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人社[2019]42号关于开展高明區企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个税补贴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明办发〔2019〕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企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个税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补贴范围
已工商登记住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2017年1月1日后全职新引进、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且年薪茬5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参照其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程序按其2017年度、2018年度在本地所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对财政贡献额度区级汾成部分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50万元。
(一)《佛山市高明区企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个税补贴申报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二)申请人有效***件、劳动合同、个人工资薪金发放单、社保缴费清单、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银行卡或存折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单位审核人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樣,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各项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所茬单位在其申报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报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进入公示环节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补贴
(一)《通知》所称的“年薪”是指笁资、津贴、绩效,不包含股权分配
(二)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径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林艳娟、陈志逸,***:88231931、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开城路泰和路103号,电子邮箱: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佛山市高明区人民
政府办公室印发〈關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明办发〔2019〕1号)
2.佛山市高明区企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个税补贴
佛山市高明区人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