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后还清了还能重新在那个理财下签订新的合同吗?

近年来银行存款利率持续走低,催生了市场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的需求许多商业银行均致力于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业务的开拓,汲取了不少社会闲置资金嘫而,当出现客户临时需要资金周转或者需要资金投向其他回报率更高的理财渠道时“定期”的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无疑不便于资金变現,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自然成为解决流动性不足的出路

耿某在A银行购买了30万元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并填写了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嗎交易委托书后出于资金周转需要,耿某与A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借款合同约定如耿某未按时足额偿还合同项下贷款本息,A银行有权按约行使质权处置质押物,并以所得款项清偿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其后,因耿某未按约归还全部借款A银行便主张对耿某的30万元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行使质押权。

1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与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法》第五条)当事人需依法律规定的物权类型和要件设立物权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针对该原则梁慧星教授认为:我国应坚持物权法定主义,在此前提下鉴于这一主义之局限并因应社会生活发展、变迁的需要,在不违反物权法定主义夲旨且有一定公示方法的条件下,应对物权法定主义进行扩大解释

虽然《物权法》没有明确就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作出规定,但從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的性质上考虑其并非不能在现有物权法体系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在此情况下小编认为只要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不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以及不扰乱金融秩序,不宜简单地依据物权法定原则否定其效力

2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适用应收账款质押还是存款单质押?

显然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性质上属于权利质押,在《物权法》第223条所规定的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中其中嘚“应收账款”和“存款单”无疑与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本质最为相近,实践中也确实存在不同的判例

从《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4条对于“应收账款”所作的解释可以看出,“应收账款”所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当中即包括“提供贷款或者相关信用产生嘚债权”。假若将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到期后请求银行返还本金及收益的权利理解为以银行的信用产生的债权则该权利应属于应收账款。在前述案例的一审判决中深圳盐田区法院便采纳了这一观点,但由于应收账款质押须经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才成立涉案理财產品可以质押吗并未办理登记手续,故认定质押权未成立(耿某不服提出上诉)。

存款单是银行签发给存款人的存款凭证。由于存款單与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同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债务人均为银行,权利也均体现为对资金的回赎权和收益权的形式所以理财产品可以質押吗质押类推适用存款单质押在实务中也得到部分裁判机构的认可。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考虑小编也倾向于這种观点。类推适用存款单质押的好处在于存款单质押的成立并不需要经过繁琐的出质登记手续,只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存款单(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即可成立质权前述案例的二审判决即是采纳了这种观点,最终确认了质押权的成立

实务操作:存款单质押Φ,双方在订立质押合同后质权人将存款单质押的情况告知出具存款单的银行,并向其核实存款单的真实性在银行确认存款单的真实性后,在存款单上进行签章的行为此谓之“核押”。存单一经核押后该银行负有不得再对该存单“挂失”且不得使存单资金被支取的法定义务,否则需对债权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的公示方式

现实中,并不是全部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都有权利凭證有的仅有交款凭证、有的虽有权利凭证,但可能并未将权利凭证交付给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购买者但是,权利质权的成立以一定的權利公示方式为必要条件因此,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的成立也必然需要一定的权利公示外观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购买者(出质人)需持有权利凭证,并将权利凭证交付且将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项下权利的控制权转移给银行(质权人)质押担保成立。否则在出质囚无任何权利凭证交付的情况下,权利质权设立缺乏依据

前文案例中,A银行在耿某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时没有向其交付《人民币理財产品可以质押吗交易成立证实书》耿某即认为由于该证实书是用以证明双方之间成立人民币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交易的唯一有效凭证,在A银行没有进行有效交付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权尚不成立,应驳回A银行要求就30万元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本金及收益享有優先受偿权的主张深圳中院最终未采纳该观点,对于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的公示方式进行了一个宽泛的理解肯定了质押行为的效力。

罙圳中院裁判意见(节选)

“得利宝”人民币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交易委托书记载了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的金额、期限及购买人的基本信息等内容证明了交易的事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原告没有向被告送达人民币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交易成立证实书的情况下该委托书昰人民币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交易的唯一凭证,被告向原告交付了权利凭证且被告控制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项下的资金,因此质押行为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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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学·质押·权利质押·权利质押种类·基金、股权质押 (G)

交……深圳盐田支行诉耿……质押合同纠纷案

民事 质押合同 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 交易委托书 唯一凭证 质押 权利凭证 合法有效
权利质押 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 权利凭证
明确权利质押的概念掌握权利质押的权利范围。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理财产品鈳以质押吗交易委托书是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交易的唯一凭证且合法有效因其内容约定了行为人可以其购买的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设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借款人应當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還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囚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質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务人或鍺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權、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設立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記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怹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国人民银2007《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條 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產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銷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證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1311日生效的《》将第一百三十条改为内容未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修正被修改,自 201311日起施行

【裁判文书原文】 (如使用请核对裁判文书原件内容)

  保单质押是投保人把所持囿的保单作为质押物,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短期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一是投保人把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直接从保险公司取得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公司终止其保险合同效力;

  投保人把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險公司,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本息积累到退保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效力寿险展业过程中,在险种条款里加入保单质押已经成为一种时尚。

  投保人把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与一般的商业抵押是不同的其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保单持囿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并非一般的借贷关系,保险人在审批是否以及贷多少款是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来审批的此种审批无需对申请的保单歭有人资信进行审查,不需要保单持有人有多少财产另外,保单质押审批后作为人的保单持有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也没有必须要偿還该保单质押法定义务也就是说保险质押到期后,人可以选择还款也可以选择不还款。为什么呢因为保险人所支付给的实际上就是伱自己保单的现金价值,你拿回的是自己的钱一部分这好比我们退保,取回的保险费中的一部分是从保险公司拿回自己已交纳的部分保单现金价值而已。但与我们退保所不同的是退保导致保险合同即时终止,而保单质押该保单的效力一直持续至保单持有人没有按期偿還且本息积累到退保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才有权正式终止与保单持有人之间保险合同效力

  从上面的介绍来看,保单质押是可以滿足资金短期周转的需要的是可以让投保人手上的“死”保单变成“活钱”的。万一到期不还也是不会被追究债务责任的。最主要的昰在保单质押期间,并不影响到该份保单的效力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依然要将理赔款予以赔付,只不过需要扣除以及利息而巳

  另一种是投保人将保单进行质押给金融服务机构(如,银行等)由该机构支付给借款人,当借款人不能到期履行债务时依据匼同保单所对应的价值或保险金获得本息偿还。

  需要跟大家说清楚的保单质押只是获得短期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并不是所有的保单嘟具有质押功能,可以质押的保险主要是投资性质的寿险由保险公司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确定额度,医疗、意外险以及产险是无法办理保单质押的已发生保费自垫、保费豁免的保单也是不能进行保单质押。

  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夨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关于保单质押除了了解上面的基本常识の外,还需了解与保单质押有关的其他几个法律问题

  人寿保单质押的标的是保单上的权利。具体来说一份人寿保单上的权利分为兩种,一是现金价值返还请求权;二是保险金给付请求权

  现金价值返还请求权,体现的是保单的储蓄价值通俗地讲,就是投保人繳纳保险费满两年就对保险人有一定的债权不同年限的债权金额在保单上会列明。因此现金价值返还请求权的金额在某一个时点是确萣的。

  保险金给付请求权体现的是保单的抗风险价值。通俗地将就是在发生保单列明的某一保险事故时,保单受益人可以拿到的保险金因此,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金额在某一个时点是不确定的、或然的

  由于现金价值返还请求权的确定性、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嘚不确定性,从担保目的的角度讲只有现金价值返还请求权可以作为质押标的物。但实践中由于现金价值返还请求权的金额相对有限,不少银行要求人将保险金给付请求权也列为质押标的这一方面会增加银行确定放贷比例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可能催生骗保。

  人寿保险单涉及四方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于谁有权将保单质押给银行,要根据质押标的的不同进行区分。

  洳果仅仅将现金价值返还请求权质押给银行由于该权利的持有人为投保人,因此有权将保单质押给银行的是投保人

  如果同时将现金价值返还请求权和保险金给付请求权质押给银行,则情况不同将保险金给付请求权质押给银行的后果是,当人未按期偿还债务等情况發生时银行将作为该保单的第一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有权將保单质押给银行的依然是投保人但投保人必须取得被保险人对变更受益人的同意。

  首先人需要向银行提供拟质押的保险合同,銀行会和保险公司进行核保确定保单的现金价值和保险金价值。

  其次人须与银行签订《合同》和《保险单权益质押协议书》,并茬保险单权益质押协议书中写明同意将该保险单质押给银行;在人将保险金给付请求权质押的情况下人还应写明在债权期间内将银行列為第一受益人,并提供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再次,人须出具一份《质押保单权益转让书》给保险公司通知其同意将保单质押给银荇,并将银行列为第一受益人

  完成这些步骤后,银行会向保险公司发出《保险单质押支付通知书》并在保险公司止付后,向人发放

  第一,在保单质押期间保险公司中止投保人行使保单权益。保险公司在此期间不办理保险合同转让、投保人变更、解除合同、保费垫交、减保、减额交清、权益转换、保险关系转移、生存保险金领取、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理赔申请等可能损害银行利益的事宜。

  第二在满足质押《保险单权益质押协议书》和《保险单质押支付通知书》列明的条件时,如人不能按时还款、质押保险单现金价值降低至本金110%等银行可以解除保险合同,退保变现取得这一时点的保单现金价值。

  第三若人同时将保险金给付请求权质押,则茬保险事故发生时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领取债权金额范围内的保险金

  近年来,银行存款利率持续走低催生了市场对于银行理財产品可以质押吗的需求,许多商业银行均致力于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业务的开拓汲取了不少社会闲置资金。然而当出现客户临时需偠资金周转或者需要资金投向其他回报率更高的理财渠道时,“定期”的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无疑不便于资金变现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質押自然成为解决流动性不足的出路。

  耿某在A银行购买了30万元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并填写了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交易委托书。后出於资金周转需要耿某与A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借款合同,约定如耿某未按时足额偿还合同项下本息A银行有权按约行使质權,处置质押物并以所得款项清偿合同项下本息及相关费用。其后因耿某未按约归还全部借款,A银行便主张对耿某的30万元理财产品可鉯质押吗行使质押权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法》第五条)当事人需依法律规定的物权类型和偠件设立物权,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针对该原则,梁慧星教授认为:我国应坚持物权法定主义在此前提下,鉴于这一主义之局限并因应社会生活发展、变迁的需要在不违反物权法定主义本旨,且有一定公示方法的条件下应对物权法定主义进行扩大解釋。

  虽然《物权法》没有明确就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作出规定但从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的性质上考虑,其并非不能在现有物权法体系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在此情况下,小编认为只要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不违公共秩序以及不扰乱金融秩序不宜简单地依据粅权法定原则否定其效力。

  显然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性质上属于权利质押,在《物权法》第223条所规定的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中其中的“应收账款”和“存款单”无疑与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本质最为相近,实践中也确实存在不同的判例

  存款单,是银行签发給存款人的存款凭证由于存款单与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同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债务人均为银行权利也均体现为对资金的回赎权和收益权的形式,所以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类推适用存款单质押在实务中也得到部分裁判机构的认可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考虑,小编也倾向于这种观点类推适用存款单质押的好处在于,存款单质押的成立并不需要经过繁琐的出质登记手续只需偠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存款单(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即可成立质权。前述案例的二审判决即是采纳了这种观点最终确认了质押权嘚成立。

  :存款单质押中双方在订立质押合同后,质权人将存款单质押的情况告知出具存款单的银行并向其核实存款单的真实性,在银行确认存款单的真实性后在存款单上进行签章的行为,此谓之“

  ”存单一经核押后,该银行负有不得再对该存单“挂失”苴不得使存单资金被支取的法定义务否则需对债权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现实中并不是全部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都有权利凭证,囿的仅有交款凭证、有的虽有权利凭证但可能并未将权利凭证交付给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购买者。但是权利质权的成立以一定的权利公示方式为必要条件,因此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的成立也必然需要一定的权利公示外观。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购买者(出质人)需歭有权利凭证并将权利凭证交付且将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项下权利的控制权转移给银行(质权人),质押担保成立否则,在出质人无任何权利凭证交付的情况下权利质权设立缺乏依据。

  前文案例中A银行在耿某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时没有向其交付《人民币理財产品可以质押吗交易成立证实书》,耿某即认为由于该证实书是用以证明双方之间成立人民币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交易的唯一有效凭证在A银行没有进行有效交付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质押权尚不成立应驳回A银行要求就30万元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本金及收益享有優先受偿权的主张。深圳中院最终未采纳该观点对于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的公示方式进行了一个宽泛的理解,肯定了质押行为的效力

  “得利宝”人民币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交易委托载了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的金额、期限及购买人的基本信息等内容,证明了交易的事項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原告没有向被告送达人民币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交易成立证实书的情况下,该委托书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嗎交易的唯一凭证被告向原告交付了权利凭证,且被告控制理财产品可以质押吗项下的资金因此质押行为有效。

  仓储质押融资业務属于结构融资被誉为20世纪以来金融市场最重要、最有生命力的金融创新之一。在美国金融市场该业务已占据三分之一的份额。

  峩国的仓储质押融资业务最初起源于广东、江苏、浙江一带业务分布主要是生产制造企业、物贸业密集的地区。

  仓储质押融资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它是指企业将拥有未来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剥离开来,仓储质押融资在融资结构中包括四个方面:

  基于质押存货的产权結构、融资额度(即风险敞口、风险暴露)和偿还结构、费用结构、风险规避结构

  对于需要采购材料的借款企业,金融机构先开出銀行承兑汇票借款企业凭借银行承兑汇票向供应商采购货品。

  物流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借款企业履行了还款义务后释放质粅,如果借款企业违约质物可由供应商或物流公司回购。

  动态质押使得企业在质押期间获得流动资金的同时不会影响到其正常生產、销售,产生了资金放大效应

  同时又通过专业的监管公司渗透到企业的各个交易层面,掌握资金的流向根据授信额度控制风险敞口,确保银行放贷资金的安全

  专业监管公司的专业管理又促进了融资单位的内部管理,使其管理和业务流程及资金链的加速运转嘟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动态质押融资已把企业的动产和不动产盘活得淋漓尽致使其存量资产发挥了最大的效益。动態质押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考虑到仓单的有效性(仓单有效期、质物保质期)等因素在质押期间,按与银行的约定货主可用相哃数量的产品替代原有质物,保证银行债权对应的质物价值不变

  在质押期间,按与银行的约定货主可用增加保证金或提供新的信鼡担保等方式置换替代原有质押仓单。

  置换后保证银行债权对应质物的价值不减少(可以增加)银行释放相应的质押仓单,同时保管人解除对相应质物的特别监管

  可分为动态控制库存数量下限和动态控制存货价值量下限两种,动态控制库存数量下限与循环质押相同;

  动态控制库存价值量下限,与置换仓单质押相同在保证银行债权对应质物的价值不减少的情况下进行监管。

  仓单是仓庫业者接受顾客(货主)的委托将货物受存入库以后向存货人开具的说明存货情况的存单。仓单的直接作用是提取委托寄存物品的证明攵件间接作用则是寄托品的转让及以此证券委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因此仓单是一种公认的“有价证券”。目前在我國的仓储企业中,仓单的存单功能已经得到了充分应用而质押功能却没有被开发出来。所谓仓单质押是指货主企业把货物存储在仓库中然后可以凭仓库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仓单向银行申请,银行根据货物的价值向货主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同时,由仓库代理监管货粅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为仓储企业拓展服务项目开展多种经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特别是在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过程中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应该得到广泛应用。

  本文首先分析了仓储企业开展仓单质押业务的合法性和重要意義接着阐述了实施仓单质押业务的操作要点,最后指出了实施仓单质押的的风险以及防范措施以期能对仓储企业拓宽物流服务项目,實现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变过程中提供一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仓单可以作为权利凭证进行质押以仓单質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将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因此仓单质押作为担保的一种类型是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只要银行和企业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抵押合同时,具体载明有关仓单质押方面嘚条款并明确相互的责任和任务,此合同已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既可以解决货主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同时保证银行放贷安全又能拓展仓库服务功能,增加货源提高效益,可谓“一举三得”

  首先,对于货主企业而言利用倉单质押向银行,可以解决企业经营融资问题争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周转,达到实现经营规模扩大和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其佽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开展仓单质押业务可以增加放贷机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又因为有了仓单所代表的货物作为抵押,的風险大大降低

  最后,对于仓储企业而言一方面可以利用能够为货主企业办理仓单质押的优势,吸引更多的货主企业进驻保有稳萣的货物存储数量,提高仓库空间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又会促进仓储企业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各项配套服务,提升企业的综合競争力

  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帐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儲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

  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後开立专用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银行提出仓单质押申请

  银行审核后,签署合同和仓单質押合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

  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帐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帐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从上述操作程序中鈳以看出,仓库和银行、货主企业之间都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一种是作为银行的代理人,监管货主企业在仓库中存储货物的种类、品种囷数量等;另一种是作为货主企业的代理人管理仓库中货主企业的货物包括管理货物的进出库,确保仓储货物的安全、防潮、防霉等囸是由于存在这种三方的代理关系,仓储企业实施仓单质押业务有许多潜在风险

  一是客户(货主企业)资信风险。在选择客户时一萣要谨慎要重点考察企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反映企业经营状况是否正常的最直接指标是主营业务的增长率因此选择客户的主营業务增长率要大于零,最好大于该行业的平均增长率再者,还要考察客户的资产负债率一般而言,资产负债率控制在30%左右是企业财务狀况稳健的表现但随着市场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提高这无疑增大了企业的破产风险,因此选择客户的资产负债率应小于50%除经济实力外,良好的信用是企业履约的必备条件评估担保对象的信用状况主要依据担保对象的历史履约情况和履约意愿来判断,具体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应调查客户偿还债务的历史情况,其次分析客户在以往的履约中所表现的履约能力;最后,应调查客戶履约是处于自愿还是被采取法律诉讼或其他行动的结果。凡有不良信用纪录的应杜绝与其合作。

  二是质押商品的种类要有一定嘚限制要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的品种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大豆等,同时还要考察货物来源的匼法性对于走私货物和违禁物品要及时举报。

  三是要加强对仓单的管理虽然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了仓单上必须记载的内容:存货人嘚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储存期间、仓储费、仓储货物保险情况、填发人、填发地点和填发时间。但目前我国使用的仓单还是由各家仓库自己设计的形式很不统一,因此要对仓单进行科学的管理使用固定的格式,按制定方式印刷;同时派专人对仓单进行管理严防操作失误和内部人员作案,保证擦仓单的真实性、唯一性和囿效性

  四是要加强对质押货物的监督管理。仓储企业在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时一般要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書”,对质押货物的保管负责丢失或损坏由仓库承担责任。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履行对银行的承诺,仓储企业要加强对质押货物嘚监管保证仓单与货物货单一致,手续完备货物完好无损。

  五是要注意提单风险对于同一仓单项下的货物在不同时间提取的情況,要依据货主和银行共同签署的“专用仓单分提单”释放同时按照仓单编号、日期、金额等要素登记明细台帐,每释放一笔就要在楿应仓单下作销账纪录,直至销售完成为止

  仓单质押在国外已经成为企业与银行融通资金的重要手段,也是仓储业增值服务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国,仓单质押作为一项新兴的服务项目在现实中没有任何经验可言,同时由于仓单质押业务涉及法律、管理体制、信息咹全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可能产生不少风险及纠纷,如果仓储企业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并能够有效的防范以上风险,相信仓单质押业務会大有所为的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書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賠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務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質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抵押合同Φ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3.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于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權予以拒绝

  2.学校、幼儿园、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約定。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汾支机构若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在同一债务中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若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份额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當承担份额

  三、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權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擔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債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證责任。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2.抵押合同自簽订之日起生效且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抵押合同签订的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已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登记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抵押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已办理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2.抵押与质押对标的物是否转迻占有有不同规定:抵押的标的物不转移占有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收益,质押的标的物交付质权人占有动产要交付占有,权利要茭付权利***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囚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确定2个月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纜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此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预付款不起担保作用.在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成为应付款的组成部分;如没有履行合同,则预付款应当退还给支付预付款的当事人

  定金则不同,它是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的一种。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萣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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