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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规定结合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好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文件要求发放绥阳县2019年7月农村低保金合计:肆佰柒拾贰万零玖佰叁拾伍元整(¥:4720935.00),绥阳县2019年7月农村低保金肆佰柒拾贰萬零玖佰叁拾伍元整(¥:4720935.00)从(黔财社〔2018〕137号)文件中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7月农村低保金由财政局统一发放。
二、对賬号错误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上账的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及时更正,及时补发务必于本月底前更正到位。
三、低保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套取、骗取等情况发生。
附:1.绥阳县2019年7月农村低保资金分配表
绥阳县2019年7月农村低保资金分配表 |
说明:所有金额以元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