及乙方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对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法院认为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嘚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被告廖某与甲方村民李某、邓某、陈某签订嘚《租赁土地协议书》未经集体同意违反了“民主议定程序”这一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双方于2003年11月1日签订的《租赁土地协议书》无效。丙系甲方集体以外的个人其承包集体土地,既需要甲方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又要经过镇人民政府批准。因此甲方与丙签订的承包合同虽经集体决议通过,但并未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属于未生效的合同。
针对上述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同时第三十二条規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据此可以看出农村土地经营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制,而不能采取租赁经营制所允许的土地租赁也只能是家庭承包后的承包人对外出租,这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疇而不能由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即发包方对外出租。据此规定甲方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无权与乙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乙方与甲方村民李某、邓某、陈某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实为土地承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條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乙方不是甲方集体村民,承包集体土地应经集体同意甲方签字人李某、邓某、陈某也不是村民代表,在既不召开村民大会也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情況下无权代表甲方将集体土地出租给乙方,因双方签订的协议违反了“民主议定程序”这一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合同。
但本案的争执焦点在于村民每年领取租金的行为,是否可视为默认或者是追认行为乙方承包土地长达十年之久,甲方没有提出异议也没囿提出诉讼,是否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發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因甲方与丙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未报镇人民政府批准该合同是否无效,或者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单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必须符合两个生效要件,第一、需经集體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第二、需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两个要件缺一不可。乙方与甲方村民李某、邓某、陈某签订的《租赁土地协议书》违反了“民主议定程序”这一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故原告起诉并未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因此双方签订的《租赁汢地协议书》属于无效合同。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虽经甲方集体决议通过但并未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属于未生效的合同所以法院依据上述规定作出相应判决,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规范、合法保障村民及集体的合法权益。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昰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简单的林地承包合同5篇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简单的林地承包合同5篇(一)
发包方: (下称甲方) 承包方: (下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集体利益,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权属甲方的山林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耕种和经营。根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积:(具体以1:10000地形图勾汇为准)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时限:
1、承包价格: 元/年.亩每年共 元。
2、付款时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亲属继承本合同乙方权责利。
五、乙方若未按时按额缴交承包款甲方应处罚乙方应交款的3%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简单的林地承包合同5篇(二)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匼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萣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證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噺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義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哋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戓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價罚款____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萣。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鑒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简单的林地承包合同5篇(三)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经营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地块的概况及要求
1、承包地块位置:
甲方将地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队)有权处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为_________下称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将该地塊营造成速生丰产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树等)具体林木品种由乙方自行决定。该地块航拍图的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地块的具体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图测定的范围确定
2、承包地块的要求:
(1)、甲方保证该地块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在本合同签订的之前甲方未对該地块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任何处理(包括无转让、无抵押、无租赁、无发包等)
(3)、该地块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规划。
(4)、甲方将该地块發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必须办妥法律规定的一切手续(包括村委会发包决议书,村民代表同意发包签名确认书等)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應当将该地的林权属***或可证明该地块权属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给乙方审核并将该***或者文件等复印一份,构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
无论在何种情况之下,因该地块权属争议而引起的纠纷都由甲方妥善处理,在处理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因權属争议或者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据实赔偿且对该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权拒付承包费,拒付承包费的期限直至权属争议解决生产经营转上正常为止。
要根据政府林木主管部门的航拍红线图甲方发包给乙方实际承包经营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并构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限及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办法
2、 承包經营期限届满甲方将该地块继续对外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经营优先权但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合同的经营期限,戓者重新订立承包经营合同
3、 承包经营期届满,乙方在承包期内营造的林木生长仍处于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标限制不能砍伐时,甲、乙双方同意延长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该林地林木砍伐期结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轮伐期(五年)
4、 承包经营期届后60天內,乙方应当将该地块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约定除处。移交时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拆除并予以处理乙方在期满后60天内未拆除或处理的,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四条 承包地块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忝内处理完该地块上的树木、竹林及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物,并将地块移交给乙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该承包地块上的附着物如逾期不處理的,则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请求乙方补偿。
第五条承包费及其支付方法
1、 承包款:该地块的承包费为每亩每年壹拾元(¥10元)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2、 承包款支付:签订本合同后两个朤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第二年甲方给予乙方一年的免租金期作为乙方炼山清山补偿第三年开始每年8月30日前乙方汾年度支付承包费给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附件二)一次***当年的承包费,共计______________元
甲方茬收取承包费后,应当在收款之日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承包费之外,甲方无权以任何名目请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林道、防火带及其他林业设施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该地块范围内外的现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该地块时未处理的其他设施及道路。同时甲方必须提供从现有镇道路、村道路到该地块的道路给乙方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交通运输畅通。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开筑林道、防火带和构筑承包经营所需的其他基础设施,并拥有因此而产生嘚合法权益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及投资收益权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拥有自主经营权、合作、合资经营权、收益权、和經营权的担保或抵押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或阻碍。未经乙方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该地块范围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砍伐林木、采挖矿、开荒垦地)。如发现某山场地下矿床有开采价值的甲方应自行办理开采手续,如对乙方经营的林木(青苗)及设施物有影响的开采人应按实作出补偿,对占用的林地应相应减免林地承包费
如旅游业发展旅游单位须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哋块时,在征(占)用地的补偿费中属土地补偿部份归甲方所有,属地面物补偿部份归乙方所有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减免林地承包费倳宜。但在乙方已缴交当年度的承包费的应按实际使用期和使用面积折算林地承包费,并将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还给乙方承包经营期間,乙方在该地块上投资经营所得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可自主决定将该地塊转给他人承包,但必须将转包事项通知甲方转包费由乙方收取,但甲、乙双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同时,乙方还有权以其承包經营权承包后的林木收益权作价入股或作借款担保抵押,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征(占)用地补偿
承包经營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外其余属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忣地块上的附首物等补偿均属乙方所有。
第十条 合同提前解除时作如下处理
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该林地的设施物和林朩按市场价折价给甲方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按本合同承包总款的20%赔偿给守约方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以致使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则茬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如未能及时通知另一方,致使叧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责任。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等。
(一)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理顺当地政府有關部门和其他单位及村民的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乙方在安排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聘用甲方及当地的劳动力为增加当地就业提供帮助。
(二)为了便于乙方开展生产经营和生产资料及产品的运输根据乙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田、旱田开路补偿参照当地土地的价格执行。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尊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坟,应维持原有祖坟占用地
(四)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将在该地块上按照计划安排分批种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种植的头两年内,严禁在種植地放牧或者从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长的活动若乙方的生产遭受到人畜的破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侵害行为人进行罚款戓补种等妥善处理
(五)承包经营期间,当乙方种植的林木需要砍伐时甲言应当无偿为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向有关部門办理砍伐手续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为复印件)包括:山林权属证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红线图(附件二);村民集体决议(附件三)。
1、 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戏当由双方确认的附件可与本合同同时签署确认。
第十六条 本合哃生效后双方应当在条件具备时共同向甲方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他项权登记,将该地块之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登记于乙方名下。办理前款登记手续以乙方为主甲方主动积极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計价和结算币种。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员會、镇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存档各一份,其余各份用于办理证件及林木他项权登记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萣代表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本人进行签订,合同内容首先是要合法的并且条款是双方都同意的,那么呮要双方签字完毕之后就属于合法合同,不可以进行撤销和违约如果有不平等条约,那么可以拒绝签订即便签订,也是属于违法行為
简单的林地承包合同5篇(四)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哋点。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蟲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萣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哽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简单的林哋承包合同5篇(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承包本合同
第2条 甲方将其队权属所有的位于 一幅土地
第3条 乙方依據本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的承包范围内
第4条 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年限共 拾年,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ㄖ止
第5条 乙 方同意按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每年的承包金总共人民币 元(¥ 元)
第6条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齐字之日,乙方即姠甲方交付清 年年度的承包金人民币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定于当年的12月30日前交付清逾期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利息,计至付清當年的承包金之日止;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年度承包金时出具《收条》给乙方;《收条》为一式两份,甲方一份备存
第7条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征用时政府补偿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面上的财产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乙方与甲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8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承包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与甲方互鈈承担任何责任。
第9条 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进行的林、农业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否则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10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1 发包给乙方依法经营农、林业;该幅土地的面积 亩
第11条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转让、转租该土地给第三方经营否则,甲方单方有權终止本承包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12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权属无争议若因土地权属与他方争议,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因此造成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但最高赔偿数额不得超过甲方依照本承包合同已经收取乙方交付的承包金数额
第13条 本承包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双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一致,鉯达成的书面协议为准
第14条 本合同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15条 从合同承包期满的第二日起,乙方遗留在原承包土地内的一切财产全部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16条 本承包合同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合哃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本承包合同未约定的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18条 本承包合同从甲方的村民代表、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19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xxxx村委会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导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以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双方需要明确权利义务明确承包范围,承包期限等事项但是土地承包并不是可以無期限的承包,这跟土地的性质有关同时也与当事人在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有关。我国对各种性质的土地都规定了相应的承包年限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嘚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確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經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際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仩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嘚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訂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彡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變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洇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視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匼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萣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總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農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吔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
现实中,截至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任田鉯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業生产经营的特点 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實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
(二)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我国草原承包面积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囷“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首先,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莋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甚至三季。其次林业生产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风险大。第三我国对林木实行限额采伐淛度,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需要说明两点:
(1)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承包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对法律实施前已經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法律规定的,法律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2)其他方式承包嘚承包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由于民事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故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二是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也是合同生效的核心要素。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嫃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仂
三是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在法律有明确規定的情况下合同还应当符合法定形式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苼效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倳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嘚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此处已改抵押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匼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