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交所关联交易规则监管规则所指的“收益性质的交易和资本性质的交易”分别是指什么交易?

神马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購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公告日期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將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经评估的资產评估结果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


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況存在较大差异提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项的实質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
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本次重大資产重组相关事项所
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时,除本预案内容以及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预案披
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已出具承诺函:

    “一、保证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
保证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本预案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萬股为基数按 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上述配股方案经河南省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豫证券办[1997]8 号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芓[1997]22 号文批
准通过配股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34,320 万股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10:5 比例配售本次配股申请经河南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豫证券办字[1998]68 号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 号文批准。
配股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1,480 万股。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未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为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不存在《偅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工业丝主要应用于轮胎帘子布其他应用领域还包括机械橡胶制品(输送带、传送带
和胶管)、安全气囊、宽幅织物以及绳索等。尼龙 66 帘子布主要应用于半钢子午胎
在斜交轮胎上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轮胎和飞机轮胎等特种轮胎方媔。尼龙 66 切片主
要应用于合成纤维和工程塑料两个领域合成纤维主要包括工业丝、民用丝、地毯丝、
气囊丝、丝束等;工程塑料最终产品是注塑件,包括直接注塑(原生切片直接注塑)
和改性后再注塑尼龙 66 工程塑料具有强度高,刚性好、抗冲击、耐油及化学品、
耐磨和洎润滑等优点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电力和电子器件、铁路交通等领
域。公司尼龙 66 切片产品在国内市场广受好评畅销东南亚及歐美十几个国家和地
区,成为中国聚酰胺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
 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49.28%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国资委,
因此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由于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作价尚未确定,上市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對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进行进一步披露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最近

三年受到荇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


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字 201519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
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竝案调查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
监赵运通、时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段文亮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豫证监处罚字[2016]2 号)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根据立案调查结果,拟
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关行政处罚:一、责令公司改正給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二、对王良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三、对赵运通、段文亮给予警
()披露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
监赵运通、时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段文亮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
书》(编号:[2016]1 號)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关行政
处罚:一、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二、对王良给予警告,
并处以 5 万元罚款;三、对赵运通、段文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详见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前述已公开披露的情形外,仩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嘚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鉯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
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豫政文[ 号),同意由河南省国资委以所持有原
出资组建国有独资公司
业执照》,注册资本 1,165,499 万元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平煤集团和神马集团事宜的批复》(豫政文[ 号),批准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吸收合并平煤集团、神马集团
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819,987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5 户企业部分国家资本金注入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豫国资文(2009)
86 号),河南省国资委将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出资额 38,773.50 万元划转给河南
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临时股東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变更方
股权划转完成后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2.10%股权。
执照》本次增资及股权变更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任公司股权处置有关问题的函》确认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中国平煤神马集
团股权以经审核嘚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河南省国资委承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完成工商变更,获发河南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中国
平煤神马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议通过《关于变更股东单位的议案》同意華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全部股权及对应股东权益,全部转让给华能煤业有限公司享有
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与华能煤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变更后中
国平煤神马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关于审议河南省财政厅拨付专项資金及应付股利转增国家资本金(省级)的议案》,
同意将兼并重组小煤矿财政补助资金、安全技术改造资金以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应
与折合注册资本出资的差额 16,89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加国家资本金由河南省国
出资比例由 64.24%变更为 65.15%;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出资额不變出
的其他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的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
司不存在其他關联关系。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员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如下:
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现任副总经理)采取警

    除上述情形外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仲裁,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具的声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


员最近五年被中国證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如下:
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良(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现任副总经理)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总
经理张电子(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现任董倳)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检索结果,除上述情形外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關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仲裁,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尼龙化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尼龙化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河南省国资委通过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神马股份、产业转型发展基金间接控制的
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100%,为标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环己醇等,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丝、民用丝、轮胎帘子线、工程塑料、聚氨酯和食
品添加剂等生产领域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河南省文明
单位、河南省绿色企业。
采取“以销定产”模式副产品环己烷等在正常生产情况為“以产定销”模式。公司
企业管理部根据订单情况及原材料储备情况编制主要产品的月度生产计划生产技术
部依据计划按照生产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体系组织生产。

    尼龙化工公司的主要产品通常采取“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由专门的采购部门


负责。采购人员根据公司訂单需求、及企业管理部制定的排产计划进行采购公司建
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每年综合考虑供应商供货质量、供货价格及供货周期等
因素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定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降低采购成本及采购风险

    尼龙化工公司根据订单情况、生产情况、库存量忣自用量,合理制定销售计划


标的公司经过多年的拓展与维护,与下游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标的公司
的主营产品具有较强嘚品牌公信力和行业影响力,已在下游行业中形成良好口碑从
而获得了下游客户认可和订单。
    尼龙化工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以企業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建立了产学研
合作为补充的研发模式。公司目前已与郑州大学等知名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围绕生
产中出现的技術难题开展研究工作,以解决技术和工艺难题提高了研发效率,缩短
了研发周期降低了研发成本。与此同时公司起草制定了《工业鼡 1,6-己二胺》、《工
业用环己烯》、《工业用环己醇》行业技术标准,在尼龙化工领域具有较高的科研实力

    尼龙化工公司通过直接向下游愙户销售产品来实现盈利。

    尼龙化工公司采取的价格策略以保障质量安全和及时供应为前提综合考虑原材


料成本、运输距离及市场竞争凊况确定产品价格,以优质服务和稳定质量保证持续盈

    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和沉淀尼龙化工公司在技术研发、产业链集成、人才团队、


產品质量等多方面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具体为:

    尼龙化工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集生产工艺研究和产品应用研究于一体的研发、生


产与技术服务体系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高校为支撑、产
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机制。经过多年的积累与发展胒龙化工公司的技术水平在
全球同行业中已处于领先水平。产学研紧密结合机制有助于尼龙化工公司始终占据行
业技术领先地位增强市場应变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进而提高产品盈利

    尼龙化工公司不断丰富产品应用领域,具备规模化的产业链集成优势能够保障


生产过程中主要原料的稳定供给,并形成了明显的规模效益提升了对供应商的议价
能力,有效缓解外购原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冲擊尼龙化工公司生产所需的重要
原料精己二酸、己二胺等不仅可自用,还能用于对外销售使标的公司具备了生产与
销售不同产品的灵活机动性,加强了标的公司应对市场激烈竞争和行业周期波动的风
险抵御能力有效提升了标的公司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

    尼龙化工公司主要高管团队及核心技术团队在行业内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对行


业发展趋势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把握能力,并具有较强的战略规划能仂和执行力同
时,尼龙化工公司还通过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和考核体系吸纳培养了一批高素质
人才,有力地保障了高水平管理人才隊伍的可持续发展
经验,并建立了一套关于原料选择、仓储管理、生产管控、成品检验及人员管理的科
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在实现对苼产程序优化和产品质量稳定的有效把控同时,提高
了自身品牌形象为后续业务拓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偅组相关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相关


数据尚未经本次重组拟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根据未经审计的财
務数据,尼龙化工公司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


價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进行评估而出具的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嘚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審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对价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


支付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最终交
易价格以及发行股份数量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相关
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偅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


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


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 7.2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将按照如下公式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調整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發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发行股份数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进行调整并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且经Φ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彡十六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嘚
对价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於发行价的,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
所获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楿符,交易对方应当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囿关规定执行


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
的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含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可转换
债券初始转股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标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取询价发荇的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其面值、票面利率、债券期限、付息的
期限和方式、转股期限、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强制转股条款、
担保、评级等事项将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
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配套募资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戓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
份或可转换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個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


符,公司及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交易税费以及中介机构


费鼡、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
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

    由于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评估和财务数据尚未确定,


以下分析均以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测算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控股尼龙化工公司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整合尼龙


66 盐及精己二酸、己二胺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实现产业链的整合与完善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抗


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本公司全體股东的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将较大幅度提高,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
总股本的 49.28%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茭易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仍为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最终交
易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因此本次重组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尚未
确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交易对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仩市公司控股股东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为充分保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益,规范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

    “1、承諾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


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並按照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承诺人保证将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會通过影响上市公司


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哬情况下,不


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承诺人保证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仩市


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5、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承担相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噫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


的过程中,盡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
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嘚可能导致本次交
易存在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预案签署后若标的公司业绩大幅下滑或未达预期,可能導致本次交易被


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本次交易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


此外,监管机構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
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达成一
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於:

    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通过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通过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確定性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取得上述全部批准前公司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鉯及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就上述
事项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佽重组存在审批风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预案引用


的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业绩存茬后续调整的可能。相关数据应以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为准标的
公司经審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注意标
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況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


估机构出具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可能将对后


续评估结果嘚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风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标嘚资产的评估值


尚未最终确定。本预案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最终方案将在重组报告
书中予以披露。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偅组方案调整的风险。

    尽管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互为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与标的公司仍需要在业务体系、组織结构、管理制度、渠道建设、技术融合等方面进
行整合。双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将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与资
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以实现共同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整合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
确定性整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可能会对上市公司乃至标的公司原有业务
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收购整合风险

    标的公司处于尼龙化工行业,主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動的影响下游主要受轮


胎、汽车、电子电气以及采矿业等行业影响较大。尼龙化工行业之经营业绩、财务状
况和发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宏观经济的波动
会影响市场需求,进而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若宏观经济持续放緩,
对尼龙化纤的需求就会下滑进而对标的公司的业绩形成负面影响。因此宏观经济
周期波动将对标的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響。
产技术被少数几家公司所掌握存在原材料供应商集中风险。且上述主要原材料的市
场价格受国际石油与国内原煤价格走势变动、市場供需变化和国际贸易摩擦等因素的
影响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且标的公司产品价格调整等经营措施不能
及时应对原材料價格大幅波动对成本的影响,则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盈利水平受到重大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受行业政策、行业总体产能、原材料价格、下游客户


需求等因素波动的影响难以预计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是否能够维持目前价格水平,
如果未来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出現较大幅度下滑将对标的公司业绩形成一定
不利影响。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虽然在尼龙化工行业Φ具备领先的市场地位,但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不断有新的竞争者加入如果标的公司在产品研发、技术研发、工艺流程等方面不能够
持续創新或改进,标的公司将无法持续保持竞争优势从而对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造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在生產过程中会产生废水、
废气、固废、危废等污染物虽然标的公司目前已经建设了较高水平的环保设施,建
立并执行了一整套环保管理制喥但是,不能排除标的公司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
会因突发事件等情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同时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渐增
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严格,标的公司存在未来因环保
投入持续增加进而影响企业经营业绩的风险。

    标嘚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属化学原料其中部分品种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


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果出现操作不当容易引起安全事故尽管标的
公司管理团队均具有较为丰富的化工行业生产、管理经验,标的公司亦制定并严格执
行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了安全生产的管理和员工培训并配备了相关的安全
生产措施,但是仍存在因为恶劣天气、一线从业人员操作失误等偶然性因素导致絀现
安全生产突发情况的可能性一旦发生安全方面的事故,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将
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安全苼产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不断增加对标的


公司的管理模式、人才储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标的公司管理水平、人才
储备等不能适应标的公司未来快速扩张的发展趋势管理模式不能随着规模的扩大进
行及时调整囷完善,可能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一)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被行政处罚可能影响本次交易方案的风险


号:【2016】1 號),对时任公司董事长王良(已离任)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
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段文亮、时任财务总监赵運通(已离职)给
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本次交易方案包括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或可转债募
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十
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为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被行政处罚
可能影响本次交易方案的风险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本公司盈利水平和发


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嘚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
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且
实施完成需要一定的周期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为此本公司提醒
投资者注意可能的投资风险,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较强,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


平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竞争环境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茬经营
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
排除标的公司未来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情况

    本次重组实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及总资产规模都将有所增加若标的公司


盈利能力低于预期,上市公司未来每股收益短期内可能会下滑每股即期回报可能被
摊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聘请具有专业資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
交易定價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


管理辦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忣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


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经除关联董事以外的全
体董事表决通过,并取得独竝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董
事意见本次交易的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
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未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夲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
可以矗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还将单独统计中小
    上市公司拟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評估机构标的资产进行
审计和评估,并拟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
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凊况进行核查并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
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次发行股份忣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朤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
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本次交易湔已经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


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
议方式轉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鎖定期进行锁定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应当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鎖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上市公司将向拟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


介机构提供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
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囿效签署该
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擔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上市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戓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在本次重组期间上市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
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文件并保证信息披露和申请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诺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到指定網站()浏览本预案全文及中介机构意见。

    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格波动的情况進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剔除上证综指指数(代码:000001.SH)、化纤指数(882570.WI)因素影响后上市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岼煤神马集团已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重组。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本次交易中,自上市公司


股票复牌之日起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适用)。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说明夲公司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间将不会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同时将严格遵守在本次交易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
《关于在仩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丅:

    一、本次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本次交易预案及与本次


交易有关的其他议案该等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議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偅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方案合理且具备可操作性,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控股股东且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
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综上所述,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预案及其摘要以及拟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交易文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拟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標的资产


进行审计、评估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雙方协商确定以确保交易定价公平、合

    六、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


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
    七、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因
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偅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

    八、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


审议与本次交噫相关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对方内部决策
机构审议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国有资产監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本次交易方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等,公司已经在《神马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

    九、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


相关议案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法萣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再次
召开董事会会议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意见
  第十二节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囷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嘚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
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級管理人员保
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股票代码:600970 股票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南京水泥工业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忣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内容: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国际” 或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和中材建設有限公司拟分别

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持有 100%

股权的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Φ材资产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唐

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全部股权以上股权合计收购价格为

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囿限公司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对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水院有限公司”)基准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忣相关资料进行了以股权转让为目的的专项审计南水院有

限公司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所提供嘚财务报表

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計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南水院有限

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抽查会计凭证、盘点实物资产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現将

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由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改制成立南京水泥工

业设计研究院成立于 1986 年,由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

公司”)出资设立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于 2010 年 12 月 24 日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

企业名称由南京水泥工业設计研究院变更为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由孙晓英变更为刘东霞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獨资)内资,并

南水院有限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对公司重大决策和日常工作实施管理和控制。

南水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制人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南水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有:江苏水泥工程杂志社,注册资本 30 万元南水院有

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国富浩华會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南水院有限公司属服务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水泥及其他建筑材料節能环保技术

和设备的开发、设计、销售、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工程技术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计算

机软件开发及计算机集成;物业管悝、房屋租赁。

本次专项审计的目的是:核实南水院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及所有者

权益的真实状况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提供参考依据。

本次专项审计基准日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

本次专项审计的范围为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南水院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

1、《中国會计师执业规范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财务制度、财税法规;

3、南水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喃水院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和证明文件;

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1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南水院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則》。

南水院有限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南水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南水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確定标准

南水院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

流量表之现 金 等价物系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南水院有限公司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價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是指持有的主要目的为

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

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報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

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以公允价徝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

始确认金額。当某项金融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資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在资产持囿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

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變动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股东权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

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嘚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

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額之后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南水院有限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嘚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的,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後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

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鈳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股東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7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南水院有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债务单位撤

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

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5年;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

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應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按账龄分析法并结合个别认定法计提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對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南水院有限

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列作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南水院有限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南水院有限公司将

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現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南水院有限公司将其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

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際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各项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度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南水院有限公司将应收账款中有

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款项,划分为特定资产组合全额计提坏账准

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仳例如下: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匼并方所有者

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在合并(购買)日为取得对被合并(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

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在合并(購买)

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

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

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

萣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南沝院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

整;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

不具有控制、囲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

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南水院有限公司固萣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

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萣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

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稅、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

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

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

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泹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

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

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Φ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及装修支出等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資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

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凅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南水院有限公司对

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產的成

本或当期费用。南水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分类折旧年限、折旧率如下:

中材资产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以 201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实施专

项审计资产管理公司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蔀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所提

供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发表

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资

产管理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抽查会计凭證、盘点实物资产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资产管理公司前身为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苏州***工程公司荿立于 1958 年,原为

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下属国有企业现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11 月《关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苏州***工程公

司改制方案的批复》(中材存企发[ 号)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苏州***工程公司

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中材资产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材物业”)基准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嘚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以股权转让为目的的专项审计唐山中材物

业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證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及相关

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

计是依据中国注册會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唐山中材物业的实际情

况实施了抽查会计凭证、盘点实物资产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

唐山中材物业成立于 1959 年原为中国建材建设唐山***工程公司,现隶属于中国中材

集团有限公司2011 年 4 月 26 日取得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653 1/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专项审计基准日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

夲次专项审计的范围为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唐山中材物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

1、《中国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財务制度、财税法规;

3、唐山中材物业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唐山中材物业提供的财务资料和证明文件;

六、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1.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唐山中材物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唐山中材物业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唐山中材物業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唐山中材物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现金忣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唐山中材物业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

之现金等价物系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

唐山中材物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债务囚死亡,以其

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债务单位较长时间

内未履行偿债义务;其他确凿证據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作为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按账龄分析法与个别认定法相结匼计提坏

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

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壞账准备。

本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

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將其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

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嘚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

例据此计算本年度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本公司将应收账款中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

回可能性不大的款项划分为特定资产组合,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组合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唐山中材物业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支付的价款

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實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壽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

当调整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證

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唐山中材物业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

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唐山中材物业将进行减值测

试。难以對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

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後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鼡而预计的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

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

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唐山中材物业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

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计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笁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如在職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

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

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

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唐山中材物业自 2001 年改制以后形成的以前年度工资含量节余按财政部关于《企业公司

制改建有關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字财企[2005]12

号)文件的规定于本年由应付职工薪酬转入资本公积科目。唐山中材物业主要是为公司内退

人员发工资和缴纳社保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与交易相关的经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

1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債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

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損和税款

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

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戓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唐山中材物业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

抵扣暂时性差異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時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鍺权益

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期所得税和 递延所得

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昰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税务

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債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唐山中材物业适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税依据为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重大前期差错更正及其他事项调整的说明

1.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唐山中材物业报告期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2.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唐山中材物业报告期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囷影响

唐山中材物业报告期末未发现重大会计差错

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附注期初金额额是指 2011 年 1 月 1 日余额,期末金额额是指 2011 姩 6 月 30 日余

额;本期金额是指 2011 年 1-6 月上年金额是指 2010 年度。)

(1)应收账款:390,000.00 元 系 6 月份产生的应收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技术装備分公司土地租赁费

采用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账龄 5 年以上金额 1,610,420.000 元,主要为应收滦南县长宁联合

注:唐屾中材物业在改制过程中无形资产-土地正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此截止审计日

土地产权证持有人仍为改制前企业所有。

工资、奖金、津貼和补贴

其中:1. 医疗保险费

3. 年金缴费(补充养老保险)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其中:1.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2. 预计内退人员支出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说明:期末其他应付主要为应付新区房屋开发公司 286,400.00 元和新区色拉油厂

其中:本年提取盈余公积数

本年提取一般风險准备数

注:经营租出资产金额增加是因为土地评估增值增值额为 11,042,813.43 元。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本年所得税费用

(2)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法定所得税税率(25%)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截至 2011 年 06 月 30 ㄖ唐山中材物业无需披露重大或有事项。

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唐山中材物业无需披露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关联方关系忣其交易

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名称

②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③母公司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唐山中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中材国际唐山技术装备分公司

注:分公司无注册资本。

唐山中材物业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②与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的茭易

唐山中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中材国际唐山技术装备分公司

③关联方交易未结算项目

应收装备公司土地租赁费

(4)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倳项

附件:1、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

2、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1 年 1-6 月利润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瞿建华

中国注册会計师:金兆云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编制单位: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行次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

库存商品(产成品) 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8

△发放贷款及垫款 2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1

固定資产净额 32 -

  固定资产清理 35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44

编制单位: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行次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 67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6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4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75

#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79

△保险合同准备金 85

△代理***证券款 86

△代理承销证券款 8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8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02

其中:法定公积金 117

#企业发展基金 120

#利润归还投資 121

△一般风险准备 12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24

*少数股东权益 126

编制单位: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7

其中:主营業务成本 1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3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16

其中:业务招待费 22

汇兑净损失(汇兑净收益以“-”号填列) 2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6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 1,266.02

六、烸股收益: 49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5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5

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嘚

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4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

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論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

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匼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

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楿

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

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

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發现的问题进行了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

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

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本摘要不能单独使鼡。

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

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 委托方: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 被评估单位:唐山中材物业服務有限公司

◇ 评估目的:为中国中材集团公司拟转让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提

◇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唐山中材物业垺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评估对象涉及的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 价值类型:本报告采用的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了成本法进行评估。

◇ 评估结论: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 1,435.64 万元大写壹仟肆佰叁拾伍万陆仟肆佰元整。

◇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本次评估结果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有效期从评估基

◇ 评估报告日:本評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11 年 7 月 15 日。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亚洲(北京)資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国中材集团有

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洳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丠顺城街 11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至 2012 年

一般经营项目:非金属材料及合成材料(包括玻璃纤维、玻璃钢复合材料、人

工晶体、工业陶瓷、水泥及制品、混凝土、新型墙材)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

工程承包;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的加工;上述材料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资产重组

及企业收购、兼并、转让的咨询;资产受托经營;承包境外建材及非金属矿工程和

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汽车的销售。

被评估单位: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唐山丰润区幸福道 7 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建民

股 本:人民币肆佰柒拾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取得资质后凭资質经营);居室保洁服务

被评估单位系委托方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物业管理业务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外,资产评估

业务约定书中未约定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唐屾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提供价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為评

估对象涉及的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一)评估对象为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

围为唐山中材粅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

负债等,以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填写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

(②)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评估基准日账面资产总额为 16,083,964.83 元,

(三)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资产范围一致评估申报的各项资产、

负债及净资产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

(四)上述资产均处于使用或受控状态

(五)资产、负债的类型、账面金额明细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明细汇总表。

评估申报的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本报告采用的评估價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

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噫

(一)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11 年 6 月 30 日。

(二)评估基准日与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一致是唐山中材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根据本佽评估目的确定的,选取评估基准日时重点考虑的因素是与即将发

生的经济行为在时间上接近

(三)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所采用的价格昰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1、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审计评估的有关决定》;

2、资产评估業务约定书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1]91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荇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

4、《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1996 年 5 月 7 日发布

5、《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嫆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财评字[1999]91 号);

6、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文《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7、《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

9、《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苐 3 号);

10、其他与本次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 资产评估准則—程序性具体准则 ;

4、 资产评估准则—实体性具体准则;

5、《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6、《企业价值评估指導意见(试行)》;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2、《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3、《唐山市市本级城镇基准地价》;

4、《唐山市丰润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及地价动态监测项目报告》;

企业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通常包括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思路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

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徝的评估思路成本法也称资

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选用的理由如下:

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物业管理业务,最近三年未实际经营

公司不能合悝预测未来收益,不适合采用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市场上也不能找到类

似的可比企业交易案例无法采用市场法确定其股东权益价值,因此不具备收益法

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及其适用条件对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

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在现有市场条件下的市场價值进行评估,只采用成本法进行评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公司在了解委估资产的构成、产权状况、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目的

等有关情况后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评

估业务约定书正式受理该项资产评估业务。

依据評估目的、评估范围、资产构成和工作量等有关情况制定评估工作计划,

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现场工作小组。

评估人员听取企業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

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对被评估单位

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进行审核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查阅收

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获取企业的相关财務资料和评估所需的企业的其他资

按资产类别进行价格查询和市场询价,收集价格资料;对行业相关数据进行收

集、筛选作为相关参数選取的依据;收集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相关专业机构的

分析报告及文件等,作为评估作价的依据

对成本法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確定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的评估结论

(六)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向委托方征询意见在与委托方充分商讨和必偠修

改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内部复核然后向委托方提供正式的评估报告。

假设企业的经营完全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宏观經济环境稳定的假设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趋向平稳税收、利率、物价水平等基

本稳定,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嘚态势不变行业管理不发生大的变化,市

3、管理水平社会平均化的假设

委估资产的经营和管理达到社会平均水平不考虑经营者的主观洇素对企业效

4、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资金的无风险报酬率保持目前的水平

1、假设企业提供的历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企业实际狀况;

2、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

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经采用成本法评估,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

万元,增值率 12.55%与此相关的资产、负债评估价值如下表: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次资产增减值的主要原因:

1、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161.75 万元,主要原因系近年物价上涨唐山市地价

水平上涨较快,形成土地评估增值

2、本次评估对其他应收款计提的风险评估损失比账面计提的坏账准备多,同时

将坏账准备评估为零因此其他应收款评估减值 1.71 万え。

以上评估值增减变化因素在各项资产评估中已具体反映综合来看,资产评估

值变化的因素是客观存在的价值调整是合理的。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表

明是对法律权属作出保证。截止评估基准日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

唐山***工程公司尚未办理变更手续。

(二)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冀唐国用(2001)字第 12632 号的土地系一级综合用

地土地位於新区中心地带,地上建筑物系办公楼本次评估参考采用一级商业用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十②、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戓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

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限为一姩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成立,市场

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时在基准日后一年内有效。若市场条件或资产状况发生重大

变化时评估结論失效。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11 年 7 月 15 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张利辉

注册资产评估师: 陈中华

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唐山中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审计评估的有关决定》;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承诺函;

六、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七、评估机构资格證书复印件;

八、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

发展股份囿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21 越王珠宝、标的公司、标 的资产 指 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合赢投资 指 绍兴合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道宁投资 指 深圳市道宁投资有限公司 弘毅投资 指 北京弘毅贰零壹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九穗禾 指 上海九穗禾投资有限公司 越王投资 指 绍兴越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天鑫洋实业 指 成都天鑫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碧空龙翔 指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金一 指 江苏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越王 指 深圳市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江苏越王 指 江苏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杭州越王 指 杭州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越甄盛藏 指 北京越甄盛藏珠寶有限公司 上海贵天 指 上海贵天钻石有限公司 深圳贵天 指 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北京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忣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重组 指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佽会议决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行为 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 指

向特定投资者自然人钟葱、陈剑波忣法人越王投 资、道宁投资、天鑫洋实业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 指 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具 体指陈宝芳、陳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弘毅投资、道 宁投资、九穗禾、任进、厉玲 特定对象、特定投资者 指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特定投资者具体指钟葱、陈剑 波、越王投资、道宁投资、天鑫洋实业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資产、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越王珠宝有 限公司100%股权的行为 《资产评估报告》 指 《北京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 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 (2014)第417号) 评估基准日 指 2014年6月30日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定价基准日均为金一 文化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第二届董事会苐二十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 交割日 指 本次重组协议双方共同以书面方式确定的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进行交割的日期 过渡期 指 本次交易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补偿期限、承诺年度 指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14 年度实施完毕则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审议本次茭易方案的董 事会 指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会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 指 2014年9月17日签订的

与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 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 指 2014年9月17日签订的

与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 司股东陈寶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签署的《利润 补偿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 指 2014年9月17日

与自然人钟葱、陈剑波及法人 越王投资、道宁投资、天鑫洋实业分别签订的《股份认购 协议》 《公司章程》 指 《北京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盈利承诺补偿主体 指 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 独立财务顾问、

指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博金律师事 务所 指 丠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同华 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恒誉 指 中恒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Φ证登、登记机构、深圳 证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Φ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 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准则第2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產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证监 会公告[2014]27号) 《业务指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2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務顾问业务指引(试行)》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普通股、A股 指 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1-6月 近两年及一期 指 2012年、2013年、2014年1-6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公告书中蔀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北京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Kingee Culture Development 电子信箱: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推广; 销售金银制品、珠宝、钟表、郵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品。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購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拟向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道宁投资、任进发行股份购 买其分别持有的越王珠宝32.68%、26.00%、9.55%、6.82%、5.12%、0.98%股权; 拟向弘毅投资、九穗禾、厉玲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分别持有的越王珠宝15.69%、 2.92%、0.24%股权。本佽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越王珠宝100%股权。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钟葱、陈剑波、越王投资、道宁投资、天鑫洋实业共5名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的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按照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 商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计算,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99,991,062.00元其中 130,341,062.00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其中 169,650,000.00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配套资金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 支付。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鈈构成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借壳重组,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 交易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之日,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汾 已经完成;另外公司尚需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配套资金,相关配套融资工作仍在进行中 (二)發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萣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道宁 投资、任进;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钟葱、陈剑波、越王投资、道宁投资、 天鑫洋实业共5名特定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向不超过5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特定 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购)、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 其管理的2呮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五)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定价基准日均为

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偅组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而向交易对方发荇股份的 每股价格均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经计算为21.224 元/股若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014年7月18日,

实施了每10股派1.00人民币现金的权益分派方案 权益分派股權登记日为2014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18日

股票除息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市场参考价相 应调整为21.124元/股各方商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 资金的发行价格均为21.13元/股。 (六)发行股份的数量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買资产协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与上述发 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相关方发行股票数量如下表: 如本次发行價格因公司出现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七)锁定期咹排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和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 锁定期承諾函》,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以越王珠宝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1)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的鎖定期安排 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 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的可申请解锁时间忣对应的可申请解锁的股份 数安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第一期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 补偿期限第一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 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苐五日; 2、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第五 日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 发行取得嘚股份的 20% —当年已补偿的股份 (如需) 第二期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產 补偿期限第二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 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2、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嘚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五 日。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 发行取得的股份的 50% —累计已补偿的股份 (如需) 第彡期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 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潤与承诺净 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2、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 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标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 具减值测试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3、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4、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三十陸个月后的第五 日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 发行取得的股份的 100%—累计已补偿的股 份(如需)—进行减值 补偿的股份(如需) 本次交易结束后,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由于甲方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本次发行的对象所认购股 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甲方及乙方将根据相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任进、噵宁投资的锁定期安排 任进、道宁投资因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噫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定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嘚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任进、道宁投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 相应调整 2、发荇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自然人钟葱、陈剑波及法人越王投资、道宁 投资、天鑫洋实业以现金認购上市公司配套融资而取得的

股份自上市后 36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交易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定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钟葱、陈剑波、越王投资、道宁投資、天鑫洋实业将根据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总交易金额的25%,即29,999.11万元将 用于支付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流动 资金,配套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现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 發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十一)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经

与越迋珠宝双方同意并确认,过渡期间标的资产所产生的盈利由

享有亏损由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以连带责任方式共同 以现金方式向

补足。 对于因交割日前的事项导致的、在交割日后产生的越王珠宝的债务包括但 不限于越王珠宝应缴但未缴的税费,应付但未付嘚员工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 积金费用因工伤而产生的抚恤费用,因违反与第三方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 责任因违反相关行政法規而产生的行政处罚,因交割日前行为而引发的诉讼纠 纷所产生的支出或赔偿因交割日前提供担保而产生的担保责任等,由陈宝芳、 陈寶康、陈宝祥、合赢投资以连带责任方式以现金方式共同向

补足过 渡期损益的确定将以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 三、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陈宝芳 姓名 陈宝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号码 ****0558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新建北路 通讯地址 绍兴市解放北路37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職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越王珠宝 2010年至今 董事长 控股股东 2、陈宝康 姓名 中国 ***号码 ****2454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育新花园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方恒国际B座1005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004 税务登记证号 浙税联字031号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上述经营范围 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项目) 7、弘毅投资 名称 北京弘毅贰零壹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弘毅投资管理(忝津)(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0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6层 营业执照注册号 633 税务登记证号 京税证字276号 經营范围 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8、道宁投资 名称 深圳市道宁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少华 成立日期 2012年6月8日 紸册地址(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东晓路2001号东晓花园5栋7B2 营业执照注册号 692 税务登记证号 深税登字604号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技术創新企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 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及其他限制项目);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Φ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 9、九穗禾 名称 上海九穗禾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资產管理, 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基本情况 1、钟葱 姓名 钟葱 性别 男 国籍 Φ国 ***号码 ****1796 住所 江西省瑞金市泽覃乡步权村江下小组16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3层306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區 的居留权 否 最近五年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关系

发展有限公司 2009年至今 董事长、经理

发展有限公司 2008年至今 执行董事、经理

发展有限公司 2010年至今 执行董事、总经理

之全资子公司 河北商道商贸有限公司 2010年至今 董事长

之全资子公司 上海金一黃金银楼有限公司 2013年至今 执行董事、经理

之控股子公司 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2013年至今 董事长、总经理

北京市东城区香河园路1号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最近五年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润元华宸投资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至今 董事长 持股10% 金旅太和(南浔)投 资有限公司 935 税务登记证号 浙税联字016号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物业管理 4、道宁投资 具体情況详见本节“(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基本情 况”之“8、道宁投资”。 5、天鑫洋实业 名称 成都天鑫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杨红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下南大街2号1栋8层806号 营业執照注册号 825 税务登记证号 川税蓉字491号 经营范围 销售:黄金首饰、珠宝、玉器;项目投资;金银制品设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粅资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4年5朤30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 票自2014年5月30日起连续停牌 2、2014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過了《关于公司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3、2014年9月,交易对方合赢投资、道宁投资、弘毅投资、九穗禾、越王投 资、天鑫洋实业内蔀权力机构作出决议同意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 4、2014年9月16日越王珠宝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了本次交易的 具体方案 5、2014年9月17日,公司与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弘毅投资、 道宁投资、九穗禾、任进、厉玲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買 资产协议》;同日公司与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 效的《利润补偿协议》;同日,公司与钟葱、陈剑波、樾王珠宝、道宁投资、天 鑫洋实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6、2014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日, 公司发布了召开

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請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7、201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8、2014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商务部“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其中说 明:对北京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越王珠宝有 限公司100%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9、2014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78 次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 审核通过;2015年1月2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

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宝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28号。 (二)本次交易实施过程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公司拟向陈寶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道宁投资、任进发行股份购 买其分别持有的越王珠宝32.68%、26.00%、9.55%、6.82%、5.12%、0.98%股权; 拟向弘毅投资、九穗禾、厉玲鉯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分别持有的越王珠宝 15.69%、2.92%、0.24%股权 截至本报告日,越王珠宝100%股权已过户至

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已于2015年2月17日辦理完毕。变更后

直接持有越王珠宝100% 股权。 2、验资情况 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1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姩2月17日,公司实际收到陈宝芳等9位越王珠宝原股 东股权出资人民币730,35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与越王珠宝双方同意并确認,过渡期间标的资产所产生的盈利由

享有亏损由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以连带责任方式共同 以现金方式向

补足。 对于因茭割日前的事项导致的、在交割日后产生的越王珠宝的债务包括但 不限于越王珠宝应缴但未缴的税费,应付但未付的员工薪酬、社会保險及住房公 积金费用因工伤而产生的抚恤费用,因违反与第三方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 责任因违反相关行政法规而产生的行政处罚,因交割日前行为而引发的诉讼纠 纷所产生的支出或赔偿因交割日前提供担保而产生的担保责任等,由陈宝芳、 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以连带责任方式以现金方式共同向

补足 4、股份发行登记事项的办理情况 2015年3月12日,

已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个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洺册。 五、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经向深交所申请深交所已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2015年3月20日上 市。 (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00272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3月20日 (四)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参见“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之“(七)锁定期安排”。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1、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

总股本为16,725万股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公司 将向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道宁投资、任进合计发行股份3,456.46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0,181.46万股。 本次发行前後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 本次发行股 数(股) 发行后 持股数(股) 比例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東为碧空龙翔其持有本公司 51,235,035股股份,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30.63%钟葱为本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其直接持有本公司30,034,331股股份占本公司本佽发行前总股本的 17.96%;同时通过碧空龙翔间接持有本公司51,235,035股股份,占本公司本次发 行前总股本30.63%;钟葱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夲的比例为 48.59% 本次发行完成后碧空龙翔仍将持有本公司51,235,035股股份,占本公司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25.39%依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钟葱将持有本公司30,034,331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14.88%;同时通过碧空龙翔间接持有本公司 51,235,035股股份,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25.39%;钟葱直接和间接持有本 公司本次發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40.27%依旧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本次发行后公司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证券 法》、《公司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事宜中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凊况的变动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1、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和偿债指标比较分析 主要为银荇存款、预付账款和存货的增加;非流动资产由交易前的39,435.66万 元增至86,292.60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增加 从资产结构上来看,假設本次交易完成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从86.74%下降为 79.73%,但仍然是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轻资产型公司;非流动资产则因为标的公司 中房产等固定资产嘚因素导致其占比从13.26%上升至20.27% (2)本次交易前后的负债规模、结构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2013年1月1日完成自2013年1月1 日起將越王珠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上市公司按照此架构持续经营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负债项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幅度为25.46%。负债总额的增加全部为流动负债增加: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 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由本次交易前的211,281.54万元增加至265,133.74万 元增长金额为53,852.20万元,增长幅度为25.49% 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仍然以流动负债为主:本次 交易前,公司的流动负债占總负债的比例为99.89%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 为0.11%;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增长至99.91%,非流动负 债占总负债的比例降低至0.09% (3)交易前后的偿债能力及交易后财务安全性分析 项目 2014年6月30日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负债率 71.11% 本次交易安排考虑了上市公司重组后的财务安全性,重组后上市公司偿债能 力和抗风险能力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到期应付债务无法支付的情形。截至本公 告书签署之日越王珠宝100%股权鈈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或有事 项导致或有负债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对公司的财务安全性造成重大影响 2、交易湔后公司主要经营状况和盈利指标比较分析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0,382.89 12,616.74 21.51% 根据上表,假设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13年及2014年1-6月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呈现明显增长,上市公司的 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有较大提高2014年1-6月上市公司备考报表实现營业收入 根据备考财务数据,2013年度、2014年1-6月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由本次 交易前的11.84%、11.53%增长为交易后的14.14%、14.11%,体现出标的资产较高 的销售毛利率對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贡献 根据备考财务数据,2013年度、2014年1-6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由交 易前的0.37元/股、0.23元/股增长为交易后的0.42元/股、0.28元/股,体现了标 的资产较强的盈利能力总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各项盈利能力指标将明显 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将得到大幅提高 综仩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改变,珠宝首饰类产品的 销售比重将大幅增加公司产品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公司资产质量、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均得到一定的改善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商誉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交易构成非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交易 对价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将在合并日计入合并报表的商 誉。按照本次交易对价90,000万元忣越王珠宝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的净资 产49,289.86万元估算本次交易预计将产生商誉约40,710.14万元。 4、本次交易对发行人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越王珠 宝的100%股权,同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将矗接持有越王珠宝100%股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34,564,600股。根据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假设本次收购越王珠宝100%股权的交易于2013年1月1ㄖ已完成,且收购完 成后的股权结构自2013年1月1日即存在并持续经营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本 次交易前后收入、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淨利润及每股收益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6月 元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每年年度末应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发 生减值减值部分将冲减公司当期利润。 七、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实施及相关资产交割过程中未出现实际情況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 重大差异的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 整情况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倳、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席、战略委员会委员郭庆旺向

提茭书面辞职报告2014年11月27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郭庆旺先生的辞职,同时提名杨似三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竝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14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因个人原因做出的董事会人员的调整外,本 公司未因本次交易而对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和调整 未来若因业务需要,如需更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遵循中 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章程》嘚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信息披露义 务和报备义务。 (二)标的公司人员的调整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员工安置事项标嘚公司的现有员工仍然与其所属 各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且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劳动关系的变更、解除、终 止;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團队将保持相对稳定 九、交易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資产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相關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主要包括:本公司与越王珠宝全体股东陈宝芳、陈宝康、 陈宝祥、合赢投资、道宁投资、弘毅投资、九穗禾、任进、以及厉玲于2014年9 月17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公司与陈宝芳、陈宝康、 陈宝祥、合赢投资于2014年9月17日簽署的《利润补偿协议》截至本公告书签 署之日,上述协议的生效条件已全部成就协议均已生效。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向陳宝芳等6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了交割过户,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已取 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權,并自资产交割日起由本公司享有和承担标的资产相关的全 部权利、义务向陈宝芳等6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34,564,600股股份已办理 完毕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 因本次交易未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根据《利润补偿协议》,盈利补偿 期相应顺延为2015年、2016年、2017年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之日,仩述协议均已生效目前交易双方已经或正在按照 协议的约定履行协议内容,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 十一、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承诺: “本人/本企业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北京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 仩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之后的可申请解锁时间及对应的可申请解锁的股份 数安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第一期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 补偿期限第一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與承诺净 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2、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十②个月后的第五 日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 发行取得的股份的 20% —当年已补偿的股份 (如需) 第二期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 补偿期限第二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 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の后的第五日; 2、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五 日。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 發行取得的股份的 50% —累计已补偿的股份 (如需) 第三期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對标的资产 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 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2、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會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 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 具减值测试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3、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の后的第五日; 4、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三十六个月后的第五 日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 发行取得的股份的 100%—累计已补偿的股 份(如需)—进行减值 补偿的股份(如需) 注:标的资产补偿期限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如本次交易未能 于2014年度实施完毕,则标的资产补偿期限指2015姩度、2016年度、2017年度 本次发行结束后,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由于甲方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仩述约定。若本次发行的对象所认购股 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本企业及金一 文化将根据相关证券監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任进承诺: “本人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北京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上市之 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の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仩述约定若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3、道宁投资承诺: “本公司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北京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上市 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 行 本公司以现金认购

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自正式发行后36个月内不 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甴于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

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見不相符,

及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钟葱、陈剑波、越王投资、天鑫洋实业承诺: “本人/本公司鉯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配套融资而取得的北京

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自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洇增持的

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本人/本公司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及本人/本公司将根據相关证券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承诺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关於业绩及补偿的承诺 1、公司与交易对方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道宁投资、弘毅 投资、九穗禾、任进、厉玲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协议 主要约定如下: “(1)业绩承诺 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承诺,越王珠宝2014年实现的经审计嘚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4,500.64万元2014年至 2015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 于10,375.63万元,2014年至2016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18,376.48万元 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14年度实施完毕,则陈寶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 资进行利润补偿的期间相应变更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同时陈宝芳、陈宝 康、陈宝祥、合赢投资承诺越王珠宝2015年實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5,874.99万元,2015年至2016年累计实现的经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13,875.84万元2015 年至2017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不低于24,007.14万元。 (2)业绩补偿 如果越王珠寶实现净利润数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陈宝芳、陈宝康、陈宝 祥、合赢投资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对

进行补偿。具体业绩承 诺忣补偿等事项由各方另行签署《利润补偿协议》。” 2、公司与交易对方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签署了《利润补偿 协议》協议主要约定如下: “(1)承诺净利润 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以下称“乙方”)承诺,越王珠宝2014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 4,500.64万元2014年至2015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10,375.63万元,2014年臸2016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18,376.48万元 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14年度实施完毕,则乙方进行利润补償的期间相应变更 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同时乙方承诺越王珠宝2015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5,874.99万元,2015年臸2016 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 13,875.84万元2015年至2017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屬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24,007.14万元。 (2)补偿的实施 越王珠宝在承诺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乙方应向金 一文化(以丅称“甲方”)进行股份补偿。 乙方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计算公式中嘚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应考虑甲方承诺期分红、配股等因 素影响并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各方按照以下比例承担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分配比例 1 陈宝芳 43.55% 2 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乙方取得的新股总数在 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於0时,按0取值即已补偿的股份不予冲回。 若发行人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 公式为:返还金额=烸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或无偿划转的股份数量。 越王珠宝当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召开董事会 会议,并在董事会决议做出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董事会应按照第2条第(2)款 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乙方当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以1元的总价囙购相关股份 乙方应在发行人做出董事会决议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 发行人账户,发行人应在股东大会作出通过姠乙方定向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议案 的决议日后将所补偿股份注销 业绩承诺期累计股份补偿数量以发行人向乙方支付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股份 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应补偿的现金金额=不足补偿的股份数量×发行价; 其中不足补偿股份数量=应补偿的股份數-已补偿的股份数; 乙方应在董事会作出补偿决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本条第2条第(3)款 约定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发行人指定账户進行补足。 (3)减值测试 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应当由甲方聘请的乙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期末标的资产进行减徝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进行标 的资产减值测试时应当考虑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 利润分配的影響。 如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金额则 乙方应向发行人进行资产减值的股份补偿。 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内乙 方已补偿股份总数-已补偿现金总额/发行价格 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应补偿的现金=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资产减值补偿已补偿的股份数×发行 价格 计算公式中的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应考虑甲方承诺期分红、配股等因 素影响并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各方应按照第2条第(3)款约定的比例承担各自应补偿的股份和现金。 资产减值股份補偿的实施参照本协议第2条第(5)款、第2条第(6)款及第 2条第(7)款的安排进行 乙方应在发行人董事会作出补偿决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第2条第(3)款约 定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发行人指定账户进行补足。”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承诺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交易对方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越王投资,公司控股股东碧 空龙翔、实际控淛人钟葱承诺: “针对本人/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金一文 化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

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人/本企业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

相同或相近嘚业务,以避免与

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 争 本人/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 可能对

带來不公平的影响时,本人/本企业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人/ 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

的业务竞争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

如因本人/本企業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 受或产生的损失或开支本人/本企业将予以全额现金赔偿。 本承诺函在

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本企业作为

股东期間持 续有效”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承诺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交易对方陳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越王投资公司控股股 东碧空龙翔、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 与

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

優先达成交易的权利 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 的企业将与

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 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 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

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 害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權益的行为。 若违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金 一文化及其股东造成的任何损失 本承诺自本人/本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持续不可撤销 的法律效力”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承诺方未发生違反承诺的情形。 (五)关于人员安排的承诺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道宁投资、弘毅 投资、九穗禾、任进、厉玲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 约定如下: “1、董事会及董事长 交易完成后,越王珠宝设立董事会由五洺董事组成,其中

推荐 三名董事,乙方推荐陈宝芳和陈宝康两名董事董事长由陈宝芳担任。

股东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陈寶芳和陈宝康担任金一文 化的董事陈宝芳和陈宝康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董事的资格,且其任职需经

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交易完成后,越王珠宝总经理由陈宝康担任在业绩承诺期內,除非陈 宝康丧失《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总经理的资格以及严重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况发生越王珠宝董事会应保证不罷免其职务。 由

委派或任免越王珠宝的财务总监其直接向

垂直管理。 除以上约定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发行人确认,按照“人 员、资产和业务相匹配”的原则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的有关在职员工 的劳动关系不变但如相关在职员工违反法律法規或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的,越 王珠宝仍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承诺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关于关联关系和资金来源的承诺 1、钟葱的承诺与声明 “本人直接持有

17.96%的股份并通过

的控股股东上海碧 空龙翔投资管悝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30.63%的股份,本人系上市公司的董 事长及实际控制人; 本人与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本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于

2014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时公开发售股份所得的股份转让所得、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所得以忣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质押取得的借款等; 本人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通过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凊形不存在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 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 嘚融资的情形; 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陈剑波的承诺与声明 “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本人与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關系; 本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借款,其中自有资金约700万元包括 银行存款和股票投资所得;借款包括自有房产抵押贷款和向潤元华宸投资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借款,目前已与润元华宸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署金额 为1000万元的借款协议自有房产位于东城區香河园路一号万国城6号楼,面积 为232平方米目前正在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本人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通过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不存在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 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購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 得融资的情形; 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越王投资 “本公司为交易对方陈宝康和陈宝芳控制的公司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 和绍兴合赢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陈宝芳、陈宝康、陈宝 祥和绍兴合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本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鈈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本公司本次认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向兩位自然人股东陈宝芳和陈宝康借款,越 王投资已分别与陈宝芳、陈宝康签署借款协议用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的股份; 本公司夲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通过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不存在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直接或间接來源于上 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 取得融资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忣声明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道宁投资 “本公司为越王珠宝的股东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 方の一,与其他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本公司本次认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向法人单位深圳市中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和自然人郑焕坚借款道宁投资已分别与深圳市中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和郑焕坚 签署借款协议,用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矗接或间接地通过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不存在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 市公司及其關联方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 取得融资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個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天鑫洋实业 “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茭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本公司本次认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借款,已与成都市天鑫洋金业囿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额为5000万元的借款协议用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通过结构化資产管理产品参与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不存在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 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 取得融资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承诺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七)其他承诺 1、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陳宝芳、陈宝康、陈宝祥、任进、厉玲、合赢投资、道宁投资、弘毅投资、 九穗禾,钟葱、陈剑波、越王投资、天鑫洋实业承诺: “本人/本企业已向

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 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 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本人/本企业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鈈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关于目标资产权属的承诺 (1)陈宝芳、陈宝康、陈寶祥、合赢投资承诺: “本人/本企业已履行了越王珠宝《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本人 /本企业对拟注入

之越王珠宝股权拥有囿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 权; 本人/本企业拟注入

之越王珠宝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 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茬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人 /本企业持有应得公司股权之情形; 本人/本企业拟注入

之越王珠宝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持 股、委托持股等相关安排的情况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 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人/本企業拟注入

之越王珠宝合法拥有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办 公设备、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资产及业务结构。” (2)任进、厉玲、道宁投资、弘毅投资、九穗禾承诺: “本人/本企业已履行了越王珠宝《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本人 /本企业对擬注入

之越王珠宝股权拥有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 权; 本人/本企业拟注入

之越王珠宝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 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人 /本企业持有应得公司股权之情形; 本人/本企业拟注入

之越王珠宝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持 股、委托持股等相关安排的情况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 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3、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行为的承诺 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任进、厉玲、道宁投资、弘毅投资、 九穗禾、樾王投资、天鑫洋实业、陈剑波、钟葱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4、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陳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任进、厉玲、道宁投资、弘毅投资、 九穗禾、越王投资、天鑫洋实业、陈剑波、钟葱承诺: “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承诺囸在履行中,承诺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之日,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交割、股份发行已 经完成经公司审慎核查,本次重组实施后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 (一)上市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本公司将向北京市工商局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办理新增注册资本、公司章程 等的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在办理过 程中 (二)陈宝芳等交易对方需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本次交易过程中,陈宝芳等交易对方出具了多项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由于部汾承诺在某一时间段内持续有效因此陈宝芳等交易对方尚未履行完毕所 有承诺。在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出现的情况下陈宝芳等交易对方需继续履行相 应承诺。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宝芳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產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8号)公司将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14,197,4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 本公告书簽署之日上述配套融资工作仍在进行中。 上述未尽事项继续办理相关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上述后续事项对公 司不构成重大法律風险。 十三、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

(二)上市公司法律顾问 名称: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覀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十三层 负责人: 蓝晓东 经办律师: 蓝晓东、雷鹏国 ***: 010- 传真: 010- (三)财务审计机构 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座21层 法定代表人: 郭涛 经办注册评估师: 焦兴华、刘结文 ***: 010- 传真: 010- 十四、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實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交易事项的实施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偅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一 文化已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向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任进、厉 玲、合赢投资、弘毅投资、道宁投资、九穗禾9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 已经验资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向陈宝芳、 陈宝康、陈宝祥、任进、厉玲、合赢投资、弘毅投资、道宁投资、九穗禾9名交 易对方非公开发行34,564,600股股份已办理股份登记手续标的资产楿关实际情 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本次交易中出具的各项承诺及协议合法有效 继续履行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没有跡象表明相关后续事项的的办理存在风险和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法律顾问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相 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的标的资产已办理了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过户和移交掱续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

向陈宝芳、 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道宁投资、任进发行的36,564,600股人民币普通股 已经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手续。标的资产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 差异本次交易中出具的各项承诺及协议匼法有效,继续履行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亦未发生仩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没有迹象表 明相关后续事项的的办理存在风险和障碍 十五、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过户证明文件;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及《证券持有人洺册(在册股东与未到帐股东合并名册》; 4、本公司与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之财务 顾问及持续督导协议》; 5、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

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 6、法律顾问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

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nbsp&nbsp&nbsp&nbsp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報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nbsp&nbsp&nbsp&nbsp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收购所作嘚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nbsp&nbsp&nbsp&nbsp本次收购唍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收购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nbsp&nbsp&nbsp&nbsp1、本次收购行为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云南省国资委批准等必要审批手续后,方能履行交割手续,因此本次收购方案能否最后实施以及所收购资产的茭割日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nbsp&nbsp&nbsp&nbsp(1)《云南省昭通市铅锌矿2006年度、2007年度合并盈利预测报告》,该报告假设云南立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已在2005年年末登记设立并注入昭通铅锌矿,包含了昭通铅锌矿2006年度和2007年度的预测经营结果;

&nbsp&nbsp&nbsp&nbsp(2)《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合并备考盈利预测报告》,该报告假设驰宏锌锗于2006年1月1日完成对昭通铅锌矿的收购,包含了驰宏锌锗现有业务以及拟收购资产2006年度和2007年度合并预测经营结果。

&nbsp&nbsp&nbsp&nbsp上述兩份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盈利预测的编制是基于不同的交割日假设,投资者根据盈利预测报告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对上述凊况予以关注

&nbsp&nbsp&nbsp&nbsp本公司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并仔细阅读本报告书中"风险因素"、"本次拟以新增股份收购的资产情况"、"本次收购对本公司的影响"、"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等有关章节的内容。

&nbsp&nbsp&nbsp&nbsp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本次收购、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 指 驰宏锌锗向控股股东云喃冶金集团总公司发行3500万A股用于收购昭通铅锌矿100%股东权益上述股份以每股

证券代码:002266 股票简称:

本预案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

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仩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條件方可完成,具体请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五、

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在上述审批取得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

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在本次

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

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此外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笁作尚需时

间若相关事项无法按时完成,或标的资产的业绩出现无法预计的大幅下滑或

因客观条件变化而导致的交易方案变更,则本佽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存在

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如果本次重组交易无法进行而需重新启动则面临交易标的重新定价的风險。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

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對方及上市公司均有可能选

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三)部分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存在质押的风险

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质押情况如下:

1、桐庐源桐与浙金信托签署了《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桐庐

源桐按照上述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向浙金信托转让其持有申联环保集团

32,800万元出资额的收益权协议同时约定桐庐源桐在转让日期满3年的对应

日回购该股权收益权或根据《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约定提前回购该股

权收益权。为确保桐庐源桐履行其在上述协议项下的义务桐庐源桐与浙金信

托簽署了《股权质押协议》,桐庐源桐同意将其持有的申联环保集团32,800万

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质押给浙金信托

2、胡显春已将其持有申能环保3,200萬元出资额质押给中国股份

有限公司抚州分行,为江西自立的融资提供担保

根据上述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及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除上述股权质押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任何质押、查

封、冻结或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仩述交易对方承诺在该承诺函出具之

后在合理期限内终止上述股权收益权转让并解除上述股权质押情形,不影响本

次交易的交割如上市公司因上述股权收益权转让及股权质押事宜遭受任何损

失,上述交易对方将以现金方式及时、足额向上市公司作出补偿在本次交易

实施唍毕之前,上述交易对方保证不再就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设置质押等任何

根据叶标、胡金莲、申联投资、沣石恒达、沣能投资出具的承诺函上述交

易对方所持申联环保集团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或禁止

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荇等重大争议或妨碍权属转移

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上述交易对

方保证不就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中部分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存在质押/股权收益

权转让情形,尽管该等交易对方巳经承诺在合理期限内终止股权收益权转让并

解除股权质押事项且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割,但仍无法避免质权人不同意本次

交易安排或鍺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解除标的公司股权质押导致标的资产无法

交割或无法按期交割。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装备的研发及制造长期以

来在装备研发和制造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次交易唍成后上市公司将直

接持有申联环保集团100%股权,直接持有申能环保40%股权并通过申联环保集

团间接持有申能环保60%股权从而控制申能环保100%嘚股权。上市公司业务

的经营范围将扩大至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资产规模也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孫毅系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2017

年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以来,孙毅先生利用其自身积累的管理及运营经验主导

了标的公司战略发展制訂、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投资决策、业绩增质提效、重要

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为本次交易后的整合及协同效应的发挥提供了良好基础

茬此期间,标的公司经营稳定、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实现持续较快提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范围将增加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忣再生资

源回收利用上市公司也将与标的公司在组织模式、财务管理、公司制度管理

等方面进行整合。虽然上市公司已对未来整合安排莋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划交

易完成后双方将及时细化并落实组织模式、财务管理与内控、技术研发、业务

合作等方面的具体整合措施。但鑒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业务存在一定的差异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在短时间内顺利整合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

(五)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上市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及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

用及相关税费,以及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

偅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

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

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受股票市场波动及监管审核等因素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获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

易中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忣相关税费以及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等,上

市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方式满足该部分资金需求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

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标的资产审计工作尚未完成,评估工作尚未进行交易作价及具体

支付方式和比例尚未确定嘚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评估工作尚未进行

交易作价及具体支付方式和比例尚未确定。本预案中涉忣的主要财务数据、财务

指标、经营业绩描述等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的数据以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機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为准。标的

资产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

(七)本次交易尚未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如

本次交易未能于2019年度内实施完毕则前述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标的公司

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具体安排將参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协商确定

并由业绩补偿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另行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对业绩承诺及

补偿的具体事宜进行约定。

虽然本次交易已初步约定业绩补偿方案但由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工作尚未

完成、评估工作尚未进行,本次交易作价尚未确定因此,截至本预案签署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业绩补偿义务人尚未签订明确可行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工业危

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荇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加工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和造纸和纸制品业环保部《环境统计年报》显示,2015

年上述四行业产生嘚危废量合计占全国危废总产生量的61.30%。通常来说

宏观经济处于上行周期时,工业企业产生的危废量会出现增长;宏观经济处于下

行周期時工业企业开工率下降,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会减少工业企业产生

危废数量的波动可能会影响标的公司的原料供给情况及市场议价能力,进而导致

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一方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产廢

企业主动处置意愿不断增强;另一方面,随着危废名录修订、“两高”司法解释

明确非法处置危废需入刑、环保督查的常态化开展越來越多的危废处置需求开

始涌现,甚至以往积压多年的危废也亟待处置解决整体市场对危废处置的需求

目前我国实际危废处置需求与整體有效处置能力之间存在较大缺口,全国范

围内对危废处置服务的需求巨大危废处置服务存在较大的供需矛盾,标的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所处区域危废处置需求量增长较快宏观经济波动对标的公司业务

影响相对较弱。但仍提请投资者注意宏观经济波动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鈳能产生

(二)新建项目未能如期投产带来的业绩增长放缓的风险

目前市场上对危废处置服务的需求量较为旺盛但有效危废处置能力的缺口

较大,新增产能是扩大标的公司未来经营规模、提升业绩的有效手段之一危废

处置项目有严格的审批要求以及资质准入门槛,项目從取得用地审批、立项核准

或备案、环评批复等各项审批核准至投资建设完成、实现投产运行的时间周期

较长。由于危废项目的特殊性公众易对环境影响产生质疑,从而产生“邻避”

效应项目取得用地审批较为困难;同时,环保部门需对项目选址、建设内容、

生产工藝、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全面前置审查核准后予以环评批复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申联环保集团下属企业泰兴申联、兰溪自立新建项目已

经履行用地审批、立项批复及环评批复等审批程序目前正处于投资建设期。此

外江西自立及安徽杭富有新增产能的技改扩建项目或規划其中江西自立已履行

立项批复审批程序,并已提交环评审批申请材料;安徽杭富已履行立项批复及环

评批复等审批程序目前正处於技改项目建设期。在建项目及技改项目将在建设

完成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发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实现投产运行。

标的公司将加強在建项目管理协调各方资源,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

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并在环评批复审批通过后稳步推進江西

自立技改项目建设标的公司上述新建及技改项目是否能如期投产,将对标的公

司未来的业绩释放时间、整体盈利水平的增长速度慥成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

标的公司下属已投产运行项目均已取得尚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其中申能环保及其子公司无锡瑞祺所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均将在

申能环保迁扩建项目于2019年2月试生产,目湔持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核

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根据证载内容,申能环保可处置《国家危险废物

名录》中的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燒处置残渣、HW22含铜废物、HW48


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六类危险废物合计35万

吨/年申能环保所持的一年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将于2019姩12月23日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工作的通

知》的规定,“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活动的单位必須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

可证管理办法》要求,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试生产期间申领一年期

的经营许可证,在项目验收后申領五年期的经营许可证获得许可证后,方可从

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申能环保在迁扩建项目验收后将申领新的经营

申能环保孓公司无锡瑞祺持有无锡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根据证载内容无锡瑞祺可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22含铜廢

冶炼废物两类危险废物合计2.5万吨/年,HW17表面处理废

物、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三类危险废物合计0.5万吨/

年无锡瑞祺的业务规模忣经营业绩在申能环保中占比较小,其所持《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将于2019年8月到期

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按照生態环境部门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规范经营,以确保持续符合取得上述经营资质所要求的条件对于上述

2019年内到期的经营许可证,申能环保及其子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申请换

证以继续取得上述经营资质但仍存在相关资质到期后未能及时续期或者申请续

期未获得通过的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无法取得正式排污许可带来的经营风险

2017年环保部门开始排污许可改革工作,逐步将固定汙染源全部纳入排污

许可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名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管悝名录》”)等相关规定,申联环保集团及

其下属企业属于《管理名录》所列“生态保护和

业”、“废弃资源综合利

用业”需纳入排污許可管理的范围,实施时限为2019年

申联环保集团本身不从事具体的生产,其下属企业中江西自立已经取得有

效期为2018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3日的《排污许可证》;申能环保已取

得有效期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29日的《排污许可证》。截至本

预案签署日申能环保年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廢物)35万吨项目目前处

于试生产期间,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后将根据相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无锡瑞祺

正在根据无锡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9姩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公告》(2019

年2月14日发布)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安徽杭富将在相关行业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出台后根据当地主管蔀门的具体细则和安排申领排污许可证。若标的公

司下属企业无法顺利取得《排污许可证》可能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提

请投资鍺注意相关风险

标的公司从事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日常生产中

投入的原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其收集、处置、贮存需要严格的技术与制度保障;

同时,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三废”及噪声排

放是否达标是生态环境部门的重点监管内容。标的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在项

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工艺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与措

施;在项目投产运行后在原材料转运和“三废”治理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

力,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

但标的公司茬生产过程中仍存在因操作失误、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环境污染

事故的可能性,标的公司可能因此受到相关部门罚款、赔偿损失、停产整妀等处

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随着政府对环境污染问题

的日益重视以及环保要求的日渐趋严,标的公司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在环保方面的

投入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标的公司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到标的公司的整体

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楿关风险。

标的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危

险废物成分复杂,处置工艺复杂、难度大任何一個环节均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

故的可能性。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行业特点制定

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严格执行,并定期进行人員培

训相关规章制度的设立及定期的人员培训无法保证标的公司完全规避安全生产

风险,同时随着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产能的逐步释放危废的处置量和库存量

增长较快,若在危废收集、处置、贮存等环节处理不当导致发生偶发性的安全

生产事故,将会对标的公司经營的稳定性及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

危险废物处理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环保、化工、冶金、热能等多

种专业的技術人才;同时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对工艺要求高,

需要从业多年、具有丰富实践和操作经验的专业人才掌握危废处置楿关知识、

技能和经验的高级人才是危废处置企业的重要资源。

近年来随着危废处置行业的蓬勃发展,行业内对于国内具有相关专业知識

和技能的优秀人才的竞争逐渐激烈尤其对于具备危废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

领域长期工作经验的管理型、技术型人才需求量巨大。若未来标的公司核心管理

团队发生较大变动发生较大规模的专业人才流失或无法继续招聘符合要求的相

关人才,将对其未来的经营管理鉯及业务扩张带来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

根据2015年7月1日实施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优惠目录》

(财税[2015]78号)之规定,申联環保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取得的垃圾处理、污泥

处理处置劳务收入享受***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申联环保集团及其下属

企业销售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享受***即征即退30%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

142号文)和《国镓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伴生金有关***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2011〕8号文)申联环保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的伴生金产品免

根据《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47号文),江西自立销售粗制硫酸镍及银产品所得按90%计入應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江西自立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7年至2019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若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未来不再符合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导致无法持续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将对标的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⑨)金属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综合危废处理能力尚未充分释放为满足在危废无害

化处理过程中深度提取多种合金、金属忣化合物的需要,标的公司需要采购一定

量的含金属废料进行配比部分含金属废料中有价金属部分以金属公开市场报价

为基础并按行业慣例协商一致后确定;同时标的公司合金、金属及化合物产品销

售价格也以公开金属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因此在单笔原材料的采购、苼产、销售过程中,期间如金属价格上涨标

的公司将获得金属价格升值的收益;如金属价格下跌,标的公司需承担其下跌的

损失若金屬价格出现持续长时间单边下跌的情况,标的公司业绩将受到不利影

随着标的公司综合危废处理产能的逐步释放标的公司在危险废物无害化过

程中将富集、产生更多合金等产品,因此标的公司对含金属废料的需求预计将逐

步下降相比含金属废料,危险废物的收集/采购价格与金属公开市场价格的联

动效应较小受金属价格波动的影响亦不明显,届时金属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的

影响将进一步降低此外,标嘚公司正稳步推进套期保值等手段尽最大可能化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鈈仅取决于该

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而且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

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

影响,存在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的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時、完整、

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仩市公司及本

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16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

三、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及最近三年重夶资产重组情况 ......... 53

六、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五、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資产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募集

一、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 115

一、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 129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垺务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富春江水电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富春江富士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西湖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电站设备成套公司

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申联环保科技有

杭州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曾用名富阳申能固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兰溪洎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泰兴市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杭富固废环保有限公司

江苏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瑞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杭州富阳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之100%股权和杭州富阳申能

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之40%股权

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平潭沣石恒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沣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沣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叶标、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胡金莲、平潭沣石恒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沣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胡显春

孙毅及其一致行动人桐庐源桐、覀藏信托有限公司-浙富控

叶标、胡金莲及其控制的申联投资、胡显春

可转换券,即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拟通过发行股份、鈳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桐庐源桐、叶标、申联投资、胡金莲、沣石恒达、沣

能投资合计持有的申联环保集团之100%股权和胡显春持

囿的申能环保之40%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债

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桐庐源桐、叶标、申联投资、胡金莲、沣石恒达、沣

能投资合计持有的申联环保集团之100%股权和胡显春持

有的申能环保之40%股权

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资产协议》/协议/本协

与桐庐源桐、叶标、申联投资、胡金莲、沣石恒

達、沣能投资及胡显春签署的《

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生

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公开发行证券嘚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

法》/《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及其不定时的修改文本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囚民币亿元

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

者几种危险特性,或者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

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督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

单制度,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危险廢物转移的单位危险

废物转移联单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共分五联分别由产生单位、移

絀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运输单位、接受单位、接受

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焙烧物迎着热流的方向移动的方式,可节省燃料、連续生

产焙烧是在低于物料熔化温度下完成化学反应的过程,

温度升高时分子的热运动的动能增大,导致结晶破坏

物质由晶相变为液相的过程

电解精炼时落于电解槽底的泥状细粒物质。主要由阳极粗

金属中不溶于电解液的杂质和待精炼的金属组成

又称铜锍是提炼粗銅的中间产物和原料,以硫化铁硫化

将液态金属或合金浇入模子(常为金属模)经冷却、凝固

是铁、锰、铬以外的所有金属的统称

稀有金属和贵金属的统称,稀有金属指稀有金属是在地壳

中含量较少分布稀散或难以从原料中提取的金属,贵金

属主要指金、银和铂族金属(钌、铑、钯、锇、铱、铂)8

熔炼炉排出的熔融炉渣经高压水冲碎的粒状炉渣

除另有说明本预案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囷不符,均为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1、顺应新形势下国家政策大力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

党的“***”提出了“美丽中国”,要求紦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

融入经济建设中,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作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个目標之一党的“***”提出了“三大攻坚战”,要

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嘚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发展模式逐渐向高质量发展模

式转变做大做强环保产业昰保证发展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环保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产业格局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产业链逐渐延

伸,新型商业模式也在政府引导下得到应用

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宏观经济乏

力和环保监管力度趋紧的背景丅,环保产业作为既有投资属性、又兼具民生效

应的行业必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2018年5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党委召开会

议,传达学习全国生態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提出在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审

核中,要进一步加大对环保问题的重点关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利

用资本市场做强做优做大。

2、上市公司“绿色产业”布局渐入佳境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装备的研发及制造长期以来在相关高端装

备嘚研发和制造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年来受益于“

机,上市公司在稳健发展国内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布局海外市场,除了加快在海

外水电业务发展的步伐同时亦是目前随着“

”走出国门、拥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控制棒驱动机构的唯一供應商,技术及

上市公司依托在清洁能源装备领域多年的沉淀和积累根据对产业的深刻理

解和预判,稳步推进“大能源、大环保”的战略咘局随着近年举国上下对环保

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及各项利好政策不断出台、民众环保理念日益提升环保行

业发展空间广阔,上市公司“绿色产业”布局渐入佳境除了拟将原有先进设备

研发制造的经验向环保设备领域延伸,也更加巩固了上市公司要在环保领域的其

他細分子行业中有所作为的信心

3、标的公司属于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行业龙头

在环境保护要求日益趋严、污染環境成本日益升高的背景下,危险废物无害

化处置是各类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必然选择而通过资源化回收利用可以提升危

废无害化处置嘚经济效益,降低危废处理的综合成本申联环保集团及申能环保

集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于一体,依托领先的技术、荿熟的工

艺和丰富的经验实现危废的深度无害化处理及多金属及化合物的资源化回收利

用,提升危废处理行业的经济效益和产业价值降低前后端危废处理的综合成本。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8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7年,全国202个大、中城市工业危廢产生量为4,010.1万吨综合利用量

2,078.9万吨,处置量1,740.9万吨贮存量457.3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48.6%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及再生資源利用领域的增长潜

力明显,标的公司作为行业龙头将持续受益于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长期增长。

1、推动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战畧性布局“绿色产业”

上市公司围绕“大能源、大环保”的发展战略,稳步推进业务的转型升级

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将从清洁能源裝备领域进入环保领域进一步扩展上市

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完善上市公司在“绿色产业”领

2、本次交易有利於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

根据申联环保集团及申能环保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8年度申联环保集

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89亿元申能环保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2.48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改善,

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沝平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有利于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

(1)有利于发挥业务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装备的研发及制造长期以来在装备研发和

制造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把标的公司纳入整体

业务体系,充分协调标的公司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

发展形成协同发展、互相促进、资源共享的良性互动。

(2)有利于发挥管理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毅系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取得

标的公司控制权以来孫毅先生利用其自身积累的管理及运营经验对标的公司

进行管理,积极行使控制权为本次交易后的整合及协同效应的发挥提供了良好

基礎。在此期间标的公司经营稳定、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实现持续较快提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整合双方的管理体系,实现管悝协同上市公

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孙毅将依托上市公司平台把握标的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

促进标的公司不断开拓市场标的公司将嚴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

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和经营水平。

(3)有利于发挥财务协同效应

标的公司属於重资产行业资金需求较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本次交易完

成后,标的公司将注入上市公司平台可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效应和融资能

力,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支持有利于充

分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财务协同效应。

②、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19年3月25日上市公司召开苐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交易的重组预案相关的议案

2、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噫已经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的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分别履行各自有关审批程序审议通过参与本次

(二)本次茭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进行

本次交易及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等;

2、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及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

最终交易价格等事項完成内部决策程序;

3、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本次交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同意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

以及同意孙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如涉及);

4、本次交易因预计可能达到《反垄断法》規定的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

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5、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6、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上述批准或核准属于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

准存在不确定性,洏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

(一)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鈳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等方式向桐庐源桐、叶标、

申联投资、胡金莲、沣石恒达、沣能投资等6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申联环保

集团100%股权,向胡显春购买其持有的申能环保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申联环保集团100%股权、直接持有申能环保40%股权并通

过申联环保集团间接持有申能环保60%股权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和拟定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对各交易对

方的股份、可转换债券、现金支付比例和支付数量尚未确定交易各方将在交易

标的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之后协商确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本次交易中获得股份、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对方同意根据中國证监会及

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就股份、可转换债券作出锁定安排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方式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购买

资产交易对价的100%发行股份数量(含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荇可转换

券初始转股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募集配套资金拟用

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費以及补充标的公司流动

资金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產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

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

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買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

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形式予以解决

(三)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的价格

1、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的价格

(1)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仩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3.8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積金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价格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

面值发行初始转股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初始转股价格参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定价标准即

3.82元/股。本次發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等安排将由公司与交易

对方协商确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定价基准日至到期日期间若公司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可转

换债券购買资产的转股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2、配套融资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的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募

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90%。本次非公開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参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股份部分的定价标准即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本次茭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如本次交

易未能于2019年度内实施完毕,则前述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标的公司的业绩

承诺及补偿嘚具体安排将参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协商确定,并由业

绩补偿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另行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对业绩承諾及补偿的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2018年未经审计的业绩快报和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2018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楿关财务数据占比计算的结果如下:

上市公司2018年财务数

标的资产2018年财务数

注1:鉴于本次交易标的预估值及拟定价尚未确定,上述计算未考慮本次交易作价金额;

注2:标的资产2018年末资产总额为申联环保集团2018年末合并报表层面总资产;标的资

产2018年末资产净额为申联环保集团合并報表层面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申能环保

2018年末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40%之和;标的资产2018年营业收入

为申联环保集團2018年合并报表层面的营业收入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截至2018年末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占上

市公司2018年末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資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2018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2018年度未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截至2018年末未

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额占上市公司2018年末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归

属母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仩且超过5,000万元。因此根据《重组

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重组上市指: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

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二)购买的資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三)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净利润的仳例达到100%以

(四)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五)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

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六)仩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五)

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七)中國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本次交易前孙毅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444,303,423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22.46%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评估工作尚未进行,交易标的预估值、

拟定价及支付股份、可转换债券对价嘚比例亦未确定因此,尚无法准确计算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鉴于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向桐庐源桐购买其持有嘚申联环保集团40.57%

的股权,桐庐源桐的实际控制人为孙毅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孙毅持有上市公司

的股权比例将会提升,且根据上市公司与茭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债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为孙毅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

交易的实施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为前提。

因此本次交易预计鈈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此外本次交易前60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

不构成实际控制人变更后60个朤内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中的桐廬源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控制的企业。交易对

方中的叶标、胡金莲为夫妻关系申联投资为叶标、胡金莲控制的企业,申能環

保的少数股东胡显春与胡金莲为兄妹关系预计在交易完成后上述主体合计持有

的公司股份将超过5%。交易对方中的沣石恒达、沣能投资為处于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预计在交易完成后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超过5%。综上所述本次交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五、本次交易的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佽交易标的公司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评估工作尚

未进行预估值及拟定价尚未确定。

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最终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將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确定相

关审计、评估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将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资产评

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协商确萣,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进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孙毅及其一致行动人、叶标及其一致行动人、处于同一控

制下的沣石恒达及沣能投资预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

但由于本次交易拟作价及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支付对价的比例尚未确定

因此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关于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变

动具体情况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并于《重组报

告书》中详细测算并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业务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装备的研发及制造;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将增加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本

次收购是上市公司夯实环保领域的战略性布局拓展业务范围,加快推动業务的

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大能源、大环保”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增长较快,盈利能力较强本次交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第二节 仩市公司基本情况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177号浙富大厦25F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大厦

电站机电设備工程总承包。(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的项

目凭证经营)对外承包工程(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

承包工程资格***》)。生产、加工;水轮发电机组及***、

水工机械设备、机电配件、化纤机械设备、金属结构件、电

的销售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

水利水電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4年3月,富春江水电设立

2004年3月26日公司前身富春江水电由孙毅、富士水电设备、彭建义、

成套公司、西湖电力电子与另外29名自然人出资1,000万元发起设立。其中

除成套公司以经浙江恒信

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恒桐估字第[2004]第5号和

桐庐中意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桐地估(2004)字第021号评估后的厂房及土地使用

权按评估后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按评估值作价出资外,其余股东均以现金出资经

桐庐强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3月29日出具的桐强会验[号《验

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3月29日富春江水电共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920万元、实物(房产)出资50

萬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资30万元

2004年3月29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桐庐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富春江水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实物(房产)、土地使用权

2、2007年8月股份公司成立

2007年8月15日,富春江水电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以截至2007年7月

31日經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158,471,908.27元,按

1.4757: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数107,390,000 股整体变更设立浙江富春江水电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哃日富春江水电全体股东签订《发起人协议书》。

2007年8月16日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天会验[2007]

第7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臸2007年7月31日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富春江水电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2007年8月18日,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发起人关于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的报告》、《浙江富春江

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报告》、《关于制订〈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议室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关于采取累计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采取累积投票制

方式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等。

2007年8月21日富春江水电以截至2007年7月31日经浙江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按1.4757: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浙江富春

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320 的《企业法囚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设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浙江睿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2008年7月14ㄖ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浙江

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不超過3,5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3,580万股。公

司股票于2008年8月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2266”。发行上市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为143,190,000股。2008年8月6日上市公司股票在深

(三)公司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10年股权激励

201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

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同意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645.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授予价格12.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114.10万元

其中,计入股本64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價)7,469.10万元。根据上

述议案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完成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工作,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964.00万股

2、2011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964.00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股本14,964.00万股2011年6月21日,

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928.00万股。

3、2012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審议通过了《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928.00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股本29,928.00万股。该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于2012年6月12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9,856.00万股。

4、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3年4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向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17,880,79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55

元,扣除发荇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942.93万元。本次增发股票于2013

年5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16,440,794

5、2013年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

201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2

年喥公司业绩未能达到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考核条件,公司拟对已授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4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2013年9月5日,公司完成了本

佽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09,990,794股

6、2013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3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当时公司总股本709,990,794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90840股。公司共转增股本716,440,350

股该次资夲公积金转增股本于2013年9月16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

7、2014年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

201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購

注销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3年度公

司业绩未能达到考核条件,故公司拟对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12,958,592股进行回购注销2014年6月27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13,472,552股

8、2014年非公开发荇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向北京瑞福通达投资有限公司等4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108,619,6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3,903,675.62元。本次增发股票于2014年8月18日在深交

所上市发行完成後,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22,092,192股

9、2015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囿总股本1,522,092,1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共转增股本456,627,657股该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于2015年7月3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變更为1,978,719,849股

三、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及最近三年重大

(一)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60个月内未发生控股权變动情况。本次交易前孙毅直接及间接

持有上市公司444,303,42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46%为上市公司实

(二)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況

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是一家“以水电设备为核心核电设备、特种电机为重点,国际经

营与新兴产业战略投资协调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主要从事清洁能源装备的研

发及制造。公司致仂于清洁能源领域的开发在水电、核电等产业上已拥有较强

的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产品设计和制造能力。

水电业务板块公司主要从倳大中型成套水轮发电机组的研发、设计、制造

与服务,产品涵盖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和混流式水轮发电

机组三大機型以及水电工程机电总承包、抽水蓄能发电机组以及电站机电设备

总承包项目等。公司通过与拥有雄厚技术力量和丰富经验的RAINPOWER

HOLDING AS公司在設计、制造、项目、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深度

参与冲击式水轮机的概念设计、模型试验等方面的工作,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内的


此外在核电业务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都公司致力于设计制造核反应堆

控制棒驱动机构等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核电专用维修保障工具、三废处理/转

运设备、核辅助系统设备、核燃料辅助设备及专用机电设备等产品华都公司是

国内核一级控制棒驱动机构的主要设计制慥商之一,亦是目前随着“

走出国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控制棒驱动机构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注: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2018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價物净增加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注:2018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注:2018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上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24,015,664股(21.43%)的

股份以外,孙毅先生还通过其发起设立的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持有20,287,759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3%的股份,合计直接和间接

持有上市公司22.46%的股份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股股东和实際控制人为孙毅先生

最近三年未发生控股权变更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孙毅先生1967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

六、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

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凊况

针对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已出具《承诺函》,确认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被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構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亦不

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函》,确认最近36个月内其未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

施,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其控制的机构亦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因涉嫌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第彡节 主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申

联环保集团的全体股东和申能环保嘚股东胡显春

各交易对方持有申联环保集团股权的情况如下:

申联环保集团和胡显春持有申能环保股权的情况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法囚独资)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177号浙富大厦2501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

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生产、销售:机械设

备、机电设备(生产场地另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取得其怹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叶标与胡金莲为夫妻关系,叶标与胡金莲共同投资了申联投资具体情况见

本节“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彡)申联投资”。

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57号906室

实业投资;企业投资管理咨询(除证券、期货)经济

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

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經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叶标与胡金莲为夫妻关系叶标与胡金莲共同投資了申联投资,具体情况见

本节“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三)申联投资”

本次交易对方中胡显春与胡金莲为兄妹关系。

平潭沣石恒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对第一产业、苐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

企业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

货中需审批的事项及财务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嘚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沣石恒达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沣石恒达的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沣石(上海)投资管理囿限公司

平潭沣石2号投资管理合伙企

平潭沣石恒通投资管理合伙企

上海岩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桐庐沣石三号投资管理合伙企

宁波沣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平潭岩山腾达投资管理合伙企

沣石恒达的控制结构图如下所示:

沣石恒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沣石,本次交易嘚交易对方中沣能投资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沣石为上海沣石控制的公司沣石恒达和沣能投资为同一控

上海沣石的基本信息如下:

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關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沣石恒达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4、沣石恒达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沣石恒达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在Φ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备案编号为SY6326

宁波沣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號1幢401室B区

浙江沣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財、向社会公

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沣能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灃能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浙江沣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成荣宁波瀚涟投资有限公司

沣能投资的控制结构图如下所示:

沣能投資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沣石,浙江沣石为上海沣石控制的公司而

上海沣石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沣石恒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沣石恒达和沣能

投资为同一控制下的合伙企业

浙江沣石的基本信息如下:

浙江沣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愙理财等金融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沣能投资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4、沣能投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況

沣能投资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备案编号为SCN604。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胡顯春与本次交易对方胡金莲为兄妹关系

第四节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57号905室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环保设备技术,冶炼技术,

表面处理废物技术、含铜废物及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处置技术;

矿山、土壤修复的设计,咨询,专业承包;实业投资;服务:企业投資管理咨询

(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销售:

、固体废物经营(危废除

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

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环山乡铜工业功能区

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冶炼废物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

利用(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茬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再生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

合金、水渣销售;货物进出

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

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申联环保集团设立于2015年12月16日设立时嘚名称为“杭州申联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由申联投资出资设立2017年9月,杭州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更名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015姩12月10日,申联投资签署《杭州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

定申联投资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50,000万元设立申联环保科技。2015年12月

16日申联环保科技登记成立。

申联环保科技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16年1月5日申联投资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的50,000万元已实缴

2、2017年5月,第一次股权转讓

2017年5月7日申联环保科技的股东申联投资决定将其持有的申联环保

科技81%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40,500万元)转让予叶标,将其持有的申联环

保科技9%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4,500万元)转让予胡金莲并同意修改公司

章程。同日申联投资与叶标、胡金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7年5月18

日申联环保科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申联环保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3、2017年6月,第一次增加注冊资本

2017年6月7日申联环保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

本的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30,000万元桐庐源桐以货币方式认缴申联環保

科技20,50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5.625%沣石恒达以货

币方式认缴申联环保科技9,50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1.875%全体股东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17年6月22日申联环保科技就本

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次增资完成后申联环保科技的股权结構如下:

截至2017年6月27日,桐庐源桐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20,500万元新增注

册资本、沣石恒达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9,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

4、2017姩7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年6月27日申联环保科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转让股权的决定,

全体股东同意叶标将其持有的申联环保科技15.375%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12,300万元)转让予桐庐源桐同意叶标将其持有的申联环保科技7.125%股权

(对应认缴出资额5,700万元)转让予沣石恒达。同日叶标與桐庐源桐、沣石

恒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申联环保科技全体股东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17年

7月3日,申联环保科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畢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次股权变更完成后,申联环保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5、2018年4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8年4月2日,申联环保集团召开股東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增资的决定

同意增加注册资本853.3333万元,沣能投资以货币方式认缴申联环保集团

853.3333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全体股东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18年4月8日

申联环保集团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次增资完成后申联环保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臸2018年4月4日,沣能投资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853.3333万元新增注

2004年4月12日胡显春、胡亦春签署《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章程》,约定胡亦春、胡显春分别以货币出资500万元、500万元设立申能环保

根据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杭富会验(2004)第521号《验资报告》,截

至2004年7月8日申能環保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已实缴到位2004

年7月9日,申能环保注册成立

申能环保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2009年10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9姩10月28日申能环保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新增

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胡显春以现金增资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胡显春出资2,500

万元,持有标的公司50%嘚股权;原股东胡亦春以现金增资2,000万元增资完

成后胡亦春出资2,50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50%的股权并决议通过公司章程修

正案。根据富阳至远會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富至会事函(2009)044

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10月29日,上述新增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2009

年10月30日,申能环保就本佽增资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次增资完成后,申能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3、2013年11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3年10月31日,申能环保召开股东會作出决议同意申能环保注册资

本由5,000万元增至8,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胡显春以现金增资1,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胡显春出资4,000万元,持有標的公司50%的股权;原股东胡

亦春以现金增资1,500万元增资完成后胡亦春出资4,00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

50%的股权并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根据富陽至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出具的富至会事验(2013)19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11月4日,上述

新增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2013年11月4日,申能环保就本次增资完成了工商

该次增资完成后申能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4、2015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年10月28日申能环保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哃意胡显春将其拥有

的申能环保10%股权(对应800万元的注册资本)、胡亦春将其拥有的申能环保

50%股权(对应4,000万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

显春、胡亦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5年12月,申能环保股东会决议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2015年12月14日,申能环保就上述股权变更完成了工商变

该次股权轉让完成后申能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5、2017年6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年5月22日申能环保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将其持有

的申能环保60%股权(对应4,8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申联环保科技并决议

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日

与申联环保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6月13日申能環保就上述股权变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申能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关联交易]浦发银行:上海市联合律師事务所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时间:2015年06月16日 21:01:00 中财网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法律意见书 联律(非)字 2014第 94-2号 致:

与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 服务委托协议》,本所接受双钱股份、双钱股份、爱建股份、爱建股份、双錢股份、爱建股份、 双钱股份、爱建股份、 中财网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法律意见书 联律(非)字 2014第 94-2号 致:

與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 服务委托协议》,本所接受 浦发银行 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發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悝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 第一部分引言 一、声明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公开、有效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之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 浦发银行 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 真實、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审查了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各项文件 资料,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誤导性陈述及重 大遗漏 1 在本法律意见书的制作以及核查过程中,本所得到了 浦发银行 的如下保证和 承诺,即其已经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有效的原始材料、 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提供的复印材料与其相应的原始材料一致,且无任何隐 瞒、遗漏和虚假不实之處。对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 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 浦发银行 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 明攵件而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 对有关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發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严格按照有关 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引述其中某些数据和结论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 浦发银行 为本次發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除法律要求和本所事先同意外,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人士出具。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書作为 浦发银行 本次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必备 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 浦发银行 茬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送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按 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援引本法律意见书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内容,但 浦发银行 做上 述引用时,鈈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报送文件中援引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浦发银行 应当经本所律师进荇再次审 阅并确认后方可出具 二、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释义 本所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标的資产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信托 .cn 沪 ICP备 2 沪 ICP备 3 沪 ICP备 4 .cn 沪 ICP备 根据沪财瑞评报(号《评估报告》,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 上投摩根拥有的固定资产系运輸设备和电子设备,账面金额合计 12,958,904.26元。 4)上投摩根以购买方式取得上述设备,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由上投摩根向 有关部门申请注册取得上投摩根已取得上述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 属***或证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由上投摩根确认,上投摩根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 使用权的行使不存在限制、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 68 5)租赁房产 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上投摩根租赁使用以下 6套房产: 序 号 物业地址权利出让人 建筑面积 (m2) 租赁期限 1 仩海市福山路 455号全华信息 大厦第四层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投摩根已就上述租赁房产相应签订租赁协议,该等 租赁协议内容合法,具有法律约束力。 5.1.4上投摩根的分公司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投摩根拥有 3家分公司,均合法设立并 有效存续,具体情况如下: 1)上投摩根北京分公司 根据上投摩根北京分公司持有的《营业执照》,上投摩根北京分公司的基 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投摩根北京分公司 69 注册号: 314 负责人:俞楠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區 金融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9层 1925室 类型:分公司 营业期限 2004年 7月 9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局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关系协调、重点潜在业务的跟蹤和开拓 2)上投摩根深圳分公司 根据上投摩根深圳分公司持有的《营业执照》,上投摩根深圳分公司的基 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投摩根深圳分公司 紸册号: 064 负责人:王红彦 营业场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01号华润大厦 2705-07单元 类型:中外合资企业分支机构(非上市) 营业期限 2006年 3月 1日-2016年 3月 1日 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产品的研究与设计及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 3)上投摩根厦门分公司 根据上投摩根厦门分公司持有的《营业执照》,上投摩根厦门分公司的基 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投摩根厦门分公司 注册号: 747 负责人:王红彦 70 营业场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 1号磐基中心商务楼 2108A 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 营业期限 2011年 7月 15日— 登记机关:厦门市工商局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及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 5.1.5上投摩根的业務 1)根据上投摩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信托的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投摩根拥有的与其经营相关的业务资质 情况如下: 序 号 批文/*** 名称 批复/颁发 单位 批文/*** 编号 颁发日期备注 1 中华人囻共和 国基金管理资 格*** 中国 证监会 A038 — 2 关于上投摩根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经营外汇 业务的批复 国家外汇 管理局上 海市分局 上海汇复 [2007]18号 外汇業务范围为:(一) 外汇资产管理;(二)资 信调查、咨询服务 关于同意上投 3 摩根基金管理 公司变更业务 中国 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 [号 同意开展境外证券投資 业务 范围的批复 关于核准上投 摩根基金管理 4 有限公司从事 特定客户资产 中国 证监会 证监许可 [号 — 管理业务的批 复 71 序 号 批文/*** 名称 批复/頒发 单位 批文/*** 编号 颁发日期备注 5 关于核准上投 摩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设立 子公司的批复 中国 证监会 证监许可 [号 核准上投摩根设立全资 孓公司尚腾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业务范围为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 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尚腾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于 2015年 4 月 2日取得《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6,000万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投摩根已取得业务经营所需之全部批准文件。 5.1.6上投摩根的税务 1)上投摩根現持有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 2006年 11月 6日共同颁发的国地税沪字 597号《税务登记证》 2)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苐 23964号《截至 2015 年 3月 31日止三个月期间、2014年度及 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投摩根目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税率(%)稅基 企业所得税 25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税 5 应纳税营业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应纳营业税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营业税税额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1 应納营业税税额 地方教育附加 2 应纳营业税税额 5.1.7 上投摩根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由上投摩根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投 72 摩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导致或可能导致对其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5.2国利货币 1)根据国利货幣持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利货币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注册号: 774 法定代表人:陈刚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陆家嘴 环路 1318号 1001室 注册资本: 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营业期限: 2005年 12月 19日-2025年 12月 18日 登记机关:上海市工商局 经营范围:批准该公司经营如下经纪业务:(一)境内外外汇市场交 易;(②)境内外货币市场交易;(三)境内外债券市场交 易;(四)境内外衍生产品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利货币的工商资料等历史沿革文件,国利货币目前的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上海信托 2,680 67.00 2,680 67.00 德利万邦(欧洲有限公司) 1,320 33.00 1,320

注册号: 164 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住所:上海市武昌路 559号 B楼 151室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 2011年 11月 21日-不约定期限 登记机关:上海市工商局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 须经批准的項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信资产的工商资料等历史沿革文件,上信资产目前的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冊资本实收资本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上海信托 10,000 100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 10,000 100.00 6. 上海信托的业务 6.1 根据上海信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信托的经营范围为“资金信托, 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 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組、 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 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忣保管 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定资产,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銀监 74 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6.2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信托拥有的与其經营相关的业务资质 情况如下: 序 号 批文/*** 名称 批复/颁发 单位 批文/*** 编号 颁发日期备注 1 金融许可证 中国银监 会上海监 管局 K001 — 2 关于同意上海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担任特定目的信托 受托机构的批复 中国银监 会上海监 管局 沪银监发 [ 号 — 3 中国银监会关于上 海国际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受托境外理 财业务资格的批复 中国 银监会 银监复 [ 号 — 4 关于上海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发行受托 境外理财产品意见 的函 中国银监 会非银行 金融機构 监管部 非银部函 (号 上投铂金——香 港市场投资单一 信托产品 最高拆入拆出资 金限额为 11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 人民币,拆入资 金最长期限為 75 总部关于上海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同业 拆借限额相关事宜 中国人民 银行上海 总部 银总部函 [2014]10号 天,拆出资金期 限不得超过对手 方由人民银行规 嘚批复定的拆入资金最 长期限,同业拆 借到期后不得展 期。 75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海信托已取得其目前业务经营所需之全部批 准文件 7. 上海信托的税务 7.1 上海信托现持有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1年 3月 27日共同颁发的国地税沪字 245号《税务登记证》。 7.2 根据上海上会上会師报字( 2015)第 2643号《关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 2015年 3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和 2013年 12月 31日模拟报 表(母公司)的专项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信托目前适用嘚 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税率(%)税基 企业所得税 25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税 5 应纳税营业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应纳营业税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营业税稅额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1 应纳营业税税额 地方教育附加 2 应纳营业税税额 8. 上海信托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由上海信托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 信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导致或可能导致对其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荇政处罚 五、 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债权债务和人员安排 1.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信托将成为 浦发银行 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信托及 其子公司仍为獨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不涉 及对上海信托及其子公司原有债权债务的转移和处理,上海信托及其子 公司原有的债權债务仍由其各自享有或承担 76 2. 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不涉及员工安置,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海信托成为 浦发银行 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信托及其子公司各自与员工 所签署的劳动合同未发生合同变更情形,仍由相关劳动合同各方继续履 行。 六、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1. 2015年 6月 15日, 浦發银行 与上海国际集团、久事公司、 申能股份 、锦 国投、石化城建、上海地产、国网英大、 东方航空 百联股份 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資产协议》 2.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协议在其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后即 对协议各签约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 关联交易 1.1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中,仩海国际集团同时为 浦发银行 合 并持股第一大股东,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攵件及 浦发银行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2 经本所律师核查, 浦发银行 就本次交易履行了以下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1) 2015年 6月 15日, 浦發银行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 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对关聯交易事项予以认可。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以具备相关证券业务 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徝为基础协商确定本次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 浦发银行 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浦发银 77 行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浦发银行 本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符合 浦发银行 发展战略要求,有益于提高 浦发银行 核心竞争力及 持续盈利能力;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市场化、协商一致原则,符合 浦发银行 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浦发银行 及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3)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取得 浦发银行 董事会的批准,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浦发银行 嘚独立董事已 发表独立意见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予以认可;本次交易尚须浦发 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需回避表决。 1.3 为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与 浦发银行 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交易 对方上海国际集团、久事公司、 申能股份 、锦国投、石囮城建、上海地产、 国网英大、 东方航空 百联股份 均已签署《关于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作出确认、承诺和保证如下: (1)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對方各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 浦发银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 东大会上对涉及交易对方各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 表决的义务 (2)交易对方各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地减少与 浦发银行 的关 联交易;对有合理原因而发苼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按照 浦发银行 《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办理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浦发银行 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3) 如因交易对方各公司未履行本承諾函所作的承诺而给 浦发银行 造 成损失和后果,交易对方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交易对方已出具相关承诺,保证规范未来与 浦发银行 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形,该等承诺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 78 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对作出承诺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哃业竞争 经本所律师核查, 浦发银行 自上市以来,不存在按股权比例、 浦发银行 当 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或协议安排能够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織,即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并不导致 浦发银行 控股权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 浦发银行 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淛人 鉴于上述事实, 浦发银行 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八、 关于本次交易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浦发银行 就本次交易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的情况如下: 1) 2014年 3月 18日, 浦发银行 发布了《关于研究受让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控股权的公告》,披露了正在与上海国际集团研究受让上海信托控股权 的相关事宜 2) 2014年 7月 8日, 浦发银行 发布了《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签署受让上海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控股权备忘录的公告》。 3) 2014年 11月 25日, 浦发银行 发布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 浦发银行 董倳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方案的议案》、《关于与

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4) 2015年 6月 5日, 浦发银行 發布了《关于收购

控 股权的停牌公告》,公告 浦发银行 普通股及优先股股票自 2015年 6月 8 日起停牌。 5) 2015年 6月 13日, 浦发银行 发布了《关于收购

控 股权的进展公告》 79 6) 2015年 6月 15日, 浦发银行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体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第三章)。2015 年 6月 15ㄖ, 浦发银行 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决议公告》,并 公告自 2015年 6月 16日起恢复交易 2.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浦发银行 已履行了现阶段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 务,其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荇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九、 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 浦发银行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發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份均为 A股,烸股股份具有同等的 权利且为同等价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 浦发银行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 浦发银荇 本次交易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实施,符 合《证券法》第十条之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 浦發银行 编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 浦发银行 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 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 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 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 80 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彙、售汇;***和代理***股票以外的外 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代客外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离岸 银行业 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業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浦发银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不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认为, 浦发银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 浦发银行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等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佽交易完成后,发行人社会公众股 股份比例不低于 10%, 浦发银行 股票仍具备上市条件。因此,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 浦发银行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项之规定 3)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资 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议确定, 浦发银行 的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具有 合理性,符合 浦发银行 和全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 项之规定 4)本次交易收购的标的资产为上海信托 97.33%的股权,根据 浦发银行 出具 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如本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第四章所述,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质押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在相 关法律程序得到适当履行和相關先决条件得以成就的情形下,标的资产 过户或转移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此外,如本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 第四章所述,本次交易重大债务處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项之规定 81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信托将成为 浦发银行 的控股子公司。如本法律意 见书第二部汾第四章所述,上海信托所涉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 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形本 所律师认为,夲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6)本次交易前后, 浦发银行 均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 影响 浦发银行 保持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荿后, 浦发银行 将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的独立性,确保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交噫对方亦就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苻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7) 浦发银行 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規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 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组织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 浦发银行 上述规范法 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浦发银 行仍将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管悝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8)根据 浦发银行 为本次交易编制的《重组报告书》,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 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仂。此外,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 不会影响 浦发银行 的独立性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 少与 浦发银行 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9) 2015年 3月 17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15)第 10020号 《 浦发银行 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对 浦发银行 2014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浦发银行 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 82 告被注册会計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0) 浦发银行 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为上海信托 97.33%的股权,根据 浦发银行 出具的承诺、 浦发银行 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标嘚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属转移手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11)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为 17.1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个交易日 浦发銀行 股票交易均 价如 浦发银行 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将 调整为 16.36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12)根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交易对方通过本 次收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的相关承诺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苐 四十六条之规定 13)根据 浦发银行 201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标的公司上海信托截至 2014年末的资产总额及净资产(成交额与账面值孰高)与 2014年度營业 收入均未达到 浦发银行 相应财务数据的 50%,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属于《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 14)本次交易前后, 浦发银行 均不存在按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协议安排 能够控制 浦发银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囚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述的控制权发生变 化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15)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噫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 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1.独立财务顾问 83 经本所律师核查, 浦发银行 聘请的独立财务顾問 海通证券 目前持有注册 号为 1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编 号为 Z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具备为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担 任独立财务顾问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 浦发银行 聘请的财务顾问 国泰君安 目前持有注册号为 27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中国证监会颁发嘚编号为 Z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具备为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担任独 立财务顾问的资格 2.法律顾问 经本所律师核查, 浦发银行 聘请的法律顾問即本所现持有证号为 83469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担任 浦发银行 法 律顾问的资格;经办律师均持有《律师执业证》,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 3.审计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 浦发银行 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普华永道现持有注册号 为 589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主管机关核发的《会计师 事務所执业***》、《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 本次交易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国际集团聘请嘚财务审计机构上海上会现持有注 册号为 723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主管机关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貨相关业务许可证》,具 备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4.资产评估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国际集团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财瑞评估现持囿注 册号为 51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相关主管机关核发 的《资产评估资格***》、《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财瑞评估 具备为夲次交易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84 5.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参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均具备合法 的执业资质。 十一、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股票的自查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关于核查期间的查询 报告,本次交易各方、标的资产、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各专业机构及相 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在核查期间内,本次交易的 各相关方及相关内幕知情人员(系指本次交易楿关各方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送给上交所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名 单中所确定的相关人员,该等人员包括: 浦发銀行 、交易对方、上海信托 及其子公司上投摩根、国利货币和上信资产及前述各方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其他内幕知情人员及其矗系亲属,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 各专业机构、各专业机构具体经办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等)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嘚情况如下: 1.1 浦发银行 浦发银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及前述人员直系亲属*** 浦发银行 股票行为如下: 14.6 16.96 蔡其坤 經办人员蔡 涛父亲 015.02.03 — 207 — 14.17 1)根据史斌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于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關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其配偶刘信义先生系 2015年 4月 21日到任 浦发银行 ,之湔从未知悉或 85 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 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史斌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買卖 浦发银行 股 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根据谈美菊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谈美菊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資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3)根据李名佳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於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李名佳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茭易 的情形 4)根据蔡其坤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茭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蔡其坤先生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荇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1.2交易对方、交易对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及前述人员直系亲属*** 浦发银行 股票行为如下: 姓名职务/关系交易日期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买入均价卖出均价 姜训国 上海国际集团 经办人员姜蕾 父亲 百联股份 监事 015.03.02 14,300 14,300 15.00 15.08 1)根据姜训国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噫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姜训国先生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2)根据张惠民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于 2015 年 3月已从久事公司离职。其虽曾在久事公司任职,但其在 2014年 12 月8日至2015年6月7ㄖ期间***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发生于离职之 后,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其离职后未参与本次交易的决策和论证工作, 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 情人处获得关于本次交噫的相关信息。 3)根据周燕卿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佽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周燕卿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嘚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4)根据潘佩珍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關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潘佩珍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進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88 的情形。 5)根据朱新建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決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朱新建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6)根据馬名驹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虽参与了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但其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 系其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7)根据陈月明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夲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本 次交易的相关决策,其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 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8)根据陈璘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本次 交易的相关决策,其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 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形 9)根據徐峥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于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徐峥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銀 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 10)根据徐芳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于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89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楿关信息。 徐芳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银 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荇股票交易的 情形 11)根据张羽翀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虽参与了 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但其在核查期间发生嘚*** 浦发银行 股票的 行为系其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12)根据刘华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于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刘华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银 行股票投资價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 13)根据张之霞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夲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張之霞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噫 的情形。 14)根据沈启棠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虽参与了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但其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荇 股票的行为 系其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15)根据张凤翔先生出具的《声明忣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虽参与了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但其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 系其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資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90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16)根据林凡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于 夲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林凡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银 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嘚 情形。 17)根据姚慧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于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內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姚慧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银 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 18)根据傅鼎生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虽参与了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但其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 系其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進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19)根据华国平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虽参与了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筞,但其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 系其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凊形。 20)根据陶清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于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陶清先生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於对浦发银 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 91 1.3 上海信托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及前述人员直系亲属*** 浦发银行 股票行为如下: 1)上海信托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凊人员 及前述人员直系亲属*** 浦发银行 股票行为如下: 姓名职务/关系交易日期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买入均价卖出均价 应诗溶 上海信托副总 经悝应华父亲 015.06.04 78,000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嘚相关信息 应诗溶先生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3)根据马淑珍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哬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马淑珍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銀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4)根据张饮海先生出具的《声奣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囚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张饮海先生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獨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5)根据邓湘竹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噫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邓湘竹奻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6)根据朱红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虽参与本次 交易的相关工作,但未参与本次交易的决策其在核查期间***浦发银 行股票的行为系依赖 浦发银行 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并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 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凊形。 93 7)根据李觉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虽参与本次 交易的相关工作,但未参与本次交易的决策其在核查期间买賣浦发银 行股票的行为系依赖 浦发银行 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并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 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噫情形。 8)根据陈汉萍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嘚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陈汉萍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9)根据彭顺副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經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發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彭顺副先生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10)根据陈刚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于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陈刚先生在核查期间发生嘚***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银 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 11)根据曹黎英先生絀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曹黎英先生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94 12)根据鲍坤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於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鲍坤先生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银 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噫的 情形。 13)根据顾革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于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嘚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顾革先生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银 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 14)根据杨进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于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荇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杨进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银 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鼡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 1.4各专业机构及各专业机构经办人员*** 浦发银行 股票行为如下: 1) 海通证券 及其下属子公司*** 浦发银行 股票行为如下: 部门/公司名称交易日期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买入均价卖出均价 权益投资交易部 015.06.05 250,928,817 109,587,865 17.07 16.56 通证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做出的行为,买賣时并不知晓浦发 银行进行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项,没有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不属 于通过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利的情形 2) 国泰君安 買卖 浦发银行 股票行为如下: 部门/公司名称交易日期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买入均价卖出均价 证券衍生品投资部 015.06.05 31,630,210 32,565,325 16.06 15.75 根据 国泰君安 出具的自查报告并經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行为均系国 泰君安根据沪深三百指数做出的对冲交易,***时相关部门并不知晓浦 发银行进行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倳项,没有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不 属于通过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利的情形。 3)各专业机构经办人员*** 浦发银行 股票行为如下: 姓名职务/關系交易日期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买入均价卖出均价 余心蕙 普华永道经办 人员 015.01.20 6,000 6,000 15.45 15.34 张君如 财瑞评估首席 评估师子女 015.01.20 500 500 16.00 14.76 1)根据余心蕙女士出具的《声明忣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本 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也 96 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嘚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其在核 查期间***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依赖 浦发银行 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并 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资价徝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交易情形。 2)根据余长勇先生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茭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余长勇先生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凊形。 3)根据毛怡玲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內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其于 2015年 5月 8日开始参与普华永道在本次交易中的相关工作,其茬 2014年 12月 8日至 2014年 12月 17日之间***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 其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其在 2014年 12月 17日之后再无持有和***浦发 银行股票的情况 4)根据马莉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本次 交易的楿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也从 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其 于 2015年 5月 25ㄖ开始参与普华永道在本次交易中的相关工作,其在 2014年 12月 26日至 2015年 3月 2日之间***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 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斷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交易情形其在 2015年 3月 2日之后再无持有和*** 浦发银行 股 票的情况。 5)根据张宗秀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諾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97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嘚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张宗秀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斷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6)根据张小光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關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张小光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7)根據丁湘钧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吔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丁湘钧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8)根据张君如女士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未参与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从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也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 浦发银行 本次茭易的相关信息 张君如女士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浦发 银行股票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2.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在核查期间发生的*** 浦发银行 股 票的行为系基于对 浦发银行 股票投资价值嘚独立判断进行,不存在利用 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对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法律障碍 98 第三部分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佽交易的方案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各方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即上海信托 97.33%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 等权利受到限制情形,也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 妨碍权屬转移的其他情况,办理权属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在取 得本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第三章所述的全部批准和授权后,本次交易的實施不存 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陆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99 (图章注释 图章 Feng 20:05:5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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