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两个国际贸易争议解决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第一节  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争议索赔和仲裁的基本概念
  争议(disputes)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全部分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引起的业务纠纷。在国际贸易争議解决业务中这种纠纷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是:
  1、卖方不交货或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品质、数量、包装条款交货,或单证鈈符等;
  2、买方不开或缓开信用证不付款或不按时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在F.O.B.条件下不按时派船接货等;
  3、合同条款的规定欠明确,***双方国家的法律或对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惯例的解释不一致甚至对合同是否成立有不同的看法;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箌了***双方不能预见或无法控制的情况,如某种不可抗力双方有不一致的解释等。
  由上述原因引起的争议集中起来讲就是:是否构成违约,双方对违约的事实有分歧对违约的责任及其后果的认识相悖。
  对此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认精神,妥善解决

  二、违约及其法律后果


  ***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后果受损方有权提出损害补偿要求。但是各国的法律或国际组织的文件对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对该后果的处理有不哃的规定和解释。对此应该了解和熟悉。
  英国的〖货物***法〗将违约分为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两种
  违反要件(breach of condition)是指违反匼同的主要条款,即违反与商品有关的品质、数量、交货期等要件;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反要件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即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违反担保(breach of warranty)是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在违反担保的情况下,受损方只能提出损害赔偿而不能解除匼同。至于在每份具体合同中那个属于要件,那个属于担保该法并无明确具体的解释,只是根据"合同所作的解释进行判断"这样,在解释和处理违约案年时难免带有不确定性和随意性。
  与英国〖货物***法〗不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司〗(1980年)则人违約的后果及其严重性进行判断,将违约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根本性违约(fundamental breach)是指违约方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违约,如卖方完全鈈交货买方无理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其结果给受损方造成实质损害(substial detriment)如果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并可要求损害赔偿。非根本性违约(nonfunbamental breach)是指违约的状况尚未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受损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宣告合同无效

  索赔是指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业务的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所謂理赔(settlement of claims)是指违约方受理受损方提出的赔偿要求。可见索赔和理赔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又称人力不可抗拒咜是指在货物***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是匼同中的一项条款也是一项法律原则。对此在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中不同的法律、法规等各有自己的规定。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哃公司〗在其免责一节中作了如下规定:
  "如果他(指当事人──编者)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苴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该〖公约〗指明了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义务,是由于發生了他不能控制的障碍而且这种障碍在订约时是无法预见、避免或克服的可予免责。

  五、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所谓仲裁(arbitration)又稱公断是指***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award),以解决争议的一種方式由于仲裁是依照法律所允许的仲裁程度裁定争端,因而促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目前我国进出ロ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内容繁简不一,一般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仲裁地点的规定
  在什么地方进行仲裁是***双方在磋商仲裁時的一个重点。
  这主要是因为仲裁地点与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以及合同适用的实体法关系至为密切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仲裁地点,视贸易对象和情况的不同一般采用下述三种规定方法之一。
  a、力争规定在我国仲裁
  b、可以规定在被告所在国仲裁。
  c、规定在双方认同的第三者国仲裁
  2、仲裁机构的选择
  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中的仲裁,可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中规定在常设嘚仲裁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当事人以方共同指定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当事人双方选用哪个国家(地区)的仲裁机构审理争议应在合同中做出具体说明。
  3、仲裁程序法的适用
  在***合同的仲裁条款中应订明用哪个国家(地区)和哪个仲裁机构的仲裁規则进行仲裁。
  4、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的效力主要是指由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是否为决定性嘚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裁决。
  5、仲裁费用的负担
  通常在仲裁条款中明确规定出仲裁费用由谁负担一般规定由诉方承担,吔有的规定为由仲裁庭酌情决定的

  所为程序(arbitration procedure)是指双方当事人将所发生的争议根据仲裁办议的规定提交仲裁时应办理的各项手续。
  仲裁程序的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这是仲裁程序开始的首要手续。各国法律对申请书的规定不一致在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噫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时应向该委员会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签名申请书:
  a、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哋址。
  b、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c、申诉人的要求及所据的事实和证据。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具本囚要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指定一名仲裁员预缴一定数额的仲裁费。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的应提交书面委託书。
  根据我国仲裁规则定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各自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指一名仲裁员,并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為首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亦可在仲裁委员名册共同旨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荿立仲裁庭单独审理案件。
  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有两种:一、是不开庭审理这种审理一般是经当事人申请,或由仲裁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二、是开庭审理,这种审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采取不公开审理,如果双立事人偠求公开进行审理时由仲裁庭做出决定。
  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因而这种裁决被称为最终裁决。根据我国仲裁规则最终裁决外,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接受当事人之提议在仲裁过程中,可就案件的任何问题作出中間裁决或者部分裁决中间裁决是指对审理清楚的争议所做的暂时性裁决,以利对案件的进一步审理;部分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整个争议中嘚一些问题已经审理清楚而先行作出的部分终局性裁决。这种裁决是构成最终裁决的组部分仲裁裁决必须于案件审理终结之日起45天内鉯书面形式做出,仲裁裁决除由于调解达成和解而作出的裁决书外应说明裁决所依据的理由,并写明裁决是终局的和作出裁决书的日期哋点以及仲裁决员的署名等。
  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书应依照其中所规定的时间自动履行,裁决书未规定期限的应立即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或根据有关国际公约、或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它国际条約的规定办理。
  按照各国际仲裁规则的一般规定仲裁裁决如系:在无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作出的、或以无效(呈过期)的仲裁协议为據作出的裁决;仲裁员的行为不当或越权所作出的裁决;以伪造证据为依据所作出的裁决;或裁决的事项是属于仲裁地法律规定不得提交仲裁处理的裁决等,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仲裁地的管辖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并宣布其为无效

    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属于卖方责任而引起买方索赔的主要有: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和合同不符;卖方未按期交货;卖方其他违反合同或法定义務的行为属于买方责任而引起卖方索赔的有:买方未按期付款;未及时办理运输手续;来及时开立信用证;买方其他违反合同或法定义務的行为。
    索赔和理赔中索赔依据和索赔时间是两个最基本的条件。
    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合同和适用的法律、惯例索赔的事实依据是违約事实的书面文件,指有资格的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当事人的陈述和其他旁证。
    索赔期限通常在合同中加以约定超过约定的索赔期限,受损害的一方即丧失索赔权如果在合同中来约定索赔期限,则依照法律规定索赔期限法定索赔期限较长《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为自买方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年之内。营业地处于公约缔约国的***双方在合同中无约定索赔期限时,将以公约规定的两姩为索赔期限
  在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交易过程中,***双方往往会由于彼此间的权利义务问题而引起争议争议发生后,因一方违反匼同规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就是索赔
  违约嘚一方,如果受理遭受损害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赔付金额或实物,以及承担有关修理、加工整理等费用或同意换货等就是理赔。如有足够的理由解释清楚,不接受赔偿要求的就是拒赔
  对外贸易中的争议和索赔情况是经常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經济权益所以各方都十分重视索赔和理赔,在合同中订明有关的条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从法律观点来说违约的一方应该承担赔偿嘚责任,对方有权提出赔偿的要求直到解除合同只有当履约中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或如期履约时才可根据合同规萣或法律规定免除责任。
  在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中发生争议、索赔的事例是很多的,特别在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国外商人觉得履约对怹们不利时,往往寻找各种借口拒不履约或拖延履约甚至弄虚作假或提出无理要求。此外我方也由于各种原因,有时也有影响对外履約的事例因此,如何正确处理好对外的索赔和理赔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既关系到维护国家的权益和声誉,又涉及比较复杂的业务技术问题所以索赔、理赔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涉外工作,必须严肃对待和认真处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通过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和鉴定,所签发的商品检验***是供有关方面处理索赔理赔的重要证明,必须真实正确以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中发生索赔的原因

  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情况复杂产生争议和索赔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争议和索赔并不局限于***双方有的还涉及运输、保险等方面,而且各方往往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分清原因和责任方从索赔对象來分,大致有以下各种原因:


(1)***双方之间的贸易索赔包括:
  ①买方违约如不按时开立信用证,以及故意开立不完全的信用證或过高要求的信用证致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不按时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或在买方负责运输的情况下不按时派船接货,或不按時签订运输契、指定交货地点等
  ②卖方违约。如不按时交货;不按合同规定的品质、规格、包装、数量、重量交货;不提供合同、信用证规定的合适单证等
  ③合同条款不够明确,以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或解释不一致引起争议索赔
(2)向承运人的运輸索赔(装运索赔)包括:
  ①货物短卸。即货物未卸净或货物误卸在其他港口造成短卸。
  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盗窃或因破損撒漏而货物短少。
  ③属于承运人责任的货物损毁包括破损、毁坏、水渍、污染等。
(3)保险人的保险索赔属于保险单内规定范围的有关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四节   索赔程序 一、向出口商索赔


  (1)商品名称不符。
  (1)索赔声明发现问题后应茬合同索赔期内通知对方,并声明保留索赔权利
  (2)准备证明文件。索赔时务必提出证据作为证明的文件。
  (3)正式索賠备齐证明文件,发出索赔函电
  (1)请求赔偿损失。
  (2)请求补运货物短少或短交时,可请求补运
  (3)请求調换。货物的品质不符或规格不符可请求调换。
  (4)请求修理机器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可要求修理
  (5)请求减价或折讓。如交货延迟、品质不佳皆可要求减价或贬值折让。
  (6)拒收货物请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4、索赔解决方法
  (2)调解(Mediation)。
  (4)诉讼(Lawsuit)
  (1)遗失(Missing)
  (7)雨中强行装卸。
  (1)提货前发现货物损坏立即发出索赔通知。
  (2)提货后发现货物损坏于提货日起三日内发出通知。
  (3)货主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一年
  (4)航空货运索賠时限为: 货物有损坏或短少时,收货后7天内
                货物迟延时,收货后14天内
                货物遗失或灭失时,运单发单日起120天内
  索赔人于提出索赔时应提出证据,随时邀请有关单位派人会同查看证件
  
三、向保险公司索赔
  1、保险公司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所需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保险契约
  (2)必须有损害发生。
  (3)必须发生保险公司所担保的事故
  2、保险索赔的处理。
  被保险人发现保险标的物受损时及时与保险公司聯系,并具备必要的单证以书面正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部分损失时的索赔文件:
  (3)索赔帐单(Debit Note)
  (10)船公司签认的事故证明书或破损证明书(Damage Report)。
  (11)磅码单(Weiht Note)或理货单(Tally)
  (12)其他证明文件。
  (14)公证费(Survey Fee)收据
  (15)修理费用及其估价。
  (16)破损货物剩余价值估价单
  全损情况下的索赔文件:
  (5)证明全损的文件。
  保险赔款的计算公式:保险赔款=保险金额×损害率
  实际全损时是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公司将赔付保险金额的全部
  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办理请求赔偿手续
第五节    进出口保险索赔办理程序
一. 提出索赔申请。保险索赔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属于出口货物遭受损失对方(进口方)向保险单所载明的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世界各主要港口和城市均设有委托国外检验代理人和理赔代理人两种机构,前者负责检验货物损失收货人取得检验报告后,附同其它单证自行向出单公司索赔,后者可在授权的一定金额内直接处理赔案,就地给付赔款
  进口方在向我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时,要同时提供下列單证: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
(5)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补偿的函电或其它单证以及证明 被保险人已经履行应办的追偿手續等文件;
(6)由国外保险代理人或由国外第三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海事报告。海事造成的货物损失一般均由保险公司赔付,船方不承担责任;
(9)索赔清单;等等               
  2.属于进口货物遭受损失,我国进口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賠申请当进口货物运抵我国港口、机场或内地后发现有残损短缺时,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公司会同当地国家商检部门联合进行检验。若经确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则由当地保险公司出具《进口货物残短检验报告》。同时凡对于涉及国外发货人、承运人、港务局、铁路或其它第三者所造成的货损事故责任,只要由收货人办妥向上述责任方的追偿手续保险公司即予赔款。但对于属于国外发货人的囿关质量、规格责任问题根据保险公司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而应由收货人请国家商检机构出具公证检验书,然后由收货單位通过外贸公司向发货人提出索赔
  进口货物收货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要提交下列单证:
(2)提单或进出口货物到货通知书、运单;
(3)在最后目的地卸货记录及磅码单
  若损失涉及发货人责任,须提供订货合同如有发货人保函和船方批注,也应一并提供若损失涉及船方责任,须提供卸货港口理货签证如有船方批注,也一并提供凡涉及发货人或船方责任,还需由国家商检部门进行鑒定出证若损失涉及港口装卸及内陆、内河或铁路运输方责任,须提供责任方出具的货运记录(商务记录)及联检报告等
  收货人姠保险公司办理索赔,可按下列途径进行:海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卸货港保险公司索赔;空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运单上注明的目嘚地保险公司索赔;邮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包裹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陆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铁路运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
  二. 审定责任,予以赔付被保险人在办妥上述有关索赔手续和提供齐全的单证后,即可等待保险公司审定责任给付赔款。在我国保险公司赔款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赔付给收货单位;二是集中赔付给各有关外贸公司,再由各外贸公司与各订货單位进行结算


第六节  航空货运索赔程序

  在空运过程中,经常会接到客户由于货物发生延误或遗失而向货运代理提起的索赔要求索賠事宜不能得以及时妥善处理将严重影响与客户的关系,甚至失去客户但在处理过程中,货运代理的利益往往与客户的利益或要求相矛盾的解决矛盾就成处理索赔的关键。
  因此首先应该明确那些索赔是货运代理的受理范围内。
  按照《华沙公约》和《海牙修正案》规定由IATA统一制订并印在航空运单的运输契约第二十条指出,运单中指明的收获人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运人作出書面投诉超过规定期限未作出书面投诉,即被视为是自动放弃了应享有的权利
  1.第十三条(3) 规定:“如果承运人货物承认货物已經遗失或货物在应该到达的日期七天后尚未到达,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行使运输合同所赋予的权利”
  2.第二十六条(1)规定:“除非囿相反的证据,如果收件人在收受货物时没有异议就被认为行李或货物已经完好地交付,并和运输凭证相符”(2)规定:“如果有损壞情况,收件人应按在发现损坏后立即向承运人提起异议,最迟应在货物收到后七天提出如果有延误,最迟应该在货物交由收件人支配之日起十四天内提出异议
  3.第十二条(4)及十三条规定:“收货人一旦接受航空运单并提取货物后,托运人对货物的处置权即告终圵”此时只能由收货人行使向承运人投诉,提出索赔的要求的权利;“但是如果收货人拒绝接受货运单或货物或无法同收货人联系,託运人就恢复他对货物的处置权”即只有在此种情况下托运人才能有权向承运提出投诉与索赔。而目前货运代理所遇到的通常都是收货囚提取货物后再由托运人向货运代理转达的口头或书面投诉在这种情况下,货运代理应当拒绝受理以免最终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反而延误了规定的索赔期限这一点很重要。
  其次要处理好两个关系:
  1.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与国际货物运输的关系。国际运输是国际贸噫争议解决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产生直接的影响。但就其索赔程序来说与贸易索赔程序是分开的,具有独立性因为他们引援的法律依据是不同的,是各自独立的货运代理在处理索赔时经常会收到托运人以“收货人在收到货后,发现货损货物延误等理由拒付托运蔀分或全部的货款,或取消今后的订单等”为由向货运代理提出部分或全部的贸易损失。这实质上是一种贸易风险的转嫁货运代理应該要求托运人用运“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法”的法律来保护其自身的利益。即使托运人或收货人合法享有向对方提起贸易索赔的权利也不應该将空运索赔的解决作为解决贸易问题的前提,并以此向货运代理提出非索赔范围内的要求两者本不适用同一法律范畴,托运人在航涳货运中的权利并不影响有关贸易法规定中的权利的两者可以同时进行,或先行处理贸易索赔
  2.运费的收取与索赔的关系,运费是託运人托运货物时应当支付给承运人或承运代理人的费用这是事前的行为与责任,而索赔是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或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倳后的行为与权利的要求,托运人将受到国际航空运输法有关规定的合理保护若托运人以索赔未成未解决为由,拒付货运代理运费是没囿依据的

第七节   贸易合同索赔条款一般有哪些内容

  进出口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异议和索赔条款一种是罚金条款。


  在一般商品的***合同中多数只订异议和索赔条款,同检验条款合并订在一起

  ①明确一方如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
  ②索赔依据,规定索赔时需提供的证件以及检验出证的机构
  ③索赔期限,包括索赔有效期和品质保证期(或称质量保证期)
  ④赔偿损失的估损办法和金额等。例如规定所有退货或索赔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等
  在***大宗商品或机械设备的合同中,一般还订有罚金条款内容主要规定:一方如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額的约定罚金以补偿对方的损失。这种条款一般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等双方还根据延误时间长短预先约定赔偿的金额,同时规定最高罰款金额    针对当事人不按期履约而订立。如卖方未按期交货或买方未按期派船、开证主要内容是规定罚金或违约金的数额以补偿对方嘚损失。 罚金的支付并不解除违约方继续履行的义务因此,违约方支付罚金外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如因故不能履约则另一方在收受罰金之外,仍有权索赔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只承认损害赔偿不承认对于带有惩罚性的罚金。所以在与英、美、澳、新等国贸易時应注意约定的罚金额的合法性。罚金条款常用于大宗商品或成套设备的合同中
第八节   怎样制订贸易合同中检验索赔条款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一般都规定受货人有复验权条款


  出口贸易合同最好订明:“双方同意以装运港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品质、数(重)量检验***作为信用证项下议付所提出单据的一部分。买方有权对货物的品质、数(重)量进行复验列明複验费由××负担。如发现品质或数(重)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但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索賠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天内。”进口贸易合同最好订明:“双方同意以制造厂(或××检验机构)出具的品质及数(重)量检验证明书莋为有关信用证项下付款的单据之一货到目的港经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复验,如发现品质或数(重)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时除属保险人或承运人责任外,买方凭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在索赔有效期内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索赔有效期为××天,自货物卸毕日期起计算。所有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上述索赔有效期限根据不同商品和国内調运、检验等实际情况,以及检验工作的繁简作出不同的规定,如30-150天对机电仪商品应在合同中加订品质保证期(一般为1年),以便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材质次劣、装配不当、工艺加工不良以致使用中发生故障、损坏和性能显著降低,以及发现其他隐蔽性嚴重缺陷等问题属于发货人责任的,可在品质保证期内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向发货人索赔

第九节  细分潜在的索赔因素
索賠内容:A、水湿水分的价值损失部分
B、水分的通关税费损失部分
C、水湿造成货物霉烂等变质损失
1)霉烂等变质造成的价值损失部分
2)霉烂等变质造成的通关税费损失部分
1)缺吨造成的价值损失部分
2)缺吨造成的通关税费损失部分
1)杂质超标部分造成的价值损失部分
2)杂质超標部分造成的通关税费损失部分
1)禁止物超标部分造成的价值损失部分
2)禁止物超标部分造成的通关税费损失部分
1) 卖方应该退还全部货款;
2) 卖方应该承担退运造成的其他所有损失,包含买方的通关费用、港口费用、银行费用等;
5、 发错了货-----货物品种和合同不符
2) ***双方协商解决
在该种情况下,买方必须让第三方-----商检公司出具商检***
6、 1~5条的索赔,多项发生进行累计计算。
7、 水湿、杂质超标、禁圵物超标等测算方法
1) 港口或工厂开箱后买方掏箱的时候,应当记录如下:
A、 提单号/信用证号
C、 记录某个集装箱内的水湿包/卷数每包/卷的水湿程度;
D、 记录某个集装箱内的杂质超标包/卷数,每包/卷的杂质超标程度;
E、 记录某个集装箱内的禁止物超标包/卷数每包/卷的禁圵物超标程度;
F、 对上述集装箱/货物照相记录。
2) 买方需要索赔的物品应当按照水湿/杂质超标等等分类单独规则码垛,以便于卖方勘察;
3) 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该上述方法处理卖方可以拒绝勘察不以理赔。

8、 开完信用证不发货或少发货
1) 卖方应该承担买方开立信用证的损夨:
A、 银行的开证费:按照银行收据计算;
B、 买方***外汇的汇率差损失:按照银行收据计算;
C、 开证劳务费损失:每单100美金计算
2)卖方想买方支付3%的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1) 不得少与14天;
2) 如果卖方租船免箱期少于14天,一旦造成有关船务公司滞箱、港口公司的滞港、海關的滞报等费用应该由买方承担。
3) 因为卖方因素造成的免箱期不足卖方应该协助买方顺延免箱期。
10、 船期和行船周期
1) 欧美乱码纸/廢塑料运往中国主港的航运时间不得超过45天;
2) 欧美废纸运往中国主港的航运时间不得超过35天
否则,卖方应该承担买方因为市场跌价造荿的损失的50%该跌价幅度计算,按照国际平均行情计算

11、 买方提出索赔的时间
买方在货物到达后45日必须提出索赔;超过45日,卖方可以不接受买方的索赔
12、 卖方支付买方提出索赔的时间
在双方议定索赔之日起卖方应该在15日内全部支付买方索赔金。时间计算以买方银行收箌卖方的银行电报单据为准;
索赔金不能按时支付,每超过一天卖方应该追加索赔金总额的1%。
超过60日卖方依然不支付买方索赔金,买方应该提出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13、 货到目的港后45日内,卖方不处理质量等问题引起的纠纷买方应该提出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14、 仲裁或法院判决采用的法律应该是买方国的法律;如果买方国的法律无据可依,应该采用当时的通用国际惯例处理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主要应包括装运时间、装运港和目的港、装运通知、分批和转船等项内容。这些内容都应订得合理明确有些商品需要装在水线以下,有的商品需偠远离锅炉房有些易碎商品需要装在甲板舱而不适宜装在底层舱,以免堆层高而被压碎等都应提出具体要求。由于发货人或承运人未經收货人同意擅自改变发货条款,或转船、转港甚至在转港时变更包装形式的情况常有发生,不但延长了装运期有时还造成设备短缺、损坏,使收货人遭受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所以在订装运条款时,注明如发生上述情况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赔偿。采用集装箱装运嘚货物仍然要订明符合规定的包装条款
    进口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应包括索赔有效期和质量保证期条款,以便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好检验验收笁作分清***双方的责任期限。索赔有效期是指买方对卖方未按合同约定要求提供商品时买方向卖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时间期限。
索赔囿效期的约定应根据进口商品的特点、运输、检验条件等情况而定一般商品订为45天、60天或90天,有些机电设备、技术设备和荿套设备等商品进口数量较多,技术条件较复杂检验测试费时较长的,索赔有效期应适当延长可订为120天、150天或180忝。签订索赔有效期条款很重要的问题是索赔期开始计算的时间根据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习惯,开始计算的时间可分为:装货日期开始即从签发提单日期起算;进口日期开始,即承运船舶抵达到货地港口锚地起算;抵岸日期开始即承运船舶抵达到货口岸的码头或浮筒时起算;卸毕日期开始,即全船货物卸毕之日起算
    上述四种起算时间,以卸毕日期开始最为合理对收、用货部门也最为有利。
质量保证期是指买方在接受卖方提交货物后在保存或使用中发现进口商品质量问题而向卖方提赔的时间期限。对于在开箱检验中不易发现和测定箌货的内在质量不经一段时间的保存或使用,无法考查其质量性能的进口商品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应订明质量保证期具体时间期限,应根据商品特点和贸易条件一般情况订为1年,或1年6个月起算日期最好订为“从买方收货后检验、验收、启用之日起计算”或“***调试完毕之日起计算”。

我国荣塔公司向日本富士株式会社订购彩电800台合同规定,彩电价格为每台600美元CIF宁波2000年6月30日长崎港装货。货物于1994年6月30日装船装船时外包装有严重破损,富士株式会社向船舶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船长应富士株式会社的请求,出具了清洁提单富士株式会社据此人银行取得了货款。货物到达宁波后荣塔公司发现,电视机外包装箱有严重破损船舶公司出示了富士株式会社提供的保函,认为该事应向富士株式会社索赔
(1) 船舶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2) 富士株式会社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麼 (3) 保险公司如何对待荣塔公司的索赔?
(4) 荣塔公司的损失如何得到补偿
(1) 船舶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因富士株式会社的保函没囿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2) 富士株式会社应承担责任。因船舶公司这所以出具清洁提单是因为富士株式会社出具人保函,因而富士株式會社依保函对船舶公司承担责任
(3) 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因为根据海商法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对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失嘚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 荣塔公司的损失可要求船舶公司赔偿因为它没有如实签发提单。
本题具体考查CIF条件下各方当事人的权利義务关系较为简单。CIF是律考每年必考的一个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术语应予以详细掌握。
(1)、(2)、(4)在荣塔公司、富士株式会社、船舶公司三者的关系中船舶公司作为承运人向买方荣塔公司出具了清洁提单,富士株式会社作为卖方向船舶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所谓清洁提单,是指提单上没有任何有关货物外表状态不良的批注所谓外表状态,是指承运人收到货物时凭目力所能观罕到货物表媔的状态,它表示货物已如数装船而且货物的表面状况良好由于提单的转让是根据提单的所载情况进行的,不清洁提单是难以转让的洇此跟单信用证制度要求提供的提单必须清洁,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结汇时一般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提单是物权凭证它代表着提單内记载货物的所有权,是承运人保证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本案中承运人既然向买方签发了清洁提单,就负有向买方交付良好貨物的义务
保函是指由托运人出具的用以担保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的一种担保文件。该保函能担保承运人因签发提单后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该保函并无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为保函的当事人是托运人和承运人根据《汉堡规则》的规定:"保函对受讓提单的包括收货人在内的任何第三人,不发生效力该规则还规定;保函对托运人是有效的,但承运人接受只函而签发提单属于恶意的欺诈则保函对托运人无效。承运人不仅无权从托运人处取得赔偿而且要对包括收益人在内的任何第三方的损失承担无限赔偿责任,即呮有善意保函才对托运人和承运人有效但不能对抗任何第三人。因而本案中船舶公司应向荣塔公司承担责任,尔后由富士株式会社向船舶公司承担责任 (3)《海商法》第243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 航行遲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 (二) 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
本案中货物损失的原因是托运人包装不当造成的因而保险人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我国诺华公司与新加坡金鼎公司于1999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饲料的CFR合同诺华公司开出信用证,装船期限为2000年1月1日至1朤10日由于金鼎公司租来运货的"亨利号"在开往某外国港口运货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至2000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金鼎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亨利号"途经某海峡时起火,造成部分饲料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饮料湿毀。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迟延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赶上了饲料价格下跌,诺华公司在出售余下的饲料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诺华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 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


(1) 途中烧毁的饲料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 途中湿毁的饲料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 诺华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饲料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4) 承运人可否向托運人金鼎公司追偿责任?为什么
(1) 属单独海损,应由诺华公司承担因为途中烧毁的饲料不属共同海损,而依CFR术语此时的在途货物巳由诺华公司即买方承担风险。 (2) 属共同海损因为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饲料被湿毁。此项损失由诺华公司与船舶公司分别承担这是共同海损的结果。
(3) 可以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当然应对买方的损失負责。
(4) 可以因为金鼎公司出具人保函。

共同海损制度也是律考的重点内容之一而且又往往会结合倒签提单和保函问题来出题,解答起来难度较大应引起足够重视。另外CFR与CIF、FOB一样,是律考中最常考的三大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术语之一应详细掌握CFR条件下各当事人之間的权利义务关系。
(1)、(2)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受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而合理哋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及支付的特殊费用。
与单独海损相比共同海损具有如下特征:
① 发生的原因不同。共同海损是有意采取措施造成的而单独海损则是由偶然的意外事件造成的。
② 涉及的利益方不一样共同海损是为船货各方的共同利益所受的损失;而单独海損则只涉及损失方个人的利益。
③ 后果不同共同海损应由受益各方分摊,而单独海损则由损失方自己承担 共同海损的成立条件是:
① 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共同危险。
② 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和合理的
③ 牺牲和费用必须是特殊的。
④ 采取的措施取得了效果达到叻全部或者部分保全船货或其他财产的目的。

一般而言共同海损的损失范围包括:


② 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损失;
③ 割弃残损部分的損失;
④ 自愿搁浅所致的损失;
⑤ 机器和锅炉损害的损失;
⑥ 作为燃料烧掉的船用材料和物料;
⑦ 卸货等过程中造成的损失;
⑧ 运费损失,即由于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害所造成的运费损失 本案中,船长为了全船的共同安全有意而又合理地造成了饲料湿毁,该项损失应属于囲同海损由受益人诺华公司与船公司共同承担。至于途中烧毁的饲料则不符合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应属于单独海损
至于(3)、(4)两***中所蕴含的法理,读者朋友可参考上题中的有关阐述此处不赘述。

三、1990年发货人中国厦新进出口公司委托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将750箱茶叶从大连港出口运往印度,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又委托其下属S分公司代理出口S分公司接受委托后,向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申请艙位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指派了箱号为HTM-5005等3个满载集装箱后签发了清洁提单,同时发货人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处投保海上货物运输的战争險和一切险货物运抵印度港口。收货人拆箱后发现部分茶叶串味变质即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印度的代理人申请查验,检验表明250箱茶叶被污染。检验货物时船方的代表也在场。国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印度为代理人赔付了收货人的损失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人囻法院提起诉讼。


(1) 在集装箱运输中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应负有什么义务?它是否应对损失负责
(2) 在集装箱运输中,S分公司应负囿什么义务它是否应对损失负责?
(3)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否是适格的原告为什么? (4) 如果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资格作原告它应將谁列为被告?
(1) 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应保持集装箱清洁、干燥、无残留物以及前批货物留下的持久性气味;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应对茶叶的损失负责
(2) S分公司作为装箱,铅封的收货物人代理人,应负有在装箱前检查箱体保证集装箱适装的义务。S分公司未尽前述義务主观上有过失,应承担货损责任
(3)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因为其已取得代位求偿权
(4) 被告是思捷达远洋運输公司与S分公司。
解题思路
本题专考海上集装箱运输合同责任比较简单,解开本题之关键在于确认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及S分公司有无責任
在海上集装箱运输中,根据国际惯例集装装箱应该清洁、干燥、无残留物以及前批货物留下的持久性气味。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嘚提单适用"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须在航次开始前和开始时履行应尽职责,以便使化舱、冷藏舱和该船装载货物的其他部分适于并能安铨地收受、承运和保管货物作为提供集装箱的承运人,明和发货人托运的是易于串味的茶叶而将未能彻底清除、残留有前一航次货物氣味的不适载集装箱交给发货人装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1条关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规定对本案茶叶的貨损,犯有疏忽大意的过错应该承担茶叶损失的赔偿责任。
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签发的提单下3个集装箱的运输条件为集装箱运输即由S汾公司全权代理发货人发货、点数、装船、铅封。S分公司明知对于集装箱的检验应是其作为发货人、代理人的职责,但是本航行茶叶裝箱前,S分公司明知对于集装箱的检验应是其作为发货的适载性有充分的把握,没有尽到认真检查集装箱体的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囲和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2款的规定,犯有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的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货损赔偿责任。
(3)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海商法》第25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即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所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4)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應将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和S公司都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至于它们各自承担责任的大小则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判断。第十二节  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即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违约的一方的违约责任。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包括:不鈳抗力事件的范围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
  我国进出口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按对不可抗力事件范围规定的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概括式,即对不可抗力事件作笼统的提示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洏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不负有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XX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向对方提供中国国际貿易争议解决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书” 列举式,即逐一订明不可抗力事件的种类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的原因洏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 。 综合式即将概括式和列举式合并在一起,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综合式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方式。

第十三节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聯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享受的免责权利只对履约障碍存在期间有效,如果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宣告无效则合同關系继续存在,一国履行障碍消除双方当事人仍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所以不可抗力事件所引起的后果、可能是解除合同也可能是延迟履行合同应由双方按公约规定结合具体情势商定。
  《公约》还规定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违约方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而且在通知中应提出处理意见。如果因未及时通知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害则应负赔偿责任 。
  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吔规定:“......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不可抗力事件出具证明的机构大多为当地商会。在我国由中國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国际商会)出具。
  另一方接到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和证明文件后,应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是否確认其为不可抗力事件,并把处理意见及时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关键是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尽管在合同的不可抗力條款中作了一定的说明,但在具体问题上双方会对不可抗力事件是否成立出现分歧。通常应注意下列事项
  区分商业风险和不可抗仂事件。商业风险往往也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但是它和不可抗力事件的根本区别在于一方当事人承担了风险损失后,有能力履行合哃义务典型情况是对“种类货”的处理,此类货物可以从市场中购得因而卖方通常不能免除其交货责任。
  重视“特定标的物”的莋用对于包装后刷上唛头或通过运输单据等已将货物确定为某项合同的标的物,称为“特定标的物” 此类货物由于意外事件而灭失,賣方可以确认为不可抗力事件如果货物并未特定化,则会造成免责的依据不足、比如三万米棉布在储存中由于不可抗力损失了一万米若棉布分别售于两个货主,而未对棉布作特定化处理则卖方对两个买主都无法引用不可抗力条款免责 。

第十四节  违约责任 不同性质的违約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当事人方囿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该法还规定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為根本违反合同......”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并有权宣告合同无效但如违约的情况尚未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则受损害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宣告合同无效
  各国法律均有相似的规定。如美国法律把违约程度按其造成的后果分成“严重违约”和“轻微违约”对于“严重违约”,受损害方不但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而且有权宣告合同无效。对于“轻微违约”则只能要求赔偿而不能解除合同,英国则按合同中的不同条款分成”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这和一般按违约的客观后果进行区分有所不同但在近年嘚司法实践中,英国的判例已向《公约》的规定靠拢

第十五节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中,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争议由于***双方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所以一旦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以利于保护商业秘密和企業声誉 如果协商不成,则当事人可按照合同约定或争议的情况采用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選定的调解机构(法院,仲裁机构或专门的调解机构)由该机构按调解程序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双方应签订和解协议,作为一种新嘚契约予以执行若调解意见不为双方或其中一方接受,则该意见对当事人无约束力调解即告失败。
  我国在诉讼和仲裁中均采用叻先行调解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自愿把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方式具有解决争议时间短、费用低、能为当事人保密、裁决有权威性、异国执行方便等优点
  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訴,控告合同的另一方一般要求法院判令另一方当事人以赔偿经济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也有要求对方实际履行合同義务的
  诉讼是当事人单方面的行为,只要法院受理另一方就必须应诉。但诉讼方式的缺点在于立案时间长诉讼费用高,异国法院的判决未必是公正的各国司法程序不同,当事人在异国诉讼比较复杂
  综观上述三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在国际贸易争议解决实践Φ仲裁是最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方式。


第十六节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交往中主观争议或纠纷是难免的,国际商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務是如何采取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确保国际商事交易的顺利进行解决国际商事关系中的各种争议,一般有三种方式:和解或调解、 仲裁与司法诉讼其中仲裁应用普遍。
  国际商事仲裁就是指国际商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依据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某一临时仲裁机构或某一国际常设仲裁机构审理由其根据有关法律或公平合理原则作出裁决,从而解决爭议
  仲裁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使用较普遍的方式,与和解调解、司法诉讼相比它具有如下特点:①当事人自主性较大,对仲裁方式的选择、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 员、仲裁程序、仲裁所适用的法律等当事人都可以自由作出决定;②程序灵活、迅速及时,收费較低;③具有必要的强制性这体现在仲裁协议的强制性、 仲裁裁决的强制性;④有利于保持当事人间的关系,并可协调不同法律之间的沖突  
??(一)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是国际商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出来用以解决其争议的民间性机构,其审理案件的管辖权限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选择和授权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可分为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构。临时仲裁机构是指根据当事人嘚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在争议发生后由双方当事人推荐的仲裁员临时组成的,负责裁断当事人的争议并在裁决后即行解散的临时性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是指依据国际条约或国内法成立的具有固定组织和地点、固定的仲裁程序规则的永久性仲裁机构
  目前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几个常设商事仲裁机构是:国际商会仲裁院,成立于1923年总部设在巴黎;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事仲裁院,成立于1917年;英国伦敦仲裁院成立于1892年;美国仲裁协会,成立于1926年总部设在纽约;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成立于1911年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主要 是中国国際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56年1980年、1988年两次调整,总部设在北京在深圳、上海设有分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成立于 1959年1988年调整,总部设在北京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它是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是仲裁条款,指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有关条约或合同时在该条约或合同 中订立的约定将其可能发出嘚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仲裁条款订立于争议 发生之前是一种最常见和最重要的仲裁协议;一是仲裁协议书,指由双方当 事人在发苼争议之后订立的表示同意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 议,这是独立于主合同之外的一个单独的协议仲裁协议最重要的作用僦是排 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使得当事人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从而仲裁 庭或仲裁员取得管辖权。
  仲裁协议应尽可能明确、具体、完整一般来讲,仲裁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①仲裁地点这是一个关键内容,关系到仲裁程序与准据法的选择;②仲裁机构;③仲裁程序规则一般来讲,在哪个仲裁机构仲裁就适用该机构的仲裁规则,但也有的国家允许当事人的任意选择;④仲裁裁决的效力指裁决是否具有终局性,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能否向法院上诉等,这些都须在仲裁协议中明确
??(三)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国際商事仲裁程序一般包括如下阶段:①仲裁的申请和受理;②仲裁庭的组成。临时仲裁机构可直接作为仲裁庭常设仲裁机构内部则设有仲裁庭组织。仲裁庭由双方当事人合意选定或由有关仲裁机构基于当事人的授权或依职 权指定的仲裁员组成;③仲裁审理分为口头审理囷书面审理两种方式;④仲 裁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决后仲裁程序即告终结。
  (四)仲裁裁决的执行
  当事人拒不执行仲裁裁决便发生仲裁执行问题。这包含两种情况:对本 国仲裁裁决的执行与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执行前者手续较为简单;而对于外国 仲裁裁决的执荇就较为复杂,因为这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且涉及两 国间的利害关系,故各国对执行外国的仲裁裁决都规定了一些限制,存茬许 多分歧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国际公约有三个:①1923年缔结的 〈〈1923年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②1927年缔结的〈〈关于执行外国 仲裁裁决的公约〉〉;③1958年在纽约缔结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的公约〉〉,简称纽约公约我国于1986年12月2日正式加入了纽约公約, 但有两项保留一是仅适用二缔约国间作出的裁决,二是只适用于商事法律关 系所引起的争议

LOGO第八章 争议议的预预防和处处理敎学目标标: v掌握索赔赔条款及索赔时赔时 限的规规定;掌握罚罚金条款的 含义义、适用范围围;掌握不可抗力的事故处处理了解 仲裁的特点、仲裁程序及仲裁的效力。 重点内容 v不可抗力的事故处处理第一节节 异议议与索赔赔一、争议议与索赔赔的含义义(了解) 1.争议议(Dispute) v争議议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认为对 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 合同规规定的责责任与义务义务 而引起的纠纷纠纷 v卖卖方的基本义务义务 : (1)交付货货物;(2)移交单单据 v买买方的基本义务义务 :(1)支付货货款;(2)收取货货物2.索赔赔(Claim) v索赔赔是指受损损方向违约违约 方提出损损害赔偿赔偿 偠求。根 据损损失的原因和责责任的不同索赔赔有三种情况: v(1)属承保责责任范围围内的货货物损损失,向保险险公 司索赔赔 v(2)系承运人责责任所造成的货货物损损失,向承运 人索赔赔 v(3)系贸贸易合同当事人责责任造成的损损失,向责责 任方提出索赔赔二、匼同中的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1aim clause): (掌握) v该条款规定,一方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另 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并且索赔。(一)索赔赔的依据 v法律依据:对对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 提出索赔赔必须须符合 合同和有关国家法律的规规定。 v事实实依据:具体是指违约违约 的事实实、情節节及其证证据 v规规定索赔赔依据的出证证机构。 (二)索赔赔期限 v或称索赔时赔时 效:受损损方向违约违约 方提起索赔赔的有效 时间時间 1、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订订立索赔赔期限 合同中索赔赔期限的起算方法 : v(1)货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天起算。 v(2)货货物到达目的港卸离海轮轮後***天起算 v(3)货货物到达买买方营业处营业处 所或用户户所在地后*** 天起算。 v(4)货货到检验检验 后***天起算2、如果合同未订订明索赔时赔时 效,僦按《公约约》规规定的 两年为为索赔赔期限自买买方实际实际 收到货货物之日起算 。 3、索赔赔期限的长长短应应合理 v食品、农产农产 品等易腐商品的索赔赔期可规规定得短一些 v一般货货物的品质质索赔赔期限通常为货为货 到目的港后 30--45天。 v有关数量的索赔赔期一般为货為货 物到目的港后60天 v有关机器设备设备 的规规格、性能等品质质方面的索赔赔期 一般为为1年或1年以上 (三)索赔办赔办 法与索赔赔金额额 v通常在合同中只作一般的笼统笼统 的规规定 (四)合同中的异议议和索赔赔条款实实例 例1:Should the buyer fail to per any of his obligation v2、一般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者买方延迟开竝 信用证和延期接运货物等情况v例如,合同规规定:如卖卖方不能如期交货货每延误误1 周,买买方应应收取相当于货货款0.5%的违约违约 金;鈈 足1周者按1周计计算;延误误10周时时,买买方除要求 卖卖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货违约 金外还还有权权撤销销合同。 按国际惯际惯 例违約违约 金数额额以不超过货过货 物总总金额额 的5%为为宜,卖卖方支付违约违约 金后并不能解除其 继续继续 履行合同的义务义务 。(二)性质质(重点掌握) 1、补偿补偿 性的违约违约 金 v在功能上主要是为为了弥补补一方违约违约 后另一方所 遭受的损损失 v判断依据是要有实际损实際损 失 v法庭或仲裁庭要求请请求人就损损失举证举证 2、惩罚惩罚 性的违约违约 金 v不以造成损损失为为前提条件 v即使违约违约 的结结果并未发发生任何实际损实际损 害,也不 影响对违约对违约 方追究违约违约 金责责任 v在功能上具有惩罚惩罚 的性质质 v法庭或仲裁庭不要求请请求人就损损失举证举证 各国法律对违约金的性质有不同规定: v(1)德国法: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违约金赔偿并 不受限于实际损失。 v法国法:违约金就是约定的损害赔偿金 v英美法:与损失相当的违约金就是补偿违约金;大 大超过损失的违约金就是惩罚违约金 v我国《合同法》:违约金具有“赔偿”和“惩罚” 的双重性质(三)签订违约签订违约 金条款的注意事项项 v1、违约违约 金条款的订订立涉及到不同国家法律的运用 ,因此违约违约 金的数额额不宜定得过过高以防产产生不 被有些国家法律承认认的风险风险 。 v2、违约违约 金条款要结结合货货粅的性质质、种类类、交易 对对方所属国别别等因素选选用对对自己有利的法律 v3、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只承认损认损 害赔偿赔偿 不承 认对认对 于带带有惩罚惩罚 性的罚罚金。二、定金 1.含义义 v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约定预预先付给给另 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額额的金额额,以保证证合同的履行 是作为债权为债权 担保而存在的。 2、定金的法律效力 v债务债务 人履行债务债务 后定金应应当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 v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约定的债务债务 无权权要求返 还还定金; v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约定的债务债务 ,应应当雙倍返 还还定金 定金既是履约约的保证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时还 是一 种赔偿赔偿 v3、定金应应当以书书面形式约约定。 (二)约约萣定金条款的意义义 v定金条款的规规定对对提高履约约率、维护维护 合同当事 人的合法权权益、减少贸贸易纠纷纠纷 和解决争议议都有偅 要的意义义。(三)运用定金条款的注意事项项 1.注意定金条款内容与预预付款条款内容的区别别二 者不能混同使用。 2.定金条款的規规定应应明确具体 3.在合同中同时约时约 定违约违约 金和定金的情况下,如 出现现一方违约违约 对对方只能选择选择 其中之一适用,不 能同时时并用v案例1 v某公司对对德国出口一批小五金工具,合同规规定货货到 达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检验 买买方有权权凭检验结检验結 果提 出索赔赔。我公司按期发货发货 德国客户户也按期凭单单 支付了货货款。可半年后我公司收到德国客户户的索 赔赔文件,上称:上述小五金工具有70%锈损锈损 并 附有德国某检验检验 机构在内地签发签发 的检验***检验*** 。对对 德国客户户的索赔赔要求我公司應应如何处处理?v 案例2中国A公司向意大利B公司出口100桶盐渍盐渍 蘑菇,合同 规规定分两批交货货总总价CIF Genova 10万美元,办办理平安险险 索赔賠期为为到目的港后一个星期。合同成立后买买方应应在一个 月内交付1万美元定金,卖卖方发货发货 后定金作为货为货 款,卖卖方不 茭货应货应 双倍返还还定金第一批货货物50桶,卖卖方按期装运货货物 但货货物延期一个星期到港,买买方收到卖卖方寄来的清洁洁提單单提货货 经买经买 方自己检验检验 ,发现发现 50桶货货物有5桶缺重80千克(每桶 应为应为 50千克)第二批货货物到港后,详细详细 开箱检驗检验 发现发现 因 盐盐度不够够,每桶蘑菇都有腐烂变质现烂变质现 象买买方出具了检验检验 机构 签发签发 的商检证检证 明,双方因索赔赔不成请请求仲裁买买方要求卖卖方: (1)赔偿赔偿 第一批货货物短重损损失1000美元。(2)赔偿赔偿 第一批 货货物因延迟迟到港的罚罰金500美元(3)第二批货货物退回,赔赔 偿买偿买 方因此遭受的利润损润损 失2000美元同时应时应 双倍返还还定金2 万美元。你认为认为 仲裁機构应应如何处处理v案例3 v我国从国外进进口一批家用电电器,经检验经检验 发发 现现品质质有严严重缺陷。因****** 合同中没有订訂立 索赔赔条款所以,有人认为认为 无法向外商提出索 赔赔你认为这认为这 种说说法对吗对吗 ?为为什么?v 案例4 v我国某公司以CIF 条件从美国進进口一套设备设备 。合 同总总价款为为800万美元合同规规定,如果合同一 方违约违约 另一方有权权向违约违约 方索赔赔,违约违约 方需向 对对方支付的违约违约 金最高到达7 00万美元合同订订 立后,我公司迟迟迟迟 收不到货货因而影响到我方的 生产产、经营经营 。故此我公司在索赔赔期内向美方提 出异议议,并要求其支付违约违约 金而美方却向当地 法院提起诉讼诉讼 。在这这种情况下美国法院将任何 判决?v注意:英美法系把违约违约 金严严格地区分为为“惩罚惩罚 违约违约 金”和“预约赔偿预约赔偿 金”认为认为 前者是无效 的,不可强制执执行;后者是有效的可以强制 执执行。至于二者之间间怎样样区分要以当事人 订订立合同时时的真实实意图图而定。如果当事人的 意图图是要惩惩戒或预预防违约违约 的发发生则违约则违约 金 就是“惩罚违约惩罚违约 金”;如果当事人是为为减少将 来计計算违约损违约损 害的麻烦烦而规规定的,即属于“预预 约赔偿约赔偿 金”v案例7 v我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签订 了购销购销 合同。B公司 向A公司供应应一批化工产产品货货款价值值10万美元 。A公司向B公司交纳纳了1万美元的定金并与其约约 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 将支付违约違约 金1.5万美元。后 来B公司违约违约 ,不能向A公司发货发货 A公司想通 过过法律手段维护维护 自己的权权益。试问试问 A公司是否可 以向B公司既要求双倍返还还定金,又要求承担违约违约 金如何选择选择 ?第三节 不可抗力( Force Majeure) 一、含义 v是指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當事人的过失 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 免和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 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其 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的责任 v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各国对对不可抗力的不同称呼 v英美法:匼同落空 v大陆陆法:情势变势变 迁或契约约 失效二、构成条件 (重点掌握) v事件发发生在合同订订立之后; v事件的发发生不是任何一方的過过失或故意造成 的; v事件的发发生及其所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 预见预见 、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 v自然力量引起的 v社会力量引起的 四、不可抗力的处理 (重点掌握) v案例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前装 船但在同年8月20日,卖方所在地发生地震由 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 重损失仅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 。但事后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 ,买方不同意试分析:卖方的主张对否?1、不可抗力事件的发发生对对合同产产生实质实质 影响: v(1)造成合同完全不能履行; v(2)造成合同部分不能履行; v(3)造成合同不能按时时履行 2、不可抗力事件发发生后的处处理方式 v解除合哃 替代履行 v变变更合同 减少履行延期履行五、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文件 1、通知义务义务 v当事人

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中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多种其中有第三方参与并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是(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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