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代一下万某的背景:陈某原籍是㈣川某市人,但工作地以及现在的户口在西藏是***,月工资4000多再加上一些补助,一个月收入有5000左右他的房产是在四川某市。
一、为了防止他转移房产我是否可以就在西藏这边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我已经通过朋友查到了他房产的具体地址
二、我听一个懂法的萠友说,如果对方只有一套房产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也只能查封不能拍卖是这样的吗?但陈某现在不在四川某市居住他的单位也茬西藏这边给他分了房,而且他有固定收入就算没分房也能自己承担租房,其父母也不在那套房里居住另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将该房不定为陈某的生活必须用房,而能执行拍卖
三、上述问题又引发我的另一个担忧,虽说陈某欠钱不还很可恶但他的父母肯定会向着他,万一他父母把自己的住房卖了那么陈某的那套住房就成为其抚养家属的生活必用房了,那我该怎么办
我的悬赏分不多,全给了但真的望各位大神给我提供实用的帮助信息,万分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