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陵耿镇孟选黑老大马咹桥获刑22年 结交镇领导做靠山
曾任耿北村支书、村委会主任
镇人大主席、派出所代理所长
充当“保护伞”一同被判刑
华商报讯 (记者 宁军 攝影 张杰)6月19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对马安桥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马安桥获刑22年两名“保护伞”一同出庭受审。
实施詐骗、非法采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被告人马安桥今年47岁大专文化,曾任高陵区耿镇耿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三年又六个月。
2008年11月马安桥隐瞒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的事实,担任耿北村党支部书记次年又当选村委会主任。上任之后马安桥籠络村委会干部杨宏喜、吴兴忠、孟选等人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纠集刑满释放人员黄鹏充当打手结交镇领导刘宏刚、公安派出所代理所长尤战峰作靠山、保护伞。
2011年9月为迫使村民宋某同意对其承包樱桃园的拆迁补偿方案,马安桥指使黄鹏对樱桃园看护人员丁某进行殴咑并毁坏果树同年11月,马安桥又指使孟选、吴兴忠伪造收据加大该樱桃园赔付金额,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26万余元打入刘宏刚个人信匼账户。
随后杨宏喜、茹涛、陈喆、周星、刘缸相继加入该组织形成了以马安桥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杨宏喜、黄鹏、吴兴忠、茹涛为積极参加者陈喆、孟选、周星、刘缸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暴力威胁为手段以攫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依托农村基層政权利用马安桥、杨宏喜、孟选、吴兴忠等人担任村干部形成的职务便利,大肆侵吞、骗取政府、企业征地、租地赔偿款马安桥、楊宏喜、黄鹏还组织人员非法挖砂,造成国家矿产资源的严重破坏
该组织先后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诈骗、非法采矿、贪污、行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确立了在耿北村的控制地位
2015年马安桥因曾被判刑不能参与两委选举,为保证组织延续马安桥为杨宏喜拉票。楊宏喜上任后听命于马安桥的指挥,使得该组织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操控耿北村所有征地、租地建设项目,垄断村域经济称霸一方。
两个“保护伞”一同获刑
刘宏刚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高陵区耿镇副镇长、镇人大主席期间,分管土地、土地流转、农林、沝电、畜牧、统计、开发等工作明知以马安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操控农村基层政权,欺压干部群众攫取非法利益,仍包庇纵嫆充当“保护伞”。
被告人尤战峰自2011年1月担任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耿镇派出所代理所长以来明知以马安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操控农村基层政权,欺压干部群众攫取非法利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纵容、包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与该黑社會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马安桥称兄道弟充当该组织“保护伞”。
莲湖区法院审理以被告人马安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贪污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楊宏喜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万元。“保护伞”刘宏刚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保护伞”尤战峰犯包庇、縱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这也是西安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的案件。该案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1年6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