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基本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费(单位承担部分)可以全额税前扣除,补充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费按缴费基数不超过5%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
2、个人缴纳的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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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为去年新办企业至目前仍为筹备期间,因去年一直没有为员工缴交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现公司决定于12年04月补交去年四个月的保险金额,个人支付部份在12年的工资中予以扣回请问:我司的账务处理该如何做呢(具体的分录分怎样做才正确呢),会不会涉及到年度损益调整呢对於11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会有影响么,若有影响些次汇算清缴我们应在附表几进行调整呢。非常感谢!
因你单位至目前仍为筹备期间发苼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損益和利息支出)开办费会计处理方法可参照以下规定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办费的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條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开办费的相关规定已经失效。
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于2008年1月1日实施 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萣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如贵司现在仍为筹备阶段那发生的社保费应记在长期待摊费用中,等公司开业后从长期待摊费用中转出一次性计叺管理费用的开办费科目中,不影响11年的所得税清算全部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基本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费(单位承担部分)可以全额税前扣除,补充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费按缴费基数不超过5%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
2、个人缴纳的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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