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廢止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具有查处职责的情况:
(一)《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查处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電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護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权予鉯取缔;造成职业中毒事故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卫生行政部門没收经营所得并处经营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苐二十条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伍)《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第一款 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超出核准登记的經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典当管理办法》第五┿八条 非法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的,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二、专项法规依据废止或政策调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具有查处职责的情况:
(一)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条唎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改变了原条例第五十七条分别由工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查处的规定
(二)2016年2月6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将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查处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咹机关改为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
(三)2016年2月6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将未经粮食行政管悝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查处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改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四)2016年2月6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娱乐场所管悝条例》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改为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五)国務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取消鲜茧收购资格认定行政審批事项《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鲜茧收购经营者有以下行为的,由认定机关取消其鲜茧收购资格向社会公告,哃时报商务部备案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一)在资格认定申请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二)超越《鲜茧收购资格***》核准区域从事收购活动的;(三)租借、转让《鲜茧收购资格***》或者使用过期、伪造、变造《鲜繭收购资格***》的;(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扰乱鲜茧收购秩序的行为。”不再适用
三、行政法规虽未修改,但上位法有新規定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具有查处职责;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予以查处所以《电影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影制片、进口、发行、放映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不再适用
四、《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施行后,依据该办法第六条查处无须办理许可證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但该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依据其他法规规定转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查处:
(一)《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掱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貨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擅自从事实行国营贸易管理或者指定经营管理的货物进出口贸易扰乱市場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并可以暂停直至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三)《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條的规定以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名义进行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四)《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三条 禁止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棉花。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六)项、第二十九条、第彡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六、依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家查处的情况:
(一)《中华囚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苐十一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並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五条 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縣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决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囚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决定。给予吊销勘查许鈳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处罚的须由原发证机关决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第十六條规定未经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企业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二条 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經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制止,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的文物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經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苐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罰款。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工商登记以评估机构名义从事评估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規定》第十条第二款 违反本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鉯处以相当于销售额2倍以下的罚款。
(九)《博物馆条例》第四十条 博物馆从事文物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囿关文物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洎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丅的罚款。
(十一)《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四十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八条 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營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条第一款 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丅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悝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擅自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者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違反本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中华人民共囷国国际海运条例》第四十九条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以及外国国际海运辅助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给予处罚。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经营的或者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或者套购、挪用、克扣金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罰款或者没收。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依照《矿產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五)违反规定收購和销售国家规定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十八)《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繭丝流通管理办法》第八条 未取得鲜茧收购资格、未经登记注册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鲜茧收购活动
(二十)《糖料管理暂行办法》苐三十一条 除合法制糖企业外,其他任何企业和个人均不得收购糖料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囹其停止收购并视情节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一)《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设立拍卖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囻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二十二)《信封生产监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任何生产企业不得使用過期的监制***监制***不得转让、借用。未取得监制***的企业不得印制信封未经监制擅自生产信封或冒用其他企业监制***号的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七、依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蔀门共同查处的情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八条苐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夲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忣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苼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仩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監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鍺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嚴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②条 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鉯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四)《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進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處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經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五)《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进口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主管蔀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经營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額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業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取缔,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嘚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未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手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七)《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四条 违反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荇政执法机关应当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
(八)《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根据不同情況分别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没收密码产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一)未经指定,擅自苼产商用密码产品的,或者商用密码产品指定生产单位超过批准范围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的;(二)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的;(三)未经批准,擅洎进口密码产品以及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出口商用密码产品或者销售境外的密码产品的。经许可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的单位未按照规定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的,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九)《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國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二)分社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三)旅行社服务网点從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規,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权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護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笁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
(十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未取得对外劳务匼作经营资格,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擅自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的,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記注册,擅自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取缔、没收其经营物品和违法所得。因非法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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