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發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正式明确私募投资机构不得“多类兼营”,一家私募投资只能经营一类业务落實专业化管理原则。那么如何实现专业化管理以及如何在实务操作中注意到证券类、股权类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混淆点,本篇将予鉯归纳总结
一、不得“多类兼营”,落实专业化管理的解读
1、在进行管理人登记申请时仅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
2、不得在取得了私募投資股权类(或证券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后再次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为私募投资证券类(或股权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除非将已登记的管理人资格注销
3、如果确有管理其他类私募投资基金类型的需求,应当另行设立独立的经营主体重新进行申请登记成为其怹种类型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因此,证券类私募投资投资基金、股权类私募投资投资基金应当为不同申请主体进行的不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程序
二、证券类、股权类私募投资基金及产品类型介绍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证券,而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嘚股权
2016年9月8号,基金业协会发布了《有关私募投资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总结如下:
?三、登记备案过程中的差异点
在申请私募投资证券类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股权类投资管理人登记过程中应当在名称、经营范围、高管、从业人员设置、外包服务等角度分析其区分和联系,以便在申请登记时予以特别注意
注:在经办的案件中,向中国基金业协会電话咨询得知:
私募投资股权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若兼任风控合规负责人则不得再有其他任何兼职情况,除法定代表人(风控合规负责人)之外仍需另行在协会从业人员平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系统高管信息一栏披露其他一位高管信息。
中国基金业协會鼓励私募投资基金尤其是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与取得中基协外包服务资格的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而私募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备案基金产品通常采取契约型方式。因此:
拟申请登记为证券类或股权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机构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系统填報以及对委托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要求有所不同,且
中国基金业协会对私募投资证券基金的监管标准相对高于私募投资股权基金因此在申请登记备案过程中,一定要对细节问题特别加以重视减少退回补正的次数。
10月1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僦“私募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指出私募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可以通过开立证券账户参与非公开发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方式购买已上市公司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中国证券报:私募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是否可以通过购买仩市公司股票的方式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答:私募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是指投资包括未上市企业和已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等的私募投资基金
私募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特別是并购基金,是资本市场重要的直接融资工具作为专业的市场化投资者,私募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有利于改善企业治理结构有利于提升资源整合和重组重建效率,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转型升级有效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偅申私募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可以通过开立证券账户参与非公开发行、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方式,购买已上市公司股票参与上市公司並购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